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灵清
禩带着康熙的旨意赶往河南一地。一路上,他也在的劫杀。人这种生物实在是太脆弱了。既没有尖锐的牙齿,也没有锋利的爪子,甚至连逃生能用的上的翅膀也没有。所以,为了保护自己,人们开始使用武器,并且在争斗中学会了运用谋略。
一个人也许是势单力薄的,但是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能够撼动的不仅仅是野兽,还有敌人。群体间为了保护自己利益,总要发生争执,这就是改朝换代的真理。既然是为保护自己所在的群体能够存活下去,那么也就意味着除自己以外其他人都是敌人。或者说,在面对你死我活的情况下,谁都会选择让自己活下。
如果将皇帝比作这个地盘內最強的人,那么此时,作为皇帝的子嗣,便是集结为几个集团的觊觎者。首领的尊样被另外一只弱小的势力挑衅的话,那么他将绝不会允许对方的存在。因为首领是最強的人,所以他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他绝对眼前的丛林碍眼了,便会立刻把碍眼的东西砍伐了去。
即使,那一片丛林曾经是他耐心培育和照料的。
正因为人这种生物实在是太弱了,所以,才会幻想出神明的存在,才会把统治神州的人称为“天子”被神明选中统治天下的“天子”可是,这个天子不是万万年,也没有一个王朝会万万年。只要掌握了绝对的权力,只要无所不用其极。只要狠绝地放下一切地感情,什么机会,什么命运,不都是胜利者嘴里的谦虚和強者手心里的物玩。
每个人的⾝上都被套上了一个无法挣脫的枷锁,虽然,这只是为了统治的便利。但哪怕是帝王,也被这个无形的枷锁束缚着,煎熬着內心。只有真正有勇气的人,才会直面这个枷锁。甚至去打破他。
弑父是不被允许的,这有悖孝道,这是最为人所不齿地背叛。纵然是唐太宗,也只是在玄武门射杀了兄弟。把父亲尊为太上皇。因为他,不是一个疯子;更因为,他害怕在史书里会被写成是一个屠尽父兄的狂人。
血的联系,以及羁绊。是此生此世唯一无法磨灭的东西。
所以,皇阿玛宁愿毁掉一片丛林,也不愿让后人说他亲手弑儿。所以,皇阿玛不够疯也不够狂。所以。他还要隐忍和积累力量。纵然他有勇气打破一切地枷锁和负累,但是这份勇气绝不是以卵击石的鲁莽。
“爷,前面如果再不投店。今夜就只能在野外睡了。”胤禩的侍卫简短地说。
胤禩看了眼天⾊。“得进早赶过去。”他说着。继续策马在驿道上疾驰。他的⾝上除了圣旨,还有一封用秘制药水也成地信。
那是一封毫无修饰和溢満之辞。只有寥寥数行文字,在信笺的右下角盖着宛如鲜血凝固一般的印章的信,一封让人看后⽑骨悚然地信。
收信人自然是胤禩,而寄信人却是知名不具。这对胤禩来说是一个极其不定安的境况,也是他最为讨厌的境况。因为,他还无法掌握;又或者说他布下地棋局渐渐脫离里他地掌控,棋子仿佛被神注入了生命一般,开始有了自我地意识。
而信中的只字片语,无论胤禩怎么看都是死局,或者说写信人掌握了足够有力地武器的,这个武器強大到能够决定胤禩的生死。
如果没有皇阿玛突如其来的旨意,他本想回京后,亲自问一下他的额娘。在动辄就是数十人、上百人生死的争斗中,忽然被卷入到某个莫名其妙的混乱,胤禩感觉到他自己似乎已经被人步步紧逼。问题是,胤禩根本不相信,但是信里言道的合作以及未来能够实现的利益,却让他颇为心动。所以,必须得有一个人在中间斡旋,或者说,对方必须拿出足够的诚意。他才能去考虑要不要跟着放下砝码。
风险和利益的大小是成正比的。如果风险小,许多人都会去追求这种机会,因此利益也不会很大。如果风险大,许多人就会望而却步,所以能得到的利益也就大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风险才有利益。可以说,利益就是对人们所承担的风险的相应补偿。而取得卓越成功的通常皆是有胆有识,敢冒风险的人。
想要享受更多的特权,想要站在天之最⾼处,或许就是应该去冒一些风险。
不过,这个风险也得有个限度。在纠缠着权力的齿轮中,失败者的鲜血甚至是生命往往是没有什么价值的。现在,皇阿玛的儿子里面,连小十四都快要成年了,太子之位或者应该说是帝位的争夺,已经变成了一个无关亲情的
狱。而被卷入风暴核心的几个人,比如太子,比如四,还有自己,显然是难以轻易从中脫⾝的。
额娘曾经对自己说“做个闲散的亲王,离开京城,离开尔虞我诈,越早越好。在事情还没有变得无法挽回之前。”
还来得及吗?
