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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低种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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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成两片区超过一千人的接线员在忙碌的操作者,一半是在做电话销售,一半是在做真正的售后客服,如客户打过来的咨询相关的软件的安装、使用、操作方面的问题,而这个片区又分成好几块。

  根据培训时的不同内容来分类,有专门负责一款软件的,也有同时负责好几款软件的,全看软件功能和软件销量来分配。

  于骏目光掠过这些专心在接电话的员工,跳到那坐在最后一排的,应当是销售区的女孩身上,那就是之前在转角处遇到让人惊的女孩洛莎。

  “早晚有天你的眼睛得瞎了。”吴妤咬牙切齿的说。

  于骏转头笑道:“她比你还差一些。”

  吴妤抿了下嘴,忍住没想自己得意的笑出来。凭心而论,那女孩虽说能称得上惊,可比吴妤还差了一些,和邓斯特差不多。

  “快要吃饭了,”谭铜说“骏少,是去外面吃还是?”

  “就在楼里的餐厅吃吧。”于骏笑道“总得尝尝印度菜才是。”

  “你小心些吧,上回我同来来印度游学,吃了顿印度饭,回去那里疼了一个星期。”吴妤小声的在于骏耳旁低语。

  “哪里?”于骏装愣道。

  “那里。”吴妤一时没反应过来。

  “到底是哪里?”于骏又问道。

  “哎哟,就是那里呀。”吴妤这时看到于骏脸上强忍着的笑容,立时想到自己被捉弄了,真想用手去掐他。

  理察听不懂中文,却看这两人在这里打情骂俏,略微有点不悦,可不好说什么,等到两人停下,就提出了和谭铜一样的问题。

  接着四人就来到位于四楼的餐厅,于骏可真不是说笑,他是真想尝尝印度的咖喱饭,在打饭的时候,就指着那些一坨坨红绿的菜说:“一样来一点。”

  连打饭的师傅都古怪的瞧了他一眼,才把那些菜打到于骏的餐盘里。

  “你真敢吃啊?”吴妤手里握着谭铜在外头买的煎蛋三明治,问道。

  “理察能吃习惯,我就不能吃习惯?”于骏指着理察餐盘里的菜坨子说。

  理察听提到他的名字,就抬头看去,于骏笑道:“你能吃得习惯这些?”

  “吃不习惯也要吃,要不能搞特殊,让员工觉得另类。”理察苦笑道“我也是吃了两三个星期才习惯的,于,我劝你还是别吃的好,第一回吃就像是肚子里了个火炉,不停的烧啊烧的。”

  于骏这还正把那绿色的菜坨子拌在饭里,准备往嘴里送呢,听他这一说,就犹豫了。想想要是来了印度也不吃吃这些,那不是白来了?

  但还是打算先一下,一,差点没把于骏的肺给呛出来,这哪是人吃的东西?

  这时,他就看到一头牛沿着窗外悠哉游哉的走过去,他立时傻眼了。

  吴妤也愣了好一会儿才问谭铜:“这孟买人还在写字楼里养牛?”

  “牛因为能挤出牛,在印度人的眼中是圣物,他们也不吃牛,城市里到处都能任牛随便的走。”谭铜想了想说“大象和猴子也是圣物。”

  “你就告诉我什么不是圣物得了,”于骏把勺子一扔,拿起谭铜面前还没开封的火腿三明治说“印度人百分之八十都吃素吧?”

  “这倒是真的,一半是因为穷,一半是因为圣物太多,宗教信仰太复杂,伊斯兰教在印度人中也占有极大的比例。”谭铜变戏法一样的在身后又拿出个三明治。

  理察有点不上话,大家都是在说中文,他完全听不懂。

  于骏刚想用英文跟他聊两句,就穿过他,看到洛莎和一帮打扮得差不多的女孩坐在一起,穿的都是布的纱裙,而在她们对面,则是一堆穿着整齐的工作套装的女孩。

  这些人都是客服中心的员工,衣着大不一样,让于骏也觉得奇怪。

  “穿布的都是低种姓人,”谭铜顺着于骏的目光瞧去,解释道“印度的种姓制度很厉害,两伙人都说不到一块儿去,而低种姓人在印度是很受歧视的。”

