第一章
风和⽇丽,万里无云,很适合郊游踏青的好天气,但绝对不适合打扫场战。
原因有二:其一,⽇太烈,任何在外头游超过半个时辰的人都有中暑的可能,更遑论打扫场战这么耗费体力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而不必劳动同袍来抬的人几乎没有。
其二,方结束战役的地方遍布⾎腥,加上烈⽇的⾼温,那味道绝对称得上惊天地、泣鬼神。
因此,没有人喜打扫场战,大伙儿宁可扛起刀剑上阵厮杀,也不愿⼲这如同收尸的活儿。
是故,兰陵国的第三军团发展出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兵将在三个月內未立功者,便是打扫场战的第一人选。
看似公平的条款,其实暗蔵玄机。
试想,一名⼊伍经年、能在场场战争中留下命来的老兵,他会不懂如何立功吗?
于是,打扫场战这档事十之八九都落在新兵肩上了。
“我千方百计考进第三军团,可不是为了给敌人收尸,为什么进来到现在十来天了,仗没打过一场,尸体倒收了百来具?”菜鸟一号抱怨。
“我是仰慕楚将军,听说在她底下做事,不论背景,但求能力,我对自己的武功最有信心了,想不到…”菜鸟二号哀泣自己本事无法发挥。
“你们如果有这么多时间嚼⾆,就快点将场战打扫完毕。”奉命监视的校尉薛平骂人了。
“薛校尉,别的军团都只负责打仗,清扫场战的工作自有后备兵负责。为什么我们第三军团每次打完仗,不分兵将,第一件事就是将场战清理⼲净?”第三只菜鸟提问。
“哇!”突然,菜鸟四号发出惊逃诏地的尖叫。“将、将将…将军…”
“这就是咱们每每得花上比别人多几十倍心⾎打扫场战的原因了。”薛平边叹气,边往菜鸟四号的方向走去。
成叠的尸体旁,躺着一个⾝着银⽩铠甲、染満了骯脏⾎污的人;她手中依然握着大刀,刀刃凹凸不平的卷曲着,可以想见方才那场战争的烈。
薛平踢了银甲人一脚,只见她翻了个⾝,露出一张小巧的女子脸庞。
“起了,将军!”她就是兰陵国第三军团的统帅,人称“飞燕将军”的楚行云。不过更多人叫她…怪癖将军。
楚行云是个很好的统帅,聪明勇敢、运筹帷幄,领军时⾝先士卒,砍最多的敌人、冲最困难的关卡,而且对部下很好。
能进⼊她导领的第三军团,是全兰陵国士兵的梦想。
但前提是,大伙儿得忍受将军一个小小的怪癖…战争顺利结束之后,楚行云总是倒头昏睡,不管正⾝处何地。
因此她最常睡的地方就是…场战。
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三军团严格要求清理场战的原因,不一寸一寸地打扫,仔细辨别每一具尸体的⾝分,如何找回他们的将军?
放着楚行云不管,她很可能一睡三天三夜,直睡进什么猛虎野兽的肚子里。那下一次他们要找将军,就只能从各猛兽遗留下来的排怈物里寻了。
“薛校尉,这…真的是我们将军吗?”某个新来的菜鸟不敢相信地看着薛平拿脚踢将军,这是大逆不道,要处死的吧?
“除了将军,谁能在这种遍地⾎腥的地方睡得着?”薛平也是从打扫场战爬起来的,想到当年辛苦翻着尸体找将军,忍不住又多踢两脚怈愤。
“可是将军…”菜鸟才想问将军是不是受伤了,才会昏不醒,地上的人发出响亮的呼噜声,通知大家,她只是睡死了。
“起了,将军!你为什么一定要挑这种地方睡呢?营地里有上万顶帐篷,随便你爱睡哪儿就睡哪儿,你为什么非得睡这种不是人待的地方?”叫归叫,薛平却一点儿都不想劳动他的手将楚行云抱起来,不是他小气,而是…
“薛校尉,也许将军太累了,醒不过来,我们不如将她扛…”不清楚来龙去脉的菜鸟好心弯,想抱起楚行云。
“住手…”薛平大叫。
说时迟、那时快,一抹青芒横过半空,洞穿菜鸟的手掌。
鲜⾎噴出,菜鸟摀着手倒在地上哀嚎。“我的手、我的手…”
“混蛋,谁让你没隔着东西就去碰将军的?”薛平跳脚。“还不快去请邵军医过来?”
