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英雄酒馆
“阿风,你也就别太伤心了,你这不是走出来了吗?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你的武功总有一天会恢复的,来,今天高兴,我们找个地方好好地干一杯,就算是庆祝你新生。”萧索站起身,把凌风拉了起来,对凌风说道。
与萧索一起回到了落镇,在萧索的推荐下,两人来到了英雄酒馆,找好位置,萧索就对凌风说道:“这家酒馆不仅酒香,饭菜也是一绝,待会介绍两个人给你认识。”说完,萧索就留下凌风一个人走向了后堂,看他的样子,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落镇因落平原而闻名,原本这里是一个小村庄,但是因为落平原出产马匹,玩家们所需要的好马全都是有这里捕捉的,由于往来的人渐增多,渐渐的,这个小村庄就变成了今天的小镇。
看着街上那些车水马龙的队伍,凌风大致看了一下,基本上全是玩家。这也不奇怪,这个城镇的建成全是玩家的功劳,玩家对马很有需求才推动了这里的发展,为了足过客的需求,这里的房子也就慢慢增多,直到现在的规模,可说,这里的一半也都是玩家自己建成的。
没一会儿,萧索就带了两个人走了出来,一胖一瘦,走到凌风,萧索向凌风介绍道:“这是这个酒馆的两大股东,胖的是主厨,瘦的是酒厂的老板。”然后又转身对后面的人说道:“这是我今天认识的一个伙伴,名叫随风,你们亲近亲近。”
凌风与两人恭手坐下,通过交谈在知道这两个人也很不简单。主厨名唤菜刀王,只是没多少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他还有一个名字,民族英雄,这是人们对他的爱称,只因他有一把菜刀,上书民族英雄四字,因此经常被别人笑话,久而久之,别人都只知道民族英雄就是他,却已经忘记了他的本名。
瘦的叫阿酒,很普通的名字,普通到别人一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嗜酒如命,在刚进游戏的时候,因为没钱买酒喝,他就经常跑到深山老林中去找宝物,以便能买到好钱买酒喝,可谁知却被他找到极品美酒猴儿酒,后也因这个猴儿酒拜了一位酿酒师傅,现在尽得其师傅的真传,在江湖上碰上了菜刀王,于是合伙开了这个酒馆。
要说与萧索结缘,也是凭着酒,萧索行走江湖一直是独自一人,唯一的爱好就是在每傍晚看着斜饮上几杯,当年经过落镇,本阿酒的酒香吸引,本打算购买,可是阿酒也因那是第一次娘的酒,意义重大,所以不让,于是两人发生争斗,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并成了好朋友。
说完介绍,酒菜也就上来了,萧索看到大家都已经饿了,于是招呼道:“今天认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很高兴,所以第一杯我们大家一起举杯。”
说是举杯,其实就是一个大碗,再凌风刚端起碗的时候,对方却已经就着碗喝了起来,看他那豪的样子,凌风也跟着爽快起来,一仰脖子,那清凉刺鼻的口味就沿着食道而下,一路像是肆一样地直入凌风的胃中。
第一次喝酒,凌风很是受不了这种冲击,气一岔,整个人忍不住就咳嗽起来,那火辣的酒清呛得凌风都快眼泪了,眼红红的。
“哈哈哈!”看到凌风被呛成这个样子,萧索三人哈哈大笑,菜刀王坐在凌风旁边,在凌风的肩上狠狠地拍了两下,打趣道:“男人总有第一次,只是没想到我们的阿风第一回这么勇猛,一口就喝下了一碗,我老王佩服啊!”萧索也轻笑,他没想到凌风是第一次喝酒,于是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没想到你是第一次饮这东西,看来该给你换上一个小杯。”
正要招小二过来却被凌风拦了下来,顺过气来,凌风说道:“虽是第一次,但也听说过酒醉解千愁,本是想看看这东西有多神气,没想到这玩意的味道会这么冲,所以一时不察才闹出了笑话,倒让各位笑话了,其实刚才,刚一入口却是很难适应的,但是随后那种撕裂灼烧得感觉真的很带劲,让人真的好像忘记了什么忧愁似的。”说道这里,凌风又拿起了大碗,一仰脖子,那剩下的酒水一口就被凌风给灌了下去。
酒很奇怪,凌风真的没想到自己会喜欢这种第一次喝的东西,那种火辣,那种肆,那种在自己食道里摧枯拉朽的冲劲,让凌风正个人精神一振,被红玫瑰等人着的那口气,随着这酒的肆,好像出了不少,心情也慢慢平和起来。
看着凌风那享受的模样,萧索三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很了然地笑了笑,对凌风说道:“没想到阿风也是一真男人,看来以后我们又多了一个酒友了。”
说道这个,四人都相互看了看,都开心地笑了起来,这样真好,陪朋友在一起开心,一起说笑,偶尔打闹几句,这种生活真的很舒服,凌风真的愿意就这么一辈子下去,好想就在这个醉的世界里沉沦,但是每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姐姐的影子总会浮现在自己的脑海,那温和而关怀的目光,凌风根本就忘不了。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点酒意,兴致也渐渐高了起来,看到大家高兴,阿酒很高兴地说道:“今天很高兴能与随风兄弟相识,刚好我师傅在离去的时候送了一瓶心儿醉给我,我一直舍不得品尝,今天就借此机会让大家见识见识。”
“好啊,原来你一直还藏有好酒,要不是今天有随风兄弟在这里,我看我们根本就没有机会喝道。”听到阿酒藏有好货,萧索很是不依,立即就叫了起来,而且,就连我们的“民族英雄”也很不高兴,觉得阿酒很不够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