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静静地躺卧上,当爱的美妙情一点一点退去后,我才回味起刚刚的过程,我真的了我的妈妈,今晚之前我从未见过她,更令人讶异的是:她应该有四十岁了,但却保有十几岁少女的身体!
不但如此,她还食我的血,不过换个角度来说,她需要血而我正好可以供应,何况我的身体是她所赐,让她食一点又有何关系!
以上就是我变成一个血鬼的事实经过──失踪二十三年的妈妈,是个血鬼,她找到我,挑逗我,让我情的她,然后我的鲜血做为回报,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
站起来拿起珍妮佛【妈妈】留在地上的浴巾,把颈部与膛的鲜血擦干净,这才发现本以为会非常疼痛的伤口,竟然已经痊愈了。
我把内衣跟长穿上,一边拉拉链,一边找不知去向的衬衫,找到才发现衬衫前面已经被从中间撕成两半,我只好披上外套,一面咒骂着走出去。
外面一片阴暗,街上半个人影也没有,我心情很差的在黑暗中游,真想找个人扁一扁发发口的怒气,即使妈妈现在出现,我看我也会照扁不误。
而且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我却一点也不在乎。冷风飕飕的吹来,让我全身寒冷不已,虽然把外套紧紧地挟住,仍然无济于事。街灯照得我神经紧张发慌,我的太阳眼镜也许遗留在上,也许已经被妈妈踩坏了。
我希望尽速离开光亮的地方,所以转到小巷子里,巷子的阴暗让我感到比较舒服,就在一张旧板箱上坐下休息。坐一会儿后,闻到一点味道,仔细再嗅后,感到好像是浓浓的汗臭味,我是很厌恶汗臭的。
不过这味道代表什么?表示附近有人!我正要找人接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准备好要对他来个“非常残忍”、“非常没人”的接触!那家伙的声音渐渐接近,好似哼着什么个曲,我移动到巷口的转角处,以便能在他出现时监视他。
他越接近汗臭味就越浓,我就近抓起一水管,其实我已紧张的连水管只有啤酒瓶长都不管。那家伙越来越接近。
接着人行道出现他的影子,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出到人行道,站在他面前堵住他!跟他一起的女孩大声喊:“阿周!…”
然后尖叫着跑走。(怎么会多出个女孩?怎会没感觉到?)我把那家伙击倒在地上,翻转正面对着我,他用力想推开我,不过我紧紧的按住他,并且迅速的用牙齿咬住他的喉咙!
他只挣扎了几下,喉咙就被我咬碎。抬起头,再把他摔到人行道上,才几秒钟就断了气,终于能好好享用猎物,这倒让我激动的口发热。我张开大嘴,俯向他的脖子,尽我所能大口大口地食他的血。
热血大餐让我足满意,只觉得脸渐渐红润起来,这种感觉真是!透了!我一直到干涸为止,有一些溅到旁边的我也不浪费,将那家伙的衬衫撕开,用来把血起,然后蹲下去就着衬衫尽量地把血干净。
这整个经验说起来实在叫人难以置信,其紧张度比第一次说谎更刺,仅管这事太异乎寻常,不过我倒是头一回感到周身活力无穷耶!丢下衬衫,回过头往旅馆的方向走回去,我有好多好多话要告诉妈妈!
第二部:和血鬼做妈妈坚持要我进一步了解血鬼的文化,我不知道血鬼也有文化,当然在此之前,我甚至根本就不相信有血鬼存在,但是像所有血鬼一样。
我的血鬼妈妈出现,毫不考虑的了我,完成了所有的动作,所以我现在也成为他们的一份子。坦白说,如果能够选择,我倒盼望是中到彩券而非这事,不过一切都来不及了。
我再也无法回复当普通人啦!我被公开宣布死亡,以致信用卡无法使用,生活顿时陷入困境,妈妈借我一些钱买衣服,我的衣物已在那天撕破或沾染血迹。
纽约地区唯一夜晚营业的地方,这天却出奇的人汹涌,好不容易找到贩售血鬼物品的地方,我购置了全套装备,可恼的是只有黑色的而已,甚至连内衣都是黑的,这令我非常不自在。
但是妈安慰我说过一阵子习惯就好了,有件较的事就是:吃一次就可以足一个星期或者更久,或许您看过电影里,血鬼都是戳一个漂亮的小血,其实那根本是狗!
谁都知道要使血能出来,一定要撕或咬较大的才可以。妈咬我时可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怕伤了我的,这可不是普通的技术能达成的!
