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熬战
蓝色的格桑花随风而舞,彩蝶混在飞舞的花瓣中,在二人身周翩翩缭绕。
云镜南沉浸在宽大无垠的幸福之中,虽然联盟军和王朝还没有消除所有威胁,但他和蝶儿的爱情已经没有隙,剩下的些许不完美,都是一些小问题,就让他来面对吧。
“蝶儿,你完全原谅我了吗?”云镜南问道。
蝶儿用力地点点头:“草原上还会有哪个男人为我去铲平一座城呢?”
云镜南笑着道:“蝶儿,你等着吧,我要为你打败一个帝国,建立自己的新帝国!”
一个人影悄悄地离开欢乐的人群。
如果说全联盟此后都随着云镜南的快乐而快乐,忧伤而忧伤,那么还有一个例外。她总是在云镜南得意忘形的时候飞起一腿,或是在云镜南心灰意冷的时候向他释放积蓄在心底的温柔。
水裳着天飞来的格桑花,独自一个人离开人群,用少有的痴怨看着远方,似乎在想着自己的爱情什么时候到来。
***“毁城!”蒲力焦躁地在全军兵团将军以上级会议上发怒“只有野蛮的厥奴人才会用这样摧毁文明的办法!”
他和林跃终于走到一起,坐下来商谈。固邦被毁,比对于刺尾城旷持久的战斗更为可怕。讨厌的草原骑兵会象苍蝇一样在一千五百里补给线上嗡嗡响,向前线输送能量的军需团将会一批批地被绑在某个小树林中。强大的帝国西征军将会因为缺衣少食而战力低靡…
林跃任凭蒲力在那儿发牢,一脸苦笑。
“也只有云镜南才能干得出这样的事。”他之前从未担心过固邦。就算固邦城被攻下,被冲车破坏的城门也没那么快修复,只需要比守军多一些的兰顿军队就能将它夺回来。
可是云镜南居然选择了毁城。林跃可以想象,在有联盟军扰的工地上,新要永远也建不起来。
部队里出现了厌战情绪,连这个帐篷里的兵团将军都无打采,有人甚至在蒲力发怒的时候还在打哈欠。
“会议到此结束吧!”林跃打断了蒲力的牢,他希望看到的会议是所有参会人员都打着嗝,嘴酒气地大抒己见“明天,照原计划进攻。”
战事的发展没有出现奇迹,西征计划陷入漫长的执行之中。
接下去半年,摆在兰顿王面前的战报永远是三种。
首先,是林跃与蒲力的联名战报,大抵是部队伤亡若干人,刺尾守军杀伤数量,以及对攻占刺尾城的期预估。预估期一般是三个月至半年不等,过了半年,预估期还是半年。
其次,是固邦军需中转站的建设进度。那是一个永远无法完成的工程,除非施工的工头是云镜南。从某种意义上说,云镜南决定固邦中转站的工程进度。唯一有一次,中转站完成了墙基工程才被拆毁,云镜南破例有十天没到工地“巡察”后来据可*情报分析,水裳和蝶儿的生日促成了墙基工程得以完成。
最后,是军需品折损报告。经过长期斗争的经验,兰顿军方发现了一个规律:武器、制品和烈酒的折损率最高,而服装与香口胶的折损率最低。折损率高低与联盟军对该物件的喜欢程度成正比。兰顿军方不得不大呼幸运…草原部族不喜欢兰顿服装的款饰,同时前线军营的口头禅从“你吃了没”变成“来一块香口胶吧”
…
兰顿王一度提出“先把云镜南干掉”的议案,后来被林跃和蒲力苦苦劝阻住。让愤怒的兰顿王放弃初衷的,是一组统计数据:“要在草原上干掉一个厥奴骑兵,需要三个兰顿骑兵加上五百金币。”
***君悦在云镜南攻破固邦城时离开,通过联盟军辖区,回到蓝河公国。
忆灵不但从君悦口中了解到西征军的情况,也听到了那个宁死不摘海心戒指的故事,心底涟漪顿起。
不久,云镜南如约对草原的蓝河商队实行了免税制,这帮了忆灵一大把。趁着兰顿王无暇南顾,蓝河公国不但平了伤口,而且空前强大起来。
