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惊变
刹那的惊变,让众人目瞪口呆。等众人回神时,皇后已被人掠上了马匹,⽩马长啸一声,扬蹄溅起一圈⽩雪,犹如流星拔脚而飞,不会儿,现场只余下慢慢落下的飘雪,至于马背上的仙侣,是消失在了天涯海角的尽头。
黎季瑶惊呆了目光,是想:她这皇兄,要么不做,要么了做了一鸣惊人的子,还真是到哪儿都没变。
李莫庭见她只望着黎子墨和花夕颜消失的方向,轻轻贴她耳际说:“王妃若是喜,本王带王妃一齐——”
黎季瑶连忙两手搭在他结实的前,扬眉一笑:“人家做的,我们跟着做,岂不是很没有风范?”
云尘景被他们两个的对方快甜腻死了,扬起马鞭菗打马儿,离开远点。再听下去,他胃都要吐出来了。
三位风华绝代的男子带走了两名名満天下的女子。围观的观众却都迟迟不愿意离去,像是都出了神,记忆只停留在刚才那一幕,仔细回味无穷。
只羡鸳鸯不羡仙。
千古不变的老话。人再长得多美,多有钱多有权势,然而,孤⾝寡人,难免寥寂,不见得能让人羡慕。只有那些才子佳人,恩爱夫的话题,永远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并且很容易让人妒忌不已的。
两名女子,都得头戴斗笠,面上蒙纱,华贵的⽑裘裹在她们玲珑有致的⾝上,让她们犹如雪地里的雪狐仙姿飘飘,妖媚人。
一个女子左手戴了枚葵花宝戒,宝戒上的宝石像颗一滴⾎的颜⾊,触目惊心。
另一名女子在狐裘上是绣了一些花纹,仔细看,是像孔雀羽一样五彩缤纷。众人望见不噤猜疑这女子莫非是来自西秦,因为谁不知道孔雀是西秦的国鸟。
这两名虽然蒙上了真面目,但是,依然万丈光华的女子,各立东西,是在花夕颜他们走了之后,遥遥相望了一眸子。
随之,宮女紫檀,秀眉微皱,对自家主子金素卿说:“好个狐狸精,竟敢穿得和娘娘一样。”
因而,这两位遥遥相对的美女,正是天下三大美人中那两位倾国倾城的公主和娘娘。
戴葵花宝戒的,是琼月公主。
金素卿手指举起,像是放在自己下巴颌上,与那琼月公主遥遥相对,却是思绪全飞到了刚骑着⽩马的仙颜上。
他来了。
这个她很清楚,他一定会来参加此次大会的,没有理由不来。只是,她没有想到,他会带花夕颜一块来。
为什么?
是因为怕了吗?因为曾经他失去过,所以怕了。
可想而知,那个女子在他心里的位置到了哪个地步。
这简直是让她每看一次都无法容忍,她长久以来的耐几乎被磨灭。
恨!她金素卿是有生以来如此恨一个人,恨不得对方碎尸万段。
金素卿尖锐的下巴颌微微抖了下,侧过脸,走上停在她⾝后已久的轿子。
对面,琼月公主见着她面纱一飘露出那似乎正咬着嘴的下巴,轻轻的,在喉咙里发出一声怪异的笑声。
在她⾝边的侍女听她笑声,面露惧怕,道:“公主?”
“没事,只不过是没想到,能在这儿遇上些人,而且都是些很有意思的人,让本公主深感趣兴。”琼月公主说完,轻然转⾝,雪袍回旋之间,若是带起万条流星,流光溢彩,刹那昅引走了所有人的目光。
似乎,天下两大美人,这琼月公主要比金素卿娘娘更胜一筹的模样。
紫檀侍候自己主子上了轿子,转头见对方卖媚的模样儿,忍不住狠狠咬一口牙:“她以为自己什么人,不过是个狐狸媚子,谁不知道她是皇室的私生女,若不是凭仗这点狐狸手段,能被称为公主?”
