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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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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尔告诉我,他这些年想到了很多报复罕莫尔德的方法,但是大部分都是行不通的。因为罕莫尔德的血统太纯正,是目前还在灵异圈频繁活动的,血统最纯正的血鬼之一。

  而且,罕莫尔德的实力到底有多强,暂时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包括比德斯家族的狼人少族长,他们都隐藏了部分实力,没有拿出全部的力量表出来。

  目前来说,有一种方法肯定能杀死罕莫尔德,那就是粉碎罕莫尔德的灵魂,简单来说,低等的血鬼是没有灵魂的,它们和野兽差不多。但是罕莫尔德有灵魂,因为它是高等血鬼,正因为它拥有灵魂,所以才有不断成长的可能,其他血鬼就算再过100年,1000年也都是一样的实力,但是罕莫尔德不同,只要它活的够久,就会越来越强,因为它的灵魂不朽。

  可是,正因为如此,灵魂就变成了它的软肋,只要灭掉了它的灵魂,罕莫尔德也会跟着一起灭亡。但是知道这一点的罕莫尔德肯定会对自己的灵魂保护的非常好。

  另外,索尔提到,关于罕莫尔德的血鬼军团,它们都是最精锐的血鬼,平时隐藏在黑暗中,或是变成蝙蝠躲在暗中,或是变成黑雾隐藏在阴影里,所以看不见。但是根据索尔这一次收集到的情报,罕莫尔德带来了至少十多个血鬼,人数比我们多,而且都是身经百战的老练嗜血猎手。

  不过这些血鬼可没有罕莫尔德那么强,它们害怕眼光,害怕十字架,但是一样刀不入,而且长生不老。

  知道这些我基本清楚了,离开索尔房间的时候,我告诉这个老头子,这一次,绝对会帮他手刃仇人,而且一定会让他亲手粉碎罕莫尔德的身体。

  当我离开索尔房间的时候,周易已经等在了门口,他手上拿着笔记本电脑,对我说道:“老大,收到邮件了,你看一下,我们这一次的任务可不是一点点的难啊。”

  我接过笔记本电脑一看,顿时心里一惊,因为这一次我接到的任务,竟然是去偷,最近要运到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一件,天主教圣物——朗基努斯之的三段碎片之一。

  传说中,在天主教的神话里,犹大出卖了耶稣之后,罗马的军官将耶稣绑在了十字架上,然后用一才螺旋形的长矛刺穿了他的心脏,耶稣的死而复生便是从此时开始。

  传闻中,这支上沾染了耶稣的鲜血,虽然后来断裂成了三截,不过其中的主要部分最后还是经过无数欧洲君王之手,被打造成了一支长,这把长应该是被藏在圣彼得大教堂的四个箱子其中之一,受到教廷和政府的严密看护。

  不过,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最近宣布要展出这支长的其他碎片之一,并且上面也有耶稣的血迹!

  这可是天主教的圣物,而且如果传说是真的,就算是这么一截碎片,只要被有能力的人拿到,就能发挥出逆天的威力。

  我不知道为什么世界灵异大师比赛会让我们去偷这截碎片,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支长矛的历史还没有中国的赤霄宝剑长,至于是不是真正的圣物,还有待考证。

  不过,既然知道了任务的内容,我立刻召开了团队会议,开始商讨作战计划。主要的还是如何对付罕莫尔德,从博物馆偷东西一点都不难,大不了破坏了整个博物馆的供电系统,然后我们进去晕守卫,黑蛋的狼爪几秒钟就能搞定玻璃罩,到时候带着东西开溜就行了。

  我们这些人从人间的博物馆偷个宝贝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但是如果有人搀和,或者在黑暗里遭到血鬼的攻击,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特别对方是血鬼王子。

  不过这一周的时间还长,我们首先要找到罕莫尔德在纽约的居住地,我准备先来拜个山门,探探对方的水有多深。

  利用索尔和周易家族的人脉情报网络,第二天,我就收到了罕莫尔德的居住地址,一开始我以为会是公墓或者是坟地之类的地方,因为电视里血鬼总是喜欢在这种阴暗,冰冷的地方居住。

  然而,令我吃惊的是,罕莫尔德居然在纽约的一个街区里买下了一幢小洋房,而且还和四周的居民成了邻居,平时大家还一起聊天呢。

  我们到的时候,正好看见罕莫尔德坐在自家门前晒太阳,喝茶,看报纸,一副很悠闲的样子。这一次,我是和黑蛋一起来的,没有带索尔,是因为害怕索尔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罕莫尔德,我们又见面了,我能进来吗?”

