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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伏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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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人对追踪很有把握,多年的草原生活,已把他的嗅觉训练得非常灵敏。有谁见过比狼还可怕的猎手?眼前就有一个,就是狼人。他虽然是人,却是狼的领袖,他不但让所有的狼群臣服,也让听说过的人闻风丧胆。乔家大院中那道弯弯的刀光,一瞬间把他的名字照亮,北武林立刻引起了江湖人的注意,热心人都在议论这个草原传奇。可是狼人对这一切都不在乎,他心里似乎只有一个人,她是他生命中的全部!他甘愿为她献出所有。

  狼人已经追踪了三天,他应该离劫持者越来越近才对,因为对方还抱着一个人。可就在第三天中午时分,在一座小镇,狼人忽然失掉了两个人的踪影,好像突然蒸发似的,甚至连最后一点气味,也消散在空气中。狼人的脸色越来越阴沉,腮边的肌不自主地痉挛起来,他生平头一遭感到心里没底。但他毕竟是狼人,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决心和毅力。忍耐、不屈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岂非也是狼身上最为人称道的品质?

  他这三天吃得很少,甚至连吃东西都在跑动,现在忽然一下子跟丢了目标,他才觉得饿,而且非常饿,饿得肚子里所有肠子都在大声抗议。他望见前面有一家饭馆,双脚条件反似的走了进去。一进门才发现这里根本就是自己不该来的地方,但他还是捡个空位坐了下来。有点档次的地方,服务当然要好一些,但只是针对有钱人而已,所以到这种地方,即使没钱也要穿得体面些,虽然掏包时心疼得要流泪,也要咬紧牙关装阔。

  跑堂的走了过来,跑堂的应该是跑着过来才对,最起码也得紧走几步,但这位跑堂小二既没有快走,更没有跑,架子看起来比掌柜还大。他跟其他地方的小二并没什么两样,甚至更会装孙子。这家饭馆是镇子里最好的一家,客人当然是有钱人居多,越有钱的人越想处处当爷爷,所以要想让他掏包,只能乖乖当孙子。今天他也不过当了半天孙子而已,现在是中午,他至少已挨了八个人的骂,外加上胖掌柜的重重一脚。现在他心里正窝着火。

  狼人身上蓝布衫不但破旧,还沾尘土,头发纷如草,脸色本来就黑,又几天未洗,显得更黑。说实话,在小二眼里,他更像一个偷了主人家东西,仓皇逃跑的小贼,至于间那把破刀,小二根本就没看在眼里,这里毗邻草原,别一把常见的弯刀并不稀奇。小二猜忖,从他身上榨不出一点油水,对这样的主儿,谁会点头哈,忙不迭地跑来跑去呢?除非他脑子有毛病,脑子有病不但进不了这种饭馆,就连小饭馆也进不去。小二站在狼人面前等着。果然不出他所料,狼人只要了三大碗抻面,只是吩咐要快。小二勉强点了点头,鼻子都懒得哼一声,转身招呼别人去了。

  狼人等的时间不算长,比他晚到的一桌客人,不但菜早已上齐,酒也饮过了三巡。闻到饭菜香,狼人肚子叫得更厉害,这是他忽然注意到,小二不但没进后厨,甚至连抻面两个字喊都没喊一声。狼人决定不再等了,他叫道:

  “小二!”

  人的听觉在有了狗之后,已慢慢退化,但是还有两种人听力超过常人,一是跟班,也叫贴身仆人,他们岂非也充当了狗的角色?二就是饭馆跑堂,所以小儿听到了狼人的召唤,至少比别人听得清楚。狼人已经叫了三遍,小二终于转过头来,一脸的厌恶和不耐烦:

  “鬼叫个甚?没见我正忙?”

  他着山西腔。

  “我的面!”

  狼人虽然能忍,可看见小二那副嘴脸,还是忍不住想过去揍他一拳。

  “我知道你的面!没看这么多客人?多等一会儿能咋?你是饿死鬼投胎?”

  他还想再加上一句:你那碗面值几个钱,还没等说出口,见狼人已经站起身,朝自己慢慢走过来。小二火了!叫花子似的一个人,也配找麻烦?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出气筒,怎肯轻易放过!小二胳膊挽袖子,大步走了过来,生怕狼人掉头跑掉,嘴里高声骂道:

  “狗杂种!看老子怎么修理你!”