公国民众原来有七成务农三成放牧,现在是七成放牧三成务农。原因是一次次战摧毁了良田,与其冒着风险再去开垦搬不走的农田,倒不如去养一群长着脚的食物。当然,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蓝河南部的恩山草场被云镜南宣传成“不祥之地”
深重的苦难和惨烈的战争覆盖了整个世元384年的史书之页。战争是摧毁文明还是促进人类发展?大部分人都认为是摧毁文明。这一年,只有一件事让人感觉到文明时步的温馨。
圣僧一沙在草原联盟掀起了“新文明运动”宗旨是“善待生活”内容五花八门,包括定期沐浴、清晨刷牙、止斗殴、使用筷子进食等等。
其中最有意义的一项,便是让所有联盟部众认识到“保持口气清新是一个好人的象征”所以,在这年年底,刺尾前线的兰顿西征军连香口胶都嚼不上了。
而兰顿军需输送团的士兵已经养成一种习惯,他们在执行任务前都会先洗个澡,然后用一种由霍香、紫苏、菖蒲、香茅、柳丁皮制成的香油涂抹全身。据说这个方法很有效,这种方法普及以后,在小树林被野山蚊叮死的士兵数量几乎为零。(笔者在写这本书时明显带有浪漫主义倾向,这也造成“大西征”中大量战争细节的省略。特别是林跃军从固邦到刺尾这一段,为了突出林跃的儒将气质,有些历史真实被一笔带过。在此,译者通过详尽的史料查证,再次向世人敲响警钟“战争是残酷的”:兰顿西征军在进入王朝境内的头一个月,歼灭和俘虏了三十五万王朝正规军;据兰顿军方战报统计,在战祸中误伤的平民达到二十五万六千人,而据《王朝384年11月东部人口调查报告》,失踪人口达到七百二十万。)
郁郁葱葱的刺尾山脉,盘据在王朝中部。因为这座山挡住了东部吹来的风沙和寒,东西两侧简直是两重天。刺尾山以东,从高山转为丘陵,再转为荒原草漠。而刺尾山以西,则是王朝农耕社会繁华的腹地。
刺尾城,处于山岭的豁口处,呈圆弧状的城墙,牢牢封住天然屏障的缺口。绝壁上高大乔木的叶芽了两次,现在正是山景最秀美的时候。高峻拔的刀削山壁高耸入云,顽强生长在山壁上的植被分成几个层次,越往上越低矮,从山下看去,墨绿青绿,紫红梨白,层次分明,如大泼墨渲染出的图画。
这本是大自然的慷慨馈赠。
然而在世元385年夏季,这里虽然聚集了上百万人,却没有几人会分心欣赏美景。王朝和兰顿的战争,使人们只会看到大地上淌的鲜血。
林跃摆了张花梨茶几在军营后的高地上。这张茶几是他进入王朝境内以内唯一私的战利品。
王朝的茶叶不同于兰顿咖啡。是这两个相隔百里的国家少有的区别之一,也只有这些细小的差别,向世人提醒:我们属于不同的祖先。
如果说,茶叶复杂的口感代表着王朝人复杂的心理,而咖啡的感觉更贴近兰顿人棱角分明的性格,那么,林跃觉得自己更象是兰顿人种的异类。
对于刺尾城的风光景,他早在心中想象过无数遍。见识广阔的犁师早就将王朝地理风物图刻在林跃的心中。
如今,真实的刺尾展现在面前,与之前想象的并不一样,但经过一年多时间也已看惯。
每当喝起王朝绿茶,他总会想到忆灵。也许对忆灵的感情,正如这浓茶一般,似苦非苦。既有回甘,也就不必后悔。
“忆灵,你在长山还好吗?”林跃呷一口茶,闭上眼,细细品茶那一缕茶香。
“大人,”近卫队长打断了林跃的闲暇“军营里出事了。”
“什么事?”林跃有点恼怒,但克制住了。
“有一个小队出逃,被宪兵抓回来了!”近卫队长道。
“终于…”林跃疲惫地低下头,调整了一下情绪“马上回营!”
