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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一脸兴奋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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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宗扬从背包里取出那支遥控器,按了一下,镜面随即亮起。易勇又惊又喜。“这是…”程宗扬把遥控器交给易勇“给你吧。”

  “怎么会…怎么会…”易勇语无伦次地说着,他刚才努力做出的镇静早已不翼而飞,这会儿接过遥控器,手指都在发颤。

  “小心点,丢了可没地方配。这些按键我还没来得及琢磨,可能还有其他用处。”易勇的心神完全被那支遥控器吸引,根本没有听到他说的什么。

  程宗扬摇了摇头,眼看着易勇握住灵飞镜,准备瞑想入定,程宗扬拍了拍他的肩“拿回去慢慢想吧。”易勇不好意思地站起身“在下失态了。可是…可是这…”程宗扬打断他“遥控器是在山里用盐巴换的,我也不明白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你如果非要找个理由,就当自己运气足够好吧。”

  “若非公子指点,在下无论如何也不知晓此镜别有机抒。”易勇合掌躬身“大恩不言谢。清浦必有以报之。”

  易勇的身影消失在门外,凝羽在身后淡淡道:“就这样给他了?”程宗扬回头笑了笑“我已经答应过云老哥。子曰:”言必信,行必果。

  ‘见到好东西就自己留着,未免不仗义。”凝羽出一丝讥笑“是吗?”程宗扬哈哈一笑:“这灵飞镜其实是两件东西,他拿镜,我拿遥控器,大家谁都用不了,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我看易勇、易彪他们身份都不简单。多个朋友多条路,这条路说不定以后就是救命的。够坦白吧。”

  “这也是你的生意经吗?”程宗扬点了点头“从功利角度来说,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换。

  祁远他们需要钱,用血换,用汗换,甚至拿命换。云老哥想要灵飞镜,用一条商路还有龙睛玉来换。

  武二和苏荔郎情妾意,结果武二就翻脸不认我这个老板,不惜耍赖,也要陪苏荔去鬼王峒,好换苏荔的芳心。

  还有…那个樨夫人拿身体换来换去,无非是想保住性命和富贵。这也是钱为什么那么人。钱是一般等价物,一种通用的换媒介,世上大部分东西都可以折算成金钱。”

  “你呢?”凝羽静静问。程宗扬一怔,沉默下来,良久他说道:“曾经有一位导演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导演?”程宗扬解释道:“就是编戏的。”

  “戏子吗?”凝羽没有在意“你说,你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句话还有后半句:每个人都等着别人告诉自己想要什么。”程宗扬一笑道:“也许是因为我想要的太多了吧。我想要命,要钱,要谁都不能威胁我,要生活过得舒舒服服…”说着他叹了口气“现在我最想要的,就是把肚子里的冰蛊去掉。如果没办法,我只好先找到霓龙丝,再和苏妲己换了。”

  “我见过冰蛊发作的样子──”凝羽言又止。程宗扬苦笑道:“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他转过话题。“那只母兔子呢?”“今天有她继任族长的仪式,刚才已经离开了。”

  “你盯着她。”程宗扬说着站起来“我去看看其他人。”吴战威光着膀子趴在榻上,和易彪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他伤口刚换过药,还没有包扎,黝黑发亮的背脊上显出不止一道伤痕。易彪脸颊明显消瘦下来,出青色的胡渣。

  “吴大哥,你信命不信?”吴战威眯起眼“信啥啊?”“有人给我们兄弟算过命,说我们两个一辈子都在刀尖上走,三十岁是个大坎,能迈过去,什么事都好说,迈不过去就到头了,我哥今年三十,我比他小两岁。”

  “!”吴战威啐了一口“什么算命,都是那些瞎子坑人的。易兄弟,我跟你说,别信那些玩意儿。我老吴就信白花花的银子,黄灿灿的金子!别的都是!”

  易彪使劲晃了晃脑袋,用手捋着浓密的头发。“兄弟你瞧,”吴战威拍了拍自己背上“数数多少伤疤。”

  “总有十几道吧。”“十四处!”吴战威嘿嘿一笑“兄弟,不瞒你说,我老吴以前干过黑活。被仇家得没办法,才投到掌柜手下。小魏,你笑什么笑?”小魏拨着弩机,嘿嘿一笑。

  “没想到吧。”

  吴战威回过头,对易彪说道:“你是兵,我是匪,谁能想到咱们会走到一块儿呢?你说天命那些,哥哥我是真不信。要是老天有眼,早就该用雷把我劈了。

  可他就是不劈,一口锅里搅勺的兄弟没剩几个了,偏偏还让我人模狗样地活着。你说这叫个什么事儿?”

  “哥哥知道你心里难受,”吴战威道:“咱们走南荒,常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可这死老天什么时候睁过眼?”他抬起头“程头儿,你说是不是?”

