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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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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久天长,你的牵绊,我的拘束,爱情的牢狱之灾。

  虽然从来不曾预期爱情的样貌,也没有别的经验可做比较,但罗蓝觉得能眼莫靖远共同经营爱情这块领域,是件很幸运的事。

  是的,他很帅,相处时赏心悦目,是这份情感的福利之一。

  当然,他很有质感,举止优雅,动作精准而规格化,简直像橱窗里陈列的假人,假得让人想破坏他的气质,也是这份情感附带的福利之二。

  还有,他虽然从小没有让人在他身上强加着“天才”的注记,但他的脑袋其实非常好,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观察力更是敏锐得惊人,有时她差不多要怀疑这个王子是不是练有读心术,似乎只要他想,就可以把别人脑中正在想的事猜个八九不离十…所以,能近他身,探测他的“异能”是她的福利之三。

  最后,福利之四,是他很忙。忙着繁重的功课之外,还要忙着工作,所以两人注定要聚少离多,正好符合她的需要…可能,也恰恰符合他的需要;所以两人才会兜在一起,决定谈一场短暂的感情。

  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黏腻到教人难以忍受,也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拖到索然无味、无言以对,因为在彼此厌倦之前,他们就会结束。

  她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跟他谈恋爱。没有告诉他,是认为他应该不会在意。

  “你在想什么?”他轻抚她头问着。

  “为什么这么问?我正在看书呀。”她晃了晃手中的书说道。

  今天天气非常,温度难得的爬升到摄氏十五度,太阳也出来了,所以莫靖远在上完早上的两堂课后,便来到她的住处,约她到哈佛广场走走,买书也看书。花了一个半小时挑书,已经是中午,他们找了家小餐馆吃饭;因为阳光很优,所以两人就坐在餐馆外头,享受食物、阳光,以及书本。彼此相伴,却又不相干扰的做着自己的事,以为将会在这样的气氛下,安静祥和的过完一下午,直到黄昏,直到风起,天气再度冷了起来,他会送她回家,然后在门口吻别,接着,拜拜。

  可是并不,他开口了,在不知道注意她多久之后,这样问了她,问她在想什么,不相信她专心看书。他又说了:“如果我猜错了请纠正我,我认为你此刻比较像是在瞪着书本发呆。”

  “才不,我看书时表情一向呆呆的。你不知道我们这种人人称羡的天才,另一个别号就叫书呆子吗?”她下巴神气的扬起,就是不想让他知道他的观察力果然精准到吓人。

  “哦?”莫靖远缓缓将桌上的书签拿起,放在他看到的那一页,然后书本合上…一副像是打算好好跟她长谈的架势,然后他问道:

  “那请你告诉我,你手上那本《遗传学新论》讲的内容大概是什么?”

  “还不就是课堂上讲的那些,介绍DNA的复制与修补、基因突变、遗传讯息的储存与表现、遗传控制等等…我需要继续说下去吗?”

  “不用。”他笑着摇头。

  “承认你猜错了?我没有在发呆的。”

  “我没有猜错,只是问的方式错了。”

  “你就是猜错!”她下巴还是抬得很高,就是不想承认他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么不讲理,但对他不讲理却显得好容易,也好快意。

  “对你所学的专长部分要你说得滔滔不绝想来不是问题,但你脸上却有着茫然;那茫然不在于你对书本的不感兴趣或看不懂,可我却也说不出来由,只觉得你此刻的心思并不在你眼睛所待着的地方。蓝,你的硕上课程已经结束,对于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她一怔,没料到他居然知道她课程已经修完,也注意着。

  “还是,没有打算正是你茫然的原因?”他又伸手摸她的头。那只修长而好看的手,不摸她红扑扑的白里透红脸颊、不调情她藏在发里含的耳朵、不亲吻她粉红色的少女瓣,就只摸着她头,像是爱上了她那头在阳光眷顾下黑得发亮的及肩秀发,即使那头黑发并不柔丝水滑,它是直的,但其实带着一点自然卷,所以发尾部分常是东翘西翘地,谈不上特别,也称不上美丽吧。

  “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一星期没洗头了,你还能摸得下去吗?”她天外飞来一笔问着。

  他手一顿。以为他会很不动声的、但非常快速的把手收回去,并且努力维持贵公子该有的优雅,绝不让人发现他有一丝丝失礼与狼狈…

  她猜错了,他没有。他手顿住,是因为正专心在看她,以一种好气又好笑的目光瞅着她看,手非但没有回去,反而…

  “啊!”她突然叫出来,因为他那只向来有礼而且尊贵的手掌正在做着不可饶恕的事…在她头上,把她的头发搅成鸟窝!

