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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坐牢也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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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中国子为给日本籍丈夫报仇,花30万元通过警察雇佣俄罗斯籍杀手,冒充意大利大使杀死丈夫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成为中国首例雇佣外国杀手复仇的案件。这些新闻要素加起来,应该足够吸引人们的眼球了。但是,这只是浮在本案表面上的一些皮,因为很少有人知道,这位雇凶杀人的中国子,是一位毕业于名牌大学法学院的高材生,她深深地懂得法网难逃,但为了报夫仇,她却勇敢地承担了自己的罪责,在处理完丈夫的身后事情之后,她本可以一直滞留在日本以逃避法律的惩罚,但她却毅然决然地回国自首,坦然走上法庭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

  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对一审法院判决的刑事部分提起抗诉,而除了本文主人公之外,其他被告人同时提起了上诉。2006年9月30,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此前的一审判决。

  那么,一个法律专业的高材生为什么要知法犯法?我们对于她的敢于“担当”应该怎样评价呢?

  合伙失败,丈夫含恨死去空遗恨

  我们首先应该提到的是本文主人公,33岁的童琇琳。她是江苏苏州人,10年前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法律系,是同学和老师们公认的高材生。因为才华出众能力强,所以她大学毕业以后留在了北京工作。

  身材娇小的童琇琳却有着坚强的内心,她在同学和朋友圈中以有主见和办事果断著称。这也包括她冒着很多阻力,毅然决然地嫁给了日本留学生冲浦秀昭。最终,童琇琳让朋友们看到了童琇琳眼光的准确。冲浦秀昭的确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们夫的恩爱令人羡慕。当然,这份爱情也使童琇琳这个弱女子冲冠一怒,雇凶杀死了丈夫的仇人而成为罪犯。

  在中国读书的留学生冲浦秀昭在与童琇琳结婚不久,就开始表现出他的经商天才。在北京繁华的朝阳区燕莎商场一带,冲浦秀昭发现了商机。因为随着北京国际化都市进程的加快,燕莎商场附近又是很多大使馆聚集的地区,如果在这里开一家日本饭馆肯定能火。他决定借父母的钱在燕莎附近开一个饭店,引进日本料理。

  事实证明冲浦秀昭的这个决策是正确的,如果他独立经营,肯定会大获成功,因为10年前北京还很少有日本料理店。但是,他没有想到,问题却出在了他与合伙人的合作上。

  冲浦秀昭的合伙人叫唐晓斌,他的祖籍在黑龙江哈尔滨市,但是他出生在北京。因为冲浦秀昭当时是留学生身份,虽然投资了60万元,却只能以只投了20万元的唐晓斌的身份去工商机关注册。1996年11月,冲浦秀昭和唐晓斌合伙,在燕莎商场旁开了一个叫三四郎的日本料理店,用的是唐晓斌的个体执照,冲浦秀昭和唐晓斌各占45%的股份,其他10%的股份给厨师。

  冲浦秀昭和唐晓斌虽然私人情不错,但是冲浦秀昭对中国文化传统的了解毕竟有限,他并不知道中国有一句古话“买卖亲手做,庄稼不托人”在燕莎的这家店后来因为拆迁关门了,之后,冲浦又和唐晓斌合作在建国门外开了一家店,出资是每人一半。

  合伙做生意虽然赚钱,但由于冲浦秀昭一边忙于上学,一边还要分身做生意,自然招来唐晓斌的不。唐晓斌经常埋怨冲浦秀昭对生意不上心,而冲浦秀昭也开始对唐晓斌不,他认为唐晓斌紧紧抓住财权,隐瞒经营收入。所以两人在合伙经营了不久就解除了合作关系,但公司解体后,一直没有清算财产。

  自从两人的合伙关系解除后,冲浦秀昭一直不停地去找唐晓斌要求清算财产,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钱,以便还给父亲。但因为公司的财产一直掌控在唐晓斌手里,他找了很多理由推。无奈之下,冲浦秀昭只好请学过法律的子帮忙讨债。童琇琳虽然整理了很多材料,多次找唐晓斌归还丈夫投资的钱,但是这笔糊涂账一直没有算清。不久之后,唐晓斌自己却拿着钱在郊区开办了一家犬舍,引进了一些名贵犬种,生意做得越来越红火,而且还开上了加长的奔驰车,俨然是一副大款的派头。

