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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个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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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的爱情1

  于曼之很喜欢油画店的工作。她有一个助手叫杜玫丽。杜玫丽是兼职的,每星期来三天。她是个星座,对各种星座占卜深信不疑。她最爱用星座来相人。她会很权威的说,

  “天蝎座的顾客最挑剔了。

  双子座的顾客三心两意。

  狮子座的顾客喜欢自己拿主意。”

  她可以从一个客人的购物态度而推断出对方的星座,准确度高达百分之九十。

  她是双鱼座的。她谈过五次恋爱,后来都分手了。她归究是男朋友的星座跟她的星座不相配。

  有一次,于曼之问她:

  “既然知道大家的星座不相配,为什么还要跟他开始?”

  杜玫丽天真地说:

  “这就是爱情啊!爱情使我们自以为可以改变命运。”

  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杜玫丽都能够用星座去解释。这一种解释,是痛苦最少的了。

  据杜玫丽说,罗贝利和她丈夫韩格立的星座非常匹配,他们这一对,会恩爱幸福地厮守终生。

  李维扬没说错。韩格立的人很好,他沉默寡言,说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柔。油画店的后面,本来是一个荒芜的天井,韩格立把它变成一颗漂亮的小花园。他亲自在花园里种植了各样的花和盆栽。回到油画店,他总喜欢安静的在花园里照顾他的花草。

  罗贝利和韩格立结婚八年,这是他们的头一胎。他们夫妇俩很恩爱,虽然结婚八年,还是像一双恋人那样。每当韩格立要出门,罗贝利脸上总是充了牵挂。

  夕阳西下的时候,于曼之喜欢坐在那个小花园里吹吹风,或者跟罗贝利聊聊天。她在罗贝利身上学到很多关于油画的知识。

  有一天,天空下着微雨,于曼之从店里望出去,刚好看到李维扬捧着抱黄的雏菊从对面人行道跑过来。

  李维扬的头发和肩膀擎着水,他怀里盛放的雏菊欣欣地微笑。于曼之以为,花是送给她的。可是,他只是出其中一支送给她,又出一支送给杜玫丽,剩下来的,全是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的。她将会生一个女儿。

  “刚才在路边一个摊档看到的,所以买来送给一个漂亮的孕妇和她肚里的娃娃。”李维扬说。

  于曼之的喉头里竟然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她觉得他是故意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小花园里烧烤。罗贝利和韩格立邀请了李维扬来。杜玫丽带了她新相识的男朋友来。这个男孩子是巨蟹座的。她说,巨蟹座和双鱼座最匹配了。于曼之带了朱玛雅来。朱玛雅跟罗贝利很谈得来,罗贝利说好了改天要到她的古董店看看。

  雨在傍晚就停了。为了那束雏菊,于曼之有点儿闷闷不乐。她不应该妒忌些什么,可是,她就是妒忌些什么。

  她是李维扬最好的好朋友,她是这样想的。他为什么只是从抱的雏菊里出一支送给她?难道她在他心中比不上罗贝利?

  韩格立很专注的在烤炉上为大家准备食物。他是个典型的很爱家的男人。爱太太、爱花草、爱下厨。

  “你为什么整天不说话?”朱玛雅问于曼之。

  “我没事。”于曼之耸耸肩膀。

  “朱小姐,你是什么星座的?”杜玫丽又使出她的看家本领了。

  朱玛雅被杜玫丽吸引了过去,非常留心的聆听关于自己的星座的一切。当然,她更关心冯致行的星座。

  李维扬坐到于曼之的身边来,抬眼望望天空说:

  “我看明天也许会下一场大雨,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去打球。”

  “明天我不能去打球。”于曼之说。

  “为什么?”

  “我有点事情要办。”

  “哦。”李维扬没让于曼之看到他有多失望。

  他抬头看着天空,她垂头看着手里的饮料。横在他们之间的,是从来没有过的沉默,夹杂着轻微的炉忌和战战兢兢的失望。他没有说话了。

  2

  星期天的下午,于曼之趴在上,什么也没有做。平常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会和李维扬在海边的公园打球。那是她每个星期最期待的一天。

  他的球打得很好,总是他故意让她一点。夕阳西下的时候,他们躺在草地上,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还有一些关于她的秘密。

  她是一个私生女。她要强调,她是一个快乐的私生女。她爸爸在认识她妈妈之前就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两个儿子。她爸爸不怎么爱他太太,这是她妈妈告诉她的。她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爸爸一直跟他们同住,所以她从来不觉得是在跟别人分享一个爸爸。

  爸爸很疼她。妈妈生了三个女儿之后,还要生第四个,终于让她得到一个儿子。因为爸爸的太太有两个儿子,所以妈妈也要替爸爸生一个儿子。虽然爸爸已经和他们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了,但妈妈偶而还是抱怨爸爸从前隐瞒自己是个有妇之夫。

  对于男人从前的家庭,女人总是不会甘心。即使把那个男人赢了回来,能和他终老,女人总是觉得,自己受了许多委屈。

  爸爸的太太坚决不肯离婚。她说,她不会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跟其他女人结婚。所以,爸爸和妈妈并没结婚,只能算是同居。于曼之也只能算是个私生女。她妈妈是怀了她之后,才发现她爸爸是已婚的。

  “历史上许多杰出的人物都是私生子女。”李维扬告诉她,他又举了几个例子,譬如写《茶花女》的小仲马。

  她躺在草地上,哈哈的大笑起来。有生以来,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许多杰出人物都是私生子女这回事。虽然知道自己并不会成为什么杰出的人物,但她心里还是觉得温暖。

  李维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说话充机智,有时你会恨他太主观,有时他又会令你心头暖暖。

  李维扬是个很好的人。他拥有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侠义精神。譬如他会应一个垂死女孩的要求,千里迢迢的去美国,让她不用带着悔疚离开尘世。

  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以至于曼之觉得他们相逢得太晚了。

  横在他们之间的,是她和另一个男人一段长达七年的感情。

  谢乐生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他是她的学长。他天资聪颖,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他有一个良好背景的家庭,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都是中学校长。

