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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裘老头不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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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鬼啊!”初荷吓得花容失,一头扑入方学渐的怀中,把小脑袋挤进他的臂弯,不敢转头去看。

  方学渐轻轻透出口气,感觉自己的心脏又恢复了跳动,一手圈住她,一手抚摩她的背脊,强笑道:“荷儿别怕,有相公在,再凶恶的鬼也伤不到你的一头发。”

  “我…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老包在一旁小声的问,脸上的神色变幻不定。“进去,为…为什么不进去?自…自然要进去看看。”

  方学渐很想就此撒手不管,让那个青衫书生自生自灭,但血管里的体好像火一样在腾腾燃烧,身子一阵又一阵没来由地发热,心底下的,翻腾着一股探看究竟的冲动。

  三人战战兢兢地挪步过去,不约而同地停在门口,方学渐把初荷护在身后,探头朝屋内望去,触鼻一股新鲜的血腥味。

  桌上一灯如豆,一张苍老的人脸机械似地一点点转过来,绿油油的烛光抹在一道道沟坎似的皱纹上,说不出的狰狞恐怖。

  他不住颤抖的右手握着一把黄澄澄的利刃,宽而薄的刀锋弯成一个奇异的弧形,像一钩明亮的上弦月。微微上挑的刀尖上正有一粒水珠一样的黑色体掉下来,落在他斑斑点点的襟上,瞬间开放成一朵妖的小花,触目惊心。

  裘神医的脑袋依旧耷拉着,松树皮似的糙面孔好像得意地笑了笑,眯成线的眼睛里慢慢出一丝疯狂的光来。

  他颤抖着举起左臂,爪一样的五个手指抓着一团血模糊的东西,几条黑色的血蚯蚓似地随着他的手臂爬下来,消失在他的衣袖深处。

  方学渐头皮一阵发麻,背脊上凉飕飕的,惊恐的眼神顺着那只枯瘦的手臂一点点抬高,离那两片水蛭般动的嘴越来越近,突然听见两声低低的“咕噜”响,裘神医突兀的喉结迅速地上下滚动了几次。

  然后吃力地张开嘴巴,出孤零零的一颗犬齿,手掌一送,把那团血模糊的东西了进去。方学渐膝盖一软,扑地跪倒在地,胃里一阵翻天覆地的酸苦,捧着肚子呕吐起来。

  初荷往里张了一眼,看见一个地狱里的恶鬼正在着手指上的鲜血,尖叫一声,晕了过去。裘神医毕竟年纪老迈,一惊之下,身子一仰,坐着的凳子往后便倒。老包健步赶上,及时扶起他的身子,大笑道:“想不到当年号称‘大内第一刀’的裘神刀,割起子孙来还是这么利索,真是老当益壮,难能可贵。”

  方学渐好不容易才吐尽肠胃里的存货,一地腥臭。他现在才知道这个老包真是混蛋,自己好歹也是一庄之主,居然被他耍得团团转,而所谓的“裘神医”

  不过是皇宫“敬事房”管下一个负责阉割“净身者”的刀手,那个青衫书生不是…“他地,你到底是什么人?”

  方学渐怒火攻心,咬牙切齿地看着老包,破口大骂。“臭小子你找死,敢对包爷这么讲话,先吃我一脚。”不知什么时候,方学渐的身后已站了两个灰衣汉子,一高一矮,手中的三股钢叉在烛光下闪闪发亮。

  前面一个汉子矮墩墩的十分壮实,话没说完,提起一条又又短的大腿,往他的背心猛踹。方学渐急忙运起内力,丹田中却懒洋洋的不见丝毫动静,一口气硬是提不上来,心道不妙,身子向前扑出,股上已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脚,剧痛入骨。

  他一下跌了个狗吃屎,脑袋撞在地上,一阵天旋地转,懒洋洋的感觉像燎原的大火烧遍全身,一身湛内力半点使不出来,一时头重脚轻,好不容易用双臂撑起身子,背后又挨了重重一脚,又气恼又悲苦,真不如就这样死掉算了。

  “把他抬过来,让裘老爷子开第二刀,洛城里敢和龙帮主抢女人,你还算第一个。”老包却偏偏要叫他生不如死。方学渐差点晕厥过去,想到那柄奇形怪状的锋利小刀,不由一阵骨悚然,他用力抬起下巴,哀求道:“包大哥…不,包大叔,我和你往日无仇,近无怨,为什么要这样害我?”

  “今天下午你不是很出风头么?洛神园里那么多有权有势的大人物不敢开口出价,你这不知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的小臭虫,却一个劲地在后面叫嚣,让我们龙帮主的面子往哪里搁?”