“我已经来了,薛平。”懒懒的声音,清和温暖,好象舂风拂过大地,霎时融了満地冰霜?慈艘幌咨溃肺诜⒁砸惶醢咨畲牛巧劬谌诺牧硪桓雒鹗质ヒ健?br>
江湖传闻,只要是邵君想救的人,阎王爷都得松手。
其实单凭那一⾝超凡⼊圣的医术,邵君便可横行天下,吃香喝辣,但他却委屈自己在第三军团里当一个小小的军医。
因为邵君和楚行云早已成亲多年,为了亲爱的娘子,邵君自愿窝在军营里成天治些小伤小病。
“邵军医,将军又伤了不小心碰到她⾝子的士兵手掌。”据薛平所知,小菜鸟绝非第一号受害者,或许该排上第几千号。
“不好意思,行云睡昏头了,她不是故意的。”邵君对着小菜鸟温和一笑,瞬间,全世界的光都集中到他脸上,迸出灿烂虹彩。
小菜鸟当场呆到天边去。
邵君缓步踱近他⾝边,清风扬起他的⾐袂飘飞,翩翩然似乘风归去。
不只菜鸟伤兵,附近一班子菜鸟兵全瞧得眼珠子落了地。人人心里都在想着,尘世间怎可能有这样的风流人物,这分明是天上才有的仙人风姿。
每个人的心神都被仙人勾走了,直到…
“哎呀!”好端端的,邵君平地跌个倒栽。
“邵军医!”薛平急忙来扶。“你没事吧?”
“我没事。”邵君拍拍⾐上的泥灰站起来,満⾝仙气顿时变得平易可亲。“先看这位先生的手,我这儿有上好的金创葯,敷上后马上止⾎,三天收口,十天后保证连疤都瞧不见。”他执起菜鸟士兵的手,诊疗得可详细了。
那么亲切的关怀,早哄得小菜鸟晕头转向。
现场唯有薛平,因为见惯这等场面了,稍具抵抗力。
他在一旁碎碎念着:“这是当然的。将军剑法这么好,一剑洞穿⾁掌,不伤筋骨分毫,再加上邵军医的灵丹妙葯,岂能不好?”果真伤重难治,那今天第三军团已改名为残废军团,不会有今⽇的勇武威名。
邵君闻言,对薛平歉然一笑。“抱歉。”那笑颜岂是美丽二字⾜可形容,本是绝尘寰。男人美到这种程度,简直是造孽。
这会儿连薛平也有点撑不住了,红着脸撇开头去。“谁要你道歉了?”要说对不起,也该是躺在地上那个始作俑者说。
可惜楚行云睡得正香,哪管⾝边风云起伏,她坚持与周公下完三十六盘棋再说。
就在这么几句对话中,邵君已裹好小菜鸟的伤。“好了,三天內不准碰⽔,你的伤很快就会复原。”话落,他弯要抱起楚行云。
“小心啊!邵军医。”一名菜鸟紧急拉开他。“随便碰将军会被砍的。”
“不会的。”邵君轻笑,低头俯近楚行云。“行云,我带你回大营觉睡喔!”说着,他的手已经碰触到她。
“不!”一班菜鸟尖叫,以为利剑洞穿⾁掌的戏码又要重演。
没有人注意到,当邵君对着楚行云说话、当他的手接触到她的⾝体时,她原本因警戒而僵硬的⾝躯逐渐软化了。
倚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不再是那个领兵千万、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女将军。她只是个孩子,一个历经重重挫折、好不容易回到⽗⺟⾝边,总算可以安心休息的孩子。
邵君打横抱起楚行云,转⾝往大帐方向行去,过程安安稳稳,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若来个细心点的人或许还会发现,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是恬适地笑着的。
这怎么可能?鼎鼎有名的“飞燕将军”楚行云是从来不笑的,她一向严肃得就像森罗殿中的阎罗王。
这偌大军营里会成天将笑容刻在上的只有邵君,瞧,他现在笑得多好看?
“没事的。”对众人安抚地一牵角,邵君翩然离去的风姿出尘脫俗,又勾得一群菜鸟三魂飞去七魄。
至此,大伙儿已忘了楚行云那恐怖的穿掌利剑了。
薛平冷冷地哼了声。“担什么心,将军的剑再利,也砍不到邵军医的手。”他们毕竟是夫嘛!虽然知道的人不多,邵君和楚行云都是不爱喧闹的人,亲事也办得低调。
想来就呕,这邵军医真没眼光,什么样的人不好选,竟会挑中一个女怪胎当子,难怪要吃苦。而他…心疼哪!
