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吃白食
空间转移魔法,虽然每次只能转移大约一公里的样子,却也令沈逸一路上少了长途跋涉的辛苦。
但是,长时间使用空间魔法,却也令沈逸魔法力严重的透支。这也再次验证了沈逸小事精明,大事糊涂的本。
耗尽魔法力的沈逸,终于停了下来。一路的急赶,不但透支了他的魔法力,就连他的体力也快支撑不住了。
拖着疲倦的⾝体,沈逸向着不远处一个很大的城市走去。从出到现在,沈逸一直还没有吃东西,早已经饿的前心贴肚⽪了。
走在城市的街道上,不少的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沈逸。沈逸则对这些人异样的眼光视若无睹,是金子在那里也会光的。谁叫他穿的那么拉风呢!
光顾着低头走了,沈逸被面慌慌张张走来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撞了一下。
那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体瘦弱,弱不噤风,被沈逸轻轻一撞,就撞了一个趔趄。
沈逸赶紧上前把那个孩子扶起来,只见这个孩子一脸灰尘也看不清个模样,但是却有着一双妖的火红⾊眼眸。
沈逸微微一愣,有着火红⾊星眸的孩子,一般都是天生的火元素通灵者,有着极好的火系魔法天分。
就在沈逸微微一愣之际,那个孩子已经一咕噜爬起来,慌慌张张的跑了。
沈逸还没等明⽩过来怎么回事,却现那个孩子已经闪⼊人群,很快就不见了。
沈逸摇了头摇,叹息:“可惜了,好一个有火系魔法天份分的孩子。还想给阿牛找个下手呢,看来是没缘分呀!”
正想着,沈逸就看到前边有一家饭馆,腹內一阵悲鸣。沈逸立刻就忘记了那个孩子,飞一般的冲向饭馆。
“老板,给我来两个大馒头,再来三个小菜,一盘酱牛⾁。”
不一会儿,老板就将沈逸点的几样端了上来。你还别说,这个老板还真是个精明人,还知道盯着客人看很不礼貌,只是用眼角余光偷偷的打量着这个穿着怪异的客人。
“哼!奇装异服,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想些什么!”老板看着沈逸的奇装异服,心中猜测这一定是个纨绔弟子,也只有他们才会搞出这种稀奇古怪的装束来穿。
沈逸可顾不上其他食客投来的异样眼神,饥肠辘辘的他,拿起馒头就开始狼呑虎咽的吃了起来,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
看着沈逸的吃像,老板已经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这简直就是个叫花子嘛,看样子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现在,老板已经开始担心这个穿着像叫花子的人没钱结账。
沈逸匆匆的吃完饭后,要来一杯⽔,一边喝⽔,一边看这里的风景。
很快,沈逸的目光就给一片热闹的景象所昅引。
只见一个气派的大院门前熙熙攘攘围満了人,在那个气派的大院门口还停了几辆非常华丽奢侈的马车。
以沈逸估计至少有好几百号人拿着各类五花八门的礼品,正挤在门口,拼命的想要进⼊那个大院。那些拥挤在大门前的人⾝穿华⾐美服,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这些达官贵人不顾⾝份的拥挤在那里,真不知道这家主人是什么⾝份。
大院围墙很⾼,大巨的木门是红漆金边,上边还镶嵌着镂空的铜饰。
沈逸打眼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等贵族的住宅。在这个年代,一般的贵族是不允许用红漆木门的。
“老板,这是在做什么?这家贵族要亲么?”沈逸好奇的问着饭馆老板。
饭馆的老板一脸崇拜的看了看那个贵族的宅邸,面带憧憬,神⾊竟然恍惚起来,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沈逸看到问了老板一句他就意去了,更加感到好奇了。这家的主人是何等的⾝份。
“老板!老板!”
老板这才回过神来,恍惚的说:“你是外乡人吧?你是不知道,这可是库默大魔法师的家,这些人都是来求学的。”
突然想到这个土包子未必知道什么是魔法师,老板神神秘秘的问沈逸:“小伙子,你知道什么是魔法师么?”
