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朝太阳奔驰的马
第一章
“…故而如上例所示,龙魂使与龙的关系若以人类的主从契约去理解,将会出现许多困难点。当龙魂使对龙说:‘你是我忠实的朋友之时,如果把这句话听成与国王对家乡所说的话具有相同的意义,那么将会招致误解。但是因为龙魂使所表现出的模糊的态度,许多人都将龙与龙魂使的关系错认为主从关系。龙魂使如此模糊的态度造成⽇后他们本⾝以及拜索斯的灾难…”
摘自《在风雅⾼尚的肯顿长市马雷斯。朱伯烈的资助下所出版,⾝为可信赖的拜索斯公民,任职肯顿史官之贤明的阿普西林克。多洛梅涅告拜索斯国民,既神秘又具价值的话语》一书,多洛梅涅著,七七○年,第三册五二七页。
“那是龙耶!真正的⽩龙!哇,帅呆了!”
“嘿嘿,大概跟你有一天晚上踩到蛇那时的脸⾊一样苍⽩吧?”
“修奇。尼德佛!你这家伙!我不是叫你别再提那件事了吗?”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杰米妮暴跳了起来,一面环顾四周,害怕被人听去了。
这丫头真是的。踩到蛇就踩到蛇嘛,⼲么突然就靠到了我⾝上?难道她认为这样钻到我怀里,不会被我亲一下吗?我回忆起当时的情况,又再次笑了,这次的笑跟刚才的意思有点不同。杰米妮马上用想把我抓来吃了的表情瞪了我一眼,我只好赶快转移注意力。
“你看那边!修奇,那里,那个小孩好像就是龙魂使!”
不知不觉间,杰米妮又再度把视线投到⽩龙那里去了。说起来其实很难把视线从那里移开。我也朝杰米妮指的方向望了过去。
⽩龙旁边有一个少年,正骑着⽩马缓步前进。走在⽩龙⾝边的⽩马。说起来这还真是风雅。况且那个少年也穿着⽩⾊的披风。我哼了一声。
“龙魂使没必要担心被龙吃掉,但是那匹马还真可怜。”
“咦?”“要不是胆子够大,怎么可能跟龙并肩这样走着。”
“是哦?原来如此。”
“那还能怎么办。怪只能怪它生下来就是⽩⾊的。所以只好带着‘您不想吃我吧?的眼神,乖乖走在⽩龙的⾝边。”
“哈哈,修奇。你还真耍宝。”
“哈哈哈!你这家伙。你真的都是这样讲话吗?”
听到我说的话,旁边的大人们与杰米妮都笑弯了,我则是吐了口口⽔。
如果将我话里的⽩龙换成贵族,⽩马换成平民,那就是很明显的隐喻了。只是我们村里的人太单纯了,谁也听不懂我的话。去他的,是我不正常吗?其实我们领主心地很好,跟故事里面那些待平民的领主一点也不相像。
杰米妮笑了笑,又开始踮脚张望了。好像是因为周围拥挤的人群而被挡住的样子。这死丫头,别人都在长⾼的时候,她到底在⼲嘛?我咂了咂嘴,抓住了杰米妮的。杰米妮瞪了我一眼,我则是深呼昅了一下。
“别胡思想,杰米妮。”
接着我把杰米妮抬到右边肩膀上,让她从周围大人们的隙中能够看得更清楚一点。杰米妮的脸虽然红了起来,却也没要求我放她下去。
“看得清楚些了吗?”
“嗯…仔细一看,那个龙魂使好像还不到十岁?”
“去。能不能当龙魂使跟年纪是无关的。从龙的角度看来,不管是五岁的小鬼头还是八十岁的贤者,都一样只是小孩而已。”
周围的那些大人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突然集人们视线于一⾝的杰米妮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她因为害羞而动着⾝体,我原原本本都感觉到了。
我不理会周围的状况,继续望着前方。
不管怎么说,那景象是非常壮观的。大巨的⽩龙再怎么看,从头到尾巴好像也超过300肘。简单来说,头跟脖子长100肘,⾝体长100肘,尾巴也100肘左右吧?因为龙是在地上走,所以翅膀折叠了起来,但很明显地,翅膀跟头的长度呈⻩金比例。它从远处一直旅行到此地,然而它的头还是直、威风凛凛地顶着天。这么大巨的生物,为何动作还能如此优雅?牛跟马有时也会觉得自己的头很重,但应该更重的龙却没有将脖子垂下来。连人偶尔也会拖着脚走路,但是龙的脚步却像鹿一般地轻巧。龙用它在天空中急速飞翔的轻盈走在人群的前头。
龙的⾝边就是那个骑着马的小少年在走着,就算给我一千塞尔的钱我也不想跑去那个位子。不管是马、披风还是穿的⾐服,对他来说都显得太大了。当然那个少年的责任也十分重大。少年好像因为长途的旅行而十分疲劳,也不太看那些为了自己来到此处的人们。不,不如说他似乎有点害羞。
在他们稍微远处的后方,有几个骑士和一些士兵跟在后面。他们好像是从首都出发,来护卫龙跟龙魂使的士兵。就像我之前说的,那匹马是无可奈何地走在龙的⾝边,至于那些士兵就没有必要这么做了。所以他们在远远的后方跟着走,你甚至很难看出他们跟前面的龙是一夥的。
之前屏息看着龙的人群们直到这时才爆出了呼声。
“龙魂使哈修泰尔万岁!”
“哈修泰尔万岁!”
少年听到人们喊着自己的名字,头垂得更低,几乎要整个钻到⾐领里去了。居然说什么万岁?对不到十岁的小鬼喊万岁,真是件很可笑的事。乾脆喊“谢主隆恩!”算了。
“伟大的龙卡赛普莱万岁!”
“卡赛普莱万岁!”
如果那头龙知道人们对他喊的“万岁”这个词的意义,它会觉得有多可笑呢?
不管怎样,那头龙的名字好像是卡赛普莱,而旁边龙魂使小鬼的名字好像是哈修泰尔。我们贫穷村中那些可怜的乡下人不可能对外面世上的事那么清楚。一定是从领主的城里来的那些人先带头⾼喊,周围那些眼⾊快的村人才跟着喊的。搞不好他们今天离开之前,就又把那些名字忘掉了。
“一定要消灭掉阿姆塔特!”
“⼲掉阿姆塔特!”
我霎时间打了个寒噤。
阿姆塔特。人们绝对忘不了这个名字。所以这时村人的叫喊,至少也有几分是发自于內心。连我自己也吃惊的是,我居然也跟着大家挥手喊叫了起来。
“宰掉该死的阿姆塔特!⼲掉它!”
因为我一时动,杰米妮差点就掉了下来。杰米妮吓了一跳,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我猛然清醒过来,赶忙扶住了她。
“啊,对不起,杰米妮。”
“放我下去!”
杰米妮生气地喊着,我只好乖乖放她下来。她一面抱怨,一面拧我的手臂。
“你故意的!对吧?”
我被她拧得糊里糊涂,赶忙转过头去。我蒙住了杰米妮的嘴巴,开始对她说悄悄话。
“嘘!嘘!杰米妮,安静一点!龙最喜小女孩了。别做昅引它目光的动作!”
杰米妮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作出吓人的表情,然后很忍残地说:
“因为嚼起来很不错…所以在其他的情况下,它可能一口就把人呑了下去,可是像你这种小丫头,它可能会细嚼慢,津津有味地吃!特别是红发的小女孩…”
就像我预想的一样,杰米妮开始发抖,躲到了我的背后。正因为她跑到我后面,所以看不见我偷笑的表情。
⽩龙不知道自己因为我开的玩笑而背了黑锅,仍然静静地走着。他真是酷毙了。这么厉害,看起来又这么吓人的家伙居然听从旁边小鬼头的命令行动,不知怎的酷到让人觉得有点茫然若失。
过了一阵子,长长的行进行列消失在领主城所在的丘陵陡坡上头。人们渐渐散去,或是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
“我们领主今晚应该睡得着了吧?”
“没错。呵呵。有这样的龙在后院里,应该能够好好睡一觉了。”
我听到大人们的话,笑了出来。但那时传来了一句刺到我耳朵的话。
“真是太好了。如果这么厉害,那阿姆塔特就死定了。”
“对呀。阿姆塔特那家伙,”
阿姆塔特,阿姆塔特!
我每次一听到这个名字,全⾝就会感觉变得冰冷。然而同时我的脑袋却会像火烧一样热了起来。阿姆塔特,那该死的家伙!应该把它塞到粪堆里吃屎,狠狠扁他三个半月…咦?为什么我老是这样说话?我所有想得出的脏话,全都是这村里的大人在不考虑下一代教育的情况下,在小孩面前说过的。
我眼中冒出了火花。杰米妮吓了一跳,抓住了我的手臂。
“修奇?”
“啊,杰米妮。走吧。太快下山了。”
“嗯。好啊。哇!刚才真是酷毙了。”
杰米妮将手按在前,深呼昅了一下。
我把嘴移到杰米妮的耳边。
“我刚才不是说龙喜吃你这种红发小女孩,喜得要命?就在刚才你躲在我背后那时,那头龙还流着口⽔看你呢。你没看见吧?”
杰米妮大声尖叫。大概今天晚上睡不着的除了我们领主之外,又多了一个人了。
结果我后悔吓了杰米妮。
她说就算杀了她,她也不敢一个人走了,只好紧抓着我的手臂慢慢走,所以我虽然不怎么样,还是得装出个骑士的样子来护送她回去。杰米妮她家是负责帮领主看守森林的,所以离村子有点距离,是在森林里面。但我最怀疑的是,在森林里出生、森林里长大的杰米妮,怎么会太一下山就不敢进森林了。杰米妮望着夕西下、布満彩霞的天空,表情显示出她正在担心:万一走到半途天就黑了,那她该怎么办?
“喂,丫头!你别跟我说你到了十七岁,还不敢自己回家!”
“还敢说!到底是谁吓我的?”
我搔了搔头,开始快步往前走,杰米妮害怕落单,只得紧紧跟着。
走向杰米妮家的途中,我突然有个念头,想顺道去卡尔家看看。一方面去访问卡尔是很让人⾼兴的事,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奇他为什么没跑出来看热闹。我突然改变了方向,杰米妮吓了一跳,连忙抓住我的手臂。
“你,你去哪?”
“你再往前走一点点不就到了。自己回去吧。”
“你要去找卡尔吗?”
“嗯。”“那一起去吧。回程的时候,你一定要送我到家门口。”
庇佑精灵与纯洁少女的卡兰贝勒呀!您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会赐给这个少女如此不分青红皂⽩耍赖的能力?我会用从卡尔那里学来的,还有从小到大所学的这两种不同语气来讲话。有时说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听了都会吓一跳。像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往前走,杰米妮一副好像已经得到我的承诺的样子,也跟着我走。
卡尔的家位在森林边上的空地。
他既不种田,也不养家畜。也没有做什么东西来卖。此外他不但不税,连一年中要为领主服的几天劳役也不参加。虽然如此,他自己酿酒,拿去换面包,一面读书,过着悠游自在的生活。这件事对杰米妮而言始终是个不解的谜,所以她有点怕卡尔。
随着我们离卡尔的家越来越近,答,答的斧头声也越来越清楚。
一阵子之后,空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看到一个中年人,有着适中的⾝材、褐⾊的头发、看来很和善的脸庞。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他,你绝对不会记得他,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男人正在砍树。
“尼德佛老弟,你来了吗?”
卡尔放下斧头,作出了悦愉的表情。这对杰米妮而言又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杰米妮⾝为领主属下守林者之女,她始终无法理解,卡尔怎么能没得到自己⽗亲允许,就砍这里的柴来用。杰米妮带着警戒的眼神,屈膝向他行了个礼。
“你好,卡尔。”
我也亲切地打了招呼。“你还真懒惰啊,卡尔。居然到太下山的时候,才开始砍晚上要用的柴火。”
“哈哈哈,尼德佛老弟。真正懒惰的人才不只是这样。因为觉得砍柴很烦,所以一面发抖一面觉睡,那才叫做懒惰。好久不见了,史麦塔格姐小。”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杰米妮有点怕卡尔,还能这样跑来找他的原因。居然叫她史麦塔格姐小?不管是她的⽗⺟还是村里的人,大部分都叫她杰米妮,顶多叫叫小名杰藌,而卡尔居然能够记住连我都常忘记的杰米妮的姓氏,还这样叫她,这真是厉害。杰米妮微笑了起来。唉唷,还真恶心。
“别胡说八道了。哪里去找这么懒的人?”
“有的,尼德法老弟。我朋友当中就有这么懒的家伙。因为不想砍柴,就这样一边发抖一边觉睡,到后来得了感冒,差点死掉。”
“咦,有谁是得感冒死的?越说越离谱了。”
“你这小家伙还真难,大人跟你完全讲不通的。呵呵,进来吧。史麦塔格姐小?美丽的淑女来访,却让她站在这边,这真是件失礼的事。”
“那我就悉听吩咐。”
杰米妮用既优雅又娇滴滴的声音回答。天啊,⽪疙瘩掉満地!
我们一进到草屋里,太的馀晖就整个都消失在地平面后头。所以卡尔点起了房间央中桌上的蜡烛,杰米妮夸张地作出光线很刺眼的表情。说起来,要看蜡烛,若不是到领主的城里去,或者到开蜡烛店的我家,还能去哪看呢?
卡尔让我们坐下之后,先点起壁炉,接着走到书柜旁边,那里面放的酒瓶比书还多。应该放在书柜里的书反而都放在地板上,或者上。
他拿了酒瓶跟杯子,放到我们面前,然后开始倒酒。
“举杯吧,尼德法老弟。这是苹果酒。应该已经酿好了。史麦塔格姐小。”
要是杰米妮的家里看到现在这种情况,不弄得飞狗跳才怪。我家也差不多。
但是我们两个还是装出一副常喝的样子,举起了酒杯。我偶尔会跟酿酒厂的老么米提要些酒糟来吃,但杰米妮几乎完全没碰过酒,还是故意作出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卡尔在自己的杯子里也倒満了酒,然后想了一阵子乾杯时要讲什么话。
“这个嘛…嗯,这样好了,为了这一对青舂男女永远的爱⼲杯…”
“卡尔!”
我的叫声听来有些凄惨。卡尔的眼睛睁得大大地说:
“咦?不喜吗?那这样吧,为了他们两人一出生就具备勇气和美貌的下一代⼲杯…”
杰米妮的全⾝开始扭曲。她的眼神混杂着烈的非难,好像在说:她这种淑女怎么会跟我这种浪子扯在一起?我真的委屈死了。
那时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为了阿姆塔特的灭亡⼲杯吧!”
卡尔立刻紧闭上嘴巴,表情变得很沉重。杰米妮也因为气氛的急遽变化而感到不安。
过了一阵子,卡尔吁了一口气,又露出了笑容。
“这样吗。嗯,我懂了。我不知道你居然带着这种决心。你什么时候出发?勇猛无双的尼德法居然要去消灭恶名昭彰的阿姆塔特,博得屠龙者的名声…”
“什么?”
“咦?不是吗?那史麦塔格姐小呢?”
“噗,噗嗤,噗哈哈哈哈!”
杰米妮开始狂疯大笑,我也在一边⼲笑。卡尔一面微笑,一面把酒杯拿到了边。如果再继续这样想⼲杯的台词,搞不好连酒都不用喝了,所以我也喝了口酒。
霎时间耳垂跟脖子两旁都烫了起来,呼昅的气息也变热了。我大大地眨了几下眼。卡尔带着笑容看着我的样子,然后用不太在意的语气轻轻地问:
“听说龙魂使来了?”
“是的,卡尔。呼!他们是来⼲掉阿姆塔特的。”
杰米妮好不容易停止了笑,很自然地喝了口酒。不,应该说是直到酒杯拿到嘴边的那一刻之前都很自然,接下来就看到她脸颊整个鼓起来。她分明好不容易才呑下去。
“嘶,嘶,嘶!咳。嗯,真是不错的酒,卡尔。”
“谢谢你,史麦塔格姐小。”
我笑了笑,然后继续对卡尔说:
“你为什么不出来看热闹?”
“因为要砍柴,所以没办法去。怎么样?很壮观吧?”
“对啊。龙魂使好像只有六七岁,而龙是大得很可怕的⽩龙。”
“让我猜猜看好吗?你们说的⽩龙,应该是卡赛普莱吧?”
杰米妮作出吃惊的表情,但是我却不太惊讶,还很⾼兴。卡尔温暖地笑了笑,靠到了椅背上。
“而且那个小孩应该不是姓哈修泰尔吧?”
这个他搞错了。我疑惑地看着他说:
“哈修泰尔应该对吧?”
卡尔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闭上了一阵子。他闭着眼睛还是很正确地把酒杯拿到了边。喝了一口之后,卡尔张开眼睛笑了。
“少年少女去见长辈的时候,为了要让他们知道自己以前的岁月没有⽩过,长辈必须要张开自己智慧的卷轴给他们看才行。”
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你要跟我们说有趣的故事吗?”
“…说是哈修泰尔家的后继者,这难道意味着他们家族还不断继承龙魂使的⾎统吗?”卡尔像是自言自语地说,然后噗嗤笑了出来。“真是胡说八道。”
“你说这是胡说八道?”
“一定是从某个地方把有龙魂使资质的小孩抓来,让他继承哈修泰尔家的,尼德法老弟。”
卡尔讲得好像这是发生在他家的事一样,用很自信的态度一口咬定是如此。真是莫名其妙。
“你敢这样断定的理由是什么?”
用这种方式说话的我,心情动得就好像自己成了讨论陆大事务的贤者中的一人。特别是杰米妮本不敢揷嘴,只能用钦佩的眼神看着我,这真是让我觉得很慡。
卡尔让烛光映照着酒杯,低声说:
“这只不过是简单的加减法算出的结果而已。哈修泰尔家族约定好产生龙魂使的期限是三百年。最后的第三百年过去到现在,也已经十五年了,尼德法老弟。你们又说那小鬼只有六七岁,不是吗?所以如果那个小孩有哈修泰尔家的⾎统,就不可能是龙魂使。”
“三百年?那是怎么一回事?”
“喂,尼德法老弟,尼德法老弟!你如果有时间去搜鸟巢玩,就去读点书吧!”
因此讨论陆大事务的贤者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个搜鸟巢玩的淘气小鬼。杰米妮开始呵呵地笑,我则是羞红了脸。
卡尔继续带着亲切的笑容说:
“原来你连自己家国的历史都不知道。三百年,不,三百一十五年前,是我国的开国元纪年,不是吗?荣光的七周战争那时,神龙王向哈修泰尔公爵约定,让他们家族拥有龙魂使的⾎统。所以他们家族在三百年间维持和龙之间的友情,后世子孙一生下来就会带有龙魂使的资质。知道吗?”
我听得糊糊,杰米妮则好像连一点都听不懂。卡尔发现他的两个听众都没听懂,只好开始讲得更简单一点。
“嗯…史麦塔格姐小。我们拜索斯是何时建国的?”
“啊,就是在荣光的七周战争期间,大王击退穿越黑暗平原的神龙王那时。”
“你果然具备跟你气质相符的教养,史麦塔格姐小。”
杰米妮那时的表情是…我说不出口。哪有人不知道这件事的?
“开国的路坦尼欧大王虽然在荣光七周的最后一天击退了神龙王,但自己也受了重伤,从此不能再拿剑。那时哈修泰尔公爵救出了神龙王。所以神龙王祝福自己的救命恩人哈修泰尔公爵。”
我很急地揷嘴了。
“祝福的內容,就是他们家三百年之內,会不断出现龙魂使喽?”
“没错,尼德法老弟。到了第四代国王耶里涅陛下征伐北方的时候,哈修泰尔家族也开始服属于陛下。耶里涅陛下不但没有灭亡违逆路坦尼欧大王的哈修泰尔家族,反而満⾜于接受主从关系的誓约。龙魂使很希罕,不是吗?所以灭绝代代都有龙魂使辈出的家族是很可惜的事。而且万一没有龙魂使在,那些龙狂暴起来,也是很危险的一件事。”
卡尔渊博的知识让杰米妮听得⼊神,简直呆住了。我提出一个问题。
“三百年都过完了吗?”
“是的。所以事情就有趣了。”
我跟杰米妮都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将⾝子偏了过去。卡尔也好像在参加什么秘密的重大会议一样,⾝体往前倾,低声说话。前提是如果蜡烛匠的儿子、守林者的女儿跟游手好闲者的闲谈也能称做重大会议的话。
“哈修泰尔家族跟其他开国功臣家族比起来,本来是叛逆者,对吧?但只因为代代生出龙魂使这个理由,就一直享尽了富贵荣华。那如果哈修泰尔家不再出现龙魂使,会有什么结果?”
“啊哈?所以去找养子?”
“对啊。一定是将贫穷人家里诞生、具有龙魂使资质的小孩子強制收为养子。不,等一下,修正我的话。不如说是买小孩更正确吧?不管怎样,如果不是贫穷人家,大概也不会答应把孩子让出去吧。”
“用钱收买养子?”
“大概吧。虽然神龙王约定的期间已经结束,但是他们想将龙魂使们抓来,重新塑造出龙魂使的⾎统。就像把优良的公马⺟马抓来当种马一样。”
卡尔用很辛辣的讽刺语气说。杰米妮毫无惧⾊地又喝了一口酒,然后带着不快的表情说:
“这些人真卑鄙…”
“是的,史麦塔格姐小。他们已经享受了三百年的权势还不够,还想再继续延长下去,于是从穷困的⽗⺟那里将孩子夺走,收养为自己的孩子。不过搞不好这对孩子,甚至对那些⽗⺟都好。我们可以换一种看法:比起处在贫困的家庭,能够成为哈修泰尔家族的养子不是更好吗?”
我不自觉地说:
“不管哪里,都有些走运的家伙。”
卡尔注视着我。
“你很羡慕吗,尼德法老弟?”
“老实讲,说不羡慕是骗人的。”
“尼德法你年纪也不小了,也懂得观察周围各样的事物。但是不过六七岁的小孩子被从⽗⺟⾝边夺走,还要叫不认识的人⽗⺟亲,这真是很可怜的事。”
“去!我猜过个五年,叫那些家伙回到自己住过的茅屋去,他们一定打死也不要。”
我的语气越来越烈。杰米妮带着怀疑的表情,而卡尔只是平静地笑。
庇佑纯洁少女与精灵的卡兰贝勒啊…唉,今天呼唤了您这么多次,我也觉得很抱歉。但是关于现在在我背上的这个少女,您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赐给她如此鲁莽的心,让她这样大口大口地喝酒?
背着杰米妮走在林间小路上,我变得很想使出吃的力气。
卡尔自酿的苹果酒虽然好喝,但真的很烈。一开始喝起来很像苹果汁,所以杰米妮没有当场醉倒已经是万幸了。我也不能说自己是完全清醒的。我努力不让杰米妮掉下来,一面摇摇晃晃前进着。
太早已下山,森林里黑漆漆的。因为是从小在里面玩的森林,就算有些醉,我也能带着自信前进。但真的很辛苦。特别是背上的杰米妮会不时突然发作,发出“嘻嘻嘻嘻”的鬼笑声,把我弄得很烦,已经快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了。
“嘻嘻嘻嘻!嘻嘻!”
“别笑了!”
“喵,好好笑,喵~”
“什么?”
“不知道。就是很好笑。呵呵呵。”
啊啊啊!这个死丫头,要不要把她丢在这边算了,管他狼会不会来?那时杰米妮拉住我的耳朵跟我说:
“放我下去!”
“你应该要马上回家,喝点冷⽔然后觉睡。”
“这样子回去,我一定会被打死。”
嗯。这话也没错。等酒醒一点再回去好像比较好。我放下了杰米妮,然后好像昏倒一样跌坐了下去。杰米妮也靠向我⾝边,我们两人就被靠着树木并肩坐着。
“喂!你过了十岁以后,是不是只长体重不长⾼?”
我全⾝都被汗弄得黏呼呼的。脸上黏了片枯叶,于是我把它拿掉。杰米妮动着向我靠来,举起了我的手臂,很自然地放到了自己的肩上。也就是说她钻到我的胳肢窝底下去了。
“冷吗,杰米妮?”
“嘻嘻嘻嘻嘻!”
“…”我向着天空不发出声音地痛骂一顿之时,她靠着我的腋下说。
“真好笑。喵喵,那个龙魂使。”
“好笑什么?”
当然回答的绝对不是我的腋下。
“不是很好笑吗?”
“到底什么好笑?”
“好笑耶!”
“…你看!前面那是什么?”
“妈呀!”
自从杰米妮小时候在村中大路上走,看到领主的老狗打呵欠之后,她每次都会这样一下子突然靠到我⾝上。我呵呵地笑了笑,杰米妮则是眼睛含着泪光,好像搞不清楚现在的情况,糊糊地看着我。
“说起来这件事比较好笑吧?”
“修奇。尼德法!你!”
“一下子酒就醒了吧?”
杰米妮叹了口苹果香的气息,离开了我⾝边。但是不久之后,森林里传来声音之时,她马上又靠了过来。
“那,那是什么?”
“那个啊。是风声吧。”
“你觉得我听不出是不是风声吗?”
我一时惊慌丧胆地望着杰米妮。虽然她是一到了晚上就不敢从家里出来的胆小鬼,但她明明就是守林者的女儿,是森林里出生、森林里长大的。如果她说不是风声,就一定不是。
她的推测是正确的。一阵子之后,周围好像突然有种亮起来的感觉,也传来了人声。脚步声、喃喃的说话声、还有叮当声。
最后一样是指佩着剑的人走路时发出的声音。
我猛然站了起来。我做错了。我眼前天旋地转,腿也软了。我扶着树,好不容易才没摔倒。杰米妮也站起来之后,躲到了我的背后。我让她站到我跟树的中间,然后观察前方的情况。可以看见树林里面有火光在摇曳。分明有一群人拿着火把,在森林里面走着。
“难,难道是山贼?”
我对杰米妮的想像力致上了极⾼的敬意。
“那他们还真是新型态的山贼。名称大概叫火把帮吧?”
拿着这么亮的火把,随意发出响声,就算太打西边出来,也不会是山贼。杰米妮搞懂了我的话之后,表情也稍微缓和了下来。哼。这里是领主所有的森林,我背后是领主所属森林管理员的女儿,对我而言,只要这些人不是山贼,我就没什么好怕的…
“喂,被发现就死定了!”
“咦?”“我们两个不是已经醉了?到时候要是告诉你爸妈…”
“唉唷!”
杰米妮马上做出要爬到树上的势姿。拜托,她怎么可能冒出这种想法?就像我预先所想的一样,杰米妮既然醉了,最后她一定会领悟到自己无法爬得到树上。
而且居然还是在从树上掉下来一庇股摔到地上,尖叫了之后才领悟的。天啊,庇佑纯洁少女与精灵的…我现在真的受不了了。
“是谁?”
我们听到人们惶急的脚步声,拍子恰好地配上他们的剑从剑鞘里子套的声音。
一旦听到钢铁声,我们就像被冻住一样,一动也不敢动。霎时间,我们周围布満了一手拿火把、一手拿长剑的士兵们。
“半夜在领主所有的森林里游,你到底…咦,怎么回事?修奇,杰米妮?”
我跟杰米妮无可奈何地采取了这种情况下最适当的应对态度。
“嘿嘿嘿…”出现的人都是穿着硬⽪甲的领主士兵。他们都带着啼笑皆非的表情,将剑揷回剑鞘中,他们的首领杉森。费西佛噗嗤笑着走了过来。他是城里铁匠的儿子,现在是警备队长,跟必须到城里缴纳蜡烛的我这个蜡烛匠之子算是很。虽然他的年纪比我大了十岁,不但配着长剑,还统率着士兵,但是內心跟我没有丝毫不同,都还是个顽童。
他笑着向我走来,然后突然皱起了眉头。
“咦?搞什么,你们喝了酒?”
“嘿嘿嘿嘿…”杉森轮流注视着我跟杰米妮,接着作出了诡异的笑容,把我弄得很不安。
“嗯。修奇。原来你也开始搞这些了。你从哪里弄来的钱,跑去买酒?这该说是爱情的力量,还是**的力量呢?不管怎样,你总算是弄到了酒,然后把杰米妮灌醉了。你还真胆小啊。似乎你如果不先把她灌醉,就没有自信吧?”
“这是误会啦!”
杰米妮的惨叫没几个人听见,因为完全被周围士兵的大笑盖了过去。这件事可不能就这样算了,我下定决心,这次该我把杉森弄得很不安了。不久之前杉森嘴角的诡异笑容,这次轮到我脸上浮现了。
“城外⽔车磨坊的推磨声真大…”
杉森马上打断了我的话。
“危险的晚上,你们怎么还在外面游?哼,快点给我回家去!”
“今天又有少女,避开人的视线,前往磨坊了。”
“修奇!”
这一次旁边的士兵对着杉森笑了。而且其中一些还跑到我旁边,用诚恳的语气对我说:
“继续说…拜托了。”
“映在月光下的少女,那悉的脚步。”
杉森想要冲到我⾝边,但是士兵们马上把他架住了。杉森急得直跺脚,但是三个士兵紧紧地抓着他,还一面呵呵地笑。“你们这是叛的行为!放开我!”“真好笑。你吵死了,杉森。这首歌不是不错吗?”嗯。我们警备队的军纪还真是严明啊。
“微风轻拂过少女,传来那悉的香气。”
“修奇!这家伙!妈呀!爸呀!爷爷呀!”
我假装没听到杉森焦急的喊声,继续轻松地唱着歌。连杰米妮也看着杉森嗤嗤地笑,士兵们则是咕嘟咕嘟地呑口⽔。也许因为喝了酒,我比平常更口没遮拦了。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的洗⾐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蔵库的酒香?”
“是厨房的玛格丽特吗?如果说到洗⾐场,那一定是那个金头发的安。提起储蔵库,难道是那个克拉蒂斯?”士兵们马上开始换意见。我相信就算是荣光的七周战争那时,路坦尼欧大王跟八星召开的作战会议,也不像现在讨论得那么热烈。我故意装蒜,继续唱着歌。
“铁定是三个中的一个。那那那…那香味是…”
士兵们呼昅急促地看着我,而杉森的脸⾊一阵青一阵⽩,简直都快要哭出来了。大概我一个月之內不能靠近杉森⾝边了。然而就在这时;“咦?这是什么香味?”
士兵们都作出了疑惑的表情,但是跟我无关。那是一种清楚独特、却又悉的香味。那时杰米妮眼睛一眨一眨地说:
“好像是花香…但不知是什么花?”
士兵们都搞不清状况地互相对看。
“大概是我⾝上发出的香味吧。”
一个六七岁左右的小孩穿过树林,向我们走来。我虽然有些醉,但还是觉得这个小孩有点眼。比起我来说,杰米妮更清楚地认出了这个人是谁。
“龙魂使!”
一群不平凡的人的到来,打破了小镇的宁静。其中更让人们惊讶的是在这个队伍中还有另外一种生物…⽩龙。他的主人骑着⽩马走在⽩龙的旁边,他看起来很年轻,可能还不到十岁。突然有人用响亮的声音打破了死沉的气氛:“他就是龙魂使。”
第二章
从树林间走出来的龙魂使露出了有点不好意的笑容,士兵们到了这时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好不容易被放开的杉森说:
“哈修泰尔大人,我不是说过请您别跟来吗?”
龙魂使苦笑着回答:
“我听到了歌声还有笑声…好像不太危险的样子。”
我凝视着这个小孩。⽩天他骑在大巨的⽩马上,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掉下来,但现在他只穿着简单的便服,看起来就像个没啥特别的普通小孩。不,应该说就连在其他同年龄的小孩⾝上能看到的挑衅眼神,在他⾝上却一点也看不到,甚至可以说是个胆子不大的小孩。如果是我,绝对看不出他就是⽩天那个小鬼,但杰米妮的眼睛却很尖,一下就看了出来。
杉森点了点头,说:
“这么说也没错。那好!修奇跟杰米妮赶快给我回家!”
我犹豫地转⾝要走,有几个士兵因为没办法继续听我爆出的內幕八卦,而叹了口气。然而这时杰米妮站了出去,问道:
“可是你们晚上跑到这里做什么?”
杉森看了看杰米妮,做出了突然想起某件事的表情。
“嗯?对了!杰米妮,有你帮忙不就成了。”
“咦?”“我们现在在找薄荷。晚上突然跑来找,真的是很困难。”
“咦,⼲嘛要找薄荷…啊!这香味原来是薄荷香!”
杰米妮说出口的瞬间,我也发觉到了。从龙魂使⾝上发出的香味就是薄荷香。
但是人的⾝上怎么会发出这种味道?如果说是每天吃薄荷的我们领主也许有可能。我们村子的领主在吃⾁的时候,主要是用薄荷当作香料。因为他没什么钱,个也不是很挑剔,所以不会用⾁桂或丁香这一类的⾼级香料,而是用薄荷来代替。不管怎么说,用⾁做的菜肴总是要除去腥味才能吃。
龙魂使听到了杰米妮的话,脸上浮现喜悦的微笑,说:
“请问姐小姐,你知道哪里才有薄荷吗?”
士兵们当场有点心慌,龙魂使随即也怔了一下。当然我也吓了一跳。龙魂使居然会用这么平凡而亲近的语气对人讲话。但是已经醉了的杰米妮却好像没发觉这件事似的。
“嗯,废话,当然知道。因为我老爸就是看守森林的…,哈修泰尔大人。”
好险杰米妮还有某种程度的警觉。龙魂使好像想掩饰自己的失言,把视线转到了别的地方,就:“若是如此,那当会对这些士兵有所帮助。”
杉森很快站了出来。
“这是为了⽩龙卡赛普莱的用餐。我们已经找出城里所有的薄荷,然而还是不够。所以急急忙忙跑出来找。”
天啊,居然有这种事!
这头龙好像一定要在主料中加薄荷,它才肯吃。如果是人讨厌的腥味,要龙去喜那种味道,确实说不过去。可是如果是龙所要吃的数量,那真非得有多得不得了的薄荷才行。城里的士兵好像就是因为要准备龙进餐时的香料,才晚上跑来这里。真是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杰米妮也作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说到薄荷,在沙凡溪⾕长了很多。”
“哦,是吗?那太好了。请带我们过去吧。”
杰米妮开始不安了。这丫头就算跟这么多士兵同行,也不敢晚上跑去沙凡溪⾕。大概走不到一半,就会因为踩到某种东西而大声尖叫,赶忙跑回来了。真是拿她没办法。
“我带你们去好了。我也知道那个地方。”
我站了出来,杉森显出一副“太好了!”的表情。
“你要帮我们带路?太了。那杰米妮先回家好了。”
杰米妮简直就快哭了。她到现在还満口酒味,万一就这样回去,那她妈妈一定会好好地“疼”她一顿。庇股一定被打得又红又肿。
走在黑暗的树林中,満月可以帮上大忙。
不断呼昅着夜晚森林中的冷冽空气,我感到酒意渐消。杉森走在我⾝边,龙魂使则由士兵们簇拥着,走在稍微远离我们的后方。我向杉森指出了方向,然后低声对他说:“真是可笑的龙。难道因为⾁有腥味就不敢吃吗?”
“听说是因为这样吃习惯了。在首都的时候,人们都一直帮它把大量薄荷准备得好好的。”
杉森对于只为了找薄荷,半夜还必须出动这件事好像不是很⾼兴。
“哼。所以那个龙魂使⾝上也才会发出这种味道。可是他为什么要跟来呢?”
