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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秋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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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于珷玞的压力,程风只好回到了蛮荒大学,其实在程风看来,珷玞最可怕还是她那偶尔瞪向自己的眼神,倒不是说她这眼神如何如何的恶毒,如何的有杀气,有时候,程风想想,那瞪来的眼神并没有什么特别,仍旧是那么的平静,但从珷玞身上使出来,便有一种令人发指的可怖感觉…

  至少,程风是这么认为的,

  蛮荒大学,所有的人依旧每天早出晚归,刻苦的修炼着,为的就是心中那个共同的梦,让自己变得更强…

  蛮荒大学外面是一条颇为热闹的街市,街道两旁大多都是娱乐场所,舞厅,酒店之类的,而且经常有蛮荒的学生出入其中…

  街市下,车人行,喧闹的音乐覆盖了黑色的夜,

  路边一家颇为豪华的酒店里,无忧居里的三个“王”久别重逢,畅谈含笑,气氛越来越高昂,最后以王的一句:“***,上个月我好不容易泡了一个罕见的妞,居然趁我上厕所的时候溜了,晦气,晦气呀。”而结束**。

  “切,我当什么呢,妞有什么好泡的,”程风嗤之以鼻。

  懒王也颇为感慨的说:“老二呀,瞧你那点出息,就因为跑了个不认识的女人就三天不吃不喝不睡,还到处散播老天不公,诶,真丢你老大我的脸。”

  “好呀,你们两个竟然合伙算计我,我今天算是看清楚你们的真面目了,呼,呼,呼…”

  “哈哈,”萨克达大笑不止,随后强忍住笑意,拍着哈维的肩膀,道:“老二呀,别那么想不开,如果你和她有缘分的话,终究有一天你们还会再遇见的,”

  哈维陡然间转哭为笑“这还要你说,我是谁,哈哈,我是王呀,…”他忽然顿住没再往下说了,可能因为这“王”两个字说的太重了,被旁边的一个服务员听去了,那服务员皱眉抱怨一声:“小不点一个,儿都还没长全竟然大言不惭的说自己‘王’,哼。”说完,那服务员扭着股就走了。

  哈维大感尴尬,浑身气得都在发抖,过了一会儿,他大喊了一声:“服务员,”言毕,一个靓丽的高挑女人悠悠走过来,看到哈维一脸怒像,忙陪笑道:“这位公子,请问你需要什么?”

  芬洛大陆,青年都一个高尚的称呼:公子,而只有中年人才会被人称作:先生。

  哈维冷酷道:“叫你们经理过来。”

  “公子,是不是酒店招待不周,您尽管提出来,我们一定给您提供最好的服务。”高挑女人依旧微笑着。

  哈维瞥了她一眼,道:“叫你们这里最漂亮的女职员过来给我捶背,价钱由你们开,开多少给多少。”

  高挑女人皱了下眉头,酒店里的服务员分很多种,有专门接客的三陪,还有专门唱歌的,跳舞的,

  陪酒的,端倒茶水的…

  每个种类之间区分的很严格,比如叫一个上功夫不佳的歌手去陪客人上那肯定是要坏了顾客的心情,三陪小姐固然漂亮,但在所有的职员当中却未必是最漂亮的…

  这让高挑女人感到为难,

  “如果你做不了主就把经理叫来。”哈维步步紧,妈的,竟然说我儿没长全,今天非要长全了让你们看看,

  “好,公子稍等。”高挑女人转身离开,嘴角还带着一丝笑容,这可是你说的,价钱开多少给多少,哼,这件事,如果瞒着经理,我们就可以私下分了…

  过了好一会儿,高挑女人领着另外一个女服务员走了过来,

  听见脚步声,哈维笑着抬起头来,却

  “啊…,”那笑容僵凝在脸上,程风和萨克达抬起头,萨克达也愣住了,呆呆的看着高挑女人身边的那个女子,只有程风,好象没事一般东瞄瞄西看看,

  高挑女人微微笑了,以为哈维是被自己这一方的头牌姑娘的美貌给震住了,道:“公子,这位小雁就是了,你们慢慢谈,只是希望公子别忘了先前所答应过的事情哦。”高挑女人朝哈维抛了个眉眼,悠悠离去。

  “怎,怎么是你?”萨克达讷讷说到,

  程风鄙夷的看了这两个兄弟一眼,随后又看向眼前的这个女子,这个酒店里最漂亮的女人,确实很漂亮,非常漂亮,漂亮得让人不想冲上去就干了她,但程风觉得,她的那种美只能算是人间绝美,但和珷玞比起来却是差了不少,因为珷玞的美,特别是那种超越人世间的那种气质,已经超越了人间,超越了“人”的界限。

  在珷玞面前,程风都没有惊叹过她的美丽,何况是眼前这个人。

  “喂,喂,喂,老懒,你不能这样呀,不要搞得和她像一对老相好似的,不认识直说不就是了,”程风鄙夷的瞄了眼萨克达,以为他在欺骗青春美少女。

  “秋,秋雁,你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工作?”哈维惊声道。

  “秋雁,秋雁,诶,怎么听起来有点,好象在哪听说过,哪呢?”程风低身囔囔,最后两眼发光,指着眼前这个女人,一叹气,道:“你就是那个被人称作修真奇才,十六岁进入天道等级,以新生第一名的成绩进入蛮荒大学的那个秋雁。”