沈逸被饭馆老板一问,直接愣住了。竟然——竟然还有人问他知道什么是魔法师么。好在沈逸有涵养,不和这般没见识的人计较。
“魔法师是做什么的?变魔术的么?杂耍?小丑?”沈逸笑着调侃道。
老板脸⾊一沉,神⾊严肃的说:“其能用魔术师和小丑与⾼贵的魔法师做比较呢!魔法师是一种富有神奇本领的职业。听说魔法师随便说句话就能引起大火,随便挥挥手就能引起狂风大作。”
沈逸听着老板这么一说,差点没笑出来,这个老板形容的魔法师怎么跟神一样呀。
也不能怪这个老板没见识,这个年代魔法师稀少,能够见到魔法师的人本来就不多,见到魔法师施展魔法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沈逸这才点了点头,装作明⽩了的样子。
就在这时,一个⾝穿锦⾐华服的中年人,仰着⾼傲的头颅,走进了饭馆。
饭馆老板一看,赶紧躬⾝哈跑过去,谀媚的笑着说:“吆,耶斯大管家大驾光临,真是令小店蓬荜生辉呀。不知,耶斯大管家来小店可是有什么吩咐么?”
那个叫做耶斯的管家,傲慢的扫了饭馆老板一眼,用命令的口气说:“过一会,送十瓶百年金朗明酒到府上。”
饭馆老板卑微的躬着⾝子,脸上极尽谀媚的笑容。
耶斯说完话,一刻没留,转⾝就走了。
饭馆老板在⾝后,媚笑着说:“耶斯大管家,小的一会就给您送过去。能给府上送酒,是小店的荣幸,耶斯大管家要常来小店呀!”可惜,人家耶斯连理都没理他。
沈逸看着饭馆老板的谀媚神态,还有他话中极尽温柔的语气,坐在那里只直打哆嗦。心中暗骂:“我靠,酸死了。真倒胃口!”
大管家耶斯走后,饭馆的老板脸上放光,仿佛这个人来了是多么大的光荣之事,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卑微之⾊。
饭馆老板走到沈逸的面前,一脸的奋兴,⾼兴的说:“看见没有,刚才那个人就是库默魔法师家中的大管家。看人家那气派,看人家那风度。”
沈逸看着奋兴的饭馆老板,笑了笑,胃里刚吃下去的东西却在一个劲的翻腾。
饭馆老板突然神神秘秘的对沈逸说:“小伙子,我看你的体格也不错是个学魔法的材料,我和库默魔法师家的管家关系不错,要不要我帮你介绍进去学习魔法?”
沈逸微微一愣,没想到这个饭馆的老板竟然会这么热心。
饭馆老板看着沈逸疑惑的神⾊,立刻说:“你放心,我保证你能够进到库默府上学徒,不成的话我不要你钱。”
沈逸这才明⽩,这个饭馆老板感情是在骗钱呢。就看门口的那个热闹劲,又岂能随随便便给点钱就能让进去。
沈逸摇了头摇说:“还是不学了,我实在是囊中涩羞,拿不出钱来学这个。”
饭馆老板这才鄙夷的看了看沈逸,看来他是猜对了,这个家伙还真是个要饭的。
刚才一番试探,就是怕这家伙没钱。果然,不想来什么,他偏来什么。自己这小本买卖,一天也赚不了俩钱,可不要被这小子⽩吃⽩喝了。
想到这里,饭馆老板脸⾊一冷,沉声说:“这位客官,是不是该把帐给结了?”
沈逸看了这个饭馆老板一眼,立刻就明⽩刚才这个家伙只不过是在试探自己。⽩了这个家伙一眼,心中暗骂:“势力眼!”
骂归骂,吃饭不给钱沈逸可是做不出来的,伸手向牛仔兜里抹去。
冷汗从额头上流下,沈逸的手揷在牛仔口袋里再也拔不出来。
“**!有小偷,我的钱被小偷偷走了。”沈逸立刻就想起了那个有着妖的火红⾊双眸的小孩,知道刚才撞了那一下,钱被那个小孩偷走了。
“吃⽩食!遭暴打!刷一年的盘子,做一年的免费劳工!”沈逸一边想着,脸⾊也越来越难看,猜测到自己即将面临什么样的处境。
老板看着沈逸的神⾊,脸⾊立刻就了下来,大喝一声:“伙计!又来了一个吃⽩食的。”
紧接着,三五个伙计从后院走了过来,一个个面带凶相,把沈逸围了起来。
沈逸一看着架势,看来一顿暴打是免不了了。
沈逸心中一阵犹豫,要是真动手,他随便一个魔法就能把这里烧成灰。
但是这件事情显然是他理亏,吃了⽩食还烧了人家的饭馆,沈逸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
逃跑?堂堂一个魔法天才,世界顶级的魔法強者怎么能行逃跑这种没品的事呢?即便是这个世界没人知道他的⾝份,沈逸也绝不允许自己如此有**份。
打也不能打,跑也不能跑,看来只能摆事实讲理了。
“这个——老板,你别动怒,我不是吃⽩食的,本来我⾝上带着钱的,只是刚才在路上被小偷给偷了,老板你行行好,宽限我一点时间,改天我一定还你。”
沈逸再次印证了自己的大事糊涂,小事精明的本。一个个堂堂的顶级魔法师,为了顾及莫须有的⾝份,竟然如此低三下四的求饶。
“哼!哼!少跟我来这一套,吃⽩食的我见得多了,你这一套早就被人家玩腻了。小子,今天这顿打,你是免不了了!”饭馆的老板冷冷的看着沈逸。
饭馆这种地方,最恨的就是这种吃⽩食的了,你就是打了他,钱也要不回来了,还生一肚子闷气。
沈逸皱着眉头说:“老板,能不能打个商量,我给你⼲几天活,全当是饭钱了?”
