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缘花的二三事
通常我写一个故事,都是在过程中慢慢产生书名;《裂缘花》是第一本先有书名,再慢慢形成故事的。
初次听到“裂缘花”三个字就颇有感触,其实花本⾝很小、很平凡,却有这么沉重的名字。一朵花,先裂成四瓣,每一瓣又制成许多小锯口…,是不是很令人感伤呢?
它为什么不能像玫瑰、牡丹一样,天生就完美无缺呢?
笔事一动笔,适值搬家的时候,由西岸的旧金山到东岸的纽泽西州,一段一段,写得也満“裂”的。
看看自己也算漂泊的人,现在山丘上的房子是此生的第十六个家,除了随时的婆家和娘家外,其它的大概都无缘再见了,当中有五个甚至从地图上永远消失了。
朋友都笑我,搬家搬成了“精。”最刺的一次是由佛罗里达州到加州,我们用开车的方式,七天七夜,历经了莽林、沼泽、平原、沙漠、⾼原、峻岭,尝着追⽇逐月的滋味。
这回是半夜搭机,倾盆大雨,又黑又冷,很像在逃难。在机飞上睡不着,看窗外的星星,大得令人吃惊,每一颗都好亮,彷佛在招人去玩,我有些明⽩为何酷爱飞行的Saint-EXUpery会写出《小王子》那么美丽的书了。
才安顿好,我们就玩笑说,下一站要越过大西洋,到欧洲定居,一国一国跑,很快又可以绕回湾台了。
言归正传,《裂缘花》是写一个爱撕花的女孩,如何在爱情生命的重重裂痕中,学会补缀并绽放自己,我想大家都需要这门技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