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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送你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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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志说,令年流行六十年代的touch,例如剪刘海、画耝眼线、涂⾁包口红和⾁⾊指甲油。

  星期六,百无聊赖。

  上午佣佣懒懒地上了四小时班,然后吃了份三文治,到艺术中心买了两张当晚⽇本电影的戏票,然后过海往加连威老道逛。

  变过一间又一间已经不是出口店的出口店,穿揷的地点亦包括那些廉价化妆品店铺。我站在一堆指甲油前,缓慢地拣选。

  本来我没有什么寄望(生活本是如此),但却意外地让我在无数五颜六⾊中找到那瓶我想要的人⾁⾊。

  我以手指拈着长长的瓶盖之时,听到一把尖尖的女声:“是这种颜⾊了。我要找的就是这种颜⾊。”

  我抬头。是一个长发女孩,她剪了一领厚厚的刘海,画了黑黑的两圈眼线。大概她所欠缺的,就只有我手中那瓶指甲油。

  她指看我,对旁边的售货员说:“我就是要这种颜⾊。”

  我伸手把指甲油递给她,我说:“给你,我不要了。”

  她接过后,我掉头便走。

  就是这样。原本,只是一瓶指甲油。

  我在街上兜了一圈,最后站在麦当劳门口用‮共公‬电话约别人看电影。

  找着叫Tammy,Tammy说:“不出来了,约了人。”

  家华说:“五十年代⽇本电影。哗!多闷啊…”JoJo告诉我:“看电影?好!那间戏院的冷气够不够?座位舒不舒服?我今晚要去Manhattan,之前睡两小时也不错。”

  于是,最后,星期六晚上陪我的仍是Marc。“⽇本电影?好呀,开场前等。”开场前,艺术中心大堂內,Marc微微笑着等待我。

  他⾼⾼瘦瘦,⾐着不过分前卫却不老套,气质永远温和,尔雅有礼没攻击。平心而论,他应该值很⾼分。

  “Snowy。”他叫我。

  我笑了笑。“不打搅你的freelancejob?”

  他轻轻‮头摇‬。“只是一场电影罢了。”他说。

  我点点头,他拖着我的手,与我步人剧院內。

  --我曾经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而感动,也以为,我和会有那样的一天。

  灯光调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

  那是一出叫《浮云》的电影,內容是一个女人花掉半生去苦一个不怎么喜她的男人,后来岁月渐逝,男人终于愿意对她好,然而她却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梦,也永恒地充満怨恨与不甘。

  我伸了伸。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会这样痴心?怎可能这么坚决?决定爱一个人之后便肩负了对方的一生。

  我希望可以走进电影里问问她,如何才能用情这么深?

  完场的时候Marc问我喜不喜这出电影,我告诉他,我一点也看不明⽩。

  他诧异:“这是一出很浅⽩的电影啊。”

  我知道。愈浅⽩的东西我便意看不懂。

  在人群中我们步往出口,在梯间转角,一个女孩子转过头来向我展示灿烂的笑容。

  啊,是下午那个指甲油女孩。

  三秒过后她转头,大踏步向上走。

  为什么?我的心情哀伤起来。她能有那样极快乐的笑容。

  “她是谁?”Marc望着那个女孩问我。

  “我不知道。”我答。

  后来,我还是认识了她。

  我走到Johnny那里把头发剃得更短,而洗头椅旁躺着的是长长头发的她。

  我一躺下来,她便说:“又是你!”

  我笑了。“也是你。”

  她撑起上半⾝,淌着一头⽔珠。“我知道你跟踪我。”她呵呵笑。

  啊?是吗?

  她的名字是闪闪,说话很多。

  “是啊,今年流行60'S嘛。”她指着杂志中的介绍。

  “我不行,我化这样的妆会很妖。”我说。

  她打量我。“不是嘛…不过你的样子的确‘串’了点。”

  我笑。她说得对,我是面串心懵。

  “你是⼲什么的?”她问。

  “证券公司的行政工作。”我回答。

  “啊?”她听不明⽩。

  “中环⽩领。”我简化看说。

  “啊。”她点点头。

  “你呢?”我问她。

  “我在海洋公园表演杂技。”

  “海豚?”我即时反应。

  “在集古村表演扭顶碟。⾼难度工作。”她竖起V字手势。

  我目瞪口呆。我想我是同意的。

  接着的一个小时內,她在焗油修发期间,向我仔细地描述她工作上的种种。

  “有些外国人会把零钱抛到我的碟上,我知道我不应该接,好像很低似的,但每次我都忍受不了让抛下来的东西跌到地上的感受,于是我一定会接,无论难度再⾼,我也一定要接到。”

  在她叽叽呱呱的说话和笑声中,我感受到她的生命力。

  她看上去不会比我小太多,但为什么我会像个千年老人?

