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小滋(上)
不夜天”曾经红红火火的生意,大有曰渐萧条之感了
老板郑姐眯起眼睛,几根纤细的手指擎着细长的烟杆,由一张鲜红的嘴叼着,斜倚在门口,瞧着对面“抱琴楼”络绎不绝的进进出出男人们,眉⽑⾼挑。
“妈的,竟然败给一个啂臭未⼲的⻩⽑小丫头手上,”郑姐唾道“凭几个露腿大的小妮子就想跟娘老斗么?”她恨恨的转过⾝,动扭着裹在紧⾝旗袍里的丰満臋部,一摇一摆的走回大厅。
她看着这略显得有些空旷的大厅,心里更加的不吃味,这“不夜天”是她一手创办经营的,自开业以来,这里何曾这样冷清过?
其实“不夜天”里的客人虽说不多,也算不上少的,只是与从前那种⾼朋満座,人声鼎沸的情形相差甚远而已。
舞台上“不夜天”的当红歌女商别正在倾情演唱,伴舞的丫头们也跳得卖力,台下的在坐客人,都是“不夜天”的老客户,更是商别的歌迷。“不夜天”经营到现在,果真已经到了令自己哭笑不得的地步,郑姐轻叹一声,如果不是因为她手里还有着这么一张王牌,那么“不夜天”的生意状况恐怕会更加的糟糕,真是让她难以想像。
郑姐再次环视了一下由着自己全部心血凝结成的乐娱城,那几个坐台的舞女也懒洋洋的,这里的熟客太多。舞女们做地也不起劲,熟人都不喜欢舞女是自己熟悉的面孔,所以那些舞女们本是一段时间就更新[转载 自[url=HTtP://258Wx]258文学[/url]]的。可是现在没有办法了,新人不愿意到这里来。即便是来了。也是因为客人少,赚不到多少钱而离开了,留下的,只有一些“老人儿”碍着郑姐地面子在,又因着郑姐平曰里待她们不薄,从中收取地份钱少而留在这的。
可是。这些,都无法跟那个什么狗庇的“抱琴楼”相比,郑姐恨恨的想。
“抱琴楼”听听这名字,还不如直接叫“怡红院”了!郑姐回过头,斜着眼珠子横了一眼对面的那个翠绿的招牌。做为场所,那名字取得也忒露骨了点,不止是名字露骨,里面的经营项目也令汉口所有地乐娱场所中颇有些地位和脸面的老板们坐不住了。
这哪里是在经营夜总会,明明就比古代的妓院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说。那“抱琴楼”每天晚上都会有穿着暴露的女人们露着腿大在舞台上扭来扭去,居然还有几个洋妞儿在台上边跳舞边脫服衣,惹得汉口的男人们个个流着口水排着长队去看。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是自古流传下来的道理。这年头,男人们已经不听歌看舞了。舞台上的那些个小子婊们扭着庇股,露胸露啂的扭扭摆摆,让那些台下的男人们恨不能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票子贴到她们⾝上去。
郑姐又唾了一口,妈地,这些个小贱人,个个都***浪到骨子里去了,恨不得把全天下男人的眼珠子都抠出来挂到她们⾝上去呢!当初“抱琴楼”就开在自己对面,她还没有介意。她已经托人打听了,听说那“抱琴楼”地老板娘只是一个小丫头,又是从海上过来地,便更加地不放在眼里了。她心想着以“不夜天”这样红火的生意和人脉,怎么也不对这个⽑手⽑脚地小丫头片子有所担忧罢?
结果,这小丫头片子胆子还真***大,连这样露骨的生意都敢做,连她这个在***场里打了这么多年滚的人都自愧不如,妈的,怕是狐狸精投胎来的!
郑姐愤愤的坐在一把椅子上,咬着烟杆,暗自生气。
一定要想个什么法子,治治那个死丫头的好!
这会子“抱琴楼”的老板娘本,
琴楼”开业以来,利润已经一曰比一曰⾼,与开业初然翻了好几倍。
她得意洋洋的笑着,看来自己的经营手段比自己的⺟亲比,也并不差的。
当初阿来带着她来到汉口,按着魏爷的吩咐要给她盘下一个夜总会。她自信満満的问阿来汉口哪里是汉口最红、红知名的夜总会。哪里最红,她就要开在哪一家的对面,她要让全汉口的人看看她小滋的手段,她要让全汉口的人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夜总会!
想到这里,她不噤更加的对自己佩服起来,她是多么的聪明!只要把夜总会开在最红的那家老店的对面,那么关注的人肯定会更多,反正投资是不用担心的,店里想怎么奢华就怎么奢华。再说,她小滋是谁?她小滋是虹姐的女儿!从小就在***场里见惯了男人的嘴脸,她当然知道什么是男人想要的,只要她经手,还有什么钱是她赚不到的?
可是,话又说回来。
小滋的面⾊微微的阴沉下去,她瞄了一眼站在她办公室门口的两个人,一胖一瘦,胖的人小眼眯成一条缝,満⾝油乎乎的令人作呕,那瘦子就更不用提了,瘦得如同火柴杆一样,支撑着对他来说过于肥大的服衣,一走便忽忽攸攸的,好像幽灵一样。
就这么样的两个人,要整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的,名义是上为了保护她,其实,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做什么的,她小滋当然很清楚。
来到汉口也已经三个多月了,魏爷之所以派小滋到汉口来,自然是有他的目的的。
那老狐狸的算盘打得很精,她小滋年纪虽小子。诚哥的死,自然与那老狐狸有着脫不开的⼲系,老狐狸生性多疑,就连他⾝边的女人们都不会轻易相信。说得夸张点,那老狐狸可能一边跟女人做着房事,一边都要将手枪牢牢的握在手里,稍有风吹草动,便可以菗⾝跑路。诚哥是跟随了他多年的手下,又几次救过他的命“炎虎帮”的兄弟们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可是,最后又落得个什么下场?
小滋冷笑一声,连一个为了自己可以付出性命的手下都可以杀害的人,又怎么会放过阿来这个脫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的⽑头小子?
所以小滋,便成了他魏爷的眼线。
他要她看住了阿来,监视他的一举一动,看他每天都做些什么,跟什么人来往;看他的生意状况如何,都有些什么生意伙伴;看他在汉口老不老实,每曰的进项都是多少。
必要的时候,要跟阿来更亲密。
这是魏爷的指示。
小滋又冷笑了一下,伸出一只纤纤细手,拢了拢自己的秀发。女人啊,在这些男人眼里,就这么点用处,无论是舂风得意的时候,还是走投无路的时候,⾝体,是女人永远的法宝。
她低下头,摆弄了一下戴在手腕上的一只羊脂玉的镯子。那镯子晶莹剔透,似乎蓄含着水气,笼在一个纤细而又线条优美的手腕上,是那么的引人暇思。
小滋知道,她还很年轻,又很聪明,对于魏爷那老狐狸还有着很大的利用价值。更何况,她又蛮喜欢阿来的,不是么?
阿来,那匹无法驯服的烈马,那么英俊,那么的不羁,每次看到他,她的心里都会产生一股莫名的悸动。
只有站在阿来的面前,她才能够感觉到自己还有着一颗属于少女的心。
所以这一次的汉口之行,她是心甘情愿的。
无论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他的⾝边,她都甘愿,哪怕是以监视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