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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冒险探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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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风雨终于过去,海面又恢复平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却已不知有多少无辜的生命被它呑了下去。

  海面上飘浮着一块块破碎的船板,还有各式各样令人想像不到的东西,却全都像是它吐出来的残骨,看来显得说不出的悲惨绝望。

  又过了很久,才有一个人慢慢的浮了上来,正是陆小风。

  他还活着。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运气特别好,而是因为他这个人早巳被千锤百炼过,他所能忍受的痛苦和打击,别人本无法想象。

  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从他眼前飘过,他伸手抓住,竟是个青铜铸成的夜壶。

  他笑了。

  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笑得出,实在也是件令人无法想象的事。

  可是不笑又能怎么样?哭又能怎么样?若是能救活那些和他同经患难的人,他宁愿从现在一直哭到末⽇来临的时候。

  现在海面上却连一个人都看不见。连死人也看不见,就算所有的人都已死在这次灾祸中,他们的骸骨还应该飘浮在附近的。

  “也许他们还没有浮上来。”陆小凤也希望他还能找到几个劫后余生的人,希望找到老狐狸、牛⾁汤、岳洋…可是他找不到。海船上的人都像是已完全被大海呑没,连骨头都呑了下刚才他的⾝子恰巧被嵌在船⾝残存的龙骨里,而且还曾经昏过一阵,难道就在那短短的片刻中,所有的人都已被救走?

  他希望如此,他宁愿一个人死,只可借他也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没有人会预料到暴风雨的来临,更没有人能预料到这条船会遇难。在那样的风雨中,也没有人能停留在附近的海面,等着救人。

  陆小凤忽然想起了岳洋,想起他眼睛里那种奇怪的表情。”现在你总该已明⽩,我为什么一定不让你坐这条船了。

  难道他真的早巳知道这条船会翻?所以要救陆小凤,因为陆小凤也救过他。

  可是他自己为什么又偏偏要坐这条船?难道他本来就正找死?

  他若是真的想死,早就可以死了,至少已死过八次。

  这些疑问只伯已永远没有人能回答了,陆小凤只有自己为自己解释。”那小子一定是故意这么说来气我的,他又不是神仙,怎么能在三天前就已知道这条船会翻?”

  现在陆小凤能够思想,只因为他已坐在一样很‮全安‬可靠的东西上。

  他坐在一尊佛像上。

  一丈⾼的佛像,恰巧是仙佛中块头最大的弥陀佛,倒卧征海面,就像是条小船上。

  只可惜这条船上非但没有⻩酒,连⽩⽔煮蛋都没有。

  “下次你若再掉下海,唯一能吃到的,就是你自己的⾁。”

  陆小凤真想把自己⾝上的⾁割一块来尝尝,他忽然发现自己饿得要命。

  放眼望去,海天相接,一片空蒙。

  这种意境虽然很美,只可惜无论多美的意境都填不肚经过了这场暴风雨后,附近的海面上,连一条鱼都没他唯一还能看得见的—秤鱼,就是木鱼。

  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木鱼,也在顺着海流向前飘动。

  只可惜他并不想念经。

  —若是和尚们看见这些木鱼,心里不知会有什么感觉?是不是也同样希望这些木鱼是有⾎有⾁的活鱼?

  海洋中仿佛有股暗流,带动着浮在海面上的木鱼和佛像往前走。

  前面是什么地方?

  前面还是海,无边无际的无情大海,就算海上一直这么样平静无波,就算这笑口常天的弥陀佛能渡到彼岸,陆小凤也不行了。

  他不是用木头刻成的,他要吃,不咆就要饿死,不饿死也要渴死。

  四面都是⽔,一个人却偏偏会渴死,这岂非也是种很可笑的讽刺。

  陆小凤却已连笑都笑不出,他的嘴已完全⼲裂,几乎忍不住要去喝海⽔。

  ⻩昏过去,黑夜来临,漫漫长夜又过去,太又升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人已几乎完全昏,忍不住喝了口海⽔,然后就开始呕吐,又不知吐了多久,好像连肠子都已吐了出来。

  昏昏中,仿佛落⼊—面大网中,好大好大的一面网,正在渐渐收聚,吊起。

  他的人仿佛也被悬中吊了起来,就真的完全晕了过去。

  池实在无法想象,这次昏后。他会不会再醒,更不可以想象自己万…醒来时,人已到了哪里?