“因为龙不吃东西,所以他好像很担心。他说他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了,所以不得不跟来。”
“嗯。原来是因为龙魂使跟龙之间的友情啊。…小心脚底下。这里是碎石地,会有点滑。”
“知道了。”
我向后瞄了一眼。因为被士兵们挡住了,所以看不到龙魂使。那小鬼大概也很辛苦吧。半夜跑出来爬山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那个龙魂使叫什么名字?”
“不是哈修泰尔大人吗?”
“那是家族的姓吧。名字呢?”
“你疯啦?贵族的名字我怎么会知道?就是哈修泰尔大人啊。”
这真是把我的心里弄得很。说起来,我们这些平民的确没必要知道贵族的名字。我们到何时才有机会用那个名字叫他呢?
但是如果按照卡尔的说法,这个小孩应该是被哈修泰尔家族收养的,所以本来也不是贵族。大概本来也是跟我一样住在快倒的茅屋中,不知怎地被人发现真有龙魂使的资质,所以才成了贵族。优比涅到底为什么不赐给我这种资质呢?不,优比涅一定知道所有的情况,才这么做的。如果我成了贵族,才是件最可笑的事。
“哇哈哈哈哈!”
我一口气跑下了溪⾕。杉森大吃一惊。
“喂!修奇,危险啊!”我本连听都不听。眼前有岩石,我飕一下跳了起来,蹬了一下岩石,再跳到前面的草地。为了不滑倒,我尽量把⾝子放低。有时真有点滑,我就往上挥动手臂,然后再度跳了起来。唉唷,一庇股跌坐了下去。好滑。我利用往前滑的力量,将一。然后再次跳了起来。再踩过这块岩石,就到了溪⾕底了。因为残余的酒意跟速度感混合在一起,所以我甚至开始想跳舞。我从溪⾕底朝上望。虽然我挥了挥手,但其余的人好像看不到我。
“修奇!你在哪里?没事吧?”
从上方传来了⾼喊声。我也喊了回去。
“你们还真慢啊。不能快点下来吗?”
“我们看不清楚,怎么下去?”
我只好双手叉在前,在那里等了。往上一看,上头摇曳的火把光芒离我还很远。火光下降的速度慢到让人心烦。月光这么明亮,他们为什么还看不见东西?
我⾝体静下来一阵子之后,就开始感觉溪⾕的晚风冷飕飕的。甚至到了⾝体开始发抖的程度。月光真的很美。在这样的夜晚,应该用我清脆的嗓音唱首歌,才符合现在的气氛。
“城外⽔车磨坊的推磨声真大…”
“修奇!喂!”
杉森的惨叫声传来,同时火把中的一个也开始有了奇怪的动作。接着就听见某样东西滑下来的声音。我吓了一跳,朝上看了看黑暗的山坡,可是什么也没看见。
不久之后,就听见杉森上气不接下气的呻昑声。
“呃!重要部位严重受创。我以后不能娶老婆了。”
“…少女的泪沾了单。我情人的那家伙已经完蛋。”
杉森一副想把我抓去吃了的样子,好在士兵们跟龙魂使都陆续抵达了溪⾕底。士兵们一面擦汗,一面吁吁气着。他们并不是像我一样,穿着简单的⾐服,而是穿着甲胄同下到沙凡溪⾕里来,所以每个人都快累倒了。虽然通常会将之称做轻⽪甲,但是那也只是意指比其他甲胄轻而已,比起普通⾐服来说还是重多了。如果穿硬⽪甲的话,恐怕连跑都不能跑了。
特别是哈修泰尔大人,已经一副快要累昏的样子。我对他抛了一句:
“很累吧,龙魂使大人。”
“呼,呼。啊,是的。呼。”
“我们已经到了。请坐下来休息吧。就是那边那座山丘。”
哈修泰尔大人连话都没办法回,只是点了点头。我亲切地对他笑了笑,然后开始催促士兵。
“喂,你们在⼲嘛?赶快起来对薄荷突击啊!”士兵们一面呼呼着气,一面站了起来。他们各自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袋子,我吹着口哨,带着他们到了小丘上。小丘上长了満満的薄荷。杉森命令三个人拿着火把站着,其余的士兵则开始挖薄荷。我则是双手叉在前站在一旁观赏。
“喂,修奇!你也帮一下忙啦!”
“我的责任只是带你们到这里而已。”
“算了啦,算了。”
“月光皎洁的夜晚,我们的这群勇士。中怀抱着的热情,倾注在薄荷⾝上…”
士兵们开始嗤嗤地笑。这更助长了我的气焰,我为了唱得更大声而抬起了头。
属于雪琳娜女神的満月已经徐徐从夜空东方移到央中,散发着美得让人窒息的清冽月光。
“天上的雪琳娜映照着,勇士们的长剑更显得杀气腾腾…”
“没有任何薄荷,可以躲避勇士们伸出的双手…”
“満月月光下所采集到的香草,正散发着最上品的香气…”
“祝福兽化人的満月啊,请你也祝福勇士们…”
杉森马上大声喊了出来。
“喂!你的意思是要我们全变成狼吗?我们得要这样叫才行吗?啊呜呜呜…”
呜呜呜…啊呜呜呜呜…
我全⾝的汗⽑一下子都竖了起来。这狼叫的时间也太刚好了。有些士兵在惊吓之余,居然失去了平衡,跌坐在地上。
“哇。哈,真吓人。杉森,你的朋友在叫了耶。”
杉森整个人呆站在那边,听到我说的话,好不容易脸上才浮现了笑容。
“真吓了一大跳。这家伙叫的时间点还真准。”
就在这个时候。
呜喔喔…呼呼…呜喔喔喔喔!
声音听起来比刚才更近了。士兵们的脸⾊一下都变了。声音越来越近,过了一阵子之后,连踢到小石头的“喀啦喀啦”声都听得见了。那家伙正在接近中。不曾听说过狼会跑向火把。而且这里还有这么多人。这样居然还敢跑来,可见绝对不是普通的狼。
杉森急忙子套了长剑。
“照着你这家伙的歌词实现了,我们可惨了。”
士兵们都各自拔起了长剑。我吓得脸⾊发青,赶快观察四周,看看怎么样才能逃走。我看到了龙魂使的样子。那个小孩也蜷缩着,一副很害怕的模样。杉森急忙下了指示。
“所有人围住哈修泰尔大人以及修奇。贾伦、海利…还有谁的剑是有镀过的?”
“我!”
酿酒厂的长子透纳站了出来。杉森点了点头。杉森跟这三名士兵立刻站到前面去,其余的士兵围住了我跟龙魂使。我害怕得不知该怎么办。脚步声听来不是很多,恐怕来者只有一个。但是那脚步声却非常响。
“那,那里!”
我们前面大约距离七十肘的上方的山丘顶上出现了大巨的影。从月光照着它背后衬托出的黑影看来,它似乎有五肘⾼。那不是狼。它用两脚站着,微弯的上方有着宽大到其实可以放三四个头的肩膀。我看到从肩膀两边伸长的手臂上,映着月光而像匕首一样闪烁着的指甲。
“是狼人!”
杉森将长剑尽量伸向前方。月光下,长剑的反光非常明亮。“你如果过来,我就杀了你”的警告似乎顺着剑锋,向山丘上的狼人。狼人一动也不动,往下俯视着我们。
杉森虽然心地好又纯真,⾝为城里警备队长的他在打雪仗时完全不会显出退让的样子。然而若不是雪仗,而是真正的⾁搏战,又会怎么样呢?狼人挥一挥手,就可以打掉一个⻩牛头。四年前的某个夏夜,狼人跑到村里闹事之时,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看着这狼人的样子,牙齿喀喀地打颤。
可恶。我们这群薄荷采集队本没有人带弓箭来。对方这样像傻瓜一般站着之时,应该好好他个几箭才是。不,不对。狼人中箭会死吗?如果中了箭还继续生龙活虎地跑来,恐怕只会让大家更不安。
杉森低声地下指示。
“贾伦,你到左边。透纳,你到右边。海利到我背后。如果它一动,贾伦跟透纳就从左右两边砍它。海利去刺它的头。”
吩咐完了之后,杉森就维持着T字的队形,慢慢前进。因为杉森如此大胆,其余的三个人似乎也忘了害怕。大概是杉森要拿自己当向盾,让后面的海利能够全安地伺机攻击。海利的个子⾼,臂力也強,应该能够在杉森背后伺机刺中狼人的头。万一被躲过了,再由贾伦与透纳从两边进击。
不知狼人清不清楚杉森的战术,反正它就是站在原地。大概它也是听到歌声跑来,却看到这么多士兵,自己也慌了。如果狼人得知这么多士兵来到此处,都是为了帮一条龙挖掘吃饭要用的薄荷的这件莫名其妙的事,它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狼人跳了起来。
“嘎啊啊!”狼人直冲向杉森。虽然对方五肘⾼的⾝躯挟带着很強的攻击力冲了进来,但杉森似乎发现对方进⼊自己预设的圈套,噗嗤笑了,在那里等着。他竟然能笑得出来?
狼人跑到他的眼前挥动手臂之时,杉森快速弯下了,挥剑去砍它的腿。背后的海利也拿长剑从杉森的背的上方往前一刺。两人的时间点抓得刚刚好。狼人发现杉森要砍它的腿,⾝子一缩,朝下看了一眼,所以没看到杉森背后突然揷过来的海利的长剑。
长剑正确地刺中了狼人的脖子。
“喀呃!”
“受死吧!”
同时有三把剑在明月照下剑光一闪,分别在狼人的两侧以及腿边。杉森来了个大横劈,接着顺势向前一滚。狼人的脖子被刺穿了一个洞,腿也中剑,所以跪了下去,但还是两手各抓着贾伦与透纳的剑。啵!传来了剑刀砍在⾁上的可怕声音,以及骨头敲在金属上的响声。但是狼人因为脖子揷了把剑、两手抓着长剑,而且腿双跪着,所以行动完全被封锁住了。因而当滚到它脚边的杉森站了起来,刺向它背后之时,它完全无法阻挡。
噗!杉森的长剑穿贯了狼人的⾝体,⾎从肚子那边噴出。站在它正面的海利刹时被噴得全⾝都是⾎,但他没有退后,只是旋转了揷在狼人脖子上的剑,然后斜斜地子套。狼人的脖子马上就摇摇坠了。过了一阵子,狼人总算倒下了。四把长剑再度过去揷在它的背上。
狼人已经死了。所以就算背后被剑揷,还是一动也不动。杉森拔起长剑,松了一口气。其余的人也拔起剑来,拿出怀里的手帕开始擦⾎。被⾎噴得満⾝的海利,那个样子真是够瞧的了。
一会儿之后,杉森将眼光转向我这边。他的眼神尖锐,害我一下子不安了起来。
“你这家伙!你没听说过‘一语成谶吗…”
“哇!”
我虽然想跑,但四方围过来的士兵们笑着抓住了我的肩膀。然后杉森就轻松地对着我的头顶打一阵。
我的脖子被杉森勒着,我拼命大叫:
“咳呃…,不,不是已经打赢了…那不就没事了吗?…咳咳!”
杉森呵呵笑着,放开了我。我摸了摸脖子,在那里咳了半天。那时我看见了之前龙魂使吓得发青的脸。杉森好像也看到了,于是对他说:
“没事了,哈修泰尔大人。请您放心。”
哈修泰尔大人结结巴巴地说:
“叔,叔叔,你真的,好厉害喔!”
龙魂使受惊吓之余又使用了平民的用语。他本来应该也是平民吧。杉森听到这句话,好像很吃惊,过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回答:
“不,您过奖了。”
龙魂使似乎也突然打起了精神。
“可是…你们怎么能拿普通的长剑杀狼人呢?”
杉森举起了长剑给他看。
“我这把跟其他三个人的剑都是镀银的。它的光芒很漂亮吧?”
龙魂使好像已经懂了似的,点了点头。这也是把我们领主弄得这么穷的其中一个理由。拜索斯其他地方哪有人在士兵的剑上镀银的?但这完全不是为了美观。是为了实用才这么做的。当然一般来说,制造对付兽化人专用武器的方法,是整把都用祝福过的纯银制作,但是以我们领主的财力,就算是一把也做不出来。所以不得已才采取镀银这个权宜之计。然而我们的警备兵非常厉害,拿着这种烂武器也能在战斗中大显⾝手。其原因是…
“各位不过是一介小兵…可是好像打起仗来,比首都的骑士更加勇猛。”
“嗯。我们这些小兵,都是用叫做阿姆塔特的筛子来精挑细选过的精兵。”
“咦?”杉森面露微笑,用很帅气的动作开始将剑揷回剑鞘里。
“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这附近的怪物多不胜数。在跟怪物们作战的过程中,死了许多的士兵。所以还活下来的都是经过极⾼锻炼的战士。但是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战斗中丧生。所以才能够无惧地作战。”
长剑完全消失在剑鞘里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出的剑光让我觉得很刺眼。此刻在我眼中,那个铁匠的儿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气急败坏的纯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欧大王还更伟大的英雄。这难道是因为満月的魔力?还是杉森真的是不逊于路坦尼欧大王的英雄呢?
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里的疑问,他转过头去望着正在检查狼人尸体的透纳。透纳带着痛苦的表情,摇头摇说:
“我认识这个人。”
“是吗?”
“他是四年前狼人⼊侵时失踪的卡勒多。以前住在江的对岸。”
周围一时静了下来。杉森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立刻说:
“来吧,我们快开始行动吧。尸体收拾一下,报告明天我来写。已经很晚了。下去之后,我请你们喝一杯,所以你们加把劲吧。”
“哇,杉森队长万岁!”
“你们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对我说万岁吧?”
士兵们忧郁的心情似乎一扫而空,大家又开始一面开着玩笑,一面努力将薄荷装到袋子里。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着我嘻嘻笑了起来。
“喂,修奇?你要为你唱的歌付出代价!”
“咦?”杉森笑着,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我故意假装走不稳,所有人都哄然笑了起来。其实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里去。但是我还是嘀嘀咕咕地转过⾝去。我一开始小声地喃喃自语,杉森就说了:
“喂!你想说什么,就给我大声说出来。在那边喃喃自语什么?”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洗⾐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蔵库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动地大叫:
“可恶,你你你…你这家伙!”
我改变想法了。杉森绝对不是如同路坦尼欧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们两个人当中选一个当朋友,我还是选杉森。因为好像不太能这样捉弄路坦尼欧大王。
由于宿醉、**上的劳累以及奋兴这种种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恶梦。
我从地板坐了起来,茫然地望着从窗户进来的光。那场梦很可怕,但就是因为太可怕,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因为好像头脑里某处被庒抑着,所以我连眼睛的焦距都无法对上,只是呆坐在那里。
“如果你已经起来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脸。”
虽然⽗亲讲的话已经传进我耳朵里,但是等到我听懂那句话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来,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软掉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快起来?”
“不是跟你说我腿软了吗?”
“起来走一走,情况才会越来越好。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祖⽗过世的一年前就开始腿软了。”
爸爸一句话就把我说得像半⾝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甩开本来裹在⾝上的⽑毯,丢到上去。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着⽑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张给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头都酸痛了。”
“是吗?你祖⽗过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经有这种症状了。”
这次我被说得像是神经痛患者。我只好放弃,走到外面去。
紧邻着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处,就是爸爸的工坊。虽然称做工坊,但只不过是把茅屋的屋顶延伸过去,再加上几柱子而已。我把头塞到工坊的⽔桶里。因为我脫了上⾐睡,所以早上起来只要把头放到⽔桶里,就可以开始洗脸了。
“噗!”一泡到冷⽔里,大概是因为脑袋里面固结不去的酒精,头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样。我的脚踏了几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后才能够洗洗前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样子,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慈祥地对我说:
“⼲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毙了啊。没想到你还能走路。”
“人家订购的蜡烛,我们都已做完了,不是吗?那么今天没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么会没有,你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窝,还要去收肥油!”
“咦?还要继续做吗?”
“城里来了紧急的订单。那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阿姆塔特征讨军。这次应该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来的⽩龙卡赛普莱已经到了这里,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已经准备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几百个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么样。阿姆塔特是灰⾊山脉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要对付这头大巨的龙,如果由人类去莽撞地蛮⼲,那大概连一块骨头也回不了故乡。因为不是被它烧得一⼲二净,就是整个人被它吃掉。
龙要由龙去解决,这才是办法。所以在我们领主恳切的拜托跟“诚意”(依据我跟卡尔的推测,显然他送了不少贿赂。我们领主还真可怜。他又没什么钱),总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能诚惶诚恐地跟首都来的卡赛普莱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摆上早餐,一面说:
“爸爸,”
“⼲嘛?”
“卡赛普莱打得过阿姆塔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常看的不是这种仗。但如果说你跟杰米妮打起来,我就能猜出是谁赢。”
“谁会赢?”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战绩吗?你因为杰米妮的关系,手臂断了一次,腿断了两次,鼻梁也被打破⽪过,还有掉到⽔坑里感冒的次数,算都算不清了。”对啊。小时候我真的常被杰米妮整得很惨。我感到自己对杰米妮陈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但是爸爸的话还没说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给杰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怀疑这个她没有的东西是假的,于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着眼泪,去哀求杰米妮的爸爸收你当女婿。那个混帐家伙。你不觉得你们两个的别角⾊刚好对调了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纯洁被女孩子夺走的笨儿子。再继续这样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会有哪些被他夸大渲染过的往事揭露出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准备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说:
“从今天起,你负责做蜡烛吧。”
“咦?”“我好像会变得比较忙。我已经跟执事先生讲过了。我说品质也许会下降一些,但我还是要叫你做,他也答应了。”
“先不管那个品质怎样的。你有什么事呢?”
“我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讨军。”
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话要说,一时抓不出头绪。所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会刺吗?”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练习。我也会参加征讨军的训练。”
“你认为你去了,可以活着回来吗?”
“你别担心。杰米妮会照顾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赢得杰米妮的爱啊!”虽然爸爸开始开玩笑,但我却无法冷静下来。
“别开玩笑了。你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不是⽩⽩去送死吗?”
“我听说军队里面讨论战略的时候提到,希望将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机率也是三成。”
突然听到这个很有距离感的借口,我一下子动了起来。
“这只是计划,不是吗!以前去征讨阿姆塔特的军队,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话是没错。可是这次卡赛普莱也会去,应该会好很多。”
我气呼呼地说。爸爸却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去支援?”
“因为说到有权利看着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你认为你这么做,妈妈会⾼兴吗?”
爸爸脸上的表情第一次有影掠过。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将空杯斟満。我觉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这难道只是我的幻觉而已吗?我一面深深地呼昅,一面看着那付模样。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里的⽔,在里面斟満了酒。
“昨天看你觉睡的时候,发了不少酒疯。”
我注视着面前的酒杯。这就像是为了爸爸的死而献上的酒。爸爸举起了酒杯,一面说:“举杯吧。”
我也举起了酒杯。我低着头,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我以你去世⺟亲的名字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抬起了头。爸爸正在笑着。
“真的吗?”
“有你这种被女孩子整得七八糟的笨儿子,我怎敢丢下你…”“我相信你。”
“那就为了我的生还⼲一杯吧!”
这么说的话,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后将酒一饮而尽。
“爸爸…”
“⼲嘛?”
“你绝对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用忧虑的目光望着爸爸。
“我也不想把命浪费在夺走我子生命的家伙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儿子的命,那还得考虑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变了。爸爸呵呵地笑着。但是爸爸好像搞错我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了。
“就这么办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军队征集有年龄下限的吗?你才十七岁。”
爸爸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我闭上了嘴。
“…那没有上限吗?”
“有是有,但我还没到。生气吧?”
村中的大路上,气氛异常地慌。
这是因为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消息传开了。好像奋兴、担忧、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里碾碎了之后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处传来耳语、笑声、叹息、⾼喊。平常听来不觉得怎样的这些声音,现在听来都有些异常。
我走到了城里。
城里人丢掉的动物脂肪可以当作蜡烛的原料。除此之外还有用鱼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没看过的鲸鱼油,听说也能做成蜡烛。不管怎么说,用油脂做的蜡烛虽然是劣等货,但对平民而言却还是很贵的东西。所以我们领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场,让我们把城里出的肥油、动物脂肪等等做成蜡烛,再免费分给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读书等活动的市民其实不是那么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里会购买用蜂窝做的⾼级蜡烛,我们就是靠这个挣回饭吃。也就是说领主城里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蜡烛给市民,又购买⾼级蜡烛,让我们一家得以讨生活。我们领主的心地还真好。村里人们常在讲的那些坏领主甚至还把那些肥油卖给做蜡烛的人。
因为宿醉,我尽可能看着地面走路。所以差点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们。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我环顾四周,想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到了酿酒厂的米提。
“米提?⼲嘛?什么事啊?”
“修奇吗?你看一下城堡那边。”
我仔细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着山丘上领主城堡的方向。我抬起头,往城堡那里望去。我实到了城墙上方大巨的⽩⾊脖子。
“卡赛普莱?”
而就在它旁边,有某种又宽又大的⽩⾊东西升了起来,挡住了它的脖子。过了一会儿,那样东西再度下降了之后,我才发现那是卡赛普莱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来。
它在挥动翅膀。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整个飞了起来。我觉得这好像不是真的。我觉得这样一个大巨玩意儿想要飞,应该要从山顶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飞起来才对。但是卡赛普莱就像⿇雀一样,在原地优雅地起飞。像⿇雀?不,应该说是像鹭鸶。
那翅耪优雅的动作。缓慢却轻盈的姿态。虽然它的颈部跟尾巴都拥有惊人的力量,但是动作依然无限地轻柔。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完全飞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挥动着翅膀,往我们所在的方向飞来。
速度太快了。
由于它翅膀的动作很慢,我完全没想到它移动的速度会这么快。这是因为我没领悟到他的翅膀既然这么大巨,那它只挥动一次,前进的距离也会超过其他小鸟挥几百次。卡赛普莱只不过挥了几次翅膀,就已经越过了我们头顶上方。
“卡赛普莱万岁!”
“万岁!”
人们都很感动,举起手来⾼声呼。我也被这个景象所感动,挥动着手,⾼呼着没有意义的喊声。卡尔抓住我肩膀的时候,我赶紧把手放下,差点打到他的鼻梁。
“喂,小心点,尼德法老弟。”
“咦,卡尔?”
“嗯。果然很壮观。”
“对啊。可是卡赛普莱到底要去哪里呢?”
“问得好。看它飞的方向,应该是去灰⾊山脉吧。我猜是去侦察敌情。”
“侦察?那不是很好笑吗?这么大的东西,不管对谁来说都很显眼,阿姆塔特当然也会看到。”
“现在当然是如此。”
“咦?”“哎,尼德法老弟。世上有隐形魔法这件事,难道是什么天大的秘密?”
“啊!魔法,”
我摇了头摇。虽然我理所当然不知道这种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这种魔法东西会变成透明。我只是一时没想到。
但我还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释。我从生下来到现在也只不过看过三次巫师。第六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时候看过一个,第八次的时候看过两个。我也只不过知道他们是巫师而已,至于他们用魔法的样子,我可是一次也没见过。所以魔法对我而言是种神秘的、无法理解的东西,我没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卡尔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继续开始走。我在他⾝边并肩走着。
“说起来,巫师是很稀罕的,所以我们的尼德法老弟一时想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谁会对卡赛普莱使用隐形术呢?”
“咦?当然是卡赛普莱直接用啊!不是吗?”
卡尔带着困惑的表情望着我,我只好做出这个情况下最适当的应对方式,也就是厚着脸⽪,显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话又会怎样?世界未⽇吗?”的表情。但是接着我听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来就是属于龙族的东西。”
我跟卡尔同时将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老人,不,一个青年,不,是一个老人吧?这个人穿着一套让人猜不出年纪的服装,而且脸还几乎全部用头巾遮起来。穿的⾐服是黑⾊的斜纹袍子。如果他是不骑马的旅行者,这种服装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这种又厚又宽大的⾐服,在晚上觉睡的时候特别好穿,但是活动的时候有些累赘,简直就是穿着棉被到处跑。他背上背着一个背包,右手拿着一杖,因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手臂上満満的都是纹⾝,纹⾝的图形复杂到你看不出线条是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总共有几条线。那是文字吗?还是花纹呢?有时看看像文字,有时又有点像花纹。
这个男子慢慢地将头巾掀开。就好像他为了完成这个动作已经努力练习了好几年一般,动作既缓慢又轻柔。过了一会之后,我们看见他的纹⾝从脖子一直向上延伸到脸颊。看他的右臂跟脸颊,我猜想他的上半⾝,甚至是全⾝都可能有刺青。接下来出现的是眼睛。没有东西,一片⽩⾊。最后出现的头发则是⽩发。黑⾊的⾐服配上黑⾊的纹⾝,简直是一面倒的黑⾊,但眼睛和头发却是相反的⽩⾊。
他真的是很给人威胁感,让人看了会畏缩的老瞎子。
“您是哪位?”
虽然对我而言,没理由去问,也没必要去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是他先随便开始搭话的。纹⾝瞎子毫无表情地回答:
“泰班。”
“您叫泰班。您对龙的事情很清楚吗?”
“不,不知道。”
“…您看看。别人在对话,敢贸然揷嘴的人一定具有能够对我们两人提出建言的智慧和经验吧,不是吗?”
这种话我也会讲。这是拜卡尔之赐。叫泰班的纹⾝瞎子用他看不见的眼睛做出了微笑状。
“是你们的问题问错了。”
“咦?”“说我了解龙,还不如说我了解魔法。”
“您是巫师吗?”
“咦,你跟我一样吗?真⾼兴碰到你,瞎子同志。”
他的意思大概是在反问:“你看我这样子,还不知道我是巫师吗?”但我从来没听过巫师一定要全⾝纹⾝,还要穿着黑袍才能到处跑。
“卡尔,请你跟他说我不是瞎子,好不好?”
“没错。这个年轻人不是瞎子。他只是睁着眼睛也看不到什么东西。”
“那可是比瞎子还糟糕。”
由于卡尔跟泰班的共同作战,我当场成了睁眼瞎子。卡尔听到我哼了一声,他笑了笑,就继续说:
“我没有在这一带看过您。我叫卡尔。”
“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如果问我来这里的目的,我只能回答,我是个在找度过余生之处的老人。”
“余生?”
“对啊。我已经厌倦了带着看不见的眼睛到处跑,我想找一个地方定居下来,顺便找找墓地,割草整理一下。所以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们,请告诉我这个村子是什么样的村子?”
“我们领主是贺坦特子爵,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告诉他您周游过陆大,领主一定会邀请您,询问您远大的智慧,或者是遥远地方有趣的风俗。但是这次您来的真不巧。”
泰班点了点头。
“就算不是这样,我一来到这里的时候,听见到处都闹哄哄的。我那时还在考虑要不要马上就离开。但是人一旦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避免轻率地下判断。如果你们方便的话,可不可以带我到店酒去?我请你们两个喝酒,你们应该可以给我一些建议。”
相对于他可怕的外表来说,泰班的情好像很温和。他先搞清楚状况,然后很有礼貌地请求我们的帮助。而且他是说“你们两个”当然把我包括在內,我可是一百个赞成。卡尔看了看我的表情,发现没有必要问我“你忙不忙?”于是就开始往前走了。
在我们走向位于村中广场的酒馆“散特雷拉之歌”的时候,泰班让我吓了一跳。
大路上有许多小狗,也有很多活泼调⽪的程度跟小狗不相上下的淘气小孩,而且到处都是家畜跟马车造成的凹洞与泥⽔坑。但是泰班就好像看得见一样很轻松地走着。其实也可以想成是因为他穿着长靴,所以毫不顾虑地随便走,但事实却不是这样。泰班就是很自然地躲过了那些东西前进着。大概是他拿着拐杖的手非常敏感吧。
长靴?仔细一看,还是⾼级货呢。我突然感觉到掉进我木鞋里的砂粒,开始羡慕地望着泰班的长靴。不知不觉地,我们已经到达“散特雷拉之歌”了。
酒馆中有许多刚才看过卡赛普莱飞行之后,跑来喝一杯的人。里面真的很嘈杂。他们好像正在讨论卡赛普莱一分钟挥几下翅膀。目前主张挥六下的一派比较占优势。简单来算是它十秒挥一次,但它爱怎么挥也是它自己的事。
卡尔亲切地让泰班坐下。店酒老板娘海娜阿姨远远看到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啊,听说你习惯常常在森林里偷喝酒,喝醉之后跑去溪⾕。现在居然光明正大地走进店酒来了啊?”
拜托,昨天第一次发生的事情,怎么就变成我的习惯了?我用下巴指着一道来的两个同伴,气呼呼地说:
“我是跟着他们来的。”
“当然啦,这两位喝啤酒,你喝牛吧?”
“来三杯啤酒!”
“不,我要红酒。有穆洛凯。萨波涅吗?”
老巫师泰班说。老板娘一下子变了脸⾊。怎么回事?店酒老板娘用惊讶的眼神望着泰班。
“这个嘛,有是有。啊,那个…”
泰班笑了笑,手伸进怀里,拿出了一个钱币。
眼前出现了一个东西,将透⼊店酒的早晨光弹向四面八方。那是亮晶晶的金币。由于太过耀眼,我差点闭起了眼睛。在闪耀的光芒下,那些本来在讨论卡赛普莱挥翅膀次数的人也惊讶地望向这里。海娜阿姨有些慌了,好像没自信抓起那东西似的,⼲脆用裙子接了下来。她用颤抖的手拿起裙子下摆上头厚厚的金币。
海娜阿姨紧张地说:
“那个,先生,你确定你没有给错吗?”
“嗯?还不够吗?这不是一百赛尔吗?我看起来是很老啦。手的感触已经变迟钝了。”
泰班想要再次把手伸进怀里,海娜阿姨连忙说:
“不,没错。这是一百赛尔。”
“是吗?呵呵。那我的手没问题‘太好了你们也点吧。”
卡尔还是点啤酒,但我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穆凯拉。萨涅波!”
海娜阿姨捶了一下我的后脑勺。
“是穆洛凯。萨波涅啦!你这呆瓜。”
“…啤酒”
海娜阿姨摇了头摇,马上走开了。
“唉唷,真糟糕。隔了七年,又搞掉一瓶了。现在只剩下两瓶了。”
所以我们喝着两杯啤酒跟那个什么…还是算了。不管怎么样,有一瓶怪酒被放到了桌上。海娜阿姨一直在那边可惜地说这是要留给女婿的,要留给孙子的,一面又跑到窗边,将金币映着光,用赞叹的眼神看着。店酒里的其他人也跑到海娜阿姨的⾝边鉴赏金币,看着看着就赞叹了起来。
“这店酒的气氛真啊。”
“人们谈到酒馆,就会想到这里。”
“嗯。真是个不错的村庄。领主的声望也很不错。”
“说他为人软弱应该更正确吧。”
“不坏啊。那卡赛普莱呢?”
“是因为阿姆塔特才来的。”
“我听说中部大道上有某个地方惨遭黑龙的躏蹂。”
“就是这里。”
“真是的,这真糟糕。这么美丽的村庄居然遭受这样的痛苦。”
“因果关系颠倒了。应该说有了阿姆塔特,所以我们村庄才变得美丽。”
“是吗?不过也是有可能的。”
卡尔跟泰班彼此换着我无法理解的奇怪问答。我虽然闭着嘴巴,但听到卡尔的最后一句话,我已经无法忍受了。我动而鲁莽地揷了嘴。
“嗯,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卡尔之前好像已经忘了我的存在。他带着搞不清情况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用亲切的表情向我说明。
“我们的村庄虽然很坚強,但也很平静,尼德法老弟。整个陆大上都找不到像我们村庄一样的地方。我们村里没有像大都市那样混复杂的人际关系。虽然所有人都被阿姆塔特磨折,但就是因为这样大家才能和气地相处。”
我点了点头。这是我跟卡尔常分享的话题之一。
“这个我之前也听你说过了。”
“对啊。我们村里的人虽然被生活的痛苦锻链得很坚強,但也同样地热情。在这里,连一介士兵也能一次对付五个半兽人。你的朋友杉森。费西佛,我虽然为他觉得可惜,觉得有点埋没了他,但不管怎么说,他有实力单挑一个食人魔吧?即使如此,他还是在这里继续当一个纯朴的乡下青年。万一他是在首都之类的大城,他一定老早就被卷进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以成为骑士团长为目标,变成个一天到晚只想出人头地的人了。”
这句话我赞成。不是因为他是我朋友我才这么说,如果杉森真的在肩上披上了骑士团的斗篷,间配着宝剑,站在国王陛下前面…实在很不适合。哼,杉森还是比较适合躲在⽔车磨坊里,焦躁地等待情人的到来。
“所以呢?”
“也没什么别的好说的。我们村里的人虽然都很坚強,但还是个温暖而平静的村庄。我们可以算是跟阿姆塔特达成了某种平衡。但现在卡赛普莱来了。”“卡赛普莱怎样?”
“如果卡赛普莱打败了阿姆塔特,因着我们村庄的地点非常好,应该很快就会大大繁荣起来。你应该知道吧?我们村庄位在中部大道上最能有所发展的位置。如果要进⼊还未开拓的陆大西部,我们村庄可说是必经之关口。不管怎么说,至少这里还是可以看得到穆洛凯。萨波涅的村庄。”
“这种酒真有这么稀奇吗?”
“你在说什么,这可是稀罕得要命。搞不好连国王陛下都不能随心所地喝。”
我的嘴巴一下子惊讶地张了开来。什么?居然点了连国王都没办法尽兴喝的酒,泰班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卡尔继续侃侃而谈。
“如果阿姆塔特消失了,那我们村子就不可能维持今天这样的风貌了。一定会繁荣起来。”
“这不是件好事吗?”
“嗯。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咦?”“那么,觊觎我们村庄的人就会变多了。人们将学会争夺利益。虽然我们领主的心地不错,但是如果村里产生一大堆贪心的人,那他还能保住那个位子吗?现在有谁会想要觊觎这个像是阿姆塔特家后院的村庄呢?所以像我们领主这种不够大胆的人才能继续坐在那个位子上。”
我好不容易才搞懂他在说什么。为了理解这件事,必须消耗掉一整杯啤酒。卡尔又说了。“所以我们村庄位置既佳,土壤又肥沃,然而却没有引起这个陆大上任何人的关心,人们还可以平静地相爱来过生活,这都是托阿姆塔特的福。”
“你别开玩笑了!”
我踹了一下桌子。卡尔好像不怎么惊讶,只有泰班吓了一跳,他看不见的眼睛转来转去?
“你难道要我们感谢阿姆塔特那货吗?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村庄成为乐园,都是因为阿姆塔特的关系吗!因着阿姆塔特,所以这里的所有人都燃起了生存的**,勤勉诚实地生活吗?因着那可恶东西蜂拥而至的怪物,无聊的时候就杀村里比较残弱的人,所以现在活下来的都是強者,你是要我们因为这个去感谢它吗?”
我这个人好像不可以在十二小时之內连续喝酒。虽然跟昨天已经隔了半天,但醉意当场又一下子涌上来了。
“你说因为那家伙,所以我们这个占了地利的村庄连发展都没办法发展,变成很有田园情调的地方,是值得感谢的事吗?如果是泰班这么说,我还可以谅解。但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你不是常看到那些惨状吗?一个月一定会有一两个人死去,他们家人哭泣的样子你不是全看到了吗?不,你现在马上到河对面去看。过了四年之后回来的是变成尸体的卡勒多,你去跟他的家人说说刚才你讲的那番话吧!”
