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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纤夫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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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驴受了太多的教训,跑起来又快有稳,给文志省了不少的心,在认路方面也非常的好,一路上也没有发生撞车的事情,让文志几乎怀疑以前这个驴子在这条路的附近干过工。

  这样也好,可以放心的和新买的丫头谈心。

  目前来说,结果很让他兴奋,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十分的好唬,信任初步建成,看样子以后自己可以放心的享受土老财的生活了。

  起个名字也很有成就感,特别是看到小丫头渐渐开心的面孔。

  “文聘啊,咱们刚才说到这个名字不好写是吧。”

  小丫头乖乖的点了点头,让文志更是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起来“那可是咱们对外人说的,是有学问的名字,可是你是我的丫头,我是你的公子,以后大部分的时间咱们就要一起生活了,以后一定要把你喂的。”刚才他问了,小丫头今年已经十二岁,可看上去实在瘦小,让他都有点的不忍心。

  小丫头欣喜的点了点头,看样子公子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的可怕,还能让自己吃饭。

  文志:“咱们这天天呆在一起,你称呼我为公子听起来顺耳,可是你还让我天天对你文聘文聘的叫么?很是古怪的。”

  小丫头又想了半天,半晌才不情愿的点了点头,看样子已经的嘴里面模拟喊了老半天,也觉得不顺口。

  文志摇头晃脑起来,伴随着小驴一颠一颠,说不出的古怪“那咱们的找一个简称,就是简单的叫法,懂得么?”

  小丫头似懂非懂,可也不敢现在就反驳他的话。

  “知道子这个字么,古怪的大贤名字都带这个字,比如说先圣孔子,还有孟子,墨子,韩非子,等等,你看那些论语什么的,都是子曰,说明这个子字啊,是非常有渊源的,承认吧?”

  “…”“所以咱们就选这个字,可叫子文未免太古怪,听起来好像是一个男人的名字,和你这个大姑娘有点的不对头…”

  小丫头的眼睛睁的明亮,听起来差不多是这么一个道理。

  “活人不能让给憋死,对吧?”文志在竭力给她灌输着自己的观念,看样子这个丫头也不是什么笨人,在此去京师的路途,还是以后的定居,恐怕都是自己一等一的贴心人了,其他的都不放心“不好,不好咱们不能改么,至于这个改,咱们也得划下道来,讲究方法,比如说,咱们就把这两个字给倒换一下…”脸板的正经,可肚子里面翻了天。

  小丫头想了好半天,喃喃自语,蓦然睁大了眼睛,老半天了,借着文志的本事,很快都和小丫头熟悉了,现在她的恐惧心也渐渐的散去,不管怎么说,公子的形象高大,对自己家这么大恩惠,对自己还不错,吃饭管,还让自己骑驴,还给自己讲大道理,也就认命的,看样子自己还是跟了一个不错的主子,另也为自己而自豪,报恩这个活可不是常人能干的,只有那些大仁大义的人才有这想法。

  也就不认生了,现在看公子调侃自己,当下用幽怨的目光看向公子,希望他能够改变主意,这个名字也好不到哪去,幸好只有自己和公子在的时候才这么的称呼,要是让外人见了,自己还不如一头撞死。

  文志笑的道:“子文,文子,蚊子,”抚掌而笑“好名字,好写,好记,好称呼,就这么定了!”断然拒绝了她的哀怨,但也不敢多看,费了好半天才给她改下了名字,要是被他目光看的心软,改了后,那劲都白费了。

  马上跨过身去,结束的倒骑驴的时代,随口道:“文子,抓紧我的衣服,咱们要赶路了,一路上不知道耽误了多少的时间,希望还能在天黑前赶到渡口,要不然咱们就要在野地过夜了。”

  文子磨蹭老半天还是没有什么行动,看样子还是十分的害羞。

  文志不耐,恐吓道:“你要是再抓它的尾巴的话,伤的厉害,踢不踢人我不知道,可是一伤就不能赶路,我们就不得不在这树林里面过夜,有狼喔!”

