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这是职业病吗?舒彤
又到了写序的时候,欸…抓破脑袋不知道要写什么,说说我的糗事吧。
这个故事完成时,是某⽇的下午一点钟。当时我已经连续三十六个小时不曾阖眼,完稿,又开心又奋兴,但是精神有点恍惚。
我走到浴室,想洗个脸,然后爬上补眠,糊糊中,我也没看手上拿的是什么,旋开盖子,挤出內容物,便和⽔,往脸上抹去。才刚抹上去,我就知道要惨!因为味道不一样。后来发现,那是牙膏。(昏)
类似的惨事族繁不及备载。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常⼲蠢事,例如到肯德买麦当劳套餐这一类的。
还有,我也很健忘,健忘到什么地步呢?健忘到我妈代我的事,我五分钟后就不记得了,我妈很担心的对我说,你还这么年轻就忘东忘西,老了该怎么办?
其实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只是通常在写稿期间,我満脑子都只想着剧情发展…男女主角要怎么相遇,在这里动心会不会太快?男主角该怎么做,女主角会怎么想…等等等,哪有余力去记住生活琐事呢?
至于我为什么老是健忘,那是因为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约有将近八成时间都在写稿期,所以这不是我的错(正⾊)。
另一个后遗症是,我常常想剧情想得太⼊,别人(通常是我爸妈)跟我说话时,我往往会在听见之后,直接在心里回答,然后再继续脑中故事,等到他们大怒拍桌,大骂道:“跟你说话都不回的吗?”才发现我本没说出口(倒地)。
不知道这算不算职业病?
其实还有很多糗事,不过一一细数太花篇幅,而且我太健忘,通常事情过了就算。如果将来有机会(意思是,如果我想得起来),再慢慢说给你们听。(还是该说,写给你们看?)
这次就到此为止,下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