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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章:啃了一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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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意思是说,知道大体方向,拿史玉清所拍摄的照片做比对,景相仿的。便为事发地点了,对不?裴奚贞眼中蹦迸现出了抹光,他与我一拍即合。约过了五分钟,城西分局的啤酒妹领队抵达了案发现场。我和裴奚贞把监控拍摄的情况做了说明,就离开了天南四院,直接回了d。i。e。

  林慕夏已经布置好了鉴证室,电脑、物质分析仪、dna检测机,算上以前的指纹提取器,近乎五脏俱全了。

  她打开一包巾,擦拭是汗珠的额头,凌宇,史姓记者那边怎样?

  甭提了,非人中的狗面人和鹰眼男,冒充警方获取了他的住院地址,抢在我们前头把人杀了。我摊了摊手,心有余悸的道:案发现场的情况。那叫一个惨啊…我们赶回来查下事发地点的路径,你先联系报社,把史玉清昨天傍晚拍得所有照片要过来。

  林慕夏跟我前后脚走入办公室,她笑道:好的,你们放心忙。接着拿起话筒拨打。

  与此同时,裴奚贞坐在一台电脑前,他打开了情报系统,搜索近来新出道且人气爆棚的明星,今年年初。天南市的有一位影坛新秀,家是市中心的,状态不温不火,跟乡下无关,pass!

  眼前的7月份,天南有一位出名的妹子。魏小婧,是唱歌的。她由于参加了江浙一带人气火爆的综艺节目,华夏好声音第一季。盲选时唱了首走心歌曲,惊全场,加上导师四转,一夜之间走红!

  裴奚贞猛然拍动桌子道:这是前天的事,难怪丁某和史某趁傍晚赶着跑到乡下采访呢,敢情想去挖独家,结果人算不如天算,搭上了小命。

  !头儿,诈尸啊,你犯得着这么激动吗?我动自己差点被震出膛的小心脏,拿起鼠标点选魏小婧,她家是城北郊区大咧崴子镇的葫芦村。抄录完地址。我低头检查装备,老狐狸伸懒把我的打了下,弹夹掉落在地。

  小宇。你的弹夹掉了。裴奚贞趁我弯捡的时候,他站在我股并拿双手卡住我际,敢对我用这个神圣的字?不想混了?

  我菊部一颤,想到了你的肥皂掉了这个桥段,捡弹夹和捡肥皂有区别?我急忙求饶道:头儿,您手下留情啊,五分钟前上了厕所忘记带纸,您忍心下毒手吗?

  滚!裴奚贞抬起膝盖顶在我部,他朝向林慕夏说:照片要到手了?

  她捂嘴偷笑的道:sir。正在接收ing。

  我脑袋撞在了抽屉把手,搞得眼睛前频有金色小星闪动,心说够倒霉的。

  凌宇,别再招惹老狐狸,他早已不是当年节的胡子大叔了。林慕夏开玩笑的道,很快接收完毕,使用彩打印机把图打出来,失真度较小,她将它们入口袋说:sir,现在出发?

  裴奚贞取了一只小绳子,把**的脚拴住,另一端绑在手腕,他凝重的说:如果遇见了非人,切勿手下留情,没有把握活捉的话,则当场击毙!他拉开蒋天赐的抽屉,把军用越野的钥匙拿到手,我负责驾驶,准备就绪时,我们便离开了d。i。e,赶往城北郊区的方向。

  拐离了市中心时,我随口说了句话,然而毫无一丁点回应,有这么安静?我狐疑的侧过脑袋,看见副驾驶的林慕夏和后座裴奚贞纷纷入睡,够懒的。我索打开了广播,连着切了俩频道,全是魏小婧的报道,确实火了!

  花了两个小时,我驶到了城北的市郊分界线,扯嗓子大吼道:裴头儿!林大脚!醒来!

  林慕夏睁开眼睛,环望了眼窗外的景,她呢喃道:路边空的,没有田地。史玉清描述的情形是在田地中,嗯…让我先睡一会儿,出现田地了再…

  正解!裴奚贞眼珠子转了转,倒头继续睡。共爪名扛。

  我完全是苦工般的待遇,按下车窗烟,打起精神接着前行。眨眼间过了一小时,我驾驶着军用越野进入了大咧崴子镇,城北市郊分界线至此的途中,我始终没看见有田地的存在。问清了葫芦村的方向,我打方向盘沿东口离开了镇子,约有两公里的间距,玉米地映入眼帘。

  我瞧了眼睡得正香的俩人,使坏般的急刹车,林慕夏和裴奚贞全嗑醒了,我解释道:有块石头,没注意嗝了下。

  林慕夏懒得跟我计较,她拉开手包,把史玉清拍得相片分了一半给老狐狸,sir,现在蓄了能量,咱俩得集中注意力了,你负责左侧,我负责右侧。

  原来你们是为了养好精神。我心中释然,不好意思的笑道:我把速度降低一半,你们眼睛不够用时,就说哦。

  接下来,军用越野犹如一只巨型蜗牛般,缓慢的朝葫芦村移动。

  林慕夏和裴奚贞擦亮了眼睛,唯恐漏掉每一草木。离葫芦村还有两公里的时候,裴奚贞突然道,小宇你停车。他拿着其中一张彩图,凑到林慕夏的后脑勺,慕夏,你瞅瞅这是不是?均有一块凹字形的地。

  sir,这不是的。林慕夏轻轻摇头,她手指戳向彩图的右下角道:这儿一块长度约有小臂的条形石头。

  我重新踩住了油门,一只手拿烟一只手操控方向盘。这块玉米地的尽头,是条笔走龙蛇般的曲道。拐了十来个弯,再现一块玉米地。这次林慕夏打起十二分精神,隔了半分钟,她甩动手中的彩图,凌宇,可以停了,事发地点!石头、小树、玉米地,庄稼整体的大致轮廓,与图中的一模一样!

  裴奚贞动眼皮道:慕夏,这块好像没有稻草人。他手按在一张彩图的边缘,史玉清仅无意拍到了稻草人的一半。

  凌宇,在往前是不是就到葫芦村了?林慕夏拧紧了眉头,她若有所思的道:我怀疑别人动过手脚,毕竟一摸一样的地段很少,而稻草人是能被移动的。

  我刹住了车,双手握住手和电击剑,跟裴奚贞、林慕夏一块走下道路的右侧,我们警惕的望着玉米地,这果然是昨晚丁、史二人发现所谓天南食尸鬼的地方,因为不少玉米梗均被折倒地。

  这时,一阵轻风吹过,不仅带来了泥土的芬芳,还掺杂了熟悉的冲鼻味道。

  裴奚贞鼻子,他打开手保险道:我闻到了一股腥味,源于玉米地的不远处。

  低下头,我望见了隔壁垄沟间渗入泥土中的一大块血迹,只是绝大部分被掰折的玉米叶子挡住,不怎么能明显。

  我们仨切换了垄沟,顺着地上的拖痕,边走边扒开近一米高的玉米梗,约过了五六米,一具尸体赫然呈现在我们眼前!

  观其剩余的半边脑袋,是短发,所以疑似被当初啃死的记者丁某。他的左半侧脑袋,是颅骨!没一点血,干净的犹如被舌头过般,不仅如此,他的左胳膊、左脖子、左肩膀、左躯干、左大腿,均像是被专业的剔过,仅有森白的骨头。左半身与右半身的骨相连处,不是想像中的平整切口,反而遍布了齿痕,完好的右半身边缘,隐隐有皮肤被撕裂的趋势。

  狗面人竟然如此饥饿,硬生生的吃了半个活人…

  ps:

  (2/3)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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