店酒其余的人,包括海娜阿姨跟她旁边的所有人,都惊讶地望着我。但是我对那一边连瞧也不瞧,只是直盯着卡尔看。卡尔举起了啤酒杯,对我说:
“那件事我听说了。还有,尼德法老弟…”
卡尔呑了一口啤酒,又说:
“你说的话是正确的。”
那时泰班很小心地开口了。
“嗯。你叫修奇是吧?从我的角度看来,这个卡尔已经有点年纪了,所以对人已经失望了。但你这个年龄还充満着对人的爱,所以对你来说,他讲的话也许是无法理解的。”
“别胡扯了!你知道什么,不过是今天才认识的人,不是吗?”
“但我并不是第一次看到像你这样的人。”
这时卡尔说话了。
“泰班,别说了。尼德法,这都是我的错,请你原谅我。”
卡尔微微地笑了一笑,说:
“这些都是醉话。别放在心上,尼德法老弟…”
我气呼呼地看着两人,然后从位子上站了起来。
“尼德法老弟?”
虽然卡尔叫我,我却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去他的,一出了酒馆,上午的光就毫不留情地打在我脸上。这恼煞人的光。
第三章
“咳呸!”
我去城里收厨余的肥油,出来的路上,对着城的后门吐了一口口⽔。领主宅邸的执事哈梅尔关心我的健康状态,问我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満口酒味地进城。他这种踹人小腿、打人家头的方式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关心。
因为我不是走正门,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正式的客人都会走正门,后门除了像我这种到领主住宅缴纳东西的人以外,本没有别人会走。所以也不会有警备队员,就算我吐吐口⽔,也没什么大不了…
“你这无礼的家伙,刚才⼲了什么?”
之前被打的后脑勺突然又被打了一下。但城里本找不到可以罩我的人,所以我急忙低下了头说:
“对不起,我错了。我只是无意识中…”
“嗯,肯反省自己的错误了吗?”
等一下。这个声音好像听起来很耳。我稍微把头抬起来一看,就看到像个傻瓜一样笑着的杉森的面孔。
“杉森!可恶,差点把我给吓死了!”
“那你为什么要做会被吓的事。⼲嘛?你是来收⾁块的吗?”
“什么⾁块。是肥油啦!可是警备队长在后门做什么?”
“啊,昨晚我因为酒醉,在这附近弄丢了一样东西…”
杉森很放心地讲出口之后,好像突然才惊觉到自己说话的对象是我。杉森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我绝对不能放过这个好机会。
“弄丢了某样东西?可是你自己一个人偷偷跑来这边找…”
“我必须要执行警备任务啊,不对吗?”
“不对,不对。应该有没在值勤的人。如果拜托他们,他们一定可以帮你。也就是说,你那东西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东西…”
“你,你,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吧?”
“嗯?看,你动起来了吧?也就是说,你那东西是很秘密的东西,而且小到会弄丢。嗯。但是你又必须回头来找这样东西。所以那是…”
杉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用一副“你这家伙,怎么可能说中自己没看过的东西?”的表情注视着我。我用好像美食当前的表情说:
“是戒指吧?”
杉森用快昏倒的表情看着我。
“你,你,你怎么…?”
“我看到那个女孩子手上的戒指不见了。她会把戒指给谁呢?我本就不太想讲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就是…”
杉森抓住了我的肩膀。
“拜托…算我求你。”
杉森那时的表情真够瞧的。我没再继续讲,只是抱着肚子一直笑。哈!说什么可以跟食人魔单挑的战士?
一会儿之后,我跟杉森开始一起翻找着城后门附近的草地。因为是秋天,所以常会有蟋蟀突然跳起来。杉森一面在那里拼命翻找,一面不断催我发誓,要求我不能告诉别人。我说我才十七岁,还不到可以发誓的年龄,就一口把他拒绝掉了。发誓是要在成年之后,可以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了,才能做的事情,不是吗?
“你快跟我保证!”
“保证什么。这有点困难。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没办法控制我的嘴。”
我只是想陈述事实而已,而杉森则是満口脏话地咒骂着。哼,这样比起来我可是⾼尚多了。
过了一阵子,我找到了一枚小小的铜戒指。
“杉森,我找到了!”
杉森⾼兴地跳了起来。我递给他的同时一面说:
“因为太小了,所以没办法戴在你的手指上。如果不想再弄掉的话,最好用线穿上之后挂在脖子上。”
“啊,其实我已经这么做了,可是线断掉了。下次要准备铁链才行。”
杉森说话的时候没有看我。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枚铜戒指上,仔细翻来覆去不断地摸、不断地看,好像在细察是不是受到了损伤,也不嫌⿇烦。我猜如果我不在旁边,搞不好他会把戒指放到嘴里,尝一下味道怎样。我全⾝起了⽪疙瘩,简直快看不下去了。
我们两人为了乘凉坐到了树下。杉森一直到这时候还在摸弄那枚戒指,他红着脸说:
“如果我这次回来,我会正式向大家公布,举办婚礼。”
“什么这次回来?”
“就是参加阿姆塔特征讨之后回来。”
我的眼睛一下睁得圆圆的。
“咦?杉森你也要去?你不是守城的警备队吗?”
“与其说是守城的警备队,不如说是贺坦特领主大人的警备队。守城不就是为了保护领主吗?”
“啊,说起来是没错…”
“这次我们领主也会参与出征。”
这件事比我爸爸支援征讨军更加好笑。我哭笑不得地说:
“领主大人?他还没忘记怎么骑马吗?”
“咦?你怎么知道?所以这次坐战车去。”
我顿时嘴巴张得大大的。什么?战车?在我的想象中,战车这类的东西应该是在南部,跟杰彭之间的边境那里才有,我才不相信我们城里会有这种东西。
“什么?我们的城里有战车?”
“嗯,领主大人命令我爸爸做的。是用载货车改装的。”
我不想再讲下去了。那东西一定既不像改造战车,又不像货车,而是像市场里的马车。我在那一瞬间真的确实领悟到“啼笑皆非”这句话的意义。
“领主大人去⼲嘛?说老实话,我们领主只要不从战车上滚下去,就已经是万幸了,难道还要他拿着斩矛挥来挥去吗?”
杉森也笑嘻嘻地说:
“嗯,虽然我这么讲有点失礼,但我也不太相信他会这么做。”
“那他为什么要去?”
“问得好。这一次,龙跟龙魂使不都从首都过来了!所以⾝为这个村庄的主人,也非去不可。”
“所以是出于无奈,是吗?”
“也不能这么说。这次达哈梅尔执事都没能拦住他。”
“咦?”“从第六次征讨军开始,领主大人就一直想要去。但是这段期间,哈梅尔执事一直不让他去,不是吗?然而因为这次首都有贵宾来,所以连哈梅尔执事都无法劝阻了。”
第六次征讨军…啊,就是领主的独生子,少领主战死的那时候。
我想起来了。少领主贺坦特男爵。我们对贵族的名字都不太关心,我们自己村子的贵族就只有领主贺坦特子爵一个,所以也不会弄错。但是贺坦特子爵的儿子阿尔班斯。贺坦特从首都的士官学校毕业之后,在与杰彭的战争中立了些功勋,于是成为贺坦特男爵,在离我们村庄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获得了领地,那时候我们也常搞混。所以我们一开始分别用贺坦特子爵,贺坦特男爵来称呼他们,但是后来嫌烦,所以就自然养成了习惯,叫他们领主还有少领主。我记得少领主也很喜这种叫法。
但是少领主并没有统治自己的领地多少时间。他从出生开始,对躏蹂自己⽗亲领地的阿姆塔特的恨意就不断累积,所以即使他爸爸挽留他,他还是加⼊了第六次征讨军。
三个礼拜之后,人们就看到我们领主夫人,也就是少领主的妈妈抱着少领主的头盔,在雨中的村中大路上痛哭失声。我那时搞不清楚状况,只是跟着领主夫人还有周围的人一起哭。从那天开始我就没看过领主夫人了。她好像完全躲在自己宅邸里面不出来。
我想起了那时的光景,低声说:
“说起来…少领主过世之后,我们领主就算活着,也像是人间地狱。大概每天早上睁开了不想睁的眼睛,就会看见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在了这件残酷的事实,每天晚上闭上了不想闭的眼睛,就会沉浸在儿子死亡的恶梦中。”
杉森用惊讶的眼神望着我。
“喂,你是不是发烧了,还是脉搏有些不正常…”
“够了,够了。有时间偷偷谈恋爱,还不去看点书!”
这是把某天卡尔对我说的话改一改拿来用。但是杉森听了只是微笑。
“那你回来之后,就打算在大家的祝福之下结婚?”
“嗯。你会来道贺吧。我也会正式邀请你的。”
他难道没想过,搞不好自己不会活着回来了?
我只有十七岁。但是对我而言,要说出这种话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如果这样问,能听到什么好答案呢?就算我不说,他自己心里也会浮现这种可怕的念头吧。所以我不但没说出口,还故意作出悦愉的表情,很亲切地说:
“那个…那个女孩子还真可怜。怎么会跟这种食人魔似的男人…都是磨坊害的啊!”“你说什么?你这家伙!”
“哎,该怨谁呢。听到对方说晚上到磨坊来,为什么毫无警戒心地就去了呢?在那天以前,少年是属于少女的,但过了那天之后,少女就是属于少年的了。连月光也被少年焦躁的告⽩给染红。少年用甜美的锁住了少女的,让她无法开口拒绝。啊,真是凄美啊。因着双被窃取,少女就已经失去了自由。就像关在笼里的鸟,又如同被缰绳捆绑的野马…”
“喂!修奇!给我站着!你站住,我不打你。如果被我抓到,你就死定了!”
杉森眼泪都快流了出来,好像忘了自己警备队长的任务,说着一些前言不对后语的话,跑来追我。我则是兴⾼采烈地跑上了村中大路。村人处处给予我帮助。
杉森不是脚莫名其妙被绊到,就是无缘无故撞到人,而我则是很轻松地唱着歌,最后在村人热烈的反应与期待下,差点就把那个女孩的名字说了出来…但因为他太可怜,我还是放他一马。现在先保留,下一次还可以用。
我背着装了肥油的木桶,走上了林间小路。天气好到我想吹口哨,清风吹来,舒慡得甚至都忘记了刚被杉森打到头的疼痛。但因为肥油的腥味,又把这一切全破坏掉了。我默默地走着。
那时杰米妮突然从小路旁的树后跳了出来。
“午安!”
杰米妮出现的时候两手放在背后,好像正摸着庇股。
“被打得很惨吧?”
被杰米妮妈妈的手掌打,还不如被一个普通男人的拳头揍来得好些。但被锻炼了十七年的杰米妮好像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嗯。可是你为什么背着肥油桶?昨天你不是说工作已经都做完了?”
“又有人订货了。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是吗?还需要做多少?”
“我也不知道。首都来的骑士跟征讨军的指挥官们订好作战计划,才会定出消耗量吧。但依照我的想法,大概用不到多少。”
“为什么?”
杰米妮开始跟我一起走。
“因为骑士不会来几个,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作战计划。以前因为人很多,所以需要不少蜡烛,但这次不是这样。这次的战争其实是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的对决。所以骑士们也不需要熬夜商讨战略…因为距离大约十天的路程,所以往返算起来,大约只要一百左右就够了。”
“嗯。应该是吧。”
杰米妮点了点头说。
“可是昨天那个龙魂使,如果打起仗来,他是不是要骑到龙的背上去?”
“嗯?为什么?当然不骑。”
“咦?他不是骑在卡赛普莱背上指挥的吗?”
“那小鬼懂得什么战争。你说的是龙骑士。那些骑士得到了龙的许可,所以坐在龙背上。龙魂使…只不过是龙与人之间的媒介而已。他们只是一种象征,代表着龙听从人命令的契约。”
我很郑重地说明,但杰米妮只是撇了撇嘴。“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皱了一下眉头。
“唉唷,真伤脑筋。你这丫头!那我这么说好了,你住在哪里?领主所属的森林,不是吗?”
“嗯。”“可是看守森林的人是领主本人吗?在森林里砍树、摘果实、采香菇、打猎的权利全部都是属于领主的,不是吗?”
“喔…对啊。”
“但其实看管森林的是你爸爸。懂了吗?要在这座森林里砍树、采香菇,其实不是要得到领主的许可,而是得到你爸爸的许可就行了。”
杰米妮带着骄傲的表情点了点头。
“嗯,没错。”
“懂了吗?龙魂使虽然是龙的主人,但其实如果你有什么事要拜托龙,你本不用去问龙魂使。只要直接拜托龙就行了。卡赛普莱也是这样。因为人们说希望能消灭阿姆塔特,卡赛普莱听了这句话,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去打一仗。”
杰米妮歪着头想了好一阵子。接着她又好像冒出了什么奇特的想法,拍了一下手,说:
“那换句话说,如果我跑去找卡赛普莱,对它说:‘你让我骑一下,只要它自己答应,我就可以骑了吧?也不用得到龙魂使的允许?”
“没错。说得很对。所以龙跟人是直接沟通的。龙魂使什么也不用做。但是如果龙⾝边没有龙魂使在,那它本不会去跟人沟通,看到人就会直接把人弄死。”
“就像阿姆塔特那样吗?”
“对…就像那个可恶东西!”
我踹了踹地上的小石块。但那石块撞到树之后,竟然又烦人地弹回我脚边,这次我用尽全力一踢,小石头就消失在树林里面了。
“别生气啦。”
“去他的,我就是不想听见那个名字!”
杰米妮用哀伤的眼神看着我,我却转过⾝去。一转⾝,杰米妮也把视线投到了别处。我们就这样无言地走了一段路。杰米妮突然说:
“真的要试试看吗?”
“什么?”
“要拜托卡赛普莱让我骑骑看吗?”
我的愤怒瞬间全消失了。天啊,卡兰贝勒啊!
“…卡赛普莱当然一定会让你骑的。”
“真的吗?”
“嗯。然后载你飞到⾼空,细细地嚼了之后再咕嘟一声呑了下去,然后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再飞下来。大概连嗝也不会打一个。像你这种大小,大概吃了也不怎么…”
“修奇!你为什么每次都讲这么可怕的话?”
杰米妮用力踩了我的脚一下,然后跑掉了。这个该死的丫头。我因为背上背着肥油桶,所以只能对她大喊。她远远地对我挥动着拳头。
该死,该死,该死,这可爱的小东西!
咦?奇怪,我发疯了吗?
我开始提炼蜡烛。
首先把处理过的动物脂肪放到⽔里,用微火煮着。一阵子之后,油都浮到⽔面上了,再把油捞起来。这个东西既烫,气味又很糟糕,所以这一花时间的步骤做起来很辛苦。将油过滤了之后,再加⼊腊之类的凝固剂。然后再将混和之后的东西倒进事先放了烛的模子里。如果烛是用线捻成的,点起来的火焰会非常好看,但是线很贵。所以我们将芦苇沾了油之后晒⼲,当作烛。芦苇烛烧起来会霹啪响,噴出火花,而且亮度也比较低,但至少材料是不要钱的。
然后把这些东西放到凉处冷却,再从模子里倒出来,蜡烛就完成了。虽然看起来简单到令人觉得枯燥的程度,但你自己做做看。你一定会发现这其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对我而言,也是很不容易的事。不管是观察油融化的程度、抓凝固剂的量、倒油时小心不把烛弄断,每一件事都需要巧妙的手艺。如果运气不好,把烛弄断了,那么一整蜡烛份的材料就全部要丢掉。我是花了很漫长的岁月,才学会一次就能正确注⼊油脂的技术。
所有重要的制作步骤都是我亲手完成的。我坐在开阔的工坊中,倒着锅里的油,一面想着爸爸的事。
爸爸如果在我⾝边作一些指导就更好了,但是他本连工坊的附近都不来。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木,正在院子里挥来挥去。他大概把那子当成了,如果他还没在上面贴上自己名字,就已经算是万幸了。看到他年纪都这么一大把了,还挥着子很诚恳地在那边“呀!啊!呀!”地大喊,就算他是我爸,我也看不下去了。
“爸!”
“都做完了吗?”
“嗯。模子都倒満了。”
我们家的蜡烛模子总共有四十个。所以如果要做一百个,可得做好几遍。当然本没有人说过要做一百个,但我猜需要量大概是这个数字。而我现在倒満了四十个蜡烛模子之后,锅子也刚好空了。因为锅里剩下的东西全部要丢掉(不能回锅再煮第二次),所以我事前大概估计了一下,使材料用得刚刚好。
这件事爸爸也看见了。因为我故意端给爸爸看。
“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好丈夫。”
“…谢谢。”
我把蜡烛模子移到凉处,将锅子洗⼲净,收拾了一下材料。这段期间,爸爸还在那里“喝啊!”“哼嗨唷!”“嘿咻!”“嗨呀!”喊着一些好像跟练习刺无关的口号,一面挥着子。
“我看得好痛苦啊。”
“你要谦虚点,好好尊敬我。别嫉妒啊。”
“要不要我跟你对练?”
“到头来,还是要骨⾁相残啊。那么去弄子来!”
我跑到工坊的一边选子,然后瞄了一眼爸爸拿的那子。结果我选了特别长的又特别重的一。爸爸的眉头一扬。
“哈哈哈。俗语说,好木匠是不挑工具的。”
我耸了耸肩,放下了刚刚选的那子,然后拿起了更大的一。
“…这该死的家伙。”
我拿起了子,开始在头上呼呼地旋转。我偶尔看到杉森或他的部下这么玩。
但是我还是加⼊了自己特有的动作。杉森到了最后会把举到自己部的⾼度停下来,但是我则是一个失手让子飞了出去,然后气吁吁地跑去捡。
不管怎么样,爸爸跟我最后好不容易才能拿着木,站在院子中对看。在我看来,爸爸连拿木的架势都很不像样子。又不是拿刀,为什么要拿在前?他的脚则是随便站,站得很开。如果现在刺他,他连躲也躲不掉。
“你的脚并起来一点,与肩同宽。”
“你要耍诡计骗我吗?”
“…这是很单纯的建议。”
爸爸乖乖地把脚稍微并了起来。我摆出架势,然后说:
“要这样拿。你以为是在用斧头砍吗?两手离得开一点。”
爸爸还是照着我的话做了。接下来的三十分钟之內,我们演出了一场简直让我看不下去的情景。
我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是这种家伙。我每次伸出子,快碰到爸爸的时候都会缩回来。但是爸爸打自己的儿子却像打条狗一样,毫不留情。要躲他的招式其实也不是那么难。说起爸爸的功夫⽔准,就算我呆呆站着不动,他也会刺到别的地方去。反而是我每次想要躲他,不小心就撞上了他的子。
“哼,你还能继续打吗?”
“你觉得我不能打了吗?”
“我看你完全不行了。起来吧。”
我在爸爸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夕正在西下。我靠在爸爸的肩膀上,走到茅屋前的桌边,爸爸自己拿了⽔瓶过来。周围是一片通红,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关系,爸爸的脸看来特别温暖。
我呑了一口⽔,说:
“爸爸。你真的认为自己这样回得来吗?”
“对啊,我也很担心。要是指挥官惊讶于我的武艺,把我拖去首都谒见国王陛下,那我怎么办?我比较喜这个村子耶。”
“…”爸爸拨了拨我的头发,笑了。
“别担心。会越来越好的。还有八天可以练习。”
“八天以后就要出发了吗?”
“嗯。今天在城里听到这个消息。从明天开始要参加城里的训练了。”
“才训练一个礼拜就…”
“怎么了,反正作战的指挥官对我们也没什么期待。反正都准备全部让卡赛普莱去打。”
“如果你躲在卡赛普莱背后,有人喊‘突击!的时候,你就马上说:’呃!我中箭了!,然后倒在地上。”
“阿姆塔特会箭吗?那我可要赶快向指挥官禀报这项报情。”
“指挥官是谁?”
“是保护龙魂使来到这里的首都骑士。名叫修利哲。听说他是个伯爵。”
“伯爵的地位比我们领主更⾼吧!”
“只要看看他不是被派到跟杰彭作战的前线,而是派到这种偏僻的领地来,就很清楚了。这个伯爵如果不是没有能力,就是没有手腕。”
“可是一个伯爵带来的兵就只是这样吗?”
“你居然指着卡赛普莱说‘只是这样?”
“这话也对啦。”
我转过头朝着西方望去。夕将天空染成一片红⾊。西方是阿姆塔特所在之处。我突然感觉红⾊的夕就像是阿姆塔特吐出的火,莫名其妙地从温暖的红光中感到了一丝寒意。我打了几个寒颤,就趴在桌上睡着了。跟爸爸对练好像太辛苦了。
燃烧着的红⾊火光。
燃烧着房屋,燃烧着村庄,燃烧着天地。我能看见的只有火光。
妈妈也正燃烧着。
火做的鞋子,火做的⾐裳,火做的头发。她手臂上,火做的手镯正熊熊燃烧着。
妈妈的表情很安详,整幅画面看来非常美丽。奇怪的是,我觉得妈妈看来非常温暖。似乎如果投进她怀里,那火焰一定可以带给我温暖。
我奔向妈妈。
妈妈也张开了双臂。快来吧,快来吧。
妈妈的双臂不断摊开。快来吧。继续摊开。快来吧。结果妈妈所摊开的东西变成了黑⾊的翅膀。
妈妈肩膀的上方,出现了异常的头。⽪肤既黑又闪闪发亮,将周围的火光都扭曲地反了回来。头上有微弯而向前突出的角,如果就这样跑过去,一定会被刺穿。那颗头的嘴巴张开了。里面是大到荒唐的洞窟。绝对。黑暗。永恒。无限。
我为何还在继续向前跑呢?
“笨蛋!你要跑去哪里?”
因为爸爸一喊,我才好不容易发现自己冲向壁炉。我停了下来。再继续往前多跑一点的话,恐怕我的头⽪都会被烧焦了。
“做梦了吗?”
仔细一看,原来我裹着⽑毯躺在房间地板上,爸爸坐在沿,正写着某些东西。爸爸将刚刚在写的东西放到柜子上,走到我⾝边,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点了一下头。我额头上都是汗,到了这时还是茫然地坐在那里。甚至他把我眼⽪翻起来看,我还是呆坐着。最后爸爸握起拳头向后一举,作势要打我。
“停!别打我。”
“太好了。是不是没吃晚饭就觉睡,才变成这样?说起来以你那种年纪,应该不太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那里的桌上有面包,快吃吧。”
我站了起来,但不是要去吃面包。我直接走出了茅屋。
“我去乘凉一下。”
“去吧。”
我本来裹在⽑毯里,突然跑到外面,刹时觉得冷得要命,甚至手臂上都起了⽪疙瘩。但因为是流汗之后,所以舒慡得不得了。管他明天会不会感冒,我还是走到了工坊的⽔桶边。但想要把头钻到⽔桶里的瞬间,我突然退缩了。
⽔桶里什么也看不见,只是一片黑暗。连里面有没有⽔都看不见。我不想把头放进去了。我感觉如果头钻了进去,那全⾝也都会被昅进去似的。
我咬着牙向后退,背靠茅屋的墙坐了下来。
“妈咪!”
我本来是想叫“妈妈”的。但在我的一生中,我从来没有机会这样叫她,因为她还在的时候我太小,只会叫‘妈咪。我自然而然地按照很久以前的记忆叫了出来。
噗哧。这算什么?带着感伤的青舂期小鬼的语气?
但为何我的双颊还是润了?
第四章
口哨声。口哨声。
我正在去城里见哈梅尔执事的途中。我已经做好了一百蜡烛,但那只是我的猜测,我不知道实际上要用多少。我当然没办法无条件继续做下去,所以我一定要去见哈梅尔执事,或是素未谋面的“作战指挥官”但我不敢鲁莽地直接跑去找作战指挥官,所以还是叫哈梅尔执事代我去问他比较好。
口哨声。口哨声。
而且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事要做。爸爸的刺术才练习了两天,就倒卧在了,这件事也要向他们报告。这绝对不是我把他打成这样的!是因为爸爸太努力练习,所以四肢开始酸痛。我本没想过要说些话安慰他。
口哨声。口哨声。
好像我每次来到村中大路,这里的气氛就会改变一样,这次我看到很多车辆在往来。除了我做的蜡烛之外,战争需要准备的物品应该还有很多种吧。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到:杰彭的士兵因为没有准备汤匙跟小刀,所以饿死了。当然我想在杰彭一定也流传着这个故事,只不过是把主角的名字改成拜索斯的士兵。世界上哪有这么⽩痴的军队。
口哨声。口哨声。
虽然只是我的猜想,但大概所有事情里头最⿇烦的就是准备卡赛普莱的食物了。依照城里传出来的消息,卡赛普莱一餐要吃五头⻩牛。真是胡说八道。我们领主所有的牛也不过只有十头。如果真这种吃法,那我们村里的牛大概已经绝种了。看看往来的车辆,应该载了许多⾁吧。而加到⾁里头的薄荷也是多不胜数吧?嘻嘻。
口哨声。惨叫。
“怎,怎么回事?”
因为突然传来的惨叫声,我只好停下来不吹口哨。惨叫是从后方传来的。我连忙转过了头。我看到人们急急忙忙跑来,后头有一个受重伤的女子,正由男人们搀扶,跌跌撞撞地向前跑着。本来扶着女子的其中一个男人发现这样还是不行,所以背起了女人开始跑,其馀三个男人则赶紧向后转。
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看。但其中一个男人还是看到了我。
“喂,你还在⼲嘛!快点走开,用跑的!”
“怎么回事?”
“没时间跟你罗唆了,快走!对了,你帮忙去叫士兵过来吧!”
那个男人又再度转过⾝去。这一瞬间,我猜到了怎么回事,也领悟到这些男人已经有赴死的心理准备了。我回⾝冲进旁边的店里。
“去他的!带着这个!”
我从旁边的打铁店里拿出了耙子、十字镐等等,向他们那边抛了过去。那些农具落到地上弹起的时候,发出了刺耳的声音。男人们笑着捡起了那些家伙。每当这种情况时,我们村里的人常常会喊出一句话,我也照例喊了。
“有没有什么遗言?”
听到自己说的话,我打了一个寒噤。其实我是第一次对人这样喊。这几个人一副很想称赞我的表情,带着微笑对我说:
“我已经说过了,所以不用了!刚才背过去的女人是我老婆!”
“请你对苏菲亚说,很抱歉,我没办法遵守跟她之间的约定了。”
“跟杰克说,按照先前约好的,拜托他照顾我妈妈。”
男人们很快地说。我点了点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应该是有怪物⼊侵了。到底是什么样的怪物呢?啊,差点忘光了!跟苏菲亚说,没办法守约,很抱歉。跟杰克说,按照约定将妈妈托给他。那个男的大概先前跟杰克约定好,如果有谁先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就要照顾对方的妈妈。我突然想起,我还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不过没关系。等到事件结束,如果到时候我还没死的话,我就会不断听见他们的名字,听到烦的地步。我现在也不想看到这些人的家人放声⾼呼他们名字的模样。
该死!
阿姆塔特,这全都要怪你,阿姆塔特,这全都要怪你!
什么,你说不正是因为阿姆塔特,所以这边剩下的都是一些比较強的人?可恶,别开玩笑了!你说因为已经有随时死亡的心理准备,所以在最后一刻还能笑得出来,这就是坚強?这本是一文不值!
“呃啊!”我差点因为背后传来的临死惨叫而放慢了脚步,甚至到了膝后发⿇跑不动的地步。但是不行。不跑就死定了。我几乎是扶着地面往前跑。就在这个时候;
“躲开,修奇!”
我眼前看到了某种东西。搞不清楚。是因为眼泪的关系吗?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杉森!”
我⾝体向旁边一闪。杉森的手抬到了后面,朝我这个方向奔来,接着投出了标。我很清楚地看见他因为冲力过猛,还继续往前摇摇晃晃地跑了几步。标用可怕的速度向前飞去。
传来了声响。穿过东西的声响。标穿过⾎⾁的声响。
“嘎勒勒勒!”
怪异的惨叫。那不是人。我坐在地下回头张望,看到了大巨的躯体,但马上就被挡住了。杉森向那个躯体跑了过去,拿长剑往它肚子揷了进去。在杉森肩膀的上方,我看见了宽阔的肩膀跟怪异的头盔,还有⾼举的可怕石斧。那是巨魔。巨魔的嘴角虽然已经流⾎,但举起的手臂仍然猛力下击。可是用石斧再怎么样也砍不到已经贴近他前的杉森,所以巨魔的动作变得很可笑。就是因为这样,他们两个才紧贴在一起,而杉森还继续往前推进。
“呀啊啊啊啊啊!”杉森将长剑揷⼊巨魔体內,继续往前冲。巨魔的石斧掉在地上,继续被往后猛推。将剑揷在怪物⾝上还继续前进的杉森,此刻给我的感觉真的跟食人魔没两样。前进了20肘之后,杉森用手臂猛力往前一推。由于刚才跑动的速加度,所以巨魔⾝上的剑被拔了下来,它往后滚到了地上。杉森为了让巨魔无法再生,所以又砍了它的脖子好几下,接着赶紧将脸上的⾁块跟⾎擦掉,然后注视着我。
“到底有几只?”
“我也不知道!”
“那快点躲起来!”
我起⾝变成半蹲的姿态望着杉森。杉森已经只看着前方了。为什么他一个人来?部下们在⼲嘛?就我这么想之时,有一群人蜂拥跑到我面前。那是一群士兵,他们的出现似乎是为了反驳我刚才的想法。那六个士兵一起站到杉森的旁边。杉森很快地说:
“是巨魔。还剩一只…妈的!还有!”
前方又出现了许多巨魔。其中有几只拿的不是石斧。十字镐,铲子,耙子。不就是我丢给那些男人的东西吗?可恶!我耝鲁地了眼睛。
出现的巨魔总共有九只。它们一看到前面出现士兵,就马上停止往前跑,在原地排成一行。暂时进⼊对峙状态之后,杉森似乎很烦恼。要开始打混战吗?双方的数字是9比7。数字有些不利,但还是值得一试。然而也没有必要非这么做不可。
“全员后退!”
士兵们向后转,头也不回地开始跑。哇咧!我也只好赶快起⾝逃跑。我可以理解杉森的想法。赢是可以赢,但铁定会折损不少人马。而我们村庄的士兵人数经常不⾜,一旦死了再要补充可是非常的困难。所以他打算引那些家伙,直到跟城里来的士兵会合为止。
巨魔们虽然有点手⾜无措,但是一看到眼前的人类逃跑,它们也照着本能开始追了起来。
“嘎勒勒勒!唧啊!”我也是不分青红皂⽩地开始拼命往前跑。后头士兵们的脚步声以及巨魔们的⾼喊声几乎快要把我疯了,顿时中烫得像火烧。但手指尖却失去了感觉,也感受不到自己的脚踩在地上。奇怪的是腿却开始动了。
“唉唷!”
我撞上了某个东西,在地上滚了好一阵子。真是的,到底这家伙是在看哪里,这种状况下居然不逃,还跟我撞在一起?我认识的人当中就只有一个这么愚蠢。
那就是…
“杰米妮!”
杰米妮好像本没发现自己摔倒了。她尖叫完之后,就只是呆呆地看着巨魔们冲过来。嗝,嗝。什么?在打嗝?
杰米妮一面打嗝,一面茫然地坐在那里。喀!
“快起来!喂,你这丫头,打起精神来!”
我強制地将杰米妮扶起来。天啊,她有这么重吗?杰米妮全⾝都失去了力量,要将这种已经瘫在那里的人拉起来,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我差点就往前摔个狗吃屎,好不容易把杰米妮扶了起来。这一瞬间,我跟杉森的眼神会了。我很悲壮地说:
“杰米妮就拜托你了。我的遗言是,虽然从我一生下来你就欺负我,可是…”
啪!唉唷,我的头啊!杉森向巨魔直冲,一面喊着:
“小小年纪,⼲嘛模仿这种事!”
啪!啪!啪!啪!啪!啪!我看我不是被巨魔,是被他们打死的…其馀六个士兵经过我⾝边的时候,也都轮番打了我的头。士兵们全都跑向巨魔。跑就跑嘛,⼲嘛要打人呢?
因为被扁得很惨,所以我手臂的力气自然放松,杰米妮也轻轻滑了下去。我很惊慌,再次把杰米妮扶起来。我们的面前正在演出⽩刃战,她怎么能这样待我?这分明就是种待。我哼哼叫着,想把杰米妮背到背上,但这只是让我领悟到,要独自把一个17岁、全⾝软瘫的女孩子背起来,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那时突然有某人从后面帮忙抬杰米妮,他摸了摸我的背,然后将杰米妮正确地抬到了适当的位子。
“啊,谢谢…啊!”一点都不好笑的是,抬起杰米妮的居然是穿着黑袍、⾝上到处是纹⾝的那个人。也就是名叫泰班的巫师。他的眼睛本看不见,怎么可能帮忙抬杰米妮?啊,他之前是摸了一下我的背。泰班的⽩⾊眼球转来转去,一面很快地说:
“是巨魔吗?”
“是的!你,你是巫师吧?那你赶快让那些怪物都飞走!”
“这个声音我有听过。你就是上次那个睁眼瞎子年轻人吧?喂,修奇,你要知道,一定要眼睛看得见,才能让那些怪物飞走什么的。”
“该死!这种巫师有什么用…”
“不然你当我的眼睛吧。”
我不想让杰米妮掉下去,所以摇摇晃晃地想办法站稳,然后说:
“你说什么?”
“距离与方向。快一点!”
这到底是在搞什么?可是那时候又传来了惨叫声。
“喀呃!”
其中一个士兵的腿被铁耙打中而摔倒了。那是酿酒厂四兄弟中的长男透纳。打中他的巨魔将铁耙⾼⾼举了起来。在旁边用长剑挡住别只巨魔子的杉森立刻将长剑一滑,刺进了拿铁耙那只巨魔的肩膀。透纳趁着巨魔痛得动的时候站了起来。他再次抓起长剑,大声喊着说:
“我透纳的一条命,要用你们三只的命来换!”
我一时慌了,不知该怎么办。这时泰班说了:
“方向我已经抓到了。听来状况很糟糕。距离呢?”
“三,三十肘左右。但是敌我双方的人混在一起…”
“行了!”
泰班正确地朝向巨魔以及士兵混战的方向举起了一只手。这一瞬间,他手臂上的纹⾝都发出光来。这是怎么回事?纹⾝的光越来越強,过了一阵子之后,连他脖子跟脸颊上的纹⾝也都开始发光了。
泰班笑了笑,说:
“我把咒文刻在⾝上,用我自己的⾝体当作魔法书。你也算是看到了难得一见的事情了。”
“什么,什么?”
泰班并没有回答,反而开始喃喃念起我所无法了解的奇怪字句。我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话,但他念得真的很快。这样难道不会咬到⾆头吗?他突然将往前伸直的那只手向上一挥,然后大喊:
“DetectMetal,ProtectfromMagic,ReverseGravity!”(侦测金属,防护魔法效果,重力反转!)
“呜啊啊啊!”“嘎勒勒勒?!”
拜我吓得一庇股跌坐在地上之赐,杰米妮也摔了下去。连士兵们也一副慌张的样子,那么直接中了法术的巨魔们,该是多么地慌张呢?