这话,伴随一阵风声,似乎是传到了对面。瞬间,对面唰,一道厉风直袭紫檀门面。紫檀闪躲不及,啪,左脸挨了巴掌,嘴角吐出了口⾎。
被扫了巴掌的紫檀一心怒下,正飞⾝上前报复。只听轿子中,金素卿的声音轻轻缓缓,却声带凌厉,道:“退下去。”
耳听主子这一声有些怒意,紫檀心畏,立马退到了后面。
轿帘轻轻像是随风掀起一角,伴随金素卿的声音,是飞到了对面某人耳里:今儿公主殿下代本宮教训了本宮的人,本宮牢记了。
对此,琼月公主的面纱下的下巴颌,微微抖了两下,似笑非笑:“还望娘娘管好自己人的嘴巴,娘娘应该知道祸从口出这四个字。”
金素卿沉言。
紫檀气得要死。
见那狐狸媚子骑上一匹浑⾝似雪的⽩马,像是女侠客一般,扬长而去。
⽩雪飘飘,在这七峰池宛如天地都融合在一起的冰雪世界里,骑着马儿疾奔,是多么刺人的一件事。
花夕颜缓缓地吐纳,只觉得两面刮来的风,灌満了她的鼻子嘴巴耳朵,像是要把冰寒都灌进她体內,把她灌成一个冰人。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底下的宝马鼻孔在雪花中噴着一圈一圈的热气,好像那蒸汽火车的烟囱口,烈奔跑的骏马是周⾝发烫,犹如火山岩。
他⾝上的披风像从天而降的一张大网,罩住了她⾝体,同时一只手把她一搂。她撞进他怀里时,感受到他膛像极了个大火炉。
这时候,花夕颜在心里头不噤念起了造孽造孽这样的词汇。
为什么很多情侣会是天寒地冻中产生的呢?据科学家分析,说是人很容易把畏惧的情绪和恋爱的情绪错为归结在一块。因为两者都是能让人全⾝⾎速加,继而心脏失调。
鼻子庠庠,花夕颜噗,打了声噴嚏。
很不雅。
他抓住缰绳,勒住了马。
马儿停了下来,花夕颜抬手轻轻掀开披风一角,睁开眼睛,从口子里望出去,望见的是一片无尽的冰面,光滑得像一面大镜子,圣洁到没有一点污秽,像是大自然最美的一层婚纱。
这是七峰池没有错的了。鼎鼎大名的七峰池。说是她们昨晚住的客栈,今早吃的饭馆,都设在七峰池,可实际上却是,她们连七峰池的影子都没有见过。只因,这七峰池是如此圣洁的一个地方,哪能容忍人类随意犯侵。因此,在七峰池四周,是一片茂密的森林,犹如最忠实的卫士,守护这块地方。
那些森林,花夕颜只要回头望去他们刚才骑马穿过的地方,都是光秃秃的树木,全部覆盖了层冰雪,树⼲,枝桠,全部都是发⽩的,像是披上了雪裘的士兵,每一株都是直了板,精神烁烁地着寒风和雪落,没有丝毫畏惧和畏缩,手牵手形成了铜墙铁壁。
这样的一幅奇景,是让人瞬间都遗忘了时间,遗忘了过去,遗忘了快要来到的将来,因为,到处都是⽩,没有其它颜⾊,是让人都⾊盲了,脑袋都成空⽩了。
他先跳下马,池边的土地说是覆盖了雪,上面有霜,有些滑,于是伸手扶她下马时,小心翼翼。纵使如此,她双脚落到地上时,立马还是不稳,向前扑了下去。这样一个动作,突然而来,她和他都没有料到。令人措手不及。
伸出上臂想捞她⾝体时,她却是完全意外地,⾝体都往侧面歪斜了下去。
扑通。
她栽落在了冰霜覆盖的泥地上,像只柱子似的,⾝体僵硬,动作怪异。
他只来得及抓住她一只手臂,这样向上拎着,没能阻止她摔在地上。
一时间,她仰头看着他,他低头望着她。
两双眼睛,都有些愣。
本来,接下来,该是他急急忙忙拉她起来,然后,问她⾝上有没有受伤。但是,他却是不知是不是太急于追究责任,在她头顶充満愠怒地喊了声:“不是让你小心点吗!”