“⼲活,你小子给我⼲活我还要管吃管住的,你当我是冤大头呀!”老板简直是怒火中烧,⽩吃了不算,还想在这里⽩住,赖上他了。
这个时候,由于接近午饭时刻,围在魔法师家门口的那些人,66续续正在向饭馆走来。
老板看着饭馆这就要上客了,怕在这里动手吓坏了客人,坏了生意。
饭馆老板想了想,对伙计说:“算了,算了,小子,今天我饶了你,不过你得去我东家家里⼲一天活。”
沈逸听免了一顿揍,只是出点力⼲点活,也不**份,赶紧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老板叫一个伙计,带着沈逸去了他们东家的家。
还没进门,就听见大院里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不时还伴随一声浑厚的马嘶声。
伙计赶紧带着沈逸进了大院,一进大院就看到院內飞狗跳成一团。
一只黑如墨⽟般的健壮骏马,在院子里撒的蹦来跳去。十几个仆人,围在骏马的⾝边都制服不了它,地上还躺了三四个人在那里呻昑,显然是被骏马踢伤了。
沈逸看着黑⾊骏马一眼,神⾊一惊:“我靠。这马也太健壮了吧,⾜⾜比一般的马⾼出一倍”
沈逸越看越觉得不对,那有骏马大的这么离谱的。仔细的观察了一下骏马,立刻就被他看出了异样。黑⾊骏马的双眼,竟然呈火红⾊。
这哪是什么骏马呀,是一只被人染黑⽑的低级魔兽烈火驹。
未成年的烈火驹,体⽑呈灰褐⾊,附有淡红⾊杂⽑,看起来颜⾊暗淡⽑⾊很杂。成年后,全⾝⽑⾊似火,全⾝无杂⽑,奔跑起来犹如一团火焰。成年的烈火驹,拥有初级火焰术,初级火球术,初级火焰墙。
烈火驹属于召唤兽,可以被人签订召唤契约。可惜,样子虽然很好看,却属于低等级的召唤兽,对于像沈逸这样的魔法师基本上等于没用。
在沈逸那个年代,这种召唤兽只是最初级的火系魔法师才会使用。而现在,召唤师还没有出现,召唤系契约魔法还没有被现。
带沈逸前来的那个伙计,看着院里一团糟,立刻找来了一个人问:“这是怎么了?”
“唉!别提了,今天侯爵在集市上重金买了这匹马,结果刚把马牵回来想在院子里遛遛,这匹马就疯了。侯爵刚才出了重金,谁能制服这匹疯马给两个银币。”
沈逸听到伙计的话,立刻感觉哪里不对。烈火驹虽然名字很拉风,其实却极为温顺,除非是到了情期,不然不会无缘无故的疯。
沈逸留心的看了看院子,立刻就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原来,院子里长了不少的火焰花,那是烈火驹最喜爱的食物,这么多人拦着它,不让它去吃,当然会令烈火驹暴跳如雷。
沈逸看着暴跳如雷的烈火驹,心想:“这可是个机会,帮着这里的主人把烈火驹驯服,谁也不欠谁的,就算他们不放我,我也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跑了。”
沈逸和带他来的那个伙计打着商量:“嗨,伙计,我要是帮你们东家驯服这匹马,能不能人帐两清呀?”
伙计上下打量了一番冷逸,眼中带着轻蔑,随口说:“就你?你那体格能够驯服这匹疯的骏马?”
沈逸脸⾊一⽩,这家伙,说话太伤人了,虽然自己是瘦弱了一点,但是怎么说也不能这样蔑视人呀。
沈逸抬头,握拳捶了捶并不壮实的前,说:“咳——咳——别——看不起人,对付这匹疯马小意思。”
伙计依然轻蔑的看着沈逸,心想:“反正这家伙也不是这里的人,就算是被马踢伤了,大不了扔出去就好了。不如就让他试试,要是真能成,那我可就是立了大功了,少不了给我赏赐。”
“那行,你想试试就试试吧,被马踢死了可别怨我,这是你自找的。”
沈逸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给了伙计一个放心的笑容,伸手比了个ok的势姿。
伙计看着沈逸的表情和势姿,实在搞不懂这个人在搞什么,暗骂:“神经病!疯子!”
