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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苍雪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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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报以留恋的嘶鸣。

  比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谨慎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瞇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姑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斑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

  阿思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呼伦年纪大了,他喜欢开玩笑。”

  “我怀疑。”穆伦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双手拔的后,带着笑意的碧眼闪烁好奇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身穿北夷皮服装的阿思朗。“如果来的人就是『那位姑娘』,照理来说,你现在应该已经抢上了马背,冲下山去才对。”

  一定是因为血缘关系作祟,不然穆伦不会这么清楚他的想法。“听罕木夏的形容,我想是她没错。”

  话才说完,他就发现罕木夏和穆伦纷纷期待地看着他,似乎真的很想看他在地上打滚。可惜他们要失望了。

  “我不能现在就下山去。”不待询问,他自己招了。“万一她只是来看我死了没有,那看到我以后,她就会走了。”他不能让她走。

  罕木夏完全不了解这是哪一国的想法。他搔搔头,偏着脸道:“可是你不去见她的话,万一她等得不耐烦想走了,可来不及留住她。”

  穆伦赞许地瞥了罕木夏一眼。说得好。

  阿思朗沉声道:“那我就更不需要提早下山了。”他早已说过,这一次,如果她要他,那么她得自己来找他。给出全部,他才会接受,否则他宁可思念至死。

  穆伦若有领悟地告诉罕木夏说:“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高原上的姑娘都爱他了。”

  罕木夏非常有求知意愿。“为什么?”也教教他吧,他到现在还娶不到老婆呢。

  穆伦咧嘴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罕木夏可不欣赏这种方式。“可是我想被人得到。”

  阿思朗爆出一声笑声。那不再怀有幽愤的清朗笑声在秋季雪原上,响彻天地。

  *********

  那拜访沃萨克家冬季牧场的姑娘,确实是福气。

  北风将她送到临穹后,历经多方的打听,才找到沃萨克家的营区。

  时值深秋,她单薄的身子骨很难适应这极北的高原气候,更不用说那较平地稀薄的空气使她无法上山寻找隐秀,只好与北风暂居好客的沃萨克家族的冬季牧场,等待隐秀归来。

  起初,当她表明她要寻找的人是隐秀时,所有人都一致咬定那位天朝皇子已经死亡。然而北风早已得到消息,在这高原上,有个人的形貌和特色恰如隐秀,他们猜测那就是他,一个叫做阿思朗沃萨克的年轻男人。

  北风闲不住,早早启程拜访沃萨克家族和其他雪原上的部族,做起了边境史料的搜集工作。

  埃气苦于身体不够强健,坐困冰天雪地。当她听说那个阿思朗不打算提早下山时,她立即明白,她不能坐在这里光是等待。她得找些事情来做。

  比方说,她不会骑马,于是她开始学、努力地学。

  又比方说,她不会在天寒地冻的高原上生火煮饭,于是她虚心求教,努力把食物炊。她不能去想,万一阿思朗沃萨克不是隐秀,她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个月后,她终于稍稍适应了高原的生活。北风则到了另一个部族去,仿佛非常放心她一个人待在这里,接受呼伦的指导。

  “你得多摆几块石头在锅子里,才煮得。”呼伦是上一代的族长兼首领,虽然年事已高,须发尽白,但是身体仍然十分强健。

  埃气照着他的话在大锅子里放下洗净的圆卵石,再赶紧把锅盖盖好。这里虽是地势较低的天雪山下,但还是位在高原区,食物不容易煮

  “把柴火再烧旺些,就这么丁点火,东西只会煮烂,可不了。”

  呼伦边说,福气边添火,直到双颊被柴火给烘热,水滚了,她捞出块。“这样可以了吗?”

  呼伦拧着眉头看着那半生不。“姑娘,你以前没煮过饭吗?”

  埃气倏地红了脸。“当然煮过啊,我当过三年的宫女耶。”呼伦的表情使她惭愧地低下头。“是说…也没有煮得很好啦。”

  “这样下去可不行喔,姑娘。”呼伦很实际地说:“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在高原上很有名气,每个女人都想要他,如果你不加把劲,恐怕只好将他拱手让人。”

  那怎么可以!绝对不行。福气坚定地说:“如果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我不会把他让给别人的。”

  呼伦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忽地,他远远地看见一群肥壮的牛羊从山上的坡道往牧场的栅栏奔去,后头有一群驱赶着牛羊的牧人。

  “啊,羊儿都回来了。”他转过头,咧嘴笑道:“姑娘啊,快去把脸上的煤灰洗掉,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回来了,你可以去看看他是不是…”

