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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蠢蠢卻动(全书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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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名刚走出去,冬梅便睁开了双眼,无一丝睡意,她轻轻叹了口气,呆呆的出神,一会儿,又起来穿上了衣服,收拾一下屋子,重新躺了下来。杜名出了门,着寒风,紧了紧衣裳,朝家走去。

  一溜小跑进了院子,大黑不顾寒风凛冽,从屋子里冲出来接他,他亲热的摸了摸它的颈间,一块进了屋。大黑是一条西德牧羊犬,一身皮黑得发亮,脸上双眼之间一块菱形白斑,非常漂亮。

  而且极通人,杜月很喜欢它,没事时总要跟它戏耍一番,给它洗澡,客厅上的沙发,也成了它的座位,常常跳上去,坐在杜月旁边,偎着她。杜月正在炉子旁边看书。

  看到杜名进来,放下书,笑道:“昨晚玉芬没把你赶出来?”杜名重重的将自己摔到沙发上,抱住大黑,它乌黑的,笑道:“我说姐,你是不是怕你弟弟我过得消停了?”杜月咯咯笑了一声,道:“我就是看不惯你这个西门庆!”

  杜名苦笑一声,西门庆?呵呵,自己难道很像西门庆?“姐,做饭了吗?我还没吃饭呢!”他摸了摸肚子,对正望着自己的杜月问道。

  杜月哼了一声,转过头去,眼睛盯着书。杜名起身走了过去,一股坐到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纤细的小,嬉皮笑脸的道:“好姐姐,给我做点饭吧。”

  杜月伸出娇的小手,啪的一声打了一下杜月揽在她间的大手,嗔道:“你在玉芬家里没吃饭?”“嗯,她有些不舒服,我让她别下炕,休息一下。”

  “哼哼,是不是昨晚上把她折腾得够呛?”杜月面色微红,如一块白玉从里面透出两朵红云。杜名松开揽在杜月肢间的手,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两声,无言默认。

  杜月狠狠白了他一眼,将书放下,起身道:“我也还没吃饭,正要在炉子上做呢,想吃点什么?”“饺子!”“想得美,这个时候,再做饺子,那就成午饭了。”

  “嗯--,那就吃面条吧,鸡蛋面。”“这还差不多,嗯,你昨晚大耗体力,饭量应该增加不少吧,几碗面?”

  “姐--,你饶了我吧!”杜名拱拱手,做求饶状。杜月咯咯笑了两声,道:“好吧,两碗面够了吧?哦--,说不定今天要吃三碗?”“姐--!”杜名有些羞恼的喊道。杜月咯咯笑着跑了出去。

  杜名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姐姐有时候真是有些顽皮,喜欢捉弄一下自己,常让自己苦笑不得。他回屋子拿了本医书,是一本古装本的难经,书有些破旧,显然被翻过无数遍。

  他这时头脑清明,心平气和,正是学习的好时候,每次做完事后,他的头脑都出奇的清明敏锐,这个时段,无论做什么,效率都是奇高。

  他充分利用,用于学习,这种清明的状态能持续半天至两天,他想可能是气中和自己体内过盛的气所致吧。

  杜月看他在读医书,便没再叨扰,静静的将饭锅坐到炉子上,捅了捅炉火,转身去厨房做菜。

  她仍穿着最喜欢的杏黄大宽蝙蝠衫,美妙的身材尽展无遗,拔的脯,圆俏的股,凹凸有致,人之极。看这种已经看过几次的书,很难全神贯注进去的。

  只是难经博大深,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心得,越深入下去,越觉深,但他的心神还是时不时从书中出来,保持着局外的思维角度,不时向厨房那里瞥一眼。

  这会儿,外面的风渐渐停息,有点阳光透了出来,照在院子里的井沿上,他家的井是水井,取水时得人一下一下的,井外面被他用棉布绑着,不然一夜之间就会冻住,不能用了,用棉布一包,用的时候,再用热水一灌,就能用。

  杜月进了厨房不久,叮叮当当,铲勺与炒窝相撞的声音传来,一股人的香味飘到了杜名的鼻子里,他鼻子,嗯?

