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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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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雪却嫌晚,故穿庭树作飞花。”这是北方的春天。

  但这样的景,这片大陆的人,是很难见到的。十八里磨刀岭已经是试炼大陆的最北端,因为有大江阻隔,江北的情况一概不知。

  黑夜也曾差遣捷天驾金龙渡江,可不知为什么,大江当中有无形障碍阻隔,无法穿越。反复了几次,这才死了心。不过这样也好,大江就是神仙山天然的屏障。

  十八里磨刀岭,意渐起。

  枝头已见翠绿的芽,小草也偷偷地从泥土中探出头来。山林里,冬眠醒来的小动物也四处游窜,一派生机盎然。

  美好的景象,风云寨要做的事情,却是大煞风景。今必然血成河,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天色未亮,疯虎便拉起了三四百号人,扛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徒步朝十八里磨刀岭南侧的碎石平地赶去。

  那些临时拉来当啰啰的民一脸困倦,呵欠连天。

  “狗剩,头头分了你几斤粮?”一个扛着树的农民,问边上的人。

  “五斤,说是打赢了回来,还能五斤。”

  “你这体格是不值钱,俺能有十斤咧。”那人一脸得意。

  名叫狗剩的农民叹了口气,视线落到周围嘈杂的人群当中。要论力气,他至少比刚才问话的人,大了一倍,可这待遇没法比。

  人命不值钱,况且也身不由己。

  他们这批人,因为自家的部落头领冲撞了风云寨的头领,连带整个部落都被贬为奴隶。

  要说这个寨主还真是有点手段,原本差遣奴隶做事,天经地义。但他却不强制要求,奴隶可以不干活,但是却木有饭吃。要想肚子不挨饿,就得加倍卖力,因为奴隶的收成,只有平民的三分之一。你必须干三倍的活,才能勉强饿不死。

  为了十斤粮,把脖子栓在带上去拼命。他们还得抢着去,为啥呢?

  大当家的说了,杀一人,就可以离奴籍。杀两人,可以多获得一个离奴籍的名额,其余依此类推。

  狗剩现在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因为这个政策是对山寨的啰啰开放的。至于临时入伙的,要求高了一倍。必须杀两人,才能离奴籍。

  “杀人,杀人,”狗剩红着眼睛,择人而噬。

  周围的人也是一脸煞气,巴不得一人干翻十个八个的。因为除了离奴籍,还有奖励。一个人头,价值银币一枚,也就是100个铜币,可以兑换到25斤粮食。对于饿得前贴后背的奴隶来说,这个惑实在太大了。

  他们不是没有力气,他们比神仙山外头的农民力气起码大一倍。但是,却不敢反抗。连千人敌的落头头都寨主被收拾得服服帖帖,他们造反也是白搭。

  前头那花白胡子的苟老头,本来是他们的部落首领。现在竟然反过来监视他们,还铁面无私。

  姓啥不好,非要姓苟。

  狗剩一脸焦虑,他没多少文化,本来也没大名。现在被寨主贬为姓苟,你说他叫苟剩好呢,还是叫苟狗剩。这名字听起来像忒别扭,像是“狗狗生”

  不过,他现在可是瞎心。要想明白到底叫啥名,至少得活着回来不是。

  该死的兽人,万恶的寨主!

  “都听好了,”前头骑着高头大马的疯虎,勒住缰绳,朝身后扯起嗓门“等下到了碎石地,都给我打起来精神来,谁要是落了俺们风云寨的威风,关三天小黑屋,只准喝凉水。”

  话音刚落,后头又传来另一号犷的声音:“二当家说的,都明白没?俺金千钧再补充两句,凡是像个娘们,拉屎、子的都算。俺金千钧可看着咧,谁要是敢不往前冲,半路扯后腿的,看俺金千钧不死你。”

  这是三当家铁牛,自从得了赐名后,这家伙得瑟不已。无论什么场合,都要提一下自己的名字。刚才没说几句话,自己名字倒提了三遍。

  到了半路,几家山寨的人也赶了过来,他们同风云寨的几位当家的打过招呼,跟在后头。

  “伍当家的,早饭吃过没?”三里寨的当家郝禄,抛过来一句没营养的话。他带了五十号人手,便走边啃着一个面饼。

  掏出一块黑不溜秋的干粮,他伸手递给黑夜:“大当家的,来一个。”

  “吃过了,你吃慢点。”看那面饼半生不,还黏着锅灰,黑夜完全没了胃口。管中窥豹,这十八寨的伙食水平可不咋地。难怪来到风云寨,个个跟饿狼似的。

  “来一个嘛,俺妹子烙的,可好吃了。”郝禄还是很热情。

  “那好吧,”黑夜盛情难却,只好接了过来,随即到战马的褡裢里:“谢过郝当家的,俺先留着,留着。”

