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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才见了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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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种邻家哥哥在闺蜜圈子里也是透足了“你俩啥时候搞对象试试”“他帅的考虑一下嘛”“你要一直占着不动那我可要追他了啊”的暧昧气氛。“那…那这样。”

  魏凌允退而求其次“你不让我每天下午去学校找你,我去你家总行了吧?我在你家吃晚饭,然后辅导你写作业,等你去上晚自习,我再走。”

  “乐乐,”余蓓无奈地看着他“你这是怎么啦啊,暑假开始没多久你就神经兮兮的,干嘛好像我升个高中会啪唧一下把你忘了一样。”“我、我、我就是觉得不踏实。”

  他把身子沉到水里,就剩个头在上面,皱着眉说“咱俩从小一块长大,有啥优点也早被你习惯不当回事儿了。

  而且你老看的那些书里,最早这个男朋友都是当炮灰的,啪唧蹦出来一个高大帅气家里还有钱的,整天开着跑车捧着花在校门口接你,那你还不转脸就把我忘了。”

  余蓓一撅嘴,抬腿在水下踢了他裆一脚“魏凌允,我为了你初中都没跟男生好好说过话,我知道我保密咱俩的事你心里不痛快,我不是一直努力从别的地方找补呢啊。

  我在班上都不跟男生打交道,人家都说我是个小闷葫芦,不就是为了让你放心呀。你就这么不相信我?”

  看她眼睛一,魏凌允赶紧过去抱住她道歉,连着对不起了七八遍,才歪着头,没打采地说:“我觉得…觉得你不喜欢我这样的男生。”

  “啊?”余蓓眨了眨眼,气得伸出手捏住他胳肢窝下面的,狠狠拧了一下“你给我说清楚,我不喜欢你当你女朋友,是图你什么啊?就为去你家吃饭阿姨给我多夹俩虎皮蛋吗?”“我不是那个意思。”

  魏凌允垂头丧气地说“你看的那些小说啊漫画啊,里头又漂亮又乖的小女生,喜欢的都不是我这种用功学习的书呆子。

  到了高中,我在重点,到时候作业多得做不完,整天就是书山题海,听说高一下学期就要备战高考,一群群都跟疯子一样,学得头油一脸疙瘩豆。

  到时候你们学校的男生小痞子一样坏帅坏帅的,不正好是你老看的那种男主角么。”余蓓盯着他“你还老看黄书黄片呢,那你见了大股的女人,是不是就不喜欢我啦?”

  “没有啊,我…我看书看片喜欢的也是和你差不多的女的。小小个子,长得可爱,笑起来甜甜的,手脚细细长长的,特好看。”他咕哝着从水里捞住她的脚脖子,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的赤足“所以我才不会变心呢。”

  “我也不会。”余蓓认真地说“乐乐,我看那些小说漫画,只是因为我觉得有意思,我羡慕那些女主角的生活,而且…而且能跟着她们体验她们经历的爱情,很浪漫啊。我又不会和书里跳出来的男生交往。”

  她摸着魏凌允的头,好声好气安抚说:“你放心吧,我都习惯跟你在一起了,跟别的男生说话我都不自在。我…我喜欢人可固执啦,一辈子都不想改的。有你整天这么惯着我,我才不会找别的男生呢,除非我失心疯了。”

  小女朋友耐着子在游泳池里安慰了好半天,魏凌允才算是打消了高中后每天去她那儿报到的念头。

  洗了澡换回衣服,骑着车子载她往租书店去的路上,他犹豫半天,还是低头对怀里的她小声说:“蓓蓓,我觉得吧…我特别没有安全感,可能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啊?”“你看咱俩谈恋爱两年多,认识得有快十年了,这…这除了拉手和亲亲脸亲亲腿亲亲脚丫,还…还没什么进展呢。”

  余蓓窝在前面,好一会儿没吱声。等下了车子,她摸出包里的手帕给他擦了擦汗,小声说:“那…那我给你提前一年。”“嗯?”“十七岁。等我十七岁生日,我…我把初吻…给你。”

  盛夏的阳光很亮,树梢的蝉鸣很响,小书店的门口很,坑坑洼洼的街道很脏,红着脸的她,在这一刻,定格成了少年心中最美的模样…“哎!不许往电话本上记!你干嘛啊!被你爸妈看见怎么办,撕了,赶紧撕了!”