  话音刚落,一双小手就紧紧的抓上了自己的背,文志不觉得低低咒骂一声,小丫头也太狠了,可能是吓坏了,可指甲也不应该如此的不知道轻重,几乎抓到了里。可是说不出口,似乎所有的理由都是自己犯下的,吓唬她,还让她抓自己的衣服。

  无奈之下活动身躯,鞭子一,小红大恐,不知道又要怎么折磨自己,撒来蹄子跑了起来。

  …

  接下来的路途完全没有拖拉,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了目的地。

  在还没有看到小镇渡口的时候,就已经能听到那奔腾的水声,浩浩直向东而去,站在高处,几乎能清楚的看见那每一朵花,在同伴间翻腾。

  这才是真正的天水一片啊,文志下了坐骑,一边感叹这天地间极为壮观的景,一边拉着文子的手慢慢的向小镇内部走去,不久之后,自己也将在它们之上漂流。

  他从来没有出过这么的远门,刚开始心中惶恐,可渐渐也就习惯了,在出门的时候,他是凭着愤懑赶的路,几乎所有亲人的离开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一冲动就上了路。

  而现在,一切都平稳了下来,心情也开朗了许多,顾念失去的一切将永远无法进步,抓紧眼前,追求未来,才是自己应该做的。

  不时的回头看看文子,这丫头自己还是买对了,还是自己老是单独闷着的话,无聊还是次要的,早晚会憋出病,或许还没有到京师,自己就已经崩溃。

  小小的一个镇,基本上就是靠着渡口发展起来的,刚才问了一个人路,可偏不巧挑了一个正在门前发呆的老人家,文志想,年轻人一般都不怎么可靠,还是老人家实在一点,事实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兴许无人和这个老家伙说话很久,居然和自己老爹一样的德行,估计是在太阳低下抓虱子抓的烦闷。

  于是,文志就为了一时的观点错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为了显示自己良好的教养,和给文子树立一个尊老的好榜样,只能耐着子聆听老不死讲古,从一户农民在这里简单摆渡说起,到后面的发展,然后其他人也做这个营生,渐渐的发展几个运输的船队,然后来往的人多了,渐渐形成一个繁华的小镇。

  这些还算有用,文志只能听着,可他并没把位置给说清楚啊,老不死的东西一看孺子可教,开始东西南北的胡扯起来,开始大家都是顺水漂流,后来又有了一群纤夫,在这讨生活,然后要命的是其中有一个英明神武的,和一个渔家少女来了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听的文志两眼发黑,好容易听他讲完纤夫的爱,赶紧打断问路,老人家随手一指便说明白,可还是意味未尽,吓的文志赶紧落荒而逃。

  简单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延伸出这么多的东西,深深纳闷着。

  一进了小镇文志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注目,书生还好说,他那方书生巾在那儿明摆着呢,可牵着驴的书生就比较少见了,这些还不说,身边居然还跟着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看样子两个人还是蛮亲热,这叫什么回事么。

  文志当然不会自我感觉良好,忽视大众的目光,急急就拉着文子向一间衣铺钻了过去。

  拿锭银子砸晕了一脸鄙夷的掌柜,很快,衣服,洗澡水就都搬出来,对他们这些人来说,爹亲娘亲不如银子亲。

  当然,并没有给文子置什么华贵的衣衫,小家伙还没有长大,根本就穿不起来,他没钱,也没那么多的钱花在她身上,不过是一身书童的打扮,这是最合自己心意的。

  他总不能带个小丫头去赶考吧,听说京师有许多吃了没事干的御史们,每当这个时候喜欢专门拿赶考的学子们开刀,一个行为不端就能把自己往死里面参,文志可不想去触这个霉头。

  书童就方便多了,谁也不能怪自己懒的磨砚台,那些家底非常厚的公子们,都带着十几二十几个一同伺候。

  掌柜的谄媚的目光看的他浑身不自在,只得打起精神来和他胡侃,消磨时间,反正是把他的小店给吹的天上地下少有,白手起家,将来富豪天下的美名。

  这方面文志看上去非常的有天赋,可当把掌柜的吹的晕忽忽之后,面不改的强要回买衣服剩下的银子,当然,为了体谅掌柜的打水的辛苦,他特意的给出了五个铜板的赏钱,简直让掌柜的用瞪仇人的目光瞧向他。

  文志笑的接收了他的目光,全然接受,下面又给他谈论了一番管帐的心得,卖东西嘛,一进一出必须得明白,要是今天给多了钱,那帐目可就不好立了,破坏帐目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一个老板都可以随便的破坏,那以后还能怎么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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