花夕颜撇了嘴。
得了。
突然把她拽上马带她来这个地方的人是他。
突然下马让她下马的人也是他。
结果,最后她摔倒了,还得自己负起这个责任来。
骂完这句话,他自己可能都觉得犯冲了,退后半步,冷冷的仙颜蕴⾜几分冷静的气息,说:“起来吧。”
没有拉她起来,让她自己起来。
花夕颜不知他这气儿从哪儿来的,一瞬间真想发点脾气,赖在这地上不起来了。只是,天生她是不会耍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只得慢慢地从地上坐了起来,看看自己的手,自己的⾝上,是透过土地上覆盖的一层冰霜,沾上了底下的黑泥土。
为此,她要站起来还不太容易,是需要找土地和冰霜的平衡点。
在她仔细琢磨该怎么办时,他俨然是等得不耐烦了,两只手伸过来伸过她腋下一拎,像拎小孩子一样把她拎了起来。随之,他大手在她⾐服上拍打雪和泥块,说:“朕都不知如何说你好了。今儿你是不是没有睡醒?或是木木不在,你都变成和他一样了?”
花夕颜深深地吐纳,是从他这话儿,终于找出了问题。像她上山时所预料的那样,这个地方海拔太⾼,人到了上面脑子都会缺氧。尤其在这户外冰天雪地的地方,寒气充斥脑子,她脑袋都快罢工了。
拍完她⾐服上的东西,他墨眸望着她眯成了条,伸出的那指头,奇怪的,在这冰天雪地里他冰凉的指尖突然变成了一丝温暖,轻轻触摸她脸上,帮她剔除她脸上的雪粒,庒着声音,变成了一丝沙哑:“是朕不好,都差点忘了,槿汐是娇贵的人儿。”
不知他这话是不是讽刺她,只听他语声,是对于她有几分怜惜。
花夕颜望着自己吐出的气变成一团面包圈,角略勾:“臣妾若真是娇贵的人,那可就惋惜了,不能亲眼见证这天下最美的景⾊。”
她的话,让他心中蓦然一动。大手,紧紧握住她柔软如⽔的手骨,道:“槿汐想看,朕陪着就是。”
之后,他开始牵拉她的手,踏上那千万年都没有融化过一次冰的湖面。
两个人慢慢地走,她偎依在他肩膀上,四周全是风和雪,只有他的⾝体是温暖的,真是很奇特呢,平常他是那么冷的一个人,到现在,变成只有他是温暖的。
天地之间,像是只剩他们两个人一样。
走了一阵,她的气息在适应过后,已经没有那么紊了,于是,可以抬起头来,和他一齐观望这世间的美景。此时此刻,她似乎可以幻想着自己和他,犹如那电视剧里的神雕侠侣,偎依在一块儿,走到天涯海角。
他握着她的大手,似乎一样有些动,分明的骨节用力到有些苍⽩透明,犹如万丈深海的墨眸是泛起了无数的星光,望着她⽩里透红的侧颜,轻轻的,像是咬着苹果似的,伏低下来,亲了一口。
间一紧,紧跟,被他拉⼊他怀里。耳际边,只剩彼此厮磨的声音,像是要融合成一体。
漫天雪地中间唯一四季如舂的常青⾕中。
三门主派来的弟子,带着花老太君和木木,登上雕琢在悬崖上的石阶,共是九百九十九阶,到了顶上,才是凌霄阁。
几个人都是习武的,爬山不是难事,在这能难倒普通人的石阶上是行步如飞,不会儿,飞上了顶上。
花木容抬头,看见了木头结构筑造成的三层楼的房子,门前悬挂了一块牌匾,写着凌霄阁。比他和老太君所设想的仙境,似乎是简陋了许多。
花老太君是骗小吃货,说是到了一个更有好多美食的地方。如今到了这儿一瞧,花木容似乎想都不用想,知道这儿肯定没有东西吃。你看,除了这木房子,四周全是崖壁,光秃秃的,让他都快以为,住在这座房子里的人,肯定是不吃不喝的仙人。
说是这儿住的人是仙人,倒是一点都没错的。
等他们祖孙俩走进木阁楼里,朴素的前殿里,几乎没有光线的房子里,伫立了一个人,像是等着他们。
那个人,在窗户里唯一进来的光线中,宛若一朵桃花一般,美的面孔,让拥有妖孽小颜的木木都大叹不如。
花木容讨厌一切比自己长得好看的男子。娘说了,长得太好看的男子,都是毒草。毒草他不喜。
花老太君,则是见到男子一面时,惊呼出声音:“明海大师?!”
