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力量越弱恶魔
如果某位神只失去了神位,却还保留着“神身之力”那么结果就是他会成为力量强大的凡人…在历史上,这种例子并不多。之所以说“不多”而不是“没有”就是因为有特例的存在。
而这种特例,就是圣者。神只暂时放弃神位,离开神国,附体凡人降临物质界,这便是圣者。圣者是神又非神,因为其实他们虽有强大的力量,却暂时不在神位之上,也就是说保有第二种神力,却暂时不能运用第一种。
十六年前的动年代,诸神集体以圣者形态降临物质界,四个月后返回…这短短四个月,便导致了超过十名的神只死亡(有些以后又复活)其中很多都是被凡人所杀。神只之所以如此脆弱,就因为他们当时都处于“非神”的圣者形态。
巴尔正是在动年代中被杀,他早早预见到这个命运,所以早就提前播种,出了数量惊人的子嗣。
他将自己地神力分散其中,作为将来复活,重返神位的基础。也就是说,梅菲斯和莎珞克这种巴尔子嗣所获得的神力,其实是“神身之力”和选民所获得地“神位之力”并不是一回事。
“所以并不是需要全部的巴尔之子都互相残杀殆尽,聚齐完全的神力,巴尔才能复活,”梅菲斯低声说“只要聚集到一定的程度,像我这样,就已经足够。以此为力量基础,就有能力重获神位,再度成神,而不是说直接就变成了神。”选民获得的神力,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可以理解为神只暂时把权力下放一点点给自己看中地凡人。
权力是依托于位置的,只要神位不被摧毁,就算是神只死亡或者换了新人,选民也会一直拥有神力…但却是可以被随时收回的。神子所继承地神力,本质上是一种“能力”有点类似于基因优秀的父母生出了非常强壮的子女,你可以把子女杀了,却没办法把这种“强壮”给剥夺了。
除非是通过彼此残杀,相互吸引的方式,否则这种神力无法转移。格拉兹特是深渊三大领主之一,力量相当于高等神的存在,因为恶魔本质所限,他不可能控制依附于神位的“权力”却能够控制神子体内的“能力”这也就是莎珞克所说,神力和神力也是不同的。
“格拉兹特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所以我想他成功的可能还是很高的,”莎珞克说“当然这已经无从验证,他的计划被破坏了。”
当在巨魔山脉,格拉兹特眼看莎珞克已经彻底战败,没有翻盘的机会,索直接用炎将她烧死,两位巴尔之女的神力融合,眼看神就要复活,却被提尔当中阻拦,硬生生压制了下来。
后来有意无意之下,又纳了黎明之石在体内,此时的梅菲斯,相当于有两大高等神在联手压制,哪怕融合全部的杀戮神力,巴尔也未必能复活。
这也是梅菲斯虽然听说班恩借子嗣复活,却并不如何担忧的缘故。格拉兹特的打算自然也就功亏一篑,没有结果了“看来我的运气还真是不错呢。”梅菲斯轻笑。一段时间的沉默,然后莎珞克再次开口。
“好了。”她说“以前的事情,我也基本都记起来了,重逢叙旧也已经过了,那么现在我们来谈谈正事。”
“自然,”梅菲斯说“我们的情况,你想必已经很清楚。总之我们因为某些意外,到了这里,目前打算前往断域镇,但我们需要一个向导,你能帮上我们吗?”魅魔点头“当然,”
她说“我知道断域镇的方位,也可以带你们去…但我能获得什么?”“你希望获得什么?”梅菲斯反问“我们不妨先听听你的开价。”“自由。”“没问题,”梅菲斯说“只要我们到了断域镇。
立刻就会释放你,从此各不相干。”“不,”莎珞克摇头“不是这种自由,”她伸手指向琼恩“我要求和这位巫师先生签订一份灵魂契约。”***琼恩几乎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什么?”他不由自主地反问:“灵魂契约?”