  天色大亮,大批人手终于赶到碎石地,十八寨的人信誉还是不错的,每家都来了。黑夜将一众啰啰排队列阵,在碎石地上安排好。

  疯虎肩扛大号斩马刀,在马背上来回巡视。黑夜不管事,他得带头。不过这些人手的直接领导者,是铁牛金千钧。大当家许诺过的,谁也无法反驳。

  四当家刘梆,领着六、七队人马,装备良。其中有五名绿衣护卫,这是黑夜的亲卫,其余小队长一律黑衣,啰啰一律白衣,他们都属于亲卫的候补人选。衣服的着,按照晶力等级分。白、黑、绿、蓝…,蓝武还早,他自己还未达到。

  他的人马,不限资源供给,所以提升很快。比起赵一彪军中兵士来说,还有差距。但也能算得上是兵了。假以时,将会以这队人马作为骨架,搭建新的武力体系。

  两队长弓手,两队长兵,一队刀盾兵,一队长剑兵。他学赵一彪军中的步兵配置,尽量混搭兵种。

  这边一声响锣,对面国主一方旌旗林立的军队中,传来擂鼓声。

  这是要接战了。

  十八寨的人马散布在山林中,居高而视,权作壁上观。只要黑夜这方不败退,他们就不出手。

  “谁来拿下第一阵?”黑夜在人群后方,一脸严肃,向自家几位头领发问。

  “主公,我来。”范青萍,一拍战马,率先敌。他是山寨的师爷,暂时定为是智囊,他必须上一手,才能加重在山寨里的话语权。

  “准,带五十人。”

  范青萍伸手指点,将最左侧的五队人马点了出来,然后一同向场地中央去。

  这处碎石场地,长宽各三里,天然的战场。黑夜他们来时,曾在这里临时驻扎。但今天,却是注定要染血了。

  对方的阵列完整,横平竖直,但从整齐划一的动作来看,绝对要比郑南萧云山的人马还要强悍。这也是无奈之举,这边都是小国,常年相互征战,没有拿得出手的兵士,就等着灭国吧。

  一个方阵,十队人吗,一名瘦小悍的百夫长领队。

  瞧见这一架势,跟在范青萍身后的啰啰顿时慌了神,双腿开始打摆子。虽然他们力气大,可毕竟就是个没见识的农民。一见对方气势出来了,自然就弱了一头。

  范青萍回头看了一眼,立刻勒马高喊道:“想离奴籍的就给我打起精神来,临阵逃,一律处斩。”

  说完一勒缰绳,加快了速度。

  一众啰啰被一提醒,立刻开始红眼了。

  谁都不想死,也不想一直饿肚子。

  只要杀人,只有杀人,才能过上正常的日子。

  不知道谁先爆发了一句:“杀。”

  剩下的啰啰都跟着吼了起来:“杀…”

  杀声震天,气势顿时一变。

  兵对兵,将对将。

  这个时代的战争还比较儒雅,双方见面后,互相抱礼,报完家门,武将才捉对厮杀。

  这种行径,黑夜不屑一顾。

  但是今天,他不得不依照传统习惯来。

  要想敲山震虎,就得光明正大地打过。

  只有把对方打怕了,才能稳住脚跟。

  周围的国主才会有顾忌,也才能得到十八寨的同行的尊重。

  范青萍自称书生剑,快剑无影,夺命追魂。对方也报了名字,军职。双方人马按捺不动,观望头领厮杀。

  范青萍平武功不显,但手下确实有两把刷子。他跟随黑夜久,无论是晶力,还是武技上,都有巨大的提升。

  喂食过大力丸的战马非同凡响,冲锋的速度比寻常马匹速度快了三分之一。

  见到范青萍迅速冲杀过来,对方那百夫长也吃了一惊。

  “呔!”他紧握长矛,朝范青萍遥指。身下健马提速,更快地了上去。

  一寸长,一寸强。

  三四米长的武器,在马上对战,占了极大的优势。

  但范青萍不蠢,距离对方十几米的时候,他突然腾身而起,撇了身下马匹,在空中向对方冲去。

  赤手空拳,他这是要那般?

  对面的百夫长一愣。

  就这一愣的瞬间,范青萍已经当头垂落。

  那百夫长也不是吃素的,长一震,一招长鲸戏水,身一抖,便当做长向范青萍拍去。

  势未老,便又转成毒蛇出

  范青萍空中无处着力,不出意外,便是一个透心凉。

  也不见范青萍有什么躲闪动作,竟直奔矛尖而去。

  长矛如同利剑,闪电般穿出。

  那百夫长忍不住,在心底大叫一声:“好”

  愣头青,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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