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不死国度
“什么?又要去那个鬼地方?不,我不去。”加索尔把包扔在了地上,找个地方坐了下来。
就在两天前,三人行佣兵团好不容易来到了波利克多城的佣兵公会。得到的金币又让加索尔的包加重了不少。但佣兵团的积分上升了一大块,还是让全团的人都高兴了一阵。
加索尔已经加入了三人行,他的佣兵团自然就注销了。但却因此,他变成了蓝级佣兵团的成员。
当雷沙打听到了那块白布的主人家时,那家的人先一步找到了他。
一个坐着轮椅的老头子,身后跟着四个带着青色战衔的保镖,不远处还暗藏着两个大魔导师。他就是波利克多城的第一富商,贾梅斯·金。国王乔治唯一授予了亲王头衔的普通人,他一不会魔法,二不会战技,而且双腿还生了病不能自己行走超过十步。
就是这样一个老人,带着目的踉跄,与雷沙碰面在佣兵公会的门前。
“我会发布两个任务,紫级。那些抢走我女儿的人,我知道是谁。你们既然见过他们,而且没有事,我想,应该会感兴趣。来接任务吧。”说着,贾梅斯被推进了佣兵公会。
第一个任务,去亡灵所在处,找回他的女儿奥黛利·金。
第二个任务,杀掉亡灵中一个双眼发紫,看起来跟人类很相似的男人,以他的随身之物做为证明。
两个任务在同一时间发布,但质却都是公开的,也就是说,谁都可以接。
报酬,也足以让人心动。
每个任务完成都会有五万金币的酬金,五万呀,当年雷沙靠着七万金币建了一个雷人山庄,至今仍然是东关不可攻破的强大军事基地。虽然后来又收了不少新的元素,但创业初始真的只用了不到七万金币。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心动的,同时发布的,还有两件神器。神器是不值钱了,一次次在众人眼前拋头面。但即使这样,雷沙还是心动了。
那两件神器竟然是兽王的全套铠甲里的两件。自己是兽人族的,却是在人类口中才得知了这套神器的威名,可见它真的很久远,很神秘。做为兽人,雷沙的心中产生了一种想把它凑全的冲动。
任务刚一发布,雷沙就直接接下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出,与雷沙相差没多少时间,佣兵公会的魔法石上就又有两支佣兵团接下了这个任务。
再接下来,就是雷沙的命令,大家马上向万丈崖赶去。而加索尔听到了又要回到那个恐怖的地方后,就做出了刚刚的反应。
“沙,不如把他退团吧。耽误了时间,让别人先找到了,我们的钱可就泡汤了。”罗格看着耍赖的加索尔向雷沙建议着。
“好呀,按团规,退团的人接受团中每人一个最强力的杀招,能活着,就安全退团好了。”雷沙说着话,已经开始按自己的手关节,‘咔吧咔吧’的响声不断发出来。
加索尔脸色一青“等一下,什么团规?我怎么没听说?”
雷沙笑道:“哦,是这样的,我是团长。我想我们团现在也小有名气了,所以没有团规可不行。于是,就在你说要退团时,我想到了第一条团规。。”
加索尔哆嗦着指着雷沙“你,你太恶毒了。好,我不退了。我们走吧,别让其它团抢了我们的任务。。”
大家笑着跟在加索尔后面,慢慢的向目的地赶去。
时至中午,太阳火辣,来到一片树处时,雷沙大声喊道:“大家停下,我们休息一下吧。真他娘的热。。”
“团长,我们要加紧赶路呀,这是公开任务,让别人抢先了,我们就没有钱拿了。”加索尔也了一身的汗,但他却变得积极起来。
雷沙一闭眼,靠在了一个树干上坐下来。
“你真是傻B,这任务是我们拿白布回来才发的。那老头急得发奖金,你说吧,他要是真知道他女儿在哪,为什么等到我们出现才发任务?看看我们身后不远处一直跟着的几个人吧,估计现在那老头已经把我们当成目标了。抢,谁知道任务在哪做,接了也是看钱多,谁能抢到?睡吧,没见到他女儿时,不会有人跟我们抢的。”雷沙说完话又将身子放平,躺在了树下。
加索尔听完了雷沙的话,向身后看去,果然,这么僻静的树林中,离他们不到两百米居然有五个人一直跟在他们的身后。这也让加索尔开始佩服起雷沙来,他的心思还真是缜密。
在佣兵们不断向万丈崖底赶去时,那个大门的里面,地下的世界中,也正在上演着一出好戏。
“陛下,第二批钢皮野猪抓回来了。按您的要求,有两个健壮的公猪用来做种猪用。其它的二十头也都是母猪。”一个黑骑士首领跪在地上,低着头报告着。
他的正面被叫做陛下的人,穿着一件华丽闪亮的黑色紧身衣,脖领处挂着一个同样漆黑的大号披风。全身都是黑色装饰的男子,脸却出奇的白。