  斌公子是这么当的吗?这人有没有身为贵公子该有的矜持道德呀?她很想开口问他,把他问到无地自容最好,可是因为她正忙,忙着反攻回去,也忙着笑,于是这个念头便没机会付诸实行了。

  想反攻,谈何容易!这时候身高的不同与手臂长度的差异就是件很血淋淋的事了,因为她根本构不到他的头,两只爪子拍的,顶多只能把他身上原本平整的衣给拉皱,再也没能有更多漂亮的战绩。

  她笑,也看到他笑,极之真心的;他眼中有她,专注看着,也为了她的张牙舞爪而笑,带着罕见的顽皮模样。不知为何,这样的他,让她笑得更开怀。直到她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拍向他衣的爪子变得虚软无力,他才停止这场笑闹,将她拉到自己怀中,牢牢搂好,不让她像只虫子般的动,担心她会一路到地上去瘫着。等她顺过气后,才把微温的开水端来喂她喝。

  她躺在他怀中,身子放得软软的,不理会自己的鸟窝头,声音低低的问道:

  “为什么今年二十四岁的你,今年才硕一?”

  “快二十岁时当完兵退伍,来美国读大学,接着读研究所,二十四岁读硕一,很合理。”

  “你当兵?!”这个讯息让她跳起来。“那你一定是台湾特权阶级里的异类。”

  “只异类了一半。我那一年多的兵当得很轻松。”

  “我不明白你是基于什么理由去当兵,可是至少你跟其他有特权的人不同,这让我很佩服你。”

  “那么,为了保有你对我的佩服,我还是别跟你说为什么我会在高中毕业后跑去当兵吧。”

  她嘿嘿直笑,为了防止自己忍不住问出口。就算好奇,她也不要问,不喜欢他吊人胃口的姿态,超讨厌的,不想被他钓成功。

  “今天天气不错。”她别开眼,不跟他对视,伸出一只手指向蓝天。

  “胡说,今天天气坏透了。”他帮她调了个舒适的位置,完全贡献出自己的怀给她当枕头,方便她伸展脖子望向天空。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哪里坏透了?”她白他一眼。

  “你的脸色坏透了。”他轻点她软的粉颊说着。

  她一怔,这才知道他方才由着她闹、陪着她闹,只是为了松弛她的防备,其实一直把她脸上的茫然放在心底,也打定主意要清楚。把她搂在怀中,是为了让她觉得舒适,也是为了不让她躲开。

  “靖远…”她第一次叫他的中文名字。以前不是戏谑的叫他“王子”就是直接叫他Eric,而此刻,她只想叫他的名字。

  “嗯?”

  “是的,我很茫然。我觉得无所适从,我的心情坏透了。可是我不想跟你告解,你只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人生,你不能完全了解我,正如你无法代我过我的生命。”

  “我是无法代你过你的生命,但我可以在仍然陪着你的时候,听你说话,让你觉得快乐。”

  “这样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她不解,忍不住问:“你总是这样吗?想法子让你身边的人足快乐?那你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像是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所以莫靖远没有马上回答。想了一想,笑笑的回答她:“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虽然许多人都以为什么都有的我,应该富足到想不出世上有什么是我觉得欠缺的了。”

  “你缺什么?”

  他不答,反问:“你缺什么?”

  面对这个不肯吃亏又记忆力好得惊人的男人,她完全放弃挣扎。说道:

  “我不缺学校读,不缺全额奖学金,不缺对自己能力的了解,我只缺…对自己未来的肯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得走那样一条路,读完博士,然后进入世界知名的大公司,主持一个研究中心,每天沉浸在一堆研究中,或许是专注于基因工程的破解,或者是想尽办法让女人脸上的皱纹可以少一条…我觉得很悲惨,好像天才就只能走向那种合理的结局。”

  “你觉得无聊?”

  “不能说无聊,只是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时,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我只能那样做?”好吧,说到这里,她承认了:“是的,我觉得无聊,觉得抗拒。为什么一定要专?为什么一生只能专注在一件专业上?我又不想当权威。我想要学习的事物太多太多,可最后一定是落得什么都不的窘况,我怕我承受不起那样的结果,我更怕把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虚掷浪费,这是很糟的。”不知不觉,居然把所有的心事都说出来了。她拍拍头,无奈的看着他,叹气道:

  “这个学期是我这一生最空闲的时候,所以我才会开始想这些有的没的吧。如果眼前有山一般高的书本必须学习,我想我就不会想太多了。”

  “那不好。”他摇头。

  “为什么不好?”