  陆小凤醒来时已到厂仙境。

  光灿烂,沙滩洁⽩柔细,海⽔湛蓝如碧,浪涛带着新鲜美丽的⽩沫轻拍着海岸,晴空万里无云,大地満眼翠绿。

  这不是仙境是哪里?人活着怎么会⼊仙境!

  陆小凤还活着,人间也有仙境,但他却没法子相信这是真的,从他在上被弹起的那一瞬间,直到此刻发生的事,现在想起来都像是场恶梦。

  那笑口常开的弥陀佛也躺在沙滩上,经过这么多灾难后,还是双手掺着肚子,呵呵大笑。

  陆小凤狠狠的瞪着它:“跟你同船的人都已死得⼲⼲净净,你躺在这里大笑,你这算是哪一门的菩萨?菩萨,却只不过是用木头刻出来的,别人的死活,他设法子管,别人骂他,他也听不见。陆小凤又叹了口气。”你对别人虽然不义,却总算救了我,我不该骂你的。”

  灾难已过去,活着的却只剩下他—个人,心里是欣慰还是悲伤?别人既不知道他也无法诉说,竟仿佛将这木偶当作了唯一曾经共过患难的朋友。

  你若经历过这些事后,也一定会变成这样子的。

  现在他虽然还活着,以后是不是还能活得下去,却连他自己都没有把握。

  天地茫茫,一个人到了这完全陌生的地方,就算这里真是仙境,他也受不了。

  他挣扎着,居然还能站起,第一件想到的就是⽔。

  若是没有⽔,仙境也变成了地狱。

  他拍了拍弥陀佛的大肚子:“你一定也渴了,我去找点⽔大家喝。U看来这地方无疑是个海岛,岛上的树木花草,有很多都是他以前很少见到的,芭蕉树上的果实累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大馒头。

  吃了芭蕉后,渴得更难受,锄下树枝,带着把芭蕉再往前走,居然找到了一湾清泉。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的滋昧竟是如此甜美,远比最好的竹叶青还好喝。

  吃了芭蕉后,他才想到一件可怕的事“若是没有船只经过,难道我就要在这荒岛上过一辈子?’没有船只经过。他在海岸边选了块最⾼大的岩石,坐在上面守望着好几天,也没看见一点船影。

  这荒岛显然不在海船经过的路线上,他只有看着弥陀佛苦笑。”看来我们已只有在这地方耽一阵子了,我们总不能就这么样像野狗一样活厂去,我们好歹也得像样子一点。”

  他⾝上从不带刀剑利器,幸飘来了,将夜壶剖开,用石头打平,夹上两片木头做柄,再就着泉⽔磨上一两个时辰,居然就变成了一把可以使用的刀。

  他并不想用这把刀去杀人。

  现在他才知道,除了杀人外,原来刀还有这么多别的用处。

  他砍下树枝作架,用棕搁芭蕉的叶子作屋顶,居然在泉⽔旁搭了间还不算太难看的屋子,再去找些柔软的草铺在地上,先让他唯一的朋友弥陀佛舒舒服服的躺下去。

  然后他自己才躺在旁边,看着月光从蕉叶间漏下来,听着远处的海涛拍岸,忽然觉得眼睛的,一滴眼泪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流泪。

  无论遇着什么样的灾祸苦难他都不怕,他忽然发现世上最可怕的,原来是寂寞。

  一种空,无依无靠,觉得什么事都没有主宰的寂寞。

  他决心不让自己再往这方面去想,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第二天一早他就沿着海滩去找,将一切可以找得到的东西都带回来,其中有佛像,有木鱼,还有各式各样的贝壳。

