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能逃过灾厄
但我能怎么办?难道要冲进去告诉他们,我其实是你们家的小少爷,现在是从遥远的未来穿梭时空,回到你们这个时代,请你们让我进去,协助我办事。
几个老东西看来不像是喜欢看小说的人,我这样跑进去疯言疯语,肯定死得比什么都快。菲妮克丝还真是抛了个大难题给我,我许愿是为了知道过去的真相,不是为了回到过去玩生存游戏啊。说到菲妮克丝,我反而想到了一些问题。不久前我从爵府出来时,也遇到了福伯他们,当时他们对我毫无反应,如今想来,他们是根本就看不见我,所以才让我从容出入。
这个现象很符合传说中时光魔法的运作特色,就是被传送回过去的人,只能游魂似的观看,无法接触到过去的人、事、物。
但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能被人看见、能够实际触摸到人的?是因为那和尚?还是因为说…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脑海,让我可能掌握到这些变化的真正原因。
首先,我完全排除这是菲妮克丝的魔法影响。魔法这种东西虽然玄奥,但也是根据天地至理的平衡在运作,像时光魔法这样的咒,菲妮克丝能单纯施展,将我送到过去,这点就已经极其困难,要说还能让我随心所,改变过去…
如果她是某个大魔王或是远古魔神,我会考虑相信,但是一个中阶的恶魔使徒?我不信。假如这一切只是某个意外的变化,那么发生异常的开始,是我遇到了破杀和尚。
那么,这是破杀和尚的神通,还是什么别的理由?如果说是他的神通,我也很难相信,理由与菲妮克丝一样,而若这不是人力影响,那么造成这个变化的理由,就是某事或某物了。
答案…就是我怀中的这颗黄晶石。蕴含着强大能量的人、事、物,有时候会因为巨大能量而产生扭曲,令其所在的时空发生异变。
这颗晶石既然是法米特的遗物,有什么能量蕴含其内,这倒也说得过去,以法米特的绝世魔力,影响时空轴的扭曲,完全说得过去。
换言之,破杀和尚能够看得见我,并不是因为他神通了得,而是因为他身上有这颗黄晶石…或许还有什么七八糟的强大能量聚合体吧。他离去后,我能够行动如常,与过去时空的人接触,那也是因为我身上带了这颗黄晶石。
既然是这个样子,那么我该采取什么策略就很容易了,只要取下这颗黄晶石,我就会回复一个时光中的透明人,因为照天地法则来推判。
这时的我不应该存在于过去,生存在这个时光轴中的人,自然看不见多出来的另一个“约翰·法雷尔”而靠着这个方法,我很轻易就进入爵府。
先在爵府外找个地方,把黄晶石悄悄掩埋,确认自己已经没人看得见之后,我迅速从爵府后门溜了进去。
一如我所料,没有黄晶石的影响,我的移动不会造成任何物理变化,就连那堵可能被施过魔法防御的大门,都不能阻碍我的行动,一下子就穿透过去。
轻易进入爵府后,我继续长驱直入,在里头寻找月樱的踪影。月樱在出嫁前夕仍然在我家过夜,照理说这是很重要的大事。
但我却没有丝毫印象,事实上,有关那个时间所发生的种种往事,我能清楚记得的还真不多,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
后院两名老仆的随口谈话,让我知道月樱正在前面,和这时候的我一起玩耍,听见这个消息的我,迅速赶到了前院,那里有足够的空间,是很适当的游乐所在。一踏足前院,我便听见那愉的连声嘻笑,感染到那份遗忘多年的喜气。
前院架起了一张浅浅的拦网,正在打着金雀花联邦传来的网球游戏,几名忙着手边工作的老仆躲得远远,不来干涉这边的嬉戏。
月樱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布衫裙,仍做着清丽的少女打扮,未施脂粉,仅是用一帕白布包裹住她的粲然金发,连蓝色长裙的外头都还另外罩了一袭围裙,十足便是一副家居装。
就这么端着一个乘着糕点与红茶的托盘,笑地站在一旁,看着场中的球来球往。这副打扮是我深埋于梦中的温馨记忆,看着这样的月樱,典雅高贵中不失少女清纯,笑容中蕴含着活力,与洒在她身上的晴朗阳光映合无间,找不到半丝霾,全然不似如今被金雀花联邦玷染污浊的样子,我心中一阵难言的感动,就想要奔前过去。
月樱自然是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一双妙目紧盯着球场中的两个人,表情一下着急、一下愉失笑,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觉得如遭雷殛,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在场中奔来奔去追球打的,是两个六七岁的孩童,身穿着网球装,很认真地追求挥拍,其中一名黑发紫瞳的女孩,甚是清秀可爱,眉目之间依稀有些熟悉,我第一印象是以为看到幼年的星玫。
但是转念一想,十二年前的这时候星玫还是个襁褓婴儿,哪有办法出来这样子打球?这么说,这个小女孩是…“兰兰,小心啊!”月樱着急的叫唤,让我吃了一惊。
这个看起来很伶俐可爱的小女娃是冷二臭婊?他妈的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咧,明明小时候长得这么甜美可人,为什么长大以后变成整天冰着一张脸的女变态了?