  “因为那么一来,我们就不会恋爱,你不会有空理我。”

  她再度怔住。这人…一直都知道她是怎么愿意眼他走进这一段感情的,是吗?他知道,而且毫不犹豫的立即把握住,完全没有其它的胡思想。

  “靖远,请你告诉我,除了天时、地利恰好之外,你选我当你短期女友的原因是什么?应该不是只为了我不会黏你、不会让你后患无穷吧?”

  天时,指的是他目前还年轻,还是学生,在尚未正式进入家族事业里去卖命前,他有一点时间可以过自己悠闲些的生活,包括谈一场甜甜的小恋爱当消遣。

  地利,指的当然是这里…美国、异乡,不必受人目光注意、指指点点的地方,可以活得像个平凡人,也得到充分的隐私。

  “你该自己想的。”莫靖远这么说着。

  “为什么?”她听了愤愤不平起来,尤其明白他打算就这样打发掉这个问题之后。

  “因为你是个天才少女呀。”他还是笑。仿佛一点也不知道有人正暗暗磨着爪子,企图把他脸上的假笑狠狠刮下来。

  非常好!他把她的心事都摸透了,可她却还是对他一无所知。不,也不能说是一无所知,她有些赌气的说道:“没关系,至少我知道你喜欢我。”

  “那是当然的呀,不喜欢,为何要与你交往。”他眼神温柔,不隐藏也不闪躲,反倒她没来由的害羞起来,不敢再与他直视,眼睛别了开去。

  躲开他的眼后,对自己的孬样觉得生起气来,让她很想很想扳回一城。如果他不要再笑下去,不要再那么温柔的看她,也许今天就是到此为止,不会有以下这类完全没有考虑后果的对话产生了…

  “听说男生在皮夹里准备保险套是一种礼貌,是这样吗?”她眼睛不敢看他,只盯着他围在她上的双手,恍惚想着他这双手多么好看。

  那双好看的手似乎轻轻震了一下,很细微,让她怀疑只是自己心跳太快的错觉。是错觉吧?

  “你想参观我的皮夹?”他的气息热呼呼的吹在她耳畔。

  “呀…呃…”不行,她要振作!“对呀,我没看过保险套,想开开眼界。”

  “那你可能会失望。”他笑了。“因为我的皮夹里没有那种令你好奇的物件。”

  “这样可以吗?如…如果突然有遇了,你怎么办?”

  “亲爱的,我们何不一起来研究看看该怎么办。”哄,魅惑,仿佛有某种势在必得的况味正在弥漫。

  这个男人在邀请她呢!她心忽地揪紧,什么话也讲不出来;而且她震惊的发现,即使她现在说得出话,肯定也不是跟拒绝有关的辞令…

  他没有马上行动,虽然身体渐渐紧绷起来,但仍是静静的看着她,约莫有两分钟之久;他在等她拒绝。

  但她没有。虽然表情带了些惊慌失措,可是粉红的小嘴除了微颤外,没有其它的示意,没有任何可称之为拒绝的动作。

  对,她非常惶恐;对他,却不。答案非常明白了。轻抖的小手俏悄滑进他炙热的大掌里,由着他把自己温热起来,一路热到心口,怦怦地发烫。

  然后,他牵起她小手,以一种优雅的克制,徐缓的付了餐费,单手抓起两人所买的书后,大步往他车子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把她抓得好紧,紧得让她觉得有些痛。他也在紧张吗?

  不管他紧不紧张,这个想法至少让她感到好过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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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发生在她的宿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住的地方那么远。情是一种冲动,不起一个小时车程的折腾与消耗。车上?不,完全不考虑。旅馆?想都没想过。所以当她建议到她的住处去时,他没有反对,油门催得飞快,不到三十分钟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们真古板,对不对?”当他们能好好说说话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之后了。

  镑自洗完澡,简单的在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吃了微波食品当晚餐后,他们又回到温暖的上,体肤相触,亲昵靠在一块,不为了酝酿下一波情,只是想贴近,分享体温,也分享彼此身上的味道。

  “是吗?”就着头一盏小灯,他随意翻看着她放在头柜上的书。大多是生物、遗传、免疫学之类的专业书籍,的专业术语,文字之艰深,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

  “我不能想象在车上做。虽然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方便,也因为刺。”

  “这么说来,我们是古板没错。”他漫应。

  他在看她的书,而她在看他。

  洗完澡的他,头发半干,有些凌乱,使他俊美的脸孔不再显得文质彬彬,反而添上几分狂野。没有穿衣服的他,肩膀宽阔,膛厚实,小肮甚至结有六块肌,此刻虽然是放松的半躺着,但那肌的形状仍是隐隐浮现。真是非常有看头…男人的身体都是长成这样吗?当她这么想时,也问了出来。

