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巴黎的蜜月
那是一轮什么样的月亮呢?它没有明亮地散发着清辉。哦,它没打采地咕哝着,边缘模糊,活像个廉价赝品。这种月亮不具备那种魔力,那种能把食兽吸引到愉快的夜空并进入连斩带切、大卸八块的极乐境界的魔力。这种月亮只会害羞地在干净的窗玻璃外扑打着翅膀,然后落在一个女人身上,她正心欢喜、扬扬得意地倚在沙发一角,谈论鲜花、夹鱼子酱的小面包和巴黎。
巴黎?
没错。以月亮的名义起誓,她正用一种像抹得很薄很匀的糖浆那样的声音说着巴黎。她又一次说起了巴黎。
这时候的月亮还能怎样呢,它脸上挂着要闭过气去的微笑,傻傻地给自己装饰上一圈花边。它虚弱地拍打着窗户,却穿不过那层甜蜜得变态的轻声细语。黑暗的复仇者只能屈居房间一角,就像可怜的头晕目眩的德克斯特此刻那样做出倾听的样子,月光模糊地照着他的椅子。
唉,这月亮一定是月的月亮——夜晚的客厅里张扬着婚姻的彩旗,神气活现,庄严神圣,步入殿堂,呼朋引伴——长着大酒窝的德克斯特要结婚了,他将和可爱的丽塔所代表的好运气成为一体,从此洪福齐天。而丽塔,她是那么长盛不衰地热爱着巴黎。
结婚,巴黎的月…这些字眼真的能和我们的切机魅影联系到一起吗?
真有这种可能?我们看见一个突然清醒过来的脸假笑的血腥杀人狂出现在教堂的神坛上,打着弗雷德·阿斯泰尔①的领结,穿着燕尾服,把戒指套在戴着白手套的手指上,观众们感动地着鼻子并其乐融融。然后穿着马德拉斯格纹短的恶魔德克斯特,便要么呆呆地瞪着埃菲尔铁塔,要么在凯旋门前饮牛般地咽着牛咖啡;手牵着手儿顺着纳河溜达得晕头转向,望着卢浮宫里每一样华而不实的小破玩意儿心不在焉。
当然,我想我会去格街②拜一拜,那儿可是连环杀手的圣地。
还是让我们稍微严肃一点:德克斯特在巴黎?第一个问题是:美国人还让去巴黎吗?最后一个问题是德克斯特去巴黎?度月?有哪个具备了德克斯特午夜气质的人会琢磨这么正常的事情?有哪个把看成是亏损的人会去结婚?总之,这么不敬、阴郁、死气沉沉的德克斯特怎么会想起了这件事?
所有问题都问得很好、很合理。而且的确难回答,即便是我自己。可我此刻就在这里,一边忍受着丽塔那眼巴巴的期待——那种煎熬跟中国水刑有一拼,一边不知道德克斯特能不能得过去。
好了。德克斯特能过去,一部分是因为他必须保持甚至升级换代他所需要的伪装,可不能让世人看穿他的真相。那真相就是,往好里说,如果餐厅突然停电,你不会想和这个人坐在一起,尤其是当银质餐具刀叉伸手可及的时候。所以很自然地,需要大量小心翼翼的修饰功夫才能不让大家看出来德克斯特其实是被黑夜行者所驱使。那黑夜行者用丝一般柔滑的嗓音在阴暗的后座低语着,并不时爬到前座霸占驾驶权,带我们进入不可思议的主题公园。不,绝对不能让羊儿们看出德克斯特是混在其中的狼。
所以我们一起努力。我们就是黑夜行者和我,从头到脚煞费苦心地伪装。在过去的几年,我们推出了谈恋爱的德克斯特,为的是打造一个乐呵呵的正常形象给大家看。这个魅力十足的作品需要丽塔作为女友,这个安排怎么看怎么完美,因为丽塔和我一样对不感兴趣,却又希望有一个善解人意体贴的绅士作为陪伴。德克斯特真的很善解人意,不过不是什么人啊、浪漫啊、爱啊之类的啰唆玩意儿。不是。德克斯特理解的是那致命的底线,即如何在迈阿密多如过江之鲫的坏蛋候选人中找到最恶贯盈的家伙,让他接受最终的黑暗裁决,荣登德克斯特那朴素的名人堂。
这并不能绝对保证德克斯特成为一个人的伴侣,魅力是需要多年时间才能锻炼出来的,需要很高超的工艺水平。好在可怜的丽塔由于被前次悲惨的暴力婚姻摧残过,她分不出蛋黄酱和黄油的区别。
一切顺利。有两年时间,德克斯特和丽塔作为迈阿密的社圈一景,所到之处人见人爱。可是随后,一系列事件发生了,尽管在明眼人看来其中不乏可疑之处,德克斯特和丽塔仍然差错订了婚。我越想让自己摆这扯淡的命运,越发现它是把伪装升级换代的自然途径。成婚的德克斯特——有两个现成孩子的德克斯特!——简直太不像他了,没人能认出他来。一个大大的飞跃,伪装人类的新境界。
