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 消息
291消息
远方的天际,渐渐的开始泛白,盖默从冥想中睁开了眼睛。看了看天⾊,他来到了院子里,刚刚走出房间,盖默却是微微的一愣,院子里,停着一辆轻便的马车,只是,那马车,也是和昨晚所见的马车,完全的变了样。除了那黑黝黝的露在外面的车体,还能依稀的让盖默分辨出,那就是昨晚的那辆马车。
马车的顶棚,也是换上了一层新的牛皮,坐垫,也换成了牛皮的坐垫,包括扶手,也被包了起来,车轮的皮,也被修补了一番,虽然看上去依旧简陋,做工也非常的耝糙,可是,和昨晚刚刚看到的马车比起来,却也有了天壤之别,至少的,这么的一辆马车虽然依旧寒酸,却也不至于坐不出去。马车之外,还有一匹健壮的⻩骠马,虽然不是什么好马,却也透着几分的精神,大约,体力也算是不错吧。
“先生,马匹用去了八十金币,装饰马车花去了八个金币,这是剩下的十二个金币!”伙计恭敬的将剩余的金币还给了盖默。
“剩下的赏你了,准备些早饭!”盖默大方的道,对那马车満意,十多枚金币,他自然不会在意。
“是,先生!”伙计欣喜的谢过盖默,转⾝跑了进去。盖默坐上马车,试着赶了一圈,马车的性能,还颇为的不错。
“盖默,这哪里来的马车?”斯蒂。芬妮起了床,洗漱完毕,却是不见盖默的踪迹,走出院子,看到马车上的盖默,噤不住好奇的问了起来。
“昨晚上买的,吃了饭我们就上路。”盖默下了马车,将马拴在了院子外。
“恩,这里过去要半个多小时,吃。了饭过去倒是刚好合适!”斯蒂芬妮点点头,八点开城门,现在已经七点多了。
吃过早饭,坐上了马车。
“怎么样,没有坐过这种轻便马车吧?”盖默驾驶着马。车,往前方而去。
“这马车看上去不怎么样,坐着还挺不错的。”斯蒂芬。妮轻轻的道,再怎么说,坐在这马车上,也比骑马要轻松的多。
“是吗!”盖默笑着道。
两人一边闲聊着,仅仅二十多分钟,就来到了枫。林要塞前,不过,看着枫林要塞,盖默却是生出了一丝的感触,枫林要塞说是要塞,其实,也就一座依山而建的城墙,城墙并不⾼,也显得有些破败,整个的气氛,也显然的不像兰登堡那么的紧张。
“这就是大国,对。于约萨克这样的小国,他们根本就不需要防范!”斯蒂芬妮大约看出了盖默的感慨,也轻轻的叹了口气道。
对于进出的人,那些的士兵,也就基本上是看一眼了事,倒是对于大宗的货物,检查的仔细些。不过,即使如此,因为刚刚开门的关系,要塞外面,还是排起了长长地队伍。
看了一眼那些长队,盖默也就没有去和别人挤着,而是赶着马车走上了一旁的贵族通道,这样的举动,却是昅引了不少的眼球,原本,贵族通道就没有人,他这一过去,自然的就有些显眼了,更何况,他那马车,即使的经过了伙计找人“精心”的打扮,依旧的显得非常的寒碜,别说贵族,即使是那些平民的马车,也比他的马车要豪华许多。再加上,他的马车上,居然的还载着一个顶级的美女,即使是斯蒂芬妮也是刻意的低调,把自己化妆的不那么显眼了些,那依旧是顶级的大美女。
“阁下,欢迎你来到塞利斯坦帝国!”值守的骑士并没有因为马车的简陋而怠慢,能走这通道的,都是有着⾝份的贵族,至少,也得是正式的骑士,才有着这个资格。
盖默拿出了自己的牧师证,骑士略微的看了一眼,再次恭敬的道“尊贵的牧师飞下,希望你能在塞利斯坦有一个愉快的旅程!”
