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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长坡镇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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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香责备道:“你伤成这样还说不要紧,为什么不留下來养好伤再走?就算时间紧迫,咱们也不差那几天时间啊。”

  张天夺心里苦笑,他的伤他自己清楚,这可不是几天就能恢复的伤,况且大哥要是看到自己受了这么重的伤,肯定会强行留下他,直到伤势痊愈为止,所以他不得不借口追踪血鬼离开芭桑镇,好让大哥他们放心。

  张天夺的伤势其实不仅仅是艾德造成的,这里面也有和不闻不问争斗时留下來的旧伤,也有抵御玄降时留下的疾患,现在三者一同发作,短时间之内是好不了的,不过眼下他可沒有时间停留下來好好养伤,天门堡堡主重选一事,他说什么也得赶上不可。

  张天夺所说的那个小码头离的并不远,两天后,三人搭上回国的海轮,看着渐渐远去的码头,张天夺心里是唏嘘,这一趟暹罗之行意外太多,几次九死一生,若不是有沈不凡保护,自己就是有九条命都不够用,所幸的是这次收获颇丰,不但解决了黎香身上的鬼面降,还因此获知了世上还存在着艾德这样一个血鬼,这一点对正道极其重要,如果艾德真的和恶绝联手,到时候正道也不至于沒有任何防备。

  一路无话,半个月后,三人终于踏上阔别多时的故土。

  刚一下船,沈不凡便对两人道:“张师弟,黎师妹,你们先去找一家客店住下,我去办点事,一会再去找你们。”

  “不凡师兄,你要怎么找我们?”

  “放心,我自有办法找到你们。”说完,沈不凡便匆匆离开了两人。

  张天夺和黎香互虽然奇怪沈不凡跑去办什么事,不过两人还是听从了沈不凡的话,找了家颇有名气的客店住下,静等沈不凡归來。

  结果两人这一等就是三天,眼看天门堡堡主大选之只剩下不到两个月时间,张天夺心里不免开始焦躁起來。

  这一天夜晚,张天夺和黎香正在客店大堂里喝茶闲聊,沈不凡突然从外面走了进來,不等两人起身接,沈不凡神色匆匆來到二人跟前说道:“快跟我走!”

  二人不明所以,刚想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沈不凡摆手道:“路上再说,你们赶快收拾行李跟我走,出大事了。”

  眼见沈不凡如此焦急,二人当下也不敢再多问,急忙收拾了行装后,跟着沈不凡匆匆离开了客店。

  路上,张天夺再次问道:“不凡师兄,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你这三天跑哪去了?”

  沈不凡头也不回,边走边道:“我去联络天门堡的人,向他们打听这几个月來的消息。”

  说着,他突然停了下來,回头看着张天夺二人,沉声道:“百花夫人死了!”

  “什么?”两人脑袋里同时打了个霹雳,百花夫人竟然死了?这怎么可能?

  “据傅统领所说,百花夫人是被恶绝杀死的。”

  “恶绝!”张天夺闻言一咬牙,要说这世上还有谁能取百花夫人的性命,恐怕也只有恶绝了,不过他不明白,恶绝为什么要杀百花夫人?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事情,百花夫人死后,各地出现的尸比以往厉害了许多,傅统领带领的灭尸队伍在两个月前遭遇到旱魃,伤亡惨重,听说傅统领和山前辈已经带人退回到万骨林,正谋划下一步行动。还有,天门堡这次下山的核心弟子遭到袭击,死伤了不少弟子,乘风师兄和玟意师妹都受了重伤。”

  听着沈不凡报出这一个个坏消息,两人的脸色都十分难看,沒想到短短几个月时间里竟然发生这么多事,难道连老天都要灭亡正道?

  好一会,张天夺才定下心神问道:“那咱们现在去哪?”

  “咱们现在必须尽快赶到长坡镇,我师弟常青正在那里等着咱们,他知道具体情况。”

  “那咱们去买几匹快马,好尽快赶过去。”黎香提议道。

  沈不凡道:“不必了,我已经准备好三匹快马,就在前面!”