  是黄瓜炒鸡蛋的味道,哪来的黄瓜?果然,很快,杜月端着盘热气腾腾的菜走了进来,盘中装的是黄瓜炒鸡蛋,黄的鸡蛋,翠绿的黄瓜,看着就让他口水。

  “姐,哪来的黄瓜?”杜名盯着盘中的菜,随口问道。杜月拿了个凳子放到炉子旁,将菜放到上面,免得菜待会儿凉了。

  她一边摆正凳子的位置,一边答道:“昨天李庄的那个李学理过来了,说是感谢你帮忙治好了他爸的病,带了一些黄瓜过来。非要我收下不可,我看盛情难却,就留了下。”

  杜名点点头,伸手捏了块黄瓜送到嘴里,笑道:“他倒是个孝子,这两年他家种大棚,挣了不少钱吧?”

  杜月伸手迅捷的打了他一下尚沾着油的手,嗔道:“洗手!你都是个医生了,还要我叮嘱你?!”“我的手不脏,你看看。”说着伸出双手到杜月面前。

  杜月小手推开他的两只大手,道:“不脏也得洗,饭前洗手,这是习惯!快点去洗洗!”说着往外推他。

  杜名慢的被她推着走了出去,到井边水槽里舀了勺凉水倒进水盆里,手沾了沾水,就往回走。

  杜月将他推到水槽边,就去厨房拿挂面与鸡蛋,出来时杜名已经钻回屋里了,不由摇了摇头,这个弟弟,真没办法。她做饭是把好手,她本就聪明,又做了十几年的饭了。

  自然游刃有余,很快将饭做完,吃得杜名嘴肚圆,畅快淋漓。吃完了饭,杜月拾掇完碗筷,知道杜名要专心读书,便去了玉芬家。

  杜名躺在颇有些昂贵的沙发上,看了会书,眼看了看挂在北墙上的钟,都快到晌午了,时间过得真快,这两天病人很少,显得有些冷清了,但他对这样的日子还是极为喜欢。

  正在享受悠闲,心中乐陶陶,忽然,外面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听声音像有四五个人,杜名凝神听了听,得出判断。人还未进门,声音已经响起:“杜大哥,杜大哥!”杜名一听,是高天的声音,声音极大,嗡嗡的响。

  他刚刚答应一声,门被撞开,高天背着一个人,身后跟着张方张圆兄弟俩,帮忙扶着高天背上背着的是孙庆,脸鲜血,三人鼻青脸肿,面带淤痕。

  三人慌慌张张,高天一个劲的叫杜大哥,面色焦急,声嘶力竭的叫喊。杜名沉静的走了出来,站在屋子门口,冷静的看着他们,喊道:“慌什么!说说,怎么了?”

  高天忙道:“杜大哥,你快给看看,孙庆他--”杜名挥挥手,指指诊室:“把他放到里面上。”

  三人忙进去,将脸是血的孙庆慢慢放倒在大上。杜名右手搭上他的手腕,闭上双眼,稍过一会儿,睁开了眼睛,道:“没什么大碍,只是些皮外伤,只是右手骨折,得养上些日子。”

  高天三人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听到他如此说,纷纷长出了口气。高天拍拍自己的脯,道:“幸好幸好,如果孙庆有个三长两短,我非跟他们拼命不可!”

  杜名一边熟练的帮孙庆拭血包扎,一边问道:“你们又跟谁打架了?”高天狠狠的拍了下自己的大腿,气愤的说道:“还不是李庄的那帮混蛋,他妈的,这帮家伙真是卑鄙无!”

  “怎么,吃亏了?”杜名嘴角泛出一丝笑意,斜着眼问他。张圆接过话,道:“杜大哥,你不知道,二愣子那帮家伙贼不是东西,我们想去把他们引出来。

  没想到,他们倒是先把我们围住了,七八个人打我们四个,嘿嘿,不过,我们兄弟也不是孬种,他们也都挂了彩。”

  他左眼被打得像熊猫眼,嘴角带血,却不碍他的兴高采烈。张方仍是沉默寡言的模样,但受伤情形与他弟弟差不多,高天最为悲惨,身上的衣服都被撕破,出了几处棉花,整个脸没有一处好地方,几乎变成了青色。

  “啊!”躺在上的孙庆大叫一声。“好了,别动!”杜名紧抓住他的胳膊,刚才是为孙庆正骨。杜名给他胳膊上绑木板,嘴里道:“不光你们想先下手为强,那二愣子也懂嘛。

  这次你们算是栽了跟头了,他还不知怎么对别人说呢。”高天愤愤的对上打了一拳“嘶--”了口气,忙用力甩了甩手。

  看样子他的拳头出了不少力,打人必伤已。给孙庆包扎完,杜名给了他们一人一瓶药水,让他们自己回家擦。四人千恩万谢的走了,杜名看着他们走远,心里也有些蠢蠢动,自己好些年没有打架了吧,唉,真是有些怀念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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