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定计
当我把这美妙的“正餐”下肚子以后,才开始品尝明显带有西方色彩的佳肴,这些美食从口感上和以前吃过的大相径庭,说不上特别地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只是有点不习惯。在山珍海味接二连三上桌的同时,我也和那帮别有用心的家伙开始了觥筹错。
喝酒可不是我的长项,在帝都也缺少这方面的训练,我可是公主的专属骑士,时时刻刻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应付突发事件,所以每次酒会我都是浅尝即止,所以有可能论酒量的话我连丽雅都比不上。但今天的我没有了任何负担,我终于有机会放纵自己一下,尝一尝什么是醉的感觉。人们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但面前的那帮家伙显然达不到知己的标准,所以还没喝上三杯红晕就爬上了我的脸庞,再喝一杯我就感到全身发热,在第五杯的时候我尝到了飘飘然、云里雾里的感觉,本来还可以来一下“醉里挑灯看剑”的,但苦于没人欣赏,算了就让自己“沉醉不知归路”吧。我把第六杯美酒倒入了我的嘴中,很快我就受到了睡神的召唤,沉沉地倒在了一个柔软的怀抱里。
嗯!睡得好,第二天我努力睁开朦胧的双眼,直入眼睛的阳光提醒着我时间已经不早。宿醉过后的我感到身体总是有点不对头,打量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原来醉是这种感觉,好像没什么好处呀!我摇了摇头,用手轻轻拍打着自己的脸,企图驱走那不舒服的感觉,但好像用处不大。我运起了并不熟练的斗气,让体内的能量动在经脉里,我全身散发出金色的光芒,不久以后我发现那种不适的感觉已经离我而去,原来斗气还有醒酒的作用,那以后在喝酒的时候使用斗气不知道有什么效果,我有点明白了为什么有人会千杯不醉的了。
我一边起身穿衣,一边熟悉着这个从未来过的豪华卧室,我才在室内转了一圈,敲门声响起,两个容貌秀美的侍女走了进来,她们手上还拿了洗漱用具,瞧样子估计是听到我醒后的动静才敢进来服侍我起。我知道这种习惯在帝国贵族中是很常见的,但我却并不欣赏她们太过周到的照顾,在我看来自己有手有脚干吗要这么麻烦呢!我让她们放下那些用具,自己亲手忙活起来,那两个侍女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估计不解我为什么不同于其他老爷。
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下,去除了酒气和醉容的我顿时又变成了那个魅力无限的英俊青年。从两个侍女口中知道,这个陌生的地方其实就是属于我的领主府。这是我的地方,我的精神又来了,还没吃早饭(哪里是什么早饭呀,星辰那家伙睡得太死,忘记了时间了,现在明明是午饭时间了!)就在我的领主府里转悠起来了,没想到这座府邸足有五个我在帝都的子爵府那么大,亭台楼阁错落有致,仅仅是路上所见到的下人就有百名,据说一些护卫人员还没有到位,要不人还得增加一倍以上。
“完了,这么多人一天就得用多少钱呀!这些钱估计可以抵得上一个正规骑兵大队的开销,这也太奢侈了!我怎么负担得起呀!”我不哀叹道。
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大厅准备用饭,弗克斯那个家伙喜气洋洋的冲到我的面前,看我眉头紧锁,奇怪地问道:“我的领主,出什么事了?这么好的待遇你还不满意啊!昨天我们睡得可舒服了,房间大大的,那软绵绵的,被子香的…,我可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种偏远地区还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呀!”接着一声笑,似乎有所领悟地偷偷对我说:“我的领主,我知道你想什么,这里比丽雅公主的寝宫是差上那么一点,但可不是到处都有‘帝国的明珠’的!您结委屈一下,忍一忍吧,要不给丽雅公主知道您有什么对不起她的话,我们这里所有的人都别想回去了!”
“妈的,说什么呀!我想的可不是这个,我在考虑我们的处境呢!”大大声训斥着这个脑子*情思想的家伙,明知道我对公主是怎么样的,还在把我往坏里想!我得赶快找件事转移他的注意力,不然这个吃了没事干的家伙,说不定又有什么歪脑筋。“弗克斯,这次带你来不是让你来享受的,你给我说说,你认为这里的情况怎么样,那件事谁最有嫌疑?”想起那那天的惨象,我又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气。
听到我这么说,弗克斯明白了我的心意,收起了他那一幅玩世不恭的样子,陷入了沉思:“这里的情况还很不明朗,我向我们要查清那件事一定是困难重重。那支骑兵大队肯定是和这里的权利人士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然而在这里由于已经有十年没有领主了,也就是说已经有十年没有一个权力中心了,所以派系繁多,地方势力十分强大。我们这些初来者很难通过强硬手段进行调查,甚至还可能被他们反咬一口,这里离帝都可是很远的!”
我看着面前的这位年轻人(虽然他比我好要大上好几岁,但也应该算是年轻的吧),他讲的和我意识到得很接近,但他忽略了我的优势,我提醒他说:“当然,大致情况是这样,但你还应该想到我也不是毫无准备的。你知道为什么在进城以来我的表现和平时有很大的不同,为什么我从没有要他们出手中的权利?当你看到一个强大的对手时,你会使用百分之一百甚至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力量对付他,但当你面对一个软弱的对说是呢?也许你只会使用一半甚至更少的力量吧!而且,这里派系繁多,但这更说明他们并不是一块铁板,有的人想方设法地打击其他势力,也许有时候我们的盟友会比想象中的多!”
“也许,我们可以丢给他们一很好很好的骨头,那他们必定会争个天翻地覆,那时他们就不得不来讨好这位骨头的主人了!”弗克斯一脸相,不过我喜欢。
“聪明,不过你最好尽快给我建立一套情报系统,只有拥有了敏锐的嗅觉,我们才能渔翁得利!那帮家伙不是送来不少值钱的东西吗?我给你三分之一,作为给你的第一笔投资,至于你自己吗…那窜大珍珠看起来不错,倒是骗女孩的绝妙礼物,不知你想不想要呢?”此时的我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光明的表情。
之后,那窜大珍珠发了弗克斯最大的热情,他立马保证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叫这个系统初具规模,至于说他要用什么办法,是威利,用金钱收买;还是晓以大义,动之以情,就不在我考虑范围内了。为了配合这次行动,我把近一半的侍卫交给了他,而我享誉大陆的“鹰眼”系统即将打响他的第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