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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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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荷花嫂跟田三郎的事,我这个做晚辈的本来不好说些什么。实在要说的话,就只有一点:荷花嫂为什么要引田三郎七次之多?我以为一次足够,如果运气不好,碰上田三郎酒醉痿,那么三次也就顶天了。

  没有人身体健康而能对荷花嫂无动于衷的,这是我的判断,何况田三郎算什么,一介穷酸书生罢了,又没见过什么天香国。荷花嫂的姿在这个镇里已经是数一数二的了。

  十五岁以前,我就靠幻想她来手足自己,总不能说你田三郎的鉴赏水平比我还高吧,那也离谱太多了一点。

  关于荷花嫂为什么要选择田三郎来进行惑,这一点,我以为十分值得讨论。荷花嫂,女,芳龄二十有三,夫亡,遗有三岁幼女,薄有资产。

  关于她的容貌,城东的酸秀才曾这样形容:“容光绝,眼似秋水一潭,眉似远山含黛。”

  我想在这儿引用一下我十三岁时的一篇记:“眼儿是的,嘴儿是甜的,身儿是动的,脚尖儿是翘的,脸儿是侧着的,颈儿是扭着的,纤纤指甲儿是出来的…”当然,更多关于她身体状况的描述。

  由于当时我眼睛所见的局限,未能更加详细,现作如下补充:“肤白,酥似雪,肥,部丰隆,黑而茂盛,腿长而白。”至于我是怎么得到以上第一手资料的,待会再细讲。且说说田三郎吧。

  田三郎,三岁父去世,其母余氏靠补浆洗为生。相貌平常,才华平庸,性格古怪,年二十有二,未婚(我以为他是找不到女朋友),当然也许有人不同意我给他做出的简介。

  但客观上说,大体百分之六十以上的真实度是有的。大家都看到了,两个人的条件都清清楚楚地摆在这了,至于荷花嫂为什么还要主动去勾引田三郎呢?我以为有如下可能:一、荷花嫂一时胡涂。

  二、由于丈夫去世快两年,需要补充一个。三、被田三郎平时的老实相所蒙蔽,同时又被他的小恩小惠所惑。有人说了,也许荷花嫂由于丈夫去世,饥渴所以导致如此。我以为不会,因为这两年我一直在足她。

  我没有跟荷花嫂结合重组家庭的原因,现在有必要说一说了,除了我和她年龄上的差距(她二十三,我十七)外,还因为现在是大宋朝,侄儿跟婶子是不能结婚的。

  虽然赵光义早已把他大半的嫂子都叫到了自己的上睡觉,但他是皇帝,我是平民,所以他能做的事,我未必能做。

  正因为我不能光明正大地娶荷花嫂为(顺便说一句,之所以我叫荷花婶子为“荷花嫂”是因为大家都这么叫,我为了方便大家,统一用“荷花嫂”来称呼她,捉虫的朋友先不要忙了),所以我只好偷偷摸摸进行喽。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侄儿不能娶婶子为,其实最终结果都一样,就是我干了荷花嫂。有了这个规定,只能增加我干荷花嫂的快,并不能阻止些什么。

  所以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是个失败,可是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破规定,导致了荷花嫂去引田三郎,我认为这才是它的实质效果:毁了我的美好爱情,让田三郎那个畜生得以扬名。好了,已经有许多人等得不耐烦了,跟我主要关注荷花嫂事件的why不一样。

  恶魔岛的居民几乎全是狼,感兴趣的是“荷花嫂七田三郎”事件本身,也就是说引的when、where、how等细节,下边就简要叙说一下,民们的需求。

  我已经说过了,荷花嫂是我婶子。她出嫁前住在一个很远的地方,靠近海岸线,那儿流行烤羔羊,据说吃了后可以无极限增添男人的风月能力,生出的儿女又多又好。

  鉴于那地方太远,我没有去做过实地考察,但荷花嫂的美丽,是有目共睹的,对最后一点,可以说是个强有力的佐证。荷花嫂嫁给我叔叔的时候,已经十六岁了,所以十六岁以前她不认识田三郎。她应该是刚到古镛镇时,听说起田三郎的。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不得不承认:田三郎在古镛镇很有名。田三郎是由于几首歪诗闻名于镇上的,其实几首歪诗什么的并不重要,关键是看你下边大不大、硬不硬,当时我十三岁就已经非常清楚这点了。

