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花店的爱情故事
原来,这顶假发是用真人的头发做的,而这头发属于一个叫菲菲的女孩。菲菲18岁辍学,为了给母亲治病,被迫成为了一名夜场陪酒女。
每个在夜场工作的女孩都会有一个艺名。因为菲菲一头红色长发,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红。是难听了点,土了点,但是却十分好记。
菲菲是全夜场最拼命的陪酒女,她能一晚上陪三个场,喝酒喝到胃出血,第二天还是继续,这一切都是为了钱。
说真的,菲菲非常厌倦这样的生活。对肚肥肠的油腻老男人假笑,被吃豆腐不能反抗,跟客户**。但是只要菲菲想到躺在病上面的母亲,就有了动力。
菲菲这一干就是三年,直到母亲病情加重去世,菲菲在伤心之余居然还有种解的感觉,她答应过自己。等到再也不需要给母亲治病的时候,她就离开这个行业,然后回老家,用这几年的存款开一个花店。
现在,这个梦想终于要实现了,菲菲毅然决然的回了老家,还真的开起了一个不大的花店,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在花店里侍花花草草,然后逗逗自己养的猫。
或者躺在门口的躺椅上看着来往的行人,帮客人选花、搭配,然后聊聊天。生活惬意极了,菲菲也将自己的一头红发染回了黑色,每天素面朝天,反而是真实的自己。
菲菲也想过嫁人。想过组建自己的家庭,但是之前在夜场工作的不光彩经历,让菲菲十分自卑。家里亲戚给她介绍的男朋友,她一一拒绝。
直到有一天,她小小的花店来了一个客人。身材高大,面目英俊。身上有一种成男人的稳重,这让菲菲怦然心动。
而男人的眼里也明显有对花店这个漂亮的老板娘有灼热的情感,男人在菲菲的花店里选了两束花,一束康乃馨。一束向葵。
他将康乃馨带走,却把向葵送给了菲菲。从此以后,每天男人都会来花店,送菲菲一束向葵。
菲菲也渐渐跟男子络起来,在交谈中得知,男子的名字叫冯飞,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事业有成,最关键的是单身。
冯飞身上的沉稳气质和博学让菲菲渐渐沉,但是她却一直都在控制自己的感情,她觉得冯飞太优秀,而有过不光彩经历的她配不上他。
冯飞却一直没有向菲菲告白,只是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电闪雷鸣,都会来菲菲的花店送她一束向葵。
终于,菲菲不解的问他,自己明明是这个花店的老板娘,想要什么花都可以,为什么冯飞还要送自己呢。
冯飞笑笑回答了菲菲的疑惑,他说,你有的是你的,但是这是我送你的,不一样。
冯飞还说,这一辈子,自己只能送两个女人花,一个是自己的母亲,一个是自己的爱人。
冯飞的意思十分明显,在他灼热充爱慕的眼神中,菲菲再也忍不住抛开了自己的种种困惑,投入冯飞的怀抱。
冯飞对菲菲很好,虽然工作很忙,但是每天下班都会来菲菲的花店,陪菲菲关店,遇到闲暇时候,冯飞甚至会在花店陪菲菲坐一整天。
两人仿佛有聊不完的话,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直到冯飞带菲菲见了自己的父母,跟菲菲求了婚。叼农团号。
其实菲菲心中一直充斥着不安和愧疚,她想告诉冯飞自己曾经的经历,但是害怕说出来之后,冯飞会嫌弃自己,于是菲菲决定将这件事烂在肚子里,成为自己一辈子的秘密。
菲菲答应了冯飞的求婚,于是两人开始紧张的筹备自己的婚礼,但是这个时候,冯飞的公司却出问题了,公司财务携公司的动资金逃跑,导致整个公司无法运转、
冯飞陷入了十分艰难的境地,他忙得焦头烂额,却没能将公司的状况扭转乾坤。而菲菲也将自己的花店盘了出去,为冯飞的公司筹钱。
但是这些钱对冯飞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公司很快宣布了破产,还欠了一股债,冯飞很快颓废下来,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门。
菲菲一直在身边不离不弃,但是没有经济来源的两人,只能花菲菲之前的存款,但是存款毕竟有限,两人很快就坐吃山空。
屋漏偏逢连夜雨,冯飞欠款的合作单位因为冯飞不还钱,找人将冯飞打了一顿,还威胁他们,如果冯飞不能及时还钱,更严重的后果在等着他们。
这时,走投无路的菲菲想到了一个来钱快的方法,那就是继续回去夜场,当一个陪酒女,于是菲菲骗冯飞,自己家亲戚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很赚钱的工作,自己要去打工,每个月会给冯飞打钱,让冯飞不要担心自己。
冯飞每天醉生梦死,根本不在意菲菲去或留。于是菲菲重新回到了夜场,将一头黑发染成红色,换上了小红这个名字。
但是,现在的夜场已经不是以前的夜场了,更多年轻漂亮会玩的女孩选择了这份轻松还来钱快的工作。
而菲菲就成了“半老徐娘”于是她只能更拼命的陪客人喝酒,但是赚的钱却越来越少。菲菲几乎是全夜场最拮据的陪酒小姐,因为她所有的钱都打给冯飞。
甚至有很多次,自己胃出血,都舍不得去医院检查,只是喝点药扛着。菲菲每天给冯飞打电话,冯飞不是不接,就是接起来也已经喝得烂醉,话都说不清楚。
有一天,菲菲接了一个客人,那个客人在n市有钱有势,他见了菲菲就说菲菲像自己的初恋情人,居然提出要包养菲菲。
但是菲菲当陪酒女以来,虽然被客人吃豆腐,但是一直都不出卖自己的**。菲菲拒绝了他,客人也没有强求,只是给菲菲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让自己想开了就联系他。
没几天,菲菲接到了冯飞的电话,在电话那头,冯飞的声音惊恐,原来,催款的人又找了打手将冯飞的胳膊打骨折了,还在电话里继续威胁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