  听到小二叫骂,胖掌柜闻声进来,他没有制止小二,只是眯着眼旁观,脸上表情,像是看见叫花子,解开恶狗脖颈绳索的主人。旁边客人也在笑,坐在后边的站了起来,伸长了脖子,其中骂过小二的几个人笑得更开心。

  狼人本不想过分,他不愿在无意义的小事上浪费时间,只想揪住小二脖领,把他提到厨房,叫他赶紧把面端来。但小二话里的“狗杂种”三个字怒了他,他恰好是个弃儿,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他嘴角肌搐了一下,一个嘴巴扇了过去。这一掌并不快,可是小二偏偏没法躲,脸倒像自己送了过去,啪!一声脆响,小二半边脸肿了起来,小二骤觉脸一麻,随即火辣辣的疼痛直钻脑门,他肺都气炸了,嗷地一声怪叫,伸出双手朝狼人抓去,啪!又是一声脆响,小二另半边脸也挨了一掌,小二脸肿成了大号发面馒头,现在他才像个掌柜,脸不但比掌柜胖,也比掌柜红。小二这才发现碰上了钉子,他摸了摸脸,转身就跑。

  胖掌柜看见小二挨第一掌时,脸上笑纹已经收起,掉头钻进后厨,第二掌到小二脸上,已经笑盈盈端出三大碗面来,快步放到狼人桌上。小二跑了几步,见此情景突又站住,他正是要找掌柜。胖掌柜朝狼人躬身作了个揖,伸手把狼人让回座位,回头见小二还呆立着,变了脸,抬腿一脚踢在小二股上,小二疼痛未消的尾椎骨又挨了一记重踢,不觉疼痛难忍,嗷!一跳老高,一手捧脸,一手股跑进后厨。众人本来准备看场店小二怒打穷小子的好戏,不但没看成,倒见掌柜亲自服侍起穷小子来,他们觉得自己反而像是受到了冷遇,有些怏怏不快。

  掌柜忙着沏茶倒水,狼人低头呼呼吃面,三大碗面转眼一扫而光。他抬头看着胖掌柜,吩咐道:

  “再要二十张大饼,十斤酱牛,用油纸包好,要快!”

  胖掌柜利索地唱了一遍,球似的滚进后厨。狼人慢慢地喝水,耐心地等着,他知道这次不会等太久。这时门外大剌剌地进来四个跨刀佩剑的大汉,一进门就大呼小叫,催着快上酒菜,好像只要他们到了这儿,别人都得等着。小二肿着脸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忙着擦桌抹凳,沏茶递水,一个紫脸大汉瞥见了小二脸上指印,问了一句,小二偷眼窥了狼人一眼,忙低下头,像是刚被猫挠了一爪子的老鼠。四人扭过头看了看狼人,狼人没抬头,自顾喝茶。紫脸大汉似乎不想惹事生非,转移话题说道:

  “兄弟刚才见了个妞真叫漂亮,还穿着大红衣服,像是谁家新娘,不过又不太像!”

  三个人伸长脖子,显然引起了兴趣。紫脸汉子接着道:

  “你想,新娘不在家坐婚,跑到大街上来干什么?”

  三人点点头,狼人也竖起了耳朵。

  “更奇怪的是被一个人抱着,那人肯定不是新郎,因为新娘不但害怕,还有些不情愿,另外还有一点”他从三人脸上溜了一圈,说道:

  “你们见过穿黑衣服的新郎吗?”

  说完最后一个字,他忽然闭住了嘴,同伴顺着他的目光,看见了狼人。胖掌柜正好掀帘捧着两个油纸包走出来,看见五个人对着眼,暗道:完了,今天怎么碰上这么个祖宗!

  四个人已经站了起来,脸不屑地看着这个穷小子。狼人盯着紫脸汉子的眼睛,问道:

  “他们在哪儿?”紫脸汉子嘴巴一撇,笑道:

  “谁们?”

  “你刚才碰到的人!”

  “难道你是新郎?”

  紫脸汉子指着狼人,看了看周围,哈哈大笑起来,甚至笑出了眼泪。忽然他蓦觉手腕被人捏住,身子突地离地,又落下来,脖领也被人攥住。他不笑了,一个一百八十多斤的大汉,被人隔着桌子轻轻提过来,要是还能笑出,一定是个精神病,紫脸汉子傻了,三个人也傻了。人还是那句话:

  “他们在哪儿?”

  紫脸汉子已被铁钳似的手迫得不过气来,脸色更紫涨,他不是不想说,而是说不出来。他忙用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喉咙,狼人松了松手,但还是抓住不放,紫脸汉子急急说道:

  “就从这条街往北去了!”