  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他却偏偏爱上了她。那四年的日子,她过得非常幸福。三年前,他决定要去念博士生。他从小开始就拥有无数学业上的奖状和荣誉。他一生都以追求奖状为目标。他爸爸妈妈也拥有无数的奖状和奖杯,连他家里养的那条名种老虎狗,也是世界冠军狗,拿过大大小小的国际狗展的奖项。它最彪炳的战绩是在巴隆拿狗展中力退强敌,两度登上冠军宝座。它主人一家以它为荣,称许它是背脊朝天、四脚爬爬动物中的极品。

  它的少主人也有进军世界的野心。他立志要摘取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物科工程博士的衔头。为了这个荣誉,与至爱的人别离是无可避免的。

  他的父母两年前退休后,带着他们那条业已十二岁,仍然高傲非常的世界冠军狗和装几十个箱子的奖状奖杯移民到澳洲。

  香港不再是他们留恋的地方。他常常叫她过去波士顿。

  他从来没有珍视过她的梦想。

  当然,他是爱她的,这一点,无容置疑。她是他生命里一张很特别的奖状。一个致力于追求荣誉的人,对身边的一切,自然也会漠不关心。他是武侠小说里的独孤求败…一个赢过无数敌手,只求一败的孤独剑客。而她,是他唯一珍爱的女子,她是应该感动的。

  她不能辜负他的爱,虽然那四年共处的回忆仿佛已愈来愈远。

  今天并没有下雨,本来是可以去打球的。可是,为了莫名其妙的妒忌,她向李维扬撒了一个谎。现在她只好无聊地趴在上。

  她为什么要妒忌呢?他们只是朋友。

  有一天,他会有一个他爱的女人。

  3

  星期天的下午,李维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最后来到了还没开门的“胖天使”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顾安平问他。李维扬从没有试过在星期天的下午来。

  “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他笑了笑。

  他把一个硬币投进那台点唱机。一曲抒情的调子在寂寞的空气里飘。他挨着点唱机,分分秒秒的过去,原来,他已习惯了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和于曼之一起度过。今天她不能来,他觉得生活的调子好像忽然停顿了。他不能自已地整天想着她。

  她现在正在做些什么事情呢?

  那天在小花园的烧烤会上,她说她明天不能去打球,他失望得好像忽然从天上掉到地上。她看来怀心事,那一段彼此之间长久的沉默,使他忽然害怕起来。他害怕她不再理他。

  他平生从没尝过这种滋味。

  他不知道他有没有不小心让她看到他脸上战战兢兢的失望。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的吗?

  他从没试过为一个女人而变得毫无把握。他一向自命潇洒。一切一切,是因为她身边已经有另外一个人吗?

  他毫无方寸地思念着她。

  他要把这份感情藏得深些使自己不至于太难受。

  “我请你去吃饭。”他跟顾安平说。

  “你是不是在谈恋爱?”顾安平忽然问他。

  他吃吃的笑了起来:

  “为什么这样说?”

  “你近来快乐了许多,常常一个人无缘无故在笑。”

  “因为近来工作很顺利。”他说。

  原来她在他身上造的工程已经有人看出来了。

  那天下午,他怀着盛放的雏菊,本来是要送给她的。看到了她,他忽然缺乏了勇气,把花转送给罗贝利。

  他自问已经努力把爱藏得很深很深的了。

  他自以为可以。

  过了几天,他打了一通电话给她,语调轻松的问她:

  “这个星期天还去打球吗?”

  “当然了!”她愉快的说。

  他快乐得难以形容。

  那个星期天,他在海边的公园里等她。他本来担心她出现时大家会有一点儿隔膜。然而,当她来到,他只觉得心头温暖。

  那天,她击中了他发出的一球。那一球,横过蔚蓝的天空,飞过他的头顶,很久之后,才优美地降落在远处的草地上。

  她从来没有打过这么漂亮的一球。她兴奋地在草地上跑了一圈,最后,停在他跟前着大气。

  他凝视着她那漂亮而傻气的脸蛋,深深地着。他伸出双手,想把她抱入怀里。可是,半途之中,他忽然缺乏了勇气。双手已经伸了出来,缩回去会显得太突兀,他只好临时改变动作。他一只手捉住自己另一只手,十指紧扣,在空中停顿了二分一秒之后,他情急智生,跟她说:

  “恭喜!抱喜!”

  为了证明自己本来就是想做这个恭贺的动作,他重复了一遍:

  “恭喜!抱喜!这一球实在打得好!”“谢谢!”她的笑容僵住了,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古怪。

  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一定脸通红,表情极其诙谐。太糟糕了!他竟然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在公园里,向她拜年。

  他这一辈子,从没试过如此的怯懦。

  他很快又原谅了自己。他并不是怯懦,他只是不想破坏她的幸福。

  他不想要她做任何痛苦的抉择。

  他和她做一辈子的朋友就好了。唯有这样,他才不会失去她。

  暗恋是神圣的,要以对方的幸福为依归。如果有痛楚,也该留给自己。

  4

  于曼之双手托着头,眼望前方。她觉得李维扬那天在公园里的行为实在太古怪了。他脸通红,硬生生地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向她说了四次“恭喜”那并不像平时的他。

  “曼之,你在想什么?”罗贝利站在她跟前。

  她抬起头,笑笑说:“喔,没什么。”

  “我要出去一下,今天大概不回来了。”罗贝利说。

  外面下着微雨,她发现罗贝利忘记带雨伞。她连忙拿起雨伞跑出去,想把雨伞交给她。她看见斜路下面有一个男人撑着雨伞在等罗贝利。罗贝利走到他的雨伞下面,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笑。

  她见过那个男人,他叫林约民,来过店里几次。罗贝利给他们介绍过。林约民是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年纪和罗贝利差不多。他们看来像老朋友,他好几次来接她出去吃午饭和接她下班,然而,总是在韩格立出了门的时候他才会来。后来有一天,朱玛雅也跟于曼之提起林约民。

  “有一个男人陪罗贝利来过古董店两次,但不是她丈夫。”

  朱玛雅说的那个男人,正是林约民。

  “他们不像只是好朋友那么简单。”朱玛雅说。

  “不是好朋友又是什么。”

  “像是情人。”

  “情人?不可能的,她和韩格立很恩爱,而且,她现在着八个月的大肚子呢!”

