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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野蛮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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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不由苦着脸跟大家一起加快了移动速度,但就算这样,他赶到的时候,战斗己经结来了,阿巴斯正与几名大汉重重地搂抱在一起,相互捶击著对方的背,哈哈大笑着:“哈哈哈,奥尔丁、加斯、阿曼、呼可汗、麦迪、塔丁斯…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们了”阿巴斯高兴地叫着每人人的名字。

  此时战刚过,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不过,那都是敌人的,旷的大汉们把武器在浸血的地上,畅地交谈着,因为胜利属于他们。

  “是啊,阿巴斯,好久不见,太让我们激动了,今天又有可恶的狗头人偷袭我们,本来是憋屈着一口气的,却没有想到会遇到了你,真是意外的惊喜!”

  “怎么回事,难道这此可鄙的生物己经胆大到敢向我们的勇士正面进攻了吗?哈哈。”阿巴斯揶揄地笑道,他看了看地下的尸体,是百来只形象猥琐,状如土狗的人形生物,它们的身材只与大狗一般,与阿巴斯和阿巴斯身边站着的几个彪形大汉的身材形成鲜明的对比,按理说来狗头人是一种凶残却又胆小的生物,实力也不强大,有经验的冒险者们的冒险志都通常会提到这种生物欺软怕硬的特色,甚至有佣兵就专接对付这种生物的任务…反正它们是容易对付的,却因为人类平民经常受它们的袭击,领主与平民都愿意出高价请人除害。

  “别提了,最近几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些家伙越来越大胆,真让人头疼。”野蛮人大汉们颇显郁闷地抱怨道:“我们到对面的部落换武器和药剂,我们这一行人足有六人了,这些废渣竟也敢前来袭击,这简直就是送死,嘿,要是换成强些的豺狼人,至少也可以让我们打得一点啊!”“哈哈,什么时候我们的战士也会被它们困扰了,这可不是我们野蛮人的风格,管它什么样的敌人呢,都一样是战斗啊,挑挑拣拣的可不是好战士。”阿巴斯听了他们的抱怨后,不由哈哈大笑道。

  这时候杨等人走了过来,野蛮人大汉们问道:“阿巴斯,这些是什么人?你的同伴吗?”

  “是的,哈哈,我来介绍一下。”

  野蛮人并不好客,却也不排外,在某些情况下,由认识的朋友牵头,他们很容易与别人成为朋友,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于是由阿巴斯作桥梁,众人受到了,野蛮人的见面礼节是同之间拥抱,非识异之间只需顿首示意即可,杨与凡特和奇格大叔三人不得不接受热情的拥抱,相比之下。薇儿与艾莉丝娜都被冷落到了一边。

  “这是凡特和奇格,我的老伙计了,以前他们是来过的,但是当时你们都还在北方战区,所以没有见过面吧。”

  “哈哈,的确没见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阿巴斯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很高兴认识你们!”

  两位大叔与野蛮人大汉拥抱见礼。

  “我叫奥尔丁。”一名野蛮人大汉指着身边的壮汉道:“他们分别是加斯、阿曼、呼可汗、麦迪、塔丁斯…”

  奇格大叔笑道:“很荣幸认识你们。”相比之下,凡特就冷淡了许多,他站在一边什么也没有说,不过野蛮人都不那么讲究礼节,所以也没有人怪他。

  “这是伊利亚,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他可是一位炼金术师。”阿巴斯得意地道:“我的武器就是他的杰作。”

  “简直令人惊叹!你是指刚才的那把斧子吗?”野蛮人大汉呼可汗惊讶地说道,刚才的战斗中阿巴斯使用了雷霆之斧,给他们几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是的,那可是很好的魔法装备,嘿嘿,以前在部落中的时候,我老想着一件称手兵器,却总找不到,现在终于了了一个心愿了。”

  “哦,看来外出旅行还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野蛮人大汉道:“我的朋友,什么都别说了,很高兴认识你,来,我们来一个热情的拥抱吧。”说完,呼可汗张大了臂膀,抱着杨,两手还重重地捶击着他的背,这是野蛮人表达激动心情的手法之一,这说明他见到杨很高兴,非常非常高兴。

  “咳…咳…很高兴…认识你们。”杨苦着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野蛮人大汉的每一次捶击,都让杨感到一阵头昏眼花,又因为轻微的高原反应,他简直感觉自己被一头大熊抱住狠狠地勒着,所以,这种拥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熊抱”杨不由想着如何让自己变成一个令人讨厌的人,才可以免去受到这种,不过,对于擅长战斗的野蛮人来说,炼金术师甚至是一般的装备师匠,都是他们的最好的朋友,杨注定了是要受到熊抱的。