  而冲浦秀昭当初投资的钱是从父亲那里借来的,两人合伙做生意之后,自己的钱却被别人拿着去养狗,而且还死不认账,这使冲浦秀昭痛苦至极,心情极其糟糕。不久之后,郁闷中的冲浦秀昭患上了重病。

  冲浦生病之后,童琇琳被方委托为董事,处理方的事情,但她却无权干涉饭店的经营。在丈夫病入膏肓到去世前的半年时间里,童琇琳几乎天天都在失眠,她的精神压力太大了,她觉得丈夫之所以生病,都是因为唐晓斌欠他这么多钱不还,丈夫的病是让唐晓斌气出来的。

  2002年5月,冲浦秀昭在郁闷中因病去世。临终前,冲浦对子童琇琳说:“唐晓斌至今没有还钱,几年过去了,这些钱是父亲资助给我的,我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父亲,这都是唐晓斌带给我的。”丈夫带着遗憾去世了,这在童琇琳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进而把自己丈夫的死都归咎在唐晓斌身上。童琇琳觉得,丈夫死得太冤了,这一切都是唐晓斌造成的。

  丈夫的去世是童琇琳心中抹不去的伤痛。丈夫去世后,童琇琳给他和丈夫共同的警察朋友王江涛打电话诉苦。童琇琳在向王江涛讲述丈夫的临终遗言时气愤地说:“我恨不得找人杀了他!”王江涛也知道冲浦秀昭与唐晓斌之间的经济纠纷,在童琇琳的丈夫去世之前,他也曾多次帮童琇琳找律师想解决这个纠纷,但因为证据不全,很多律师都不愿意接这个官司。加上唐晓斌不是不认账就是逃避,虽然童琇琳曾从唐晓斌那里拿到一点钱,但事情一直没能解决。眼看童琇琳在气头上,王江涛劝慰童琇琳说:“我们都是学法律的,你千万不要做傻事!”深知法律严肃的童琇琳含泪点了点头。但是,为夫报仇的念头却在童琇琳的心中挥之不去。

  朋友的劝阻和她对于法律的了解,使深陷在痛苦之中的童琇琳打消了“雇凶杀人”这个荒唐的念头。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正是唐晓斌自己的蛮横,让童琇琳义无反顾地举起了屠刀。

  为夫报仇,30万元请来俄籍杀手

  可正当童琇琳要打消“找人报仇”念头的时候,唐晓斌却再次在一个不合时宜的场合怒了童琇琳,并最后招致了灾祸。

  得知曾经的合作伙伴冲浦秀昭英年早逝,消失很久的唐晓斌还是出现在冲浦秀昭的葬礼上,来最后送别这个曾经的日本朋友。当唐晓斌走到童琇琳面前时,童琇琳本来痛苦的心犹如正在滴血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她不住对唐晓斌提起丈夫的遗言,并提出要唐晓斌尽快算清当初的账,以便把钱还给在日本的公公婆婆,了却丈夫的遗愿。

  随着冲浦秀昭的去世,唐晓斌觉得人死债烂,几年前的那笔账不需要再还了,所以他才会出现在冲浦秀昭的葬礼上,他根本没有想到童琇琳会在葬礼上当众重翻旧账。恼羞成怒的他蛮横地说:“我没有欠你的债,你爱找谁找谁去!”