  “在感情的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朱玛雅笑笑说“也许他们是一对旧情人吧!虽然她已经结婚了,而且快要生孩子,但他对她仍然很好。这样的故事也很美丽啊!”“那是你跟冯致行的故事。”

  “不一样的。我并没有怀着丈夫的孩子。假如我也有丈夫,也许还比较公平一点。”

  “你打算一直偷情下去吗?”

  “这也不错啊!男人最疼情妇了。因为他无法给她名分。我知道他最爱的是我。”

  “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一定爱我比那个女人多很多,如果他也有爱过她的话。我要这样相信,才可以继续爱下去,否则,你以为我疯了吗?”朱玛雅哈哈的笑了起来。

  于曼之看着她,她就半躺在一张古董上。她这天涂了鲜的口红和蔻丹,笑起来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抖,真像有点疯。她是一个从历史里走出来,为一段无可救葯的爱情而发疯的女人。她也许愿意发疯一辈子疯,只要她爱的那个男人今生今世最爱是她。

  爱情里的障碍,偏偏使爱情更吸引。

  在那个世界里,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5

  后来有一天晚上,于曼之跟朱玛雅吃饭,那天,是冯致行的生日。

  冯致行生日这一天,是要留给他太太的。去年如是,今年如是,将来也如是。

  “曼之,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朱玛雅问。

  于曼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

  “怎会不知道?你有一个会和你结婚的男朋友啊。”

  “可是,他并不在我身边…”

  “是的。他就在我身边。除了每年这一天和每次见面看着他回家的那一瞬间,我都是幸福的。”

  “你用什么来爱冯致行?”

  朱玛雅挨在椅子上,微笑着说:“我用四十七公斤来爱他。”

  “四十七公斤?”

  “四十七公斤是我的体重。我的眼、耳、口、鼻、四肢、血和骨头加起来,这就是我的四十七公斤。我用我整个人来爱他。”

  “那就是了。我跟你不一样。我发觉,我是用意志来爱着乐生。我知道我要爱他,我答应过会等他。”

  “爱,也是一种意志。”

  “是的,但用意志去爱,又是另一回事。一段爱情,不应该是建筑在意志之上的。我宁愿它是建筑在遗憾之上。我不是用意志去爱一个人。我的意志叫我不要去爱他,可是我却身不由已。”

  她猛然想起那天跟李维扬打球的情景。她击出很漂亮的一球,兴奋得在草地上跑,最后,停在他跟前,着大气。

  他凝望着她,她也望着他。他们有七天没见面了。刚过去的星期天,她因为妒忌他把雏菊送给罗贝利,所以赌气说没空不去打球了。从那天到今天,七的思念和等待,折磨着这两个人,同时又把他们推向对方。

  他向她伸出的双手,忽然又互相紧扣起来,连续跟她说了四次“恭喜”他的表情很诙谐。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虽然他努力表现得极其自然,可是,她知道他本来是想抱她的。

  那一瞬间,她竟然觉得万分失望。

  横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七天的思念和等待,而是七年的遗憾。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因为没有被他抱而感到失望,已经是对乐生的背叛了。复一,她把自己的感情压抑下去。她用她整个人的意志去爱乐生。她不知道她的意志什么时候会崩溃。

  朱玛雅拿起面前的酒杯,泪眼汪汪的说:

  “祝我爱的人今天生日快乐!”

  她把杯子里的葡萄酒喝光,又说:“我真的想知道他今天在哪里庆祝生日。”

  “知道了又怎样?”

  “知道了他在哪一家餐厅庆祝生日的话,我会躲在餐厅外面,从门里偷偷的祝福他。也许,还会为他唱一支生日歌。”她惨然地笑笑。

  “你恨他吗?”

  “当然了!”她点了点头笑着说:“我爱到有点恨他!”

  两个人格格的大笑起来。

  “但是我真的喜欢跟他做啊!”朱玛雅脸上带着微笑说“男人在情妇的上是特别卖力的。”

  于曼之哈哈的大笑。

  “我是说真的!”朱玛雅醉醺醺的说“他会尝试各种极其困难的姿势来足我,又会跟我说许多悄悄话。我常常故意的咬他,在他身上留下齿痕。我是真的恨他,恨他带给我的痛苦。愈是恨他,我愈想把他进肚子里,永远藏在我的子里面,不许其他女人碰他。没有恨的,是无法登峰造极的。”

  于曼之笑了很久很久,说:

  “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用‘登峰造极’来形容自己的生活!对不起,真的很好笑!”

  “没关系!”朱玛雅用手支着头,喝了一口酒,说:“没有恨的爱,是很难想像的。”

  6

  凌晨十二点半,餐厅打烊了。于曼之准备结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钱包遗留在油画店里。送了朱玛雅回家之后,她去油画店拿钱包。

  当她推门进去油画店时,她看到小花园里面有光。她觉得奇怪,这么晚了,有谁会在这里?她走近花园,看见林约民坐在那张长条木椅子上,着八个月大的肚子的罗贝利坐在林约民的膝盖上。她一条手臂勾住他的脖子,另一条手臂像钟摆一样,快乐地摇摆,他们像一双幸福的情人,在月光下面谈心。

  罗贝利首先看到了她,连忙尴尬地站起来。林约民也马上端端正正的坐着。

  “对不起!我回来拿钱包。”她尴尬得不敢多留片刻,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找到钱包之后,匆匆离开油画店。

  接着的那几天,她和罗贝利就当作没事发生那样。面对这么尴尬的境况,当作没事发生,大概是最好的方法了。

  又过了几天,货车把一批油画送来。她、罗贝利和杜玫丽三个人花了大半天在整理那些画。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剩下她们两个。

  “贝利,你先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好了。”她说。

  “没关系,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罗贝利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望着正蹲在地上整理油画的于曼之,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差劲?”

  “嗯?”于曼之转过身子去望着罗贝利。

  “背着丈夫跟另一个男人愉情…”

  “不,我没有这样想。”

  “为什么?你不觉得像我这种人,真是很不堪吗?”

  “贝利,你的人很好。”于曼之由衷的说。的确,她并没有觉得罗贝利差劲。她只是想不通,她和韩格立那么恩爱,为什么还能够容得下另一个男人?

  “以前,我并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现在我才开始相信。”罗贝利说。

  “你两个都爱?”