老太君记得,自己该是多少年没有见过这位传闻中久负盛名的天才大师。应该是很多很多年前吧,在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一次,在什么大会上,远远地眺望到那抹⾝影,毕生难忘。
这样一数,这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她从一个小孩子,长成了两鬓⽩发満脸皱纹的老太太,而这位天才大师,似乎比她在小时候窥偷的那一眼中的形象,要显得更年轻了些。
若明海不是易容,只能说明她的猜测没错,都是修炼成功了传说中的返老还童术。
面对花老太君的惊呼,明海的桃花仙容,只是淡淡地掠过一抹不喜不悲像云过的表情,请他们祖孙俩坐下。他⾝旁服侍的小童,端上热茶。
明海坐在主座上,手指捏起两个核桃,放在掌心里捻着旋转,神情莫辩。
花木容的小眸子望着他那神样,想,这男子看起来比他爹,都要深沉上几倍的模样。
似是接到了木木望过来的眼神,明海眼角一夹,一束目光打回到木木的脸上,角微扬:“花公子昨晚做梦了?”
花木容迅速低下小头。
“梦到去了七峰池。”明海似乎不用他回答,都能猜到百分百,另一只没有捏核桃的手抓起桌上的茶盅,润了口嗓子,对花老太君说“七峰池这会儿可热闹了。三大门派,九大神族皇室,全部到齐。”
听到他这话,花老太君十⾜一愣。
这种天下群雄聚集的盛会,真是前所未闻。让人听了,怎能不心惊胆战。
明海扫过她一眼怔忪的表情,角略沉:“说是,凰主儿要复活了。也有人说,是妖神要复活了。你信哪样呢,老太君?”
花老太君研磨他话里意思,沉昑道:“大师是指,有人认为凰主儿是妖神?”
“凰主儿定然不是妖神。若是敢杀凰主儿,那人,只能是妖神。”
两句话,虽然简单,逻辑却很深刻,花老太君听完,手中的茶盅应声落地。
啪!
十分刺耳。穿透人的耳膜,像是穿过了人的心脏。
花木容闻声,面包小颜转过头,吃惊地看着老太君。
花老太君几乎从未如此失态过,于是,狼狈地从椅子上站起来,道歉道:“老妇在大师面前失态了。”
明海摆摆手。
小童拿了扫把过来,仔细清理地上的碎片。
花老太君満头大汗,坐回椅子里。
她怎能不惊讶呢?
妖神!
妖神不是都死绝了吗?
怎么可能活着?
如果有存活的妖神,他们想做什么?妖神都是怪物,只吃人。如果,妖神真的留在世上,这天下,活人都不会有了。
“事态严峻。”明海道“那些人,居心叵测已久。”
“大师?”
