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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篇文的开头,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靠挣稿费生活的人,从王朔先生始,我们这种人都自称为“码字儿”的。我虽不能与王朔先生比,但这几年也写了几篇小说,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和几家出版社也混了。一些影视制作人也纷纷上门约稿,索要他们需要的东西。他们需要的东西就是在影视市场上相对好卖的东西,比如古装戏最好卖,特别是这一阵最走俏的清宫戏或武侠戏;又比如警匪戏也好卖,警匪大战多年来叱咤荧屏,高低好赖都容易出手,若再能与反腐或反黑挂钩,那就更加如虎添翼。因为一沾上主旋律就能把片子卖到黄金时间主频道,让贴片广告的收入高上几倍轻而易举。

  再比如,喜剧。写不出《我爱我家》那种隽永的,写个《还珠格格》那类闹腾的也行,也是眼下时兴的一路。电视剧本来就是大众娱乐,本来就是文化快餐,就是商品。一沾商品二字“消费者就是上帝”的规则放之四海而皆准。这年头老百姓下了班打开电视就图一乐,所以一定要搞喜剧。

  一位资深的电视节目投资商向我做了如上教诲,令我大开茅。但同时深感生不逢时——我的历史知识尤其是清史知识近于小学水平,性格拘泥又不擅“戏说”;对金庸古龙一类武林诸侯各派功法既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公安题材的电视剧我虽也搞过,前有《便衣警察》险些成名,后有《永不瞑目》锦上添花,但前年抛出的《玉观音》已成强弩之末,再弩必是狗尾续貂。纵观这几年警匪戏一高于一,情节人物早被高手用尽用光,步其后尘还能让观众拍案惊奇,已是不可能完成之任务。当然最难的还是喜剧。写喜剧,如果不沦为《还珠格格》的话,如果让圈里圈外都叫好的话,那样的境界非我辈所能为也。我一向认为,写喜剧比写正剧和写悲剧,更需要思想智慧的博大深!

  但这位电视投资商并不缺乏他们这种商人特有的执著,他一再给我启发并出谋划策,他以我多年前一部作品的成功来鼓舞我的自信,那部作品名叫《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由著名的煽情大师赵宝刚搬上荧屏,把一位正在电影学院上学的新人徐静蕾捧为当时全国的头号青春偶像。投资商说:你还是写情感戏吧,小情小调你不是很拿手么,最好写点隐私什么的,更好是写那种纪实的,情感纪实现在可是流行得很呢。

  这我知道,多年以来,关于个人情感隐私的纪实文学经久不衰,很多强势媒体都辟有专栏,在我居住的北京市,就有北青报的“口述实录”和晚报的“私密独白”等,都有极高的阅读率和比较固定的读者群。这类文学也成就了不少“码字儿”的“腕儿”如安顿等。但我依然心存顾虑,既然早就有“腕儿”在前,我再照虎画猫地“情感”一番“实录”一番,恐也难有新意,亦有学步之嫌。但投资商不以为然,他说:《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发表时,形式上是小说,实际上就是“情感实录”那篇小说最早的素材和最后的格式,确是我对一个退役女民警的采访。从作品发表的时间上看,我应当算是这类文体的前辈。那些靠这路于造化成名的作家,说不定还是跟我学的呢。

  投资商的这番话与其说让我有了信心,不如说让我为之感动。我从小比较自卑,因此对一切夸奖的话、吹捧的话,总是内心渴求,情愿当真。为了不让鼓励我、推崇我、看重我的人失望,经过数思考,终于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约了一位多年没什么来往的老同学,一个外号叫爷们儿的报社记者,在“谭鱼头”吃了一顿晚饭,郑重地向他请教写作情感实录的门路。