  “我的丈夫就是因为你不还钱气死的!今天你还不认账吗?!”童琇琳早已怒火中烧,恨不得上前撕了这个态度蛮横的男人。

  “你丈夫死不死与我何干?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欠你们的钱?”说完,唐晓斌甩手而去,留下童琇琳泪眼蒙地木然站在那里。就在那一刻,内心充怨恨的童琇琳决定为丈夫复仇,除掉这个不讲信义的男人。

  童琇琳曾经想过很多办法为自己的丈夫讨回公道,但是,熟悉法律的她明白,依靠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自己的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根本打不赢官司。她曾经多次找过律师和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咨询,但是,谁也不能给她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深深的怨恨使童琇琳放弃了一切顾忌。安葬丈夫之后,2002年9月童琇琳再次找到王江涛,因为她知道王江涛不但是丈夫的朋友,更是一个讲义气够哥们的男人,关键时刻能够为朋友两肋刀。

  当童琇琳一字一句地说出“你帮我找人除掉唐晓斌”的要求时,身为警察的王江涛还是吃了一惊。尽管他知道唐晓斌做事的确不够地道,也知道唐晓斌深深伤害了童琇琳和冲浦秀昭这对夫。但是,让一个警察去帮忙雇人行凶,深知法律的他还是有所顾忌。

  在劝说童琇琳很久之后,王江涛吃惊地发现,这个跟他一样懂法的女人已经铁心要复仇了。在情与法面前,仗义的王江涛最终决定为朋友两肋刀,帮童琇琳这个可怜又坚强的女人一个忙。但是,话到嘴边王江涛还是明确地说:“我可以给你介绍人,这个人跟冲浦秀昭也认识,你们自己谈,就跟我就没有关系了。”

  王江涛以为,他只是给朋友牵针引线而已,自己并没有去实施犯罪,所以牵扯不到自己。何况,王江涛给童琇琳引荐的是一个有着俄罗斯背景的朋友,让俄罗斯人帮日本人复仇,怎么也扯不到自己。王江涛这个单纯得有点天真的想法,最终为自己带来了6年牢狱之灾。

  王江涛推荐的这个有着俄罗斯背景的人叫吕途。

  身为警察的王江涛负责管理一片俄罗斯人聚集的公寓。这一带的俄罗斯人和与俄罗斯人打交道的中国人较多,在这些人中,有一个来自吉林的年轻人吕途,是王江涛的朋友。32岁的吕途曾在中俄边境做生意,虽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吕途脑袋灵活,在中俄边境学会俄语后开始做俄语翻译工作。后来他来到北京,因为在北京雅宝路做服装生意的俄罗斯人越来越多,慢慢产生了一些债务纠纷,吕途便开了一家专门替外国人讨债的黑公司。吕途在开讨债公司过程中,认识了国内外一些亡命之徒,其中包括后来和他一起杀人的俄罗斯人基多夫纳季。

  王江涛虽然知道吕途的讨债公司没有执照,但仍然经常让吕途配合他的工作。所以,在童琇琳找他帮忙雇凶杀人时,王江涛一下子想到了吕途这个亡命徒。2002年11月的一天,童琇琳再次给王江涛打电话,此时他正与吕途一起,王江涛让童琇琳来找他,就这样童琇琳通过王江涛认识了吕途。童琇琳见到吕途之后,王江涛谨慎地起身说:“你们自己谈吧,我走了。”说完转身离开了他们。

  在吕途居住的公寓里,童琇琳把自己想找人杀了唐晓斌的想法跟吕途说了,而且把冲浦秀昭和唐晓斌之间的关系也说了一些。吕途说可以找个俄罗斯的人帮着办这事,并问童琇琳唐晓斌有没有保镖,童琇琳告诉他唐晓斌应该没有保镖。

  童琇琳很快跟吕途商量好,以30万元的价格请吕途雇用俄罗斯人基多夫将唐晓斌杀掉。随后,童琇琳就开始筹钱。童琇琳向吕途提供了一张唐晓斌的照片,并告诉吕途一些关于唐晓斌的情况,之后童琇琳支付给吕途21万元人民币,另外,王江涛手里还有童琇琳的1万元美金,童琇琳让让吕途跟王江涛要1万美元凑足30万元人民币。

