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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紧紧闭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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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警察还躲在暗处,注意着我。他以为我是小偷,但我不是。在这节光线极其有限的车厢内,我只想摸摸那个女孩的脚,再无他想。

  我有点害怕,但没奈何,只能放下那本假装正在翻读的杂志,漫不经心的站起来伸个懒,余光扫了他一眼,随后乖乖爬上了我的铺位。

  我是睡不着的,只在心里默默计数着时间,双眼在黑暗里睁得老大。约莫二十分钟过去了,我觉得那个警察应该已经去到别的车厢了,于是战战兢兢爬下铺位,前后望了几眼,大脑一片空白地又朝那个女孩的铺位走去。

  其实早在我上车的时候,我就绝望了,因为我所在的铺位附近,乘客或是大叔,或是中年妇女,没有一个年轻女孩的身影,但幸运的是大约11点钟我去车厢尽头的卫生间,在车厢的中部发现了一个容貌、身材姣好的女孩!

  她当时正侧身睡着,大概是车厢内开了空调比较暖和的缘故,她的右腿伸在被子外面,而那一只白皙的玉足,漂亮而有型的足底正斜对着我,瞬间使我几乎不能自已!

  但我毕竟是老手,一刹那的木然后,我回过头,一脸冷漠地继续向前走去。进了卫生间,我有些激动地从兜里掏出烟点上,一边小便一边仰起头,暗自庆幸起来。

  是的,对我来说,这张卧铺票又值了,我就站在卫生间里完了整整一支烟,丢掉烟蒂后推门走了出来,我屏住呼吸,凭借记忆找到了那个女孩的铺位,在旁边的弹簧椅上慢慢坐了下来。

  见左右无人,我盯着她光滑的足底,咽下唾沫,刚要起身凑过去,猛地发现有人从车厢另一侧的门走了进来!我赶忙股又落回弹簧椅,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望着车厢顶部。我本以为那人会径直从我面前走过去,不曾想他竟然在我旁边停了下来。

  我装成惊讶的样子一瞥,才发现原来是警察,也就是火车上的乘警。他问我为什么不睡觉,我说睡不着。

  他扭头见周围并没有空闲的铺位,便让我把车票拿出来,我尴尬地走回到远处自己的铺位,从枕头下的钱包里取出了车票。

  他拿过看了看,又还给了我,提醒我最好在自己的铺位旁坐着,别去那边,否则人家万一丢了东西,我解释不清。

  我听得出来,这善意的提醒,其实是一句警告…我小心地走在车厢内,真的感觉自己像是个小偷,一种负罪感,不,应该叫羞愧感油然而生。

  是的,我要去摸那个女孩的脚。不一会儿,我来到那个女孩的铺位前,又一次坐在了弹簧椅上。她的睡姿由起先的侧睡,变成了仰睡,这说明这段时间之内她醒过,亦或是翻过身。我不敢确定她现在是否睡

  但她的一双玉足已经完全伸出了被子,白里透粉的脚底板正承接着我的视线,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的目光已经从试探变为了贪婪,喉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我小心地离开弹簧椅,马上又在她的铺位前蹲了下来…这样,她的一只脚底板已经距离我的鼻子十公分不到了!

  多么漂亮的脚啊,我承认这个世界上有些恋足的人,是有些变态的。无论什么样子的脚,只要是女人的,都可以起他们的占有

  但我不同,这也是我自我离这个群体、救赎自我的最有力证据…我只对一双漂亮的脚有望望,其实女孩子的脚要想被称之为漂亮,亦难亦不难。首先要足的条件是,白。

  脚趾和脚背的肌肤白皙,没有过于明显的血管凸显,前脚掌与脚后跟呈淡淡的粉红色,才好。

  第二个条件是要,脚趾的关节没有磨出的茧,脚底与脚后跟不能有死皮,脚后跟如果摸上去相对滑滑的,那便更是极品。第三个条件是脚形要好看,整只脚呈修长状,绝不可以胖,五脚趾干净有序。只有这般美足,才能彻底打动我。

  我在她的脚底处,蹲了足有三分钟,只为一旦那名对我已有印象的乘警回来,我可以说自己在捡东西。她的脚,很漂亮,那足底仿佛有神通一般,渐渐拉过我的脸靠近她,再靠近。

  当我的鼻尖险些碰触到她的脚心时,伴随着喉咙里不自觉发出的一声“咕噜”我再也控制不住了!