  请教门路,说白了就是请他推荐介绍一点线索。他们当记者的,接触社会层面广泛,上至显贵名,下至引车卖浆,无所不有。果然,那天晚上就着热腾腾的“谭鱼头”我的这位老同学向我批发了一堆腹爱恨情仇的痴男怨女,这些人大都来自报社的读者阶层,读了别人的爱情波折家庭不幸,便也提笔写信,向编辑们一述平生。第二天我的老同学还挑了几封这类读者来信给我参考,我按上面的姓名地址—一找到了那几位渴望倾诉的“苦主”他们大多身居白领,学历较高,甚至事业有成,但感情生活颇不如意,牢腹,感慨良多;或过去受过挫折,至今难以自拔,谈起往事,不堪回首。可惜他们的倾诉,主观感受太多,具体细节不够。议论和观点虽不乏辟之处,但客观事件则相对单薄;纵有一唱三叹,当时听来耳酸楚,无奈事后看看笔记,不过痴心女子负心汉,包了二设二房,或负心老婆贪富贵,跟着金钱走他乡…之类。谈了四、五位,如果要写成电视剧的话,那点素材加起来也只够写两三集的,而投资商的要求很明确:二十集!电视剧不够二十集,什么广告都不愿跟上去。

  无奈,只得再找老同学爷们儿,问他还有没有更好的线索。爷们儿想了想,有些迟疑地,又说出一个人来“那你去找找他吧。”他说,并且当即给我写了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人名。写完后又主动打电话和那人联系,把我想去采访的意思说了。看来对方不太积极,爷们儿在电话里和那人拉扯半天,又卿卿咕咕说了些意焉不详的耳语,才算搞定。他替我约了那人第二天晚上在一个名叫“平淡生活”的酒吧见面。时间是晚上九点,让我们双方都到吧台,各拿一份北京晚报作为标识,跟特务接头别无二致。

  我知道“平谈生活”是个“静吧”人一向很少,比较适于谈话。

  我谢了爷们儿,问:“这也是你们的读者吗,有他给报社的来信吗?”

  爷们儿笑笑,说:“不是读者,是我在一家医院认识的。”

  “噢,你们是病友?”我有几分意外。

  “不是,他是那个医院里的护理员。”

  “护理员?”

  “我有一阵在医院里采访,和这人聊过。后来我又打电话约过他,跟他算是了吧。你去跟他聊聊,要是有你需要的东西,就聊下去,要是聊着没劲就随便扯两句然后走人,给他个五十块钱也就成了。”

  “五十块钱?还要给钱吗?”

  我以为耳朵听错。

  “没错,”爷们儿的表情很平常似的,说:“他们这种外地打工的,你跟他们说什么都没用,给钱就行。我刚才已经替你砍过价了,要是只谈一两次或者两三次,每次就给五十,要是谈的次数多,每次给个二十三十也就行了。我记得你上次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那回,不就谈了二十次么,最后写成剧本了,不多不少正好二十集吧。你这回打算写几集呢?”

  我也不知道这回能够写几集,我甚至不知道这种命题文章式的剧本我到底能否写得出。我低头看看手中那张纸条,在那个毫无生气的电话号码旁边,却飘着一个精灵古怪的人名:优优。

  优优,是女的吗?

  爷们儿暧昧地笑笑:“当然是女的,发一男的让你谈半天还得付他钱,你还不把我骂死!

  我也冲爷们儿笑笑,顺势调侃一句:“长得漂亮吗?”

  爷们儿说:“你到底是去情感实录呀还是情感实践呀,要想实践我给你另找别人,起码找一门当户对有共同语言的。别那么不开眼,见个外来妹就想人非非。”

  我收了字条,笑着告辞:“君子不夺人之爱,你只管放宽心吧。”

  第二天晚上,我提前十分钟来到“平淡生活”酒吧,那酒吧暗藏在一条小街的深处,一向默默无闻。我推门进去,看到这里与往常一样,每个角落都晦暗不清,只有吧台被灯光打出一片温暖的亮,在那片鲜橙般的亮里,已经坐了一个人,看背影是女的。门外秋风乍起,可她仍然一身夏装,看起来有些单薄瑟缩。