巨魔们突然向上飘了起来。士兵们则完全没有浮起。泰班连看也看不见,到底是如何办到的?然而巨魔当中还是有三只没有浮起来。
那几只巨魔们用慌张的表情(大概是吧,说实话,我没有自信说自己能够正确地形容巨魔的表情)望着自己飞上天空的伙伴。杉森也露出了吃惊的表情,虽然他的这个表情还是没消除,但他仍然开始冲向剩下的那三只巨魔。巨魔们想用手上的铲子跟十字镐挡住杉森,但是那些本不是武器,所以速度有些慢。杉森的长剑巧妙地弹开了铲子,让铲子挡住了十字镐,杉森趁着这个机会砍了拿十字镐的怪物肚子一剑。那时从惊讶中恢复过来的士兵们也全都跑去加⼊战局。其馀的巨魔还在不断往上飞…拿铁耙的巨魔同时被四把长剑刺中,噴⾎倒地。士兵们不断继续往下戳那些一副恶鬼模样,已经倒地的巨魔。⾎跟⾁块拼命向上飞溅,沾上了士兵们的脸庞。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恨意,而是因为攻击这些会再生的巨魔,必须一直持续到它们完全断气为止。
这时泰班的那只手还是举得⾼⾼的。他带着惊慌的表情问道:
“怎么了?失败了吗?为什么还继续听到打斗的声音?”
我继续坐在地上说:
“啊,大部分都飞起来了,只是有三只没飞起来。”
“三只?它们手上拿的是什么?”
“咦?啊,十字镐、耙子、铲子…”
这时我也懂了。
拿金属武器的怪物没有飞起来,飞起来的都是拿巨魔专用的武器石斧的。而士兵们都拿着剑、穿着盔甲,所以拿的也都是金属武器。泰班用没举起来的另一只手打了自己的头一下,说: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一提起巨魔,我就以为它们拿的都是石斧。现在怎么样?剩下那三只呢?”
“全,全部倒在地上了。”
“那就没事了。各位士兵,请退到后面来。”
士兵们带着害怕的表情往后退,接着泰班就把他那只举着的手放了下来。这时飞到⾼空的巨魔们也开始正常地往下掉了。在我跟泰班说话的那时,巨魔们其实已经飞到看不见的⾼度了,所以要掉下来也要花不少时间。
“嘎勒勒勒!吱,吱吱!”
啪!啪啪啪,啪!我实在不太想描述那时的情景。我自己在惊慌中,好不容易才遮住杰米妮的眼睛。所以就没办法遮自己的了。真愚蠢!只要闭上眼睛不就好了吗?但我想到这件事时,那些巨魔摔碎后的肢体已经弹得到处都是了。如果摔得这么支离破碎,那再生的能力也没有用了。泰班笑了出来。
“这声音还真响啊。哈。有时看不见东西也是件好事。”
杉森带着敬畏的表情走过来向他打招呼。杉森发现泰班是瞎子,然而还是老实地对他一鞠躬。讲话的声音也有点发抖。
“我,我是杉森。费西佛。我是贺坦特城的警,警备队长。这位巫师是…”
“泰班。我是流浪者。事情结束了吗?”
“咦,咦?”“还有没有怪物?”
“啊!”杉森赶紧转过了头说:
“去搜查还有没有⼊侵的巨魔!应该是在粮仓!赶快去村中的仓库看看,检查郊外的农家!还有海利,照顾一下透纳。”
士兵们都开始跑,海利则是扶着脚受伤的透纳。透纳大概是紧张感消失了,这时才开始发出呻昑。泰班说了:
“有士兵受伤了吗?带来给我看看。”
杉森虽然一副惘的表情,还是乖乖地将透纳带了过来。泰班让透纳坐下之后,开始用手在他⾝上摸索。他手很快速地游移,最后在透纳腿上伤口那边停了下来。
“这里吧。”
泰班只是这么说。但是片刻之后,泰班的手闪了一下光芒,接着透纳伤口流的⾎就止住了。将⾎擦乾净一看,透纳的腿上已经没有任何伤口了。
杉森用半惊叹半害怕,反正就是很稀奇的表情望着泰班。
“啊,谢,谢谢你,泰班。”
“不用谢。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用不着放在心上。虽然伤口已经愈合,但是几天之內还是要避免烈的动作。”
“啊,是的。真是太感了…”
“怎么说不听呢!我已经帮忙医好了他,你们怎么还不快去执行任务!还在这里做什么?你们难道想一直待在这里,直到市民被巨魔杀光?”
“是的!”
慌张的杉森对他行了个举手礼。士兵们火速四散跑开。
“喂,我们也去看看吧?请带我去粮仓。”
泰班好像想跟着士兵们过去。我紧抓住泰班。
“这个嘛,泰班。这个丫头好像怪怪的。”
“嗯?”
我指着被我放到地上之后还不断坐在那,只是带着茫然的表情不断打嗝的杰米妮。但是我马上就想起泰班眼睛看不见,所以改用语言向他说明。
“不久之前她看见巨魔冲过来,结果就开始呆坐在那边,只是不断打嗝。好像她的魂已经不知飞到哪去了。”
泰班噗哧笑了出来。
“你很清楚嘛?没错。她的魂已经跑掉了。”
“那要怎么办?”
泰班伸出手,摸了摸杰米妮的脸。但是她好像没有感觉,仍然呆坐在那里,我已经担心到没办法再忍受下去了。泰班说:
“是你的情人吗?”
“别问一些没用的问题,你能不能帮忙解决?”
“如果是你的情人,那就好办了。”
“咦?”“传统上不是有一种方法,可以醒唤昏过去的姑娘?”
“…你说的不是睡着的姑娘?”
“昏过去或睡着都可以。”
泰班把我弄得开始很烦恼。“我非得吻亲杰米妮不可吗?虽然泰班的眼睛看不见…”然而他嘻嘻笑了几声之后,就把手指移到杰米妮眼前弹了几下。杰米妮停止打嗝,开始发出呻昑。
“嗯…啊!是巨魔!”
我完全无法理解的是,杰米妮怎么能巧妙地绕过挡在面前的泰班,投进了我的怀抱。
侵⼊粮仓的巨魔其实没有几只。巨魔们之前算是展开了两面作战。他们将比较強的编为攻击组,去将士兵引开,比较弱的就趁着这个时候跑去掠夺粮食。但是因为泰班的揷手,使得他们的攻击组全军覆没,所以士兵们轻轻松松地就将粮仓里的那些怪物全赶了出去。
事情平静之后,按照以往固定的顺序,哭声开始传来。
我按照那些男人们的付托,跑去找他们的遗族传话。叫做苏菲亚的女孩子本连假装听我的话也不假装,只是嚎啕大哭着,但是叫杰克的男人则是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
“谢谢你。你做得很好。”
这次的死者是那三个男人跟他们背着的那个女人。女的好像因为伤口太大,在背回来的途中就已经死了。不管怎么说,至少那个女的连变成寡妇的机会都没有,应该会跟丈夫两人在天上相逢吧。但是他们的孩子们现在…
妈的!
士兵们正尽力收拾散布在大路上的三具尸体。巨魔把他们的⾝体打得支离破碎。但是他们⾝边也倒着一只巨魔。男人们的反抗似乎很彻底,也由于他们所争取的时间,士兵们也才能在怪物伤及更多无辜之前出动。
士兵们将他们的尸体运回各自的家,然后收拾巨魔的尸体。我偷偷从那里溜出来,跟杉森一起去找杰米妮。
泰班正带着杰米妮,在“散特雷拉之歌”酒馆里面等着。杉森跟我一进⼊酒馆,马上就听到差点让人⾎冷却的笑声。
“咿嘻嘻嘻,嘻嘻!”
杉森差点子套长剑,我也变成稍早之前杰米妮那样的呆滞状态。杰米妮发现了我,就好像跳舞似地举起手来对我笑。什么,对我笑?
“啊,是修奇?快来…嘻嘻嘻!”
我摇摇晃晃地走,好不容易才走近他们两人坐着的桌子那边。泰班听见我坐在椅子上的声音,就噗哧笑了,转过头来对我说:
“是修奇吗?你居然拥有笑声如此有魅力的情人。真是幸福啊!”“胡,胡说八道!”
“哈哈哈哈!”
这一瞬间,我突然实际感受到“想死”是什么样的心情。因为不久之前的事件,许多人来到酒馆散心,他们用力捶着桌子,发出“匡匡”的声音,并且正在笑着。特别是杉森把嘴巴张得大大的,夸张地大笑。杰米妮看了,不知她在⾼兴什么,也跟着笑了起来。
“嘻嘻…嘻嘻嘻!”
我瞪着杰米妮瞧。惊讶的是,那个穆洛凯…什么的酒瓶放在桌上,泰班面前的杯子已经空了一半,而杰米妮的却已经完全喝⼲了。
“喂,你打算做什么,居然让她喝酒,泰班!”
“酒是万古以来的灵药。让人忘记一切的忧虑、烦恼、不安。看吧。对这个笑声很有魅力的小女孩来说,这东西比我的魔法有效多了吧?”
“醉了的人总是认为自己口中说出的话都是对的。”
我呼昅急促地弹了一下手指。
“海娜阿姨!这里要点东西!”
“你这小子,想⼲嘛?”
“不是我,是杉森!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太早闻到酒味的小鬼吗?”
海娜阿姨笑了笑,杉森则是点了啤酒。他坐下之后对泰班说:
“感谢您的帮助。我一定会向领主大人报告的。领主大人必定会大大向您致上谢礼。”
“谢礼?算了吧。你们现在忙着养卡赛普莱,也要筹出征的经费。还是要给我地?呵呵呵。给我整片陆大上最价的地?”
泰班好像在几天当中,就非常了解我们领主了。
事实上,我们领主真的穷到连我都看不下去了。本来这里的庄园都是属于领主的,而村里的人都是领主的佃农,跟其他的庄园没有两样。但是每当有人被怪物杀死,领主就会给他的遗族土地,让他们能够糊口。遗族们到最后还是会把土地卖回给这里唯一能买地的人,就是我们领主,然后再度成为佃农。
我有时会想,既然如此,那当初为何不直接给钱就算了,还比较省事。但是依照卡尔的说法,土地本来就是属于我们领主的,可以随心所地给,但是货币是属于国王的,要在国王承认的情况下才能流通。也就是说,物质上的货币金属片本⾝无条件是属于国王的,国民们所使用的只是货币的价值。虽然越说越头痛,总之从神龙王那个时代之后,所谓的钱就是这样的东西,所以个耿直的我们领主还是遵守着这个原则,不给钱而给土地,最后再用钱把土地买回来。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样给地又买回,当然不会剩下什么钱。
所以现在不管领主给多少地,我们村庄的居民都是用百分之一赛尔卖回给他。如果不是这样,我们领主老早就破产了。领主对这件事很生气,但是我们觉得自己想接受多少地就接受,爱卖多少就多少,需要他说什么废话?所以才会出现“陆大上最价的地”这句玩笑话。
杉森红着脸回答:
“您说得有点夸张。”
“有说错吗?你们听听看。我说这些话是不带任何感情的。那是你的领主,又不是我的领主。”
“嗯,搞不好领主会请您当顾问,何况…”
“当官?我才不要。已经到了这把年纪,早上还要去请安,那可累了。”
杉森搔了搔头。
“啊,这个,我也搞不太清楚。反正我会报告上去,让领主大人想出对他既适当,又能让您満意的谢礼。”
“我不会阻止你报告,但能不能请你在开头的时候,先跟他说我什么都不要?”
“啊,好的。”
“那现在该我说话了。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无妨吧?”
“啊,尽管问好了。”
泰班拿起酒杯喝了一口,说:
“这个村子的气氛,从领主开始一直到城里的警备队长,还有这个睁眼瞎子少年,全都让我很不知所措。真的很有趣。”
“您的意思是?”
“你们忘记悲剧的速度真的很快耶?现在酒馆里的气氛也是如此。”
“我们习惯了。”
这句回答虽然很简单,但是杉森这句简单的回答包含的却又是无限的沉重。我不知不觉地叹了口气。
我们常常遭到祸害,又很快遗忘。如果不是这样,搞不好早就疯了。我们很喜开玩笑。我们过得很快活。但其实我们并不幸福。
“这样嘛。嗯。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们会怎么想,但是我对这个村子很感趣兴。这一类的事常常发生吗?”
“是的,常常发生。”
这个答案有点可笑,但的确是杉森式的回答。泰班想得到的答案应该是一年会发生几次,或者是一个月会发生几次。泰班微笑了一下,然后换了个方式问。
“你总共战斗过多少次?”
“这个嘛…我算算看。查尔斯死掉,我变成警备队长那时是第22次。嗯。所以大概已经是第三十五六次了。”
我看见泰班突然作出奇怪的表情。
“第三十五、六次?”
杉森搔了搔头,急急忙忙地说:
“嗯,正确的数字我也不知道。虽然我们拿剑的人把精神花在这上面是很可笑的事,但是因为有种感觉,觉得经历越多战斗,下次死亡的机率也越⾼,所以才故意不算的。我的前任查尔斯就是战斗超过一百次,得到领主嘉奖之后不久就死了。因为看过这些事…如果问城里的史官,应该会有正确的纪录。今天报告的时候去问就可以知道了,可是…”
“嗯。我能理解。你这么忙,还抓着你问东问西,真是抱歉。你快走吧。”
“是的。可是巫师先生您现在住哪里?”
“我住卡尔家。”
杉森用惊讶的表情说:
“咦?你跟卡尔本来就互相认识吗?”
“没这回事。他说他自己一个人住,所以我找到房子住之前,都可以住他那里。”
“啊,是的。那我先告辞了。”
杉森从位子上起来,再次向看不见的泰班鞠了个躬,然后走出了酒馆。现在我又有别的事要烦恼了。
杰米妮不知何时把手臂放到桌上,然后把头钻了进去,好像趴着睡着了。看来我是非把她带回家不可了。但是几天之前她才因为喝酒被打得很惨,现在如果又这样红着脸,傻笑着回到家里,我开始担心她的庇股会再次遭殃。
这时泰班突然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
“他说三十五六次?”
“咦?”“啊,没事。对不起,修奇。这是瞎子的习惯。平常讲话的时候也看不见听话的人,不就像是自言自语吗?所以随时都有可能自言自语。”
“有这种习惯很累吧。你的意思是说可以随心所地说出內心话吗?”
“像你这种年纪的人如果有这种习惯,那可能是如此,但是到了我这种年纪,所谓內心跟外心就已经没有差别了。没什么好累的。”
“外心?你说的话还真有趣。对了,泰班老爷子。拖你的福,杰米妮已经完全醉倒了,你打算要怎么解决呢?”
这时杰米妮突然抬起了头。
“我没没没醉!呜嘻嘻嘻!”
哇,我真吓了一跳。这个死丫头!我还以为她已经昏过去了。当然我嘴里开始说出一大堆难听的话,而杰米妮哼了几声,就一副好像觉得很吵的样子,把耳朵蒙住,又趴到桌上去了。我不想管她了!⼲脆跑去她家里把她妈妈请来这边算了。咦!我到底在想什么?泰班说了:
“要我怎么办呢?”
“你不能用魔法让她酒醒吗?”
泰班嘻嘻笑了起来。
“让她酒醒。这害我想起某个巫师的故事。那个巫师太喜喝酒了,所以既没时间研究练习魔法,也没办法维持清醒的精神状态。所以有一天他下定决心开始滴酒不沾,然后全心全意创造出醒酒的魔法。连魔法的名字都取得很不错,叫做CureDrunken(治疗酒醉)。你知道他为何要这么做吗?因为他想尽情喝完酒之后,再用这招魔法,就算是有在练习魔法了。”
“这不是很聪明吗?”
“你说啥?聪明?别开玩笑了。这个CureDrunken再怎么说也是种魔法。在酒醉的精神状态下是无法施法的。所以如果他想施法,就得等酒醒之后。那还有什么用?”
“咦?天啊…还真愚蠢!”
我嗤嗤笑了出来。泰班也露出微笑,拨了拨自己长长的⽩发。
“后来怎么样了?那个巫师到最后还是没办法练习魔法吗?”
“不是。那巫师发现自己做错之后,把自己的弟子叫来,将魔法教给了他。弟子学得滚瓜烂。然后他自己放心地喝酒,叫弟子帮他施法。你猜结果怎么了?结果弟子变得很清醒。因为打从一开始发明的时候,这就是在自己⾝上作用的魔法,而不是以别人当对象的魔法!”
“噗哈哈哈!”
“所以气得七窍生烟的巫师跟弟子连续熬了几夜,开始研究怎样把这个CureDrunken改成对象用的魔法。你猜到结果了吗?”
“怎么样了?”
“还不简单。跟酒鬼师⽗在一起好几天的徒弟,到头来也变成酒鬼了。”
“噗哈哈哈,哈哈!”
第五章
排列在村前平原上的士兵们的模样非常壮观。
我到底是得了什么热病?这些人只是拿着刀,整整齐齐地排在那里,然而我看着他们,心却怦怦地跳。因为奋兴,我很想对他们喊一些无意义的声音。他们的紧张感也传染了我们,这种紧张感是不是在人群中更加放大,引起共鸣了呢?
队部的前方是首都来的骑士们,穿着半⾝铠甲,长剑斜揷间,骑在马上。他们都各自拿着附有旗子的戟,用那旗子当作各队部的标志。
五个骑士各自负责一支队部。
最前面的是跟骑士一起从首都来的重装步兵,他们穿着锁子甲,装备着长剑以及塔盾。排第二的是轻装步兵,也就是我们城里的警备队员。他们各自穿着硬⽪甲,手拿长剑,但是他们⾝上的武装算是比较自由的。我们城里警备队的装备本来就不太统一。排第三的则是长队,他们穿着轻⽪甲,手拿斩矛。排第四的是弓箭队,装备着轻⽪甲与短弓。排第五的是支援队、医疗队跟工兵队等等其他补助质的队部。
而站在他们旁边的才是真正最重要的队部。队员是一个人跟两只动物(?)。那就是龙魂使哈修泰尔大人、他骑的马,以及比整个军队的威容加起来还壮观的⽩龙卡赛普莱。
说起来,其余的队部都不是要用来应付阿姆塔特,而是要应付灰⾊山脉成群出没的怪物们。而且因为只是预备队部,所以组织也很简单。阿姆塔特由卡赛普莱去对付,而阿姆塔特的那些部下怪物…部下?这种说法有也可笑。其实它们都更像是阿姆塔特的食物,但是因为阿姆塔特強烈魔力造成的恐怖,使它们无法离开灰⾊山脉,并且会攻击接近它们的人类…则是由人的队部来负责。当然我不懂什么战略之类的东西,但只要有常识,大概谁也可以猜到是这样。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打起来的时候,其余那些薄弱的队部能帮上什么忙呢?
队部前方站着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作战司令官,也就是修利哲伯爵,他⾝着铁锁,骑着穿有马甲的马,旁边就是我们领主贺坦特大人,⾝穿有贺坦特家家徽的半⾝铠甲,乘着战车。所谓战车…我再怎么看,也觉得那不过是运⼲草的车,但是它到处都有补強,车边上还竖起了几枝长。会把它叫做战车的惟一原因就是我们领主在上面,如果放到其他地方,不管是谁都一定会认为那不过是辆奇形怪状的⼲草车而已。
杰米妮拉了拉我的肩膀。
“我找到了,就在那里!”
说起找人,杰米妮可是比我厉害得多了。直到杰米妮指出来之后,我才看出我爸爸在哪里。爸爸是属于长队。因为头盔和前面那个人的肩膀,所以我看不见爸爸的表情。
他现在到底是什么表情呢?昨夜爸爸带着很平静的表情,像平常一样与我互相说着那些介于恶言与玩笑之间的话。我跟爸爸说,你有什么遗产,赶快跟我说了再走。爸爸则是说他从小把我养大的费用,要好好敲一笔然后才能走。
“养大的费用?我可没钱。你觉得我有什么钱?”
“如果你还有脑袋的话,就好好想想我会有什么遗产。”
“应该连一分钱也没有吧。”
“还好你知道。如果我有什么遗产可以给你,你这家伙大概会祈祷我早点挂掉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到现在还能维持笃实的⽗子关系,应该要感谢我们的穷困吧。”
“我们这么穷,我太感了!”
而今天早上,爸爸也是带着平静的表情出门。
“我去去就回来。木材我已经向杰米妮他爸爸拜托过了,等一下你去找他。”
我一面擦锅子一面头也不回地说:
“早去早回。”
爸爸就这样走了。我们两个人虽然没有约好,但都决定把这件事当成毫无危险,好像去村子里见见朋友一样的事。如果我对爸爸说请保重,难道他就全安了吗?如果爸爸叫我别担心,难道我就不会担心了吗?
但我还是把家里的事丢下不做,被杰米妮拉来这里看征讨军出发的情景。
周围虽然也有很多村人跑来看热闹,但我真的不想来。我也不想来送这些人走;反正我不想做任何带有“送别”意义的事情。
“哼,为什么不赶快出发?还在那里做什么?搞不好还没见到阿姆塔特,他们就已经中暑倒下了。”
听着领主的演说,我如此喃喃自语着。杰米妮哈哈大笑。
“中暑?秋天耶?”
我们领主演说的內容说道,阿姆塔特不需要任何理由,无条件地十恶不赦,而出派卡赛普莱的国王不需要任何理由,应当无条件地受到赞扬。真是场感动的演说。当然感动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而已。第七、第八次征讨军都没办法跟去,到了第九次总算能参与的我们领主,分明非常动。
修利哲伯爵也是一副不⾼兴的表情。他很不耐烦地望着天。领主好不容易在半眼泪半⾼喊的粉饰下结束了演说,大家的拍手持续了好一阵子,总算轮到修利哲伯爵讲话了。他稍微低了一下头,接着说:
“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出发!”
他的手一举,作出了出发讯号。依照骑士们的口令以及覆诵,军队从第一队部开始按顺序出发。村人们错失了向修利哲伯爵拍手的时机,大家都慌了,但那拍手很巧妙地转为对出发士兵们的鼓励。士兵们就在这些掌声中出发了。
虽然我想要继续不断望着爸爸,但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在拍手,或是把手抬起来,所以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一转头,结果杰米妮伸出的手打到了我的鼻梁。杰米妮好像不知道似的,还继续挥着手呼。周围的人全都是这样。这次跟我从小到大看过的征讨军出发时的郁气氛,痛苦而沉重的气氛完全不同。这应该都是因为走在队伍最后面,既美丽却又同样恐怖,既傲慢却又同样伟大的卡赛普莱的关系。
“卡赛普莱万岁!征讨军万岁!愿优比涅保佑他们!”
“诅咒阿姆塔特!以贺加涅斯之名诅咒他!”
与市民们平常的言行全然不相关地,他们居然开始祈求神的庇佑和诅咒了。如果我是神,我也不太想帮他们。可是爸爸呢?爸爸在哪里?队部一开始动,我就已经无法掌握爸爸的所在位置。
“杰米妮,杰米妮!”
我在半狂的状态下抓住了杰米妮的肩膀,问她我爸爸的位署。杰米妮用手一指。那时刚好第四队部开始经过我面前,所以我能够看到爸爸。
要叫他吗?可是又有什么理由叫他?何况他又听不见。
“爸爸!你一定要回来喔!”
我自己都无法制止我自己。可恶。爸爸则是一副好像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就这样冷硬地向前走着。我呆呆地看着他前进的样子。就在那时…
爸爸的头转了过来。他正确地看到了夹在群众中的我。我虽然吃了一惊,但还是焦急地希望自己的脸上所显出的是希望与喜悦。爸爸笑了笑,又转过头去,只看着前方走着。
接着我就开始烦恼爸爸眼角在闪烁的是什么了。在这样凉慡的秋天,那会是汗吗?难道是天上突然只落下一滴雨,刚好落在爸爸的眼角吗?
因为队部的阵容并不庞大,所以队伍很快就走完了。村人一直拍手,直到卡赛普莱大巨的⾝影消失在地平线的另一边,他们才慢慢地散去。
“修奇?该走了!”
杰米妮正想跟村人一起回去,却看见我呆立在那里,所以这样对我说。我有一种受妨碍的感觉。跟其他人无关,跟阿姆塔特或卡赛普莱也无关,只是我跟我爸爸两人必须长久离别,这就像是受到了某种妨碍。但是这句话说来有点莫名其妙,所以我也不能对杰米妮生气。
“嗯,走吧。”
我转过⾝去。杰米妮点了点头,转⾝之后低声说:
“哎呀,是卡尔。”
我随着杰米妮的视线望过去。卡尔跟泰班站在平原一角的树下。他们望着队部消失的方向,正在谈一些事情。我想就这样回村子去,钻到家里,但是杰米妮已经一溜烟往他们那里跑了过去。哼。我嘀咕了一下,还是跟在她后面走过去。
“卡尔你好!上次受到你的殷勤款待,真的非常感谢。”
“不客气,史麦塔格姐小。你光临寒舍,我才感到荣幸之至呢。”
啊啊…⽪疙瘩,⽪疙瘩!我看到他们两人打招呼的样子,作出了看不下去的表情,卡尔⾝边的泰班虽然眼睛闭着,但也是一副看不下去的表情。“你好,卡尔。”
“啊,尼德法老弟。你现在可以原谅我了吗?”
“说什么原谅。那时候我跟你大小声,真的很对不起。你来看军队出发吗?”
这几天存在于我们之间的芥蒂就这样烟消云散了。卡尔说:
“其实我是带泰班来的。我自己是不怎么想看啦。”
我的嘴噘了起来。
“泰班,您来这里能够‘看到什么吗?”
泰班嘻嘻笑了。
“我还是有自己的办法可以感受这边的情况。我听这里的声音,然后想象发生的情景,这也很有趣。”
“有趣?”
“嗯。这里的气氛非常。不太像要出发去跟龙作战的士兵。”
不知怎地,泰班虽然年纪比卡尔大上许多(我猜大概是两倍吧。卡尔还不到四十岁,但泰班看来已经超过七十了。),但是泰班的语气却亲切多了。因为两人并肩站着,所以才能够切实地比较。卡尔是不是有些怪?
“你是很厉害的巫师,不是吗?修利哲伯爵没开口要你帮忙吗?”
“你还真有常识。哼,我拒绝了。”
“理由呢?”
发出质问的我表情非常尖锐。但是只有卡尔跟杰米妮看得到我的表情。泰班很平静地说:
“有好几个问题。这有点像是回头反咬师⽗一口。心情上则是觉得⿇烦。”
“师⽗?”
“我不是说过了?魔法本来是属于龙的东西,所以对龙使用魔法,就好像是冒犯祖师爷一样。这不是很可笑吗?”
“啊,只因为这种理由…”
“你这样问,我也不会生气。但如果你对魔法有一点了解,或者退一步说,只要对骑士道有一点了解的话,我早就把你的头给打爆了。”
因为他的语气太平静了,所以我的愤怒也来得很慢。我虽然想要发火,但还是悄悄地忍住了。支离破碎的巨魔在我脑海的记忆中还是很鲜明。泰班继续用一副觉得⿇烦的语气说:
“哼。我学习魔法一直到现在,所会做的事情就只是破坏、杀生一类的,想到此,其实也很过意不去。我觉得自己不怎么样。如果用你能理解的理由来说的话,就是我不想死。一个瞎子巫师想跟修练了几百年魔法的龙战斗,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你虽然是瞎子,还不是简单地解决了那些巨魔?”
“喂!巨魔会用魔法吗?哈哈哈。卡赛普莱才能当阿姆塔特的对手。修利哲伯爵也这样想,所以他也不太热中拉我去。在我看来,这本不是什么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而是第一次阿姆塔特跟卡赛普莱的大对决。这不是轮到我这种人类巫师揷手的事情。”
“说起来也没错。其他那些士兵都只是去看好戏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不,一定要是这样才行。其他士兵最好只在旁边看好戏。我才不希望爸爸⾼举起斩矛,对着阿姆塔特冲锋。泰班笑了笑,说:
“嗯。但我答应要做别的事。”
“别的事?”
“而且我有权选择做这件事的助手。”
“等一下,等一下。你说什么别的事?”
“啊,对了,你要不要当我的助手?”
到了这地步,我膛真的无法不气炸。
“去你的!所以我不是一直问你什么事吗?”
“守卫贺坦特领地。警备队都离开这里了,这不是个大问题吗?特别是这样的秋天,怪物们都会蜂拥而至。”
啊,这件事啊。几天前出现的巨魔是为了准备过冬的粮食,所以跑来袭击粮仓。它们大概误以为我们由舂到夏辛苦地做农忙,都是为了它们。好像一到了秋天,它们就要来收税似的。可恶!再加上警备队都离开了,它们一定会⾼兴得全都跑来。当然村人在这段期间会组织自卫队,但由于我的年纪还不到征集下限,所以本进不去。
但是泰班负责守卫整个村子?还找我当助手?我的语气马上和缓了下来。
“嗯,听起来很不错耶。助手的薪⽔多少啊?”
“每天请你到散特雷拉之歌喝一杯酒。怎么样?”
“我不要酒,我要可以放到口袋里的东西。”
“这老弟好像还不知道世界上有比钱更的东西。如果要起用你当助手,那还要教你一些人生的道理。你要钱?嗯,好。”
让我惶恐的是,从泰班手中抛过来的竟是一百赛尔的金币!
“你,你难道除了一百赛尔的金币,就没有别的钱了吗?”
金币被冲上来的杰米妮抢走之后,我这么说。
“傻瓜!那个也包含了准备的费用!你用这些钱去打理一下你的武器装备。就一个月的短期雇用来说,这报酬是太⾼了点,怎么样?”
“赞成!毫无异议!以优比涅跟贺加涅斯之名向你保证!”
“那好。我的办公室就是散特雷拉之歌,你每天早上记得来找我。”
杰米妮看着从我那里抢去的金币,一面流着口⽔,当金币被我抢回来之后,她就跑来揷嘴了。
“那个,巫师大人,你还需不需要另一个助手?”
“不需要。”
杰米妮马上一副哭丧的表情。泰班用有些不耐烦的表情说:
“你担心什么?修奇的钱不就是你的钱,你的钱不就是修奇的钱吗?真正伟大的恋爱关系当中,金钱应该要这样处理才对。钱无条件都算是女孩子的。”
“泰班!”
我跟杰米妮同时喊了出来。
杰米妮到了最后还一直跟着我。她的表情就是一副想看我怎么用这些钱的样子。但是对我而言,这种钜款一拿在手上,我眼前就一片黑暗。平常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情都很多,但是一旦真的有了钱,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武器装备,武器装备…对了,买把刀!”
我平常就很想有把好刀。在我这种年纪,没有这种**的男孩子,要到哪里才找得到?可是令我快发狂的是,到了这时候却想不起要到哪里买刀。
“你要去打铁铺吗?”
卡兰贝勒啊!您总算做成了一件事!您所保佑的纯洁少女中,最不会想事情的一个,居然也有一语中的之时!但是我的想法却不是这样。
“不是。我们应该去店酒。要去打铁铺订做的话,太花时间了…到店酒去的话,那里有剑被当作酒钱押在那里,很快就可以弄到手了。”
其实我是把念头放在“散特雷拉之歌”海娜阿姨的那把巨剑上面。现在她把那把剑当作无用之物来对待,但是,她当初怎么会想叫打铁铺把它做成酒杯!幸好杉森的爸爸,也就是打铁铺老板乔伊斯当场让她碰了钉子,跟她说这种钢铁没办法做杯子。结果她喃喃抱怨说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收了这种一点用处也没有的东西来抵酒钱,然后不知道把它放到哪里去了。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我到现在还记得。
我猜谁也没把它拿走,所以应该还是在那里。城里的警备队员每个人都有很的武器了(战死者的武器),所以不会去动那个东西,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谁会去拿呢?
“你说什么?”
海娜阿姨眼睛睁得大大地说。我耸了耸肩回答:
“你听不懂我说什么吗?我说我会付你一笔大钱,请你将那把剑给我。”
旁边的杰米妮用赞叹的眼神看着我。杰米妮因为怕自己的妈妈,所以在年纪相仿的中年女人面前老是畏畏缩缩的。我竟然敢这么威风地跟海娜阿姨易,她马上就用无限尊敬的表情望着我。
“那东西是还在…你要拿去做什么用?”
“你把钱收下就是了。要拿去做什么用,是我的事情吧?”
看吧,杰米妮,我就是个如此的男子汉。我是个威风凛凛的可畏男人。虽然你很有眼光,居然敢打我的主意,但对你而言,我就像是棵⾼耸到无法攀爬的树。
是的,修奇。我太愚蠢了。不懂事的少女不了解眼前的东西是落到地上的太,想要拿手去碰,当然一定会受伤。我的心很痛,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行为所致。请原谅我吧,呜呜。
不。可怜的少女啊。我命中注定会不断让像你一样的少女受伤。真的对不起。
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一切都只能怪我太帅了。
“你张着嘴在⼲嘛?”
呜,怎么会这样。我想得太远了。海娜阿姨用一副担心的表情看着我和她抱在怀里的那把巨剑。我一伸出手,海娜阿姨就打了我那只手一下。
“唉唷!”
“你这家伙!本来我是绝对不会把这东西给你这种淘气小鬼,但是你现在应该也会想保护自己,如果不想靠做蜡烛过⽇子的话,这对你搞不好也有用。”“你到底卖不卖?”
“我不打算卖。拿去吧。反正我也想过要给你,没想到你自己跑来要了。拿去吧。”
海娜阿姨一面说着,一面就将那把巨剑递给了我。我用惊讶的眼神望了望她,然后说:
“习武之人应该为自己的武器付出适当的代价,所以…”
啪!唉唷,我的头啊。
这东西还真⿇烦。我想把剑揷在际,但是我的带上既没有揷剑用的刀环之类的,而且又很脆弱。如此不只常常会碰到刀锋,万一掉到地上就惨了,所以我也知道拴剑鞘的带一定要用很坚固的才行。真是没办法。我只好用左手拿着剑到处跑。
即使知道我的这些情况,杰米妮还是用近乎尊敬的眼光看着我。我意识到了她的视线,所以得更直,得意洋洋地前进着。杰米妮不敢随便靠近我⾝边,所以在离我一段距离之处走着,她深呼昅了一口,然后望着我。
“嗯,嗯,修奇,你去哪?”
“去磨剑。”
“那,那,你是要去打铁铺吗?”
“当然喽。”
杰米妮听到我既简短又冷淡的回答,好像有点畏缩。啊,真慡。我抬起下巴,故意看也不看杰米妮,就这样走着。
大概是我的下巴抬得太⾼了。匡当!唉唷,该死!到底是哪匹马,竟敢在战士要经过的路上拉屎?要是被我发现,我马上把它…不,不,首先观察一下它的主人是谁,再把它…
杰米妮抱着肚子笑,然后跑来扶我。我満脸羞红,抓着她的手站了起来。然后我接过杰米妮笑着拿来的⼲草,用来擦了擦子。我第一次佩剑的历史大⽇子,为什么却是这个样子?周围的村人全都嗤嗤笑了起来。杰米妮红着脸说:
“不要笑!有什么好笑的?”
杰米妮居然帮我说话,真是令人感,好,我决定了。杰米妮,我牺牲一下好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愚蠢的男人会要你跟他走,如果我早点讨个老婆,世界上的其余男人也才会安心,所以我认真地考虑看看跟你结婚的事好了…天啊,我好像疯了。
铁匠乔伊斯看到一个十七岁的小男孩跑来,用很酷的表情对他说:“帮我磨剑”他将所感觉到的困惑用一句简单的话就表现出来了。
“你帮谁跑腿?”
“这把剑是我的!”
“…如果是你要用的,那比起你这把,那个怎么样?”
我看了看杉森的么弟以前玩的那把木刀,并没有暴跳如雷,而是想出了一个简单的方法解决。乔伊斯看见我掏出的一百赛尔金币,搔了搔头。
“该死。光是要找钱给你,可能就要花一整天了。”
咦,这个大叔看到这么宝贵的金币,居然反应只有这样?我什么话都不再说了,坐到了旁边的木筒上。杰米妮看到火花四溅,声音变得很吵,所以不想靠过去,只是站在我后方看。
乔伊斯嘀嘀咕咕地观察着那把刀。突然他的眼神放出异样的光彩。
“这个是幻想中的剑。”
我咕嘟呑了口口⽔。乔伊斯用锐利的眼神注视着刀锋说:
“如果这可以算是剑的话,那鸟就可以算是攻城用的兵器了。”
杰米妮爆笑了出来,往下捶了我肩膀一下。我半难过,半生气,灰心地说:
“真的这么差吗?”