“可怜他还得三天两头施展美男计为将军闯下的祸事收尾。”他喃喃碎念着,语气间隐约还蔵了一点酸味。“邵军医真正需要的是个能够照顾他、保护他的人,而不是只会拖累别人、毫无建树…”抱怨了半天,没得到半丝响应,他吶吶住了口,举目望去。
一⼲菜鸟还在痴呆中。
薛平不觉好气。“看什么看,再看邵军医也不会回来。”口气十⾜哀怨。“而且,军医是男人,货真价实的大男人一个!”最后的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唉!”凄凉感叹响遍大地,这也是第三军团所有人心头最大的痛…团里最美丽的一个人,竟是一个男人。
…。。
邵君虽然对外宣称要将楚行云送进大帐,但最后他们却一起回到他那位处角落的小小葯帐。
他得先帮她更⾐、浴沐,才能送她去大帐休息。虽然大帐那边有她专属的侍卫,大伙儿手脚也很伶俐,要服侍她休憩不成问题,但有关她的一切,他还是习惯亲自动手。
他不喜将她到别人手中,更何况,楚行云极度“怕生”
堂堂一名大将军怕生?听似好笑,却再实真不过。她怕生到会砍掉所有未获许可、随意碰触到她⾝子的手脚。
刚刚那个被洞穿手掌的兵士还算好的,毕竟他只是稍微碰到楚行云一小块肌肤,他要敢再进一步,保证一只手也留不住。
不过就算兵士的手都被砍下来了,邵君还是有办法将它们接回去。
没办法,娘子有砍人手脚的癖好,做相公的怎可没本事善后?
邵君很多治外伤的本事就是这样被磨练出来的,至今称霸全兰陵。
“行云,我帮你脫战甲了。”他边轻声安抚她,边动手解下她的⾐衫。
她皱了下眉头,翻⾝继续睡。
“乖,穿著战甲不好睡,而且你拚杀了一⽇夜,全⾝都是⾎和汗,也该擦拭一下了。”他知道她难得⼊睡,一旦睡下,就不爱人吵,可他不能不管她啊!真放任她去睡上三天再来清洗,怕她整个人都要发臭了。
这回,她只是皱眉,没再躲了。
“你放心,我手脚很快,一下子就好,你便能继续睡了。”说话的同时,他不忘给她净⾝。
擦拭的⽔温度刚刚好,巾沾着香油先从她的脸擦起,脖子、脯、肢…一路往下。
他做得很仔细、很温柔,没有碰痛她一分。
她凝皱的眉舒缓开来,在他的服侍下,向来警戒僵直的躯体也有了彻底放松的趋势。
他看着她柔软又充満劲力的⾝体,玲珑的曲线有着无限魅力。“我的行云真是漂亮。”不自觉地赞叹出口。
她翻了个⾝,角有一朵小小的笑花浮现。
邵君不是个口齿便给之人,但偶尔的甜言藌语却能哄得人心花朵朵开。
他开始擦拭她的背脊,间或以点、庒、的手势摩按她苦战一⽇的疲惫⾝体。
“行云,你今天⼲得真是漂亮,那些海盗被你打得落花流⽔,相信短时间內他们不敢再来袭击沿海渔村。”他赞美她。
她也许睡了,也许正在半梦半醒间,但听着他甜美的话语,心头却暖得像吃了人蔘果,舒畅得不得了。
“你听见了吗?外头的将士在呼呢!这全都是因为你,是你带给他们荣耀与希望。”他不停说着。
“我的行云既美丽又坚強,我以你为荣。”他的赞美似永无止尽。
她终于完全放松在他的话语与温柔间,沈⼊梦乡。
邵君的工作却还没有结束,他依然夸奖着她,把她从头到脚打理得⼲⼲净净。
终于,她从一个満⾝⾎污的怪癖将军,变成一个睡颜甜美的香宝宝。
邵君満⾜地立在一旁看着她,灼热的眼神一瞬也不瞬地锁在她⾝上。
让一个正常的大男人这样服侍一名风华正盛的姑娘真是一种磨折,每每,他的⾝体都因想要她而痛。
但她难得放松的睡颜⾜可抵偿一切。
他喜看她在他⾝边安心⼊眠的样子,好纯洁、好可爱,让他看一辈子也不会腻。
不过这样的美景却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欣赏。
“邵军医,你已经呆望着将军一个时辰了,大帐那边派人来问,你要不要把将军送过去了?”其实薛平早来了,只是瞧邵君痴望楚行云的样子,像是舍不得她离开眼底片刻,他也就不忍心破坏邵君的好事,反而逮着机会将邵君俊美的容颜好好欣赏一遍。
要让薛平来说,楚行云那等姿容哪称得上美丽,真正的漂亮要像邵君那样,不只五官端正,一⾝出尘气质更是超凡脫俗。
真搞不懂像邵君这样不世出的风流人物怎会喜上満⾝怪癖的楚行云,明摆着“一朵鲜花揷在牛粪上”
可这话绝不能让邵君听见,他把楚行云宝贝得像什么似的,让他知道自己说楚行云坏话,铁定没好果子吃。
邵君又依依不舍地望着楚行云好一会儿,才俯近她耳畔道:“行云,我抱你到大帐睡。”说着,他弯抱起她,对薛平说:“我们走吧!”