  回国自首,甘愿接受法律制裁

  吕途拿到钱后,并没有着急着办事,这让童琇琳有些着急。2002年12月初,童琇琳打电话问吕途什么时间办事,吕途答应说节前一定办利索。

  听到吕途信誓旦旦的承诺,童琇琳于2003年3月放心地去了日本。她想趁吕途杀人之机把日本公公婆婆的事情料理完毕,然后轻松回国自首。但是,童琇琳到日本后,担心自己回国后杳无音信会让公公婆婆担心,就把自己已经花钱找人杀唐晓斌的事向冲浦秀昭的父母和盘托出。

  冲浦秀昭的父母一听儿媳竟然出如此下策,他们坚决不同意童琇琳这种做法,狠狠训斥了童琇琳一番,劝童琇琳尽快回国阻止吕途他们。无奈之下,2003年6月童琇琳回北京找到吕途,不让吕途杀唐晓斌了,并要求吕途退还已经给付的“杀人款”

  但是,对于吕途这样的亡命之徒来说,已经到手的钱怎么可以再拿出去呢?吕途信誓旦旦地说:“唐晓斌这种人渣该死,你别管了,我一定给你办好!”眼看不可能从吕途那里要回钱来,余恨未消的童琇琳只好作罢。

  在此之后,吕途并没有动手。直到2004年初,童琇琳把吕途约到自己家楼下,再次让吕途还钱,但吕途坚决不还。在整个2004年,童琇琳多次找吕途让他还钱,但吕途每次都说:“你别管了,这种人该杀,我一定会尽快办好的!”

  童琇琳知道,向吕途这种人要钱是很难的。童琇琳干脆把吕途给她的单独联系的电话卡扔掉了。她想,既然拿不到钱,就顺其自然吧。

  让童琇琳没有想到的是,2004年12月5深夜,吕途突然给童琇琳打电话,让她下楼见面。在童琇琳楼下,吕途告诉童琇琳说:“唐晓斌死了,用手干的,用了6发子弹,放心吧!”

  原来,在拿到童琇琳送来的钱后,吕途找到了曾经的生意伙伴基多夫纳季。这个43岁的基多夫身高超过1。8米,脸络腮胡,灰白头发,高鼻梁,曾当过兵,身材十分健壮,据吕途称,他在俄罗斯有黑社会背景,经常帮助中国人在俄罗斯追债,也曾经在吕途的雇佣下成功追过债。

  从童琇琳的口中,吕途了解到唐晓斌十分喜欢狗,而且还经营着一家犬舍。吕途就在“狗”的身上打起了主意。基多夫因为身材魁梧,相貌堂堂,也就摇身一变成了“南斯拉夫驻华大使”为了不引起唐晓斌的怀疑,吕途和基多夫先租了一辆切诺基,又到建国门附近偷了一个使馆的车牌,两人买了铁锤,基多夫还带了手

  2004年12月1下午,吕途和基多夫来到唐晓斌的犬舍。吕途向唐晓斌介绍说:“这位大使要给自己的女朋友挑只好狗。”一听是挑狗,唐晓斌来了兴趣,二话没说就上了吕途的车,驶向远在郊区的犬舍。

  唐晓斌坐在车上,不时地和吕途聊天,当车行驶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工业园一条僻静的土路上时,还在侃侃而谈的唐晓斌突然觉得后脑一阵剧痛,刚才那个风度翩翩的“大使”手中竟拎着一柄铁锤。车停在了路旁,头晕目眩的唐晓斌捂着脑袋趴在地上向二人求饶,可求饶的话还没说完,唐晓斌便被两颗子弹夺去了生命。随后,他们把唐晓斌的尸体扔到了一口排污井里,凶器被扔到了通惠河。

  唐晓斌死了!童琇琳这些年尽管矛盾但却期待的复仇计划实现了。她知道,一切该了结了,她最放心不下的是日本的公公婆婆。2004年12月20,童琇琳去了日本。

  刚到日本的12月22晚上,童琇琳就接到王江涛打来的电话:“你别回来了,吕途被抓了,吕途他们肯定都已经招了你雇凶杀人的事情,警方已经通缉你了,你千万别回来。”

  但童琇琳的话语却令王江涛大惑不解:“不行,我一定要回北京去,向警方把事情说清楚,是我做的我一定要敢于担当!作为一个熟悉中国法律的人,我深知法律的神圣!我违犯了法律就要承担!我愿意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童琇琳的话让王江涛诧异不已,但是,王江涛知道,童琇琳既然说得到就一定能够做到,他长叹一声说:“你要是回来,能不能保证不说出我来?”