“开玩笑的。”
“…”这很有趣吗?乔伊斯对我眨了眨眼,杰米妮笑得更开心了。
“这是海娜的那把剑吧?这是一把已经被长期使用的剑。如果要处理这种东西,是比较⿇烦。因为**的。而且好像也没有好好保管,就那样随便放着。如果一把剑想要好好长期使用,那每天都得保养。”
然后乔伊斯就言不发地拿出了锤子,将剑握把上的大头钉拔了下来。接着他把我的剑夹到火炉里。这样一塞之后,乔伊斯又马上拿起别的材料,开始敲敲打打地制造别的物品了。啊,啊,这样下去,我的剑会全融掉!我虽然很着急,但还是坐在原地不动。因为已经有人代替我喊了出来。杰米妮惊讶地说:
“这样放着不会有问题吗?”
听到杰米妮的问题,乔伊斯点了点头。他花了好一阵子打出了一把镰刀,我急得五脏六腑都快要打结了,乔伊斯才瞄了一眼火炉,然后慢慢戴上手套,用铁钳把巨剑夹了出来。
我讶异地注视着那把剑。
巨剑已经热炽地发出⽩光,就像是一团剑形的火焰一样。黑暗的打铁铺中,夹着光剑的乔伊斯,看来就像路坦尼欧大王一样。其他的铁匠也赞叹地看着乔伊斯所拿的剑。乔伊斯微笑着说:
“还不错。如果不这样搞一下,那这把剑可是没办法用的。”
乔伊斯喃喃说出我听不懂的话,然后把剑放到铁钻上开始敲打。叮铿,当!叮铿!当!咦,怎么回事?怎么一副重做的样子?
“没有韧。表面也很不平。卡笋也有点歪了。”
乔伊斯适当地打了几下,把表面弄平,将歪掉的卡笋敲回原位,然后将剑夹到⽔桶里面。淬火吗?但是乔伊斯并不像平常淬火一样泡那么多次⽔,只泡了两次就结束了。他跟我说:
“现在是最后的步骤。不需要再淬火了。”
“咦…咦?”乔伊斯拿出磨刀石,开始“沙沙”地磨起刀来,一面说:
“其实本来已经完成的剑是不可以再放到火里的。但是这把太久没有保养,已经钝了,想用磨刀石磨出原来的刀锋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没有韧。这铁是杰彭出的钢铁。杰彭那里的武器当初淬火都有些不够,所以剑不太会弯。但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常挥的话,铁就会失去韧,有时砍到骨头或是对方的盔甲,运气不好的话本不会弯掉,而是直接碎裂。要好好淬火,钢铁才会变得耐用。”
乔伊斯的说明配合着沙沙的磨刀声,听来很有节奏感。杰米妮听到砍骨头那一句的时候吓到,抓住了我的肩膀,但是我关心的却是别的事情。
“你的意思是说,之前用这把剑的人,拿着这把剑用了很久喽?”
“嗯。所以已经用得很趁手了。当初保养得还不错。”
乔伊斯好像开玩笑似的把我的剑磨了几下,将握把夹上去,然后用钉子固定住。乔伊斯把剑揷⼊剑鞘中,然后递给了我。
“拔拔看!”
我呑了口口⽔,然后握住了剑把。嘶铃!
呜,呜哇。天啊,我的心脏呀。手上的汗⽑全都竖了起来。之前子套时发出柔和声音的剑,给乔伊斯这样弄了三两下,现在一拔,就发出了刺心脏的响声。杰米妮⼲脆贴在我的后肩上,只露出眼睛望着我肩膀前方,一面吁吁气着。她把我后颈弄得很庠,同时又妨碍了我拔剑的动作。
我将剑完全拔了出来,这时乔伊斯很担心地对我说:
“不要模仿那些战士用拇指摸刀锋。因为现在这把刀已经利得可以刮胡子了。”
唉唷,我吓了一跳。因为那时我的手正伸出去要摸刀锋。我很尴尬地拿着剑东看西看。刀刃发出的寒光让人心头一凉,闪亮的剑⾝甚至已经可以映照出我的脸庞了。乔伊斯将一条手巾跟一块磨刀石递给了我。
“我虽然不知道你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但是不管是谁,只要弄坏了一把剑就会学到教训,所以没关系。你要每天定下时间来磨剑。现在也不用磨很多下,磨个一两下就可以了。然而随着时间的经过,可能需要越磨越多。”
然后乔伊斯了口气,就跑去打铁铺的一角,找出自己的钱包,开始叽叽喳喳地算钱。他大概是在数要找多少钱给我。一阵子之后,其他铁匠也跑了过去,那些打着⾚膊的、因汗⽔而満⾝油亮的大汉们数钱的样子似乎让杰米妮觉得很有趣。
“喀喀喀…”
但是我没有多余的心力把视线投到那个方向去。我整个精神都集中在我那把巨剑上面。真是帅毙了。以战斗为目的而制作,符合机能的剑⾝,锐利,够长,而且很光滑。围绕在四周的剑锋,目的就是伤害敌人的**。嗡嗡响着的嗜⾎剑锋把我得失魂落魄。然后是护手的隔片以及剑把。剑把上绕着年代久远的⽪⾰,似乎紧紧贴着我的手。这些⽪要换掉吗?不,不。好像现在换了这上面任何一样东西,就会把它搞坏似的。
我将剑揷回剑鞘当中。但是跟之前有些不同的是,由于锐利得可怕,一想起左手中握的是嗜⾎的东西,手掌就开始庠了。我的肩膀稍微缩了起来,双手叉放在前,然后用我所能作出最诚恳的表情望着天。
优比涅啊,请看!今天又诞生了一个剑士,想要在这块土地上实践贺加涅斯的律法。我的手实践这律法,但它只是我灵魂的奴隶。所以我将我的灵魂奉献给您。请看!这是我。请别忘记,优比涅!嗯嗯…不知为什么,似乎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修奇,赶快把磨刀石跟手巾收好。”
该死…这该死,该死,该死的丫头!居然破坏了我这伟大的一刻!我虽然嘀嘀咕咕的,但还是把那些东西收了起来。我将磨刀石包在手巾里面,然后放到口袋中,这时乔伊斯叹了口气,走了过来。
“再怎么算也不够找你。你需不需要一件盔甲?”
呜。差点忘了。盔甲?当然好啦。我一点头,乔伊斯就一副“我老早就知道你会答应”的表情,笑了笑,然后走到打铁铺的一角开始翻找。他选了一件跟我体格相似的硬⽪甲,然后拿了过来。我虽然更想要旁边的那件锁子甲,但是那件贵得要命,而且我也没有勇气穿着它在村子里面跑来跑去,所以还是算了。
“你是做蜡烛的吧?知道如何处理油脂吗?”
“当然!”
对于铁做的铠甲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气。但是铁是很強韧的材料。比较起来,⽪甲就算鞣⽪处理做得很好,也还是很容易受损伤。如果有人说甲胄上长霉,那一定是⽪甲。但是常常擦油的⽪甲可以毫无负担地使用很久。而且说到处理油脂,还有人比我更行吗?我不就是用蜂腊跟油脂做蜡烛的蜡烛匠吗?我可以用油将剑涂得整把都滑滑的。要不要⼲脆整个上一层腊,让它滴⽔不侵?
由于硬⽪甲就像⾐服一样柔软,可以直接套头,所以我很轻松地就穿上了。脖子底下往两边分开,两边有附铰钉的洞。当然那是穿绳子的地方。我从乔伊斯那边接过了绳子,笨手笨脚地开始穿。杰米妮咯咯笑了起来。
“让我来穿。这样到时候才解得开。”
我乖乖地把绳子给了杰米妮。她靠在我前,开始穿绳子。
“嘘!嘘!”
怎么回事?那些铁匠看着我们,开始对着我们吹口哨。杰米妮的脸红了起来。哼,这样一看,原来我也很像是传说中的路坦尼欧大王。我威风地站着,杰米妮则窝在我前忙着穿绳子。这不就像是国王跟侍女吗?
乔伊斯微笑着说:
“看起来就像故事中的⾼贵仕女跟骑士学徒一样。”
什,什,什么!
不管怎样,我长靴也买了,还买了手套。我的心情就像飞上了天,所以变得很亲切大方,还买了一套⾐服送给杰米妮。我好像被冲昏了头,一百赛尔瞬间就不见了。无论如何,杰米妮⾼兴得开始蹦蹦跳跳,看到她这样,我的心情也不差。
第六章
过了好几天。
我的⽇常作息变得很有趣。早上很早起来,吃过饭之后,我就会全副武装,跑去散特雷拉之歌。泰班坐在桌边喝牛,一听见我进去就会对我打招呼。真是妙透了。我有一次拜托路过的一个小孩走在我的前方,我紧跟在后,但是泰班绝对不会搞错。他能听得出我的脚步声。
然后我就会带着泰班进到城里。城里剩下的那些警备队员会报告昨天晚上的事,还会聊一些其他的东西,但都跟我无关,所以大部分的情况下,我都在练兵场等待。
这时我会子套剑来耍。做完晨,吃完早饭的警备队员们每天一定会坐在练兵场旁边休息,看着我练剑然后拍手,有时会取笑我,有时也会给我建议。“虎口不要握那么紧!就当作自己握着杰米妮的手!”
这算什么建议啊!这只会埋葬一个前途大有可为的青年!
有时他们也会跑来示范动作给我看。我为了模仿透纳转⾝三次,连击九次的动作,接连摔倒了好几次。透纳因为跟巨魔作战那时的伤,所以没办法参加征讨军。虽然泰班帮他治疗过,但腿好像还是没办法运作得很顺畅。然而他还是用纯的动作展示给我看他精妙的技术。可是士兵们却嘻嘻笑了。
“透纳这家伙,腿受伤以后就不行了。”
“混帐,下次你的腿也被铁耙刺中看看!”
士兵们互相开着玩笑,并且对我加以指导。但是他们教的东西真的很难。
“你回家以后做做伏地⾝,砍砍柴什么的,练一下臂力吧。这小子每天只是熬制蜡烛,所以⾝体才跟蜡烛一样脆弱!”
砍柴…这个没有必要去做。我们家里常要烧火,不像其他人家每天自己劈柴,都是直接跑去买木柴。所以我开始练伏地⾝。过了几天之后,手臂开始酸痛,连拿面包来吃都十分痛苦。
不管怎样,城里的业务结束之后,泰班会出去巡察。有时在村庄四周,泰班会仔细地询问我当地地形,然后点点头,停了下来。
“这么说来,这里很适合当做进⼊村庄的路径。”
换句话说,意思就是怪物会从这里⼊侵。他会要我在树木或地上、岩石上画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然后对着那些图形施法。我没有必要去问那些是什么。为了确认我画得对不对,泰班常常把我抓去当实验对象。然后我就会被看不见的蜘蛛网住,浮在半空中,或者是眼前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结果摔在地上,甚至有时我的头都被火给熏黑了。
“泰班!救命啊!”在我眼前有五头龙,互相郑重地讨论着要把我烤来吃、煮来吃,或者是生吃。在这样的幻象中,我吓得尖叫救命。这种经验会把人吓得脊椎直竖,但是泰班却⾼兴得嗤嗤笑,真够可恶。哼!下次帮这个瞎子带路时,要不要⼲脆直接把他带到悬崖边去?
我必须完整地记住我们处理过的地方。也必须画成地图,告知城里的警备队员,而且泰班说每天都要到那些地方去走一遭,来更新魔法。他跟我说:“这是因为自然力会拒绝魔力不正常地集中在某一个地方。”这一类莫名其妙听不懂的话。
结果魔法陷阱真的成功钓到了东西。有一天早上,我们跑去看设置了魔法陷阱的地方,结果听到了吓得我⽑发直竖的尖叫声。
泰班跟我都吓得胆战心惊,怀疑那会不会是食人魔或者石像怪,从那声音推测,也有可能是女妖精…我们两个互相换意见,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一看,看到杰米妮拼命想逃走的样子。但是她再怎么跑,也离不开半径十肘的一个圆圈,只是在里头绕圈子。
杰米妮一被救出,她就用一副气得要死的表情,瞪着捧腹大笑的我们两个。我按着额头说:
“杰米妮,你到底跑到这里来⼲嘛?”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们两个到底在做什么…”
泰班喃喃说着:“好奇心虽然是通向发现的捷径,也是葬送⾝子的捷径。”之类的怪话,让杰米妮加⼊了我们的巡逻队伍。
到了下午,我们走进了散特雷拉之歌。泰班讲了许多个冒险故事,连一次都没有重复,在村中小孩跟酒徒之间已经开始大受。所以一到了下午,小孩们会围在他⾝边,傍晚则是洒徒围了上来。因为我的助理业务已经做完,所以下午我就会做一些诸如到村里分送蜡烛这类的⽇常事务,或是跑去练剑。虽然“练剑”讲起来好听,但其实跟我爸爸“练”也没什么大差别。
有一天,我们结束了巡逻,正准备回村里进行下午的任务。
雷声?天啊。我吓了一大跳,朝着传来尖叫声的地方望去。那是村子东边荒山的方向。我马上想起在那里设置过魔法陷阱。如果经过附近,那里就会噴出火来。
泰班神⾊凝重地说:
“杰米妮在这里吗?”
“…是的。”杰米妮生气地回答。
“那就不是杰米妮了。到底是什么东西中了我的魔法呢?”
“真的很像鬼怪。它们怎么会想从那里进来?”
“我不是说过了。我是设想怪物进村的路线之后,才在那里设陷阱的。我们过去看看吧。杰米妮?我们两个人先去看状况,你赶快到城里去叫他们派警备队过来支援我们。但是它们有可能兵分两路,所以叫自卫队不要过来,而是好好守住村庄。”
“你讲的太长了啦!”
“叫警备队去荒山,叫自卫队别动,待在村子里。”
“知道了!”
杰米妮马上跑了出去,速度快得连裙子都飞起来了。我想往传来尖叫声的方向跑去,但是泰班阻止了我。
“你到底在想什么?想缔造瞎子巫师跟菜鸟战士壮烈成仁的英勇传说吗?小心地慢慢前进吧。最好让警备队员跟在后面。”
“但是如果让它们进了村子…”
“这很困难吧?”
我正想反问他什么意思,但就在这时,远处的荒山冒起了火光。不,是闪光。反正有一种強烈到让人眼睛都凸出来的光在不断闪烁着。我闭上了眼睛,但是泰班本来就看不到,泰班很満意地说: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家伙,但它们大概很想回头逃跑吧?它们不知道,我的专长就是魔法的连结。”
“这是什么意思…啊!”天啊!望着天空的我无法再继续讲下去了。云全部都涌到荒山的方向了。这样难道不会打雷吗?轰隆!嗯,果然打雷了。
“那里大概会被烧成一片焦黑吧。如果不是特别厉害的怪物,大概已经昏过去了。”
但是这次泰班搞错了。我们还是听见了耝哑的咆哮声。
“好像真的是特别厉害的怪物。快过去吧,修奇!”
“是的!请抓住这个!”
我伸出了单手巨剑,泰班一抓住,我就开始带着泰班跑。说是跑没错,但以泰班一个瞎子,能跑多快呢?所以我们简直就是在慢跑。
我们一出了村子,就感觉咆哮声更近了。似乎这段期间,那些家伙也在往我们这个方向跑。它们大概打算奇袭这个村子,但是因为中了泰班的陷阱,计划失败,所以开始用全速往这里跑,我已经可以远远看见那些家伙的样子。怎么了,我的腿居然动不了了!
“是哪种怪物?”
“头是⻩牛的头,⾝体是人的⾝体,⾝⾼超过七肘。”
“天啊,难道是牛头人?有几只?”
“十…二!十二只!”
“拜托!这到底是什么鸟村子啊!出现牛头人也就算了,还不是一只,而是十二只!”
牛头人一发现了我们,就举起大巨的战斧,咆哮着冲了过来。虽然讲起来有点丢脸,但我瞬时间感觉舿下有点热热的。地面震动的响声传了过来。那些战斧的宽度跟我的膛一样,长度则跟我的⾝⾼差不多。如果人拿来用,大概会把它们称作巨斧,但是拿在牛头人手上,就只能算是战斧。我的天啊!它们是用单手挥着大斧头,一面往这里冲。它们因为中了泰班的魔法,所以遍体鳞伤,有一只大概是中了闪电术,所以全⾝焦黑,但还是气势汹汹地往这里跑来。
“距离跟方向!”
我马上抓起泰班的右手,让他得知方向。
“三百五十肘,不,三百三十肘,不不,三百肘…”
可恶!它们不断跑来,所以距离也不断改变。泰班嗤嗤笑着说:
“可恶,眼睛看不见,连魔法飞弹这种最初级的魔法也没办法用。”
泰班⾝上的纹⾝开始发光。牛头人虽然吃了一惊,但是更加狂疯地朝向这边跑来。它们大概想在施法过程完成之前先对我们出手。我真的好想丢下泰班,一个人自己往回跑。我开始羡慕什么都看不见的泰班。泰班开始昑颂咒语,然后将两手向前一伸。
“既然我眼睛看不到,就用其他的眼睛来代替!”
就在这时,有一只牛头人发现自己应该是无法及时跑到了,于是投出了手中的战斧。可怕的是,那把沉甸甸的战斧竟朝泰班那边直直飞去。
“我跟你拼了!”
我大喊一声,冲了过去。我子套单手巨剑,将剑鞘一丢,拿剑往下一戳。当!唉唷,我的手腕啊!我好不容易把战斧的路线打偏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这简直是奇迹。但是我去打这么沉重又⾼速飞来的东西,一时之间感觉好像整条手臂都快要断掉了。泰班的眼睛连眨(他看得到什么!),总算完成了施法的过程。
“把敌人都消灭掉,炎魔!”
这是什么呀!一个⾝长十肘,⾝上黑得发亮的庞然大物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一庇股坐在地上,看着⾝边弥漫着硫磺味的黑烟,⾝⾼十肘的人形怪物。它的头上有着连牛头人看了都得叫它大哥,长约一肘的大角。仔细一看,那其实是它头盔上的角。他全⾝都是漆黑的装甲。由于他太黑了,我连它的轮廓都没办法看清,所以我分不出那到底是它的⽪肤还是甲胄。这个叫做炎魔的家伙左手拿着双刃大砍刀,右手拿着大巨的多头鞭,他用的这种鞭子是“九尾猫”处处都加上了尖锐的金属钉。万一被打到,铁定⽪开⾁绽。
我正庆幸那个炎魔是用背对着我,它就把头转了过来。天啊!它没有脸!头盔底下,我所能看见的只是一片漆里。我偶尔在梦中看见的那片无限大的漆黑。
“敌人是?”
炎魔似乎是在询问泰班,但它的声音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听到空中传来的声音,所以恐慌了起来。泰班用力大喊:
“哎,真愚蠢!不是那些牛头人还是谁?”
“用什么方式?”
“灭绝!”
炎魔回过了头,慢慢开始飞过去…咦?飞过去?它是在飞没错。它背后突然张开了漆黑的翅膀,飞了起来。我估计它翅膀至少也有十二肘长。它优雅地往上飞了四肘,然后就开始向着牛头人冲去。它划过空气的时候,发出了沙沙的声音。
“哄~!”
牛头人一面咆哮,一面挥动着战斧。但是炎魔用轻巧的动作落到地上,马上就挥动起鞭子,将牛头人握着斧头的手臂卷了起来。然后它用力一拉。
咯叽!咯叽叽!
牛头人的手臂被它硬生生拔了下来。它再次挥动右手的鞭子,左手则是往反方向挥。左手的大砍刀一刀就把牛头人给劈成了两半,右手的鞭子又卷住了另一个牛头人的脖子。炎魔开始将被住的整个牛头人甩动了起来。
“咕呜!”
炎魔并没有发出⾼喊声。它就像顽童玩弄青蛙的时候一样,将这个挂在鞭子上的牛头人甩来甩去,周围的牛头人纷纷跳开。炎魔开始继续前进。它把右手住的那个牛头人当作流星锤挥来挥去,一旦打倒了其他的牛头人,就会用脚去踩,然后拿大砍刀往躺在地上的牛头人⾝上戳。要用壮观形容这一幕光景,却又太过恐怖了。但是这场仗打得真慡…
“那是什么?”
这不是我的声音。不知何时,赶来的警备队员已经都来到我们⾝后了。警备队员看到这奇怪的场面,也不敢随便跑过去。所以我赶紧跟他们解释。
“那只黑黑的家伙是泰班召唤来的啦!跟我们是同一国的!”
警备队员中的透纳一脸糊地说:
“是吗?真的是跟我们同一国的吗?我还不想跟它同一国呢。那不是炎魔吗?”
“咦?透纳,你知道这种东西?”
警备队员们也望着透纳。透纳注视着泰班说:
“巫师先生,我看了觉得那是炎魔吧?看它的鞭子就知道了,对不对?”
“对。”
“那为什么深渊魔域的炎魔会帮助我们呢?”
“修奇不是说过了,是我召唤它来的啊!”透纳的嘴巴张了开来。其余的警备队员跟我都作出好奇得快疯了的表情,但是透纳却一副对我们视若无睹的样子,继续跟泰班说:
“可是你招来的不是妖精,而是恶魔呀!”
“呵呵,你还不赖嘛。也知道精灵们的妖精召唤。”
“这不过是常识…但你怎么会叫它来?它不是能够召唤来的东西吧?它不就像是人一样存在的吗?”
“你说的对。我是暂时把它从深渊魔域的宮中移动到这里。这不算是召唤,只能算是空间移动。”
“那它凭什么要帮你作战?”
“因为它跟我的约定。”
“什,什么约定?”
“这很简单。它跟我约好,要帮我消灭我想消灭的人。换个角度说,就是我为他提供鲜⾎。它现在应该正在汲取鲜⾎吧。”
不知不觉间,炎魔已经把牛头人完全消灭了。虽然也有几个想逃走,但它却按照泰班的话,做到把它们全都“灭绝”为止。就算几十个人可能也打不过的強悍牛头人,就这样简简单单地被解决掉了。
最后一只牛头人彻底爆发出惨叫和鲜⾎,接着炎魔就转过了头来。那样子就像对自己刚才所做的事毫不关心。它噼啪张开翅膀,向这里飞来。好像连天⾊都暗了下来。
士兵们发出惊慌的叫声向后退,纷纷子套长剑。我虽然也想逃,但腿就是不听使唤。炎魔降落在泰班面前,然后将头转向后面的士兵。空中再次传来它的说话声。
“这些人也要吗?”
我听懂了它的话,立刻尖叫出来,但士兵们却是歪着头。泰班慌张地说:
“什么?你这家伙,不要!”
“那把我送回去。”
“怎么了?有急事吗?”
“有一些冒险者进了我的宮。我正要消灭他们,你这家伙就把我叫来了。”
“这样啊?!嗯…我突然想不起空间弯曲传送术。”
炎魔突然举起了沾満牛头人⾎的鞭子,我喊出了近乎窒息的惨叫。炎魔虽然还是以一副要打泰班的样子站着,但是眼睛看不见的泰班仍然在嘻嘻笑着。
炎魔举着手臂站在那里,而士兵们看来则似乎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心理准备,想要直接冲上去。但是过一阵子之后,炎魔却把鞭子放了下来。
“快给我想起来!”
“听你的声音,你大概一回去,就会把那些冒险者打得粉⾝碎骨吧?”
炎魔暂时无言地俯视着泰班,然后沉地说:
“听着,泰班。你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泰班了。巫师的眼睛瞎了,那就跟死了没两样。我也很讶异你怎么还活着。”
炎魔说话的声音好像有形体的东西擦过⽪肤似的,把我跟士兵们都弄得很痛。但是泰班还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回答说:
“所以呢?”
“我以前跟你约定的时候,是因为无可奈何。用⾎换暴力,这个契约定得也不差。但是就凭现在的你,我只要出一手指头,就能轻轻松松把你宰掉。”“那又怎么样?”
“快把我送回去。我到现在还遵守跟你的约定,所以你也要用名誉的方式对待我。”
泰班微笑着,开始念诵咒语,摇了摇手臂,说:
“下去吧,倒霉的恶魔。那些冒险者大概已经全跑光了。”
炎魔就像出现的时候一样,在黑烟的环绕中消失了。它那里再度发出了呛人的硫磺味。
一直等到炎魔消失,我们所在的平原才好像恢复了正常,又重新有了太普照的感觉。炎魔在的时候,虽然太还是发出光芒,但就是有种黑夜的感觉。不管怎么说,等到它消失,我才安了心,我想要直接躺到地上,但是泰班又马上叫了我。
“走吧,助手。要去收拾掉牛头人的尸体才行。它们中魔法的地方,也要再重新施一次法。”
“泰班,我现在腿软得不能动。”
“看看,我居然有这么不诚实的助手。是不是要换个人呢?”
“你说什么?到底是因为谁你才活到现在的?”
“嗯?这是什么意思?”
“刚才你在施法的时候,牛头人把斧头抛了过来!要不是我挡了下来,你现在大概已经被人丢到⽔沟里去了!”
泰班瞬间一副惊讶的表情。他问士兵们说:
“你们看一下,这附近有没有战斧?”
“是有一把。”
透纳如此说完,就跑去拿起我所挡下的战斧。他的表情变得很困惑。
“重得不得了耶?”
泰班嗤嗤笑了笑,然后说:
“这么说起来,原来修奇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啊?好!你想要什么跟我说。我帮你达成。”
“真的吗?”
“但是搞不好你会说一些荒唐的愿望,所以慢慢想好了。先把该做的事做完。会因为随尸体蜂拥而来的东西,不只是苍蝇而已。”
我们走到炎魔造成的惨剧现场,将牛头人的尸体收集起来烧焚,也收拾了它们的武器。牛头人的战斧如果要给人类用,有点太大了,所以大概只会留几把当作战利品放着作纪念,其他的会丢到熔矿炉中重新利用。牛头人的尸堆非常大,火烧了好一阵子,等到几乎每个村人都来参观过一遍之后,火才完全熄灭。
说起来有件很不错的事:我成了村中少年心目中的英雄。我不知道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反正我变成了泰班在念诵咒语,毫无防备能力之时,冒着生命危险守卫着他的战士。有什么关系,这说得也没错啦。但是就算太打从西边出来,我也不可能挡住如雨飞来的十把战斧吧,这不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吗?(难道我有十条手臂?)可是听的人都相信这番话。
杰米妮突然进⼊了紧急状态。少女们不分时刻地想要接近我,所以杰米妮老是哭丧着脸,一直跟在我后面。但其实我本没有闲工夫可以花在周围的那些女孩子⾝上。
“要叫泰班做什么好呢?叫他做出一台魔法蜡烛制造机吗?”
“修奇…那个太逊了吧?”
杰米妮说得对。哎,这还真是个问题。虽然泰班说要帮我实现愿望,但我到底要跟他要求什么愿望呢?杰米妮提出了她的意见。
“别想得太复杂,要点钱怎么样?”
“要钱吗?不。这样听起来不够帅气。哪有救出公主的勇士会开口要钱的?”
“那只是故事吧。”
“还是不要。还有没有什么别的?要他在我的剑上加上魔法吗?”
“那也是以前的故事。你拿着一把魔法剑要⼲嘛?”
“咦?是这样吗?”
我想了想,就算我有了魔法剑,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可以做的事。我只不过是贺坦特领地未来的蜡烛匠,大概会接下爸爸的位子,继续缴纳蜡烛给领主还有他的子孙。如果运气不好,搞不好就会跟杰米妮结婚,以后再教我的孩子做蜡烛,就这样过了一生。无论如何,这里面本没有魔法剑存在的余地。
“啊!不知道。⼲脆叫他把我的力气变大吧!”
杰米妮用困惑的表情望着我。我耸耸肩,说:
“如果力气大,不是很方便吗?不管是搬东西或者运蜡烛都很方便,应该没有一点坏处吧?就算不是这样,我也已经觉得做伏地⾝很烦了。”
“可是…这好像太动物了。”
“这样吗?那又怎么样。你不是动物吗?”
“你什么意思啊?”
我觉得再想下去很烦人,既然已经想出了这个还算不错的点子,我就开始觉得很⾼兴。于是我跟杰米妮顺路跑去散特雷拉之歌,找正在闲着没事做的泰班。泰班听到我的愿望,先是笑了好一阵子。
“理由是什么?”
“搬东西方便,做事也方便。”
泰班听了我的理由,又笑了好一阵子。到底有什么好笑的?泰班笑到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才叫我把他的袋子拿过来。我一把袋子拿给了他,他就直接打开,在里面开始翻找。泰班只是靠着指尖的触觉,还是很轻松地就找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
“把这个拿去吧。”
他一面说着,一面放到桌上的东西是一双长得奇形怪状的手套。这是啥?我还以为他会给我什么神奇的药,怎么会给我手套?那手套是用黑⾊的⽪制成,手背的上方部分跟手掌的那一面用银⾊的金属环连结在一起,将表面毫无隙地包住。除了金属环连结的手背及手掌,这以外的部分都可以自由活动,看来不会像骑士的铁手套那样不方便活动。周围的人都用充満好奇心的眼光看着的同时,我将手套戴到了双手上。
我并没感觉到任何的不同。我试着将拳头握紧再放松,但除了戴着手套的奇怪感觉之外,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我问泰班说:
“这是什么?戴了好像也没什么不一样啊?”
泰班呵呵笑了,要杰米妮拿一堆在酒馆角落的木柴来。杰米妮把柴递给泰班,泰班就马上递给我,说:
“你往两边扯扯看。”
这是什么意思?也不是叫我劈,居然叫我扯。我搞不清状况,将柴接了过来,往两边一拉。柴居然立刻断成两截。
“嘻?”
海娜阿姨赞叹地说。我不相信这是我自己所做的事,所以轮流注视着两只手上所拿的柴。
“这,这,这怎么回事?”
“嘿嘿,现在你两手用力看看。”
泰班这么说。我糊糊地在手上用了力。啪喳!木柴瞬间碎得跟牙签一样。那些小柴都是我捏碎的。
“咦?”杰米妮赞叹地说。周围的人都用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跑来看那些小柴。酒徒中有一个人,带着困惑的表情,将自己的青铜酒杯递了过来。
“修奇,这个,你往两边扯扯看。”
“不行!”
海娜阿姨要制止,已经太迟了。我已经把那个酒杯扯成了两半。要扯裂这青铜酒杯,就跟切苹果一样容易。看到这幕情景的酒徒们瞬间都转为吃惊的表情,开始用力扯自己的酒杯。本门儿都没有。酒杯又不是什么布片,绝对不可能一扯就往两边裂开。也许可以用摔的或是用铁槌去敲,把它弄瘪,但是绝对不可能正确地让它分成两半。
但是我却办到了这件事!
“怎么会这样,这种像是怪物⽪的手套…”
“你要记得。这只能增大物理的力量。跟健康或精力等等毫无关系。所以就算戴了,也没办法取悦那些女孩子们。”
我作出失望的表情,马上就被杰米妮捏了一下。杰米妮马上拼命大叫:
“泰班!”
“我知道啦,我知道啦。不管怎样,这就像修奇你说的,在搬东西的时候很好用。从现在开始,你的臂力強到可以掏出活熊的心脏,所以要小心使用。不要愚蠢到自己一抓面包就都变成粉,结果自己饿肚子。吃东西的时候记得脫下来。”
“啊,是的…但这是很珍贵的东西,不是吗?”
“再怎么珍贵,也比不上我的命啊。心里不要有负担,收下吧。”
“你叫我收下?不会再要回去吧?用优比涅跟…”
“贺加涅斯之名起誓。行了吧?哎,真是的。虽然我答应过很多次要帮人达成愿望,但有人跟我说这么单纯可笑的愿望,这还是第一次。”
“我来帮忙!”
“那就拜托你了!”
“要不要我帮你?”
“来这里!就只有这些!”
我开始在村子里跑来跑去,用我的大力气到处帮忙别人。从搬木头一直到竖立建筑工地的柱子,还有到⽔井旁打⽔,无所不帮。
但是我还没学会怎么样调整力气。想要搬木头,却把木头抓碎,人家叫我把柱子揷到地里,我一揷,整跟柱子就全埋到地底下去了,看都看不见。想要打⽔一拉绳子,⽔桶就好像跳起来似的,飞得太⾼,溅得旁边的人一⾝是⽔。
“修奇!算是我拜托你,你可不可以不要一直戴着那双手套?”
这个请求对我来说太严酷了。居然叫我停止做这么好玩的事。但是有一次,我想要哄一个在哭的小孩,我只是轻轻把他往天上一抛,他就飞到天上一百肘⾼的地方,我好不容易才接住了小孩,结果差点被那个妈妈宰了。经过这件事以后,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脫下了手套。
“噗哈哈哈!”
就在那天的晚上,泰班在散特雷拉之歌里面哈哈大笑。因为之前我垂头丧气地把那一天发生过的事情向他报告了。旁边的那些酒徒也捧腹大笑。
“唉唷,我快笑死了。嘻嘻,嘻嘻嘻!”
泰班笑到简直想滚到地上去。我气呼呼地说:
“这个东西难道没办法调整力气大小吗?”
“你这家伙。调整力气的方法是要自己体会的。如果有人自我训练而力气变大,训练的过程中他就会学到如何调整力气。但是你是毫无训练就有了大力气,所以不得不辛苦一阵子。”
嗯。听起来很有道理。我点了点头。
“我能了解。可是还是有点问题。想要体会如何调整,就应该不断用力气,但是我每次使用的时候,就一定会出事。”
“你这小子,是因为你死脑筋,所以才一直跑去做那些会出问题的事。真是拿你没办法。再这样下去,整个村子都会被你给毁了,所以从明天起我来帮你好了。”
第二天,我怀着不安的心情,跑去散特雷拉之歌。
泰班很清楚地说过要帮我,那大概是要指导我的意思。成为巫师的弟子…听起来真。虽然他是个瞎子,又是巫师,但居然能随意使唤炎魔,搞不好也精通什么盲人剑法之类的。我虽然不知道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盲人剑法这种东西,但是以前的故事里头好像常出现,不是吗?所以我全副武装地进了散特雷拉之歌。
在村中大路上走的时候,看到人们一发现我就赶快悄悄逃走,不得不叹了一口气。哼,无论如何,我一进⼊散特雷拉之歌,就发现泰班如同往常一样,正喝着牛。
“泰班!走吧。”
“知道了啦。真是的,你今天为什么这么奋兴啊?”
然后就像每天的行程一样,我们先到城那里去。我虽然一副兴冲冲的样子,但是泰班则是打着哈欠,慢慢地走着。我们到达城堡之时,警备队员也照例吃完了早餐,正在一面剔牙一面走出城来。泰班说:
“我说过要帮你吧?喂,透纳。透纳在吗?”
透纳跑了过来。泰班听到他的脚步声,在他开口之前就先说:
“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你可不可以整理一下练兵场?”
“咦?有什么事呢…”
泰班跟透纳说了一些耳语,透纳作出惊讶的表情。
“咦?怎么可能…”
“因为这家伙的脑袋,非这么做不行。你昨天也听说这家伙惹出了什么事了吧?”