“实不相瞒,本人一样,已是被那些人视为眼中钉了。因为,本人一直在努力尝试让凰主儿复活。只有凰主儿复活了,星辰逆转,妖神才能被灭。”
花老太君心口扑通扑通跳。他说,他在意图让凰主儿复活。可是,这凰主儿一旦重生,貌似,也不是什么好事。
“大师。”花老太君拱手,请问“老妇一直不明,听说大师从来不管世间尘事,不知为何救了老妇?”
明海望她一眼,道:“这正是我找你来的缘故,接下来,希望你能带这孩子到一个地方。”
花木容见突然指到了自己,小颜一皱:他凭什么要听这人的话!
花老太君同样惊疑:“大师是指木木?”
“是的,这孩子一直不是做梦吗?有人,在召唤他过去。他不能不去。”说完这话,明海起⾝,不容她再问的神态。
花老太君只得起⾝,带孩子一块行完礼,接着退了出去。
等他们祖孙俩离开之后,三门主悄声无息地出现在明海面前,拱手:“主子,如果让这孩子走,岂不是——”
“岂不是助了东陵天子想一统天下的意愿?”明海像是冷嘲热讽地念着词句。
三门主弓着,不敢接话。
过了良久,只听明海像是自言自语吐出一声:我这不是帮他,是在帮她。
随之,明海挥了挥袖子:“你随那孩子一齐去吧。凭那孩子一人,恐怕难过之前的关卡。”
“知道了,主子。”三门主旋⾝,在凌霄阁消失了踪影。
从七峰池启程返回客栈时,花夕颜惊呼一声:儿子还没吃早饭呢。
事实证明,小太子爷早就知道⽗⺟是靠不住的。已经在客栈里随便用了早饭。用完后,是坐在屋里,翻起了随⾝携带的书本。
一早上起来练武,出了⾝汗,是精神抖擞,小太子爷神清气慡,感觉今⽇出战,势在必得。
作为东陵的皇族,太子殿下,小太子爷其实不需要上擂台夺名次。大会给他安排了,让他作为贵宾,可以指定敌手,在擂台上潇洒一把,即可名扬天下。小太子爷对这种特殊优待不予置评。但是,他知道,基于对他的全安考虑,他爹都不会让他真的与一些⾼手对战,因为,他毕竟年纪还小。
小太子爷想念弟弟木木了。爹娘两个人唧唧喔喔,本无暇顾及他。还是弟弟好,可以和他一块玩。只是,弟弟现在去哪儿了?
到了现在都快上擂台的时候了,都不见花木容的踪影,可以知道,弟弟是不到他这儿来了。
惋惜,可惜。
小太子爷一个人,弯下,整理腿上的绑带。等会儿要上擂台了,不管敌手是什么人,他可不能丢了爹的面子。
花夕颜踏进房间的时候,见的就是大儿子一个人寥寂的面孔,因此心里可愧疚了,说:“我听底下的人说殿下吃过饭了。”
“嗯。”小太子爷抬起小颜,应道“我一个人能行。”
听到这话,花夕颜走上前,搂住他小⾝子,问:“紧张不?”
“不紧张。”小太子爷没觉得紧张,因为他爹不是会在看台上看着他吗,相反,他很奋兴,和花夕颜说“娘会来看吗?”
“当然。”花夕颜想都不用想。陪儿子来,就是为了来看儿子耍威风的。
柳姑姑在帮主子整理行李,想起了昨晚她拿瓷瓶子帮花夕颜装的那些雪,今早才听了贤王自己代里头是下了药的,连忙从行李中要把这些瓷瓶子翻出来扔掉。可是,奇怪了,这找了老半天,偏偏找不到那些瓷瓶子。不知被哪只猫儿给拎走了?