  我伸出滚烫的舌尖,缓缓抵在她的脚心上,微微一仰头,舌尖便拖着一份炽热,划到她的粉的脚掌上。我收回舌头,迅速重新坐回弹簧椅,小心地观察着她。如我所愿,她睡了,没有任何反应。

  一股血猛地冲进我的脑子,我飞快地又蹲在铺位边,像一个毒的人颤抖着身体,伸出舌头贪婪地起她的脚底来。

  她的皮肤很白,这让我觉得她很干净。我的呼吸很沉重,这让我觉得我很肮脏,但我正用肮脏来强迫地侵有着她身体的一部分,而在她平里醒着的时候,这种可能是绝不会有的…

  每每意识到此,都会将我的快推至一个又一个顶峰…苏凯读到这里,竟发觉自己的身体开始热了起来。

  这时冯宁宁敲响了书房的门,苏凯赶忙将手中的这本进抽屉里,起来深一口气,原地跳了几下,走过去开门。冯宁宁手中拿着两只苹果,苏凯刚解开门锁,她便用肩膀将门顶开,坏坏地一笑:“在里面做什么坏事呢?”

  苏凯拿出正义凛然的神情,哼笑一声捏了一下她的脸,转身将她让了进来。这套房子是三年前苏凯的父亲买来投资的,正巧苏凯硕士毕业后留在了北京,这座房子便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居所。

  冯宁宁嘴里叼着苹果,将另一只苹果给他,一股坐在他硕大的办公椅里,双腿搭在椅子把手上,两只穿着拖鞋的小脚顽皮地一上一下晃动着。苏凯没有恋足倾向,尽管他不排斥有些女孩的脚的确很好看这种观点。

  他咬了一大口苹果,目光却不自觉地悄悄移到了冯宁宁的脚上。从那拖鞋中半的赤脚可以看出,她的脚型很好看,皮肤也够白。苏凯与她早已冲破过最后一道防线,但这么认真的、下意识的去看她的脚,还是第一次。

  他不愿承认自己是被那本不知作者的记影响了,他认为一个在京城有房的硕士,品位不该是随波逐的。

  当晚,苏凯与冯宁宁作爱时,特意抱着她的脚,吻了又吻。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那本记的作者屡屡得手时的忘我兴奋感,到底是怎样的。

  更重要的是,他发觉在那一行行歪扭的文字中,他竟然感到了嫉妒…他想一冯宁宁的脚趾,但冯宁宁边笑边回了脚,不好意思地把他拉回了该有的体位。洗得再干净的脚,女孩子也总认为是脏的。

  第二天,将回学校上课的冯宁宁送走后,苏凯在地铁旁的kfc简单解决了早餐,有些迫不及待地返回了家里,将自己关在了书房中。每个人都有猎奇心理,苏凯不是没看过描写骨的成人小说。

  但这本以第一人称来纪实的记,和文字中的兴奋共鸣点,结实地绑住了他的全部心思。苏凯现在的身份,说好听是自由撰稿人,难听便是待业大龄青年。在北京,硕士并不比私家车少,苏凯很清楚每天这样在家闲着,有文凭与没文凭几乎没有区别。

  不过当他又一次从抽屉里翻出那本记时,他便自我安慰地想着,他是在批判一部作品,在深究当代年轻人的另类取向问题,属于学术研究,绝非浪费时间。

  我贪婪地嗅着她脚上的味道,那是一股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汗味,或许是穿了一天的运动鞋的缘故吧。

  在她的铺位下边靠里的位置,有一双淡粉的耐克运动鞋,看上去37码大小,整齐地并排放置着。我讨厌穿高跟鞋的女人,这会让她们的脚趾变形,失去美感。相同的,我喜欢穿运动鞋或帆布鞋的女孩,她们的脚型可以保持得很好。

  眼下这双漂亮的运动鞋,与我眼前这双粉白的脚,按我的因果逻辑方式相互辉映着,互赞着。

  她的脚趾自然弯曲着,向脚底弯出一道漂亮的曲线,我的舌尖慢慢滑进了这道柔软而惑的山谷,巨大的足感冲击着我,我忍不住哆嗦着伸出双手,如一个脑血栓患者般困难而轻微地握住了这只玉足的两侧。

  那足弓优美的曲线在我的右掌心中伸张着,瞬间使我再也无法自制,双向前一送,贴在了她粉白的脚掌上,紧紧闭住眼睛,下身一塌糊涂…

  苏凯浑身一抖,记险些从手中滑落。他哆嗦着抓过书桌上的打火机,燃起一支烟。当浓白的烟从口中出后,他仰起头,竟感到一丝解…他低头望向这本封面已有破损的志,神经质地骂了一句:“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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