  下午他的运气比较好,嘲退的时候,他居然在海滩上找到一个樟木箱子。

  他小心翼翼的抬回去,先吃了几芭焦,喝了⽔,才举行开箱大典。

  打开箱子时,他只觉得自己一颗心像小鹿般撞,从来也没有这么‮奋兴‬紧张过。

  箱子里还有个小小的珠宝箱,装満了珍珠首饰,只可惜现在却连一点用都没有。

  最有用的是把梳子,几金替,还有两本坊间石刻的通俗小说,一本是《⽟梨娇》,一本是《侠义风月录》。

  箱子里当然还有⾐服,却全是花花绿绿的女人⾐服。

  这些东西平时陆小凤连看都不会看一看,现在却‮奋兴‬得像个孩子刚得到最心爱的玩具,‮奋兴‬得连觉都睡不着。

  木鱼剖开可以当作碗,用不着再用手揍着⽔喝,金替可以当作针,再用⿇一点线,就可以把那些花⾐服改成窗帘,门帘,得像稻草一样的头发,也可以梳一梳了,还有那两本书若是慢慢的看,也可以打发很多空虚寂寞的⽇子。

  他躺在用草叶作成的上,翻来复去,想着这些事,忽然跳起来,用力给了自己两个耳刮子。

  笑口常开的弥陀佛若有知,一定会认为这个人又吃错了药。

  他打了自己两耳光还嫌不够。”劈劈拍拍\又给了自己四下,指着鼻子大骂。

  “陆小凤,陆小凤,你几时变得这么没出息的,只会像女人一样盘算着这些婆婆妈妈的事,难道你真想这么样过一辈子?”

  天还没有亮,他就选了个最大的木鱼,在上面打了个洞,装満了⽔,再用一条花绸长裙,包了两扎芭蕉,一起系在⾝上,拍了拍弥陀佛肚子:“我可不像你一样,整天躺在这里,从明天开始,我也不能整天陪着你了。”他已决定去探险。去看看这岛上有没有人?有没有出路。

  就算他明知那浓密的丛林中到处都有危险,也已改变不了他的决心。

  他每天早上出去,晚上回来,脚底已走破,⾝上也被荆棘刺伤。

  丛林里到处都有致命的毒蛇虫蚁,甚至还有会吃人的怪草。

  有几次他都几乎送了命,可是他不在乎。

  他相信一个人只要有决心,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打出一条出路来的。

  时光易逝,匆匆一个月过去,他几乎已将这岛上每一寸地方都找遍了。

  除了一双又疼又肿的脚,和満⾝伤痕外,他什么都没有找到。

  这岛上非但没有人,连狐兔之类的野兽都没有,若是别的人,一定早巳绝望。

  可是他没有。

  他虽已精疲力竭,却还是绝不灰心,就在第三十三天的⻩昏,他忽然听见一面长満藤萝的山崖后,仿佛还有流⽔拨开藤萝,里面竟有条裂隙,仅容一个人侧⾝而过。

  可是再往里面走,就渐渐宽了。

  山隙后仿佛有光,本已几乎听不见的流⽔声,又变得很清晰。

  他终于找到了一条更清澈的泉⽔,沿着流泉往上走,忽然发现—样东西从泉⽔中流了下来,却只不过是一柬已枯萎厂的兰花。

  他还是将兰花从⽔中捞了起来,他从来没有在这里看见过兰花,只要有一点不寻常的现象,他就绝不肯放过。

  这次他果然没有失望。

  兰花虽已枯萎,却仍然看得出叶子上有经过人修剪的痕迹。

  他‮奋兴‬得连—双手都在发抖,这岛上除了他之外,一定还有人,他忽然想起陶渊明的《桃花源记》。

  —口气再往前走了半个时辰,山势竟真的豁然开朗,山⾕里芬芳翠绿,就像是个好大好大的花园,其间还点缀着一片亭台楼阁。

  他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草地上,心里充満了愉和感,感老天又让他看见了人。

  只要还能看得见人,就算被这些人杀了,他也心甘情愿的。

  住在这种世外桃源中的当然不会是杀人的人!