“其实邵军医和将军既已结成夫,何不一起搬⼊大帐?那边的环境也比较好,还有人服侍。”薛平建议。“这样你们也不必老是大帐、葯帐两边跑来跑去,累啊!”“不好,那样做容易落人口实,给人公私不分的感觉。”邵君说。“而且,我晚上已经在大帐睡了,⽩天我是军医,理该待在葯帐里。”
“整个军团就将军最大,只要她同意,谁敢说话?”
“正大光明的说也许不敢,可心里难免存着疙瘩,这样在打仗时容易出事。而且,你别忘了营里是有监军的,只对皇上负责,他可不管行云说什么。”
“那些个监军只要邵军医给点好葯、再加几句奉承话,哪个不是服服贴贴?”
“贿赂监军是有罪的。”邵君大惊。
“平时邵军医不也常给那些监军好处?只是大家图个方便,邵军医不必如此认真吧!”
“我给监军们丹葯是基于人私情谊,与公事毫无关系。此事薛校尉休得再提,无论如何我不会以私害公。”邵君边说,将楚行云送进了大帐。
邵君果然是个正人君子。瞧瞧那怡然的丰姿、潇洒的气度…薛平简直要将他崇拜到天上去了。
待邵君安置好楚行云,走出大帐,薛平叹息地说:“邵军医真是我毕生所见最了不起的人物。”
“我只是个平凡人,哪有薛校尉说的伟大?”邵君失笑。
“不,光瞧邵军医对军团上下无微不至的照顾,贴⾝看护将军却能不起妄念、不因私而害公,这种种怀天下、仁慈善良的行径,堪称绝世大丈夫。”
邵君一脸诧异地望着薛平。“你真以为我照顾行云的时候心如止⽔?”
薛平重重一点头。“邵军医照看将军时,我都在帐外守护,绝对清楚军医的大仁、大勇和公正无私的行为。”在他心底,邵君简直与神仙无异,怎可能有世人一切恶习?
“薛校尉,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可是个男人呢!美女在前,怎可能不动心?我恨不能当场抱着行云一起睡。”只可惜他做不到乘人之危。邵君感叹离去。
薛平呆到天边去。神仙不是不⼲那些事的吗?所谓神仙…是不食人间烟火、不情动…
…。。
柔软的大四周围着雪⽩的薄纱,轻飘飘,好漂亮。
偶尔一阵风起,薄纱会翻起层层花浪。
透过薄纱睨窗口外的⽇芒,点点的金光会在瞬间化成调⽪的精灵在纱间轻舞。
随着时光的流逝,金芒由橙⻩变成橘红,再转成⾎一般的颜⾊,最终教一抹稠浓如泥的黑暗所取代。
薄纱挡不住任何侵害,黑暗如怒浪狂涛般漫涌过来。
一只只狰狞丑陋的鬼爪从涛浪间穿出,迅速而狠厉地抓破纱帘,袭来…
…。。
“哈!”匹炼也似的青锋乍起虚无,在半空中划出一张眩目剑网,不准任何事物在它的势力范围內生存。
包括一只飞蛾、三只蚊虫,及那张才钉好没三天的木板,都在凌厉剑气下化为粉末。
楚行云气吁吁地跳起来,手中的剑舞得像暴龙肆,直威胁着要呑并大地。
只要再一剑,这座帐篷便将灰飞烟灭。
再一剑,篷外的守卫命难保。
再一剑…
“行云。”剎那间,细雨浇熄了烈火。
邵君手端⽔盆,缓步踏进,彷佛全天下的暖意也跟着渗进了帐篷,黑暗消失了,鬼爪融化在⽇下。
楚行云狂奔的心渐渐归位。
“作梦了?”他对着她笑。
她艰难地头摇,一瞬间,灵魂被活生生从地狱揪回人间。
能够再度息的感觉真好。楚行云仰起头,深昅进一口掺杂着⽪⾰、草葯,还有邵君⾝上大地也似气味的空气。
她回来了,与噩梦对战的结果,她再度胜利;多亏了邵君。
手抖得握不住剑,当一声,她手中的剑落地。
邵君放下⽔盆,为她拾起利剑。
柔软的剑⾝长三尺三寸,薄如蝉翼、轻似鸿羽,剑名“飞燕”
楚行云就是靠着这柄剑宰杀无数敌人,赢得兰陵国第一女将军的威名。
多数武人喜爱重剑以彰其威,但要邵君来说,能把“飞燕剑”使得好,其实更加困难。那凭的绝不是单纯的外功,而是更精湛的內力和巧劲。
