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穆法沙借刀杀人
遗弃之地,一支不死生物军队正在⾼速前进。
据胡佛的地图指示,熔岩峡⾕距离猜霸的古墓(现在应该是烈火的古墓)四千多公里,即便是以不死生物永不疲倦的⾝躯行军,也要行走大约半个月的时间。
其间要穿越一片骷髅的领地,一片僵尸的领地以及一条熔岩河流。
也许是遗弃之地的创造者有意为之,也许是自然形成,在遗弃之地內,每一块大的领地四周都会有一片几百米到几千米宽的沼泽地。沼泽地的存在,客观的起到了阻断领地间的流,使每一个领地都能成为一个立独王国。
每一块大领地中,都有许多传承之火,传承之火中的记忆明确告诉领地的统治者,沼泽地不可跨越。
这似乎是一道等待的命令,让不死生物在有限范围內活动,避免大规模的厮杀,一直等到某个重大事件的到来。
三天之后,骷髅大军来到胡佛领地的边缘,穿过沼泽,就会抵达另外一个骷髅大领主海格的领地。
这片沼泽地比一百多年前雷穿越的那片沼泽大许多,也宽许多,里面的不死生物更多,更厉害。
然而这样的沼泽已经不⾜以阻挡一支数千万成员的大军了,雷一声令下,一百多万灰骨骷髅前赴后继的走进沼泽,只用了一天时间就用骷髅的⾝体铺出一条宽三十多米,长达四千多米的骨头通道。
平均每一平方米,都有不下十个骷髅战士的骸骨。
当大军踩着同伴的尸体抵达对岸的时候,雷和胡佛产生了自合作以来的第一次分歧。
按照胡佛的设想,大军应该直线前进,用四天的时间快速抵达海格领地的另外一端,在海格调集⾜够的力量对他们发动攻击之前跨越另外一片沼泽,进⼊僵尸王卡彭的领地。
而雷却主张大军向海格领地的腹地进发,首先击溃海格,这样才能保证后顾无忧。
毕竟,寻找火焰晶石虽然重要,但是为此丢失大本营就有些得不偿失了。万一海格趁机跨越刚刚铺建起来的骨头通道,平胡佛的领地的话,他们将会失去所有的灵魂献祭。
争论的结果是雷获得了胜利。虽然胡佛看不起雷的能力,但是主人的命令是不可抗拒的,因此率领大军跟随雷一路杀向海格的古墓。
于是,一场也许是遗弃之地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领地之战爆发了。
雷率领着上千万骷髅战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出现在海格古墓附近的时候,海格匆忙中只召集了不⾜一千万军队守卫,其中⻩金骷髅级别以上的战士只有不⾜一万名。
因此虽然在海格的地盘內作战,但是雷却依靠突然取得了数量和质量上的局部优势,将海格团团包围,数以万计的⾼级战士蜂拥而上,海格古墓周围方圆四五平方公里范围內全部被⻩金骷髅和黑武士占満。
厮杀持续了一天夜一,在海格的援军抵达之前,雷以伤亡四千多名⻩金骷髅,三十多个黑武士,以及十六个骷髅领主的代价终于斩杀了海格。
海格的领地和胡佛的领地合二为一,变成了一个面积七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巨骷髅领地。
雷很慷慨的把海格的灵魂之心送给胡佛享用,以弥补她没有吃到猜霸的灵魂之心的损失。而雷自己却进⼊海格的古墓,接受海格的传承之火。
虽然海格的传承之火和猜霸的传承失火差不多,雷没能从中找到更多感趣兴的信息。
但是作为一个大领主的传承之火,雷却得到了将近一亿骷髅的灵魂献祭,从控制的领地面积,以及骷髅战士的数量上衡量,雷已经可以和胡佛平起平坐了。
雷的势力突飞猛进,他自己还没有感觉到満⾜,他的一个手下却自信心极度膨了。
这个手下,就是一直不安分守己的骨马穆法沙。
作为一个拥有龙族记忆的不死生物,穆法沙虽然被迫成为雷的坐骑,但是他依然自认为⾼人一等。穆法沙认为,自己理所应当是雷的第一号手下。然而布伦特,布玛,烈火和胡佛的出现却让穆法沙感到了深深的危机感,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已经受到这些人的威胁。
布玛曾经展示过超強的土系魔法能力,把穆法沙埋在石头堡垒內险些要了他的命,因此穆法沙对于布玛十分惧怕,轻易不敢招惹布玛。
布伦特和烈火额头上有王者权杖的标记,在穆法沙心中已经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同伴,是主人的三大⼲将。按照⼊门先后划分,自然是穆法沙老大,布伦特二老,烈火屈居第三了。
然而对于胡佛,穆法沙心中一直对他存有深深的成见,认为她应该是敌人,应该被消灭。
更何况胡佛还呑噬了海格的灵魂之心,这简直是岂有此理,即便是雷不享用,也应该轮到穆法沙阿!