“真是的。您的个也还真乖僻。我知道了。”
然后泰班双手叉在前,开始等待。我茫然地望着透纳,而透纳则是用很抱歉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后说:
“没办法。听着!所有在练兵场的警备队员,全部呈四列横队,坐到练兵场的左边去。”
“为什么?”
“巫师先生说要让你们看好戏。”
士兵们用怀着期待的表情退到后面,整队之后坐下。透纳说:
“准备好了。”
“是吗?修奇,你站到练兵场的正央中去。”
我虽然不知道理由,还是照他说的乖乖走了过去。哇!还真是寂寞。站在这个位置,会让四周的人十分注意这边的一举一动。泰班对这个他看不到的窘样,点了点头,接着就两手合什,开始施法了。他到底在⼲嘛?
“哇!看一下那个!”
士兵们都露出惊叹的表情。泰班一开始念诵起咒语,我眼前的地下就好像有某种东西快速钻过去似的,泥土发出啪啪声弹了起来,小石头四处飞溅。我吓了一跳,所以一后,地面上开始出现了图形。那图形是大巨的圆形,里面还画了其他复杂的图案和文字。
这个图案一完成,就开始冒出黑烟,还有硫磺的气味。嗯?这不是表演吗?难道他又要把炎魔叫过来吗?我注视着那图形,眼睛都快要突出来了。随后图案上又出现了光芒,也是呈圆形地向四面八方延伸出去,一阵子之后,光芒消失得⼲⼲净净,我就发现那里面站了某个东西。
那是杉森!不,不,是食人魔!
宽得吓人的肩膀,瘦削的部,跟我的一样耝的腿大。长得就像全⾝都写満了“破坏”两个字一样。強壮的体格,就算估计得少一点,⾝⾼也有六肘,但肩膀宽就有三肘。丑怪的头颅大到吓人,但跟肩膀一比,头看起来就很小了。手上拿的武器,分不出是刀还是斧头,看起来很像科培西刀。普通的刀⾝跟刀柄是分开的,但是科培西刀的刀⾝跟柄是同一块铁做出来的。这种武器的破坏力与其说是在于刀锋,还不如说是在于重量。好像很适合食人魔用?
我真的在很短的一瞬间就想了这么多的事情。泰班问透纳说:
“好像已经出来了,是吧?”
“是,是,是的。你真的是要叫这个东西来吗?”
“行了。修奇?好好上吧。”
他,他,他说什么?这是什么意思?叫我好好上去跟食人魔拼?
“啊,有一件事忘了跟你说,那手套是OP”
“OPG?”
“食人魔力量手套。”(OgrePowerGauntlet)
“咦!”
天啊!我为什么没想到过?我这时才想起卡尔跟我说过的一件事:
“尼德法老弟,怪物跟人类甚至在实现自己的主体上也是有差异的。人类,就拿你作例子吧:想象有一天你在大路上走,发现一个跟你长的一模一样,讲话语气也一样的男人走了过来。他看到你吓了一跳,问你说你是谁,那你的心情怎么样?搞不好会疯掉吧。但是人类的精神是有弹的,所以在惊讶消失之后,你大概会开始思考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举例来说,你可能会认为自己有个素未谋面的双胞胎兄弟。但是怪物的精神不像人类这么有弹。一旦自己的主体受到威胁,它们就会盲目地想要杀掉对方。所以如果得到了附有怪物能力的物品固然是件好事,但同时也是件危险的事。拿到‘蜥蜴怪之心的人,虽然被红龙吐出的火焰噴到,也可以放心,但万一遇上了蜥蜴怪,那可就危险了。而拿到’食人魔力量手套的人虽然可以跟魔像一较力量的⾼下,但是一旦迈上了食人魔,就非得战斗到其中一方死亡为止。”
战斗到其中一方死亡为止?天啊!那只食人魔吓了一跳,朝周围左顾右盼,接着就开始瞪着就在面前的我。那一瞬间,食人魔的太⽳开始动。
“嘎勒勒勒…那个手套!”
我还给您啦,真是对不起,我原来本不知道这是OPG,这是那个瞎子巫师给我的,您看一下那个巫师,他是不是长得一副奷诈相?跟他比起来我怎么样呢,您大概没看过如此纯真无比的脸庞吧?
为什么它一句话都不讲呢?食人魔好像一副不予置评的样子,举起了科培西刀,就开始大喊。
“呱啊啊啊!”“泰…班…!我,一定要…宰…了…你!”
食人魔看见我戴着OPG,连理由也不问一声,就开始对我挥动科培西刀了。这次我舿下没,反而子套了巨剑,我自己想来也觉得有些得意。因为科培西刀动得非常慢,所以我能够勉強地看到它并把它挡下来。哐!这是刀跟刀相碰的声音吗?我感觉好像全⾝的关节都散了。
泰班不知道在⾼兴什么,嗤嗤地笑着,然后走到房子里去了。很令我惊讶的是,透纳居然只是叹了口气,然后走到坐在那里的士兵面前。
“全部都只要静静地看着就好。把这句话传给旁边的人。”
透纳这样说完,又跟最左边的士兵说了一些话,然后他们依次传达下去。士兵们都转为惊讶的表情,开始一人说一句。
“虽然巫师的情都很乖僻,但这个也太…”
“嗯,这意思就是说,如果死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活了下来,他才要好好进行指导吧?”
“他说如果修奇快死了,我们再出手?”
“嗯,修奇,为了让我们轻松一点,你就算要死也等负了些伤再死吧。”
我快被他们疯了,从我嘴里冒出了真正毒得不能再毒的诅咒:
“你们这些人,洞房花烛夜的时候全…部……无…能!”
士兵们开始捧腹大笑。真该死!要士兵等我快死了再出手?那不就是现在吗?食人魔片刻也不手下留情,好像急着想要看看能把我的⾝体分成几段似地,直冲了过来,我则是慌地挥着手臂挡它。如果从冷静的观察者来看,这会是相当精采的一幕,可惜我不是冷静的观察者,而是受害的当事者。再加上我还是一样不会调整力道,所以一旦我全力向右挥动手臂,甚至全⾝就开始向右转。因为我采取了这种怪异的动作,所以食人魔的科培西刀不是挥到出乎我意料的地方,就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挡住了我的剑。但是说起武器相碰时的感觉…如果不是OPG,我的手臂早就断了,但是现在我跟食人魔的力气是一样大的。
咦?对了。我们力气一样,不是吗?
“你这家伙!你跟我的力气一样大!这么说来…去死吧!”
“呱啊!”哇,吓了一跳。因为我看到自己所做的事,太过吃惊,所以全⾝紧绷了起来。我在食人魔的上划出了漂亮的剑痕。食人魔一开始噴⾎,它就迟疑了,开始后退。如果我是稍微有一点经验的战士,就不会错失这一瞬间,而会冲过去解决它,但我却只是失了魂似地站在那里看。
“修奇!你这家伙!现在快冲过去啊!”因着士兵们的⾼喊,我突然恢复了神智。但是食人魔也已经摆好了势姿,将刀子拿在前对准我。唉唷,真可惜!我不得已,只好像它一样,在面前竖起了剑,进⼊了对峙的状态。我们随便将武器挥一阵,接着战斗正进⼊第二个阶段。我跟食人魔都很慎重地移动脚步,开始绕着圆圈走动。当然比较慎重的是食人魔那一边,而我则只是哭丧着脸,往食人魔的反方向移动而已。但是如果除去我的表情不论,这依然是很精彩的一幕场景。士兵们赞叹地说:
“了不起!这步法很不错耶?”
“你把脚更紧贴地面,用滑行的方法移动!”
我气得部都快炸开了。
“你们不要只是在那里动嘴好不好,快来帮我,你们全部都是杀人共犯!”
“咦,狗在叫?还是在叫?”
“因为泰班的拜托,所以我们不能帮你。你快死的时候,我们就会去帮忙。”
“喂,我们决定一下,要是修奇运气不好死在这里,谁要去通知杰米妮?菗个签怎么样?”
“啊!我不要。我菗签的手气最差了!”
这些家伙还算是人吗?我向贺加涅斯发誓,要是我没死,我绝对不会放过这些士兵!不,要不要现在就动手?
“喂,食人魔老兄。我先去对付那些士兵,等一下再来跟你打,好不好?”
食人魔对我提议的回答,就是用科培西刀⾼⾼举起,猛力向下一劈。哈!这个我早有准备了!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决心利用“只要我手臂一挥,全⾝就会转动”的事实。所以我从下往上挥剑,将食人魔的刀弹开,顺势一个后空翻,再次从下往上一击。食人魔害怕下巴被我的巨剑砍中,连忙往后退。我的剑为什么这么短!
“哇!好帅啊,修奇!”
我气吁吁地后退。其实就算我已经做到了,我还是对这个动作很怀疑。我真的这么做了吗?但是证据马上就出现了。我的痛到快断了。
“呜…这真不是开玩笑的。”
部一⿇痹,连全⾝都动不了了。但是食人魔下巴差点被砍到,虽然很生气,却也不敢冲过来。它好像已经感受到它的慢刀如果对我一击不中,那它自己就危险了。食人魔开始量距离。啊!惨了,它的手臂可比我长多了!如果给予它适当的距离,那对我就更加不利了。既然这样,那我就主动去抓适合我的距离吧!
“呀!”
我向前直冲。如果进到比它的刀还更里面一些,也就是在食人魔的手臂距离之內,它就不能拿我怎么样了。杉森跟巨魔打的时候不就这样做过了吗?我随手挥着巨剑,冲了过去。
但是那家伙比我有经验多了。呜,可恶,它的脚突然向我踢来。我的肚子被如同城柱一样耝的腿踢中,于是向后飞了出去。在地上滚动的我眼中,浮现了食人魔跳到天空中逆光的黑影。它好像要顺势用科培西刀向下劈。但就在这时。
“去死吧!”
就算它再厉害,在空中也很难移动⾝体。我将一,巨剑直直地向上刺去。
“咕呜!”
在科培西刀将我的头劈开之前,我就利用它落下来的力道刺穿了它的部腹。食人魔的口中开始流⾎。我办到了!
但是食人魔虽然已经被刺中,仍然举起了刀子。啊!“我的剑被卡在它的肚子里。你们那些人还在⼲嘛?现在来救我啊,啊,没时间了!”食人魔发出了怪声,拿科培西刀砸了下来。
“杰米妮…!”
再见了,那些与其说亲密,还不如说常常是冤家的朋友们。再见了,与其说爱过,还不如说是惨不忍睹的我这十七年的人生。再见了,我的蜡烛锅。现在还有谁会把你们擦得亮晶晶的?蜡烛匠就应该活得像个蜡烛匠,没事跑去当什么巫师的弟子…我现在已经是有过死亡经验的人,我可以跟你们解释,所谓死亡就是…咦?在士兵们的嗤笑声中,一脸茫然地坐在地上?
我还是维持着剑刺向天空的势姿,糊糊地坐在练兵场央中。士兵们开始笑到在地上滚。透纳呵呵笑着说:
“呵,呵,你这家伙。假的啦。”
所谓假的意思就是不真,如果不是真的,那这就是假的…
“幻象术!”
结果我噗通一下子躺到地上去了。泰班,泰班!这个该死的老头,居然骗我!哎,我真委屈,我真委屈死了!士兵们真正开始取笑我了。
“听到没?‘杰米妮…!真是帅呆了。”
“对啊。哎,真是羡慕啊。我临死的时候要喊谁的名字呢?老妈?”
“喂,修奇。你那时候不该那样喊。其实你应该学骑士们这样说:‘拥有我灵魂钥匙的⾼贵仕女杰米妮啊!”我眨了眨眼,站了起来。士兵们的嗤笑声渐渐停了下来。过了一阵子之事,这些士兵都用不安的眼神望着我。“修奇?”
我作出了我所能作出最恐怖的表情。
“你们要不要试试看,你们临死前会喊谁的名字?”
向前突击!士兵们开始在练兵场里狂奔,我面目狰狞地追了过去。但是士兵们还是游刃有余地一面逃跑,一面取笑我。
“杰米妮!你的骑士要来杀我们了。救命啊!”“哇…!我绝不放过你们!”
为什么OPG不会加快人跑步的速度?那一天早上我才体会到,要追上每天练习跑步的士兵,不是件容易的事!
第七章
“啊!仰慕⾼贵仕女杰米妮的骑士修奇!”
“喀啊啊啊!”我居然扑向村里的那些小鬼,连我自己都觉得很不像话。问题是我这张嘴。我那时到底为什么会喊出那个名字呢?大概三个月之內,我都会被说成仰慕仕女杰米妮的骑士修奇了。
我看到卡尔从书店里走了出来。他举起手对我说:“喂,修奇骑土!”…搞不好会被说一辈子。
“卡尔!别这样说啦!”
“哼。你是要否定自己面临生命危机时喊出的真心话吗?”
“那个时候我疯了!脑筋烧坏了!不,你也知道吧,头脑像我一样笨的家伙,有时候会说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我一定要这样贬低自己吗?卡尔微微笑了笑,向我⾝边的泰班说:
“您好,泰班。今天还要继续那种训练方式吗?那我也想看看耶。”
“想看就来吧。你有没有看到我们后面那一大群人?”
事实也是这样。我们的后面聚集了一大群村人。
秋收一结束,村里的人就没什么事可做了,结果我训练的过程就变成他们看热闹杀时间的上好材料。所以每天早上,我跟泰班一从散特雷拉之歌出发,就一定会听到有人大喊“啊!仰慕⾼贵仕女杰米妮的骑士修奇!”接着村人就一次增加一两个地开始跟在后面。就算这样那也还好,可是甚至有人还提着野餐篮跑来,这到底算什么?卡尔好像是跑来村子里找书,结果就听到了这个消息。他很⾼兴地加⼊我们一行人。他一加进来,酿酒厂的老么米提就揷嘴了。
“喂,卡尔?你赌哪一边?”
“赌什么?”
“赌修奇今天到底喊谁的名字。因为现在杰米妮是庒倒的⾼票,所以如果赌其他人的话,可以赢得的彩金相当⾼。你知道吗?最近许多小丫头都跑来谄媚修奇,顺便乞求他喊自己的名字。”
卡尔变得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我则是瞪着米提,恨不得把他抓来吃了。但是米提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他旁边的另一个男人说了:
“喂,米提,今天修奇应该会死,对吧?”
“应该是。泰班说他今天要叫合体兽来。”
我大概会发疯,不断跳来跳去之后因为心脏⿇痹而英年早逝。泰班说什么要让我学习如何调整力量,其实在我们村子每天都看到不少怪物,可是他每次都叫来一些连我们都没看过,打起来很辛苦的怪物幻象。因为是幻象,虽然不会真正死掉,但是战斗的过程中很有临场感,弄得我非常紧张。
“为什么不召唤一些狗头人之类的东西来呢?”
“你不是戴着OPG?至少也要找跟你旗鼓相当的吧。”
“你的意思是合体兽跟我旗鼓相当?”
“反正又不会死,你有什么好不満的?”
“可是被杀的感觉很差啊!”泰班只是在那边嗤嗤地笑。死亡那一瞬间的感觉真的很差。不管是被石像怪的爪子打中,在地上打滚之后,还看见石像怪在上飞的时候,或者是被蛇女怪的尾巴住,听见自己肋骨断掉的声音,感受到蛇女怪吐出的气息吹在我脸庞上的时候,那种既可怕又讨厌的感觉真的无法用言语形容。啊,在这里我要为自己作一些辩护。到最后我还是一剑把石像怪的头砍了下来,而蛇女怪一丝挂不的上半⾝…看了会有些不好意思啦,所以我跑到它的背后,把它的翅膀拔了下来。既然是幻象,那还有什么好怕的?自己的伤口也是幻觉,本不会受真正的伤。
但是今天泰班要叫出合体兽的幻象。天啊。直接把我杀了吧。我想求他至少让我死得有格调一点!但是村里的人本不顾我的心情,好像集体郊游一样跑来参观,所以我感觉更凄惨了。
“心情不要这么糟嘛!你现在已经很不错啦。”
杰米妮轻轻地拍了拍我肩膀。说起来我现在已经很少因为无法控制我自己的力量而胡转起来。某种程度上我已经可以随意纵力量了。但是我只是个蜡烛匠而已啊!不是受过正规训练的战士。就算我戴着OPG,也还没办法跟合体兽战斗的。
“咦?这是什么声音?”
泰班突然说出了奇怪的话。我看了看泰班。
“很急的脚步声,应该是士兵。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一阵子之后,我就看见前面有很多士兵跑来。他的耳力还真好!士兵们一看到村人还有站在前面的泰班,就更急忙地跑来,还一面喊着说:
“泰班先生,有急事,有危急的患者!”
啥?有危急患者?
“泰班,我背你!”
我二话不说,就把泰班背了起来。以泰班那种体重,我一点都不觉得重,我一面开始跑,一面大喊:
“城里面会有什么危急患者?”
村里的人也吓了一跳,急急忙忙开始跑。士兵们在我⾝边跑着,对我背上的泰班说:
“今天早上有一个征讨军士兵回来这里了。但是他受了重伤!哈梅尔执事叫我们赶快请泰班先生过去…”
什么?征讨军,难道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而且还受了伤,而且又只是一个士兵。其他人,包括指挥官都没回来,只回来了一个士兵?泰班在我⾝后郁地说: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一到达城里,就发现哈梅尔执事正在宅邸的玄关焦躁地等我们。哈梅尔执事看到了我背着的泰班,马上打开了玄关门,把我们接到大厅里头去。并且不让其他人进来。
“患者需要安静。你们想必一定很急着想知道怎么回事,但是请你们先忍耐一下。”
“等一下!执事大人。你是说只有一个人回来吗?这到底怎么回事?”
“请你安静下来!我会慢慢解释的!”
“喂!回来的是谁?这个应该要先说吧?”
哈梅尔默默地摇了头摇,好像只想让泰班一个人进去。哈梅尔执事一看到背着泰班的我,就作出了不太⾼兴的表情,但是我现在除了当泰班的眼睛,也在当他的脚,所以后来哈梅尔还是让我进去了。接着哈梅尔看了看卡尔。
“卡尔,你也请进吧。”
卡尔点了点头,走了进去。我们三个人一进到里面,哈梅尔执事就“哐”一声将门关了起来,然后对外面的那些居民说话。但是我们三个本没有余暇听那些东西,就被士兵带到了楼上。
我无法抑制自己的紧张感。到底会不会是爸爸?千万一定要是爸爸!虽然⾝受重伤,但总比回不来要好多了。可是进去一看,躺在二楼寝室上的却是个年轻士兵。而且还是首都来的不知名重装步兵。
他看来一点都不像濒临死亡的人。我虽然不知道濒临死亡的人到底应该是怎么样,但是看他的脸⾊也没什么异常,不但没流汗,也没发出呻昑。然而他旁边的城內女侍将被单一掀开,我的嘴里却发出了呻昑。
“你⼲嘛大呼小叫的?”
对于泰班的问题,我没办法回答。士兵脸⾊虽然苍⽩,却还是一副平静的表情。但是从他部一直到部腹却有着极为严重的伤口。那不是好几道伤,而只是一个伤口,但甚至让人看得见他的肋骨。我放下了泰班,感到头脑一阵晕眩。
卡尔抓住了泰班的手,带他到那个士兵的面前,我虽然头昏眼花,也还是走了过去。泰班用手指尖摸了摸伤口。士兵虽然皱了一下眉头,但是却没有露出疼痛的表情。反而是他先向泰班开口:
“您就是执事所说的那位巫师吗?”
“嗯。到底怎么会变成这样?不,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修奇!”
“是的,我在这!”
“热⽔应该已经准备好了吧?”
“旁边就有了。”
我将⽑巾沾,本想递给泰班,但到后来还是由我直接擦拭这个士兵的伤口。在我擦伤口的同时,泰班开始施法。我跟泰班在一起相处了几天,我发现他在念简单咒语的时候,并不会用到⾝上纹⾝的力量,似乎连咒语也没念几句。但是在用复杂咒语的时候,比如说叫炎魔来,或者是接连说好几个咒语的时候,他的纹⾝就会发出光来。
而现在泰班的纹⾝发出非常強烈的光。说起来,如果⾝上发光到达这种地步,那应该也会需要念很长的咒语。他的纹⾝不断发光,将两手放进士兵的伤口里头,那个士兵只是毫无表情地注视着翻弄自己伤口的泰班。虽然泰班看不见,但是我跟卡尔则是被这个士兵的忍耐力弄得快昏倒了。
“真了不起。不愧是修利哲伯爵的部下。”
卡尔称赞这个士兵在别人接合他的內脏时,连吭都不吭一声。令人讶异的是,这个士兵居然苦笑了一下。这还算是人吗?我看着他断裂破碎的內脏经由泰班的手放回了原位,简直就快要吓死了。我带着焦⻩的脸⾊退到后面去。泰班一面继续手头上的工作,一面对卡尔说:
“动脉虽然没受伤,但问题是肌⾁。卡尔,你要不要帮忙适当地准备一下?”
卡尔点了点头,马上又想到需要开口回答“知道了”然后就开始跟女侍要针与线,还提了几种药草的名字,命令她们快点拿过来。虽然就我所知,卡尔览了许多医学书籍,但他现在指定要的那几种药草,是连我也知道的常见之物。伤口虽然大得非常可怕,但其实也很单纯,所以药草也只用这单纯的几样而已。
女侍们急急忙忙地消失了,卡尔马上就拿出一个碗,放到沸⽔里面煮。女侍们拿来大把药草卡尔本来想要自己弄碎,但改变想法对我说:
“修奇骑士可以帮忙吗?请你帮我把这地弄成粉。手先洗一下。”
我洗完手之后,用两手把那些东西成粉末状。虽然手套上沾満了药草粉,但有啥关系?我一把它们弄成粉末,卡尔马上就把它们混合起来,全部放到⽔里去煮。原来连处方比例也很单纯。卡尔对泰班说:
“准备好了。”
“好,把针跟线煮一下。”
卡尔已经把针跟线放到沸⽔里面了。泰班⾝上闪烁的光突然消失,他把手从伤口里面掏了出来。我瞄了一眼士兵的表情,他正赞叹地看着摸弄自己伤口的泰班的巧手,好像觉得很有趣。天啊…这时泰班无奈地砸了哂⾆头。
“这伤口还真奇怪。无论如何,我眼睛看不到,没有办法。卡尔?”
卡尔走到前面,开始伤口。在旁边看的女侍一时脸⾊发青,我想我的脸⾊大概也好不到哪去。穿过⽪⾁的针反出的闪光弄得人几乎快要昏过去了。但是卡尔只是默默地着,士兵眼睁睁看着针穿过自己⾎⾁,却好像看着某个裁师在制自己的⾐服一样。卡尔看着士兵说:
“你真是了不起。”
“你过奖了。”
卡尔完了之后,泰班就指示女侍们用绷带把伤口好,接着自己就退到后面。我把椅子移了过去,让他坐下。
“这伤口还真奇怪。”
“这个士兵应该已经死了才正常。看那伤口的样子,好像已经过了三四天,他绝不可能还活到现在。我们是不是该惊叹于人的潜能?”
泰班像是无法理解似地摇了头摇。士兵听到这些话笑了笑,但是他正在喝卡尔调的药,所以没有回答。我端着盆子走到泰班前面,泰班洗了洗手,说:
“因为我已经处理过了,所以他应该不会死了。但是他內脏受的伤很重,不可能再恢复原状了。他没办法好好吃东西。肌⾁也会有问题。期待要再次拿起剑来战斗,可能有些不合理…因为这个伤,想要做一般的事情也会有困难。可能就像我们常看到的一样,变成拥有‘因公负伤勇士之名的乞丐吧?”
这时卡尔说话了。
“还好事情不至于这么糟。虽然泰班您看不到,但是这一位的⾝份可是很⾼的。他配戴着上面有家徽的戒指。”
士兵摇了头摇,想说些什么,但泰班却更快地开了口:
“是吗?那他就会成为贵族家里的累赘病人。”
士兵苦笑了一下。泰班继续口无遮拦地说:
“我大概可以猜到状况了。”
我呑了口口⽔。
“这伤口不是武器造成的。一定是阿姆塔特要他传什么话,所以只把这个士兵弄得半死不活,然后派他回来。”
当啷!我失手让盆子摔到地上。泰班用他看不见的眼睛向上瞪着我。
“那…这就是说,我们打输了?”
“很可惜,你说的没错。”
“那,那其他士兵呢?只有这个士兵回来,那其他士兵呢?”
泰班依然还是用他看不见的眼睛瞪着我,然后随口说:
“这个就不得而知了,修奇。我猜修利哲伯爵跟领主还是全安的。它会派这个士兵来,八成是来要赎金。如果阿姆塔特的目的是赎金,那么它也可能抓了全部的士兵当俘虏。这是因为俘虏越多,能要的钱也就越多。”
“是,是这样吗?真的吗?”
这时士兵说话了。
“这一位所猜的都对。”
不知该怎么办,心中上心下心不安的我,突然嘴中冒出了一句:
“那头愚蠢的龙!”
那只全⾝⽩⾊,爱吃薄荷的笨龙结果还是输给了阿姆塔特。真差劲!那头龙只知道傲慢自大地抬起头,只知道吃别人献上的食物!阿姆塔特是自己猎食的。但是那家伙只知道吃人类喂他的东西。我想到⽩龙卡赛普莱,甚至比想到阿姆塔特还更生气。
哈梅尔执事召开了会议。因为领主不在,所以哈梅尔执事就担任起领主的代理人,领主不在时负责治安的泰班也参加了。卡尔也出席了。我拼命地拜托泰班,所以以他助手的资格而能够参加。警备队长杉森不在,所以透纳也参与了,其他还有领主的几个辅佐官、村长跟几个长老。这不能说是场像样的会议,所以让人感觉十分悲惨。
会议的目的是听取斯洛。麦尔韩德的陈述。那个受伤的重装步兵名叫斯洛。麦尔韩德,他虽然⾝体相当不舒服,但还是坐到了椅子上。不管他的自制力再怎么強,在手术完才一小时之后就能参加会议,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他也推辞掉了⽑毯,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陈述状况。
征讨军一直进军到灰⾊山脉为止,都没有发生什么异常的事。虽然有受到几个怪物袭击,但都不是什么厉害角⾊。他们最后终于到了灰⾊山脉的最幽深之处,在无尽溪⾕⼊口摆下阵势的军队终于开战了。据前几次征讨军的幸存者的话,以及其他的报情综合看来,阿姆塔特的巢⽳就是在山⾕的最深处。山⾕并不是运用队部的好位置,虽然这些队部其实也做不了什么事,但是似乎修利哲伯爵还是决心尽可能地构思出最能利用这些人的战略。
他定下的战略是,由卡赛普莱先开战,而军队则是在山⾕两边跟后面进行支援。城里的警备队构成的轻装步兵在峭壁上的两旁掩护弓箭队,首都来的重装步兵跟兵则是一起在溪⾕底下等待攻击阿姆塔特。当然这个战略完全是依据卡赛普莱战败的情况来拟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卡赛普莱打赢阿姆塔特,那就不再有所动作,万一失败的话,因为阿姆塔特应该也⾝负重伤,所以队部不放过它,先从山⾕两边用箭住,不让它逃亡飞走,然后由重装步兵跟兵队上前攻击。听到这一段,泰班的眉头皱了起来。
“真是愚蠢的计划…”
斯洛听了,虽然整个表情绷紧了一下,但还是马上舒缓了开来。泰班没看到那个表情,但还是开始对自己所说的话加以解释。
“他居然把已经够弱的队部还分成三部分。将全部队部集中在一处是比较好的做法。而且这个计划完全是以阿姆塔特会下到溪⾕里面当作前提,不是吗?”
斯洛作出了讶异的表情,然后继续往下讲。
开战的那个早晨,卡赛普莱在溪⾕中咆哮,要引阿姆塔特出来。士兵们都在溪⾕上下方屏息看着这光景。然而卡赛普莱所引出来的却不是阿姆塔特。溪⾕上方跟两旁出现了巨魔与地精的军队。
人数已经不多的军队还被分成三支,再加上位置各在溪⾕的上下,所以无法快速集结,于是必须各自跟地精战斗。溪⾕底的重装步兵与兵队打得还算顺利。但是在上面的轻装步兵和弓箭队则被地精们推挤,而他们的背后就是悬崖峭壁。地精与巨魔们狂热地扑来,装甲不够坚实的轻装步兵就这样一步步往后退。特别是弓箭队,在敌我混杂的状况下,本发挥不出任何一点威力。结果溪⾕上方的队部不是被地精挥舞的半月刀砍中而死,就是坠落⾕底⾝亡。
在这场混战之中,也没有卡赛普莱揷手的余地。它顶多只能飞到地精们后面吐出致命的气息,这样是毫无帮助的。虽然卡赛普莱咆哮着施展了龙之恐惧术,但是地精跟巨魔都已经陷在阿姆塔特所造成的恐惧中,所以对卡赛普莱的咆哮完全没有反应。
结果在溪⾕上方的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好不容易剩下的人都逃到溪⾕底下,这时卡赛普莱才能真正地到溪⾕上面吐息,击退了地精与巨魔。在这段过程中,重装步兵与兵几乎已经将溪⾕底下的敌人扫殆尽了。重装步兵近战的攻击力非常強,而兵则可以拿着长长的斩矛,在远处顺利地和地精进行战斗。但是就在这时,大巨的黑影笼罩了溪⾕。黑龙阿姆塔特出现了。阿姆塔特本就不飞下去,只是对着下面噴气。卡赛普莱在溪⾕之中,一时之间无法张开翅膀,所以受到了重大的创伤。接着阿姆塔特往下狠打之后,又咬了卡赛普莱的脖子。但是卡赛普莱也进行反抗,反咬了阿姆塔特的腿。因着两头龙的战争,甚至旁边的悬崖绝壁都快被打垮了。每次它们的翅膀打到岩壁的时候,或是龙翻滚的时候,都发出雷一般的响声。石头到处弹,树被连拔起,许多大岩石滚落。龙的鲜⾎像暴风雨一样狂噴。阿姆塔特呼出的酸气息碰到岩壁之后,开始冒出呛人的烟,溶解之后却又被卡赛普莱所吐的冰气息碰到而冻结。刹时间无尽溪⾕里犹如地狱一般。
这时修利哲伯爵下达了撤退命令。士兵们都各自散开逃跑。溪⾕附近都是森林地形,所以散开后再跑是比较好的。斯洛也是在那时开始逃亡。但是他跑了一阵子之后,听见后方有拍动翅膀的声音,也感觉到狂风袭来。他非常害怕,向后转⾝的那一瞬间,阿姆塔特的脚爪正对着他打来。
这一打,他的肚子就裂开了。斯洛连惨叫都叫不出来,只能躺在那边静静等死。但是那时突然传来了撕扯鼓膜的震动声。斯洛的肚子虽然有伤口,然而他还是不得不蒙住了耳朵。一阵子之后,震动慢慢平静下来,变成可以听得懂的说话声。
“人类啊,你的伤口在往后一周之內都不会恶化。”
斯洛睁大了眼睛朝上望去。虽然阿姆塔特因着跟卡赛普莱战斗所受的伤,⾝上到处都流着⾎,但是躺着往上望去时,龙的⾼度甚至差点使得斯洛昏了过去。不知道龙施了什么魔法,他自己部腹的伤口开始闪烁着微弱的光。
“在一周之內,你不会流⾎,伤口也会维持原来的状态。但是如果过了这段时间,伤口就会开始恶化腐烂。”
斯洛害怕地颤抖着仰望阿姆塔特。阿姆塔特好像很累了,将肩膀了起来,然后继续说话。但是它的嘴巴还是闭着的。
“我这样做,你那两条脆弱的腿才会发挥最大的速度。去帮我传话。如果还想要拿回你们指挥官跟愚蠢领主的命,就给我价值十万赛尔的宝石,越快越好。如果你们拖拖拉拉的,他们就活不到明年的新年了。”
阿姆塔特慢慢地开始拍动翅膀。带着尘沙的风狂地打在斯洛的脸上,所以他把脸遮了起来。阿姆塔特的声音转为撕裂鼓膜的怪声。
“期限是一周。你的生命就取决于你的脚程多快。去吧!”
斯洛过了好一阵子才把蒙着脸的手放了下来。他看到阿姆塔特已经飞到远处的天上去了。他猛然站起,四天四夜不眠不休地跑了回来。
“嗯…所以伤口过了这么久,还能维持原状。而且这么快就能够参加会议。”
泰班点了点头。斯洛微微地笑了。
“是的。这真是很可怕。一面跑一面抱着肚子,不让自己的內脏从伤口中掉出来,真是很恐怖的经验。我体会到既不流⾎,也不会感觉疼痛,就好像受伤的是别人一样,这种伤口才是最可怕的。”
开会的每个人脸⾊全部开始发⽩。我无法再忍耐下去,所以揷了嘴。
“那其他士兵怎么样了呢?”
斯洛看着我摇了头摇。
“我也有听说,你⽗亲参战了吧?但很抱歉,我没看到其他的士兵。”
我垂下了头,卡尔拍了拍我的肩膀。
“没关系的,尼德法老弟。你又没有看到你⽗亲真的去世。而且他刚才不是说,兵队一直战到最后,几乎没有受什么损伤吗?”
我抬起了头,神⾊开朗地说:
“对啊。爸爸跟我约好说他一定会回来。嗯。搞不好他现在正躲在家里,准备等我回去的时候吓我一跳呢。”
我尽可能地想要笑着讲话,但是看到周围人们的反应,我才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很糟糕。我又再度低下了头。哈梅尔执事轻轻摇了头摇,说:
“不管怎么说,首先还是要联络国王陛下。”
泰班似乎不太认同地说:
“虽然说起来应该这样做…这次的战争是国王管的吗?”
“不是的。陛下只负责支援,战争成败的责任在领主⾝上。领主用授权的方式,拜托修利哲伯爵担任作战指挥官。”
“那所有的责任都该归给贺坦特领地了。不管是将他们两个弄回来的责任,或者凑钱的责任都一样。国王光是因为自己派去支援的⽩龙⾝亡这件事,应该就已经够火大了,他还会帮忙出赎金吗?”
哈梅尔执事再次摇了头摇。
“就算把领主的家产全部变卖,搞不好也凑不出十万赛尔…再加上这些财产几乎都是领地,不是随便某个人都有能力买的…邻近的领主大概也不会想买吧…”
这时斯洛很吃力地说:
“如果跟修利哲伯爵家里联络,他们应该会给我们一些支援。而且我们也常看到一些这种情况的例子,如果向陛下请求,他就会给予贺坦特领地长期的无息款贷。如果要卖这些领地的话,也不一定要卖给附近的领主,首都应该也会有有能力买下来的贵族。”
“这个要算一下。今天几号?”
透纳说:“九月二十五⽇。”
“龙说不会让他们遇到新年。那应该还有六个月左右吧?”
听到哈梅尔执事的问题,泰班还是作出了不同意的表情。
“是没错,我们家国是依照路坦尼欧大王的敕命,在四月二⽇过新年,但龙是不是用我们的历法来算年份,就不得而知了。如果要险保一点,将十二月底当作期限是比较好的。”
“那…那不是只剩三个月?”
哈梅尔执事的表情转为绝望。哈梅尔又不是什么有名的执事,而只不过是我们穷困领主底下的小小执事,要他三个月凑出十万赛尔,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可恶!
会议就这样结束了。哈梅尔执事决定在尽力凑⾜十万赛尔的同时,也要跟国王报告。村长说要对村人展开募款运动,哈梅尔执事虽然很感动,但基本上只是感动于他们的心意而已。
令人惊讶的是,泰班居然拿出了一个很不得了的宝石。听到这东西值五千赛尔,哈梅尔执事的表情看起来简直就像要跪下吻亲泰班的脚一样。泰班其实跟我们村子,跟这件事都毫不相⼲,居然出面来维持治安,甚至还欣然捐献出这种钜款。会议一结束,我就跑去问泰班到底怎么回事:
“泰班,你是不是有发誓过要帮助不幸的人?”
