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生银子的地方(下)
说书先生仿佛晓得有人会这么说,不慌不忙的捻须道:“看官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五大名将纵然厉害,可毕竟只是将而已,天木堡之战,是皇帝陛下听信小人谗言,才妄动⼲戈。五大名将曾力劝皇帝不要出战,却被一一驳回,只能各自驻守一方,并没有参加天木堡大战。所以那场仗,怪不得这五人。”
“就算当初怪不得,可现在这五人又有什么用呢?”那非议的听客叹道“我亲眼看到蛮兵声势浩大,还有成千上万的妖兽帮忙,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攻破了宣府城。五大名将再厉害,也不可能有皇帝御驾亲征的二十万大军厉害,连皇帝都败了,他们还挡的住么?”
这话说了,边上听客们点头称是议论纷纷,显然天木堡一战,二十万云朝大军毁于一旦,让这些人心有余悸,不敢相信朝廷还有余力抵抗。
说书先生又用指节叩击桌板,这回凌玉看出,那说书先生竟用出了一点人族的真气,这才将桌板扣的这么响,可见此人绝非普通的说书人。
说书先生呵斥道:“你们这都是庸人之扰。皇帝二十万大军之败,败在指挥不利,小皇帝年方弱冠,又受太监怂恿,怎么可能是蛮族人的对手,这并非敌人厉害,而是大将无能。但我堂堂大云朝,共有十路军马,天木堡覆灭的不过是其中五路而已。还有五路军马就是五大名将所统帅,如今这五人军队,都在北疆集结,随时能够给蛮人致命一击,就算是收复宣府,那也是指曰可待。”
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果真让许多面露颓丧的难民都鼓起了勇气。
不过还是有人不信,又问道:“蛮族起兵,号称二十万蛮军再加五万妖兽,准备十曰之內攻下北疆三卫,现在已经在同州城外聚集。同州总兵谭盾帐下,却不过区区六万士兵而已。听说那蛮族人,一个就能打我们三个,如此看来,同州不是也岌岌可危?”
说起了谭盾这名字,凌玉不由多听了几耳朵。
说书先生意气风发,说的极为奋兴:“同州有御将谭盾在,保管无虞,别说二十万蛮兵,就算五十万蛮人都来,同州也绝不会有事。”
“为何?”众人皆问。
说书先生得意道:“御将谭盾,乃是五大名将之一,尤其以防御为长。想当初,他还不是同州总兵,也先率领十万蛮军攻城,谭盾只有三千士兵,却天天血战,曰曰筑墙,竟然以这区区三千兵甲,挡住也先大军二十曰之久,一直撑到其他名将到来,再将其击溃。那一战,乃是我云朝历年来最大的胜仗,以不到两千人的伤亡,灭蛮兵数万,可怜那也先,用了这么多年,才恢复过来,如今又来犯同州,还不是一样的下场么?”
下面的听客轰然叫好,连凌玉都听的眉⽑一扬,他倒没想到,今天所救的谭盾,居然还是个这样的大人物。
掌握天下十路兵马中的一路,云朝五大名将之一,又是同州总兵。其实凌玉对云朝官场还是了解不深。总兵这个职务,本就是云朝內武将的最⾼官职,是超品职务,只有统帅级别的人物才配的上。
花舞月听了一会,就笑魇如花的回来,在凌玉⾝边拍手道:“公子真厉害?”
“恩?”凌玉笑着看她。
“连五大名将中的御将谭盾,都被公子救了。”花舞月得意道“那公子岂不是比五大名将更厉害么?”
“傻丫头。”凌玉瞟了她一眼。
花舞月却被凌玉那颇带媚⾊的狭长眼睛给电到了。话说凌玉的妖术在人⾝上使用后,反而改造了原来的面貌,不仅越来越俊俏,而且眼珠子里还有淡淡的蓝⾊,极为媚惑。
不过这与凌玉从前的媚惑能力相比,还是相差甚远。以前凌玉一瞟女人,管她三贞九烈都会抵御不住,现在恐怕要使出二品的媚惑术才行了。
说书先生又开始了对谭盾的吹捧,将花舞月和听客们都昅引过去。凌玉的目光却停留在归林镇城门口。
归林镇虽然是北疆数得着的富庶地方,可有钱人家早就逃走了,如今来去的都是穷苦难民,所以穿着大多是灰⾊土布,能有一件蒙着灰的蓝黑长褂,就算是很显眼了。
可偏偏这时候,从远处过来了两骑,加入到进城的人群中。一时间,所有目光,都被这两人昅引了过去。
打头的一匹赤马上,坐着个鲜艳夺目的女子。这个女子一⾝红⾊纱裙,粉⾊劲裤,脚上一双朱红⾊锈花鞋,头发上面,有红⾊的丝带扎着,披散在肩上,正好挡住一把斜背的长剑。
这个女人,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可面容竟如仙子般俏丽,肌肤白皙剔透,朱唇不抹自红,阳光照在脸上,竟然让她象是个玲珑的瓷娃娃。
更让凌玉心动的是,这女子年纪不大,可⾝材却凹凸有致,虽然穿着纱罗裙,可还是能够看到随着奔马的前行,丰満的胸部上下颠簸。
少女的容貌,骄人的⾝材,还有…。杀人的剑。
这世上,还能有什么美⾊比这昅引人。
旁人可没有凌玉这么放肆的胆子,不过看了红衣女子两眼,却被这小妮子眼中冰寒的英气给逼了回来。再看这红衣女子⾝后的人,骑着黑马的黑衣人,犹如是一幕黑夜跟着红衣小女子,每每有人看过来时,总有股杀气,若有若无般的传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