在这一方面,楚行云无疑是个天才。她的飞燕剑法已经达到炉火纯青、人剑合一的境界了。
要说放眼兰陵国,她几乎找不到对手,他百分百相信。
然而,⾼強的武艺似乎并未为她带来相对的全安感,至今,她依然夜里必作噩梦,让他又心疼又无奈。
“⼲么摆一张脸?我又还没死。”不过眨眼的时间,楚行云已收拾妥紊的情绪,重拾冷静。
她接过他手中的剑,围住纤,变成一件别致的饰品。
“你又作噩梦了。”他的声音带了点淡淡的沉闷,还有怜惜。“小时候你明明很健康,也没这⽑病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去,我哪次觉睡不作噩梦。”她故作不在意地耸肩。“而且,谁觉睡从不作噩梦?一点小噩梦有什么了不起?”
问题是,别人久久才作一回噩梦,她却每睡必梦,以致她连觉都不大睡了。
现在只有在打完仗后,将一⾝精力都消耗光了,她才会自动倒下,睡上几天,由他服侍得舒舒服服的。
然而,精力回来了,她又是几天不睡,直到下回又在场战上累得下趴。
他真是担心。
“你这样对⾝体不好。”他看得出她必有心病,需要心葯来医。偏她从不解释,更介意别人提起这档子事。
楚行云皱起了眉,今天因为多嘴的是邵君,只得推搪几句,换成其它人,恐怕⾆头就要飞了。
“有什么关系?睡不着我就调息,照样有休息的效果。”而且还能增进內功呢!一举两得。“你就不要再瞎心了嘛!”她拒绝讨论作噩梦的原因。
但他仍想劝她。“话虽如此,可适当的睡眠仍是必须的。”
“我知道,不然你以为刚才我在⼲什么?”
“昏。”让他担心死的可怕行为。
她轻咋了下⾆。“个人偏好『昏睡』这个说法。”
邵君叹了好长一口气。“不管是昏还是昏睡,都代表我开给你的宁神葯方没有效果。”好怈气,枉他被称为神医,却连小小的睡不安枕都治不好。
楚行云一时被他忧郁的脸呆了⾆头。
早知道邵君长得很好看,眉清目秀,一双大眼⽔汪汪的,像蕴蔵天地灵气。
自幼和她比邻而居的他,从小就是邻里间有名的小可爱,虽然他老爱玩得全⾝脏兮兮,以掩饰他那张闭月羞花。
不过所有的婶婶、大姐、姑姑、阿姨都晓得,在那⾝泥灰下蔵了一张多么惹人疼爱的小脸,她们总爱用口⽔涂得他又叫又骂,直到他发狠咬人为止。
明明他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整整比她大了十岁,但他的⽪肤却⽩嫰得像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营里的兵士常常偷看他,说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幸亏他们没见到他这种赌气的嘴脸,拧成一团的眉、⾼⾼嘟起的红,就像古董铺里的⽟娃娃,保证死一⼲三年不见女人、⺟猪赛貂蝉的浑球。
“你这模样千万别让营里的兵士瞧见。”她说。
“为什么?我很难看吗?”他口里问着,手上不忘拎来巾帕为她擦脸拭手。
“就是太好看了才⿇烦。”她怕兵士们会为了争风吃醋而打架,而那早有前车之鉴。“你知道营里每天有多少兵士为你打得头破⾎流吗?”
他头摇,整个人都呆了。
“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你现在可是第三军团一致公认的『第一美人』,人人崇拜的对象。”楚行云一席话把邵君打成木一枝,动都不能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