“啥?那是骑士要发的誓吧?”
这时卡尔揷嘴了。
“那也是祭司要发的誓吧。”
“对啊。不论怎么说,都跟巫师无关。”
“但是你为什么老是做这些看起来很冠冕堂皇的事?”
泰班虽然想敲我的头,但我怎么可能被瞎子的拳头打到?
“你这个家伙真不会讲话。我拿着这宝石要做什么?我眼睛都瞎了,既不能收徒弟,也不能设学院。而且做这些事跟我的个也不合。就算我想要好好做魔法研究,我既不能读,又不能写。所以我既不想盖塔,也不想挖地洞。我只要留点钱喝酒、有个地方觉睡,就够了。我拿着其他的财物,就是要等别人有需要的时候,我可以给他们。”
如果他的眼睛看得见,他一定又会找其他的借口来解释。
卡尔作出了尊敬的表情,可惜泰班看不见。他摸了摸我的头顶,接着把我的头拉到他的头旁边。
“快要冬天了。你爸爸会不会野外求生的技能?”
“…要是会那就好了。”
“他会找路吗?”
“不会输一般人吧。”
“那我们就再等等看。斯洛为了保命拼命跑来,所以比其他人都早到很多。其他的残兵败将应该也会慢慢地抵达。你跟我到外面去把陷阱解除掉吧。要是回来的士兵中了陷阱,那就糟了。”
“大路上不是没有设吗?”
“搞不好他们想要抄近路,有可能翻山过来。”
“我知道了。”
“如果我叫你不要担心,你会觉得很好笑吧,修奇?”
“就算担心也改变不了什么事实…但我的心情上不会觉得好笑。”
“我真欣赏你这家伙。”
好险泰班看不见我眼中的泪⽔。爸爸走路很慢,所以一定要等到我焦急得五內俱焚,才会步履蹒跚地出现吧。一定是这样的。
其实不只五內,只要你回来,就算我全⾝都感觉被焚,也无所谓。你回来的话,我每天早上服侍你洗漱,晚上唱歌给你听,蜡烛也无条件全部我做,让爸爸你可以躺在上睡午觉。爸爸,你不回来的话,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如果爸爸不回来,我就一定会被杰米妮拉去,当一个拼命服侍她的小丈夫,如此过一生!
就算开了玩笑,我心情也一点都没有变好。
因着我抑郁的心情,所以解除陷阱的工作整个都变得很沉重。但是泰班的年纪相当大了,所以他不会这么容易受到周遭气氛的影响。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在一个老人前面,能影响他的心情多少呢?泰本没有试图让气氛变好,他知道这是徒劳无益的,但也没有变得跟我一样消沉。他的行动完全照常,我也受到了传染。因为这也是我本⾝原来的个。
可是我心底深处感觉犹如有一块石头在滚,真的很难忍受。这块石头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石头名叫“不安”因为我那该死的想象力,我脑海中不断浮现爸爸半个⾝体被阿姆塔特嚼食,或是被阿姆塔特踩扁的生动画面。我常常因此流了一⾝冷汗站在那里发呆,泰班大概是听出了我的呼昅声有些不对,所以叫我的名字,让我打起精神来。
“修奇!”
太下了山,原野被染成一片暗红。
“泰班,我请你喝杯酒。”
“走吧。”
散特雷拉之歌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都在讨论斯洛的事情。我跟泰班一进了酒馆,他们就想要接近我们。泰班不太回答他们,都只说一些别人已经知道的事实。其实那场会议也没有说出多少东西吧?今人惊讶的是,有几个人听到泰班所讲的话,马上就说修利哲伯爵的战略很差劲。
我在旁边喝着啤酒。海娜阿姨没对我说什么,只是一直在酒杯里倒酒。我也不太说话,只是大口大口地喝着酒。我的心情真的是很怪异。⾝处昏暗的酒馆中!不知为什么,就好像在龙的火炉(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这种东西,但用语言来形容就是这样)里面一样。我好不容易才想起这个常用词是“巫师的火炉”但我⾼兴怎么讲就怎么讲。
“慢慢品尝着喝吧。你喉咙的咕嘟声大到天花板都快塌下来了。”
“请你不要管我,好不好?”
“那我就把你变成青蛙,丢到酒杯里去,让你好好品尝。”
“好啊!”就在这时,有人打开门大喊:
“喂!有其他的士兵到了!”
我瞬间踢倒了椅子,踩上桌子,从窗户钻了出去,到了店酒外面滚了三圈,然后开始往城里跑。不,应该说只是想开始往城里跑。
“修奇!你这家伙!”
⼲嘛,我没时间啦!啊不,如果有人受伤的话,就需要泰班了。我又再次从窗户钻了回去,又滚了三圈,接着很敏捷地站了起来,观察四周的状况。海娜阿姨带着一副搞不清状况的表情说:
“泰班已经从门走出去了耶。”
“嗯。果然是个怪老头。”
我说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就朝门走去。泰班正在那里等我,我照例背起了他,然后开始跑。
“喂,喂!你在直直地跑吗?”
“至少不会跑得像松树那么弯,请不要担心!”
当然我真的是直直地往前跑。但是泰班开始大喊:
“喂,你这个酒鬼小子!跑直点啦!”
我真的觉得自己是直直往前跑,所以感觉冤枉透了。如果你想骂人,请你看着这些弯弯曲曲的路再骂吧!
第八章
我眼前一出现城门,就感觉自己得上气不接下气已到极限了。酒气从中冲上来,冲击着我的上颚,腿上则是发⿇,好像不是我自己的腿似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醉而失去感觉,我腿上到处都受了伤,甚至流了⾎。这是因为路弯曲得很奇怪,我不得已只好在小树丛或⽔沟间进进出出。
警备队员们已经拿着火把在城门前等我们了。他们一看到我们,就马上把我们带到城里的大厅。这次城很奇怪地摇动了。难道是地震吗?
不管怎么样,我们好不容易进到大厅里,就看到了他们大概是匆匆忙忙准备好的位。⼲净的大厅地板上铺満了稻草,稻草上面盖了单,上头到处都是负伤的士兵躺着,大约有二十多个吧。应该是为了收容他们,所以才临时将大厅布置成伤患收容所。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的伤口各自呻昑着的情景看起来非常可怕。城里的女侍们全都总动员来照顾他们,哈梅尔执事也在忙着东奔西跑。卡尔本来也在照顾伤兵,一看到了我们,就说:
“泰班,您来了?”
“怎么样?”
“其实您不用担心。他们还能回到这里,就表示伤势还不算太严重。”
我心不在焉地听了他们两人的话,就马上跑去房间的一头,开始一个一个地确认伤兵的相貌。但不管我再怎么找,爸爸就是不在里面。我几乎要走到另一头的时候,看见了一大巨的⾝躯蜷缩着坐在位上。
“杉森!”
杉森将埋在膝盖里的头抬了起来。他看到我的脸,就开始微笑。然后看到我穿的服装,又摇了头摇。
“怎么回事啊,修奇?⾝上穿个⽪甲,还带着把巨剑,到底怎么了啊?唉唷,手套看起来也很不错呢!这不像是城里的装扮。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难过得几乎说不出话来,但是杉森却一直在讲我的运气多好多好。
“我爸爸,你知不知道我爸爸到底怎样了?”
“对不起,我跟你爸爸不是同一支队部。我们是在无尽溪⾕的悬崖上方,嗯,所以我们依照修利哲伯爵的作战计划…”
“我很清楚那个愚蠢到极点的作战计划!先回来的人都已经说过了。”
“是吗?所以你应该也知道,我跟你爸爸离得很远。”
“所以呢?你没看到他?”
“嗯。抱歉。”
“…对不起,对你大呼小叫的。杉森你怎么样?”
“我还好。只是因为赶回来这里,所以很疲倦。可是看来你最近常喝醉吧。唉唷,浑⾝都是酒味。我拜托你一件事,能不能去拿点你喝的酒来给我?”
我呵呵笑了。要我现在跑到村里去再回来?我站了起来,跟正忙得不可开的女侍问了厨房的位署,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厨房。我为了提神喝了口冷⽔,然后找到了放在餐桌上的酒瓶。厨房里面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这是很简单的事。我拿着那瓶酒出来。
大厅里头还是跟之前一样,人来人往,到处都是慌的气氛。但是杉森还是跟刚才一样,把头埋在膝盖中间。
“杉森?酒在这里。”
杉森抬起了头,好像道谢似地笑了笑,然后把整个酒瓶拿到嘴边。打起精神仔细一看,杉森有点在颤抖。我还听到好几下酒瓶撞到牙齿的声音。杉森没喝多少,就放下了酒瓶。
“刚才口好渴,现在好像好多了。”
“杉森,你真的完全没受伤吗?”
“…受伤的是心。太可怕了。海利跟贾伦都死了。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还活着。”
我闭上了嘴。杉森作出⼲笑的表情。
“虽然说我们早就有心理准备…但是同伴们被阿姆塔特吐出的酸气息噴中,被腐蚀而死的情景,还是很鲜明地浮现在眼前。”
“杉森。”
杉森像是自言自语地继续往下说:
“回来的路上真是太痛苦了。我以为我已经被受伤伙伴的呻昑声疯了。甭说有没有机会接受治疗,连饿都快饿死了。而且受伤的人是怪物下手的最佳目标。接连而来的攻击就像是场恶梦…有几个人的命是我亲手了结的。”
我虽然有些醉,但还是感觉全⾝害怕得起了⽪疙瘩。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要救其他人,就非得抛下他们不可。但是就算把他们丢在那边,他们也只能痛苦地等死,或者被跟在我们后面的怪物杀掉。他们会谅解的。他们相信这样结束命比较不痛苦。但我从来没想过要用自己的手去砍伙伴们的头。”
“杉森…”
“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要这样活下来?但我好像没有做错事。只是心里很痛而已。”
杉森再次拿起了酒瓶猛灌。有一半的酒都流到他的嘴巴外头了。一阵子之后,他又开口了:
“我也没办法救出领主大人。⾝为护卫领主大人的警备队,这真是可聇。因为要保自己的命,所以我就拼命地一路逃回城里。”
杉森眼睛睁得大大地凝视着我。
“阿姆塔特说它要赎金。所以领主大人应该还是全安的。”
“真的吗?你怎么知…”
“我刚才不是说过有人比你先到吗?那个人全都说了。”
杉森皱着的眉头这才稍微舒缓下来。
“那就太好了!可是…赎金应该很⾼吧?”
“你对这个数字大致有概念吧?十万赛尔。”
以杉森的脑袋,大概对这个金额不会产生很实际的感觉。其实我自己也摸不太清楚这个天文数字到底有多大。他的嘴巴张开,叹了一口气。“天啊!”疲倦的夜晚。我喝了酒,又从村子一直跑到城里,⾝体重得就像泡⽔的棉花一样。我靠着大厅一角的墙边坐着。
向四周一看,全都是伤患,不然就是照顾伤患的人。但是我既不是患者,也不是照顾的人。我不像卡尔读了许多书,对医学很悉,而泰班则是利用他所拥有可观的魔力来进行治疗,这跟我简直是天差地别。而且我也不像哈梅尔执事这种很有本领的人,他对各种领域虽然不是很精通,但也都略有所知,可以帮得上忙。
我只是个失去了⽗亲,坐在城中黑暗大厅的一角咬牙切齿,喝醉酒的十七岁少年。
我蜷缩起腿双,用手臂环抱住,然后把头埋到膝盖中间。
呼…呼…
这是呼昅声,这是我的呼昅声。我还活着。爸爸已经死了。
不!该死,是谁!谁说我爸爸已经死了!
沉重的脉搏声。我还活着。而且…
我想起了卡尔所说关于脉搏的事情。卡尔说,人的鼓膜上面并没有⾎管,否则人就会因为自己的心跳声而聋掉。就是因为这样所以鼓膜上才没有⾎管的。听了不吃惊吗?
爸爸…
爸爸喜什么花呢?如果运气好,搞不好还可以帮爸爸造个坟墓。到时候我要带什么花去看他呢?
算了!可恶,别再想了!事情已经证实了吗?爸爸已死这件事证实了吗?如果证实了,到那时再想吧。到时候我要像疯子一样望天咆哮,或者是在地上打滚哀哭,甚至学小狗都没关系。可是,现在不是还没证实吗!
说话声。人的说话声越来越近。
“那是谁?在那里⼲嘛?”
“那是修奇。他好像因为背巫师过来,所以很累的样子。”
“不行。不管再怎么累,也不能这样啊。眼前还有这么多受伤的人,居然窝在那边什么都不做?真不懂事。”
“别管他吧。他爸爸这次也参加了征讨军。”
“咦?”“他一定很难过。已经知道我们打输了,爸爸却又还没回来。不管⾝材有多⾼大,毕竟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而已。”
“哼。”说话声。人的说话声越离越远。他们刚才说了些什么?我没必要知道。知道也没用。我想听的话只有一句。此外其他的话都是不必要的。这么说起来,我要说话吗?
⽔往低处流,鸟往⾼处飞
男子生而耕,女子生而织
战士朝前望,巫师看上方
既已生为人,终有死亡⽇
这首歌我哼着哼着,就渐渐睡着了。
“爸爸!”哐!
我虽然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依照目击者所说,我睡一睡突然站了起来,像疯了一样狂奔,最后用头去撞墙壁,结果昏了过去。早上一看,果然大厅一角的墙上还留有痕迹。当然我的头上也有伤痕。
“咦?是真的吗?”
我连之前拼命练习才学会的调节力量的方法都忘记了,⾼兴得一跳,头就撞到了天花板。唉唷,我的头啊。昨天撞过的地方又撞到一次,这真的很痛。跟我讲话的士兵用惊讶的眼光望着我,卡尔则是慌张地笑了。
士兵慢慢地对我说:
“嗯。尼德法先生跟领主还有修利哲伯爵的军队一起被地精俘虏了。我在那边装死,所以才没被抓到。那时有一个地精跑来刺尸体,以确定这些人都已经死了,它一来到我⾝边,我就用尽全力把它砍了,这才逃走。”
我因为太⾼兴了,甚至忘记了头上的疼痛。我不断跟那个士兵说各种祝福的话,什么无论做哪种事业都大发横财啦,娶个超级漂亮的老婆啦,子孙昌盛八代啦等等的。士兵嘻嘻笑着问我:
“喂,你为什么可以跳这么⾼?”
“如果你能够不刻意奉承像仇人一样的女孩子的话,就会变得跟我一样!”
说完了谁也听不懂的话之后,我因为太⾼兴了,所以开始怪声怪叫,跑出了大厅。
杉森到达的第二天,我就从逃回来的士兵当中听到了这个消息。真是⾼兴极了!爸爸果然还是知道在场战上该怎么应变。我蹦蹦跳跳地跑着,时而空翻,时而在地上滚,弄得经过的人都认为这家伙百分之百是个疯子。
我躺在练兵场正央中望着天空笑的时候,杉森跑了过来。杉森已经脫下了他満是尘土与鲜⾎的肮脏盔甲,换上了⼲净的⾐服。我想跟杉森说话,可是他先笑着说:
“我也听说了。我来的路上,看到你简直是狂疯了,所以问了路人怎么回事。真是太好了,修奇。”
“嗯!我爸爸不但什么事都不会做,连送死都不会。”
“…这算是一种称赞吗?”
“可是你要去哪里?也不休息一下。而巨还穿了正式的⾐服。”
“我要去人家家里,通知他们说他们的家人战死了。这是我的任务。”
这一瞬间,我突然对自己刚才的⾼兴感到十分愧疚。这些战死者的家里面等一下就会变成泪海了。杉森看到我慌得不知所措,对我笑了笑,说:
“其实你也没什么好愧疚的。你的⾼兴跟死者家人的难过一样,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啊。”
“可是…这样好像我只顾自己。”
“看你⾼兴到这种程度,说起来是这样没错啦。如果你还是觉得愧疚的话,就去找泰班帮帮忙吧。听说你是他的助手?”
“嗯。”泰班正在大厅中照顾着士兵们,但依先前卡尔说的话,能够来到这里就代表受的伤还不至于死亡。他们受的大部分是轻伤,其实他们更大的问题是筋疲力尽。他们在逃亡的过程中不断躲避怪物的攻击,所以到了这里已经是累得不成*人形了。
泰班已经处理了几个危急的伤患,之后都只是坐在椅子上指挥女侍而已。所以我也据泰班的指示,负责把受轻伤的士兵运回家中。
杉森在去村子的路上碰到了我,他对我的力气作出了惊讶的表情。我轻快地拉着载満伤兵的手拉车,杉森抓着车在后面跑。
“哇!你说这是OPG?真不得了耶!”
“这样总算跟你差不多了。因为我拥有了食人魔的力量。”
“你说什么!你这家伙,嘴巴还是一样缺德。”
把这些士兵送回家的路上,他们每个人都露出喜悦的表情。进到村子里头,当我在每一家的门口放下他们时,看到他们含着泪的家人,我也觉得我快流泪了。我所拉的手拉车上面载満了喜悦。村人一看到我拉的车,就会对着坐在上面的人呼。啊!活着回来了。都是托大家的福,让你们担心了。克雷,回来了啊!啊,黛安!
我望着拥吻的情侣,⾼兴得差点笑了出来。这真是让人兴⾼采烈的工作。
但有时杉森停在战死者的家门前,进去传达战死通知的时候,那光景我真的不忍心看。男人们用僵硬的表情跟杉森握手说谢谢,但女人们则是抓着杉森痛哭失声,每当这时候,杉森只能一动也不动地望着天空。他的眼中流下了泪,我跟坐在车上的士兵的面颊也被泪⽔沾。
“喂,没关系啦!”
“叫你坐上去你就坐嘛!”
在村里转了一圈,把伤兵都送完之后,我就強迫杉森坐到车上去。杉森虽然拒绝了,但只是载一个人回城里又不会怎么样,所以他还是拗不过我的強烈要求,笑嘻嘻地坐上了车。
“好!开始跑吧!”
“哇!”
我用几乎快翻车的速度开始跑。后面传来了杉森的惨叫。
“车,车子会整个撞烂!你这家伙,我才不想死在这里!”
“你说什么?因为太慢所以无聊死了吗?冲啊!”“哇啊啊啊啊!”我本来是想让杉森⾼兴,但他好像非常害怕。一到达城那里,他滚下车之后,就头也不回地逃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捧腹大笑。
我笑了一阵子之后,就将手拉车立了起来,再次进到大厅里面。这是为了要看看有没有人伤势转好。但是我却没看到泰班坐在大厅里。卡尔也不在。我不知道原因,所以跑去找哈梅尔执事。
“执,执事大人,泰班跑到哪里去了?”
“嗯,修奇你回来啦?太好了。跟我过来。”
“咦?”“我们正在等你。快来吧。”
令人惊讶的是,载完伤兵回来的我居然被哈梅尔执事直接带到一楼底的领主办公室。我活到这么大,还从没进来看过半次。通道右边挂在墙上的武器,受到光的照而闪烁着,左边光照不到的地方则挂着肖像画,我猜画的是领主的祖先。挂在那边大概是因为怕照了光会变⾊吧!我一面想着这类的事情,一面前进着。
练地打开大巨木门的哈梅尔执事进到了里面,我也噘着嘴跟了进去。
我环视了一下室內,马上就叹了一口气。里面几乎是空空的。四面都是平直的石壁,只有一些书桌、桌子、几把椅子跟书柜之类的家具。壁炉上面挂着的剑跟盾牌好像是惟一的装饰品。我知道我们领主很穷,但这算是一个领主的办公室吗?
大巨的窗边放着张桌子,泰班、杉森跟卡尔都坐在那里等我们。我因为不知道怎么回事,所以只是站着,但是卡尔马上就叫我坐下。
“尼德法老弟,来这边坐。执事先生?”
哈梅尔执事也坐下了。围坐在桌旁的五人当中,我跟杉森不知道来这的缘由,所以一副糊的样子,哈梅尔执事是一副担心的表情,泰班跟卡尔则是没什么表情。
哈梅尔执事开口了。
“我以领主代理者的⾝份发言…卡尔少爷?你真的不要当领主的代理者吗?”
杉森的脸⾊当场变了,讶异得不得了,我则是点了点头。
卡尔怎么有胆子敢住在领主的树林中,悠然自在地生活呢?因为他名叫卡尔。贺坦特。他就是贺坦特领主的弟弟。这件事村子里除了我,只有几个人知道。
卡尔摇了头摇。
“我没有这种资格。我本没有帮过哥哥,只是在树林里头过着懒散的生活。而且我也说过好几次了,我不喜在哥哥不在的这时候,跑去坐他的位子。”
哈梅尔执事虽然露出惋惜的表情,但还是没继续強迫他。杉森用难以置信的表情注视了一下卡尔,然后又急急忙忙把视线转到别的地方去。哈梅尔执事说了:
“那么,警备队长杉森。费西佛!”
“在!”
“为了报告贺坦特领地的状况以及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败北之事,并且向国王陛下请求援助,必须要有人到首都拜索斯恩佩去。了解吗?”
“卡尔。贺坦特少爷要到首都去。虽然这里也需要守卫,你应该也知道,城里的士兵大部分都受了伤,进⼊深秋之后,怪物们如果发现警备队兵力减弱,它们一定会拼命攻击,这一点我们都预想到了。所以我们没办法出派太多人来护卫少爷。少爷说他要一个人自己去首都,这本不像话。这种季节怎么可能一个人到首都去?所以我希望你,再加上另外一个人可以当他的随行。”
再加上另外一个人。现在坐在这里的人当中,有一个是不必要的…
“修奇。尼德法…”
“知道了。”
听到我的回答,哈梅尔执事虽然有些慌,但还是点了点头。我说:
“因为我不是正规军,所以这不算是出派军队,反正以我的年纪连自卫队都进不去,所以刚好可以派我去。那好啊。而且还有我爸爸的事情悬在那里。如果让我知道了事实,大概我会先去你吧,执事大人。”
哈梅尔执事苦笑了一下。
“你虽然很骄傲自大,但似乎也同样值得信赖。”
我瞄了泰班一眼。如果他也能一起去,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泰班好像看穿我內心似地说:
“如果情况允许,其实我也想一起去。但不管怎么说,这里实在今人担心。修奇,你要小心再小心。到目前为止,虽然你跟石像怪还有食人魔都打过了,但那都只是幻象而已,跟现实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忘记这件事,你就死定了。知道了吗?”
“知道了。”
“别担心杰米妮。我不会让她去看别的家伙的…”
“闭嘴!”
卡尔笑了笑,说:
“你们两个人需要什么特别的准备吗?没有吗?那么我们早点出发。请你们各自准备一下,明天清晨到我家来。我不想让别人发现我的实真⾝份,你们可不可以帮我?”
杉森虽然搞不清他在说什么,但也慌忙地点了头。卡尔说:
“不管是在首都要谒见陛下,或者是资金的准备都由我负责。你们两个讨论一下,旅行方面的事就拜托你们了。费西佛,请你研究一下我们三个要怎样才能最快到达首都。如果是为了让村人安心,你们可以把有人去首都的消息散播出去,但是请别提起我的名字。”
“是的!请不要担心!”
哈梅尔执事起⾝走向书桌,用钥匙把菗屉打开,拿来了一个盒子跟钱包。他将钱包给了杉森,要他买一些准备的物品。然后他把盒子递给了卡尔。
“这是印鉴跟任命状,还有贺坦特领地的所有证书,以及林产物、农产物采收权的证明书。您已经成为贺坦特领地的全权代理人。”
“知道了。”
杉森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我一坐下,他马上要我站起来,他说:
“那么我们就先行告退,前去准备了。您…您…”
“像以前一样叫我卡尔就可以了。”
“是的,卡尔。您会骑马吗?”
卡尔笑着点了点头。但是我的脸却扭曲成一团。马?我赶紧将头转向泰班。
“等一下!泰班,你是巫师吧?你不能施个法,让我们飞到首都去吗?对了,空间移动。上次叫炎魔出来的时候,那个什么…叫什么术来着?”
泰班笑了笑,说:
“你这家伙!你是炎魔吗?”
“咦?”“解释起来很困难。因为我是瞎子,所以没办法正确地扭曲空间。但是炎魔是恶魔中算是很厉害的,所以虽然我只能设定近似值座标,他还是可以在跟我互相合作之下过来。其实这跟炎魔拥有的‘次元门能力也有关…”
“你再讲下去也听不懂。算了,别说了。”
这时杉森本不让我有继续讲话的机会,就把我拖到办公室的外面去。剩下的三个人好像在讨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但是就凭我也听不懂。杉森慌忙地问我:
“喂,喂,修奇。你刚才好像不怎么惊讶。卡尔到底是谁?”
“卡尔就是卡尔啊。不然你说是谁?”
“别这样啦,修奇,讲一下啦。”
“刚才他不是说了吗?!‘哥哥不在的这时候…你还是不知道吗?”
杉森带着讶异的表情说:
“那他是领主的弟弟?”
“正确来说,是同⽗异⺟的弟弟。所以两人的年龄差満多的。”
“啊!”卡尔是领主的异⺟弟。他的妈妈是城里的女侍,所以卡尔很早就抛弃了对自己⾝份的关心。他小时候离开村子四处流浪,长大之后才回来。心地太好的我们领主想把他当成亲弟弟接回家去,但是卡尔婉拒了,反而拜托让他静静地在树林里生活。所以卡尔就在所有人的好奇眼光中神秘地生活着。听到我说的话,杉森点了点头。
“这次该我问了。你打算骑马去吗?”
“当然啦。不然这么远的路,你想用走的啊?来回就过了五六个月了。”
“这样当然不行,可是骑马也不行。”
“什么意思?”
“我不会骑马。”
杉森笑了出来。
“没关系啦。有谁是一生下来就会骑的?慢慢就会练了。”
“嗯…”“我给你一个建议。让马认识自己的主人,是很重要的。”
我眼中发出光芒,可是杉森没看到。
杉森跟我往城堡后面的马厩走。
在马厩看守马的欧尼尔听到我必须骑马去首都,作出了惊讶的表情。这个大叔啊,我还比你更惊讶呢。他摇了头摇,把我们带进马厩里面去。
杉森有自己的马,所以不成问题。来到这里是为了准备我跟卡尔要骑的马。欧尼尔一面说训练完成还没指定主人的马是有几匹,一面让我看那些马。就算他给我看了马,难道我知道要怎么去选吗?
我对欧尼尔说:
“喂,如果我拿纯腊制的蜡烛跟混合蜡烛叫你选,你会选吗?”
欧尼尔呵呵笑了。他观察了一下我的体格,然后直接帮我选了一匹。那匹马是栗子⾊的,真的很帅气。跟杉森骑的大型马‘流星比起来虽然小多了,但我也不喜那种大到吓人的马。我静静地瞪着那匹马,那匹马也静静地瞪着我。马的眼睛很奇怪。眼⽪圆圆的,看起来像是被吓到,同时却又很狰狞吓人。这次我稍微把头转了过去,双手抱瞪着马。马对着我哼了一声。噗噜噜。
杉森呵呵笑了笑,说:
“修奇,你今天跟这家伙互相适应看看。旅行的准备就由我来好了。”
我点了点头,杉森就驾着他的马走掉了。
欧尼尔微笑了一下,然后将马鞍跟其他马具拿来放到我面前。我茫然地站在那边看,所以欧尼尔示范给我看怎样塞马嚼子,怎样拉它头顶的带子,怎样绑下巴的带子,怎么样先放鞍垫再放马鞍,怎样绑肚子跟部的带子,看起来都没什么困难。欧尼尔慢慢地让我看他每一个动作,然后再全部开解,要我直接试试看。
好啊,试就试嘛。
我拿起马嚼子,想要放到马的嘴巴里。但到底是怎么回事?欧尼尔放的时候乖乖的马,换成我一靠近,它就摇着头开始退后。我用怀疑的眼神望着欧尼尔,但他只是微笑。
我弯了弯手指。杉森不是说,要让它认得主人吗?
“好,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骑你。如果你越少反抗,我们俩的关系就越愉快。知道吗?”
欧尼尔看到我认真的样子,开始捧腹大笑。我哼了一声,然后手臂住了马的脖子。
“呀!”
我将马的脖子紧紧夹在腋下,然后用另一只手強迫把马嚼子放到它嘴里,欧尼尔看了露出快昏倒的表情。马虽然也想反抗,但我戴在手上的是什么?不是OPG吗?我继续把马嚼子塞到适当的位子,然后绑上了马嚼子的带子。接着我退到后面,让它看见我想要把马鞍放到它背上。
“来,现在该这个了。如果你敢反抗,我就让你跪下再绑。知道了吗?”
马对我的话理都不理,就直接逃走了。唉唷,我快疯了。
经过一番角力过后,马好像知道要把我当主人了。当然在这之前我不知吃了多少苦头。我被马的后腿踢到好几次,马也被我踢了好几次。欧尼尔点了点头说:
“第一次看到这么配的马跟主人。”
不管怎么样,现在它会乖乖地站着,让我在⾝上绑东绑西了。让它咬住马嚼子,整理完头顶的带子之后,就要绑下巴的带子了。放完保护垫再放马鞍。然后适当地勒紧肚子跟部的带子。要做到这里所谓的“适当”是非常困难的。我问欧尼尔要勒紧到什么程度,他却说反正适当的程度就对了,我真是搞不懂他。但其实仔细想想,如果有人问我熬制蜡烛时的火候要怎么样,我大概也只能回答他“适当的火候”
“现在可以骑了吗?”
我学完上马具的方法,就已经是下午了。但因为第二天就要出发,所以也没有别的时间了。欧尼尔指导我如何爬上马鞍。这家伙现在已经很听话了,所以学爬上去的方法也很简单。
欧尼尔在马嚼子上绑上了长长的绳子,然后就要我跑跑看。
“咦,你既然已经把马绑了起来,那要怎么跑?”
“绕圈圈。”
所以我跟马就以欧尼尔为中心,开始绕圈子。这样我才开始不算是在纵马,而是在更正地骑马。我一这么说,欧尼尔就点了点头。
“嗯。那我们就先从不掉下来的方法开始学起好了。”
接着欧尼尔就突然不知下达了什么指示。我虽然听不懂他说了些什么,但马上开始越走越快,我也立刻摇得更厉害了。我突然感到害怕,所以放掉了缰绳,抱住了马脖子。欧尼尔有点儿看不过去地说。
“腿上用力,上半⾝放松,并且轻轻地摇动。”
腿上用力?上半⾝放松轻轻摇动?我将向上直了起来,脚也开始用力踩马镫。虽然更加舒服了一些,但我这副稻草人的样子,似乎把欧尼尔弄得很想笑。
不管怎么说,我摔下来两三次之后,总算体会出了诀窍。脚下的冲击必须让它在部消失。所以重要的是踩着马镫的脚以及膝盖的动作,必须轻轻柔柔,有节奏地动。
我一到了这种程度,欧尼尔就开始教我用缰绳的方法。这非常单纯。只要把缰绳往要走的方向拉,然后再用脚跟马稍稍打信号就行了。如果想要停下来,就把重心往后移,再把缰绳往上拉,如果想要速加,就把重心往前移,用马镫踢马的肚子。
不知欧尼尔是否决心要让我速成,我这样跑了一小时,他连休息都不让我休息,最后开解绳子让我随便跑。绳子一开解,那匹马似乎就恢复了本,(说起来是我在马背上,而马要怎么样,我完全都放任它)所以开始拼命反抗。我为了让它知道反抗是没有用的,所以用力踢了马肚子一下。
唉唷!马突然好像疯了一样,开始狂奔。对了,踢马就代表出发!那停下来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想办法让它停了下来,但是马一停,我的⾝子就往前飞了出去。“呃啊!”下午很晚的时候,跑来看我进展得怎么样的杉森摇了头摇。
“你跟马打架吗?”
我点了点头,杉森显露出更惊讶的表情。欧尼尔让他看我骑过的马。马全⾝上下都冒出泡泡般的汗⽔,正在着气。杉森的嘴一下子惊讶得张了开来。“那就把它取名叫杰米妮吧!”
马跟我用憎恶的眼神互瞪了一眼,欧尼尔跟杉森则是互相捶着肩膀大笑。
第九章
做完一天的工作之后,坐在自家前面椅子上休息的大人们,眼睛全都瞪得大大的。村中的小孩发出怪叫声跑来,少女们则是紧握自己的双手,用讶异的眼光望着我们。
我⾝体的酸痛还是没消除,就算骑在马上,全⾝还是都在疼痛。说起来马跟我的状况也没两样。杉森跟我驱马走上了村中大路。
“哇!仰慕⾼贵仕女杰米妮的骑士修奇在骑马耶!”
我对呼的村人作出了悲惨的笑容。我全⾝僵硬,手臂也不听使唤。那时我看到了头上揷着朵花,在村中跟小孩子们一起蹦蹦跳跳玩耍的杰米妮。哎!真是拿她没办法。杰米妮好像发现这边很吵杂,回过头来,结果跟我四目相。
“哇!”
村人都喊出了呼声。大概他们以为我会像故事里面一样,抱起了杰米妮,让她坐到马鞍上,然后朝向夕奔驰而去。但其实我完全没有这种念头。就算我真的想这么做,也做不到。因为我全⾝上下都快痛死了!
杰米妮用惊讶的眼光看了看我,接着就向我走来。原来挡在我跟杰米妮之间的村人一直都往两边分开。天啊,这些人的行动还真统一。杰米妮迟疑地走了过来,然后摸了摸马的脸颊。
“真漂亮…它叫什么名字?”
“杰米妮。”
杰米妮(是指人!)脸红了起来,村人们开始嗤嗤笑着。其实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帮马取这个名字!杰米妮红着脸不知道该怎么办,东张西望了一下,然后摸了摸自己的头。这时她才发现自己头上揷了朵花。唉唷,还真迟钝。
杰米妮将这朵花拔了下来,揷到马的耳朵上。令人惊讶的是,杰米妮(是指马!)居然乖乖地站在那里让她揷花!怎么会有这种家伙?那时我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实。就是女孩子只要想变成另外一种样子,她立刻就可以变。不久之前还跟村中小鬼蹦蹦跳跳地玩着的杰米妮,这时居然好像变成什么圣女一样,用很纤细优雅的声音说:
“跟我名字一样的马呀,我给你这朵花,你要好好服侍主人喔。”
声音虽然有点颤抖,但是从头到尾都非常清楚。
然后杰米妮就往后转⾝跑掉了。村人都喊出了呼声,我则是只想昏过去。
我差点立刻被这些人逮捕到散特雷拉之歌去。如果不是杉森,我那天晚上大概会彻夜在那里喝酒。杉森说要准备的东西很多,很温和地将涌上我们⾝边的村人打发走,我好不容易才从里面脫⾝出来。
杉森进了杂货店,跟老板要刚才买的东西。有挂在马⾝上的袋子跟绳子、油灯、几个碗、打火石跟发火装置、针线、刀子和铁条以及三脚架等烹饪时要用到的工具、⽔壶、三个大⽔桶…说起来真是没完没了。无论如何,我们将这一大堆东西分别绑在我的马、杉森的马,还有我们一起牵来的卡尔的马⾝上,然后我就跟着杉森回到他自己家去了。
铁匠乔伊斯没说什么话,只是将油灯跟锅子、小刀跟手斧之类的东西给了我们,又给了膏药跟药草。然后杉森的妈妈给了昆布跟培、面粉、⽟米粉、盐巴、胡椒…我怎么又开始一一说起来了?反正她给了我们这一类的东西。我们将这些东西依次分门别类载到马背上。
杉森的妈妈虽然问我要不要在她家吃完晚餐睡夜一再走,可是我婉拒了。因为我还想要稍微整理一下自己的家,并且要把门钉上,还有很多事要做。最重要的是,我今天非常想在自己家里好好睡一觉。所以我骑着杰米妮,开始往自己家的方向前进。
我前几天都在城里过的,隔了好久才回到家里,所以应该很冷清吧。反正只是今晚睡一觉,明天早上就要出发了,所以我也不太想清理。只要随便弄个晚饭吃吃然后去觉睡就行了。但当我到了自己家附近,我却吓了一跳。
我家的灯是亮着的。
是爸爸吗?不是。爸爸被阿姆塔特抓去作俘虏了。我从马上下来,将马绑子套了巨剑,走近我家。也许是爸爸逃了出来?我虽然不太相信会是这样,但士兵,应该会先到城里去。难道是小偷?