  这个于骏倒是在书中看到过。在古时印度的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

  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民”这些**半就是现在住在贫民窟中的那些人。

  于骏把这些说给谭铜听后,他说笑道:“在印度人口中,2%~5%的人口为婆罗门;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0%多。低等级(包括首陀罗、民)人口总数则高达7亿多,占到全国人口的近七成。据估计,婆罗门占据了印度政府和司法部门中超过70%的职位。”

  自称**社会,**至上的印度,连种姓制度都没破除,而同样的美国,歧视也无处不在。

  “理察,能把洛莎叫过来,我和她说说话吗?”于骏问道。

  吴妤看他想让当她的面泡妞,登时然,探出手掌就在桌下掐着他的,狠狠一拧。

  “阿妤,要死人的!”于骏疼得直接扑倒在了餐桌上,他要是把衣服了,里头伤痕累累啊。

  理察当做什么都没看见,招手将洛莎叫过来,指着于骏说:“于先生想和你说话。”

  洛莎怯生生的低垂着脑袋,不敢正眼去瞧于骏,在她这种人而言,要是瞧对眼了,可就是要嫁过门的,要说印度女孩,特别是低种姓人里“保处”率特别高,往往是在新婚之夜才初尝果。

  “像你这样美的女孩应该去参加选美才是,”于骏不顾吴妤的白眼,赞了一句“没有这样的打算吗?”

  洛莎脸通红,就像是个****调戏的朴质少女一样。

  “咳,于,洛莎这样的女孩,家里可支付不起选美的费用,而且印度的选美比较排斥低种姓人。”理察干咳了一声说,原不想洛莎太尴尬,谁知这一说,洛莎脸蛋都红了。

  显然被人歧视的滋味很不好受,她虽说没办法,可还是心里不舒服。

  “那要是我赞助呢?”于骏微笑道。

  吴妤伸手又想去掐他,被他早有防范,一把抓住,直接就到口袋里,用手紧紧按住。

  这回轮到吴妤的脸得通红了,她真想出来,可就是不出来。

  “你赞助我选美?”洛莎终于鼓起勇起,抬起头说。

  她不愿放弃这样的机会,她早就看出这个中国少年,不是一般人。

  “当然,我想你去选个世界小姐什么的,一定能拿到很好的名次。”于骏微笑点头“但首先你得要进行正规的礼仪、台步等各方面的训练,可能要吃很多苦,你能行吗?”

  洛莎刚想回答,理察不的说:“于,洛莎是客服中心的员工,她要去选美的话,我这里怎么办?”

  于骏早就看出来了,别瞧理察对洛莎严厉,他也就未必没有想一亲芳泽的念头。

  找不到员工?洛莎的岗位能胜任的大街都是吧?

  “我想象你除了洛莎之外能找到更合适的员工。”于骏笑道。

  脸的笑容并未能说服理察,他冷着脸说:“我的员工,由我来决定怎么做,用不着你管。”

  虽说来到这孟买,就跟发配一样,但理察却是清楚,这里是软件商店业务能否提升的关键,要是做好了,他百尺竿头更近一步,并没什么难度。

  于骏虽是埃里森的秘书说的贵宾,但理察还是要保证他的权威,何况他还想要留下洛莎找个机会单独玩玩呢。

  “需要我给米勒或是埃里森打个电话吗?我想单纯为一个普通的员工,不需要吧?”于骏眯着眼在瞧理察,吴妤听他为个印度女孩要这样用人情,嘴都蹶上天了,可手还是不出来。

  “你打吧。”理察不相信于骏真能在这个时间找到米勒或埃里森,那需要知道他们的私人手机才行。

  于骏拨通埃里森的电话,当着理察的面把事情说了遍,就听得埃里森哈哈大笑:“你小子行啊,去孟买走一转也不忘猎美,行,把电话给理察,我和他说吧。”

  理察接过电话脸都绿了,软件商店业务有相关的负责人,往上才是米勒,米勒的上头才是埃里森,他算是接到老板的老板的老板的电话了。

  “小气什么呢,我只是不想珠玉蒙尘罢了,怎样的女孩就该有怎样的生活,怎么能由世袭的种姓制度来决定。我现在松开手,你别掐了。”于骏说着把按在吴妤手背上的手松开,她咬着嘴把手缩回来。

  “你为什么之前不说?”吴妤问道。要早知道于骏的理由她也不至于这样。

  “说了你就不掐我了?我哪知道呢。”于骏坏笑着掐了下她的脸蛋,看着理察赔着笑把电话递过来:“洛莎归你了,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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