  三人连夜离开,一路快马加鞭,五天后,他们來到了长坡镇。

  这个小镇位处湘粤界上的某种山峰之下,因地处偏僻,人烟罕至,这里的百姓都十分贫困,人口也只有一千來人。

  长坡镇的百姓虽然穷苦,但这里民风淳朴,素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之风,不过最近发生的一件怪事,却让这里的百姓成了惊弓之鸟,别说夜晚家家门窗紧闭,就是大白天也沒有几个人敢在街上走动。

  说起这件怪事,长坡镇的百姓都谈之变,因为这件怪事实在太怪了,怪的连镇上的老人都说不出所以然來。

  怪事的起因和镇上的庄稼汉老王头有关,这老王头是个老实巴的实在人,一辈子沒出过长坡镇,也从未做过任何任何伤天害理的事,但他天生残疾,模样又丑,所以人快到五十岁也沒有讨到媳妇。

  前阵子,镇上的刘老儿放出风声,说要给女儿刘翠云相个婆家,这刘翠云年芳十八,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模样长的也跟仙女差不多了多少,因此上门提亲者众多,刘老儿一时应付不來,只得提出一个条件,说是谁能拿出一百个大洋,他就将女儿嫁给谁。

  长坡镇的百姓都不富裕,即便是镇上的首户人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來,但为了娶到这样一位如花似玉的老婆,那些上门提亲的人家也当真豁了出去,这卖地的卖地,借钱的借钱,可就是凑不出这一百个大洋來。

  本來这事跟老王头八竿子也挨不到一块去,老王头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可事情偏偏赶了巧,也该着他老王头转运,他爹娘留给他的那块破地竟然挖出一副前朝棺木來,当时可把老王头吓得不轻,想不到养活自己一辈子的田地底下居然有一副棺材,想想都觉得渗人啊。

  不过老王头也常听人说,这世上横财之道有三,一为盗墓掘坟,二为杀人越货,三为偷盗窃取,这三种勾当虽说取的是不义之财,天理不容,却也是最容易一夜暴富的勾当,眼前这副棺材埋在地底下不知多少年头,挖出來却崭新如故,一看就知道來头不小,万一里头有大把的金银珠宝陪葬,那自己岂不大发横财、一夜暴富了?说不定自己还能因此凑到一百个大洋,娶了刘老儿那宝贝女儿呢。

  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老王头一辈子穷的叮当响,如今四十好几的人还娶不到媳妇,眼下这事虽然乎的厉害,但如果自己这辈子就这么过去那也太窝囊了,倒不如放手一搏,是生是死自己也认了。

  一想到此处,老王头便壮起胆子用锄头撬开棺材,当时就有一股青烟从棺材里冒了出來,老王头吓得转身便跑,可他也沒有跑多远,在利熏心之下,他躲在一颗大树背后静观其变,见棺材里沒有蹦出什么吓人的东西,他这才稍稍定定神,重新回到棺材边。

  探头一看,老王头忍不住倒一口凉气,棺材里装的是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少妇,看身上的穿着打扮,应该是明朝时期的人物,壮着胆子用树枝捅了捅,嘿,也真门了,那皮肤弹十足,看起來跟活人一般无二,就好像这少妇还活着一样。

  老王头虽然觉得女尸很是乎,但他的心神很快就被女尸身上的金银首饰所吸引,好家伙,这女尸生前必定是大户人家,从上至下,该有的首饰一样不差,且都是真金白银,扒拉下來一掂量,十两不止。

  老王头活了大半辈子也沒有见过这么多金银首饰,而且这些首饰还都是些古物,别说一百个大洋,恐怕五百个都不止了。

  这飞來横财让老王头差点沒乐昏过去,可就在他端详首饰之际,那棺材里的女尸却突然坐了起來。

  当时正值夕阳西下,那女尸背对夕阳,两眼圆睁的瞪视着被吓得迈不动双腿的老王头,把老王头吓得是,惨呼一声后,竟栽倒在地昏死了过去。

  等老王头清醒过來时,天已经黑了下來。

  清醒过來的老王头很快发现,这金银首饰都在,棺材也在,可那女尸却不见了,当下一害怕,竟落荒而逃,连金银首饰也不管了。

  一路逃回自己的家中后,老王头一头躲进被窝里,把天神佛念了个遍也压制不住心中水般的恐惧,直到下半夜,老王头的心才稍微平静了些。

  这人一旦冷静下來,胆子就会多上三分,老王头虽然被女尸吓得的不轻,可一想到那些金银首饰,他可就有些按耐不住了。

  俗话说的好,富贵险中求,那女尸虽然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可那些金银首饰还好好的扔在那里,自己若不把那些金银首饰取回來,万一被哪个路过的捡了去,那自己岂不闷头吃大亏?

  不行,棺材是从自己家的地里挖出來的,那些金银首饰也该是自己的,怎么能让肥水进外人田呢?他娘的,那女尸真要诈尸什么的,我老王头就和她拼了,就算被她害死也好过这么窝窝囊囊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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