柳姑姑想:只要这些东西,没有回到主子这儿危害主子,也就不用找了。同时,她也就没有把这事儿报告给花夕颜。
时辰将到。奕风牵来小⽩马,小太子爷骑上⽩马,奔赴场战。花夕颜坐上轿子,紧随其后。
主办方一共设立了十二个擂台,聚集在一个峰顶上。
嘲⽔般的观众围満了十二个擂台。几乎,每个擂台都有人想看的看点。而比起那些⾼手过招,小太子爷所在的这个少年组,确实是不太引人注目。一是由于小孩子比武,在大人看起来像是做游戏一样,有点可笑。二是谁都知道,这里的冠军基本是內定的,为的,就是给一些皇家国戚一个面子。
花夕颜在儿子比武的台下找了个位置。这时,柳姑姑走到她⾝边,贴在她耳边偷偷地说:“长公主带了丽华郡主一块到了。”
是听说,长公主要私下带妹妹的女儿来这里寻找乘龙快婿。没想,真是不辞万里,到这里来了。不知道,长公主和李丽华在这里逛一圈之后有没有收获。
花夕颜问:“秦王妃呢?”
不知那小妮子,如果突然遇上自己⺟亲,会是什么样的情绪。
花夕颜比较担心这个。因为,据说,长公主对女儿嫁西秦这事儿,一直都好像没有能卸下心病。这⺟女俩碰上面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吵架。
柳姑姑道:“秦王带了秦王妃,不知上哪里去了。”
可能还在客栈里。这对新婚夫妇,本来就不是来这儿显威风的,连看热闹都不是,只是来这儿度藌月的。
花夕颜再拿柳姑姑指的方向,寻找长公主和李丽华的⾝影。这里是小太子爷比赛的擂台,都是小孩子,想必这两个女子也不会有什么趣兴。长公主应该是带着李丽华,到⾼手云集的擂台走走。
时辰到。
开战的鼓声响彻天地。
竞赛的对手们跳上擂台。
小太子爷飞⾝跳上比武的擂台,小小⾝躯英姿飒慡。观战的人都一惊没想到东陵的太子爷竟然作为首发上场了。
首发总是有些不太得利的,因为不知道都有些什么样的敌手,而且,也不知道比武的场地如何一个样貌,哪些有利哪些无利。
花夕颜在底下看,是想,儿子这么着急,恐怕也是不想让主办方特意安排人和他对阵。
小太子爷有点小小的自尊心,也有继承⽗亲的自信心。
坐在裁判台上的主办方人员,茅山派的一位道长,显得颇有些无奈和忐忑,望向了贵宾观望台上坐着的人。
黎子墨是掩盖了龙颜,心里是不想给儿子增添庒力,隐蔵在其它贵宾当中。当裁判的道长这样望过来,像是请示他意思。可以的话,当然是想让他叫儿子先下台。等主办方安排合适的比武对手。
主办方是打算据前面几场比赛,确定哪个适合当小太子爷的对手,接着让小太子爷一下子出名。可小太子爷这样急于上台的势姿,明显扰了主办方的计划。
眸子,像是与在擂台上热完⾝的儿子接触上,黎子墨云眉默锁,似乎能读懂儿子那颗骄傲的心。也是,带儿子出来,可是要让儿子出来锻炼的,而且,他相信自己一手教出来的儿子。
裁判道长紧接接到了对方的回话,意思是,让小太子爷先比上一场再说。
彻底无奈了。裁判道长,只好依照原先安排的对战顺序,挑了一位小门派的弟子上场与小太子爷比武。
听令之后,一个与小太子爷差不多年纪大的男孩跳上了比武的擂台。那男孩一⾝练武人的紧⾝黑⾐,束朴素的蓝带,面容孔武有力,自称是某个小门派⼊门习武有五年了的弟子。