西征军前军大营,是兰顿大军每次发动进攻祭旗的地方。
林跃到达这里的时候,十二大旗杆上绑着二十多名兰顿军士,上百名近卫军押着另外四十多名军士。宪兵队队长带着几个宪兵站在一边,地上躺着一个宪兵,肚腹开裂,血地,已是没气了。
林跃皱了皱眉头。
兰顿宪兵直接归王室调遣,不受军部限制,便是他自己,平时也让着这些人三分。
“怎么回事?”林跃问近卫道。
一个近卫禀报道:“报告公爵大人,第四兵团八四七骑兵小队昨晚执行哨探任务,逾时未归…”
“胡说,什么逾时未归,明明就是想临阵逃!而且还聚众闹事,当场打死宪兵,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宪兵队长怒道。
林跃听得很不舒服,冷冷道:“千刀万剐?帝国有这项刑罚吗?队长,注意你的用词。”
那宪兵队长被林跃堵了一下,又无话可驳,更是怒气填膺,道:“公爵大人,请问你怎么处置这些逃兵和那些殴死宪兵的人?”
林跃看也不看他,直接来到旗杆前面,问其中一个士兵道:“你们是八四七骑兵小队的,队长叫善尚是吧?”
那士兵激动地答道:“大人,小人正是善尚!”
此时四周围了很多士兵,大家都很奇怪林跃怎么会记得一个骑兵小队长的名字。
林跃转身对人群道:“善尚的八四七骑兵小队,参加过上百次攻城冲锋,现在他手下的这群兵,不知道换了几茬。这支小队,曾经消灭过多少刺尾军,你们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善尚带的小队,消灭的敌人至少上百人。”
他说到这里,走到宪兵队长面前,冷冷道:“我问你,这样的小队长,会带着属下逃跑吗?”
那宪兵队长愣了一下,道:“军纪便是军纪,八四七小队延误了归营时间,便是逃军之罪!”
林跃望定宪兵队长道:“战场之上,情况瞬息万变。如果他们在外面遇到了敌人,或者因为观察突发敌情而延误了时间,你这样把他们抓起来,岂不是误了军机?耽误军机,该当何罪?”
那宪兵队长确实还没认真审问过,支支吾吾地道:“这…那些殴死宪兵的人,总该治罪吧?”
“近卫长!”林跃仍是望着宪兵队长,头也不回地喝道。
“在!”近卫长跑步上前。
“这是怎么回事?”林跃问道。近卫长道:“起因是,宪兵队在拷问八四七小队时,语言过…”
“什么语言过?他们想造反!”宪兵队长叫道。
“我在这里,你们尚且如此嚣张,可见你们平时对士兵的态度!”林跃的手按在剑柄之上,宪兵队长马上被吓呆了。
从近卫队长口中,林跃大致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宪兵们平时飞扬跋扈,与军队的关系就不好。这次抓了善尚小队绑在旗杆之上,引得几百名军士旁观。军士们一心向着军方的人,一齐起哄,搞得审讯进行不下去。这时候,有个宪兵不知死活地骂了一句“兵痞”几十名军士不住怒火,上前围殴,结果打死一名宪兵,打伤多名。
林跃听完近卫队长的叙述,大致了解了情况。他并不想偏袒哪一方,他现在考虑一切事的标准只有一个:怎样才能有利于攻占刺尾。
过了不到半分钟的考虑时间,他走向旗杆,向善尚举起了手中的剑。
围观的士兵们一片惊愕之声,在他们眼中,林跃是可敬的统帅,现在居然向自己的下属举起用来砍杀敌人的宝剑。
宪兵一方则面得。
剑挥下。
劈断了缚绳。
善尚低下头,发现自己毫发无损,他脚一软,向林跃跪了下去。
“公爵大人!”宪兵队长气愤地道。
“把宪兵队拿下!”林跃将剑回鞘中“另外,让所有宪兵撤回波旁,他们在这里,只会影响战事。”
掌声四起,宪兵队长被林跃近卫拖了下去,双足蹬,骂道:“林跃,你想造反吗?竟敢这样对待宪兵,我要到宪兵总部告你!”
