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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妈,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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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就这么多,接下来我要设计一个万无一失的计划,这可着实让我煞费苦心。我先从军用品商店和音响器材店买了一些特殊装备,然后用两个晚上的时间用尽办法通过各种渠道跑了好几家夜总会,花了四千多块筹集了十六颗摇头丸。

  摇头丸虽然在酒吧、舞厅和夜总会是常见的,但购买是很困难的。因为这东西也算毒品,兜售的卖家为了自身安全不会轻易卖给不认识的外人。

  特别是在酒吧、舞厅这种鱼龙混杂耳目众多的大庭广众,不是客介绍根本买不到。夜总会则不同,那里相对有秩序,老板后台也比较硬,卖家卖起来会比较放心。

  但这种地方价钱也是比较昂贵的。所以算上装排场摆样子的花销在内,我的开支实在惊人。可别小看这些东西,在我整个计划中,那是至关重要的道具。我花了这么多钱,用了这么多心思,待准备好所有的一切,我静静的坐在屋子里,点上香烟,在脑海里排演整个计划,一遍…

  两遍…三遍…别有什么疏忽,我只有一次机会,这是绝地反击的最后时刻,任何一个小小的意外都可能造成盘皆输。嗯,周详了,缜密了,天衣无了,万无一失了。

  我的嘴角绽开了得意的笑容,小样的冯梦瑶,这次你还能逃出我的手掌心?我要叫你死的很难看!

  ***这天是我来到大连的第二十八天,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晚上六点二十,我坐上了从新华路途径市图书馆和外国语学院的673路公共汽车。

  我从始发站上车,做到了后门旁边右手第一排双人座的里面,并把手提的一个小旅行包放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这个位置是冯梦瑶上车之后经常坐的,而等她自图书馆那站上车时,因为时间的关系,车上的空座基本上都坐了。

  我的行李可以帮我占着那个座位,不是特别认死理的人不会来抢。车子徐徐开往图书馆,人也慢慢占了其他座位。

  这时有个很不招人待见的孙子居然跑了过来,指着我放行李的位置问:“请问,这里有人坐吗?”我为了掩饰形象,特意带了一副新买的墨镜。

  当下仰起头,接着把镜子往下一拉,装出一副很不好惹的样子,没好气地答道:“当然有人,那后面不是有空座吗!”

  车最后排的确有空位,但那里很颠簸谁都不愿意坐,这家伙看我似乎个愣头青说话很不客气,嘴角一歪很不情愿的往后面走去。

  “乘客朋友们,673路提醒您是图书大厦到了,又下车的乘客请往后走,从后门下车。673路公共汽车,开往XXXX,又上车的旅客请从前门上车,上车后请投币或刷卡,上车后请往里走。”

  广播声中,车门大开,一个熟悉的倩影走了上来,徐徐向我走来。我忍住心中的激动,装作十分自然而自觉的把旁边座位上提包抱到了怀里,冯梦瑶伸手捋了捋下矮身坐了下来。

  我的第一步就此成功!其实这个计划有些冒险之处,其一,如果当时公车因交通或者其他原因未能准时到达图书馆,冯梦瑶就不会上车。

  其二,车子里的人数如果过少,有多余的空座,一个姑娘不会去和陌生男人挤在一起坐。其三,如果乘客数量多,有人非要坐这个座位,我也不得不让出来,即便他人不来抢,但只站在空座旁边,冯梦瑶也不会再来这里坐了,更何况虽说冯梦瑶每天都这个时间上车。

  但难保没有什么突发情况造成她今反常,太多不确定因素,但我没有办法,这是我的最后机会,必须大胆一试,结果还好,我是幸运的。

  我在她上车后一直眼望窗外,用陌路人最不被人注意的举止动作尽量减少她对我的关注。车子向前行驶,我在她上车后的第三站下车。下车后旁边就是一个公厕,我确定没人留意我之后迅速钻到了卫生间的单间里。

  然后迅速打开提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只比那提包小一点的大号学生书包,掉外套、子摘掉墨镜。

  然后将这些东西和那个看起来很大很厚实实则很柔软的提包一股脑全进了书包里,为了争取时间,我原本就穿了两条子,掉了一条里面是截然不同的另一条。我用水拢了拢头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平光近视镜戴上,对着镜子照了照,嗯,现在我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男学生。

  拎着书包的我从厕所出来,打车追赶那辆673路公车。三站地之后的某处,正好是一个路口,车站距离交通灯只有三十米。一般这种情况,司机总会借着红绿灯变灯的因头多停留一下,多载几位客人上车,我便是要赶着这站再次登车。