“谢谢骑士阁下的祝福!”盖默微微的点点头,轻轻的一鞭下去,马车迅速的驶了过去。
“盖默,我怎么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的耳熟!怎么就想不起来!”看着盖默的马车驶远,那骑士却是噤不住的摸着脑袋回想了起来。
“盖默,你说他是盖默战斗大祭祀?”他旁边的同伴顿时的惊呼出声。
“盖默战斗大祭祀,他竟然是盖默战斗大祭祀!”那些的士兵都惊呼了起来。
“他真是盖默战斗大祭祀?他那牧师证上,只是牧师,并不是祭祀啊!”那骑士没有想起盖默,也正因为那牧师证上面只是牧师,而不是祭祀。
“你以为谁都像我们一样,升了一级就赶快的去换一个勋章,他们这些人,根本就不在乎那等级。”
“一个战斗大祭祀,就击杀了一个中位剑圣,难怪,敢于一个人带着一个美女上路了。”那些的客商,也都纷纷的感叹了起来。
“哪个盗贼要是不长眼,那可就撞刀口上了。”
“可是,盖默战斗大祭祀不是有一只风雷之鹰吗?他怎么成马夫了?”一个人依旧有些的不解。
“有着这么一个美女,别说做马夫,做马我也愿意。”他的伙伴嘀咕着。
城门的士兵们,也津津乐道着那一场的决斗,即使过去了整整的一个小时,热情依旧未减。
兰登堡內,随着城门的打开,杜勒斯一行也显得紧张了起来,他们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出城的人群,但凡年轻一些的女人,他们都会多看上几眼。
“你们留在这里,我出去探查一下!”仅仅十分钟,杜勒斯就有些的坐不住了,他隐约的感觉着,有些的什么地方不对劲,而且,他的性格,也实在的不适宜这样守株待兔似的等待。
“杜勒斯剑圣,你自己保重!”格里芬兰凝重的道。
杜勒斯用自己的佣兵卡,顺利的出了城门,一路的打听着向前赶去。当过十多年佣兵的他,对于佣兵的那一套,自然也无比的熟悉。
“伙计,请问你们是否见过一男一女,两人都大约二十六七,女的很是年轻漂亮…”杜勒斯也表现出了他的大方,但凡旅店饭店,都走了上前打听,而且,一出手,就是几枚银币。
不过半个小时,他就找到了盖默住过的那家旅店,再次的故技重施。他打听的对象,恰好也就是那个伙计,当然,那么一个小店,也就他一个在外面的伙计。
“两个二十六七的男女,女的还很是漂亮…没有见到过。”伙计的茫然的摇了头摇,似乎的,他真的就没有见到过那么的两个人。
“哦!”杜勒斯再一次的失望而去。
“就这么几枚银币,也想打听消息,别人可比你大方多了,出手就是金币。”看着杜勒斯的背影消失,伙计的不屑的抛了抛手里的几枚银币,昨晚,他可是连赏带赚的,得到了二十多枚金币,几枚银币,他自然的看不上眼了,更何况,那些金币还是老头打听的对象打赏的。盖默恐怕也不会想到,他这大方的举动,会受到如此的报答。
杜勒斯继续的一路打听下去,依旧没有一点的消息,而他只是想着,盖默他们出了城,也必然是要住店吃饭,因此,也就将重点放在了那些旅店饭店头上,他却浑然的忘了一件事,早晨正是旅店饭店最忙的时候,而且,早上也不需要去路上招呼客人住店,那些的伙计,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坐着马车从路上经过的盖默二人了,当然,也不能说他有什么不对,如果说他有什么失误,那就是他实在太吝啬了些,尽管,出手几枚银币,也不算吝啬了,可是,和盖默出手就是金币比起来,那就相形见绌了。
眼看着枫林要塞就在前方不远,杜勒斯入进了一家佣兵酒吧,一时间,却是犹豫着是否要入进枫林要塞。毕竟,他的⾝份,在塞利斯坦也是略微的有些敏感的,曾经的,他就入进过塞利斯坦,甚至还引起了塞利斯坦的注意的,虽然时间过去了那么些年了,他却也不敢确定,对方是否还惦记着他;当然,最主要的是,他并没有打听到他需要找的人是否已经入进了塞利斯坦。
此时的酒吧里,显得格外的冷清,除了他,就只有一个客人,那客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大约也就是附近的人吧,和酒吧的老伙计闲聊着。
“呵呵,你今天要是早些来,就能看见你最崇拜的人了!”伙计的为杜勒斯端上了一杯酒,又继续的和那老头聊了起来。
“我最崇拜的,我崇拜谁了?”老头略感意外的看了眼伙计。
“前段时间,你不是每次都要来听那战斗大祭祀的故事吗?我记得,你还为此请了好几个人喝酒呢。”伙计的笑着道。
“你是说盖默…”老头的声音顿时的激动了起来。
“是啊,今天一早,他就来到了这里,贵族通道的骑士老爷,最开始还没有想起他来呢,他一说起盖默大祭祀的名字…”伙计的有声有⾊的道。
“那你看见他了?”老头奋兴的问道。
“当然看见了,这里可是进城的必经之路,他可是和那些人说的大相径庭,看上去,一点都不威猛。反倒是显得很俊俏,除了肤皮有点黑,倒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驾着一辆两轮快速马车…”
“他不是有风雷之鹰吗?怎么驾上马车了?会不会不是他?”老头揷上了嘴,依旧的有着怀疑。
“他这次可不是一个人,他的⾝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姐小呢,那姐小,可绝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和最⾼贵的姐小了…”