  她背朝着我,正在翻着一份北京晚报,听见门响,就回头看我。她的第一道目光并未投向我的面孔,而是盯住了我手中那份同样的报纸。

  我向她注目,并示以微笑。

  她马上还以微笑,却笑得勉强而又短促,甚至还有几分尴尬。在我看清她的面容之后,我猜测了她的岁数——也许她只有二十岁或者更小。她脸上的稚气增加了

  我的沉着与自信,并且让我很快找到了适合的语气:“你是老余介绍来的吧,我们去那边坐好不好,那边舒服一点。”

  我一边说,一边率先向里面的角落走去,语气中有成和主见,甚至带有一丝命令的威严。那女孩果然听话地跟上来了,亦步亦趋地随我走向最里面的一张小桌,又随我在那张小桌的面前,拘谨地坐下。

  我的语气虽然严肃,但我的面容始终和善,用淡淡的笑意,竭力消除她的局促。我为她要了一杯果汁,为自己要了啤酒,然后,开始了交谈。

  我先通报了自己的姓名:“海岩,作家。你呢?”我问:“你就姓优吗?”

  女孩说:“我姓丁,我叫丁优,他们都叫我优优。我知道你,你写的小说我看过。你说世界上真有你写的那种爱情吗?”

  我笑笑:“总归有吧,比较少罢了。”

  优优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声:“也许吧,像我们这种人,就更碰不上了。”

  “为什么?”

  “因为穷啊。没钱,有谁爱你!”

  “也许,有钱的人会爱你吧。”我这样说,口气有些玩笑,其实并非玩笑。

  优优笑笑:“我宁愿爱一个我爱的人,不愿爱一个爱我的人。”

  我也笑笑:“你爱的人也爱你,不是最理想吗。”

  优优收了笑,没有接下去,停顿了片刻,突然问道:“今天咱们就谈这个吗?”

  我把一只笔记本从包里取出来,说:“呢——我想,先谈谈你的家吧,你是哪儿人?”

  优优没答,反问:“咱们要谈多长时间。”

  我看了一下表:“怎么,今天你还有事吗?”

  优优说道:“余大哥没跟您说吗,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要是时间长的话,还得加钱的。”

  我不有点反感,看着那张年轻的脸,那脸上只画了很淡的妆,但已足够漂亮。那种漂亮所代表的气质,是宝贵的青春和朝气,与我耳中听到的话语,显得格格不人。这让我觉得那张好看的脸皮,不过是一副精美的面具。

  其实我也明白,这些外来的打工妹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有如此商人嘴脸。就像有的少数民族人人能歌善舞一样,这些出门在外挣钱活命的年轻人,飞进大都市这片树林子,时间长了哪有善鸟。他们万事不离易,且易的路数,就跟当年地道战那部电影里的台词一样:打一换一个地方,不许放空

  我说:“没有啊,老余跟我说谈一次最少两个小时以上。如果谈个两三次,一次五十,如果超过三次,二十就行。要不然咱们打个电话问他。”

  优优愣了一下,显然没听出我的话中有诈。心虚了片刻,退缩回去:“大哥,我看出您这人好的,我也不想为难你。反正我也来了,今天就先谈吧,五十就五十吧。不过大哥你能不能多谈几次,我把我的事都告诉你,我还知道好多别人的事,我都可以告诉你的。这一阵反正我也没事,可以随叫随到的,那咱们就两个小时算一次吧。”

  我点了点头,于是成,谈话重新开始。但这时候我对这场很可能仅此一次的采访,已不抱太多收获的幻想,我在记录本上未着一字便已兴味寡然。我想,这种钻进钱眼儿的女孩,还有爱情吗?这种女孩对伴侣的追求和对婚姻的态度,与她们从小就习以为常的易心理,还能真正绝缘吗?

