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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是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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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对于我这功力未足、没有足够能力驾驭的三魔法师来说,使用一次,事后要好久才能回气,拿来在决斗场内打一打倒可以。

  在这种敌人数目成千的群斗中,就算我用魔蛛摆平几百个敌人,自己也累得连逃命的力气都没有,当敌人再上,我岂不是只有被刀分尸的份?

  我可不是方青书,要我这样牺牲,我绝对不干。刚刚曾经批评过卡翠娜,当断不断,现在自然不会犯这种错,只是,在拔足狂奔之前,我仍忍不住望向史凯瓦歌楼城的方向。

  阿雪,希望你没事…这已经不是我能干涉的事了,我关心阿雪,希望她和紫罗兰都在那场爆炸中平安无事,不过,如果要确认,就得要杀到那边去,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不管找不找得到她们,我是先死定了。

  集中全力,我向西方冲杀过去。羽族众人在卡翠娜的指挥下,也开始突围,趁着敌人阵形还没补齐,把握最后逃生机会,希望离敌人的围捕后,还能再行聚合,重振羽族。羽族女战士生有双翼,但是逃命起来。

  不见得就占到便宜,因为兽人们和她们战许久,早就对她们的飞行优势有所防备,她们一飞起,兽人们就使用一种短弩,在弩箭入翼的瞬间,对羽起反应,整支弩箭变成一种绿色蛆虫,钻进羽翼骨髓,令得她们疼得掉落地面,成为俘虏。

  结果,能快速逃出去的第一批,仍是自身实力坚强,强行杀出去的羽族女战士。兵荒马中,大家很快地便被冲散,各自逃往不同方向。我卖命地朝西方直冲,不顾一切,之间不知道有多少次在生死之间徘徊,究竟是怎么杀出去的,连我自己都没记忆了,如果说。

  之前我方情势危急时,我不肯许愿让菲妮克丝出来帮忙,是因为顾忌许愿的代价,那么现在则是因为脑里成一片,全然忘了这件事的存在,最后,当我清醒过来时,自己是从山坡上滚落,浑身上下染了血污,无一处不痛,拿着百鬼丸的右手,累得几乎抬不起来了。

  大概暂时是安全了吧,因为周围除了树林,就没有看到半个敌方或我方的人存在。上头仍然是杀声震天,烽烟直起,不时可以看到飞行中的羽族女战士,像是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从天上坠落下来。望向上方,心里头感慨良多。我和羽族毫无关系,要不是受了龙女姐姐的委托,根本就不会到这里来。

  但至少在一开始,我确实是希望能够帮到羽族,避免掉这次的劫难,而且也有点相信我们能做到,不过,事实证明,我是太天真了,尽管我们这边有着方青书、霓虹这样的高手,有着史凯瓦歌楼城这样的屏障,羽族也说得上是上下一心。

  但是整体情势实在是对我们太不利了,我们努力过,也尽了全力,但是到最后,还是来了个城破人亡的收场。过去的十多天,想起来就像是梦一样,不管怎么回忆,那感觉还真是…“算了,没时间想了。”

  我摇摇头,先不想往后要怎么对龙女姐姐代,眼下我并未离险境,这整个地区仍然被拜火教所包围,当取得战争的绝对优势之后,他们会开始扫附近山区的残余敌人,到时候我肯定无处藏身。

  要活命,就得要想办法逃出他们的包围区域。上次进入这里时,我有霓虹、阿雪、紫罗兰的帮助。

  但这次所能倚靠的,却只有自己的双手。现在,我慢慢开始体会到英雄小说中,那种一人一剑,征马孤影的凄凉感觉了。

  “从哪边比较好走呢…”到底是军伍出身,我没有慌掉手脚,冷静地选择出路。经过研判,我从西面延坡走下,一路上窜高伏低,以不被人家发现为大原则。逃跑的行动很顺利,但是走到一半,我忽然听到一阵哼痛的呻声,好奇心起,移动过去看一看。

  “大叔?是你?”万万想不到会在这种状况下撞到茅延安,我极为惊讶。看他坐在草丛里,浑身是血,两手抱着左腿,好象很痛苦似的哼哼叫着。

  “大侄子,是你啊,哎呀,见到你我真是太高兴了,刚才一下子跑太快,从山上滚下来,左腿好象骨折了,幸好遇到你,不然真是死定了。”见到我,茅延安好象很高兴,又是挥手,又是呼叫,只是为了怕给人发现,声音不敢太大。