  我喜她,她与众不同。

  我和闪闪开始常常见面,逛街看电影吃饭做头发护理,仿佛回到中学时代,与邻座的同学建立深厚的友谊。

  与闪闪一起,比与Marc在一起的时光快乐。

  但不见得我会变成同恋者。

  只是,每次想起Marc,总想逃避。

  “上次在ArtCenter见到的男孩子是不是你的男朋友?”闪闪问我。

  我放下手中的MekicanL摸nade,笑了笑。

  “很斯文有型哟。”闪闪说。

  初初认识Marc的时候我也曾为自己的好运气而喝彩。在大学一年级的新营內,他是长得最英俊、笑容最具魅力的男孩子。

  “要是我能有个像他一般的男朋友便好了。”闪闪把一大撮送酒的花生塞进口中。

  我把她牢牢望了一会,然后将Marc的⾝份背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她乖巧地点点头,用心地聆听。

  灵光一闪,我决定,就是她。

  “依然觉得他很好?”我问。

  “嗯,很好哇。”她说。

  就那样,我对闪闪说了:“送他给你,好不好?”

  她瞪了瞪明亮大眼睛,却只就那样瞪了瞪便回复自然的绽放笑容,对我说了声:“好!”若果这个女孩子有本事令一切突如其来变得自然,我相信,她一定可以令任何⿇烦的男女关系变得畅顺而‮谐和‬。

  我没有这种本事。我只擅于沉沦。闪闪是死而复生,而我是死上加死。

  我叫了Marc出来,他依然是笑容可掬温柔和顺。我连忙把头低下来,我问自己,为什么不再为他的笑容感动?从前,我曾经因他的笑脸而感觉幸福。

  “怎么了?这阵子你常常默不作声。”他说。

  我流下了泪。我被罪疚感触动了。

  为什么我会厌倦他?为什么不再爱他?我讨厌自己,非常非常地讨厌自己。

  泪流得更急。为什么我会这样‮望渴‬放弃面前这个人?他对我那么好,而我也曾经真心爱过他。

  但是我的心呢?去了哪里?

  我知道,我不会舍不得他。

  我为自己的狠心哭得更凄凉。

  Marc显得手忙脚。大概,他永远不会明⽩。

  我抬起落泪的眼睛,看进他温柔怜惜的目光,心痛地对自己说:“我要把你送给别人了,都是为着你好。”

  我扑进他的怀里。谁叫我已不懂得去爱他?

  我开始向闪闪解释Marc的⽇常大小习惯,诸如他喜蓝⾊、爱吃扒汉堡、是超级可乐、讨厌女孩子戴耳环和穿⽩⾊以外的內⾐

  “我觉得认识了他很久。”闪闪对我说。

  我把她的脸轻轻移到我的肩膊上,叹了口气。

  挑选了菲律宾这地方,想起了当初恋爱的时候,与他一同看了《阿飞正传》。椰林,音乐声,追寻的男人和女人。

  我们投宿的‮店酒‬位于一个小岛之上,‮店酒‬外是有珊瑚礁的海。

  在露台上我回头望望Marc,他坐在头整理潜⽔工具。

  “运动后,今晚准会睡得好。”他说。

  我点点头。希望你会睡得好。

  我不会忘记这个夜。

  Marc在竹制的上就寝,我蹑手蹑脚走到外头,与在邻房的闪闪会合。她剪了和我一式一样的发型,穿着⽩⾊的感內⾐,朝我甜甜一笑,之后便准备钻进我和Marc的房里去。

  --以后,他便属于别人了。

  我转脸,急急跑到闪闪⾝旁,在她耳畔轻声说:“靠你了。她纯真的笑容如花绽放。我挽起行李。这回真的要走了。Marc会喜闪闪的,没有男人会抗拒她。尤其是,让他在我与闪闪之中选择。我抱看行李走得很快很快。我走出‮店酒‬外回望二楼Marc的房间,心情刹那间变得非常轻松。从小到大,我也喜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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