“告吧!”林跃冷笑道“你这句话传到王上耳里,我想死的应该是你。”
那宪兵队长果然不叫了,甚至被近卫在股上踢了两脚,也没有叫。
“你知道该怎么替我写奏折了?”林跃翻身上马,对近卫队长道。
“是的,大人!”近卫队长因为兴奋而脸色泛红“我会收集宪兵们在这里的劣迹。至于这个宪兵队,我会告他们污辱军旗罪、污辱帝**人罪、辱骂将士罪、执法犯法渎职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林跃都已走了好远,近卫队长还在兴奋地数落着罪名,他的身后,是一大群欢呼雀跃的士兵。
***刺尾城早就发不出军装,现在的城头,分不清谁是军人谁是平民。只要是手上有武器的,都是战斗人员。
“罗蒙的伤还没好?”韩布道。他现在已征不到新兵,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城上。
郎翔坐在他身边,笑道:“自从郑福中箭养伤之后,罗蒙也受伤了。一伤就是几个月。我看,那伤是他自己搞的。”
“哦!”韩布奇道“你凭什么这样说?”
郎翔笑道:“那箭伤在股上,箭是我替他拔出来的,是我军的箭头。我想林跃再穷,也不至于要到城前捡我们的箭头用吧?”
韩布哭笑不得。
刺尾城还剩下几万人,几乎都是后面征募的平民,最可怕的是无失可征。他的卫队都到后方去抓壮丁了,可是在这刺尾凤竹一带,人比最少见的大虫还少,跑不了的早参军了,跑得了的绝不会傻到回头。
幸好在这时候,林跃很有默契地减缓了进攻频率。韩布原以为是天神相助,后来才知道这个神是云镜南。固邦城被夷为平地,让兰顿兵员运送和军需补给速度大打折扣。
可惜,就是按这种速度,他们也撑不了多久了。
“我们在这儿朝不保夕,”韩布恨得咬牙切齿道“他们却在有屋檐的房子下面吃喝。”可恨的兰顿人用火箭烧光了刺尾城的房子,现在城里完整的木头就只剩下旗杆和伤兵的营地。
连堂堂前线统帅的梦想也不过是在房子里吃顿饭,郎翔只能苦笑,道:“韩大人也别怪他们了。郑福和罗蒙总算还留在刺尾城,这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
“我不是说那两个难兄难弟,”韩布道“我是说援军。”
到目前为止,除了韩布,王朝没有第二支援军。要不是每周都有信使到刺尾,韩布真要怀疑自己所在的是不是最后一个城。
“他***!”郎翔骂了一句。
“他***!”韩布也骂道。两个人相视一笑。这两个人在近四五年时间里没有说过十句话,可在刺尾城却成了朋友。
“如果援军不来怎么办?”郎翔道。
韩布摇了摇头。
就在郎翔猜测他的摇头是指“不知道”还是“不会”时,韩布坚定地道:“就算所有王朝城主都黑了良心,陛下…陛下他一定会来的。”
郎翔从他眼中读出了信心和信任,可是来不及感动了。
兰顿军又发动了冲锋。
***随着战争时间无限期拉长,善与恶,美与丑,在地狱式的战场上失去了界定的意义,甚至连生存与死亡都没有多大区别。
更别说双方统帅谈论的话题。
“援军会来吗?”蒲力在问林跃同样的话。
林跃看了蒲力一眼,是那种诧异的目光,带着点鄙夷。如果换一个人,一定会觉得很不自在。
但蒲力就是蒲力,他丝毫不介意对方用目光讥讽自己,仍然问道:“林跃公爵有什么理由认为王上还会追加援军?”
林跃完全是出于一个贵族的素养,才缓慢而简略地回答了蒲力的话:“你见过赌徒吗?”