胤禩祈祷般地在心里默问着他自己这句话,他一边自问着,一边否定着“势如烈火,为时已晚。”他不是一个人去争斗,有他的亲如手足的弟兄,有仰仗他鼻息的奴才,有等他履行承诺的文武员官。哪怕是他稍稍有一点动摇,那么他就是“八爷党”的叛徒。
但是,让胤禩犹豫的理由还有一个,那就是他离去不久前在别处与另一个人的谈话。
“人啊,只有镇定一些,才能更好的面对危局。”那个人故作老成持重的话传进他滚烫的濒于沸腾的大脑中,像是在滚热的油里加了一块冰。
胤禩无意识地想着那个人,面上严肃的神⾊渐渐趋于缓和,嘴角也慢慢露出往曰的那种微笑“镇定,人,总要镇定一些才好。”
她成长了,也变得矜持和冷漠了。自己何尝不是这样?甚至改变的更多。胤禩在心中自我反省着。得早些结束这边的事情,在她被皇阿玛抢走之前,把她夺回来。他不是一个意气用事的人,但是他更是一个拥有接触思考能力和掌控能力的人。
正如那个侍卫所说的那样,胤禩他们一行人错过了投店的时间。索性荒郊野外,常备的一样“意外之喜”就是破败的庙宇。胤禩也觉得⾝上僵硬酸痛的很,从善如流的决定在这间破庙休息夜一再行赶路。几人便下马准备吃些⼲粮,再歇息一会儿,另外也让马儿吃吃草。
这是一座四面漏风的破庙。油尽灯灭,年久失修,只有几尊佛像矗在那里看着満屋的蛛丝与尘埃。几人刚步入破庙,外面就下起了滂沱大雨,淅淅沥沥,迷潆一片。
“这雨是一时半会收不住了。”胤禩站在门口看着雨势说道。侍卫们收拾⼲净一块地方请胤禩坐下,然后有两个人出去寻一些⼲燥的易燃之物,用来生火取暖。
“爷,有人过来。”坐在胤禩⾝侧的一个侍卫,突然站起来对胤禩耳语道。因为他听到远处有七人正迅速地往破庙靠拢,顷刻间便出现在门口,其中六人呈群星拱月之势,似在护卫中间的长髯之人。而这六个护卫皆着一⾝蓑衣斗笠,怀抱利剑,面无表情;再认真看去这六人呼昅平稳,不粘半点泥泞,颇有⾼手风范。
“要不要奴才把他们赶出去?”侍卫轻声问着胤禩。
胤禩抬手止住他的话“出门在外的,没那么多规矩。更何况外面下着大雨,都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门口长髯之人温和地笑了,他抬头看着胤禩半晌,欣赏的眸光落在胤禩的眼中“老夫冒昧,但请公子借我等一隅躲避风雨。”
胤禩上前几步,笑道“老先生,这里虽是佛门,却也是无主之地,何来借用一说。相逢既是有缘,能在这荒郊野外遇上,却也是天公之意。还请老先生进来烤烤火,暖和暖和⾝子。”
“既是如此,那我等就打扰了。”长髯之人淡然一笑,示意⾝边之人少安毋躁。气度中自有令人不敢违逆的气势。他见胤禩邀请他同去烤火,上上下下打量了胤禩一番,道“老夫见公子仪表堂堂,气度不凡,又随⾝有侍从护邑,不知是哪家的少年英才,又该如何称呼?”
“老先生谬赞。在下姓路名良,祖居京畿。这次是奉了父亲之命出外游历。未曾请教先生名号,失礼之处,烦请老先生勿要见怪。”胤禩说着双手拱于前,恭敬道。
长髯之人连忙上前将胤禩扶起,道:“路公子与老夫萍水相逢,这等大礼老夫如何受得,快些罢了。老夫的姓不提也罢,公子就唤老夫懿文先生便是。”这位懿文先生笑道“老夫祖上原本是金陵人士,后来迁移到了京畿,这样算来和公子倒能说是半个老乡。”
胤禩笑道“懿文先生既与在下有同乡之谊,就莫要再称呼在下什么公子。今曰得见,便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在下倒想赋诗一首,还望先生略加指点。”说罢胤禩来回踏渡几步,昑道:“清灵之境号灵清,灵清还欲轻濯尘。清来复有无尘镜,镜中澄澈秋水灵。此水每怀澄天意,当年意气往犹真。水镜应照当年事,不是随波逐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