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除魔
随着毒魔回归原位,大街很快又被寄生者填満了。
妈的!谢仲从来没想过一个变异二级魔还能给他带来⿇烦,看来最近实力大涨,让他有点过于自信了。不过对手強也更激起了他的斗志,要不然每次都轻松搞定,战斗起来没有一点激情,自己也会乏味。
“我来陪这些寄生者玩玩先,史密戈你先逗挑一下那毒魔,我回头再慢慢收拾它。”谢仲很快把浮躁的心情平定下来,心里涌起一般战斗的望渴,现在,就试试自己的枪法到了哪个阶段层次吧。
他调整了一下势姿,催动滑板沿着街道上空飘了一段,试了试移动中瞄准的感觉,然后先放了几枪⾼燃暴弹,把街道清了一小段出来,以便史密戈与毒魔相互纠缠。
之后他便开始速加,滑板几乎是在街道之上一闪而过,在这过程中,谢仲的目光却投向街道之上的寄生者,能量弹子不间断的从他手中狙击枪激射而出,扑向寄生者的头部,他们还保持着人的形态,谢仲感觉自己像在游戏中杀人一样。
他来回飞掠,连狙枪法不断,寄生者一个个倒下,被暴头时噴洒的污血溅得満大街都是,也有些打偏的,一个个血洞,流着难闻的腐臭污液,连在百米⾼空的谢仲都有种被熏的感觉,而史密戈有真空罩隔绝,倒是没有感觉。
慢慢的,寄生者的补充速度已经赶不上谢仲猎杀的速度,大街上除了倒在地上的尸体,就只有乱窜的虫子了。谢仲也慢慢有一种战斗的感觉,微微奋兴的那种,神经处于一种轻度紧张地状态,在快速行动中,目光的锁定也更迅速。手中的狙击枪也慢慢跟得上瞄准的速度。
从一开始的常常打偏,到命中率逐步提⾼,再到几乎弹无虚发,谢仲感觉已经入进到一种奋兴的状态,他开始把目光转向史密戈那边,他与毒魔在相持着,不断使用旋风抛起魔的躯体。虽然对它地伤害不大,但却激得此魔暴怒,不断向上噴洒着浓绿毒雾,这比其他地方的毒雾浓烈百倍,几乎把这一片地方都笼罩得看不清景物。幸好它的对手是气控的,一阵风就把毒雾吹散了。
谢仲换上爆焰弹,照着毒魔⾝体放了一枪,只见一阵⾼温火焰烧起,魔似乎受不了⾼温般。一通乱窜,⽑皮似乎都烧起来了,好不容易扑灭。谢仲却再放了一枪穿甲弹,卟的一声,谢仲看到那弹子无奈地在毒魔⾝上留下一道浅痕。
但这次试验,他发现毒魔似乎对⾼温及火有些顾忌,中了一弹竟然速度大减,噴出来的毒雾淡了很多。
大多病毒都无法在⾼温环境中生存,生活中一直就有⾼温消毒这样的常识,毒魔本⾝的毒是经过改造变异的。没有原先地強烈,竟然也受⾼温所限制,谢仲精神一振,又放了一枪⾼暴弹,然后再来合金穿甲。给它重击,如是数次。他明显看到毒魔变弱,无论是移动速度还是防御強度都大大降低。
这真是令人奋兴的发现,谢仲似乎感觉到,以后也会碰到类似的变异魔。
随后,这只毒魔发现情况不妙,想退回屋內地时候,却已经⾝不由己了,史密戈的风缚和小旋风死死拖住它不放,一抛一扯的,搞得它欲仙欲死,欲罢不能。而谢仲一枪接一枪梅花间竹的使用两种风格迥异的弹子,也虐得它痛苦不堪。
最后,它终于达到了⾼嘲,一声凄厉的仰天嚎叫,不再躲避,被谢仲一枪洞穿头部,击得魔核移位,屈辱的倒下了。
“难以相信,这竟然只是二级強度的魔,它地防御能力恐怕在四级到五级的魔之间,这真是以防御弱见称的毒魔吗?我竟然对它也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史密戈微喘着气,升到⾼空中,与同样休息的谢仲交流着战后感。
“是地,我的弹子竟然无法伤害到它,这显然是接近五级魔地強度,不知是怎么变异来的,如果再多一些这样的变异怪物,对地球而言,这将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灾难。”谢仲盘腿坐在滑板上,闭眼回味着刚才的战斗,最后似乎是⾼温烈火减弱了它的防御,才让弹子有击穿的机会。
这场战斗,让他觉得,灭魔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简单,或者不是地球上的那么简单,在新开拓的原始星球上,那里的魔更強大,那里的城市要承受更多这种強大的魔的冲击,那要怎样強大的力量才能击退它们,保护城市的全安呢?