  电话那边也传来一声叹息:“我努力吧,但我不能完全保证!”

  2005年3月19下午3点,童琇琳在日本成田机场内,用公用电话给北京刑侦总队打了一个电话说:“我叫童琇琳,是我雇人杀死了唐晓斌,唐晓斌现在死了,我回北京自首!”随后,童琇琳把自己乘坐的航班和时间都告诉了刑警总队。

  2005年3月20,童琇琳告别了公公婆婆,从日本坐飞机回到北京,和民警一起来到了公安机关。同时,童琇琳主动提出向被害人家属赔偿25万元,她的亲属将钱送到了司法机关。

  杀手推诿,是谁开杀人成谜团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童琇琳供述了她雇凶杀人的全部情节。在提到她去世的丈夫时,她的眼圈红了。

  对于童琇琳雇凶杀人的庭审非常顺利,但对于公诉人指控的吕途和基多夫杀人的指控,在对杀人当天情景的供述中,吕途和基多夫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版本。

  吕途称,他们事先买好了铁锤,偷了一个使馆的车牌,是基多夫的。当天他们以买狗为由,将唐晓斌约出。在车开到河北三河市燕郊镇后,基多夫起事先准备好的铁锤锤向了唐晓斌头部。见唐晓斌反抗,基多夫起一把将唐晓斌下车。“当我下车时,只听到两声响,唐晓斌中倒下”当他们将唐晓斌放入后备箱时,听到呻声,基多夫又起铁锤锤了几下。随后,他们将尸体抛在路边污井内。

  而基多夫更是当庭否认自己参与杀人。基多夫称那天吕途带他去见生意上的朋友,为显示身份吕途特意偷了一个使馆车牌。在车开到无人的地方,吕途和唐晓斌下车,两人发生争执。他听到两声响,就看见唐晓斌倒在地上。他本想帮吕途搬尸体,但吕途拒绝了。而基多夫此前在接受审讯时,曾承认过用铁锤敲打唐晓斌头部等细节。

  2005年11月29,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童琇琳雇凶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途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基多夫纳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童琇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江涛有期徒刑6年。4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

  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吕途、基多夫和童琇琳都是共同故意杀人的主犯,按照刑法的规定,吕途和基多夫应判死刑,童琇琳应该是无期徒刑。律师认为,这是一起质十分恶劣的故意杀人案,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童琇琳出主意,吕途和基多夫经过预谋实施杀人,用铁锤击打唐晓斌但没有致命后,虽然唐晓斌求饶,但二人丧失人把唐晓斌杀死,最后还要抛尸,整个过程中没有从轻的情节。对此,基多夫指定辩护律师认为,基多夫和吕途没有被判死刑,原因之一是因为法院出于慎杀的原则。至今,是谁开杀唐晓斌也还是个谜。对于具体实施杀人的过程,基多夫和吕途都说是对方干的,又没有其他证据,法院无法查明具体情况,只能认定两人共同实施。出于对死刑施用的慎重,法院不能轻易作出死刑判决。另外,吕途在被抓获后协助警方抓捕了基多夫,而基多夫最终被判处无期以上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吕途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应被减轻处罚,所以法院依法适用了无期徒刑。对于法院判决4名被告人赔偿死者家属的35万元,童琇琳家属缴纳了25万元在案,吕途家属缴纳了10万元在案,这都成为童琇琳和吕途被从轻处罚的情节。