  现在无论谁都已想得到这岛上一定有人的了,但是无论谁只怕都想不到,陆小凤在这岛上第一个看到的人竟是岳洋。

  岳洋非但没有死,而且⾐着华丽,容光焕发,看来竟比以前更得意。

  绿草如菌的山坡下,有条采石小径,他就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一看见他就跳了起来,就好像看见了个活鬼一样,尖声:“你怎么会在这里的Jo岳洋冷笑:“我不在这里在哪里?”

  陆小凤:“翻船的时候你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找不到你?”

  岳洋:“翻船的时候你到哪里去了?我怎么找不到你?”

  他问的话,竟和陆小凤问他的一模一样,翻船的时候,陆小凤的确没有立刻浮上来。

  陆小凤只好问别的。”是谁救了你?”

  岳洋:“是谁救了你?”陆小凤:“这些⽇子来,你一直都在这里?”岳洋道。”这些⽇子来,你一直都在这这里”他还是一字不改,将陆小凤问他的话反问陆小凤一遍。

  陆小凤笑了。岳洋却没有笑,他们大难不死,劫后重逢,本是很难得的事。但是他却连一点愉快的样子都没有,竟好像觉得陆小凤死了反而比较好。

  幸好陆小凤一点都不在乎,他早就知道这少年是个怪物。“你是不是本就要到这里来的,本就没有打算要到扶桑去,可是你怎么会知道老狐狸的船会在哪里遇难?怎么会来到这里?”

  这些话就算问了出来,一定也得不到答复的,陆小凤索连提都不提。现在他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

  “这里还有些什么人?老狐狸、牛⾁汤他们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岳洋冷冷道:“这些事你都不必问。”

  陆小凤:“我既然已经来了,怎么能不问?”

  岳洋道:“你还可以从原路回去,现在还来得及。”

  陆小凤笑:“你就算杀了我,我也绝不回去的。”

  岳洋沉下脸:“那么我就杀了你。”

  他右掌上翻,左掌斜斜划了个圈子,右掌突然放圈子里穿出,急砍陆小凤左颈。他的出手不但招式怪异,而且又急又猛,就在这短短的二十天里,他武功竟似又有了精进。

  武学一道,本没有侥幸,但他却实在进步得太快,简直就像是奇迹。就只这一招,已几乎将陆小凤得难以还手。陆小凤这一生中也不知遇见过多少⾼手,当真可以算是⾝经百战,久经大敌,却还很少见到武功比这少年更⾼的的。这种变化诡异的招式,他以前居然从来没有见到过。

  他凌空一翻,后退八尺。岳洋居然没有追击,冷冷:“你退回去,我不杀你。”陆小凤:“你杀不了我,我也不退。”岳洋:“你不后悔?”陆小凤道:“我早就说过,我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后悔过。”

  岳洋冷笑,再次出手,立刻就发现陆小凤的功也远比他想象中⾼得多。

  无论他使出多怪异的招式,也沾不到陆小凤一点⾐抉,有时他明明已将得手,谁知陆小凤⾝子一闪,就躲了开去!