  “噢,小伙子,你看起来很激动的样子,是认识我们太高兴了吗?我是塔丁斯,来,朋友,抱一个…”

  塔丁斯刚才战斗中见到了阿巴斯使用的武器,很是眼馋,于是对杨分外热情,捶击得分外卖力,想让杨感受到自己的。杨翻了翻白眼。

  “我是加斯,有好手艺的装备师匠最受我们了,但愿你在这里过得愉快,我们野蛮人其实也是有好客的一面的,因为你们是阿巴斯带来的朋友,哈哈…”另一位大汉又上前了。

  加斯不甘人后,继续重重地搂抱并捶打着杨,杨感觉到五脏六腑要翻过来一般。

  “天哪…真是可怕的待客之道…”杨心中叫苦。

  “我叫奥尔丁,朋友,我实在是太高兴了…”熊抱继续着。

  终于…在坚持到第五人上来的时候,杨被捶击得晕了过去。

  “噢,我的朋友,小伙子,你怎么啦?”刚想给杨一个最热情的熊抱的野蛮人大汉阿曼惊讶地喊道。

  “哈哈,他恐怕是第一个这么受的外族人了,我们野蛮人最尊重强大的战士,然后便是装备的制作者,他一定是太激动了,竟然晕过去了…”阿巴斯干笑道解释。

  “对,他一定是高兴坏了,太激动果然不利于身体健康啊。”

  且不说杨醒来后听到会有什么感想,这种类似折磨的会终于结束了,杨最后还是被大叔们背着来到了野蛮人的部落,阿巴斯的老家便在一处高地上,这里有地形起伏辗转,有许多隆起的高坡和凹下的大坑,于是人们利用地形把土坡切成台阶与平台,垫上木石垒实,在高处支起房屋,低处挖成壕沟,积水池,或是种植特殊的植物等,这里少雨而寒冷干燥,土坡垒成了平台是很安全的,除非是爆发了烈的战斗,才会塌下来。

  这里的气候环境等都与魔法力量有一定关系,这些地方拥有浓重的土元素力量,作物生长得很好,可惜的是这里并不适合种植粮食,收获总是很少,野蛮人种植的多是一些药草和具有神奇魔力的植物。要不是这样的话,他们也不用依赖于圣龙帝国的粮食了,不过,他们本就是战斗民族,现在这种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适合部落发展。这里大多是荒原,铁矿、粮食,石料和木材之类的东西基本上都来自南方,以前的野蛮人们是靠抢夺或是换而得到所有他们需要的东西的,现在有了圣龙帝国当雇主,他们就可以专心地发展战斗力,成为真正的战斗民族了。

  杨转醒后,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阿巴斯的老家了,阿巴斯在这里有一个大房子,家里却没有什么人,听了奇格大叔的解释后杨才知道阿巴斯从小就是孤儿,他的父母早就在战争中死去了,这里是人类世界的北端,是与兽人和各种魔物的战场!

  杨这时候才听到这么一种说法,野蛮人是居住在战场上的民族。

  回到老家的阿巴斯四处拜访着以前照顾过自己的长辈们,杨也闲得慌,便到处走走,这时候,他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这里虽然是一个村落模样的部落,却总不见嬉闹的孩子与年轻人,在这里的多是中年人与老人,要么就是六岁以下的小孩。在这里,中年大叔大婶们日常的事务竟然就是种植那些植物与制作药水、弓箭之类的消耗品,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是无所事事的,整天就围着杨等人这里外乡人,打听着各种有趣的事。

  “阿巴斯大叔,这里的年轻人呢,他们哪里去了?”杨奇地问。

  “他们,都打仗去了。”阿巴斯答道,杨不由感到奇怪,这些在这里的壮年人怎么都没有去,反而让年轻人上了?而且,那些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们不在这里,他们是到哪里了呢。

  阿巴斯听到杨的问话后不由哈哈大笑,答道:“这就是我们的特色了,我们的族人六岁起,无论男女都要参与战争,孩子们就在战场二线进行见习训练,十二岁以上的孩子们充当前锋人员,十八岁到三十二岁的,都是中坚主力。服役了二十多年的中年人嘛,就该休息了,所以,你在这里看到的所有闲人,其实都是强者中的强者,战士中的战士,他们与我一样,很幸运地活了下来,便理应享受一下生活的乐趣了,我们的任务就是担任后勤,还有就是努力生孩子,哈哈哈哈…同时,也只有到了这种年纪的人,才可以拥有离开故乡到外面探险,或是做其它自己想要做的事的自由!因为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做的已经够多了。嗯,准确来说,所有的野蛮人部落都是这种风俗。”

  “啊?竟然有种风俗?”杨听到首先是无比震惊,然后,便又变得肃然起敬了,他这时候才发现,原来野蛮人大叔竟然这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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