“灵魂契约。”莎珞克重复。琼恩确定自己耳朵没出问题,他低头看看梅菲斯,发现圣武士也是一脸惊讶。“你刚才说你要自由,”琼恩不解地问“然后你又说要和我签订灵魂契约?”“没错。”“但这两者就是矛盾的吧。”灵魂契约难道是能随便签的东西么。
所谓灵魂契约,最初是源自九层地狱的大魔鬼们发明的一种魔法…甚至都已经超出魔法的范畴了…专门用于收取物质界的凡人灵魂所用。在一般人眼中,恶魔和魔鬼没什么区别,统称为魔,都住在下层界。
但其实他们的差距就像天堂山和蜘蛛魔网一样遥远。恶魔是混乱无序的,居住在无尽深渊,魔鬼是严格遵守规则的,居住在九层地狱。他们都喜欢凡人的灵魂。
但恶魔用的方法是引、欺诈甚至直接杀人夺魂,而魔鬼却是通过契约。凡人和魔鬼签订一份灵魂契约,只要成立,立刻有效。举个简单例子,契约中写“魔鬼向凡人提供一万枚金币,凡人死后灵魂便归魔鬼所有”那么只要魔鬼提供了这一万枚金币,凡人死后,灵魂自然就落到魔鬼手中,无需再通过其他方式,这是受契约本身保证的。
灵魂契约的强大之处在于,它借助地是这个多元宇宙中最本源的秩序力量。哪怕是最低阶最弱小的小魔鬼。只要他能拿出灵魂契约来,和凡人签订成功,那么这份契约就是永远有效的,就算是诸神也不可能手撤销。神只可以把签约双方都杀了。
让契约内容永远也无法得到实际履行,但这份契约本身依旧是有效的,当然,这种最原始的灵魂契约也有它的限制之处,便在于双方当事人只可能是凡人和魔鬼。只有魔鬼才能拿出灵魂契约,也只有魔鬼的守序本质。
才能保证契约的效力,换了以混乱着称地恶魔是就没用的,而且内容也限制得很严格,魔鬼提供各种服务,换取凡人的灵魂,不能偏离这个主题。
在漫长的岁月中,这种魔鬼的魔法技术传到了物质界,经过一代代巫师的研究,又出了一些新的变种。比如最常用的魔宠契约。专供巫师召唤魔宠之用,从本质上说依旧是灵魂契约。
当然琼恩懒得召唤魔宠,所以还没尝试过,而所有变种之中,最强大也最神秘地,便是真名契约。
真名契约发明出来的最初本意,是为巫师寻找得力可靠的魔助手。它突破了原始灵魂契约的很多限制,却也增加了新的条件。
签约者的一方仍旧必须是凡人,但另一方却不再限定必须是魔鬼,完全可以是恶魔,甚至可以是天使…但同时却要求凡人必须是高阶巫师。也就是说必须拥有“真名”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份以“真名”作为效力保障的契约。
所谓秩序,最根本的规则,首先是自由意志,其次是契约必守,其余一切规则都在其下,而以效力而论。书面契约又远远强于口头契约。真名契约是书面契约,以双方地“真名”签署,代表了完全的自由意志。
也因此拥有了绝对效力。任何写在契约中的内容,只要经过确认,对于签约双方而言那就是至高律法,不能违背,即便是再狡猾多智地凡人和再混乱叛逆的恶魔,也必须老老实实遵循。
最麻烦的关键在于,真名契约的内容是可以由双方自由商定,但有一条却是系统默认,无法更改,也不能通过其他条款废除或者规避的:生命绑定。
生命绑定地意思完全可以从字面理解,换句话说,只要真名契约签订,其中有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也会跟着死亡,绝无意外,相当于是把两个人的命运绑在一起,一旦出事就同时完蛋。
世界上的人,只有嫌命太短地,没有活得不耐烦的,这种变态的契约,自然没有几个人愿意签,虽然费了许多功夫发明出来,却被束之高阁,成了只具有“理论研究价值”的屠龙之技。
莎珞克现在提出要签灵魂契约,首先她是恶魔不是魔鬼,原始的那种灵魂契约不可能适用,她也拿不出来。
魔宠契约更不可能,现有的魔法技术,还不足以把一个魅魔变成魔宠,否则巫师们只怕人手一个了,唯一可能的,就是真名契约。但真名契约和“自由”就是南辕北辙的吧。
“不矛盾,”莎珞克说“我需要的自由,是离开这里,回到物质界去。”“这地方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已经是恶魔了,这里正是最适合你的位面…”
“适合不适合,是我自己说了算的,”莎珞克冷冷瞥了他一眼“我虽然换了副身体,但我的记忆,我的灵魂,完全还和凡人时一样,那么我为什么要住在这种肮脏、荒凉、永远透着腐臭和血腥死气,无休止无理由地互相残杀的鬼地方…你是不是很想尝试?”
“不,谢了。”琼恩赶快推托“但如果你只是想回到物质界,那完全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他建议说“只要你能帮助我们回到物质界,我便可以用魔法将你召唤过来,这并不难。”
确实不难,恶魔和深渊的联系紧密,但程度高低也是有区别的。力量越强的恶魔,和深渊的联系越密切,力量越弱的恶魔,联系则越薄弱。
对于凡人巫师来说,这就意味着你召唤一只夸赛魔,和召唤一只炎魔,难度相差不可以道理计,前者是初出茅庐的巫师就能办到地。后者非第一大巫师不可,往往还有生命危险。莎珞克现在是魅魔,比夸赛魔自然高级些,但也不算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