  “是的。”

  “为什么可以?我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

  “在他们两个面前,我是两个不同的人。跟韩格立一起,我是被照顾的,就像父亲和女儿那样。跟林约民一起的时候,我们常常吵嘴,但很快又和好。我们像兄妹那样。”

  “你有想过跟林约民一起吗?”

  罗贝利摇摇头说:“他已经结婚了。”

  “那么,你们…”于曼之望了望罗贝利的肚子。

  “哦…”罗贝利摸着自己的大肚子,笑笑说:“是韩格立的。”顿了顿,她又说:“即使林约民没有结婚,我想,我也不会为他离婚。”

  “为什么?”

  “他是个没有计划的人,粗心大意,不会照顾自己,更不会照顾别人。他太孩子气了。孩子气是可爱的,却也令人担心。我常常怀疑他能不能永远照顾我和爱我。他好像什么也不担心。他也许不需倚靠些什么,但我必须倚靠些什么。他是一个好情人和好朋友,却不是一个好丈夫。我丈夫是个可以令我完全放心的人。”

  “你爱他们的程度,难道是一样深的吗?总会有一点分别吧?”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我是三个人之中最自私的,我最爱的是我自己。”罗贝利搬来一张矮一点的凳,把腿搁在上面。她想按摩一下那双因怀孕而浮肿的腿肚,可是,那个大肚子把她顶住。

  “我来帮你。”于曼之替她按摩。

  “谢谢你。”

  “我三年前认识林约民。那个时候,我已经三十三岁了。如同所有过了三十岁的女人一样,我开始怕老。跟林约民一起,也许是我要证实一下自己的魅力吧。有一个条件很好的男人喜欢我,那就证明我还是有吸引力的。”她苦笑了一下,为自己的自私而笑。

  “到了现在,我已经分不清楚我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还是真的爱着他。或者是两者都有吧。当你也过了三十岁,你便会明白我的心情。”

  “你还相信爱情吗?”

  “当然相信。”

  “既然那么爱一个人,为什么又可以背叛他?”

  “背叛他,也是因为另一段爱情。”

  “你有内疚吗?”

  “我每天都在自责之中度过。”罗贝利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我一直不想要小孩子。一天,韩格立在家里那张沙发上睡着了。我坐在他身边,静静的望着他。

  他睡得很甜。比起我们认识的时候,他老了一点,岁月是无情的,他会一天比一天年老。那一瞬间,我决定要为他生一个孩子。”

  “假如韩格立知道了你和林约民的事,他会怎样?”

  “他也许不会跟我离婚,但他一定不会再像现在那么爱我了。没有了他的爱,日子简直难以想像。”她微笑叹息。

  这不是很矛盾吗?她既然那么害怕失去韩格立的爱,却仍然去冒险。也许,她害怕老去,比害怕失去丈夫的爱更为严重。她同时扮演着女儿、妹妹和情人的角色,也即将扮演母亲的角色。她一人分演四角,只因害怕青春消逝。

  “真的可以爱两个人吗?”她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同等分量地爱两个人。

  “当然可以,因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罗贝利说。

  她同时爱着他们。他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男人,假使两个人加起来,便是最完美的;遗憾的是,他们是两个人。她摘取他们最完美的部分来爱。这样的爱情,是最幸福圆的。

  7

  肚里的孩子不停踢她,罗贝利痛不得已,只好站起来走走。

  于曼之把最后一幅油画从木箱里拿出来。她拆开包着油画的那一张纸,看到了整幅画。

  “这幅画好漂亮!”她想起了一个人。

  “是的,好漂亮。”罗贝利站在她身后说。

  “李维扬该来看看这幅画。”她在心里沉

  第二天,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李维扬,问他可不可以来油画店一趟。他在电话那一头欣然答应,但表示可能要晚一点来,因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

  “没关系,我等你。”她说。

  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罗贝利也走了。她一个人,坐在后面的小花园里。今天下午的天气很热,到了晚上,又变得凉快了。一轮皓月悬挂在清空上。

  波士顿的月大概也是如此吧?

  她已经记不起那里的天空是什么颜色的了。她曾经多么渴望看到波士顿的天空。如今却记不起那种蓝色是哪一种蓝。

  几天之前,她打电话给谢乐生,告诉他,她这个暑假不能过去他那边。

  “为什么?”他有点儿不高兴。

  “老板娘要生孩子,我走不开。”

  她希望他会说:

  “那么我回来吧!”

  可是,他并没有这样说。

  大家在电话里沉默了片刻之后,她终于问:

  “你可以回来吗?”

  “不行。这个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众多学生之中,他只挑选了几个,我是其中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中国人。这个机会我不能放弃。他是很有名气的教授。”他说。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说。

  “油画店的工作,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是的,对我很重要。”

  “你最近好像变了。”

  “我没有。”

  “自从换了工作后,你跟以前有点不一样。”

  “只是现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罢了。”

  “真的吗?”

  “是的。你也要努力读书。”

  “你会等我吗?”

  “我不是正在等你吗?”

  放下话筒之后,她沉默了很久,也许他说得对,她变了一点点。他何尝不是也变了一点。两个人生活的空间不同,成长的步伐也有了分别,甚至于每一句说话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8

  李维扬在晚一点的时候来到油书店。于曼之坐在花园里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说:

  “你来了,你看看。”

  她转过脸去,看着前面。

  昨天那幅油画就搁在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

  “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面包店?”她问。

  画里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面包店。面包店就在两条人行道的汇处。差不多是关店的时候了,玻璃柜里,星星点点的,剩下几个面包。一个性感丰润的女店员悠闲地坐在柜台那里,手托着头,像在做梦。面包店外面,有几个看来是赶着回家的路人,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带着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个圆圆扁扁的白面包飘浮在半空,就在这些人的头顶上。

  “比我梦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许多了。”他在她身边坐下来。

  “这幅画是昨天送来的。”

  “是什么人画的?”

  “一个未成名的匈牙利画家。”

  “我特别欣赏那个性感的女店员。”他开玩笑。

  她格格的笑起来:“那个面包为什么会悬在半空?”

  “大抵是从面包店偷走出来的。”他笑笑说。

  “为什么要偷走?”

  “因为呆在面包店里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

  “你仍然认为爱情是很短暂的吗?”因为,她的信念有点动摇了。

  “你仍然认为爱情并不短暂?”