  秋雁裂了裂嘴,在来之前她就已经知道了原因,不冷笑道“你就是那个靠走后门才进入蛮荒大学,之后又丢尽了蛮荒的脸面还被人到处唾骂,到处欺负的超级大笨蛋,大白痴…程风,哼,久闻您的大名呀。”

  陡然间,话音刚落,以秋雁为中心,周围的地面猛然扭曲动起来,瞬间化做无数的碎石藤条上了秋雁的身体,如千万蛛丝,住她的身体,

  因为一切都发生的太快,秋雁纵然是天道高手,却也来不及做出反应,被死死的绑着,

  她惊异的看着程风,‘好诡异的身法,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确实,魔法在当今世界太罕见了,绝大多数人连听都没听过“魔法”这个词,

  程风忽然怒叫起来:“混蛋,你给我住口,”随后他缓了缓怒气,带着腔的委屈和痛苦,道:“我很小的时候,家里人都说我笨,他们很看不起我,甚至很多仆人都看不起我,都鄙视我,都在暗地里取笑我,”他顿了顿,怒瞪着秋雁:“我自己知道我不并不聪明,但是,我笨怎么了,我白痴又怎么了,为什么,为什么你们总是要欺负我,为什么…总有一天,我要把你们都踩在脚下,”十几年的委屈聚集到一起,让程风情绪失控,疯了似的大叫起来。

  他依旧清晰的记得,一年前,体能课上,几百号人整天对自己的指指点点,无声的漫骂和鄙夷,每一天,每一天他都在面对所有人的鄙视,

  一个人,顶着上千人无时不刻的鄙视的漫骂和眼光,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一个人,每天要面对那纷至沓来的“大笨蛋,超级白痴,社会垃圾,…”舆论,又是怎样的心情,

  在那个体能课的训练区外,在马丁的语言加肢体**的侮辱下,他倒下了,

  可是,纵使自己倒下了,

  纵使自己受了重伤,

  纵使自己将要死的时候,

  所有的人,竟然都只在外面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被人折磨着死去…

  马丁的那一问“他是不是该死?”他们的回答竟然是“…该死-”

  你们好狠!

  “打死他,打死他…”一句句的呼喊,

  竟然在自己将要死的时候,他们这样的喊,这么的要我死…

  “我程风到底犯了什么错,非得你们一个一个都要我死,你们这群混蛋。”

  程风回忆到痛处,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情绪,吼了出来,然后他拿起一瓶没有开封的酒,向着秋雁的头,砸了过去,

  萨克达和哈维没来得及阻止程风,只得各起一个酒瓶,准备随时给程风助威,

  秋雁并无半点惊慌,身体猛然一转,那束缚在身上的藤条猛然破碎。

  “碰。”

  强大的真气四开来,蕴涵了天道之力的真气,如水波一般,成圆圈形状猛烈的漾开来,真气打在程风身上,简直如铁锤击蛋,只轻轻一接触,程风便被抛飞了,

  “嗖,嗖”

  毫不犹豫地,哈维和萨克达一左一右的冲了上去,

  两个地界颠峰高手同时出手,但在接触到那漾的真力时,虽然坚持了好一段时间,但还是被打退了,

  只一招,三个人就受了伤,特别是程风,他是在真力最强盛的时候被击中的,这时候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好在秋雁并没有认真动手,不然,三人早上西天了,

  三个地界颠峰高手,决然不是一个天道等级的对手,就是一百个也决然不是对手。

  “咳,看不出来还有两下子,”程风抹去嘴角遗留的血迹,情绪已然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眼见自己的员工和顾客打起来了,这可不得了,

  酒店的经理过来赔罪,还带了一大群手下,

  “哎呀,三位公子,真是很抱歉,酒店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那经理看上去三十岁刚出头,身材比较魁梧,处事冷静,也算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他赔笑两声后转向秋雁,同样带着一丝歉意:“小雁,对工作有什么不直接告诉我就是了,我绝对不会强迫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刚刚金爷说要见你,你现在快过去看看,”

  如果换作是其他的服务员发生这样的事,他一定会当着客人的面把她垛掉,可他刚刚看了秋雁的身手,知道是个很不好惹的主,两方都得罪不起,只好找个金爷出来把秋雁先支开再说。

  若不然,再让这几个闹下去,这酒店迟早要给他们打塌了,这可是自己一生的心血呀,望着地面上那一个深深的坑,经理的心似乎被人生生的割了一刀。

  秋雁复杂的看了眼程风,长长叹了一口气,没想到他竟然有如此往事,可自己呢,又何尝不是如此,早年父亲被仇家砍死,而母亲也被仇家砍断了两条腿,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之后便在孤儿院长大,为了来蛮荒大学,他整整打了四千个通宵的苦工才勉强攒足了路费,

  如今为了生存,她又不得不来到酒吧里工作…

  整整四千个夜的做苦工,整整十年,十年哪!

  有谁能想象其中那多么艰难的煎熬和痛苦,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落魄潦倒的生活的人,才真正懂得,钱的意义吧,

  她恨,恨透了酒吧里所有的人,恨不得把他们全部送上西天,但是她又不得不忍,只为生存这两个字。

  一声叹息,她转过身,悠悠走了,这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一阵洪亮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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