  埃气早已拔腿狂奔,但不是跑去洗脸,而是奔向羊群所在的地方。

  当男人们正协力将牛羊分别赶到不同栅栏里时,福气就在远远的一旁看着。

  等到所有的牛羊都安顿好了,马儿也喂了,男人们都跑进主屋里洗脸吃饭了,福气才真正走向他们。

  她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隐秀。

  因为所有的男人都穿着类似的衣着…皮衣领、窄袖紧的皮制上衣、长、长靴以及间赶牛用的马鞭,头发则隐藏在帽底下,看不清楚谁是谁。

  直到那群男人注意到她的存在。想必经过罕木夏的大肆宣扬,她千里寻人的事情已经传扬开来,不然这群牧人们不会用那种“原来就是你”的眼光放肆地打量起她来。

  “你们看,我就说这姑娘干巴巴的。”瘦小得不象话。山那边的姑娘如果每个都这么娇小,那还是高原上的姑娘们比较高挑美丽。

  吧巴巴?是在说她吗?福气横眉竖眼起来,正待反驳,孰料已有人见义勇为。

  “她没有干巴巴,起码,我不觉得。”

  这声音…她飞快地望去,果然在人群中找到了他。

  是隐秀没有错!她就知道他没有死!

  对上他调侃目光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啜泣出声,仿佛已等候千年。

  不待催促,她冲上前抱住他,没注意到他迟迟没有回应,双手也垂在身体两侧,像是在等待些什么。

  直到她说出:“隐秀,我不能没有你。你要我来,我来了!”

  之后,他脸上的冰雪开始崩落。

  她又说:“你说我爱你不若你爱我的多,你错了。我可以不当女史,但我不能失去你。”

  冰雪溶化,他眼中闪过一瞬间的狂,双手扶上她的。“福气…”

  “唷,阿思朗,这听来好像是在向你求亲呢。”人群中,一名红发碧眸、蓄着大胡的男子调侃地道。不是谁,就是穆伦。

  其他男人纷纷鼓噪起来,笑声不绝。

  隐秀正想制止这些亲戚的捣乱,福气脸皮不够厚,他不想让她害臊。

  但穆伦先发制人。“这位姑娘,你可能不知道,在这片高原上,沃萨克家的阿思朗人人抢着要,身价极好。身为沃萨克家的族长兼高原十三个部族的首领,我有权利向提亲的人收取聘金,因此我得先了解一下,你有多少财产?”

  埃气傻眼。她是听说高原上的富有女子可以招婿入幕,但是她没想到…要带聘金来?女子招婿,在天朝可是惊世骇俗的事。

  隐秀全然不理穆伦的玩笑。“福气,你不用理会他。”

  穆伦火大了。“谁说的!我可是北夷首领,这块土地上的所有人都得听我的。”他难得出蛮横的霸气来。

  埃气皱着眉道;“那个…我没有聘金,不然我写封信让我兄长…”福家不是最富裕的家族,但也不穷,起码过去她从来没烦恼过钱的问题,所以也不知道家里的收支状况到底怎么样。而在宫里,凡事俱足,也花不了什么钱…

  “什么,你没有聘金?!”罕木夏涸其张地大喊道:“没有财产怎能成家!”

  埃气小脸眼红。

  又听见罕木夏问:“那你会牧羊吗?”

  埃气摇头。

  罕木夏玩出兴致来,又问:“你会采矿吗?”

  埃气仍然摇头。

  隐秀蹙起眉。“福气,你不用回答这些问题。”

  穆伦再度介入,不理会隐秀明显的护短。“没财产、又没能力养家活口,我不能答应你的提亲,否则部族里的姑娘们会不平的。她们个个家财万贯,畜牧能力一,又会持家,是高原上不可多得的好帮手,然而阿思朗却不要她们,这叫她们的颜面要摆到哪里去?”

  “穆伦。”隐秀警告出声。

  但穆伦全然不理会隐秀的警告,他有义务仲裁高原上的纷争,于是他咧开嘴说:“为了公平起见,避免不必的纷争,维护高原上的和谐,身为头儿,我决定这高原上将举办一场招亲大会。至于你,阿思朗,我以首领的身分命令你,在招亲大会以前,不准再跟这个姑娘见面…嘿,大伙儿逮住他!”