  她很用力的点头,下了一滴眼泪。她努力使自己确信,爱情并不短暂。

  “你为什么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泪了。

  “我没有。”她愈想掩饰,愈哭得厉害。

  “还说没有?”他望着她。

  “对不起…”她一边狼狈地用手抹眼泪一边说。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关心地问。

  她摇了摇头。

  “那是不是挂念着他?”

  她更用力地摇头。

  她不是挂念乐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从前那么挂念他。她曾经是那么的爱他,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愈来愈远,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样了。过去的快乐已然模糊,她用回忆来支撑一段渐荒凉和苍白的感情。

  “那为什么哭?”他问。

  “只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她用手捧着头呜咽。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头,摸摸她的头发。

  “你头顶也有一个面包。”他说。

  “胡说!”

  “真的。不相信的话,你抬头看看。”

  她泪眼汪汪的抬起头,果然看到一个芝麻面包在头项,是他用手拿着的。

  “你为什么会有面包?”

  “今天上班时买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没时间吃。”他从旁边的公事包里掏出一个放着面包的纸袋,说:“这里还有一个,你要不要吃?”

  “对不起,不知道你还没有吃饭。冰箱里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

  “快点拿来,我快饿死了。”

  她站起来,去拿水果沙拉。

  “别躲起来哭。”他说。

  “不会了!”她抹干眼泪。

  她发现冰箱里除了水果沙拉之外,还有一瓶白葡萄酒。

  她们坐在月光下吃面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对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一点,她舍不得移开一点。他们像一对纯真的朋友那样,用不着说些什么,也不必说些什么。这一刻,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比他们的身体语言更意味深长。

  “我要缺席两次球练习。”他说。

  “为什么?”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干。”

  “是这样…”失望的语调。

  她不舍得他走,如同这一刻她不舍得晚餐要吃完,他的肩膀要离开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离开她的头发。她生命中的男人,总是要和她别离。

  “我十天之后就回来。”他说。

  她笑了笑。他根本没有必要告诉她,但他还是告诉了她。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他的膝盖。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盖上。就只是坐在他的膝盖上,没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没有一种爱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她可以完全的信赖他和靠着他。这种爱情是一辈子的,比情人更长久,比夫更思爱。他们变成了彼此心灵和血的一部分,永远相思。

  白色的月光泻在他两个膝盖上。有一天,她会坐到他的膝盖上去,而他也不会觉得突兀。她会靠着他的膛,而他会抱着她,恒久思念。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9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长很多。躺在上睡觉的时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该怎样放。无论怎样放,脑海里总是想着他。她换了许多个姿势,企图找出一个不想他的姿势,最后还是失败了。

  一天,她在书店里接到他打来的一通电话。她用力地握着话筒,重新尝到了久违了的恋爱滋味。

  “你不是在北京吗?”

  “是的,我现在在万里长城。”他在电话那一头愉快的说。

  “长城?”

  “是的。你听得清楚吗?”

  “听得很清楚。你为什么会在长城?”

  “这里的朋友带我来游览。你有没有来过长城?”

  “没有。”

  “你该来看看,这里的风景很漂亮。”

  “真的?”

  “将来有机会我陪你游一次长城。”

  “好的。”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面等我,我要挂线了。”

  她放下话筒,心里良久。他在长城想起她,也许还牵挂着她。她何尝不是想念着他呢?

  可是,她的想念,充罪恶。

  那样想念一个人,不是已经在背叛乐生吗?她对他有道义和责任。她知道他对她忠心耿耿,而她想着另一个男人,这样不是太无情吗?

  然而,她难道没有想念一个人的权利吗?她难道没有快乐的权利吗?她把身体留给乐生,把思念留给另一个男人。也许有一天,她会坐在他的膝盖上,她会和他手牵着手在长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间,无可奈何地有着痛苦的距离。他们认识得太迟了。

  10

  后来,当朱玛雅约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玛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当他不在身边,她想去一个他常去的地方。

  “我们昨天吵架了。”朱玛雅说。

  “为什么?”

  “他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岳丈、岳母,还有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玛雅的声音有点震颤。

  她想不到怎样安慰她。

  “他们是一家人。”朱玛雅悲哀的说。

  “是的。”

  “而我只是他的情人,一个和他上的女人。”

  “他是爱你的。”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关系是多么的脆弱,随时都会完。有时候,我宁愿我是他的一个亲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么,我可以一辈子也见到他。”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还是做他的情人最好。”

  朱玛雅苦涩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个不容易哭的人。有时候,她宁愿自己脆弱一点,那么,冯致行会觉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离开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当他从日本回来,她又会原谅他。

  当他吻她,抱她,用他那双温暖的手抚摩她,她便会心软。每一次吵架之后,他们也用爱言归于好。

  于曼之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投进一个硬币。那支歌在空气里飘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你相信有超乎体的男女之爱吗?”她问朱玛雅。

  “天方夜谭。”朱玛雅笑笑说。

  “不可以用接吻来分离吗?”

  朱玛雅挨着那台点唱机说:

  “最好是用做来分离吧!”

  “那个时候,会不会因为太悲伤而无法做?”她说。

  两个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来。

  那支犹唱着用接吻来分离的歌,会不会是一个过分纯真的理想?

  11

  从“胖天使”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场斑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

  医生说她出麻疹。她的脸孔、脖子和四肢,都布了红疹。她老是觉得,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也许两样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可是,生病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她没有告诉家人,免得他们为她担心。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所以她不能来,她会被传染的。

  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他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她刚刚吃了葯,迷糊糊的说: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来看看你。”他的声音里充关切之情。

  “不要。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

  “我已经出过麻疹了。”

  来到的时候。他看到她面红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她正在发烧。她望着他,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忽尔在她心里回响。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

  他问: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颔首。

  他望着她。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切地想念她。可惜,他总是记得,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

  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

  “你吃了东西没有?”

  她摇了摇头。

  他走到厨房,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

  “想不到你会煮东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还会煮很多东西。”他笑笑说。

  “真的吗?”她软瘫在沙发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么?”

  “明天你还会来吗?”