他的眉毛如柳叶般细弯着,两个紫的眼睛像宝石一样闪着光华。高的鼻梁,薄红的嘴,微弯的尖下巴,无论看哪都挑不出一点瑕疵来。那是一张胜过万人外乐木的脸,如果外乐木的脸是女人心中的最佳对象,那这张脸就是所有女人心中的神往。
有着这么完美的脸孔的个男子,却是藏在地下的丑陋的亡灵们的首领。他就是血鬼之王麦克斯·西姆,与亡灵大魔导师马克西姆共同领导着包括骨龙,黑骑士在内的所有亡灵。虽然他们对人类的态度都是一样的,但他们之间却存在着隔合。
麦克斯是挂着名的亡灵之王,但马克西姆却却掌握着超过三分之二的亡灵兵力。前不久,他凭着自己过人的智慧,成功的将封锁亡灵界与人界的入口破坏了。现在,更得到了全亡灵界的推举,大国师的名号在亡灵心中甚至比国王更加让人忌旦。
为了培养出自己的力量,麦克斯暗地里开始从另一个人界的出口招览起自己的军队。不同于亡灵术超强又会做祭魂塔的马克西姆,麦克斯的军队主要是血鬼和僵尸。但血鬼的制造要求很高,追求唯美的麦克斯,无论男女,要发展成为血鬼都要长相极佳,正值青春年少。所以加上他的子系们发展的血鬼,他们的数量仍然是少得可怜。
僵尸虽然好造一些,但是战死的僵尸就会马上被同行的马克西姆招为骷髅战士,战争打久了,马克西姆的兵力却变得更加强大了。
麦克斯如今另辟稀径,他命领手下强大的黑骑士团,到外界去抓了些魔兽。经过风洗礼,战斗训练,竟然成了一支不错的战斗力量。虽然他们抓的都是些低级魔兽,但比起僵尸更加实用,中级的甚至可以和血鬼相差无几,还会施放魔法。
经过了一系列的挑选,现在麦克斯终于把培养方向定为了数量最多,价比最强的钢皮魔猪身上。它们繁殖快,战斗力高,天生的钢化皮肤,一般人拿着利器都打不出个印来,对初级的魔法都完全不在乎,养些这种魔兽来做自己的特殊军团,将来一定大有做为。
麦克斯听完了报告,跟着黑骑士一起走向了野猪放养场。
放养的大圈中,已经有两百多头野猪。它们在这里有吃有喝,还没开始受训,心情好极了,一点也没有受到环境变化的影响,猪就是猪,真好养。
猪圈之中,两个刚刚放进来的公猪乐翻了天,圈的母猪,只要没带着崽子,就都是在发情期。
一头皮肤稍白的公猪正到处溜达着,选着自己满意的母猪,突然间,发现了另一头公猪。
这时,那头公猪也发现了它。
两头猪小心的走到了一起,白色公猪开口问道:“兄弟,你怎么也被抓来了?这里还有没有其它的兄弟了?”
另一头体发棕,长着细的公猪,也哼叽着用猪语说道:“我逛了半个圈了,没发现。我想你也逛过了吧?这里应该就只有我们两头公的。我叫。。”
“唉,同是天涯伦落猪,相逢何必曾相识,我姓古叫大哥,大家这么了,以后叫我名字就行了。”那头白色公猪抢先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棕色公猪高兴的大叫起来:“好的,大哥!。”
这么一叫之后,身边的母猪们都开始注意古大哥“看到了吗?那个大个儿的叫那个小白大哥呢。。”
“是呀,我也才注意到,原来那小白猪长得那么感,一看就比那棕色的强。我决定,以后都只让他骑。”另一头母猪也开始发。
棕猪听到这些话后,脸上一红,怒火中烧。
“你耍我,看我不顶死你,以后这里全都是我的母猪。”棕猪比小白猪大出一圈,两个尖牙也比古大哥的长出一大截,它要是发飙,古大哥就基本上代了。
那小白猪果然也知道自己不敌对方,吓得向后退了两步,但他的眼睛一瞟,已经发现了来查看情况的‘主人’们。
于是古大哥的主意又来了“你还真敢说大话,好,我们就来比一比,看你厉害还是我厉害。如果你能赢了,以后我就叫你大哥,这里的母猪也全是你的。。”
小棕猪年轻气盛,一口答应了下来。
“现在,我们绕着猪圈跑,谁选跑完五圈,谁就赢了。开始。”古大哥刚说完,马上开始跑了起来。
小棕猪见他使诈,连忙在后方紧追。果然古大哥还是跑不过小棕猪,领选的优势越来越小,跑到第三圈时,小棕猪的头已经顶到了他的股。
“啊!啊!”一声声猪叫响起,古大哥的喊声充了恐惧。
就在这时,‘砰’的一声响,一块大石头把棕色公猪砸死在当场。
古大哥放慢了步子,最后转身趴了下来。
“好吧,我承认你跑得快,你赢了。不过,呵呵,你上当了。。”
扔完了石头的麦克斯口还在剧烈的起伏“多罗加尔曼!你这个蠢材,抓了一个同恋的公猪回来。下次再抓到同恋的公猪,我就罚你捅它的**。。”
看着麦克斯化成一阵烟雾消失,黑骑士首领也气炸了肺“来人呀,把那个死同恋公猪给我绑了,放到骨池中给新骷髅啃食。妈的,害老子被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