沈逸并没有立刻前去制服骏马,而是在先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偷偷摘了一把火焰花。
然后,尽量展现自己最慈祥最和蔼的笑容,向着烈火驹走去。
烈火驹的警觉异常敏锐,能够迅的察觉到危险。所以,沈逸尽量将自己伪装的和蔼一点,亲切一点。可惜,他和蔼慈祥的笑容,在别人看来却成了傻笑。
十几个伙计看着一个⾝穿怪异服装的年轻人,傻笑着径直向着疯的骏马走去。
所有人大惊失⾊,慌忙喊着:“小伙子,别过去,这匹马疯了,小心别被它踢伤了你。”
沈逸对那些人的提醒置若罔闻,依然和蔼的笑着走向烈火驹。
那些伙计一看他的笑容,心中哀叹,那里来的这么个傻子,这不是在这里添么。
烈火驹是非常敏感的召唤兽,对于危险的感知非常強。当烈火驹看到沈逸不怀好意笑着向它走来时,烈火驹立刻就察觉出这个家伙的強大和可怕。
警惕的看着沈逸,烈火驹出了警告般的嘶鸣声,耝壮有力的马蹄,用力的踢着地下的泥土,展示着自己強而有力的马蹄。
那些伙计看到烈火驹的样子,知道烈火驹就要怒踢人了。看着距离烈火驹越来越近的傻子,所有人都提起了一颗心。
“唉!可怜的傻子。”
面对即将要生的惨剧,不少的伙计,闭上了眼睛不忍去看。
沈逸神⾊自若,缓缓的靠近烈火驹,完全无视烈火驹的警告。
烈火驹看着危险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越的感到了威胁。
“嘶呖呖——”一声雄厚的马鸣声,烈火驹暴躁的一蹬前蹄,整个⾝体冲天仰了起来。向这个危险的敌人,展示它強悍的健壮⾝体。
烈火驹的仰天而起,令好几个伙计惊叫出声。眼看着马蹄踏落就能将那个傻子踢得脑浆迸裂,那些伙计不忍去看吓得闭上了眼睛。
沈逸神⾊自若,放开精神力,通过精神力与烈火驹沟通,取得它的好感。召唤兽沈逸也有几只,所以对于如何和召唤兽沟通可谓是轻车路。
烈火驹在沈逸精神力的驯服下,很快就放弃了敌意。落下⾼扬的马蹄,低下了⾼昂的头颅,温顺的看着沈逸。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那些伙计大惊失⾊。一个个呆呆的看着眼前生的情况,搞不清为何烈火驹会突然变得如此温顺。
大巨的反差,令那些伙计的心脏不争气的飞快跳着。刚才的一幕,简直太惊心动魄了。
烈火驹感受到了沈逸蔵在⾝后的火焰花,低下大巨的马头,凑到沈逸的前,讨好般,亲昵的蹭着沈逸,仿佛是在向沈逸撒娇。
烈火驹撒娇讨好了半天,沈逸才将手中的火焰花喂给了烈火驹。
十几个伙计看着烈火驹撒娇的样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眼睛,再次看了看才敢确认,自己看到的一切是真的。
“天哪,太——太不可思议了。你们快看呀,疯马竟然被那个傻子驯服了。”
沈逸在众人震惊和崇拜的眼神下,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満⾜。原本洋洋得意的神⾊,在听到伙计说出这句话时,⽩眼一翻,差点晕死过去。
“我靠,没见识,这么酷的帅哥你们竟然当成傻子!没眼力界的一群家伙呀!”
沈逸⾝边呼啦一下子围満了人,所有的伙计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沈逸,讨教如何驯服疯马。要是学会驯服疯马,以后再侯爵家里也会⾝价倍增。
一时间,沈逸从一个吃⽩食的家伙迅成为一个红人。
看着一群人围着自己阿谀奉承,沈逸心情大好,毫不吝啬的将制服烈火驹的方法传授给了他们。在所有人崇拜的眼神下,沈逸的笑容越来越舒展。
不一会,侯爵府上管家听说疯马被驯服,赶了过来。请沈逸用了便饭之后,想要挽留沈逸留在侯爵府上养马。
沈逸断然的拒绝了,在领了两个银币后,沈逸在众人崇拜的眼神下,洋洋得意的离开了侯爵府。
而那个领沈逸前来的伙计,第二天就成了那家小饭馆的老板,原来的那个老板却成了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