  “当然了。我会天天来,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把头搁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经说:

  “你对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她还在发烧,她的脸正在发烫。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

  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她只是故意说“你对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娇。唯有在病中,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么任,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她好想听到,又怕听到他说:

  “我对你是特别的好。”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那个晚上,她的烧已经退了。她挨在沙发上,他坐在她脚边。

  “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请求平衡。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

  “是吗?”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

  “我们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一双脚、两边肺、两个肾、两排牙齿。我们身上的器官,不是一个,便是一双。人的身体,便是一个小世界。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

  她想起罗贝利,于是她说:

  “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

  “是的,但到了最后,他必须选择一个。你可以爱两个人,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

  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这也许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经过了多少时间,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说,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

  她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曾经梦想一个崇高的爱情。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是凌驾体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

  当她再次醒来,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这天晚上,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坐在家里等他。当他来到的时候,她问:

  “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微笑说。

  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然后她提议去跳舞。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童年时候,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个。她一个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后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这些回忆,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却有着很大分别。二十五岁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譬如结婚,譬如将来,譬如青春的短暂。到了二十六岁,她忽然想到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岁,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吗?”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

  她重复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她忽然醒觉,那不是说她自己吗?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不正是美国吗?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有一天,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她低着头,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币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

  13

  接着的那几天,她刻意回避李维扬。她狠心地拒绝了他提出的约会。当她听到电话那一头他那把失望的声音时,她只是以沉默来回应他,直到他主动说再见,她才挂上电话。

  那天晚上,油画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回避他,却无法回避不去想那个吻,也回避不了思念他。

  她记得大概在她十二岁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欢那条裙子,可是她没有钱买。于是,每天下课之后,她都跑到那家百货公司看一看橱窗里的那条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当她再去到那家百货公司,橱窗里的裙子已经不见了。售货员说,那条裙子刚刚卖出去了。她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

  那条裙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她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能够拥有;而所有的回忆,有天都会变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维扬这一段短暂的时光。

  谁叫他出现得太迟呢?她只好忍心地回避他。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当她偶尔抬起头来,她发现李维扬就站在花园外面。

  “对不起,门没有锁上,所以我进来了。是不是吓了你一跳?”

  “哦,没有。”她腼腼地说。

  他在那张长条木椅子的另一端坐下来。

  “你刚刚下班吗?”她微笑问他。

  “是的。”他点了点头。

  沉默了一阵之后,他又问:

  “你没事吧?”

  “没有。”她低下头说。

  在花园里那支昏黄的灯下,他们各自占据着椅子的一端,低着头,望着自己的影子,以此来度过那段尴尬的沉默。

  在同一张椅子上,他们曾是如此亲近,现在又被隔开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对他太残忍了一点。他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他没有冒犯她。

  没有做错任何事,她对他的感情,岂是一种施舍?为什么她要那样弃绝他呢?

  “对不起…”她抱歉地说。

  “我明白的。”他抬头看了看她,苦涩地笑。

  在那短暂的目光相遇之中,她看到了谅解和明白。她是多么不愿意和他隔绝。

  14

  到了星期天,她准备出发去海边的公园。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每个星期天下午三点钟,在那里打球。这个约会,从来不需要在事前再确定一次。可是,这一天,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他还愿意看见她吗?

  她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赴约,直到看见他如常在公园的石阶上等她,她才放下心头大石。

  这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他们躺在草地上,看着夕阳西沉。他们聊到很多话题,只是大家都有意地不去触及彼此的内心深处。

  那个地方暂时还太脆弱了。

  15

  那天晚上,离开油画店之后,李维杨一个人,踏着沮丧的步子回家。刚才,当她跟他说“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他难受得好想马上找一个地方躲起来。他抬起头,望着她。她那张脸看上去令人痛苦的美丽。他明白与谅解,她不能为他敞开心扉。就在不久之前,在他往北京工作的前一天,他们坐在同一张椅子上,肩膀贴着肩膀,大腿贴着大腿。他们在月下聊天、喝酒、吃面包、看油画。他依然陶醉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倏忽间却要醒来。他从没试过如此隔绝和难堪。

  在她出麻疹的那段日子,其中一天晚上,他们坐在那张沙发上聊天,她挨在一边,他就坐在她脚边。她问他是否相信有三个人的爱情。他回答,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他为自己所说的话而伤感。三个人的爱情,不能永恒。

  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她其中一只脚无意间搁在他的膝盖上。她沉沉地睡着。他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脚背上,好使她那只脚能够稳固地搁在他的膝盖上。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卑鄙,趁她睡的时候,竟然把手放在她的脚上。可是,他没有别的办法,她醒着的时候,他没有勇气。

  他看着她那张脸,脸上的疹子丝毫无损她的可爱。他其至有些感谢那些疹子。没有那些疹子,他不会和她这么接近。他为她拨开耳边的头发,小心翼翼,生怕醒她。他静静倾听着她的鼻息,痴痴地看着她那张脸。他不是说过要把对她的爱藏得深些不至于让自己太难受的吗?他全然失败了。他多么希望她能被他所爱。他好想吻她,但他不会那么卑鄙。

  如果她忽然张开眼睛看到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到他的手放在她的脚背上,他将不知道如何自处。他怕得到她,又怕失掉她。他是如此不堪地爱着她。

  他终于明白被酒保所爱的那个女孩的心情了。她怀着罪疚爱着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她好像有得选择而其实没得选择。

  他把她的脚轻轻的移开,站起来,把她身上那张滑到间的被子拉到她的肩膀。他再看了她一眼,悄悄的离开。

  带着那段心神驰的秘密时光,他踏上回家的路。清晨的雾水,点点滴滴,落在他的肩膀上。他走得更轻更快,载着幸福的爱情。

  几天之后,她脸上的麻疹全部退了。她嚷着要他带她出去吃饭和跳舞。他乐意让那段心神驰的时光延续下去。

  送她回家的路上,夜昏昏。

  她说:“这么晚了…”

  他愉快地说:“还早呢…”他还想陪她跳几支舞。

  他和她战战兢兢地走着,他预感到那个时刻将要降临,没有办法回避。她是星期四出生的,当她忧郁的提到这天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很远。那一瞬间,不舍的感觉是那样强烈,他抓住她两条手臂,把她抱入怀里,激动地她的舌头和嘴。那段心神驰的时光,再次幸福地降临在他身上。假使分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他愿意用他的爱把她包裹起来,使她不至于太孤单。

  一路上,他紧紧握着她的手,那是一只他期待已久的手。他从没试过和她这么接近。这一时刻,好像是理所当然,又曾经遥不可及。长久的暖昧终于变得踏实。

  道别的时候,他腼腼地跟她微笑。她也向他微笑,她的手轻轻的一挥,傻气而动人。

  怀着恋爱的情,他躺在上,回忆这天晚上跟她一起的每一个细节直到晨光曦微。他快的打电话给她,好想听听她的声音,电话那一头,她的声音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冷漠而陌生。接着的好几天,她刻意地回避他。他的心很。她是在生他的气,责怪他破坏他们之间这段纯真的友谊,还是她根本没有爱上他?