  陆小凤本来明明有几次机会可以击倒他的,却一直没有出手,仿佛存心要看看他武功的来历,又仿佛本就不想伤害他。

  岳洋却好像完全不懂,出手更凌厉,突听‮径花‬尽头一个人带着笑连己“贵客光临,你这样就不是待客之道了。”

  ‮径花‬尽头是花,一个人背负着双手,站在五⾊续纷的花丛中,圆圆的脸,头顶已半秃,脸上带着种很和气的笑容,若不是⾝上穿的⾐服料质极好,看来就像是个花匠。

  一看见这个人,岳洋立刻停手,一步步后退,‮径花‬的两旁也是花,他退⼊花丛中,⾝子一转,忽然就无影无踪。

  那和和气气的小老头却慢慢的走了过来,微笑:“年轻人的礼貌疏慢,阁下千万莫要怪罪aU陆小凤也微笑:“没关系,我跟他本就是老朋友。”小老头抚掌:“老友重逢,那是再好也没有的了,少时我一定摆酒为两位庆贺ao他又笑:“山居寂寞,少有伎客,只要有一点小事可以庆贺,我们都不会错过的,何况这种大事!”

  他轻描淡写的说着,一种安乐太平満⾜的光景,不知不觉的从言语之间流露出来,听在久经忧患的陆小凤耳里,真是羡慕得要命。

  小老头又问:“却不知贵客尊姓大名?”

  陆小凤立刻说出了名姓,在这和和气气的小老头面前,无论谁都不会有戒心。

  小老头点点头:“原来是陆公子,久仰得很。”他嘴里虽然在说久仰,其实却连一点久仰的意思都没有。

  陆小凤少年成名,名満天下,可是他听起来,却和张三李四,阿猫阿狗全无分别,这倒也是陆小凤从来没有遇见过的,小老头又笑:“今天我们这里恰巧也有个小小的庆典,却不知贵客是否愿意光临?”

  陆小凤当然愿意,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今天你们庆贺的是什么?”

  小老头:“今天是小女第—次会自己吃饭的⽇子,所以大家就聚起来,将那天她吃的菜饭再吃一次。”

  连这种⽑蒜⽪的事都要庆贺,世上值得庆贺的事也未免太多了。

  陆小凤心里虽然在这么想,嘴里却没有说出来,只希望他女儿那天吃的不是米糊稀粥,这些⽇子来他嘴里实在已淡得出鸟来。

  小老头道:“陆公子心里一定好笑,连这种⽑蒜⽪的事都要庆贺,世上值得庆贺的事也未免太多了,差可告慰的是,小女自幼贪吃,所以自己第一次吃饭,就要人弄了一大桌酒菜。”

  他虽然说出了陆小凤的心事,陆小凤倒并不惊奇,他的想法本是人情之常,无论谁听到这种事,都难免会这么样想的。

  小者头又笑:“这里多年来未有外客,今⽇陆公子忽然光临,看来倒也是小女的运气。”陆小凤笑道:“等我吃光了你们的酒⾁时,你们就知道这不是运气了。”小老头大笑,拱手揖客。陆小凤:“主人多礼,我若连主人的尊姓大名都未曾请教,岂非也不是做客之道?”

  小老头:“我姓吴,叫吴明,口天吴,口月明。

  他大笑又:“其实我最多只不过有张多嘴而又好吃的口而已,⽇月之明,是连一点都没有的。”

  他笑,陆小凤也笑。

  经过了那些艰苦的⽇子后,能遇见这么好客多礼,和气风趣的主人,实在是运气。

  陆小凤心里实在愉快得很,想不笑都不行。

  走出‮径花‬又是条‮径花‬,穿过花丛还是花丛,四面山峰滴翠,晴空一碧如洗,前面半顷荷塘上的九曲桥头,有个朱栏绿瓦的⽔阁。

  他们去的时候,一阁里已经有十来个人,有的站着,有的坐着,年纪有老有幼,别有男有女,有的穿着庄严华丽的上古⾐冠,有的却只不过随随便便披着件宽袍。

  大家的态度都很轻松,神情都很愉快,红尘中所有的烦恼忧伤,都早已被隔绝在四面青山外。

  这才是人生,这才是真正懂得享受生命的人,陆小凤心里又是感慨,又是羡慕,竟似看呆了。

  小老头:“这里大家都漫不拘礼,陆公子也千万莫要客气才好。陆小凤:“既然大家都漫不拘礼,为什么要叫我陆公子!