  程宗扬在门口听了半晌,闻言只咧了咧嘴,想笑,没笑出来,自己被扔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件荒唐透顶的事。结果做梦都想穿越的段强死了。

  偏偏剩下自己,如果说这是命里注定,那老天肯定是个喜欢恶搞的家伙。

  “昨天和云老哥商量了,咱们一道往碧鲮族去。怎么样?能走吗?”吴战威活动了一下筋骨“这点伤,就当挠了。”

  程宗扬坐下来,慢慢道:“吴大刀,你说实话,这一路折损这么多兄弟,是不是我处置不当?”

  吴战威一乐“这就不错了,谁不知道走南荒是九死一生的勾当,咱们弟兄敢来,就没把死活放在心上。”

  “好。”程宗扬下定决心“到了碧鲮族,找到霓龙丝,咱们就立刻回程。南荒这鬼地方…我是再也不来。”程宗扬只想赶快离开南荒,却有人对南荒乐不思蜀。

  “我找到了!这蘑菇是一种幻药!”乐明珠声音大得让程宗扬吓了一跳。

  小丫头穿着花苗人的窄衣筒裙,这会儿在室内,连鞋子都了,光着白生生的小脚丫。程宗扬只是转过来随便看看,没想到那小丫头却摆出大干一场的架势,地放的都是草药。

  这会儿脸红红的,两手忙个不停。

  “这种菇用矾汁和血浸过,燃烧时会有很浓的烟,人一旦闻到,就会产生好多好多幻觉!”说着乐明珠咯咯笑了起来。

  大声道:“这是我发现的!我要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叫乐氏明珠菌!嘻嘻。”那丫头粉颊酡红,有点像喝醉了一样亢奋。

  程宗扬越看越觉得不大对头,忍不住道:“这蘑结你不会自己吃了吧?”乐明珠白了他一眼“以为我和你一样笨啊!你瞧,一、二、三…咦?怎么少了一株?”程宗扬连忙去拿铁盒,乐明珠却拍着手笑了起来。

  “骗你的!大笨蛋!我才没有吃呢。”她吐了吐舌头,做了个好看的鬼脸,然后拨开草药“在这里!”

  那株毒蝇伞像是被什么东西浸过,半截变成黑色的膏状,上面还有火烧的痕迹。程宗扬松了口气“祈远说这东西有毒,可别碰。”

  “我是医生!医术高明的医生,还会怕它吗?”乐明珠咯咯笑道:“你猜我是怎么发现的?”

  不等程宗扬回答,乐明珠就叽叽咯咯说道:“我球磨了一个晚上,也没找出来它的药。早上阿夕姐姐来看我,不小心把菌碰到矾汁里,她去拿的时候,又不小心划破手指,血滴到菌上,蘑菇一下子就变黑了。

  我立刻发现,炮制我的乐氏明珠菌,要用矾汁和鲜血!你瞧,我是不是很聪明?”“这也太巧了吧?”程宗扬说着,心头微微一凛“阿夕哪手指血?”

  乐明珠翘起手指“这只。不对,是这只…不,还是这只…咦?究竟是哪只?”小丫头绕来绕去,把自己也绕糊涂了。

  但程宗扬心里的疑问却越来越强烈。无论乐明珠翘的是左手还是右手,都是中指。如果自己没有记错,那正是阿夕被蜈蚣咬伤的部位,但程宗扬没有顾得上多想,这边乐明珠叫嚷起来。

  “好热啊。”她张开小手,在颈侧捩着风,脖颈情不自地摇摆起来,她脖颈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大,动作也渐渐加快,脸上的表情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摇头。程宗扬瞠目结舌,接着他飞快地拉开背包。

  这小丫头的模样…怎么看着像是吃了摇头丸开始亢奋呢?片刻后,程宗扬抬起头“喂,你见到我的药瓶了吗?”

  乐明珠笑嘻嘻从药材中翻出一只药瓶,朝程宗扬晃了晃,然后收回来,笑嘻嘻道:“你忘了拿走。”程宗扬清楚记得自己当时把药瓶收进背包,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这里面的药…”程宗扬小心翼翼地说道:“你不会吃了吧?”

  乐明珠舌尖一翻,吐出一片绿色的小药丸,朝程宗扬眨了眨眼,接着又咽了回去,得意地说“你骗人,我试过没毒的!”程宗扬心里发出一声哀嚎,这丫头怎么什么都敢吃啊?

  “阿夕姐姐要自己吃下去,让我来检查。可师傅说过,医者要有为医术献身的勇气。

  阿夕姐姐这么勇敢,我光明观堂的弟子,也绝不是胆小鬼!”看着乐明珠握紧拳头,一脸兴奋的样子,程宗扬只剩下苦笑。一边想,怎么又是阿夕?“好热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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