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章 酒鬼
走出老吴家时,已经快到秦晓红收摊回家的时候了,因为昨天的事情,陆天羽有点不放心她,反正一个星期也就上一天班,陆天羽也不着急上⼊睡,小跑到了地铁通道口里陪她一起下班。
只要没出什么意外,秦晓红都是准时的在夜晚二点钟收摊,而且一大早又会早起外出,这种起早贪黑的⽇子每天却只能挣个三四十块钱,对于一个双眼失明的女孩子来说,不知道需要多少的毅力和辛酸才能克服。
“我陪你一起回去!”陆天羽走到秦晓红的跟前打了声招呼,然后说出来意。
秦晓红听到陆天羽的来意很开心,说了句谢谢,可就在这时,陆天羽却惊讶的发现她今天的⽪肤竟然比昨天⽩皙了许多,就算做了一个疗程的⽪肤保养也没有这么好的效果,本想问她是不是涂了什么护肤品,但一想下,也知道像秦晓红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会花钱去买化妆品呢,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与自己有关了。
因为陆天羽从那次被电过之后就知道自己⾝体发生了异变,再加上昨天如小強一样的体魄更是确定自己⾝体的异常。
虽然知道自己⾝体出现异常,但陆天羽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异常,今天看到秦晓红的⽪肤变的光滑⽩皙,陆天羽百分百肯定秦晓红⽪肤的变化与自己有关。等安稳下来后,陆天羽决定好好的研究一下自己,毕竟现在的⾝体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异变,到底是福还是祸,陆天羽也很迫切的想要知道答案。就在陆天羽喜忧参半的时候,秦晓红竟然也开口问道:“你有没有发现我今天的⽪肤出现了问题?”秦晓红虽然看不见自己⽪肤变的⽩皙,但她难摸出自己⽪肤变的细滑,本想等回家后问一下⺟亲,但陆天羽既然在她面前,她也就随便问一下。
“嗯,变的⽩皙光滑了,这是好事呀!”陆天羽又仔细的看了一下秦晓红伸出的手臂,內心却在祈祷,千万别有什么副作用或者被感染上了那可怕的艾滋病,要不然,自己可罪孽深重了。
“真的?”秦晓红多少还是在意自己的⽪肤,怎么说她也是一个女孩子,虽说她不像别的女孩那样爱美,但毕竟她与陆天羽都是年轻一族的青年人,要说一点爱美之心都没有,这都快赶的上寺庙里的出家人了。
听到陆天羽说自己的⽪肤变的⽩皙光滑,秦晓红的脸泛起了一层晕红,显的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她很快的掩蔵了起来,害怕被陆天羽看个正着。
两人一起走出了地铁通道口,今天没有再碰到像红⽑那种无赖了,像那种无聊的人毕竟属于少数,整个社会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谐和的。
“你一天睡的那么少,会不会太累了!”两人走在街道上,陆天羽开口关心的问道。
“这没什么,习惯了就好!”多么简单的一句,却不知道要付出多少的痛苦才能像秦晓红那样说的如此轻松自然。
两人同步并肩的走着,这条路线对于秦晓红来说,已经太悉不过了。
夜晚总比⽩天更加惹人遐思,眩晕的灯光,刺眼的广告,弥漫着男男女女最为心跳的**,宽敞的人行道上,一名年轻英俊的男子从前面的夜总会里推门而出,手提着一瓶⾼档的红酒,仰头痛饮,他步履蹒跚,満脸痛苦之⾊,一副醉生梦死似样的朝着陆天羽的方向面走来。
陆天羽看他东倒西歪的,也就拉着秦晓红靠边走着,生怕被这名酒鬼给撞到了。
越是不愿意看见的事情越容易发生,等这酒鬼走到陆天羽跟前时,没有想到他一个踉跄,朝秦晓红的⾝上倒了下来,陆天羽赶紧把她往自己这一边拽过来,而秦晓红的反应也只是稍慢了一点,正要往陆天羽那边靠去。
没有想到被陆天羽这么一拽,顿时被他拉到了怀里,秦晓红正要挣脫,可她的小脚刚巧被倒下的酒鬼给庒在⾝下,使的她进退两难。
陆天羽也没有想到,这酒鬼早不摔倒晚不摔倒偏偏摔的这么巧,让两人一下子陷⼊了短暂的尴尬,两人都脸颊通红,特别是秦晓红,整张脸像被火烧过似的,布満红云,伴随而来的还有剧烈的心跳,就连陆天羽都能感受到她心跳的剧烈。
看着面红耳热的秦晓红,陆天羽不知所措,可忽然间他觉得这样抱着她也蛮舒服的,其实秦晓红在陆天羽的心里并不是最理想的女孩,陆天羽想要的是一个长像极为标致且感的女孩,而秦晓红离他心目中女神的距离的确相差过远。
其实两人搂抱在一起的时间也就数秒钟而已,但两人却都感觉过了好久,直到陆天羽主动的扶好秦晓红后,两人的⾝体才分了开来。
陆天羽蹲了下来,把像死猪一样躺在秦晓红脚上的酒鬼给拖到了栏杆边上,正要离去时,腿大忽然被酒鬼给一把抱住“文梅,你别走,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保证会做的更好,你别走…别走…”
声音一下子变的很动,也很真情感人,听的陆天羽刚对这酒鬼有一丝怨气也打消了大半“兄弟呀,我不是你的什么文梅,我是男人呀!你别抱着我腿大不放行吗?”陆天羽一边说着,一边甩开他的两只大手。
这句话说的秦晓红一下子乐了,气氛也舒缓了不少,像煮虾仁一样的脸蛋也消退了不少。
陆天羽说了半天,这酒鬼硬是不信,还是死死的抱着陆天羽的腿大,硬是把他当做甩掉他的女人的腿大,搞的陆天羽哭笑不得。
被之下,陆天羽只好耍了一个手段,对着这酒鬼吼道:“对,我就是文梅,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你死了这条心吧!”这一句话果然奏效,听完后的酒鬼呆若木的松了开大手,这一刹那间,也不知道他是否清醒。
陆天羽感受到了他的悲伤,对这酒鬼有点同情,但情爱上的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更不是一个人能玩的游戏,不是你喜人家就有用的。
又打量了一番这个酒鬼,长的非常的英俊,而穿着也十分的讲究,就他这一⾝行头,估计以陆天羽在垃圾回收站的工资来算的话,要打拼几十年才能买的起,也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男子竟然还会被抛弃,也不知道他所说的那个文梅到底有多优秀。
最后陆天羽跑到超市买了一瓶矿泉⽔给他,反正躺在那里也没啥事,就算碰到手脚不⼲净的人,被偷点钱对他来说也是可有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