  经过我的探查,这站上车的人一向最多,我随波逐最能鱼目混珠。我在出租车上一边给自己了点花水用以遮盖也许会被察觉的体味,一边向上天祈祷千万别出意外。

  其实意外可能很多,比如说她有时突然下车,再比如上来个老弱病残孕,冯梦瑶给人让了座。

  所以我只选择拉后三站,以便尽量减少这些突发状况出现的可能。事情的发展还算顺利,我随着人上了车,欣慰的发现她还在那。

  此时车子上的人已经很多了,我踩着赶公车的人惯用的步点向后门挪动,悄悄站到了冯梦瑶的身后。站到她的身后是为了让她无法观察到我,好掩藏行迹。

  果然,我能感觉得到,包括她在内没有任何人注意得到前后两个我是同一个人。又过了三站,车子开始刹车靠站了,我装作失去平衡,侧身轻轻撞在冯梦瑶的肩膀上,然后迅速的站定身形走了出去。公车上这种轻微的碰撞是在所难免的。

  而我却是故意这么做,因为在这一靠的瞬间,我借着把原本在口袋里的右手快速出扶稳栏杆的当口,顺势将一样物事带出袋,似乎是意外一般掉在了她的身上。

  那是一个黑色的皮夹,外表看起来很高档。我毫不迟疑的向门口挤去,而眼角的余光一刻也没离开冯。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发觉身上略有异样,瞩目望去见是一个精致的钱包,而且很鼓。我做的动作很自然,那是我曾经很多次练习的结果。她当然以为那是我因为车子晃动不小心遗落的。

  而贪图小便宜的性格使她丝毫没有出言叫我的意思,而是把自己随身的白色提包轻轻放在了自己两腿上,盖住了那价值不菲的钱夹。她以为走运捡到了宝,其实这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下,看着她私匿了那重要的道具,我心中又是一喜,迅速下车去了。

  我的第二步顺利完成!之所以在这里下车,是因为此处在晚上七点多时非常冷清,行人稀少。

  我下车之后迅速来到一片人工湖旁边,找到预先勘察好的隐秘所在,又掉身上这套行装,从书包里拿出第三套风格截然相反的制服子、浅蓝色长袖衬衣和黑色夹克衫穿上,并取出另一瓶廉价的男士香水在身上。

  然后将早准备好的各道具佩戴齐全并检查停当,跨上一个普通的小挎包,收拾起身上替换下的衣物和那个眼镜一股脑进包里,把自始至终装着一块二十斤重块石的包慢慢沉到了湖水里。

  现在,我和刚才便是截然不同的第三个人,就好像茫茫人海中不起眼的一个上班族,为了不留下任何指纹,我预先在双手几常用的手指指肚上抹了胶水,等胶水风干之后表面便形成一层光滑的薄膜,现在我可以洗干净手了。

  沉包入水要轻放,免得发出落水的声响,湖水也成为消除证据的最好工具,就连手上的胶水也可以轻易洗掉。

  连续更换三套装扮,改变俩次体味,是为了将我被认出的可能降到最低。冯梦瑶平时安祥自得。

  但这并不表示她观察事物感觉迟钝,相反我倒觉得她是个察力很敏锐的人。为此我必须小心再小心,毕竟低估对手就是对自己的犯罪。一切准备工作就需了,我简单整理了一下思路稳定了一下情绪,遂快速转出走到路边,又打了另一辆车赶往冯梦瑶即将下车的外国语学院那一站。那辆673路到站了,冯梦瑶从车上下来,双手依旧抱着她的白色提包,神色微微有些慌张,步伐也较平时略快。

  她正向平时购买晚饭的路边摊的集中地走去,找了一处行人不多没人注意的地方,从提包后面拿出那个钱夹捏了捏,似乎在凭手上的感觉揣摩那里面大概有多少钱。

  因为周围不乏来来往往的行人,她不敢打开审看,忙装进了自己的提包,继续前行。我小心谨慎的尾随着,直到她停在某个路边的摊位旁边购买吃食。我心里一阵激动,还差一步,还差一步就轮到我出场了。

  我就像第一次要登台演出的见习演员,担忧和焦虑,迫切而蠢蠢动。就在我捏着手心里的汗,脑海里演练着即将发生的剧情和对白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突发状况出现了,有个身穿运动服的年轻人骑着山地车,从冯梦瑶身边转弯经过。

  那孙子居然伸出大手快速而精准的摸了一把她丰人令我魂牵梦绕的股。我心里一阵嫉妒,妈的,那是我的,你居然敢捷足先登,我靠!但我立刻从恼怒中清醒过来,换而的是无尽的惋惜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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