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变法(中)
众人手上所拿折子,上面登载的內容,简单概括之后,分为几个方面:
政治方面,可以归纳为“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用我们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说家国主权必须排在第一位,任何与主权相关的东西,都必须从有利于大宋为前提,而军队则是家国 全安的最⾼保证,必须加強军队的建设工作,对官吏的管理,则以政绩来考察,这里的政绩,指的不是面子工程,而是相关的实际有利于老百姓的工作,对为官清廉有为,严格执行家国政策,执法认真的员官,则给予相应的奖赏;对为官昏庸败腐无能,对家国政策阳奉阴违,欺庒百姓,勾结地方強豪,鱼⾁乡里,无所作为,贪污的员官,予与严重的处罚,视情况轻重而定,最⾼是没收所有财产,全家判死刑。最后一号令,指的是所有文武百官,必须严格的,无条件的执行赵煦颁布的每一个条令,也就是封建社会的君主集权。
商业方面,则述说的比较详细,府政有权利和义务⼲预和稳定市场,有义务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由府政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税务机构,监管机构负责管理市场的平衡和公平交易的执行,务必达到物价不会暴涨暴跌,不出现強买強买,欺骗顾客等的现象出现;税务机构则是负责国全地方税钱收入,对大宗买卖实行交易后⽑利润十税其二,对于小本买卖则是视地方实情而定,主要以鼓励为主,同时取消其他莫须有的税收,以激励大宋的商业进程的⾼速发展,这样做不仅降低了地方府政 员官贪污的几率,同时也顺应了民情,使得老百姓对府政更加的忠诚,避免因为横征暴敛的出现而产生反府政武装。
农业方面,则将除皇室直系人员以外,以強制性手段将所有地主的田地收归国有,再以实际调查情况而定,对农户发放足额度的田地供其使用,以收获的粮食总数为准,收取粮食总数的百分之十,也可以以粮食价值等同的货币代替,具体价格视市价而定,具体有税务机构同时执行。这样做的坏处就是必然得罪地方大地主,所以执行这些政策时必须以军队庒阵,強行执行,有反抗的,就地诛杀,没收家产。这样做,同样降低了农民造反的几率,加強了农民对府政的向心力,相对于府政而言,农民的人数远多于地主豪強的百倍,两者相较,谁轻谁重,自然一目了然。
工业方面,则是把所有匠艺行业列为正式行业,由府政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发展,同时设立相应的部门收集所有的工业技术,并设立专业的培训机构,研究机构,培养有用的专业人才,为家国工业方面的储备后备人才。同时对大规模工业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统一计量单位和流水线生产技术的应用,提⾼家国工业技术的总水平。
法律方面,设置专门的立法机构,专门负责调查完善原有法律的漏洞;设立民间、家国两个等级的法律诉讼机构,一般民事纠纷,民间犯罪,交由民间法律诉讼机构予与判决,大宗犯罪案件,交由家国法律机构判决;设立专门的察警机构,负责对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对罪犯的抓捕和审讯,同时给予上述的法律机构強行执行法律时的行动保证。
教育方面,废除女子不能就读的制度,废除四书五经中对加強家国实力无用的东西,加入诸如经济学、法律学、古代化学、机械制造学、数学等未来最为重要的学科。家国建立专门的学校,向所有适龄儿童強制提供三年义务教育,学费由家国和家庭各分担一半,此条例有地方府政 员官带头执行,对于不执行此条令和煽动他人不执行的个人和家庭,予与严重的经济上的处罚,以达到短时期內提⾼民众文化素质的目标。
阶级方面,废除工农商不平等的地位,重新设立人分三等制度,皇室第一,从事军队政治的人员放在第二,其他老百姓均归为第三等不分彼此,以府政政策的侧重来划分。
军队方面,增加家国军事预算,提⾼军人待遇,并设立相应的军队监管机构,在不⼲涉军队的曰常作训的前提下,调查军队中的不合理的违法的地方,直接想皇帝汇报,由皇帝作出相应的决定。并从现有军队中,挑选出优秀的军事将领,组成专门的军事研究机构,培养专业合格的军事人员。同时加強军队的作训內容,对疲于军务,不思进取军官,一律辞退,对优秀的立功较的低阶层的军官,可以考虑破格提升,以鼓励军队建设的良性发展。
外交方面暂时不设立,仍由原礼部员官负责。
家国 全安方面,设立两个全安机构,一个负责调查周边家国的军事政治动向,用以向军队提供可用报情;一个负责调查国內全安情况,具体对象是府政 员官、平民百姓这两者,该机构直接由皇帝掌管。
以上內容便是此次变法的大致內容。当曰赵煦与吕云飞相谈之时,吕云飞也只是大概的提了个轮廓而已,不成赵煦在回朝之后,思量良久之后经已完善到这地步,虽然比之后世国中文明依然有相当多的漏洞与不足,但放在大宋现在所处的年代,无疑是先进了不止几百年而已,在众大臣和⾼太后看来,就如同神喻一样正确,假若能全部执行完成,大宋一定可以摆脫现今被周边番邦虎视耽耽的局面,一改先前的劣势,统一天下,重现当年秦始皇时期的辉煌也是十分有把握的。
只是此次的变法由谁来负责呢?谁又能坚定不移的帮赵煦执行好这次变法呢?请看下章分解。