另一项发现则是:女血鬼较容易有,她们可以想做就做,男血鬼则在饥饿状态时根本就无法让老二硬举,所以除非新近日子“吃过”否则没办法做。
妈告诉我血鬼的身体,基本上是靠食血进入血管,然后逐步收为自己的,我俏皮的对妈说:“原来如此,难怪他们没血就不举!”
妈妈明显地是个情狂,她决不允许我离开她独处,即使我一点也无法起时也是这样,她坚决认为我不一定要靠老二硬举才能让她快乐!说真的,我一百万个不愿意整天围绕着妈妈跟进跟出的(我称呼“妈妈”并非真的认定,而是当她的绰号。
况且比“珍妮佛”好叫顺口)。她应该有四十了吧,不过外表看起来只有十六岁,而动作行为则像因为过度贺尔蒙刺而改变外表的十二岁女孩。这个样子正是我在十余岁时梦寐以求的──外表漂亮、部丰、愿意让我常常她──我终于还是找到并且拥有她。
妈妈不可否认的是个很的爱伴侣,可惜是没有丰富社会人际经验的人,所以有一夜情倒还刺,时一久,真希望能离开妈妈以便息一下!
妈妈曾经告诉我某地有个血鬼酒吧及其大致情形,我想去经验经验,不确知是否有所助益,不过我想有所突破,况且我新近食一餐,拥有从那个倒霉鬼身上搜出的一些现金,所以我招了计程车直奔“瓦拉德”酒吧。
我跟妈妈是在我所看过最低级的酒吧会面,没想到“瓦德拉”酒吧从外面看起来比它更糟,根本不像酒吧!
旧停车场零落地停着几部车、用木板钉成的仓库。妈妈曾经告诉我详情,所以我毫不困难的就认出它。走出计程车,直接向书写着“瓦拉德在此”的墙面走去,字的隔壁有个旧门,旧得连门环都生锈了,不过倒是很轻易地就推开了它。
“瓦拉德”内部并不像外观看起来那么糟,灯光虽然很暗淡无助,但是仍能很清楚的看见任何东西。自从十二岁祖父的丧礼以后,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多穿黑衣服的人。
大多数的人(我想应该都是血鬼吧?)围在吧台、坐在桌边,有些则在跳舞,或做其他的事。就像高级酒吧一样,唯一的差别只是,人类的酒吧没有这么多人喝“血腥玛丽”就是了。
我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所以就走到吧台边坐了下来,酒保也是个血鬼,问我要喝点什么?我问道:“有什么好喝的吗?”
“有啊!你能喝体吗?”我从未注意到这种事情,所以只是呆呆的望着他。“你是新进的吧?”“是呀,刚进入一星期左右。能不能告诉我,你问‘能不能喝体’是什么意思?”“有些血鬼能喝血以外的质东西。”
我暗中猜想,妈妈一定是去吊凯子喝了,而酒保也看出了我的心思,所以他说:“其实很多东西可以很容易就习惯它的,酒就是如此。”
“好吧,那就给我来些淡一点的吧!”酒保开始在吧台后翻,我也趁机四处巡望,看到一位人类女孩坐在桌边,她也望见我,朝我这边走来。
“先生,你的饮料。”酒保说着,我转过身去接─高脚葡萄酒杯,里面盛着黯红色的体,了调酒─接过后我又转回面向那个女孩。女孩长的像模特儿一样好看,她不是穿黑色的,所以在群体中显得很突出。
她穿着一件短得不能再短,几乎什么都遮不住的红色衣裙,每动一下,我都能清楚的瞧见她的大部分子,照现场的情景看起来,这似乎是她故意的,她故意要让我瞧见她的房!女孩走到我身旁的凳子,坐下来开口道:“嗨!
我叫爱美。”同时伸出手,微微笑着。“我是大卫。”我回应着,同时握住她的手。再次握到温暖的手,感觉起来实在很,血鬼本身,或者他们的环境,大部分都保持在华氏90度左右,平常人则比这个高多了。
“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吗?”我问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血鬼的巢窟?”爱美再度微微一笑,说:“这里也常常有人类出没,这个地方就像个单身酒吧一般。
血鬼在这里找寻食物和做对象,而人们来这里,则希望血鬼能足他们。”这些话倒让我大大吃了一惊:“为什么…为…什…么…”
“血鬼的唾就像麻醉药一样,让人感觉非常愉悦!把它们的唾吃进体内,实在是件让人快乐的事情!你在啮咬的时候难道没注意吗?”
“嗯…”这一点我倒是不清楚,老实说,妈妈把事实真相告诉我时,我只觉得脑中一片混乱,况且当妈妈咬我时,我几乎已经是个血鬼了,妈妈只是完成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