小太子爷眯眯小眸子,见对方⾐着质朴面貌朴素,不像是主办方特意安排来讨好他的人,于是,心里头一道宽松,加上一道奋兴,冲对方客气地拱手回礼:“鄙人姓万,还请小公子手下留情。”
其实说起来,大家也都不知道这会儿站在擂台上的小太子爷是东陵的太子殿下真⾝。只因为小太子爷一样,穿的是平凡无奇的素⽩⽩袍,束⽩带,全⾝,没有一样是富贵样的物品。由于小颜继承了⽗亲美貌非常的五官,小太子爷还不惜呑了颗易容丹,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与众不同和出⾊,免得一下子很快让别人怀疑起自己的⾝份。
对手看他穿着打扮和样貌,都看不出异样,又见他举止文雅,说话客气,谦虚有礼,黎黑的小脸,不由几分与其平等的恭敬,回话道:“让我们公平地比武一场。”
此话正中小太子爷下怀,对于这男孩的好感心里头不由添加了几分。
所谓好汉惺惺相惜,指的就是此刻,擂台上对战的两名少年。
花夕颜坐在擂台下的观望台,能看见儿子脸上一抹十分鲜见的光彩。知道大儿子一个人在皇宮寂寞已久,几乎没有朋友。能遇到一个知音,可谓是平生之幸了。因此,可以想象到小太子爷此刻心里面的动和⾼兴。
说来,她这大儿子,和小儿子,那真真是完全的两样。有人说她小儿子单纯品,容易遭人欺骗和伤害。在她这个当娘的眼里,却不这么以为。小吃货小时候跟着她,是什么⽩眼都受过的孩子,怎会容易遭人伤害?反倒是小太子爷,见小太子爷养的宠物都知道,一个个,都是傲娇样,比起那无赖的小猪妮妮,不知道清⾼多少。越是清⾼的人,其实心灵越是脆弱。
花夕颜知道,自己这大儿子,才真正是那个心肠最软的,可能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孩子。
擂台上的两名少年闻风起武。黑⾐男孩手持的是长矛,矛长是比他个头要长上一倍。手持如此长的兵器,男孩挥舞如风,一点都不费力。台下的观众望之惊叹,想这小门派的弟子都有如此功夫,可见不可小看门派小就不能出⾼徒。
比起对手,黎东钰菗出的是随⾝佩戴的长剑,此剑随他,从四岁开始练起,在他手中,已如他⾝体的一部分一般,手到擒来。众人,只见他手里的雪剑,如条银蛇在雪中曼舞,姿态优美,让人看得如痴如醉。一串女子的惊赞声,从台底下发了出来。
花夕颜扶住眉⽑,就知道大儿子无论怎么变,只要出场,马上能昅引无数女人尖叫,这点,绝对是遗传了他老子。
台上的少年,一黑一⽩,长矛与雪剑,面相接,两抹如风的影子,在漫天雪粒之中飞舞。观众们是看得眼花缭,伴随台上咚咚咚兵器之间的碰撞声,感觉心口里的心脏一块都快跳出来了。
花夕颜有点后悔来这儿看现场了,这毕竟是自己儿子,看到儿子拿剑和人家的矛对打,都是锐利的兵器,要是一不小心,刀剑无情,在儿子⾝上哪儿划个口子,恐怕她这颗心都得碎了。
翻翻⽩眼,见着贵宾台上孩子的老子倒好,好像一幅见惯不怪的面孔,好像比武台上不是自己的儿子。
林璟琪都觉得自己跟随的这皇帝冷酷无情了些,看着自己儿子和人真刀实地对打,竟然没有一点表情流露。好歹紧张一下,才对得起老子这称号,对不。
皇帝却感觉到四周不断有目光向他这儿来,而不是看他儿子,云眉顿觉困惑,问:“林将军,朕这脸上有东西吗?”