  他感到自己被她弃绝。他对她的爱,变成他加诸自己的折磨。他痛苦地想念着她。那天晚上,他特地跑到油画店看看她在不在。假如她在的话,他可以只是在门外看看她。

  油画店的灯亮着,他不舍得只是在门外看看她。他推门进去,看到她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那张脸,苍白而失落。当她说“对不起”的时候,他明白她的意思是“可不可以当作没事发生?”那一刻,所有凄然的感觉都涌上心头。

  他离开油画店,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走。他在路上遇到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看上去有三十几岁,头发有点白,有个明显的小肚子。男人热情的叫他:

  “李维扬,你认得我吗?”

  他搜索枯肠,完全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

  “我是你中一班的同学施正贤!”男人说。

  他完全记不起他有一个这么老的同学。

  为什么一个人在心情糟透的时候,总会在路上遇到一些他自己也记不起的旧同学或旧朋友?他出不耐烦的神色,好想尽快把他打发。

  “碰到你真好。”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钞票到他手上,如释重负的说:“我欠你的一百元,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莫名其妙,问他:“你什么时候欠我一百元?”

  “那时我没钱买冬季校服,这一百元是你借给我的。我一直希望有机会还给你。”

  他是借钱出去的人,他反而忘了这件事,但欠他钱的人,却一直牢记着,希望有一天可以把这个微不足道的数目还给他。他对自己刚才脸上那副不耐烦的神色很后悔和抱歉。他问男人:

  “你还好吗?”

  男人说:“我开了三家面包店,生意还不错。你有时间找我出来聊天。”男人掏出一张名片给他。临走的时候,男人又重复一遍:“终于可以还给你了。”

  他忽然醒悟,一个人自以为刻骨铭心的回忆。别人也许早已经忘记了。

  为了她的快乐,他会努力去忘记。即使他不忘记她,她也会忘记他。

  星期天的下午,他在海边的公园等她。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知道她这天会不会来,他战战兢兢的坐在石阶上等她。她来了,他努力装着若无其事,可是,他却心不在焉。他还是那样喜欢她,那样无助。也许,他应该离她远一点,唯有这样,他才可以拯救自己。

  16

  为了离她远一点,他拿了十一天的假期到台北。这是他仅有的假期。他在台北有一些朋友,他可以找他们聊天喝酒,甚至只是胡扯。他想用一个短暂的假期来抚平一个伤口。他不一定可以忘记她,但是他或者可以忘记那些痛楚。这段短暂的爱情也许就如身上暴发的一场麻疹,很快便会消逝。

  临走前的一天,他打电话给她,装着很期待这个假期似的,告诉她:

  “终于可以放假了!有没有什么东西想我带回来给你?”

  她想了想,问:“你会去逛书店吗?”

  “我会的。”

  “可以替我买一本书吗?”

  “什么书?”

  “你觉得好看的,便带一本给我。”

  “好的。”

  “玩得开心点。”她甜甜的说。

  这一次通话,仿佛是道别。为了挽回一点自尊,他不得已向她告别。

  可惜,他本来想复元,却病得更重。在台北的日子,他睡着时、醒着时、被朋友簇拥时,也想着她。他一直用坚强的外壳来保卫自己脆弱的心灵,这个女人随便伸出一个小指头,就戳中他这个要害。他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爱上她了,只有她可以使他坦然地面对自己的脆弱。这一度是他藏得最深的东西。

  在他内心最深处,向来有一个密封的盒子,从不为任何人打开。盒子上,也许有一个比匙孔还要小的隐闭的,她却不知怎地化成一条小虫,从那个爬了进去,并且在盒子里住了下来。

  他可以忘记一段短暂的爱情,却不可能忘记一个寄居在他柔软的心脏里的女人。

  17

  有些爱情只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不能离开那个人,后来却发现,要离开他。

  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困难。要忘记他,也几乎不需要花什么功夫。

  有些爱情却不是幻像,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忘记那个人,因为爱情发生的时间只是那么短暂。然而,我们后来却发现,要忘记他,比想像中困难许多。

  当于曼之接到李维扬的电话说要去台北的时候,她心里突然很想念他。

  她知道。他要用短暂的别离来忘记她,他并不是真的要放假。他在电话那一头那把轻松愉快的声音,听起来总是有点不自然。

  她不可能不接受一个男人的爱,却要他永远守护在她身边。她问他可不可以带一本书回来给她。什么书也好,那将是告别的礼物。

  他走了,那份依依不舍的感觉却是如此强烈。她以为她对他的爱只是幻像,原来她太低估这种爱了。

  那天早上,她离家上班。外面下着雨,她手里拿着一把伞,跟路上那些鲁的行人碰碰撞撞。他忽尔在她心里飘,台北是不是也在下雨?他好吗?他会不会已经成功地把她忘记了?想到将要失去他,她的步子愈来愈伤感,头顶上的雨伞也愈来愈低。

  18

  这几天,油画店里只剩下她和杜玫丽。罗贝利遵照医生的吩咐在家里待产,韩格立也回家去了。她常常望着街外,期待李维扬在那里出现。

  “曼之!曼之!”

  杜玫丽重复叫了她一遍,才把她从沉思凝想中唤醒。

  “什么事?”

  “我可以跟你讲心事吗?”

  她看到杜玫丽的眼睛是的。

  “当然可以。”她说。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

  “巨蟹座的那个?”

  杜玫丽点了点头。

  “你不是说巨蟹座的男孩子和你最合得来的吗?”