  罕木夏和其他男人纷纷涌上前去,将隐秀与福气分开。

  “而你,姑娘,”穆伦笑道:“我建议你好好想一想,要怎么在大会上夺魁。”

  埃气傻眼。她看着被几个大男人困住手脚的隐秀,忍不住抱着肚子笑了起来。如果北风在这里,他也会跟她一样觉得事情发展得很好笑吧。

  “隐秀,没关系,我不会把你让给别人的。”她转身跑开,去找呼伦求助。

  *********

  半个月后,沃萨克家冬季牧场里涌入了大量的人群。一车车的篷车搭载着高原之人的家当,往沃萨克家的领地而来。

  一场招亲大会即将展开,参赛者多是历年来向阿思朗提亲却遭到拒绝的女财主们。她们在牧场上扎营,准备在这次的盛会里抱得美男归。

  空地上搭起了一个个穹庐状的帐篷,福气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盛装打扮的北夷美女齐现一处。这些女子个个身材高挑、容貌秀丽,有着浓密的眉、丰与窈窕的身材,以及泽美丽的头发和眼睛。她们穿上最华丽的服饰,戴上闪亮的金银珠宝,尽情展现所拥有的财富。

  无数的牛羊、矿脉与上地,是高原财富的象征。

  这些人到底有钱到什么程度?连福气也看得瞠目结舌。

  反观自己,她穿着呼伦送给她的冬季服装…因为她所带来的衣服不够保暖,偏她又怕冷…身上毫无缀饰,乌黑的长发编成长辫垂在背后,不适应高原气候的脸庞因干冷而皮,在厚重衣物包裹下的身材更看不出什么曲线。

  一站出去与人相比,她就输了。

  可是为了隐秀,她不能那么轻易认输。

  一大早,回到牧场的北风一边惬意的与呼伦聊天,一边对她挥手,祝她好运。

  因为今天她们将以签决定要用哪些方式来一决胜败,抱得郎归。

  而奖品,此刻正被人关在屋子里,不能见客。

  看着覆盖着皑皑的天雪山头,福气不觉得她会好运到哪里去。

  总之,豁出去了。

  *********

  在穆伦的主导下,招亲大会如期展开。

  辈有八名竞争者,包含身无家产的福气。

  为求公平,八支签里,有三支是可以决定竞赛内容的主签,谁到主签,就可以决定比赛的项目。当然,可以挑选自己的专长。

  埃气没有到主签,因此比赛的项目分别是…赛马、赶羊、以及采葯。分三场举行。

  第一天的赛马,福气不仅殿后,还摔得鼻青脸肿。

  第二天赶羊时,其他人都俐落地将走失的羊赶回栅栏里,只有福气跟着羊一起迷路,到了天黑比赛时间结束时,才被人找回来。

  到了第三天,福气已经几乎没希望了。因为夺魁呼声最高的两位竞争者已经出炉,分别是夺得赛马第一的隆赛尔家的丝珈丽,以及赶羊第一的特纳家的菲娜。

  埃气背着葯篓上山采葯时,已经忍不住一边哭泣、一边抹泪了。

  最后一项采葯的比赛,不是比速度,而是比所采回葯材的珍贵。

  天雪山群中有不少珍贵葯材,然而福气完全不懂葯理。她出发前一晚,才拜托呼伦告诉她,在哪个山区里可以采到哪些葯。

  北风怕她迷路,让她带着恒指北的磁石针和多的粮食,因为不知道要在山里待多久。这是一项考验体力、耐力的挑战,因为冬日的高原上常有觅食的雪狼出现,因此也得懂得防身。

  在众人担忧的目光中,她启程去采葯。

  两天之后,丝珈丽带回一朵老灵芝,暂居第一。

  两天半后,菲娜也带着难得一见的雪心莲回来,与灵芝几乎同样珍贵。

  五天之内,参赛者陆续返回,但都没有人可以胜过丝珈丽和菲娜。

  到了第七天,福气还没有回来。被限制行动、只能在牧场看着竞赛进行的隐秀已经担心得吃不下饭,他无法再继续忍耐而不行动了。

  虽然穆伦打凉地说:“聪明的男人要懂得哄抬自己的价值,偶尔也得让女人等待一下才行。”

  可已经七天了。福气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偏远的地方,更不用说进入地势险要的高原地带采葯了。她哪里会懂得这些事!她从小养在深宫中。

  之前看她被马儿摔下地,幸亏地面上覆着厚厚积雪才没有受伤。又看她在寻羊时迷路,当大伙儿出动去找她,她怀里抱着一头小羊,眼泪涟涟,已看得他心痛不已,恨不得一把抄起她远走高飞。

  若非她眼中的坚持告诉他,她还没放弃,他会比她更早放弃这项竞赛。

  已经不需要再证明她的心意,他只在乎她的平安。

  到了中午,还不见福气踪影。她身上只带了七粮食步行上山,可能已经撑不下去了。

  不待穆伦终于下令组队找人,隐秀早已准备出发。他焦急得没注意到其他人在做些什么,但突然间,他听见了他们逐渐吵杂起来的声音。

  “看哪,在那儿,姑娘回来了!”人群中,不知谁先喊出。

  隐秀倏地往山隘口望去,只见一名娇小的身影缓慢地涉过积雪三吋的地面踽行而来。

  心上一块大石落了地,隐秀想冲上前去,但穆伦阻止他。他说:“阿思朗,这是比赛。”