G市中对付五级魔,那么多异能者围攻了一天夜一才将之灭掉,可见单靠异能战斗,人类对上魔也不占什么便宜,人类始终还得靠自己的智慧创造出威力強大的武器才能在这场自然生存之战中占据主动。
是武器么?谢仲睁眼看着手中他一直视为宝贝的s38,几年来,这是地球共公武器店铺中最⾼级的狙击枪,但今天,他觉得其威力不足,起码在他有实力对付更⾼级更強大的魔时,这把枪的威力却跟不上他的步伐了。
他不想每次战斗都是现在这样,变成一个体力活,那还是狙击手?一枪得手,马上循走!那才是他想要的结果和战斗方式。
“嘿,谢,刚才有没有发现,火焰一烧,那些毒雾就变淡了,⾼温可以对付这种病毒。”史密戈有些奋兴的叫道,不过专家们都已经找到解毒之法了,这个发现也变得可有可无了,最多以后对付这种变异毒魔多一个法子罢了。
“我还发现,寄生者还会进食死掉的同伴,能力还有不同程度的提⾼,但⾼温同时也会让他们变弱。”谢仲瞟向下面依然寂静的城市,淡淡的说道。
“那太好了,这样我们对付下一只魔就容易很多了,我还担心两人会搞不定呢。看来这次我们的合作是成功的。”
寄生魔的出现地点,是偏北的,谢仲和史密戈并没有休息太久,便又继续行动了。谢仲看了看天,估计现在国中,应该是深夜时分,正是熟睡时刻,时差的影响开始发挥作用,若不是战斗的激情还在,他几乎想回去倒头便睡了。
而史密戈则脸上稍有倦累,神情却奋兴,他一心扑在灭魔战斗上,自己的状态倒不太注意,从黑杜鹃宾馆顶层他战斗时就消耗了很多,之后虽然有短暂的休息,但却没有恢复多少,他一直是东奔西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他,谢仲觉得真正的守护者应该是这样的,自己做得似乎差远了,还经常存在私心,实在有些惭愧。
“史密戈,像你这样的強手,应该立独带着勇敢的战士,为开拓新星球而战斗,而不是在平静的地球,为守护民人而奔走。”谢仲与他并排飞着,一边搜寻一边询问。
“不,我觉得守护民人更加有意思,开拓新星球,那只不过是府政为了增加自己的权力筹码,对我而言,那毫无意义。”
“难道你不想获得更多的物质丰富自己的生活,让自己的人生更加耀眼,获得更多的人尊敬,为自己的家族带来无上的荣誉,让自己的亲人为你而骄傲?”谢仲印象中,米国人一向比较个人英雄,而且对表现自我非常追求,梦中都想着出名,为了出名可以不惜一切。
“嗯,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没有亲人了,但若他们在世,也一定会为我而骄傲的,我觉得自己做的事,都是对的!”史密戈一副満足的样子,谢仲几乎以为这人是一位国中普通老百姓扮的。
“这就是你的追求吗?”
“难道你不是?你也是一名实力不错的异能者,却成为一名佣兵,守护城市。”
“呵呵,说的是。”
寄生魔的位置,花费了不少功夫,谢仲才捕捉到,那居然只是一条更大的虫子,不过是金⾊的,躲在街道一角,周围塞満了寄生者,而寄生魔却居然在进食寄生者,那触角下嘴并不是进食用的,反而那对硬坚无匹的触角才是它的最主要昅食道具。
只见它把触角一伸,揷进一名寄生者的⾝体里,慢慢的,那名寄生者仿佛被昅⼲一样,最后只剩一张皮,软软的倒下。
横出来的建筑把它的⾝影挡住了,密密的寄生者直直挺立,并不像其他地方一样漫无目的的走动,这个奇异的现象昅引了谢仲,最后才让他发现了一角的寄生魔。
看到寄生魔的样子,谢仲有种胃部翻腾的感觉,恶心难忍,这就是一条大号寄生虫嘛,而这种东西,一放大到某种程度都有种诡异可怖的形象。
而正是这恶心的虫子,才是把康利城变得恐怖的罪魁祸首,若不是它把人类变成寄生者,单凭毒魔,还不至于让人狂疯。
谢仲本以为它会更难对付,但没想到最后竟然轻松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