蒲力也不是傻瓜,他细细一想,便明白了林跃没有说出来的所有话。
兰顿王室,已经征募了过百万士兵。如果这时候中止西征,后果不堪设想。
首当其冲的将会是兰顿王。西征决策错误,将会引起朝野的一片嘘声,那嘘声只会表达一个意思“王上太蠢了”接踵而来的将是实质的王权危胁,政变或是叛。维护王权的唯有军队,而军队在这次西征中损失惨重,唯一能补救的便是征兵再征兵,早结束战争。
即使是国内不发生政变叛,还有来自王朝的威胁。王朝抗兰战争的胜利,将会使国内团结一心。比较两国战争后的状态,谁会发展得更快更好不言而喻。可以预见斩草不除的后果,一定是王朝变本加厉的报复。
蒲力也很懊悔自己怎么没看到这点,以至于要被林跃取笑,他转换话题道:“林大人把宪兵队都赶回去,这样做好象不是很明智。”
林跃不屑地道:“只要能打赢这场战,我相信王上不会计较这些的。”
“是吗?”蒲力不不地道。
林跃看了蒲力一眼,后者假作没看见。
蒲力这时候找回了一点心理平衡,暗道:“别看你战局看得比我准,揣测王上的心可不一定比我强。”
他不再说话,身边的林跃此时在他眼中看来,只不过是个苟延残的垂死之人罢了。
“我一定要忍住…我才不会去说‘你迟早死定了’,那样他就会问我‘为什么’…到时候我说什么好呢?难道要告诉他,功高盖主,从来就没有好下场。古代是,现在是,以后还是…抗命不遵,以致固邦失陷。久攻不下,现在又驱逐宪兵。林跃啊林跃,你这是取死之道…”
蒲力在心里带着蔑视的同情,正和林跃刚才用鄙夷的目光看他一样。
其实,林跃早就想过这一层。他早就明白了,在建不朽之功和明哲保身之间,他只能选择一样。现在如果遵从兰顿王的旨意,乖乖地回到王朝,西征军的战局将急转而下。所以他不能走,同时也明白了古往今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功成身死的例子。
***“蝶儿,蝶儿!”辛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蝶儿面前。
“又去练啦?辛苦了,要喝一碗吗?”蝶儿端起刚煮好的茶。自从云镜南夷平固邦城后,她的心情好象好了很多,待人接物也不再是冷冰冰的了。
“不,不喝了!”辛巴抚着口,让自己的气顺一些,这才道“大事不好啦!阿南大人受伤了!”
“咣当”一声,茶打在了地上。
“快带我去,怎么回事?兰顿人打来了吗?”蝶儿抢先出了门。
“蝶儿,骑上马。很远的,在拉罕山峰。”辛巴跟了上来,在蝶儿面前比划道。
蝶儿立时站定脚步,奇道:“你们不是去校场练的吗,怎么会去拉罕山峰?那儿可不近。”
“先上马吧,边走边说。”辛巴将马牵过来,伸出手环成圈形,将蝶儿送上马,然后自己也翻身上马,开始口沫横飞地介绍情况:“今天我们正在校场呢,然后就跑来一个老头,说他是兰顿帝国笼雾雪山的隐者。这次万里迢迢来到草原上,就是为了找阿南大人一决高下。如果谁胜了,就可以享有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头…”
“然后呢?莫大哥答应和他比武了?”蝶儿皱眉道。
“我们哪会那么轻易就让阿南大人冒险?”辛巴道“而且,阿南大人也不会这么容易就答应啊。每年有多少人想找他比武啊!”辛巴这句讲得倒不是假话,云镜南刺杀李城子后,在武术界声名鹊起,来找他比武的人不计其数,但他都拒绝了。
其中有些人很烦,在阿南要呆上一个月也不肯走,白吃白喝。辛巴每次问云镜南:“我看这些人都是庸手,不如让他们一起上,大人一并打发了就是。”云镜南每次都瞪他一眼,回答道:“做人要低调。”
蝶儿听得不耐烦了:“辛巴,快说啊,莫大哥到底怎么样了?”
“路还远着呢,听我慢慢说。”辛巴在马上手舞足蹈地比划“桑奴先上去了,没想到一招未递就败下阵来。那刀还没有出鞘呢,整个刀鞘就被那个兰顿高手挑飞在半空,人家的树枝已经指着桑奴的咽喉了…”
蝶儿见辛巴不紧不慢,料想云镜南也出不了什么大事,也就懒得催他,问道:“怎么会是树枝?”
“高手嘛,没听过越是高手,越不在意兵器的吗?人家说了,要不是为了和阿南大人比武,连这树枝都懒得用呢?”辛巴简直就是没把桑奴落败的事放在心上“这时候大人就站出来了…他能不站出来吗?自己的手下挨了欺负,再不站出来也太不象老大了。”
“总算说到正题了。”蝶儿看辛巴说话,看得眼睛都痛了…在马上看语难度要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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