  狼人松开手,转过身,走到仍张嘴发愣的胖掌柜面前,抓过纸包,伸手掏出块银子放在掌柜手里,掉头大步走出店门。胖掌柜呆了半天才缓过神来,低头看了看掌心,足足有五两银子,胖掌柜又愣了愣,想喊狼人站住,找给他钱,却只是扬了扬手,嘴张了张,一个字也没叫出来。

  紫脸汉子四人默默地坐下来,也不再大呼小叫了,似乎忘了来干什么,他们已经没了食。过了半晌,紫脸汉子抬起头,忽然又赶忙低下,垂手站了起来,其他人转头看了一眼,也忙起身垂手站在一边。门外缓缓走进一个灰衣人来,他径直来到四人面前,四人抱拳施礼:

  “侯爷!”

  侯爷并不是真正的侯爵,只是姓侯,可四人的眼神比见了真正的侯爵还尊敬。侯爷点了点头,问道:

  “代的事办好了?”

  紫脸汉子点头应道:

  “办好了”

  侯爷听罢,转身就走。紫脸汉子忽然追问:

  “侯爷,那个人是谁?”

  侯爷驻足,并没有回头,说道:

  “狼人!”

  四人一怔,面上血登时褪得一干二净,紫脸汉子的脸色更白,目光空,冷汗沁出,溻了衣背。店里其他客人都张大了嘴,忘了吃喝,啪!筷子掉到地上,叮!酒杯手摔得粉碎。小二忽地放了个响,堆在地上。胖掌柜捏着银子,喃喃自语:

  “是他?怎么会?”

  狼人恢复了精力,他沿着长街疾走,阳光照在脊背上,他觉不到温暖,但是心里却有火在燃烧!出了城,是一片杨树林,树叶已快落尽,北风扫过树枝,残叶飘落,树梢舞动如鞭,呜呜尖叫。狼人踏着落叶,调动眼睛耳朵甚至鼻子,仔细搜寻蛛丝马迹,确实有人经过,地上的脚印,狼人绝对肯定,他加快了脚步。转出树林,脚印向西折去,忽然间脚印增多,竟像是有人故意碾踏似的,狼人眉头皱了皱。他脚步减缓,慢慢向前走,眼睛虽然盯着地面,身上的肌却都已调动起来,转过一道荒丘,当狼人重新辨认出脚印时,他蓦然顿住,一声弓弦声响,两只利箭划破空气,带着刺耳的风声,从身前背后对而来!一瞬间,箭头已到前后背,狼人已感到箭尖的森森寒意,有如毒蛇粘的信子同时上肌肤,狼人忽然豹子似的斜斜窜起,啪!箭尖对撞,炸开,竟然腾起一团黑雾!箭头内竟然藏有火药,掺毒的火药!狼人身形尚未落地,草丛中随弓响跃起的四道黑影,已到身前,四道刺眼的刀光,从上下左右向狼人闪电般划来!狼人下落的双腿一曲,拔刀挥出!弯弯的刀光从左到右画了个半圆,又从上到下画了个整圆,好像孩子胡乱比划的游戏,只是动作更快,更连贯,也更有效!如果说闪电够快,那么狼人的刀光更快!快得出乎人的想象,快得不可思议!四个人没有看到狼人出手,也没有看到他的刀,只看到了让人目眩的刀光,狼人已站到地上,刀仍在鞘中。

  狼人再也不看他们一眼,抬脚就走,他不想知道他们是谁,也不想知道为什么劫杀他,他只关心一个人,一个给了他名字,又占据了他整个身心的人,他好像活着就是为了她,否则生命对他而言,根本毫无意义。

  四个人倒了下去,在他们手中刀刚劈到中途,忽然间看到两道弯弯的刀光,同时感到一股冰冷的寒意从身上滑过,他们无疑也是高手,甚至是顶尖高手,于是赶紧撤刀,但狼人却起脚走了。狐疑中,他们惊恐地发现,身上慢慢渗出血来,这才感觉到椎心刺骨的疼痛,然后伤口越来越大,上半截身子跟下半截渐渐断裂,终于分离。原来那一瞬,狼人已经把他们拦斩断,只是神经血脉尚且相连,他们仍能撤刀,但是却永远不能出刀了,甚至连走动也不能,他们只是感到疼痛时哆嗦了一下,就忽然断裂摔倒。世上真有这么快的刀?他们至死都不相信!他们连对手的刀什么模样都没看见,就已死在刀下。

  狼人已经走远,他没有理会埋伏在草丛中的弓箭手,似乎他们已不足为惧,确实如此,他们直到狼人身影看不见了,才敢嗷嗷呕吐,一边吐,一边搐。

  影西斜,狼人加紧追赶。乔妹妹…狼人心里一遍遍呼喊。狼哥哥…小乔虽然昏了过去,模糊的意识里,也在一声声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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