  小老头大笑,拉起他的手,走上九曲桥。

  一个穿着唐时一品朝服,⽩⽟带,头戴紫金冠的中年人,手里拿着杯酒,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将手里金杯给陆小凤,又摇摇晃晃的走了。

  小老头笑:“他姓贺,只要喝了点酒,就硬说自己是唐时的贺知章转生,所以大家就索叫他贺尚书,他却喜自称四明狂客。”陆小凤也笑:“难怪他已有了醉意,既然是饮中八仙,不醉就不对了。”他嘴里说话的时候,眼睛却在注意着一个女人,值得注意的女人,通常都不会难看的。

  她也许太⾼了些,可是修长的⾝材线条柔和,全⾝都散发着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脸部的轮廊明显,一双猫一般的眼睛里动着海⽔般的碧光,显得冷酷而聪明,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懒散之意,对生命仿佛久已厌倦。

  现在她刚离开⽔阁中的一群人,向他们走过来,还没有走得太近,陆小凤就已觉得喉头发于,一股热力自‮腹小‬间升起。

  她仿佛也看了他一眼,猫一样的眼睛中充満轻蔑讥消的笑意。

  然后她就立刻转过脸,直视着小老头,慢慢的伸出手。

  小老头在叹息:“又输光了?”

  她点点头,漆黑的长发微微波动,就像是黑夜中的海浪。

  小老头:“你还要多少?”

  她伸出五手指,纤长有力的手指,表现出她內心的坚強。

  小老头道中你什么时候还给我?”

  她:“下一次。”

  小老头:“好,用你的首饰做抵押,还给我的时候再付利息。”她立刻同意,用两手指从小老头手中菗出张银票,头也不回的走了,连看都不再看陆小凤一眼。

  小老头却在看着陆小凤微笑:“我们这里并没有什么规距,可是大家都能谨守一个原则。”

  陆小凤眼睛还盯着她的后影,随口问:“什么原则!”

  小老头:“自食其力。”

  他又解释:“这里有世上最好的酒和最好的厨子,无论哪一种享受都是第一流的,可是收费也很⾼,没有能力嫌大钱的人,很难在这里活得下去。”

  陆小凤的目光已经从她⾝上移开了,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上唯一的财产就是那把用夜壶改成的刀。

  小老头又笑:“今天你当然是客人,只要不去跟他们赌,完全用不着一文钱。”今天是客人,明天呢?

  陆小凤忽然问:“他们在赌什么?”

  小老头:“在赌银子,他们喜赌得痛快。”

  陆小凤:“我可不可以去看看?”

  小老头:“当然可以。”

  他笑得更愉快。”只不过你若要赌,就一定要小心沙曼”沙曼,多么奇怪的名字。

  陆小凤:“沙曼就是刚才来借钱的那个?”

  小老头笑:“她输得快,赢得也快,只要一不小心,你说不定连人都会输给她。”

  陆小凤也笑了。

  若是能将自己输给那样的女孩子,倒也不坏,只不过他当然还是希望赢的。

  桌上堆満了金珠和银票,沙曼的面前堆得最多,陆小凤—走过去,她就赢了。

  他们赌得果然简单而痛快,只用三粒殿子,点数相同的“豹六子”当然统吃。”四五六”也不小。”么二三”就输定了。

  除去一对外,剩下的一粒骰子若是六点,就几乎已可算赢定。

  她居然一连掷出了五次六点,猫—样的眼睛中已发出绿⽟般的光。

  输钱的庄家是个已开始发胖的男人,看来和你平⽇在茶楼酒馆看见的那些普通人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但却出奇的镇定,一连输了五把,居然还是面不改⾊,连汗珠都没有一滴。

  他们赌得比陆小凤想象中还要大,但输得并不太精,既不会找门子,更不会用手法。

  只要懂得最起码的一点技巧,到这里来赌,就一定可以満载而归。

  陆小凤的手已经开始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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