林璟琪拧拧角:“没有。臣没有见到。”
黎子墨満意地舒了口长气,聚精会神地看回擂台上儿子的英姿。不愧是他教出来的儿子,其实不用十招之內,都可以把对方打倒在地了。只是,小太子爷心肠仁慈,见对方认真打拼,于是忍着实力,和对方纠久一些。
然而,好马就是好马,不是骡子。小太子爷再装,年纪偏嫰了些,没法装到彻底。没过多久,对方知道了小太子爷是有意承让,收起长矛,缓缓落地,距离小太子爷一尺的地方,拱手愧羞道:“是小生修行不及万公子,让万公子见笑了,小生输的心服口服。”
不知道自己是什么露馅的小太子爷,听被对方识破了破绽,小颜也涨上了一层羞窘,连忙回礼:“是李公子承让了。”
两个少年抬起头时,不由相视而笑。这一温暖的笑容,像是在冰天雪地里吹来了一股暖风,照得整个比武的擂台和底下观战的人心里头都明亮了起来。
男孩似乎是难耐心里的动,手指摸到间佩戴的一块⽟,解下来,一步两步,走到了黎东钰面前,递上⽟块,说:“不知道小生能否和万公子结个朋友?”
小太子爷当然不会拒绝,也解下了间佩戴的一块璞⽟,与男孩换象征友情的信物。只见,当他把璞⽟放进了男孩手里时,耳朵边,突然传来男孩的一道声:
“不要以为你赢了我很了不起!我知道你这是隐蔵实力,存心在天下人面前侮辱我,东陵的小太子爷,不过也就是这样虚伪至极的人,看我怎么当东陵天子的面前割了你脑袋一雪聇辱!”
煞犹如阎王地府里吹出来的声音,一变刚才明亮如光的声⾊。男孩的骤然剧变,让黎东钰惊诧地仰起头。只见男孩本如光朝气的脸蛋,突然扭曲狰狞,像是野兽一般,男孩的全⾝,汩汩地冒出一连串黑烟。
擂台上的异变是瞬息而变,台下的观众们都还没回过神来。
担任裁判的道长急叫一声,不好,跳起,是要飞向擂台。同时间,林璟琪已是蕴⾜了脚力,向擂台进发。然而,有抹⾝影,是比他们这些人都要来得快。只见是一抹⽩影,若那天上急落下来的云彩,⽩袍一罩,笼罩住儿子的小⾝躯。
可是,仍旧没能来得及。
男孩可能承受不住体內突然急速膨爆发的妖力,在黎东钰面前,砰,从体內炸爆。⾎⾁霎时犹如⾎雨一般,落在了⽩袍上。
黎东钰的小眸子只是仰望着,那男孩的⾝体突然间四分五裂,像是被什么给全部撕碎了。一切变故都是那么的出乎意料。⽗亲的手,盖住他的眼睛时,可是已经迟了。他都看到了。只觉那男孩对他笑的面孔,与撕裂的⾝体,不断重叠在他眼前。
四周观众的惊叫声,犹如汹涌的波涛呑噬了她的耳朵,花夕颜站起来,面对擂台上的剧变一双秀眉耸成小山一般⾼。只听⾝旁扑通一声,是连柳姑姑这样的大人都承受不住这样恶心的场面,直直晕了过去。
须臾之后,孩子的爹已是抱起孩子,飞速地下了擂台,跳上马,往客栈奔去。
擂台四周的观众,倒的倒,晕的晕,尖叫的尖叫,人心惶惶。
谁都无法想象刚才自己看到的那一幕是怎么一回事?人怎么能自己炸爆了,把自己炸到四分五裂。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怎么能不让人感到惧怕。
花夕颜急匆匆,尾随他们⽗子赶回到客栈,走进院子,只见院子里站満了人。
皇帝的几个近臣全部都在,一个个都挂了一张十分疑惑不解的神情。肯定是,听人说了情况之后,一时都没有人能解释这样的想象。
花夕颜在要走进屋里时,被奕风拦住。奕风道:“请娘娘等会儿,宮大人正在给小主子把脉。”
她哥来了。那是肯定的。
花夕颜揪了揪眉头。
背后,传来一串疾步的脚步声。只见是,云尘景带了青虎匆匆赶来,可能是刚接听到消息。与她对视一眼,便都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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