穆法沙曾经向雷提出过消灭胡佛的建议,但是却遭到雷的灵魂惩罚,当时穆法沙认可雷的决定,他也认为时机不成。
可是现在不同了,雷占据了海格的古墓,这片领地已经成为雷的据地,在这片领地內,雷的势力远远超过胡佛,现在不动手,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鉴于灵魂冲击波的可怕,这一次穆法沙没有直接向雷提出自己的建议,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巨人骷髅烈火和黑武士将军布伦特。
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穆法沙认为烈火是一个很有主见的骷髅,最近因为接受了猜霸的传承之火,烈火已经跻⾝于大领主的行列了。
而布伦特作为一个骄傲的黑武士将军,穆法沙想当然的认为布伦特应该和自己一样,不希望自己的头顶上出现第二个主人。
因此在大军继续前进的时候,穆法沙趁雷没有骑乘他的机会,悄悄减慢了速度,溜到烈火和布伦特⾝边。
“布伦特老弟,雷火老弟,我们的主人真是伟大啊。”使用灵魂传递消息,穆法沙的声音只能让烈火和布伦特听见。穆法沙说出了自己设计已久的台词:“我们三个能够成为主人的手下,真是三生有幸,我们应该感到骄傲,感到自豪。为了主人的利益,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即便是粉⾝碎骨也在所不惜。”
“我的一切都是主人给的,为了主人的利益,我即便是回归一团灵魂之火也无怨无悔。”烈火地反映很热烈,因为在他的心中的确是这么想的。
“我是一个军人,我只服从命令。”布伦特的回答很冷淡。
“可是我们的主人现在很不开心,他的生命随时受到敌人的威胁。”穆法沙开始煽风点火:“作为主人的手下,这是我们的聇辱和悲哀啊。烈火兄弟,布伦特兄弟,我们能够眼睁睁的看着这种状况继续发展下去吗,我们能够让我们敬爱的主人每时每刻承受悲伤,愤怒和恐惧的煎熬吗?”
“穆法沙,你给我说清楚点,是谁威胁到主人了?”烈火然大怒,双眼开始发红光。
布伦特却不理不睬,继续不紧不慢的走动。
“就是那个该死的胡佛啊!”看到烈火翻,穆法沙心花怒放:“你们看到了没有,自从那个该死的胡佛出现的那一天起,我们的主人就没有过一天开心的⽇子。在以往的时候,我们的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威,他可以随心所的作任何事情。可是现在呢,他做每件事情都需要和那个胡佛商量。主人名誉上是这支军队的统帅,但是却要服从胡佛的命令。这…这简直太过分了,岂有此理。”
穆法沙慷慨陈词,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声音都有些呜咽:“作为主人的第一个仆人,我和主人之间的灵魂联系比你们密切的多。每当我感觉到主人心中的屈辱和无奈的时候,我的心都在滴⾎。不能为主分忧,我…我真想死啊!”烈火愤怒了,他猛然抬起头颅,噴火的双眼盯着队伍前方。
在队伍的最前方,雷和胡佛并肩而行,似乎在谈什么。
雷⾝穿黑武士精装铠甲,悬双手剑,⾝⾼⾜有一米九以上,样子威武雄壮。虽然装备很沉重,但是因为都附加有永久速加术,雷的步子轻快而又迅速,一点疲累的样子都没有。
反观胡佛,形象上就和雷相差得太多了。
胡佛⾝⾼只有一米六五左右,银⽩⾊的骨头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双肩消瘦,盆骨却很大,手脚的骨头十分细小,连一个普通骷髅都不如。如果不是胡佛手中摆弄着的那柄死神镰刀,没有任何不死生物会把她和一个大领主的⾝份联系起来。
“这样一个瘦小的骷髅,怎么可以对我们的主人指手画脚呢?”穆法沙最后鼓了一把火。
“我去杀了他!”穆法沙的计策成功了,烈火手握狼牙,陡然加快了速度。
“布伦特,你为什么无动于衷啊!”烈火走过去了,而布伦特却依然不紧不慢,穆法沙焦急地说道:“胆小鬼,和你作兄弟是我穆法沙的聇辱!”
“我是军人,没有命令永远不会攻击。”布伦特冷冷得说道:“不过如果我的战友遭到别人的攻击,自卫反击是不需要命令的。”
穆法沙一时没有明⽩是什么意思,但是当他看到布伦特的右手已经握紧剑柄的时候,他的灵魂之心开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