  我走近一看,发现他衣衫上的血渍腥味甚重,却不见破损,多半是抹了兽人尸体上的血,用意是什么就不知道了,但他的左腿确实是鲜血淋漓,伤势甚重,难以行动。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大叔,我还以为你一个人已经先溜了呢。”自从我们用“每个英雄的冒险故事中,主角身边一定有一个帮忙挨羽箭的大叔”来相互调笑后,我就习惯这样称呼他,里头当然没有什么尊敬意味,只是彼此叫习惯了,觉得好玩而已。

  “哎呀,我溜不掉啊,上头兽人那么多,附近还有兽魔在搜索,我根本跑不出去。跑急了之后,不小心跌了一跤,就滚到这里来,连腿也摔断了。”

  “我很好奇,你一个旅行画师,武功又不好,为什么那么多武功比你高的人都逃不掉,就你一个人可以跑到这里来?”这点真的是很奇怪,因为连我都是杀得快要气倒毙,才好不容易突围到这里来,茅延安虽然跑得比我们早一些。

  但是照道理来说,他也应该陷身重围,没可能突破兽人们重重封锁,离战场的。茅延安一副不想说真话的表情,但是在我威下,他还是把这秘密说了出来。

  “老实说,我武功不好,又不会魔法,这么多年来之所以能够履险如夷,就是靠这顶帽子。”

  茅延安从间皮囊中取出一顶帽子,质地古怪,竟然是以石头打磨而成,但是又轻又软,还可以折叠,我这辈子都没看过这样的奇石。

  “这是我少年时在东海岛国上,偶然获得的异宝,叫做石头帽。把这东西戴在头上,虽然不能隐身,但是你周围的人看到你,都会把你当成是同类,或者把你当成是一个不起眼的东西,对你视若无睹。

  我这么多年穿梭在战场和各种险地,靠的就是这顶石头帽。”茅延安小声地解释,这石头帽虽然妙用无穷,但在南蛮一带却是受到限制。那些兽人们的嗅觉极灵,纵然能惑他们的视觉,令他们把人当作是同类。

  但是近距离一闻,马上就会出现破绽,所以他只好从兽人尸体上沾些鲜血,胡乱涂抹在身上,掩蔽气味。“不过也不是每次都灵的,血干了还得要重抹,有一次不小心抹到羽族妞儿的,结果一堆兽人追在我后头跑,真是好险啊…”居然有这样的逃命异宝,我听了不两眼放光,在这种生死关头,要是我把这宝物夺为己用,那我岂不是…“等等,大叔,虽然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

  不过…为什么我觉得石头帽这名称很耳呢?你得到这顶石头帽的时候,旁边还有什么东西?”“哦,你这么一问,我倒是想起来了,旁边的东西还真是不少,不过除了这帽子,剩下的东西都坏光了。

  我想想…有几竹蜻蜓,有一张会变出美食的魔法桌巾,一扇打不开的破门板,还有一个不知道作什么用,写着电话亭三个字的破玻璃箱。”“这么夸张?大叔,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好说。

  当初我刚刚发现这遗迹的时候,当地人都尊称我为哆啦A梦。”“什么意思?”

  “…小叮当。”茅延安是个识时务的人,就算有石头帽这样的宝物,他一个摔断了左腿的人,也不可能跑出兽人包围网,所以我们最后达成协议,由我助他逃离此地,事成之后,石头帽就归我有。

  “听起来很顺耳,不过有一个大破绽。”现在周围没有兽人,我找不到兽血来涂抹全身,要是给兽人一闻,发现我体味不对,拿这石头帽又有什么用了?“别人不行,你法雷尔大少爷是万万没问题。”

  出了诈的笑容,茅延安道:“你不是会用兽王拳吗?那天我看你用过的,正宗的兽王拳,使用的时候不但肢体兽化,还会发出强烈的腥味。

  配合这顶石头帽,刚好就可以骗过那些笨笨的兽人,不过,我很好奇,你的兽王拳到底是从哪学来的?我们一路同行,之前可没看你用过啊。”

  再问下去就会被拆穿真相了,我支吾其词,答应背着他跑,但尽管能瞒过兽人,要带人逃出包围网仍然相当困难。

  “不用完全跑出包围网,只要跑到北面山脚下的小溪畔就可以了,我在那边的三棵柳树旁,发现过一个秘密山,很隐密,外人找不到的,我们两个在那里躲一下,我有干粮,只要敌人包围网松懈,就可以两个人一起逃了。”

  “秘密山?你什么时候发现的?这几天你一直都和我们在一起啊?”“你以为史凯瓦歌楼城是第一次被人围攻吗?我走遍羑里,什么地方有可以藏身的秘密所在,我一清二楚,要不是因为这样,我怎么敢来?”

  “等等,大叔,如果照你的计划,我把石头帽戴在头上,背着你逃跑,我是安全了,可是当兽人们看到你的时候,那我们该怎么解释?”“放心,我已经想好了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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