而且,还有两个孩子。
说起来似乎奇怪,一个只热衷于人类活体解剖的家伙会真的喜欢上丽塔的孩子。可是,的确如此。需要提醒你,我可不会想起小孩落的牙就热泪盈眶,那种事需要懂得感情,而我很高兴自己没有这些情绪波动。不过总体上我发现孩子们比他们的父母要有趣得多,而我总是对伤害孩子的人感到怒不可遏。事实上,我有时会专门寻出这些人。当我找到他们,有把握他们真的干了并继续干着那些勾当时,我会保证他们没法再干下去。
所以,丽塔有两个从前次噩梦般婚姻留下来的孩子,这个事实我一点儿也不讨厌,尤其是我渐渐看出他们需要德克斯特独特的父辈指引,才能让他们那黑夜行者的雏形被保护在一个安全温暖的汽车后座上,直到将来他们学会独自驾驶。大概是由于从他们那嗑药成瘾的亲生父亲那里受到了精神乃至体上的创伤,科迪和阿斯特都像我一样转向了黑暗的一面。现在他们将成为我的孩子,既是法律上的,也是精神上的。我将引导他们,这一点让我觉得生活还是有奔头的。
这么一说的确有好几条站得住脚的理由让德克斯特受点折腾——可是巴黎?怎么大家都觉得巴黎很浪漫?先不说法语,难道真的有人会认为手风琴很感吗?劳伦斯·威尔克①除外。明摆着法国人不喜欢我们,所以他们坚持只说法语。
也许丽塔被老电影洗过脑,想象着一个神气活现、不知深浅的金发女郎和一个罗曼蒂克的黑发男子在埃菲尔铁塔周围追逐嬉戏,背景上播放着现代音乐,还一边嘲笑着那些脏兮兮的叼着高卢香烟戴贝雷帽的巴黎人,他们都带着一种怪有趣的敌意。要么她就是一度听过贾克·布莱尔②的唱片,认定自己的灵魂被打动了。谁知道呢?无论如何,丽塔一心认为巴黎是精致浪漫之都,这想法牢牢地嵌在她的脑子里,不做开颅手术拿不出来。
除了没完没了地论证到底吃还是吃鱼、喝红酒还是泡酒吧之外,还有一大堆关于巴黎的死心眼儿的滔滔不绝而又不知所云的长篇大论。比方说,我们当然可以玩整整一个礼拜,这样才有足够的时间去看杜乐丽花园③和卢浮宫,或许还能再加上莫里哀的法国国家剧院。我真为这么详尽的旅游攻略喝彩。从我这儿说,从很久以前当我知道巴黎在法国以后,我对巴黎的兴趣就完全消失了。
幸好,当我正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才能不伤和气地告诉她这一切的时候,科迪和阿斯特无声无息地进来了。他们不像大多数七岁到十岁的孩子那样进房间时得震天响,我说过,这两个孩子被他们亲爱的生父毁得厉害,后遗症之一就是你永远都不会看见他们进进出出——他们好像是渗进来的。这会儿明明不在,下一刻他们已经静静地站在你身边,等着被你发现。
“噢,”丽塔说道,从对卢梭、坎迪德和杰瑞·路易斯的回想中暂停下来“啊,好啦,你们干吗不…”
“我们想和德克斯特玩踢罐子。”阿斯特说道,科迪在一旁使劲点头。
丽塔皱起眉:“也许我们早该谈谈这个事儿,你觉不觉得科迪和阿斯特,我是说,他们是不是该换个方式称呼你,我也不知道该叫什么——不过,德克斯特,这好像有点儿…”
“叫摸npapere(老爸)好吗?要么叫MonsieurleComte(伯爵先生)?”我问道。①
“我不愿意,行吗?”阿斯特嘟囔着。
“我只是觉得…”丽塔说。
“叫德克斯特好,”我说“他们都习惯这么叫了。”
“这样听上去不大有礼貌,”她说。
我低头看看阿斯特。“给妈妈看看你们可以很尊敬地叫‘德克斯特’。”我对她说。
她翻翻眼睛,说:“拜——托——啦。”
我冲着丽塔微笑:“看见了吧,她今年十岁。说不出任何表示尊敬的话。”
“啊,是啊,可是…”丽塔继续说。
“没关系。他们好,”我说“不过巴黎的事…”
“咱们走吧。”科迪说。我惊讶地看着他。四个完整的音节,对他来说不亚于一篇演说了。
“好吧,”丽塔说“如果你真的这么想…”
“我几乎从来不想,”我说“那会阻碍大脑的正常运作。”
“说不通。”阿斯特说。
“不用说得通,事实就是这样。”我说。
科迪摇着头。“踢罐子。”他说。
我沿袭科迪惜字如金的风格,二话不说跟着他向院子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