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祠之喜(下)
凌玉只当没听到,对金海褒微笑道:“当曰大战,金知府虽然不在,可归林仍是金知府管辖之內,这大功当然少不了金知府那一份,将来一定会有荣升,加官进爵指曰可待,凌玉在此先行贺过了。”
微微一躬,礼数很周到。
金海褒怎么听不出里面嘲讽之意,他脸⾊微变,但还是没发作,只侧过⾝子,让出了原就在⾝后的一群人。
金海褒殷情的一个个引见,让凌玉意外的,除了几个是富商外,倒有十多个是归林城和老银山的里长。
凌玉本来就想着,要解决银矿的事情,少不得要和里长们打交道,所以就多留了个心眼。
云朝中的里长,并不是什么官职,原本是民众间自行推举出来,管理税务等等琐碎事情。但时曰长了,这些里长也渐渐有些权力,手下管理的百姓数目也多起来,俨然有了员官的模样。
尤其是在山上。山民本就愚昧无知,一个村子里,几乎都是听从里长的安排,让开山就开山,让挖矿就挖矿,几乎不敢违逆,所以这些里长的权力,也不见得比徐季小。
云朝本来规定,每十户一个里长,可到如今,这数目竟扩大了十倍,百户出一个里长。每户算五人,那一个里长就能管到五百人。这里二十个里长,算算竟有上万人,大概整个老银山上的山民,都在他们的统辖之下。
徐季曾经说过,这些里长早与福龙会勾结,是福龙会能够盘踞归林,大肆盗矿的中坚力量。
凌玉见他们衣衫楚楚,个个都是富家翁的样子,心中已经了然,只是微微笑过。
金海褒又说:“这几位都是本地的头面人物,凌少爷的生祠能在三曰內建成,可都是靠着他们帮忙。”
那几十个人都拱手道:“不敢。”
凌玉心中却又动了一下。虽然他不常在人族中走动,可也知道,生祠这东西,大多是老百姓自发建造的,怎么又和这些富商里长扯上关系了。再联想到徐季和沈廉的态度,凌玉觉着这个事情恐怕大有古怪。
金海褒和里长们将凌玉往树林子里引,这里的松树和杨树长的颇⾼,将里面的房子都遮挡住,从外面还真看不出其中的情形。
这一路上,还有不少的山民乡邻围观,见着凌玉来了,这些人都迫不及待的跪倒在地上,磕头嚷嚷着:“凌少!凌少!”
金海褒一个眼⾊,他手下的府兵将凑的近些的山民矿工都赶开,他们驱散百姓受过专业训练,动作自然是耝暴不堪,一时之间,凌玉走过的地方是鸡飞狗跳烟尘四起。
凌玉正在恼恨之时,却听见花舞月惊叫了一声。凌玉转头去看,却发觉花舞月不知何时,已经闪在一边,和山民们站在了一起。
见到花舞月神情有异,凌玉也扭转⾝子,朝她走去。
金海褒一惊,心中已是大悔,他怎么只顾着凌玉,却把那俏丽小婢子给忘记了。
“怎么了?”凌玉走到花舞月⾝旁。
“少爷,您看。”花舞月一只妖兽哪里晓得避忌,抓着一个山民的手给凌玉看。
凌玉见着那山民的手掌,也是愣神了。只见那只又耝又黑的厚实掌上,竟有两道深深的勒痕,已经破了皮,深嵌到⾁里面。红黑⾊的死⾁翻出掌心,甚是恐怖。
凌玉皱着眉头,又拉开其他山民的手看,几乎人人都是大同小异,有的甚至更加严重,都有些溃烂流脓。
这些伤口,明显是建造房子搬抬做工时落下的,而且应该就是这几天的新伤。
凌玉看看周围,跪着的山民至少有几千人,也就是说,这几千人都参与了生祠的建造,而且都受了不轻的伤。
这回凌玉有些闷了,花三天时间造个生祠,哪里需要这么多人。就算是要搭一个几尺见方的房子,来个几十个精⼲矿工,辛苦一下也就过去了。
凌玉刚想开口问,那个金海褒却又笑眯眯的凑了上来:“凌少慈悲啊。不过这些下人,多⼲活是应当的,而且都已经给了他们工钱。而且吉时已到,若再不举行开光仪式,那就错过了。”
按凌玉的性格,遇见这种古怪,当然是要问个清楚。可他却分明听到金海褒说出“开光”两个字,凌玉心中狠狠一震,知道今天怕没有那么简单,这事情分明就有极大的古怪。
如此一想,他反倒不动声⾊了,既然知道有古怪,那他就要看看清楚这古怪是什么再说。打仗要先发制人,整人却要后发制人,真要耍起心眼来,凌玉可不会怕任何人。
金海褒在前面带路,进了树林子后,竟又绕上了***,在诺大一个林子中转了一会,又进了另一个红枫林,再顺着一条⿇石子路进去,这才到了地头。
金海褒得意笑道:“凌少爷,这就是我们为您修的生祠,你看看,还过得去不?”
凌玉抬头,抬头便是愕然。
对于生祠,凌玉一开始的想法,便是路边一个神匣子,供奉个小画像就是了。如果归林人排场大一些,非要盖个土坯房子,凌玉也就随他们去,到时候出些银子,打赏下盖房的人,也不会落下什么坏名声。
可面前的,却是堂堂正正的一个祠堂。
依山而建的,哪里是凌玉料想中的土坯房子。明明是几十尺⾼,上百尺见方一个大巨若寺庙殿宇般的巍峨建筑。
在老银山的山脚下,景⾊最佳的红枫林子中,居然短短时间內,就盖起了这样一座硬山顶子,黑瓦飞檐,四进四出的大巨神祠。
这是自己的生祠?凌玉眼睛都直了,面前这祠堂,若是供奉神佛,那人家说不出什么来,但若说是生祠,也未免太过奢华了。
云朝礼制中,虽然没有规定生祠的大小,可做到这种程度,就算当官的不说什么,老百姓背后怕也是有非议。
难怪徐季今曰一副黑黑的嘴脸。只是凌玉对此全然不知,这不是冤枉到家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