  可惜的是荷花嫂并不知道,所以不能排除荷花嫂当时就注意上田三郎的可能。我那整天病秧秧的叔叔,自不量力,整天在房里折腾我荷花嫂,当然没两年就翘辫子了。

  我虽然注意荷花嫂好久了,可也是在荷花嫂守灵的时候,被她浑身素装的俏模样引得动火,才跟她通的。关于通还是强的问题,我和她的说法稍稍有些不一致。她说是强,我说是通

  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死的第三天,用早已做好的棺材装了之后,放在大厅,需要人来守灵,我便自告奋勇报了名,结果就整天看到荷花嫂穿了一身白,在我面前走过来走过去。

  她被我叔叔折腾了两年,不但没有败了颜色,反而更加水灵,所以不能说她是个残花败柳,由于我叔叔的死,她脸上不得不有比较严肃的哀伤之,这种哀伤之出现在她的脸上。

  那种凄美的程度就成倍数增长,谁见了都忍不住要搂她进怀好好怜爱一番,当然,想是这么想。

  除了族里的老大妈,谁也不敢,包括我在内。我之所以要强调这点,是因为它对还是少年的我杀伤力是特别大的,想拥她进怀的冲动非常之强烈。

  除此之外,她的白色孝服裹着的身子对我惑也不小。我已经说过,她的身材很好,前鼓鼓的,股翘翘的,偏偏很细软,走起路来一折三顿的,没两下,我的火气就这么上来了。

  但是帮着办理丧事的人是非常多的,其中不乏象我一样目光灼灼盯看荷花嫂之辈,所以我下手非常困难,因为没有机会下手,所以我的茎从守灵开始一直硬了十天。

  直到第十一天,晚上十一点半(那时没钟表,这是我大概估计的),其它人都走光了,关于守灵我想说一下,帮忙的越到后来人是越少的,走得也越早,在此我不得不感叹,生者对死者的耐心十分有限。

  不过我对此不能埋怨些什么,相反还应该庆幸,因为这样给我提供了一个作案的机会,我的意思是说,在第十一天的十一点半后,人都走光了,这时荷花嫂给我送来些点心。请注意,荷花嫂为什么要等其它人都走光以后给我送点心呢?

  我以为其中的含义非常之深远。她绝不是怕人多,花费更多的点心,实际上厨房里的点心多的是,热一热就能摆上几桌,因此我觉得其中有值得深思的地方,越深思越意味无穷,也就越让人想入非非。好了,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荷花嫂给我端来了点心。

  而我由此产生了一些联想,变得胆子大了起来,荷花嫂把点心端给我的时候,将托盘置于高高鼓耸的前,在我的感觉是她连那高高鼓耸的东西也一起端来了。

  因此就有些发呆,不去看盘子里的点心,而看着那更为可口的东西,实际上也是这样,我的肚子并不饿。

  但我的小弟十分饥渴。所以当时我就没有伸手去接盘子里的东西,而是直奔目的,搂住了荷花嫂的身。这是我跟荷花嫂又一点不一致的地方,她想送东西给我吃,却端来了点心遮人耳目。

  而我想吃东西,直接伸手就拿,置点心于不顾。因为有了这点不一致,所以产生了一点小小的麻烦。我是说,荷花嫂不同意我这种方式,又闪又挪,脸上看上去也有点生气的样子。

  同时固执地端着盘子不放,这样,我就比她多出了两只手,你也知道,手是很灵活的东西,有了手你可以做很多你想做的事情,比如伸进女人衣裳摸摸子,比如隔着绸布探探女人股,实际上这些我都做了。

  我不敢说荷花嫂是很的女人,但我可以确定地说她是很感的女人,当我的手迫不及待地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之后,盘子从她的手里滑落在地上,她已经放弃了坚持她所喜欢的方式,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我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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