  “本来是的。”杜玫丽抹抹眼泪说:“他昨天说,他发觉他不爱我了。”

  她想起杜玫丽也曾经说过,罗贝利和韩格立的星座很相配,会白头到老。杜玫丽并没有全对,也不是全错。也许,白头到老的条件,并不包括双方的忠诚。

  “我真的很想念他。”杜玫丽说着说着哭了起来,泪着眼睛说:“你了解思念的滋味吗?”

  她笑了,这一刻,还有谁比她更了解思念的滋味?

  为了安慰杜玫丽,她带她去“胖天使”喝酒。也许,她自己想去才是真的。她想去怀念那里的气息。她想去点唱,去听那支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想把那个吻变成终结,却无奈地发现,那个吻永远不可能是终结。它是开始。

  19

  接着的那几天,她也和杜玫丽一起在“胖天使”里悄磨夜晚。杜玫丽自从在头一天晚上显了她测星座的本领之后便大受。酒吧里每个人都找她测星座,连顾安平也不例外。杜玫丽现在一点也不寂寞。

  这天晚上,是李维扬离开的第十一天,他应该在今天回来。他会不会已经回来了。她很想念他,可是,知道他要回来了,她心里却战战兢兢。

  也许,他已经用十一天的时间把她忘记了。她曾经幻想的那种感情,那种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原来是不存在的。两者之间,只能选择其一。为了不要触及那个伤口,好朋友又会渐渐变成朋友。

  电话铃响起,电话那一头,传来李维扬的声音。

  “我回来了。”他说。

  她笑了:“好玩吗?”

  “还不错。这么吵的,你在哪里?”

  “‘胖天使’。”

  “‘胖天使’?”

  “杜玫丽失恋,我陪她喝酒。”她望望那边厢被一群对自己命运好奇的人包围着的杜玫丽,笑笑跟李维扬说:“不过,我想她现在不需要我了。”

  她紧紧握着话筒,很想说:

  “我想见你。”

  但她没有勇气说出来。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复,他说:

  “我带了一本书给你。”

  “是吗?是什么书?”

  “你会在‘胖天使’待多久?”他战战兢兢的问。

  “我还会再待一会儿。”这等于说,她想见他。

  “那我现在拿来给你。”

  “好的,我等你。”

  她想见他,他也想见她。他和她都庆幸有一本书作为见面的籍口。那不是告别的礼物,那是重聚的礼物。

  她跑到酒吧外面,她想在那里等他。她希望重聚的那一刻只有她和他。在那个粉红色灯箱招牌旁边,她像等待一个情人那样等他。

  他远远的跑来,手里拿着一本书。

  “对不起,我等不到计程车。”他气咻咻的说。

  她望着他,一点也没有怪责他的意思。

  他还是那个样子,他的眼睛还是像从前一样微笑。看到她的时候,他依然是快的。所有思念都忽然涌上眼睛。她出微笑,等待他开口说些什么。

  他看到她站在这里,以为她要走了。他尴尬的问:

  “你是不是要走?”

  “不是的。”她连忙否认。

  “给你的。”他把书递给她。那本书用一张蓝色的纸包裹着。

  她正要拆开来看,他连忙说:

  “你回家再慢慢看。”

  “是什么书这样神秘?”

  “你回家看看便知道。”

  “那我现在回家。”

  他笑了:“我送你。”

  他们又再次踏在那条路上。

  夜之中,他又回来她身边了。他本来想离她远一点,看到她,他才发现,他多么不希望离她太远。

  她是寄居在他最柔软的心脏里的那条小虫。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另外一个女人呢?假如是一个没有男朋友的女人,一切便会简单得多。也许,他根本没得选择。

  那条虫可以选择心脏,心脏却不可以选择让哪一条虫寄居。

  “你恨不恨我?”她突然问他。

  “我为什么会恨你?”他爱她还来不及呢。

  “我不知道。”她望着他,摇了摇头。

  “永远不会的。”他的手放在她温热的脸上。

  她的头悲哀地枕在他手上。

  “没事的。”他安慰她。“现在什么事也没发生。”

  “会不会是因为我怕老?”

  “嗯?”

  “因为怕老,所以想被多一个男人爱着。或者,我根本就想被两个男人疼爱。有时候,我更会想,我是不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吸引力?”

  “那你得到什么结论?”

  她久久地凝视着他,说:“以上的那些答案,好像都不是。”

  “那是什么?”

  她苦笑:“因为你是那一页记里面的你。”

  在认识他之前,她便首先遇到了记里的那个他。那一页记是在五年前写的,她仿佛在五年前已经跟他相遇过。她对他的感情,不是在见面之后发生的,而是在见面之前。因为这样,才会难以割舍。

  她笑笑:“我偷看了那一页记,所以受到惩罚。”

  “你把我当作是惩罚吗?”他笑着抗议。

  她轻轻打了他的头一下,说:

  “不是惩罚又是什么?”

  他拉着她的手说:“难道不是赏赐吗?”

  “惩罚”这个词语,在她心中,并没有任何负面的意思。相反,它是属于爱情的。男女之间,往往不是赏赐便是惩罚。你感激上帝让你遇到这个人,同时,你又会怀疑上帝是派这个人来惩罚你的。为什么只有他可以让你快乐,也给你痛苦,为什么任的你偏偏愿意为他改变?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你,却偏偏怕他?

  同一个人,既是赏赐,也是惩罚。

  上帝让她遇到李维扬,是赏赐。要他这么迟才出现,是惩罚。

  你不能只要赏赐,而不要惩罚。

  我们本来是雌雄同体的,漫漫人生,我们重遇自己的另一半。那个追寻和重遇的过程,充了赏赐和惩罚。一段只有赏赐而没有惩罚的爱情,是不完美的。

  他搂抱着她。他们好像两头别后重逢的小水獭那样,用鼻子为对方擦鼻子,用自己的面颊去抚慰对方的面颊。

  他们曾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对方。

  辈产有一句名言是“歼灭敌人于萌芽时期”在敌人还没壮大之前,你就毁灭他。人们也想“歼灭爱情于萌牙时期”这样的话,便不会有痛苦。可惜,爱情比敌人更难歼灭。我们能够对敌人狠心,却往往没有办法对爱情狠心。

  她以为为时未晚,原来已经晚了。

  他们两张脸都透了。两只小水獭幸福地互相撞了对方的额头一下。明天的事,明天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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