  那天晚上的谈话依然从优优的家乡及父母开始。优优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我以前去过,那是一座风景美丽的灵小城,名叫仙泉。城中有座仙泉公园,园中有山,山脚有潭,上有明瀑,下有暗涌,为千古名胜,自始山以水传,城以泉名。不过我对这座小城最深的印象,却是城中女孩的面容。仙泉街上走的,几乎个个如水如花,粉黛不施,衣裙无华,只凭眉目动人,尽得山水之韵。

  我面前的女孩优优,不仅相貌,而且声音,都如仙泉的清纯之水。使你很难,也不愿,将她在谈话之前和我进行的那场迹近敲诈的易,联系起来。她用清澈的声音,将她不幸的童年,娓娓道来——她本不应出生的,只因父亲一心想要一个儿子,所以丁家就一连有了三个女孩。母亲在她出生的同时死去,死于难产。父亲在她刚刚懂事的时候死去,死于事故。她是靠大姐带大。因为她是计划外生育的孩子,所以一直上不了户口,因为上不了户口,所以一直进不了学校,她的小学课程全是在家自修,老师就是她的大姐。直到父亲死后,二姐被无儿无女的一对夫妇领走,她才在自己生长了十年的城市,得到了一个合法的身份,这也是父亲所在的工厂对父亲丧葬抚恤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

  我们每个人,当听到或看到别人的童年经历时,都会下意识地与自己的童年做出比较。对我来说,小时候发一次高烧,参加一次军训,可能其痛苦和磨砾都足以记忆终生。尽管,优优童年的不幸并非我采访的主题,童年的生活离我所要窥取的爱情与隐私,毕竟相隔太远,但仍有某个角度,给了我一些探究的兴趣:我想知道,童年不幸的人,自小生存艰难的人,长大后对爱情是更感呢,还是更麻木?是更加渴望拥有呢,还是无足轻重?

  那天谈话结束的时候,我又约了第二次见面的时间。后来又约了第三次和第四次…我后来记不清我们陆陆续续谈了多少次,吸引我的并不是这女孩童年的不幸,也不是她现在的美貌,甚至,后来也不是出于追求剧本情节的需要。而是,这个看上去有些唯利是图的女孩,其爱情的经历却是我从未体验也从未耳闻目睹过的,它似乎应当发生在主义的中世纪,而不是发生在礼崩乐坏的现在。在现在这个时代,我甚至不能肯定,我所要描写的主人公能否算得上谈过恋爱,也许恋爱对她只是一个纯粹的幻想。幻想人人都有,但人人都没有像她这般痴和认真。

  我试着将优优的故事写下来,我还准备去采访这个故事中涉及到的其他人。我没有用这类情感实录文体中最常用的问答格式,甚至没用第一人称来写。这样做的风险是可能丧失某些纪实感,从而不那么真。而好处则是可以自由地将我所听到的素材和感觉,全面地考量整合与重新剪裁,而且避免了与《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写法上的重复。我在打完腹稿后才发觉这个故事有一点平淡,其情节的复杂和刺,远远不能足电视剧对戏剧的要求,犹豫再三盘算再四我决定暂先将它写成一部小说。小说通常只为有兴趣静心阅读的人而作,不必在每一个段落都惶惶不安地担心着心浮气躁的电视观众骂骂咧咧地换台!

  因为我要写的只是优优的爱情,所以那些与爱情无关的童年往事,包括优优亲生父母的生前身后,都尽行略去。这部小说就从优优与周月的第一次见面那天写起。从这一天写起时我就已经估计到那位热情的电视剧投资商可能非常失望,也许他等不到把全书看完就决定不要了。按他的要求我本来应在第一集就布下一个阴谋陷阱,令观众疑云重重,最好先死个人什么的,或者让有情人生离死别,以便到最后一集时再终成眷属。这既符合广大观众的欣赏情趣,又是商业电视剧的经典套路。但这套路与优优的真实经历实难相符,所以我还是坚持从那个看上去极其平凡的日子开始,平铺直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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