怎么可能。我家里本没有什么可偷的东西,而且其实我们村中也本没有小偷之类的人物。小偷大概也不会跑到像我们村子一样森可怕的地方来营业吧。
这么说来,难道是经过附近的流浪汉发现这里是空的,所以跑了进去?这也有可能。我们家満偏僻的,再加上我几天都不在,气氛看起来就很像是空屋。
“你死定了。看你怎么死的。”
我鬼鬼祟祟地走向我家,然后走到门边。我准备好要踢门冲进去,可是门却突然打开了。
“啊!咦,杰米妮?哇!”
唉唷,真倒霉透了!杰米妮打开了门,然后开始泼⽔,一泼就泼到了我⾝上。这个蠢丫头,居然没看到我就站在外面的黑暗中,等到把锅子里的⽔都泼完之后,才发现了我。
“啊!修奇,你在那里做什么?”
“这句话应该是我说的才对吧?”
“那就说啊!”“啊!杰米妮,你在那里做什么?”
不知为什么,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痴。杰米妮咯咯笑了,然后马上把挂在家里的⽑巾拿出来递给我。我笑了笑,将硬⽪甲脫了下来,然后擦完⾝体,就开始擦我的⽪甲。唉唷,我的⽪甲呀!可是这丫头,到底在别人的家里做什么?
“你在这里⼲嘛?”
“准备晚餐啊!听说你明天要去首都?所以我想做点好吃的东西给你吃。”
“…你刚才已经把我洗⼲净了,现在你只要把我切碎就行了吧?”
“唉唷,修奇。你出去好好洗个澡啦!”
我嘀嘀咕咕地站了起来。
“真谢谢你。”
“如果不是我,还有谁会帮你准备这些呢?”
我笑了笑,走到外面去。才刚被⽔泼过,脫了上⾐马上又跑到外面来,所以⾝体直发抖。呵!还真凉慡。我故意挥了挥手臂,然后跑到⽔桶旁边去洗⾝体。
啊啾,嗯,好冷。
我大致洗了个澡,然后就到树林里头,把另外一个绑着的杰米妮牵了回来。
哎呀,我们家里居然没有可以绑马的地方?我烦恼了一阵子,先将马载的东西从马背上卸下来,接着拿来长长的绳子,绑在马的缰绳上,然后把它放到工坊里去。因为绳子够长,如果它饿了就可以到外面吃草,口渴的话也可以喝⽔。
虽然我突然很羡慕绑在外面吃草的杰米妮,但为了保持礼貌,我还是向眼前的杰米妮说:“谢谢,我吃了,真是愉快的一餐。”我离开村庄的时候有人帮我办送会,这也不是件坏事。即使这个人做菜的手艺真是够差的,但光是她的诚意,也就该十分感谢了,不是吗?
杰米妮要我舀⽔过去,然后就哗啦哗啦地洗起碗来了。嗯,这时的她看起来真是漂亮得岂有此理。我为了让自己內心不要想,所以拿出了磨刀石,开始磨我的巨剑。铁匠乔伊斯已经把它磨得很好了,所以也没必要花太多心思去磨它。每天这样磨,只是为了让它不生锈,而且寿命可以延长。
这时杰米妮像是想到了什么事,拍了一下手。
“喂!修奇你手拿着这把剑跑来跑去,不觉得烦吗?”
“咦?怎么了,因为没办法才这样的啊。”
“可是总不能这样去旅行吧。我看看…你有没有⽪条,或是不用的带?”
我歪着头,跑到工坊去拿了一条⽪条过来。杰米妮马上就拿出针线,开始做绑在我剑鞘上的⽪带。
受不了。她真的漂亮极了。
在烛光底下全心全意做着我要用的剑带,这个女孩子真的是杰米妮吗?她全神投注在针线上面,脸上的肌⾁都放松了,显露出沉静安详的脸庞。我不知不觉地说出:
“我的命运…还真奇怪。即使就在今年夏天,我也想象不到我居然会跑到首都去。就因为现在是秋天了…”
杰米妮一面着,一面回答我的话。
“因为现在是秋天了?”
“对啊。进⼊秋天之后,卡赛普莱就出现了,我成了巫师的助手,爸爸变成了阿姆塔特的俘虏,最后我还得出发到首都去。虽然听说秋天具有魔力…”“什么意思?为什么说秋天真有魔力?”
“秋天就是这样。舂天跟夏天的期间,地上的万物的生命力都旺盛地燃烧着。但是在秋天的手碰触的瞬间,这些生命力就都会消失,再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进⼊冬天。那就代表了死亡。所以秋天是很神秘的。面临死亡的那些生命。步步近的死亡。就在生命力消失,死亡降临之前这一段短短的时间中,所有神秘的事情都会发生,那就是在秋天里出现的魔力的时间。”
“挪昵呢直胭(魔力的时间)?”
杰米妮正在用牙齿把线咬断,所以发音有点奇怪。她可以等到把线弄断再讲就行了,可是她就这么讲了出来,真的很可爱。我微笑了。我就把卡尔很喜的,有关这段时间的故事讲给她听。
“在不同的地方,所谓魔力的时间也不一样。可以确定的是,一定是在秋天的某段时期。如果有人偶然来到已经进⼊魔力时间的地方,他就会发生各种罕见的事。在这短短的秋天期间,从落叶开始覆盖大地,一直到最后初雪降下时为止,这个人会拥有永远留在记忆中,有时他也可能不知道。他只是记得了那年秋天发生的事,过了几年之后,或者老了之后,他才突然发现这段时间的特别。但是知道自己已经进⼊魔力时间的人,在从落叶覆満大地之时起,一直到初雪时为止,可以做出令人惊奇的事。”
“天啊…”“路坦尼欧大王展开光荣的七周战争,也是从落叶飘零时开始。你知道他击败神龙王之时的故事吧?在惨烈战争的末了,神龙王终于倒下了。这时天上开始飘起⽩雪。结果路坦居欧大王连剑都举不起来,让神龙王就这样逃走了。之后路坦尼欧大王都没办法拿剑了。”
“这么说,那段时间就是…”
“属于路坦尼欧大王的魔法的秋天。在冬天来临之前,他完成了一生中最伟大的事,只是连这件事也是未完成的。”
卡尔为什么喜这个故事呢?我想是不是因为这个没完成的结尾?我不喜这种故事。我喜单纯又有完结的。但这个故事好像很合杰米妮的胃口。杰米妮双手捧着脸颊,做出了沉浸在幻想中的表情。然后杰米妮好像突然惊醒似地说:
“都弄好了。挂起来看看吧。”
我看了看杰米妮帮我做的剑带。她没办法做出能佩戴在上的精巧带子,所以那个东西就只是连着剑鞘,可以挂在肩膀上。我一将巨剑背在肩上,杰米妮就好像道歉似地说着:
“如果能束在上就好了…”
“不会啦,这样两手都很自由,走的时候也很舒服。没关系啦。”
我挂着这个东西,然后试着拔剑,好不容易才子套来。不然还能怎样,这又不是普通的长剑,而是长度两肘的巨剑。我烦恼了一阵子之后,将左手绕到后面,将剑鞘往下拉再拔。这次很顺利地拔了出来。没有拿盾牌真是太好了。我故意让杰米妮看见我能够很轻松地将剑子套,然后说:
“锵!不错吧?跟我的手臂长度正合。谢谢了。”
杰米妮噗嗤笑了出来。我再次把剑揷回去之后说:
“已经很晚了,该走了。回家去吧。我带你回去。”
杰米妮拿起放在边的披肩,包住了头与肩膀。我拿起一盏油灯往外走。
“要不要让你骑马?”
杰米妮骑在杰米妮⾝上。嗯,真是有趣。杰米妮的表情虽然有点害怕,但还是答应了。
我把马牵来,让它站定之后,就瞄了杰米妮一眼。杰米妮的表情有些为难。其实我也是。我抓住了杰米妮的,把她抬到马上。平常这对我而言就是件简单的事,更何况是现在,就更轻了。杰米妮侧⾝坐在马背上,我把油灯拿上去给了她,然后就抓住缰绳开始牵马走。秋夜的风声当中,罕有的嘎吱声让人觉得很有特⾊。如果是冬夜,叶子会像快掉了一样,发出嗡嗡的响声,但秋夜不是这样。我们听着蟋蟀的鸣声,走进了树林里。骑在马上的杰米妮⾼举着的油灯之光,只把我们映照成一片灰⽩。周围的树林好像把那些光直接昅收掉了似的。
但我的心情很快活。到了明天,我就要出发了。虽然打算马上回来,但即使只是离开一阵子,周围的景物却都似乎变成全新的一样,向我近。我一手揷在子里,另一手抓着缰绳,一面吹着口哨一面前进。马很乖巧听话。这家伙是不是知道杰米妮跟自己同名呢?为什么这么温顺?坐在马上面的杰米妮摸抚着马的鬃⽑,也和着我的口哨声唱歌。偶尔她的手遮住了另一只手拿的油灯,看见影子,自己吓了一跳,就赶快把手放下来。每当这时候,杰米妮就会喊出紧张的叫声。而我则是嗤嗤地笑。
乔伊斯说我们两人像骑士见习生跟⾼贵仕女?现在的情景看来还真像。我无话可说了。
咦?真奇怪。路变短了?我们已经看见杰米妮的家就在前面了。我搔了搔头,让马停下来,然后回头伸出了手臂。杰米妮什么都不想,就跳了下来。在空中抓住杰米妮部的一瞬间,我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计划。
我抓着杰米妮却不把她放下来,我说:
“真是的。杰米妮?”
“嗯?”
“要不要我给你一个建议?”
“什么?”
“你要小心,不要让自己陷⼊无法逃脫的状况。”
杰米妮虽然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我还是按照计划进行。杰米妮现在在我手中,她能逃到哪去呢?杰米妮的眼睛一时之间睁得大大的…
…过了一阵子之后,我把杰米妮放下,然后拿起她摔在地上的油灯,像闪电一般骑上了马跑走。杰米妮到了这时才开始大喊:
“喂!修奇!你这个坏蛋!啊!”这就是为什么我叫她不要陷⼊逃不走的状况。虽然是这样,但是对我来说我也好不到哪儿去。从我把杰米妮看成这么漂亮这件事看来,搞不好我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得当她的骑士了。似乎这就是我的凄惨命运。
第二天太还没升起之前,在灰⽩的黎明当中,我将我家的门钉了起来。
我虽然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了不得的事,可是仔细想想,也不过就是钉门而已。但问题点是,这是我从一生下来就住了十七年的家。
听说我们国王有一个差劲的哥哥。本来应该是这个哥哥当国王的,但是他的个很糟糕,行为也七八糟,所以贵族院⾰去了他的⾝份,让他弟弟坐上了王储之位。
但是我想起这个废太子的故事中,有一件事跟我现在的状况很吻合。这个废太子有一天把自己的房间钉了起来。宮內部的人员看了吓一跳,问他理由,他说:
“我的未来在外面,所以我要到外面去。但是我所珍惜的过去则是在这里,所以我死前会回来。没有过去就不会有未来,所以我想把这房间一直封到那时候。”
然后他就跑出了王宮,就在那一天被贵族院给废掉了。
是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流浪者,到最后都还是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也许是他逃出来的家,或是故乡,就算是儿孤,也有蔵着他珍贵记忆的地方。他会一生不断怀念这个地方,从怀念当中获得继续流浪的力量。反过来说,把自己的过去钉起来,就代表要投⾝到险恶的未来里面去。
啊!我实在太会讲话了。因为我內心奇怪地突然奋兴起来,一不小心锤了手指两下。
我一面甩着手指,一面将工坊锁起来,然后将马具放在马背上,开始往卡尔家出发。虽然晨雾四处笼罩着,但我从来没有因为这样而路过。
卡尔正在做跟我之前所做相同的工作。他停下来看到我,就微笑了出来。
“啊,来得真早啊,尼德法老弟。”
我笑了笑,从他那里接过了铁锤跟钉子,在每个房间各钉上一个。卡尔一面头摇一面微笑。
“你现在力道控制已经很练了。看起来很自然耶?”
“因为每天接受那种莫名其妙的训练。但你背上的是?”
卡尔的背上背了张长弓。卡尔耸了耸肩,说:
“因为毕竟是旅行,还是要有武装,不是吗?箭术我还算会一点。”
“可是杉森还没来吗?”
这时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杉森的形影出现在雾中。他急忙让两匹马停住,然后跳了下来。
“呼,呼。对不起!您久等了吗?”
“不会,不会。我们刚刚出来。”
我看了看杉森的表情,差点爆笑出来。杉森的眼睛是红的。大概他今天早上一面从家里出来一面大哭。不,不。哼,他哪有可能让他爸爸乔伊斯看到自己这种样子…啊啊!
我走向杉森。杉森看到我突然露出险的笑容朝他那里走过去,立刻露出警戒的表情。我突然将鼻子钻到杉森的前,杉森吓得退了一步。
“啊…真香!”
杉森不只呑了我丢的饵,连鱼钩都一股脑呑了下去。
“喂!修奇,怎么办,有那种味道?”
“话转得真快!嘿嘿嘿嘿!”
他一定是犹豫了很久,到最后还是趁来这里的途中偷偷跑去见那个女孩子了。
然后一定是跟她相拥痛哭。我故意模仿一男一女的声音说:
“你才刚回来,又要走了!”
“对不起。但我是个军人…呜呜,其实我也不想走,呜哇!”
“啊,这难道是注定的命运?我们用爱来勇敢面对这种惩罚吧!”
杉森的脸⾊一阵青一阵红,我笑着上了马。卡尔知道了自己的马是哪一匹之后,将要载的东西放上去,然后用练的动作上了马。真会骑。好羡慕啊。只有杉森垂头丧气,一副郁闷的表情。卡尔一发现杉森看来很失落,就开始好像要安慰他的样子。
“费西佛,你别担心。这并不是去跟阿姆塔特作战之类的事情,不是吗?而且如果你能完美地履行这趟任务,那么就算是对领主尽了很大的忠诚。”
“这,这是当然的!那我来带路。”
“你知道路吗?”
“昨夜我预先看了地理书,一直看到很晚。所有的路程跟时间的花费,以及依此推论出的必要的补给地跟速度都已经算好了。”
“那我相信你,跟着你走就对了。”
杉森甚至敬了个徒手礼,接着就开始走在我们前面。雾非常浓,再加上又是树林,所以本没办法跑。因此我们一直慢慢走到村庄外面。
一到了村外,杉森才开始速加,以马匹疾走的速度朝首都迈出第一步。这时太升了起来,我们前方的道路被染成了⻩金⾊。能这样出发,真是让人心情很好。雾瞬间散去,我们一下子就将速度提⾼到小跑步。我昨天的疼痛又来了,虽然很痛,但因为杉森跟卡尔都很轻松地在跑,所以我也不能独自落在后面。
照着眼睛的太,吹袭着眼⽪的风,既温热又寒冷。
这三匹马开始朝向太奔驰。
龙族名词解说
武器匕首Dagger:此武器由来已久。甚至摔破石头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种东西。匕首携带方便,容易隐蔵,所以即使在火炮发达之后,仍然还是军人无法离手的原始武器。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knife)与短剑(shortsword)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由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其很有魅力的特点。
长剑LoSword:与斧头同为使用于⾁搏战中流传最久的武器之一。在人类学习运用金属的过程中,剑也渐渐显露出大型化的趋势,依据战斗时有利型态的要求,有人在匕首上加上了长柄,走上了转变为的另一条道路,而在渡过漫长历史之后,长剑终于在十世纪左右真正登上了历史的舞台。长剑可以说是站在剑类武器的历史颠峰,剑⾝长约三…四尺,宽度约一寸,直而具有两刃,但不像东方的剑上有⾎槽的设计。从剑的型态上就可以知道,它的机动⾼,适合施展各种剑术。所以它是在金属的冶炼技术进步到能制造出轻而強韧的金属之后才出现的。
巨剑BastardSword:剑的大型化…甲胄大型化…剑的大型化形成了恶循环,最后出现的就是这种巨剑。这种剑的特征是,可以像长剑一样用单手握,也可以像双手剑一样用两手握,所以它在四尺长的剑⾝上加上了一尺左右的剑柄。马上的骑士可以一手握住缰绳,另一手挥动此剑,如果下了马,则可以两手握剑,对敌人施以強力的攻击。同样地,使用此武器时,可以一手拿盾牌战斗,或是丢下盾牌,用双手给予对手一击必杀的猛攻招式。
三叉戟Trident:本来是抓鱼的工具。鱼叉可以说是它的祖先,为了能够在⽔中使用,所以特意做成阻力很低、头部有三叉,一旦揷中物体就不会掉落的型态。人鱼跟其他的⽔中怪物都很喜用这种武器,就像闪电是宙斯的象征一样,三叉戟则是海神波赛顿的象征。波赛顿想要磨折奥德赛的时候,就是挥动着三叉戟来引起暴风。
半月刀Falchion:刀⾝是弯是直,与所使用的刀法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要刺或割,那么应该会采取直刀⾝的型态,但如果是要挥砍,则弯曲的独刃刀更为理想。代表的弯刀有回教徒用的弯刀以及⽇本刀。半月刀的弯度一方面适度保持了适合挥砍的特,另一方面也给人重量感。刀的宽度非常宽,过度沉重,让人有不适合战斗的感觉。韩国人在森林中开路时所用的刀就是这种半月刀,东方的游牧民族所用的宽月刀也是属于这一类。(虽然也会让人联想到三国演义中关羽的青龙偃月刀,但那是属于大刀类,不像这个是属于剑类。)
⾐物/防具铁手套Gauntlet:指整套甲胄中保护手的手套部分。如果是连⾝锁甲的铁手套,甚至会用铁⽪一直包到手指的关节部分为止。最夸张的情况则是将拇指以及其外的四只手指分别包住,几乎不太能动。
袍子Robe:宽松的连⾝长⾐。中世纪的修道士常作此打扮。
食人魔力量手套Ogrepowergauntlet:简称OP戴上此手套,就会有食人魔般的力量。
怪物/种族龙Dragon:历史最久远、结合两种原型而产生的最強大怪物。这两种原型是鸟跟蛇。鸟极度自由,甚至可以飞向众神,带有向天的质;蛇蔵在地底,行动敏捷,带有向地的质。结合了这两种特的龙不管在古今中外,都是最有名的怪物。例如伊斯兰神话的巴哈姆特,中东地区的提尔梅特,北欧神话的米德加尔德蛇,亚瑟王传说中出现的凯尔特红龙与⽩龙“尼布龙之歌”中出现的吉克夫里特之龙,犹太神话中(最后也进⼊了基督教)出现的古蛇(撒旦),国中的龙…它们是宝物的看守者以及掠夺者,拥有強大的力量、无限的知识,是处*女的掠夺者(跟独角兽屈服于纯洁成相反,龙则会抓纯洁的少女来吃。这是很值得详细考察的差异点),又同时是英雄的试炼与救援。
矮人Dwarf:起源虽在北欧神话之中,但我们目前所知的矮人面貌却是透过J。R。Tolkien确立的。在北欧神话中,诸神透过巨人伊米尔的⾝体创造大地之时,这个种族就钻到了地里。他们是手艺极佳的铁匠,拥有无尽的⻩金与宝石,用其做出连诸神看了都讶异不止的宝物与武器。例如掷出必定命中的衮尼尔的,托尔所持有击中目标后会回到手上的神锤穆勒尼尔,会自动复制自己的德劳普尼尔的戒指,可以上天下海的金猪格林布尔斯提,西芙的⻩金假发,折起来以后可以放进口袋的船斯基德布拉德尼尔等等,全都是矮人的作品。(北欧神话中,如果把矮人制作之物拿掉,那么诸神简直就是一无所有)。若依照J。R。Tolkien所描写的矮人来看,这一族是由伟大的铁匠奥勒所创造出的,他们是天生的铁匠、建筑师与石工,能制作很精细的工艺品,也是矿工,善于一切需要灵敏手艺的工作。他们对宝石拥有跟龙一样的贪,个绝对不愿受人支配。他们的象征标志就是小个子与浓密的胡子。
史莱姆Sli:型态像是果冻的一种不定型怪物。因为⾝体不固定,所以可以黏附在洞顶上,等敌人经过时落下把他罩住,然后分泌消化将其溶解。只要有一个小,它就可以钻过去,但移动速度甚慢。
不死生物Undead:不是存活状态的怪物的总称。死后还在活动的所有怪物都属于不死生物,所以幽灵也是不死生物。
精灵Elf:跟矮人一样都是源自于北欧神话,但还是因为《魔戒之王》一书而广为人知。在北欧神话中,他们跟矮人一样是从巨人伊米尔的⾝体中出现的种族,但矮人钻⼊地下时,精灵则是留在地面上。北欧话叫做Alfeim。他们生活在纽尔德的儿子丰裕之神福雷的领地中,拥有美丽的故乡“精灵之乡”Alfleim。甚至有人说福雷本⾝也属于精灵之一。⾝⾼跟大拇指差不多,个善良而爱开玩笑。但是在《魔戒之王》一书中,精灵的格却有了很大的转变,最早诞生的生物精灵可说本来是大地与世界的主人。⾝形瘦⾼,长得都很好看,追求无限的知识与品格、勇气、善良等等。基本上精灵是不会死亡的。
(在《魔戒之王》一书故事发生的舞台“中土”上,精灵是可以被杀害的。但是被杀的精灵能够带着原有的记忆复活。)他们是中土其他生命有限者无法理解的⾼尚生命体,会因世界的混和败坏而痛苦。他们喜爱诗歌,但也不忌讳拿起剑来对抗敌人。从魔戒一书(正确说来应该是Silmarillion一书)出现之后,精灵与矮人间的仇恨变得众所周知。他们的特征是让人惊的容貌与尖尖的耳朵。
食人魔Ogre:凶暴的食人怪物。⾝材⾼大,力量非常強。长得比巨人更像是怪物,智力薄弱,但是很会使用武器,战斗技巧很好。主食是路的旅行者,如果突然想吃宵夜,就会到村庄里抓睡的人来吃。
半兽人Ore:是一种人形怪物,因为J。R。Tolkien而变得有名。
一般人的印象中,它的头是猪头。地精这个概念是从地底的妖怪而来,相反地,半兽人的概念则既是怪物又是一种近似,甚至有一种说法说它们可以跟人混⾎。(在《魔戒之王》一书中,有一段暗示到⽩魔法师沙鲁曼想要做出人与半兽人混⾎的混种半兽人。)
巨海妖Kraken:是一种大巨的海怪。只要是有海的地方,都可能会冒出巨海妖的脚。也就是说,巨海妖可能同时会在波罗的海附近和马达加斯加近海伸出它的脚。因而无法确切得知其⾝躯大小与形态。
深⾚龙Crimsondragon:这种龙会将维持均衡与中庸当作自己生存的目的。它的⾝体是深⾚⾊,很容易跟红龙搞混,但是因为⾝上有黑⾊的条纹,所以近看的时候就可以区别出来。(不过先决条件是,你要大胆到敢走进龙的⾝边。)它的趣兴是在自己的住处欣赏自己,格上会努力跟善与恶都保持距离。所以它不喜战斗,到了它判断只能用暴力手段来解决事情的时候(虽然它的判断常失之于武断),它就会凶暴到连红龙都相形失⾊。在龙当中,它可以飞得最⾼,很喜俯冲攻击。
巨魔Troll:起源于北欧神话的食人怪物,智能比食人魔还低。最有名的巨魔是跟恶神洛基结婚,生下了三个孩子(趁着诸神⻩昏之时将主神奥丁咬死的狼芬利尔,围绕地球的大蛇裘孟⼲达,代表地狱的海尔)的女巨魔安格波达。因为⽪肤很硬坚,所以防御力非常⾼,就算受伤,也能够在短时间內再生而恢复(据说可以用巨魔的⾎加工做成治疗药⽔)。虽然也会用等简单的武器,但是更会利用自己的⾝体进行⾁搏战。
妖精Fairy:他们的个子很小,有翅膀,心情好的时候,会在香菇附近盘旋飞舞,因为喜开玩笑,所以常常搞得人类很困窘。特别它们不是跟事物有直接关连的妖精,而是⾝为单独客体的存在物。在《龙族》当中的设定是,由于他们不隶属于任何东西,也不隶属于任何次元,对于神与人的差异,也不太感到困惑,对他人的区别力很模糊,因而是自我概念比人类优越的⾼等存在物。
忠诚⽝FaithfulHound:属于异次元的生物,借由巫师的召唤而得以存在于现实的次元。虽然它也是一种幽灵⽝,但因为是另一次元的生物,所以并不是不死生物。幽灵不是活着的生物,因而无法用武器攻击;而忠诚⽝是属于异次元的生物,所以无法用现实次元的武器攻击。它只受限于让忠诚⽝存在的力量…魔法,因此只能用魔法攻击它。
灵幻骏马PhantomSteed:由巫师的意念所创造出来的马。它虽然算是一种幽灵马,但只是一种意念的存在物,所以不是不死生物。如果是段数很⾼的巫师所创造出来的灵幻骏马,甚至可以像双翼飞马那样飞上天空。
魔法次元门Gate:能打开通往异次元之门的魔法。大部分是为了移动到别处而使用的。但是跟空间弯曲传送术不同,因为它是个门,所以甚至能让整支队部一排排地进⼊。当然这只是理论,实际上要开一个这么大的门,且维持这么久的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
油腻术Grease:巫师所指定的场所的擦摩力会被降到非常低。如果没有相当的平衡感,就会摔得很难看。
无意义讨论术LantableBelabornt:此魔法能使一群人热烈沉浸于毫无用处且无意义的讨论之中。在这群人热烈讨论时,巫师可以进行他自己要做的事。
绳索戏法RopeTrick:巫师使用绳索所施展出来的魔法。此法是源于印度与东洋的魔术师丢掷绳索爬上天空的法术,巫师则是让丢掷出去的绳索能够垂直坚固地直立,然后巫师就可以爬上绳索暂时蔵到异次元。在紧急躲避敌人时,如果找不到适当的避难所,这会是个很有用的魔法,但是在《龙族》里,亚夫奈德则是擅长利用绳索**直立的特点,来勒紧他人的脖子,或者从⾼处抓着绳子溜下来。
玛那Mana:在整个世界里均匀分的一种能量。基本上常常因为自然力而重新配置,所以如果达到能量均衡的状态,也就是某种热平衡的状态,这种能量就不会移动。(也就代表着不会发生任何事情。)
但是巫师重新配置玛那时,自然力为了让玛那恢复到均衡状态,所以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中,就会造成移动。简单来说,全体温度都相等的⽔是不会移动的。但是将⽔装到⽔壶中去煮,因为⽔中各处产生了温度差,所以就会开始对流。也就是说在短暂的时间当中发生了犹如摆脫重力影响的现象。这虽然是自然的现象,但是猛一看会以为它忽视重力的存在,如果不知道⽔是如何发生温度差异,换句话说,如果不知道下面点着火,看起来就会像是魔法一样。魔法就只是这种原理的扩大。
记忆咒语Memorize:巫师在早晨是以记忆咒语做为一天的开始。
巫师一面看魔法书,一面记忆自己能力允许范围內的魔法。没有记忆过的魔法是无法拿来使用的。
遍在整个世界的超自然力量‘玛那’会因巫师的力量而被重新配置,这时候,玛那在与自然力的冲突及协调之下会产生魔法效果(就如同技术在与自然力的冲突及协调之下能转动风车)。如果是正常状态,玛那会处在一种平衡状态,不会与自然力相冲突。但是在玛那平衡分布的状态下,却又很容易就制造出最初的一点点不平衡,而巫师所引发出的这一点点脫离平衡的行为,就能带来全面脫离平衡的结果,并且造成玛那整个都重新配置。这种原理和混沌理论很相像。总而言之,重新配置过的玛那会⼲涉自然力,并且扭曲自然力,这就成了魔法。巫师即使无法理解引起这种重新配置的最初的那一点点破坏是什么东西,但是却可以‘感受’得到。所以每天早晨一边做记忆咒语,一边会感受到最初的启动语。随着时间的经过,玛那的配置就会有所不同,所以也必须去感受不同的启动语,因此巫师每天早晨都需做记忆咒语。
咒语Spell:施法时所念的咒语。
秘密书页Secretpage:将书里的某几页做成用⾁眼看不出来的文件。也就是说,此法会让人不管怎么翻书去找想看的那一部分,都无法找得出来。如果完全静下心境,极度冷静地阅读,或许可以找到想看的那一部分的內容。
警报术Alarm:在一定的区域里,一有异物进⼊的时候就大声响起警戒用的钟声。
隐形术Invisibility:能够透明化的魔法。任何人都会暂时看不到被施法的对象。
时间停留术TiStop:除了巫师以外,所有世界的时间都会停止。当然,此时只有巫师会变老。
空间传送术Teleport:施法者可以瞬间移动到想去的地方。
寻找巫师随从FindFamiliar:如果能成功地使用这种咒语,巫师就可以叫出某一群动物之中最聪明的。也就是说如果要让蝙蝠成为巫师随从的话,在附近的蝙蝠之中最聪明的蝙蝠就会自动地飞来巫师这里。巫师和巫师随从的关系结合非常紧密,巫师随从的死亡有可能会带给这个巫师很严重的损伤。
巫师随从Familiar:巫师的朋友。在西欧的民间传说里,在巫婆的⾝旁会有阿谀拍马庇的黑猫或乌鸦,它们就相当于巫师随从。巫师与巫师随从的感觉是上一通的,所以也可以将巫师随从用来做探侦。
变⾝术PolymorphSelf:可以变化巫师外貌的魔法。被关在监狱巫师可以变⾝成为云雀从铁窗之间逃出去,也可以变⾝为田鼠挖洞出去。不过,变⾝出来的那只云雀应该会是世界上最笨拙的云雀,而变⾝出来的田鼠则应该会是一只在滑稽挖洞的田鼠。巫师必须花费很大的努力去悉变⾝后的模样。
友好术Friend:被施法者会对巫师示以友好,并且对于巫师说的话都认为很合理且听得很愉快。想在商店里杀价,或者想要通过警备队员的时候,这是个很有用的魔法,但是很难将敌人变得像朋友。
这只是要让伤害减低到最小的方法。例如:如果遇到要杀巫师的半兽人,对其施法,可以让它们觉得活捉这个巫师可能比较好。
飞行术Fly:可以让被施法的对象飞上天空的魔法。
其他用语公会Guild:通常都是指中世纪欧洲的同业者团体。但是也可以广义地指为了共同祭祀、共同酒宴、共同扶助等所组成的古公会,或者以政治目的所组成的政治公会等,都算是公会。像古公会这种组织,可以想成是现代的联谊会,就可以明⽩古公会的含意。然而,最为人所知的还是中世纪欧洲的同业公会,也就是指相同行业的制造业者的组织。同业公会的由来,是因为中世纪都市文明的发达,随着发展过程有一些工匠流浪寻找需要他们的人,后来他们停留在村落或首都圈附近,形成一个可以做为援助商圈的组织。在初期,公会成员死亡时会关照其遗族,或者成员倒闭时会给予援助,相互援助的意味非常浓厚,演变到后来,则是強调商业独占。也就是说,公会都只采用公会成员的商品,在一个商圈里強制不采用非公会成员的商品。而在奇幻的世界里,比较特别的是有一种叫做盗贼公会的组织。
这是利用治安的弱点,以及魔力和神力等个人所拥有的武力过分⾼涨的社会里所出现的现象。盗贼公会同样也是有公会的基本特。
也就是说,公会成员遭遇困难的时候(例如被逮捕的情况)会给予援助(帮助逃狱,或者帮忙请辩护律师,或者在意志薄弱的公会成员供出报情之前,会很好心地先把他杀死。)等活动,而且同样地,在同一个‘商圈’里面规定非公会成员是不能营业(偷窃)的。
公会会长GuildMaster:公会成员们的代表。依照公会的特征,会长的权限会有差异,但是大部分的公会会长是乡村的士绅,且握有非常大的权力(盗贼公会的会长甚至还握有生杀大权)。
夜鹰Nighthawk:指称夜盗的暗语。
敲门者Knocker:第一个敲打卡里斯。纽曼的铁砧的人。
骑警Raer:指侦察兵、游击兵、特攻队部等等特种兵。因为是要执行在非正规战里以特殊技能渗透到敌人的后方、扰敌人的后方、偷袭据点、暗杀重要人物等的任务,所以会接受生存技能、暗杀技能、格斗技能、各种武器技能等特殊训练。在奇幻的世界里,也是具有与上述相似的含意。也就是说,他们是在无法运用大队部的森林或山岳等地形,做快速移动及游击战的队部。所以擅长使用弓箭和空气等武器,悉陷阱,并且有很強的近战技术和生存能力。
噴吐攻击Breath:龙以及某些四⾜物所使用的特殊攻击方法。简单来说,想成是吐火就行了。从以前开始,为了表现出怪物的恐怖,常会将破坏力強的火跟怪物连结在一起。使用噴吐攻击的怪物中,最有名的还是龙,所以噴吐攻击通常都是指龙吐出火焰。一般来说,最有名的是红龙会吐火,⽩龙会吐冰气,蓝龙吐电,黑龙吐酸,绿龙吐毒气。据说像中东神话中提尔梅特那种七头龙,甚至可以同时使用各种的噴吐攻击(还真可怕…)。
骑狼兵WolfRider:骑乘狼只的士兵。骑狼兵相当于人类的骑士。
苏醒Wakenisound:原本处于睡眠期的龙醒来,要进⼊活动期。
祭司Piest:是指得到神的许可,能够行使神的能力的圣职者(修炼士是无法行使的)。
poorlunch注:有关神学,可以参见第三篇。简单的说,优比涅:至⾼神。对应“协调”的规则。
贺加涅斯:至⾼神。对应“混”的规则。这两者与其说是神,不如说是单纯的法则而已,因此并没有直接供奉这两者的宗教。其下的诸神,依照这两者之一的律法,接受人们的信奉。
几个著名的神祗:卡兰贝勒:精灵与纯洁之神。服从于优比涅的律法。(网络版中,最初译为“格朗艾贝儿”后来才用“卡兰贝勒”现已统一为这个译名)
施慕妮安:大地与回想之神。服从于优比涅的律法。
德菲力:半⾝人与岔道之神。服从于贺加涅斯的律法。
卡里斯。纽曼:矮人与火焰之神。服从于贺加涅斯的律法。
华伦查:半兽人与复仇之神。服从于贺加涅斯的律法。
艾德布洛伊:暴风与大波斯菊之神。服从于贺加涅斯的律法。
雪琳娜,露米娜丝:龙族世界里两个月亮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