  一审判决之后,除了童琇琳没有上诉之外,吕途、基多夫和王江涛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刑事部分的判决提起了上诉,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也就一审法院的刑事部分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原审被告人吕途有重大立功表现、原审被告人王江涛系从犯的判决意见不准确;吕途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基多夫纳季的行为不构成重大立功表现,王江涛系从犯的判决意见有误。原判基于吕途有重大立功表现,王江涛系从犯,童琇琳犯罪后自首,且童琇琳和吕途在审判期间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对吕途、童琇琳、王江涛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畸轻,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了第二分院的抗诉意见。

  同时就刑事部分被告人上诉、检察院抗诉的情况,一般来说是很少出现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慎重审理。2006年9月30,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吕途、基多夫纳季、童琇琳、王江涛犯罪的事实,犯罪的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部分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抗诉,驳回吕途、基多夫纳季、王江涛的上诉,维持原审刑事部分判决。至此,这起轰动全国的中国首例雇佣外籍凶手杀人案尘埃落定。

  震撼人心,烈女子知法犯法法也痛

  雇凶杀人这样的新闻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本案给人最大震撼的不仅仅是警察帮人雇凶,而是学习法律的高材生雇凶杀人后回国自首,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知法犯法的典型案例。

  在我们看来,知法犯法不算什么重大新闻,因为我们的“知法者”越来越多,出现一两个知法的法盲在所难免。让人惊讶的是,身为警察的王江涛在同样知法的童琇琳发生民事纠纷时,居然在这起雇凶杀人中起到中介的作用。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知法的童琇琳为什么冒着被判死刑的危险雇凶杀人?因为如果不是童琇琳自首和积极赔偿,她很有可能被处以极刑。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女人冒着明明知道如此危险的结果,花30万元雇凶杀人呢?

  这就颠覆了我们固有的观念,因为通常我们认为警察和专业学习法律的人,在亲属、朋友发生民事纠纷时,应当告诉他们相信法律,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纠纷。那么,是什么让一个懂法的女人和一个作为执法者的警察,都抛弃法律的正当程序,而采取雇凶杀人这种极端方式来解决民事纠纷呢?

  我们没有理由指责司法是否畅通,但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司法解决纠纷途径的畅通问题。因为作为知法者,如果知道司法解决纠纷能及时畅通,那么就没有必要用雇凶杀人的极端手段来解决纠纷。

  如果再进一步思考,我们的社会之所以出现越来越多的像被害人唐晓斌这样的赖债不还的人,是不是也与我们司法解决纠纷途径的不畅通有关。一些债务人利用我们司法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心安理得地赖债不还,这反过来又更加剧了司法解决纠纷途径的不畅通。

  司法解决纠纷途径的不畅通,导致各种解决纠纷的地下组织如雨后笋一样冒出。一些地方所谓的“讨债公司”盛行,本案中的被告人吕途就在北京开了一家专门替外国人讨债的黑公司,一些地方更是黑社会介入民间纠纷的解决中来,而且利用这些地下解决纠纷的组织还比较有效,成本更低。作为知法者的童琇琳,之所以会采取一个雇凶杀人的极端手段解决问题,想必与其主观上认为司法解决纠纷途径不畅通,而地下途径解决纠纷来得有效不无关系。

  另外,我们不能不谈一下关于童琇琳知法犯法又回国自首的问题。按照常规来说,童琇琳在雇凶杀人后已经逃往国外,按照人们普遍的想法,她可以并且应该藏身于日本或者转移到其他什么国家,以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但是,她还是回国了,因为她懂法,她知道中国的法律不会饶恕她,她应该为此承担罪责,因此她在犯罪之后选择了自首。

  对于童琇琳这种“有担当”的精神,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先生有他独特的见解,他从个人的感情角度而不是律师的角度,对童琇琳为夫报仇后又敢于担当的行为甚为赞赏。钱列认为,童琇琳不是法盲,她深知法律的严肃,知道犯法是要用生命或者自由来承受惩罚的。但是,钱列先生认为童琇琳是个刚女子,她的知法犯法,不但触痛了法律,也触动了我们的人心。

  我们无意赞扬一个知法犯法的人,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但是,我们所有的人也许都会遇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或者遇到人生的岔路口需要我们选择的时候,在那个时候,我们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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