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恶贼的好处
凌云目光四下一扫,⾝上的杀气仍未消失!
围观的众人吓得魂飞魄散,每个人都觉得凌云如刀锋般凌厉的目光正在无比恶毒的看着自己,这个恶贼如果杀上瘾了,杀自己还不像砍瓜切菜般容易。
本以为来个⾼手会杀掉凌云这个败类,没想到一招反被凌云所杀,一个个只恨爹娘少生了两只腿,亡命逃向四方!
很快,偌大个广场周围,只剩下凌云薇薇两个人!
当然,地上还有帕克和贾米森的两具尸体!
其实以凌云现在的实力,还是能战胜贾米森的,只不过没有这么快而已。
同阶初级,中级,顶峰,三个等级之间,并不代表一切,每个人的实力,最终还是得依靠自⾝的素质,还有天时和地利等诸多因素,有时候,功力并不想当的对战双方若是属或功法相克,或者一方有神器在手,最后的结果仍然难以预料。
当然,不同阶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的,比如七阶要想战胜八阶⾼手,可能极小,除非奇迹发生!
凌云的功力虽不及贾米森,但精妙无双的巴山夜雨剑弥补上这些,加上苏醒一半的神器火精剑,凌云的剑法已经可以和任何一位八阶中级的⾼手一较⾼下。
如果加上诡异的茅山道术和态变的防御力,凌云与八阶顶峰⾼手都有一打,当然,还是负面大些!
…
萧瑟秋风吹过,吹起了阵阵沙土,弥漫在广场周围!天⾊也似乎黯淡下来!
火精剑归鞘,凌云快步走到远处的薇薇⾝前,笑了笑,说道“怎么样?这几仗打的还可以吧。”
薇薇点了点头,声音故意放的较耝,因此听起来有一点点古怪,说“没想到从龙之国回来,功力进步了这么多,下手也狠辣不少。”
凌云无奈的说“没办法,如果我不狠一点,来纠我的人还不会少。”
薇薇眨了眨眼睛“怎么你夜一之间成了恶贼,败类了,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你真的偷了龙族的龙珠?”
凌云愤愤的说“什么龙珠,我都不知道什么是龙珠,不知道哪个恶人散步的这个消息,等我抓到他,定不会轻饶!”
顿了一下,接着说“不过这样也不错,许多⾼手找上门来,对我功力提⾼和剑法精进很有益处,薇薇,我相信我一定会成为九阶圣域強者!”
薇薇有些犹豫,问“我们还去买东西么?那都是我准备在半路上用的,可现在冒然前去,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凌云淡淡一笑,说“去,为什么不去?而且大大方方的去,我看谁敢拦住我们?”轻啸一声,豪情顿生。
薇薇被凌云豪气所感染,大声说道“好,现在就走。”
两人并肩走向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
*****
凌云怒杀两名八阶⾼手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潜伏城中的⾼手一听,这凌云年纪轻轻,功力提升如此迅速,必有龙珠相助,不过自己率先动手,即使抢到龙珠,也会成为众矢之的。
凌云行踪已经暴露,必有人暗中盯上,不用担心他会凭空消失,为今之计,只有静观其变,等待时机,全力一击,抢的龙珠,迅速隐蔵某处修炼。
一路上,凌云感觉到四周隐蔵着许多⾼手,似乎都在等待机会,淡然一笑,并不在意,迈开大步,继续前进。
两人快步走到一家大型的店铺旁边,从正门而⼊,店铺老板对凌云已有所耳闻,吓得腿直颤颤,说不出话来,心想,这个恶人怎么跑我这里来了,难道要抢劫我的店?我怎么这么倒霉?辛辛苦苦开的店难道会被洗劫一空么?
周围还有不少卖货物的客人,一见凌云的青袍红剑,一句话没说,全部跑出门外。
很快,偌大的店铺就剩下老板和几位售货员。
凌云看到老板战战兢兢的样子,并没有说话,虽说现在凌云很是不慡,但还不至于和一个店铺老板过不去。
薇薇走过去,说“你不必慌张,我们只是来买些东西。”
老板声音有些发颤“那,那你们选吧。”面对薇薇,老板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了一些。
薇薇不再理老板,认认真真的选了一大堆商品,转回头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连忙点头“喜的话就拿去,不要钱。”
“刷!”
二百金币排在柜台上,凌云心想我还犯不上勒索你这个破店,还真把我当成強盗了。
说“这些够不够?你清点一下!”
老板一见凌云正注视着他,腿直打哆嗦,连声说道“够了,够了,我找你钱。”
薇薇一挥手把物品连同手中红剑一起收进自己的空间戒指,现在青⾐红剑已经不是什么光荣的服饰,而是恶贼的代名词,薇薇可不想无缘无故的被那些平民痛骂!
没再理店铺老板,和凌云一道走出店铺之外。
…
薇薇“咦”了一声,忽的低声对凌云说“我怎么感觉到咱们被人盯上了,而且不止一个人,似乎还是⾼手,你感觉到没有?”
凌云庒低了声音“知道了,你怕么?如果害怕,我把你收进我的八荒之戒里面。”
薇薇摇了头摇“不怕,我也不进你的戒指,放心,一般⾼手想伤害我,没有那么容易。”
凌云知道薇薇⾝为奥斯特帝国公主,⾝上定有神器护⾝,听了薇薇的话,淡淡一笑,继续往前走。
神情自若,心说,这些⾼手都是在打我⾝上龙珠的主意,不敢抢先出头,都在等待时机。哼,想盯我凌云,我上天遁地,只要我想走,你们谁能盯住?
被众多⾼手暗中盯住,凌云并没有慌,反倒有一丝奋兴,战斗,不停的战斗,是提⾼实力的最好方法,光靠刻苦修炼很难成为一名绝世強者!
不知不觉中,已经⻩昏,残如⾎!
薇薇开始嚷饿了,此时两人已经走到布鲁沙城的东边,距离城门已经不太远。
凌云抬头看看天,眼光环顾四周,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宾馆,是个立独的四层楼,看样子还算不小,总算可以解决吃住问题。
两人对视一眼,走进宾馆。
里面装修算不上豪华,也算整洁利落,凌云和冷叶在一楼餐厅內坐下,喊道“侍应生!点菜!”
在餐厅就餐的客人大气都不敢出,一个个默默的走开了。
老板和侍应生都听过凌云的恶名,看到凌云青⾐红剑,大步而来,⾝后一人虽没带剑,和这恶贼在一起,肯定也绝非善类。
一个个面如土⾊,不知道如何是好。
老板对着一个侍应生一瞪眼,侍应生不敢怠慢,咬了咬牙,仿佛即将慷慨赴死般,硬着头⽪拿着菜单走了过来,
薇薇噤不住一笑,接过菜单,看了半天,没有几个自己爱吃的菜,不噤皱了皱眉。
这宾馆餐厅的档次当然比不上楼外楼!
看了半天,点了六七个菜和两碗米饭。
老板慌忙组织最练的厨师准备,没多时,饭菜全上好了。
凌云看着桌上冒着热气的饭菜,不由得有些好笑,若是平⽇里,至少还得等上半个小时,看来这恶贼之名还是有一些好处的。
走了一天,连番战,凌云也感觉到有些饥饿,两人一起大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