  老包冷冷地回视他的目光,讥诮而淡漠,好像真的在看一条臭虫,他挥一挥手,两个灰衣汉子抬起方学渐的身子,走到沿。

  高个子提起长腿,把青衫书生的身子踢到的里侧。两人放下方学渐的身子,在沿坦平摆好,矮个子松开他的脚脖子,动手来拉他的带。

  方学渐一转眼看见裘神医亢奋而得意的目光,这是一种饥饿的野兽捕获猎物时的目光,从眼角一个针眼大小的一丁点地方出来。

  却比钢针还犀利,扎人生疼。裘神医干瘪的嘴上还残留着一抹鲜红的血迹,他的喉结却又开始有规律的上下滚动,咕噜、咕噜,低下头仔细注视方学渐的裆部,右手颤巍巍地提起那把专门阉割男人生殖器的“圆月弯刀”寒光夺目。

  方学渐吓得几晕去,全身剧烈颤抖,扭过脑袋,不敢观看自己的下体被人切割、食,闭上眼睛等待人生最悲惨的一幕,口中狂念“南无阿弥陀佛”忽听旁边有人痛苦地呻两声,一个虚弱的声音道:“我这是在哪里?”

  他好奇地睁开眼睛,只见对面一张苍白无比的面孔,离自己不过一尺三寸,正是那个和自己并头睡在上的青衫书生,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步其后尘,心头一阵发酸,叹了口气,道:“这里一班大鬼老鬼,矮鬼高鬼,自然是地狱了?”

  青衫书生艰涩地笑笑,道:“兄台真爱开玩笑,你出来的气都是热的,怎么会是鬼呢?”方学渐哭丧着脸,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最后又叹了口气,道:“现在还不是鬼,再过一会就要变成比鬼都不如的太监了。”***

  男人最得意的两件事情,莫过于房花烛夜和金榜题名时。男人最不幸的两件事情,莫过于老婆偷汉子和发现自己的分身突然不管用了,听到方学渐说起“太监”两字,青衫书生下意识地伸手到自己裆部一摸,身子一个灵,一张苍白如纸的面孔突然涨得血红,口中呼呼气,两颗眼珠子死鱼般一下子突出来。

  恶狠狠地瞪着方学渐,好像一头负伤的狼。黄豆大的汗珠挂男子的额头、鼻尖、眉梢,一颗颗从他不住搐的面孔滚下,青衫书生突然嘶声大叫起来:“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到哪里去了?求求你,快告诉我,我的到哪里去了?”疯狂的叫喊中带着悲切的哭腔,在压抑的屋中来回飘,闻之让人落泪。

  “你他妈的有完没完?大叫大嚷的,吵死人了!”高个子恨恨地骂了一句,右手松开方学渐的手臂,一抡胳膊,一记漂亮的摆拳,重重地砸在他的脸上。

  青衫书生挣扎着,好不容易才抬起半个上身,被面一记重拳狠狠击中,登时一阵天旋地转,喉头一甜,哇地出一大口鲜血,淋了方学渐脸。

  鲜血面飞来,方学渐想要扭头躲避,仓促之间哪来得及,何况此时全身无力,动作缓慢得如同蜗牛,脑袋才动了动,头上脸上已被淋了个一塌糊涂。

  转头之际,方学渐的眼角猛地瞥见一道颤抖的金光凌空划过,贴着自己的肚皮过去,直奔下身的致命要害,心中一个灵,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右臂伸出,一记飞马流星似的“冲天炮”“咯勒”一响,击中一个硬硬的实体,至少有一块骨头在他的右拳下碎裂。

  “十全大补酒”加上配有“七虫软筋香”的蜡烛,再遇上新鲜的血,任你有通天的本领、入地的能耐,也非变成一条爬虫不可。四川唐门的独门药,百试不,三万两银子只能买上小小的一包,小小的一包只够麻痹三十人。

  以前的燕铁心就是用这种奇妙的麻药制住其他七门的龙头,得以联盟成功,重组黄河漕帮。在“百花节”的拍卖会场上,方学渐能够喊出五万两的天价,口袋里的银票自然堆叠得的。

  为了这许多银子,把珍贵无比的麻药再拿出来用一次,也是值得的。老包胜券在握,笑眯眯地站在旁边观看好戏,杀人灭口、坐地分赃,原是他的拿手好戏,出道二十一年,生死早已看惯。

  人命在他的眼里,和蝼蚁、臭虫差不了多少。他的肚子里慢慢盘算着如何打扫最后的战场,裘老头不能留,一家五口一个不留。

  两个割了卵子的太监以后免不了痛苦一生,自己不妨发发善心,送他们一程。这两个兄弟呢?就这么一碗米,一个人吃饭,三个人只能喝粥,唉,稀粥吃不啊。旁边的这个女人是龙四海点名要的,自己只能在路上多揩一些油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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