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麒麟风云第九十一章:狂扁两人
好啊!你们两个家伙,是不是找打啊?出荔天生气的看着两人道。
我们说的可都是事实,你可不能蛮不讲理啊!秦和万达小心的道。这个时候觉得不能惹火了天,好像这厮心情正是不好的时候,很可能就找她们出气了!
好!那你们倒是说说,都有那些事实啊!天看着两人道。
这个,这个!秦和万达不敢说!天现在就像是个火球,碰一下就可能爆了!
不说了是吧!那更好!你们两个就陪我松松筋骨!天琊恶的看着秦万达道。
秦和万达听到这里,马上就是撒开脚丫子就跑。
想跑!没那么容易,都给我留下!一串幻影窜出,秦和万达倍围住了,他们怎么能够比得上天的速度呢!想从天手中逃跑,简直是难如登天!
呵呵!怎没跑了啊!看这被他围在中间的秦和万达两人,天笑道。
不跑了!知道跑不过还跑,那只有蠢猪才做的事情!两人知道跑不了,⼲脆了个绝的!扑通倒地!
天傻眼了!这是演那一出啊?
你们两个给我起来?天非常生气的道。
不起来,死都不起来。他们傻啊!起来那不是给天当沙包嘛!他们可不是天这个狂人的对手!
好!天看着两人道:“不要以为这样我就拿你们没办法了!”
麒麟脚!天狠狠蹬在地上!
砰!秦和万达⾝下的地面一下子陷了下去,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活埋了,还好天手下留情,怎么说也有一个头留在外面。
起不起来啊?天笑看着两人道。
死都不出来!秦和万达还是硬气的道。
好!拿我们就继续的玩下去!给我出来!
天脚在地面再狠狠一蹬!秦和万达瞬间被弹了出来。没有办法,两人在空中一翻落在了地面。她们可不想摔给底朝天!
哈哈哈!这不是就起来了吗!天笑道。
天,你就行行好,放过我们吧!秦和万达哀求的看着他道。
求我啊!天看着两人笑道:“这个也不是不行!谁叫我心软呢!拿这样好了,本来我是准备让你们和我对练两个时辰的,现在就一个时辰好了。”
你杀了我们好了!秦和万达视死如归的看着天道。
我们无怨无仇的,我杀你们⼲什么。你们还是叫吧!
天动了,⾝形一给为二,双拳左右开工攻向两人。
没办法,这个时候秦和万达总算是动了,她们可是知道天的实力的,就算是天手下留情!这一拳也绝对不弱!若是落在他们⾝上可绝对是不好受!
天见到如此,脸上露出了笑意。他还真是有些怕这两个家伙真的站在那儿不动,那样他还真是不好下手。总不能欺负两个打不还手的人吧!
两拳将秦和万达避开。
再阶我一腿!天一腿踢想秦,他们两人之中还是秦的的实力稍微的強上一些,天当然要给他一些照顾了啊!
看着天这一腿,秦心里苦啊!想躲,可是没办法啊!这一腿来的太快了,躲是不可能的了,只好两手一起上!
碰!秦被这一腿踢飞,两人的实力相差悬殊,就算是一腿没有使出全力,这一腿也不是他轻易可以接下来的。
秦被踢飞,剩下的万达当然也不能放过了啊!他可不能台厚此薄彼了啊!
接我一拳!一腿对着万达吼道。
我的妈啊!看着天冲来的一拳,万达值得拼命了!全⾝斗气爆发!同样狠狠的一拳对上天!
砰!天被击得退了两步。这一拳他完全没有附带元力,只是平平常常的一拳。
好笑子!天看着万达道。
啊?没想到一拳将天击退!万达倒是一时呆住了。他的实力可没到那个地步啊!
还愣什么啊!天吼道。我再来了!
这次他可是用上了元力,怎么说被万达击退也是很丢脸的事情。
刚才击退了天,这个时候万达那可是信心暴涨,想也没想同样一拳上天。
砰!万达一声惨叫!⾝边的景物飞速的倒退。还好这个时候秦动了,可怖能让万达就这样倒下了,不然一会儿受罪的可就只有他一人,出手接住万达,可是天这一拳的力量可不小。接住万达的秦⾝体也不由自主的跟着飞退。
砰!两人一起摔再地上。
还可以吧!秦关心的问道。
还行!万达有些感动的道,他可不知道秦的心思,还以为秦义气呢!
好慡!击出这一拳,天慡道。
你们两个,起来,我们还没完呢!天对着两人喊道。
不要啊!秦和万达恐惧的看着天。
哈哈哈!不要紧张!我们玩一会就放你们走了,你要那么急着走啊!天看着两人笑道。
互相看了一眼!万达和秦点了点头。
拼了!两人瞬间出剑!并肩而上
天焚世!万剑归宗!
两人彻底的是爆发了!看着得意的天,准备杀他个措手不及。
可是她们还是台小看了天,作为一个能够和圣级⾼手抗衡的人,他的实力又岂是秦和万达这样两个还没有进⼊大剑师境界的小子可以比的!
看着攻上来的两人。秦的剑上热浪滔天。万达的剑上剑气纵横!完全的将天封锁住了。
给我破!等到两人近⾝!天动了,没有使出什么超強的绝招,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拳!
麒麟霸拳!霸道的拳劲狠狠的撞在两剑之上,秦和万达⾝子一顿。剑势止了下来。
给我回去!天一手一个将两人丢了出去!
灰头土脸的爬了起来,两人很无奈的看着天,都已经使出绝招了,可是还是丝毫不能伤道天,这再战下去也没意思啊!而且真的还打击他们的自信啊!
好了!今天窘这里了!看着两人可怜的样子,天总算势心软了,而且心情也好了很多!
两人一听,天终于肯放过他们,那里还敢继续留在这里,一阵狂风刮过,两人没影!
看着两人这速度!天叹气道:“怎么刚刚就没有发现他们两个这点可取之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