  “去他的比赛!”他声道。但仍强迫自己留在原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那小小身影终于艰难地走向人群中心时,喧闹的人群逐渐安静下来,待看清楚她狼狈的模样时,每个人都说不出话来。她四肢伤痕累累,好像跌进山沟里过。

  只见她拿出空空如也的葯篓后便颓坐在地,掩着脸孩子般嚎啕起来。

  她失败了。她没有采回珍贵的葯材。

  所有人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有隐秀温柔地将她拥进怀里安慰着。

  好半晌,穆伦终于找回声音。他清了清喉咙,对众人道:“既然这是比赛,一切还是要照规矩来…”

  隐秀根本不理他,很明显地涉嫌图利特定对象。他轻轻抹着福气脸上的刮伤,怕她痛,温温地替她呼着气。

  “隐秀…”福气担忧她将失去他。

  但隐秀轻声耳语:“没关系,我们私奔吧。”去他的比赛。

  穆伦好笑地看着隐秀,无奈笑道:“作啥私奔?你的姑娘已经带回无比珍贵的葯材,足够当你的聘金了。”

  埃气眨了眨眼,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穆伦来到她身边,从她糟糟的头发里取下一坨被冻结住的东西。“这是雪鹰石,价值连城,足够买下好几座牧场了。”

  “呃?”福气整个人呆掉。什么雪鹰石?那是鸟粪吧?

  只见隐秀进一步解释道:“雪鹰终年只在人无法到达的地方栖息,只吃一种仅能生长在天雪山壁间的龙珠果,龙珠果的籽据传有回之妙,但因为稀少珍贵,再加上无法采集,因此只能透过雪鹰粪石来获得这种珍贵的葯材。”着她的发,他笑了出来。“福气,你果真福气!”

  “所以,现在有三位姑娘胜出。”穆伦宣布:“阿思朗你可以…”

  “不,只剩下一位了。”丝珈丽和菲娜同声道:“我们退出这场比赛。”

  “呃?”穆伦顿时哑口无言。真搞不懂这些姑娘的心思啊。

  只见有着一头金发的丝珈丽嘲讽地道:“这场比赛从头到尾都不公平。”

  斑姚的菲娜也说:“没错。打一开始就很明显了。”她指向福气说:“这个平地姑娘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在高原上几乎是个废物。”

  埃气肩膀一缩。她的确很废,不过她有别的才能啊。谁料得到她这辈子会有来到高原的一天,她本来是要当女史的哩。

  丝珈丽说:“像她这样的姑娘,除了阿思朗以外,大概没人敢要。”

  “连赶个羊也会迷路的儿塔玛非,还是生平仅见。所以我们决定…”菲娜故意停顿了下。“大发慈悲,阿思朗就让给她了。”

  当两名姑娘落落大方地退出时,所有人一致为她们喝采。

  隐秀颔首向姑娘们致意,随即不再理会众人,径自抱起他脸儿红红的姑娘往主屋走去。她需要洗个澡,还要上葯。

  “隐秀…什么是儿塔玛非?”福气疑惑地问。

  “北夷话。”他简单地说。

  “我知道。我是问这话的意思是?”

  隐秀扬起。“愚人之。”

  “愚人?”指谁?

  “就是我。”

  *********

  一个月后,依然是冬日,他们在高原上举行了盛大的高原婚礼。

  这位“愚人之”终于在高原上混了一些,也了不少其他部族的女朋友。虽然她还是很拙于家务,但她总算知道“儿塔玛非”是什么意思了。

  北风将在婚礼后离开,再度迹民间,写他的野史去。许多年后,民间开始传着一部与官方正史不同的边境史,署名福字,有人怀疑是福北风所著。然而他却否认。

  新婚之夜,福气对丈夫道:“你骗我。”

  她的丈夫…阿思朗沃萨克…停止亲吻她的脸颊。“我骗你什么?”

  “儿塔玛非不是愚人之的意思。”

  “哦,那是什么意思?”装傻。

  “意思是…你别我的衣服!我话还没讲完…”

  隐秀才不理她,继续努力地完成丈夫的责任。毕竟,他可是她以重金聘入的夫婿,必须让子觉得有价值才行。

  “那意思是…”唔,要被吻住了,她息地道:“为爱痴狂的女子…”

  隐秀没有回应她。他早已知道,她为他痴狂。就像他为她痴狂一样。

  漫漫久、季即将要结束了,从寂寥宫廷到这极北的高原,他的心终于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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