  “不行,我要是忘了怎么办。我一定得记下来!”“魏凌允!你是个大笨蛋!”一地碎撒的金黄中,追逐嬉闹的身影,钻进了老旧的书店中。

  高一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他们俩又来了这家书店一趟。但书店已经挂出了清仓甩卖的牌子。这条汇集着旧书、打口碟、假古董和七八糟各种零碎货物的路,即将来改造,拆掉重建成一个据说很漂亮的商业步行街。

  一切都在缓慢而坚定地变化着。幸好,他们站在路边,依然,十指相扣。***“蓓蓓,我帮你涂好不好?”盘腿坐在边地毯上,魏凌允望着正专心给脚趾甲涂上可爱桃红色的小女友,心期待地问。

  “不好,你又不会,给我涂坏了洗起来好麻烦的。”她整个身子蜷缩在上,一手捧着小脚丫,一手拿着指甲油的小刷头,看起来可比学习专注多了。

  这是她妈妈为即将到来的生日给她买的礼物,不过买的时候大概以为她要涂在手上。但余蓓的小算盘打得很,自家男友一到夏天就跟小狼狗似的盯着膝盖下头转,偶尔在家嬉笑打闹的时候,亲小腿亲脚脖子亲脚背比亲脸蛋还积极,她又不傻。

  当然凉鞋挑细选,好不容易被批准使用的指甲油也第一时间到了脚趾甲上。女为悦己者容,也要容对地方嘛。魏凌允果然越凑越近,不一会儿,鼻子里的热气就传到了她的脚上。

  “乐乐,乐乐,你都挡住我视线啦。”“哦。”他这才不情不愿哼了一声,往她白脚背上淡淡的青色脉络叉点轻轻吻了一口,缩开了头。“我一会儿涂好了,让你帮我吹干,好不好?”

  “嗯。”他趴在边,鼻子距离余蓓短外的滑大腿就只有几厘米远,一股股少女的味道钻进鼻子里,得他浑身发热。像是有团火,从后脑勺烧下去,烧过口,烧到小腹,烧尽裆,烧到他热乎乎硬邦邦的翘起来。

  高一的生活比他预想得还要难捱,第一学期他玩了命地刻苦用功,连去厕所打手都要给自己规定先背至少十个新单词,背不会不许

  可他依然赶不上班里的怪物学霸们。从小一直稳稳蹲在班级前十位子不慌不忙的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天赋被碾的挫败感。

  他只好把自己从天赋型选手的心态,努力调整成拼搏型选手。即使如此,他最后达到的,也只不过是班上中游偏上的水准。

  他开始担心父母为此干涉他和余蓓的交往,开始担心成绩一直跟不上考不到好大学配不上余蓓,开始担心空间上的远离让他的初恋无疾而终…

  结果寒假见面时,他头上多了好几白头发,把余蓓吓了一跳,跪坐在他背后拨拉着数,数着数着就哭了。但那个寒假他们还是没能把学期中损失掉的约会时间都补上,才见了几面,余蓓就被父母带去了老家过年。

  而等她回来,他的寒假已经提前结束了。更加繁忙压抑的第二学期结束时,魏凌允总算拼命爬到了前二十名左右的位置,在他前面的,已经是市内各大初中的班级尖子,有上课无聊时候敢睡觉考试一样拿分的,有一直追着老师问问题问到老师答不出下不来台的,有整天沉课外活动搞小发明做实验期末考试愣是能进前三的,还有一对儿拿成绩当赌注秀恩爱替在班上当第一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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