但不可否认,尽管年纪幼小,用系带扎着一圈漂亮马尾的小翎兰,看来已经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尤其是每当输球追赶分数时,眉目中那股慑人的坚强英气,已经看得出后为将的沉稳风范了。
不过,想不到她小时候真的在我家玩过,也想不到小时候的她,居然比年纪大了以后更有女人味。
每当她轻扭肢,快步追着球挥拍,短裙飘飘扬起,那个被雪白亵给包裹住、像个生涩果实般的小股,就看得我心头一热,得在心里向旁边的月樱告罪一声。
“快点往左、快…唉,你又漏接失分了。”与十二年后相比,冷翎兰如今的动作相当纤弱笨拙,或许是还没有正式习武吧,在对面那个女童的敏捷抢攻下,她很快就输了球。
“哈哈,兰兰又输了,这次你要输什么给我啊?”赢了球的那名女童趾高气昂,得意的表情,看了让人很想过去踹两脚,不过我虽然觉得有点眼,却认不得她是谁,看她那身彩衣纹饰精美,应该是出身贵族。
但我为什么不记得有其他贵族的孩子来过爵府呢?“哼,有什么了不起,输你就输你,有一天我一定会赢回来的。”
“哈,下辈子吧!”虽说年纪幼小,冷翎兰的倔强脾气可真是一点都不改,但是做鬼脸的动作却让人觉得非常可爱。
相较之下,对面那个女娃儿的骄纵表情,就让人很想过去甩她两耳光。还有…这是我家,这个时候的我跑到哪里去了?“好啦,停一下,吃点东西再玩吧。”
“月樱姐姐!”月樱笑着走过去,把托盘上的糕点分给两个女孩子,搂着她们温言慰问,拍着那个陌生女孩的发带,轻笑道:“”不可以唷,兰兰是女孩子,你要礼让她,要有礼貌一点,知道吗,要乖乖的喔…约翰?““嗯,知道。”
那孩子的一声答应,让我从头顶凉到脚底,十万火急地抢上去一看,一时间只觉得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几乎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但是那个轮廓、那个表情,却让我一点一点地认出来…这个身穿女装的小孩子…是六岁的我。
***往左边看看,六岁多的冷翎兰实在很可爱,黑色的发丝绑成马尾,在脑后俏丽地摇摆着,剪裁合身的网球装与短裙,出雪藕似的手臂、包裹在黑绒长袜里头的粉腿,俏丽又高贵,真是让我看得很心动。
看着冷翎兰叉地说话,像是一头骄傲的小凤凰,我多少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她老子我老板会有那样的特殊嗜好。
如果这是我的女儿,我恐怕…往右边看看,同样六岁多的清秀女童,穿着蕾丝短裙和白色小背心,头发用缎带扎成两个小包包,手指着冷翎兰又跳又笑,十足一副活泼娇憨的模样,讨人喜欢…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一看见他就想一把掐死他,然后再举刀切腹自杀呢?(妈呀,真是要命,虽然每个英雄都有不光彩的过去,可是…他妈的这也未免太不光彩了吧!实在是应该很庆幸,这次回到过去的壮举只有我一个人成行,要不然现在该立即处理的问题,就是如何杀人灭口。
尤其是那个会画画存证的茅延安,不过,在一开始的强力冲击过去之后,我也慢慢有了点印象。
想起一些早已模糊的残余印象。我小时候的身体似乎就不怎么好,家里那些老不死也不是带小孩的能手,由月樱姐姐接手后,她除了帮我改善饮食之外,也依照东方岛国的习俗,把我全部的装束改成女装。
真是一个有够变态的国家,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习俗与信仰,但那边的倭人似乎相信,在男孩子成年之前会受到鬼怪扰,所以让未成年的男孩作女装打扮,能逃过灾厄,平安长大。这个说法似乎有点真实,因为姑且不论鬼怪,连我都认不得我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