“伙计,你们说的那大祭祀,是什么人啊?”听到漂亮和⾼贵的姐小,杜勒斯顿时的精神一振,揷上了话,同时,也大方的打赏了几枚的隐蔽。
“你连盖默大祭祀都不知道啊?”老头却抢先的揷上了嘴。
“我才从约萨克过来…”
“那就难怪了,这盖默大祭祀,现在在塞利斯坦被堵,可是名声大振了,在这整个的大公的地界上,恐怕,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存在了…”老头啰嗦了半天,却一点的正题都没有提到。
“老先生…”杜勒斯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不客气的打断了老头的话,而将眼睛看向了伙计。
“还是我来说吧,盖默大祭祀,就是十多天前,在大竞技场杀了拉克斯中位剑圣的一个战斗大祭祀,除了打败了拉克斯剑圣,他还投注了自己一千三百五十万,大竞技场为此赔了他两亿多金币…”伙计的简要的道,那一千三百五十万的赌注,所有的人,都算在了盖默的头上。
“拉克斯!本森特家族的拉克斯?”杜勒斯脸⾊一变。
“谁说不是呢,那个被称为凯隆城的传奇的拉克斯。本森特,那可是凯隆城最有名的人物…却是被一个战斗大祭祀就给杀死在了竞技场上,这个战斗大祭祀,可更是一个传奇人物呢,尊敬的魔导师座下最得意的生学,还是他的徒弟呢,而且,尊敬的魔导师还是他的朋友呢,这次,就投注了他两百万金币,为此,赚了整整的四千万…”老头并没有因为杜勒斯的打断而停止叙述,他很快的接过了那伙计的话茬,啰啰嗦嗦的讲述了起来。
“拉克斯竟然被一个战斗大祭祀所杀!”杜勒斯虽然觉得难以置信,可是,却也并没有真正的怀疑,大竞技场发生的事情,过程或许有着夸大或者失实的地方,可是,整个的事件,却不应该有假。
老头依旧继续的讲述着那战斗的过程,他似乎也沉醉于了他的故事之中,并没有理会一边的杜勒斯嘀咕什么。
“匕首,骨杖!”听着那场的战斗描述,杜勒斯的心底,陡然的沉了下来,他已经几乎的可以确定,那个人,就是他要追踪的对象,就是带走了公主殿下的对象,一个有着超強的实力,能战胜中位剑圣的角⾊,正符合着他们的对手的实力,尤其是,那两批人,一批是被钝器击伤,骨杖也属于钝器,而且使用杖类武器的人,也多喜欢击敌人脑袋,而另一批,是被匕首刺死的,天下间⾼手不少,可是,超级⾼手却是不多。而且,如果是这个人,许多的事情,就可以解释了,比如说敌人怎么出的城,对方有着飞行魔兽,那完全的可以飞出城,或许,飞行魔兽无法载着两个人长途飞行,可是,飞出一座城,那显然应该是问题不大的。
实力,符合他们的敌人,形象年纪也符合,还有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这一切,不可能仅仅是巧合。
不过,此时的杜勒斯却并没有立刻的追下去,他虽然有着自信,或者说有着傲气,但是绝对不是鲁莽之人,虽然没有见过盖默,可是他却是和拉克斯切磋过的,当时,他比拉克斯还要弱上一些,更何况,拉克斯已经突破了初级剑圣,成为了中位剑圣,那比自己,就更要厉害不少,拉克斯在竞技台上被盖默所杀,即使拉克斯有着轻敌的成分在內,那也说明,这是一个战斗能力及其可怕的敌人,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着多少的优势。
可是,此时就回去,他却如何向伯爵大人交代,拉乌德可是下了死命令的,就这么的被吓回去,伯爵大人还会重用他?当然,这些他都可以接受,不重用就不重用,让他最不放心的,就是儿子成为贵族的事情,儿子成为贵族,不仅是他的心愿,一家人的心愿,更是家族的荣耀,子子孙孙的荣耀。一个正宗的男爵,和一个没有任何实惠的爵士头衔,那可是有着天壤之别。
为了杜勒斯家族的未来,看来,这次只有和对方拼命了。思索了许久,杜勒斯终于的做出了决定。
不过,也未必要拼命,敌人是厉害,可是,敌人也只有一个人,而且,即使是自己,也并不弱于对方,拉克斯的最终失败,也还是最初的轻敌,被人斩断了手腕,否则,他肯定不是拉克斯对手,自己实力不及拉克斯,应该,和那盖默也差不多。杜勒斯比较着两人的差别。
再说了,自己是在暗中,敌人未必知道自己在追他们,也就是说,自己是在暗中,而敌人是在明处,在暗处,那可是有着不少的优势的。更何况,自己也并不是要解决那个战斗牧师,自己的任务只是对付斯蒂芬妮,而且,伯爵大人特别交代了,一旦出了兰登堡,就可以死活不论,要对付一个实力差不多的敌人或许不容易,可是,要对付对方保护的人,却是要容易的多,更何况敌明我暗,自己跟下去,也未必没有机会。
想到这些,杜勒斯一口喝⼲了杯子中的酒,站起了⾝。对方是斯文森魔导师的朋友,他可绝对不能让对方入进凯隆城,在凯隆城,要完成任务,那却是要困难的多。而且,即使完成了任务,也是很难的逃走,虽然他已经决定拼命,可是,不到万不得已,谁又愿意真正的拼命呢?
城门的盘查非常的轻松,或者,别人早就已经忘记了他吧,杜勒斯并没有遇到任何的⿇烦,就入进了枫林要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