  “我不清楚。”他睨了她一眼,右臂横张,将她圈入腋下,收拢她于自己的膛上,才又缓慢地道:“如果运气不错的话,也许你这辈子会有许多探索的机会。到时再请你告诉我这个答案吧。”

  “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答案。”她眼睛眨了眨,望向天花板想了一下,涸葡定的这么对他道。

  “哦?”洗耳恭听。

  “下一个男人,我还是会找像你这种体格的,结实、美丽,而且绝不健美得太夸张,这样对我来说刚刚好。其他太壮或太垮的,我都无法想象。所以我现在就知道未来看到的男体格都差不多会是你这样的。”

  他浅淡笑出声,语气听不出高兴还是恼,说道:

  “我是否该为你的肯定而备感荣幸呢?”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是没有意见啦。”她窃笑,上他正在看她的目光,不确定那里面是否带着点不悦,而这,不知为何竟让她觉得很开心。

  对于这个话题,他们都聪明的没打算继续说下去。他放下手边的书,打算再翻下一本。罗蓝瞄到他的动作,突然想到什么,趴在他身上,伸长手从头柜上过一本书,然后问他道:

  “莫,你看诗吗?”

  “诗?”莫靖远顿了下,眼光放在她手上那本诗集。不明白一个生物科学研究生的住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是哪一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吗?”

  “你明知道不是!”她横他一眼。

  他低笑,回她道:“不,我不看诗。”

  “在你们学商的人眼中,文学这种东西很没价值吗?”

  “不,任何可以当作商品贩售的物件,都有它的价值。我想每一个学商的人都会这么告诉你。”

  “那你呢?你的看法呢?”

  “我吗?”他看着她,这个美丽聪明且青春洋溢的女子,此时此刻在他怀中,也在这当下属于他,虽然可能在无法预期的下一刻飞逸而去,但现在,她是他的。“我只能说,文学不是我的兴趣,但我不会因为兴趣不在那上头,便否定它的价值。你喜欢诗?”

  罗蓝叹口气,柔的脸颊不自觉的轻轻在他膛上摩挲,不知道自己此刻显得多么惘。

  “我大概是喜欢的吧。小时候,家里让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然后是诗经,为了训练我的记忆力。对我父母来说,这些只是训练我的过程之一,我不必对诗文产生兴趣。而后英文、法文的学习取代了古文的背诵,一件又一件功课紧凑的排在我的课表里,把我塑造成今天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喜欢读诗的,即使我并没有诗才。我买诗集,各国的诗都买。有些诗读起来无法理解,但董仲舒说过,『诗无达诂』嘛,诗读起来有感觉就好了,不必一定要把每一个字都拆解得清楚明白。”

  “是这样吗?文学真是玄妙。”他放开手边的书,双手转而耙梳她的秀发,由前往后梳去,让她美丽的脸蛋完整呈现。

  “你有兴趣了吗?你愿意跟我一同看这本新买的诗集吗?”她突然兴致起来。

  “抱歉。我没兴趣。”

  “那你做什么表现得好像有的样子?还说文学玄妙呢!”

  “你是天才,居然听不出来我只是在客套吗?”他扬眉,好诧异的样子。

  罗蓝声音一噎,静静看了他好久,先是讲不出话,而后眼神转狈,不知道在阴谋些什么。而莫靖远不知道是神经忽然变得大条还是怎地,也静静的看她,气定神闲得不得了。

  “你是不是该回去了?”她下巴扬高。

  “我被赶了吗?”

  罗蓝嘿嘿一笑。“没赶过男人,想从现在开始练习。”

  “这么无情?”莫靖远叹了口气,没有反抗,乖乖的掀被下、着装。

  虽然眼睛闪也不闪,正大剌剌的欣赏着年轻男穿衣的美好画面,但她口气可无情了:“抱歉,我不是商人,不习惯客套。”

  他穿好衣服,从头到尾没有试图努力争取自己留下来过夜的机会。只问:

  “下次见面什么时候?”

  她眼睛眨呀眨的,笑得好诡异。“我会让你知道。”

  他定定看她,绕过尾,走到她躺的这边,给她一记吻别。“我走了。”

  “要我起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想,决定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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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谎言,4:00~4:30p。m.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下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正大光明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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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回车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迸来芳饵下,谁是不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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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了。

  坐在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制而成的浅咖啡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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