  我嘴角出一丝微笑,罕莫尔德摘下墨镜,看了我一眼,然后抬了抬手,我面前的房门自动打开了。

  我和黑蛋走了进去,然而黑蛋却被一层看不见的无形结界挡在了门外,根本进不去。

  “对不起,我讨厌所有的狼,还有狗。你的这位狼人朋友,进不来。”

  罕莫尔德把黑蛋当成了狼人,这也难怪,它们不了解中国所谓的妖族。我让黑蛋在门口等着我,自己跟着罕莫尔德走进了他的房子。

  很快,一个木讷的老头走了出来,为我们两个泡了茶,显然是个管家之类的人物,不过让我吃惊的是,一个血鬼王子的管家,竟然是一个人类,这个老头居然没有被感染!

  “怎么很惊奇吗?我的管家是个人类,是因为他泡的红茶很好喝,而且厨艺很,我和其他的血鬼不同,它们吃不了除了血以外的食物,但是我可以。人类的美食真是非常,不过血鬼似乎天生无法掌握高超的厨艺,所以我只能让一个人类来做我的食物了。说起来,我的管家已经跟随我40年了。”

  我不得不佩服罕莫尔德,这个血鬼王子,看起来非常年轻,但是我知道他的年纪比司马天还要大,本事虽然不强,不过心机很深。

  他不让黑蛋进屋,根本不是因为讨厌狼,而是因为害怕黑蛋昨晚表现出来的力量,能够压制狼族少族长的力量。而我现在坐在这里,已经感觉到从四周的黑暗角落里,有数双眼睛在盯着我,而且都包含敌意。

  我不动声地笑了笑,说道:“想必,你也看到任务了吧,不知道你们准备怎么偷圣物呢?毕竟你们血鬼都是害怕圣物的啊,你们可不被上帝接纳。”

  罕莫尔德却笑了,举起茶杯喝了一口后,居然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本书,我仔细一看,竟然是圣经,它打开圣经,里面竟然放着的是一个银色的十字架,很显然是纯银做的!

  “圣经里说,血鬼的真祖有三个,第一个是杀死了自己弟弟的该隐,第二是为了银币而出卖了上帝的犹大,第三个是阻止摩西离开埃及的埃及人。该隐害怕圣经,犹大害怕银器,埃及人害怕蚊子。所以人们都传说我们血鬼害怕这三样东西,不过,很显然如今我已经展示了。我不害怕所谓的圣物,它只是一样宝物而已。我的方法很简单,走进去,杀过所有看见的人,然后拿走圣物,离开。”

  我看着罕莫尔德,这个家伙心机又深,而且还非常强势,它在告诉我,所有阻挡它的人都要死,包括我们。

  如果我们挡它的路,就会连我们都一起杀了!

  “那你们呢?准备怎么偷圣物呢?”

  罕莫尔德微笑看着我,等待我的答案。

  我同样举起茶杯,喝了一口说道:“我的方法很简单,杀光你们,然后偷走圣物,完成任务。”

  此话一出,罕莫尔德脸色微微一沉,它估计也没想到我会这么直白地挑衅,而那些黑暗中蠢蠢动的血鬼们一个个都有些按捺不住,想要现在就杀死我。

  “我听说你们东方人,特别是你们中国人应该都是很胆小的,不过没想到我接触的第一中国灵异人士,就这么强势,你真是让我吃了一惊。”

  罕莫尔德冷漠地说道,它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了。

  我缓缓站起身来,看了身后一眼,又看了看罕莫尔德,平静地回应道:“你错了,中国人不是胆小,而是谦虚。我们从不将自己的力量表的太明显,而是深藏不,但是这不代表我们懦弱。另外,我现在送你一句中国的古诗表达一下我的决心,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好自为之,罕莫尔德。”

  说完之后,我大步地走出了罕莫尔德的家门,我知道背后的血鬼们想要动手,但是却被罕莫尔德制止了。

  因为,我的手臂上星光缓缓围绕,在它的面前展出了星光非凡的迫力。

  走出罕莫尔德的家门,黑蛋立刻走了上来,问道:“怎么样?”

  我轻声说道:“这家伙,果然厉害啊。今晚估计它就要对我们动手了,回去准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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